计划生育调查报告范例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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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调查报告篇1

人口问题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党和国家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作为基本国策长抓不懈。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到了人口总数的70%以上。因此,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其工作更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经过多年努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对新的形势,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解决,笔者就此做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一)

自上世纪70年代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形成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效。以渭源县为例,全县建立完善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逐步靠实了各级干部的责任;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群众生殖健康服务,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形成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工作氛围。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以来,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逐步由过去的以行政和经济方法制约为主转变到以法制手段为主,行政、经济、利益导向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走向了工作措施多样化、工作机制科学化、工作方法规范化的轨道,有效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从渭源县来,目前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现状可以概括为“两高两低”:“两高”为一孩育妇比例高,二女户积累高。截止20**年6月底,全县农村一孩育龄妇女比例达到%,二女户占二孩育龄妇女的比例达到%,已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两低”为多孩育妇比例低,自增人数逐年降低。全县多孩育龄妇女比例下降到%,人口出生率近两年下降到10‰以下,自然增长率下降到3‰以下,全县20**年一年级学生人数比20**年减少了2300多人。总的来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30年来,全县少出生3万多人,对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缓解人口给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虽然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农村经济水平的制约和农民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受经费制约的问题突出。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由于县乡财政拮据,在落实经费上困难很大。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比较好的地方,需要兑现政策的人数越多,落实经费困难更大,负担更重。如渭源县是国扶贫困县,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仅1000多万元,主要靠转移支付维持运转。虽然县上努力筹措资金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但由于全县二女户积累比较大,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近几年来,县上多方筹措资金为4500多户二女结扎户落实了每户600元的养老储蓄金,但要达到每户1000元的标准,还缺资金180多万元。从20**年度开始,二女结扎户每户要落实3000元的奖励补偿资金,虽然省上能够补贴一半,但另一半要由县乡筹措,按10万人结扎100例二女户的比例计算,全县每年至少结扎二女户350户以上,每年县乡两级要筹措奖励补偿资金在55万元左右,资金筹措十分困难。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渭源县每年流出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对象在3000人以上,虽然县上在流动人口的管理上采取了追踪管理、发函协查、签订合同等多种形式,但由于追踪管理费用高、距离长,发函协查回复率低、质量差等因素,对流出重点对象一直缺乏有效正常的管理,全县每年400多个计划外出生人口中约有90%以上都是流出人口超生的,造成工作中的摸底难、访视难、环检难、征费难,成为制约全县计划生育水平进一步提升的主要因素。

三是私早婚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私早婚比例逐年上升,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村男性未婚人数比例大,导致性别比失调。20**年抽样调查表明,全县25-49周岁男性未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 ‰,而女性未婚人口比例只有‰,相差‰,约7600多人,由于进入婚期的男性人口数远远大于女性人口数,为了达到自然平衡,只有女性人口降低婚龄,才能自然地弥补数量上的不足,这个过程虽然受到地理、经济、社会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但最终结果是导致女性人口的成婚年龄越来越小,私早婚问题突出。二是农村经济水平普遍比较低,加之自然条件严酷,男青年找对象比较困难,贫困山区尤为严重,一旦有合适的对象,不管年龄是否合法,即举行婚礼。

四是婚姻登记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地方的男女青年只要有户口薄、身份证可以在任何地方登记领取结婚证。无形中取消了户藉地对领取结婚证的部分限制,造成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登记管理的脱节。加上农村婚姻登记点设置较少,有的地方几个乡镇只设一个登记点,在交通上给农民领取结婚证造成了很大不便,使先结婚后登记的现象逐年增多。同时,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随时改动出生年月,在结婚年龄上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婚姻登记制度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的脱节,导致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失去了对私早婚问题的有效制约和监控,造成相当一部分已婚育龄妇女不能纳入正常管理。 五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税费改革之后,村级计生干部普遍减少,基本情况是每村有一个计生专职主任,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干部兼任,只保留了人口较多的村名小组的宣传员,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由于报酬低,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生活在一起,怕得罪人,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三)

以上这些问题,主要针对渭源县而言,但也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一是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靠实村组基层计生干部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制度,建立报酬增长机制,调动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强化素质,提高其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水平。通过完善网络,靠实责任,提高水平,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各项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要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投入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经费支持。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是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历史性的转变,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但要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尤其对贫困县要加大经费支持,建议对国扶贫困县落实优惠政策所需资金纳入转移支付范围,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县计划生育工作的“瓶颈”问题,使贫困县轻装上阵,主动抓好各项节育措施特别是二女户结扎的落实。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真正得到关怀,得到实惠,带动广大群众转变婚育观念,逐步走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道路。

三是要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责任,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认真执行协议管理、协查通报、数据共享、信息公告等制度,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流出人口,流出地要全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管理合同。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要主动和流入地联系,实行委托管理,并加强联系,形成流出地、流入地互动的管理机制。流入地要加大管理力度,定期验证,及时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及时向流出地反馈婚育信息,提高协查通报率和信函回复率,保证回函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流入人口,流入地要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齐抓共管,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底数,分类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跟踪到人,随访到人。

四是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加大私早婚治理力度。治理私早婚问题,关键是公安、民政部门要把好婚姻登记关口,防止篡改户口薄、身份证等弄虚作假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要合理设置婚姻办证点,建议2万人以下的乡(镇)设立一个办证点,2万人以上的乡(镇)设立两个办证点,一方面方便群众领取结婚证,另一方面加强对婚姻登记监管。同时,要加强对未婚青年的监管,实行定期巡查,坚决杜绝私婚行为。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提倡晚婚晚育,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五是要强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改善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服务站技术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环情、孕情服务及节育手术、术后随访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普查普治、婚育咨询等生殖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计划生育调查报告篇2

人口与计划生育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党和国家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下面是本站网友分享的“计划生育调查报告范例精编4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人口问题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党和国家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作为基本国策长抓不懈。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到了人口总数的70%以上。因此,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其工作更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经过多年努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对新的形势,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解决,笔者就此做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一)

自上世纪70年代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形成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效。以渭源县为例,全县建立完善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逐步靠实了各级干部的责任;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群众生殖健康服务,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形成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工作氛围。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以来,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逐步由过去的以行政和经济方法制约为主转变到以法制手段为主,行政、经济、利益导向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走向了工作措施多样化、工作机制科学化、工作方法规范化的轨道,有效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从渭源县来,目前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现状可以概括为“两高两低”:“两高”为一孩育妇比例高,二女户积累高。截止20**年6月底,全县农村一孩育龄妇女比例达到%,二女户占二孩育龄妇女的比例达到%,已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两低”为多孩育妇比例低,自增人数逐年降低。全县多孩育龄妇女比例下降到%,人口出生率近两年下降到10‰以下,自然增长率下降到3‰以下,全县20**年一年级学生人数比20**年减少了2300多人。总的来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30年来,全县少出生3万多人,对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缓解人口给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虽然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农村经济水平的制约和农民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受经费制约的问题突出。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由于县乡财政拮据,在落实经费上困难很大。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比较好的地方,需要兑现政策的人数越多,落实经费困难更大,负担更重。如渭源县是国扶贫困县,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仅1000多万元,主要靠转移支付维持运转。虽然县上努力筹措资金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但由于全县二女户积累比较大,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近几年来,县上多方筹措资金为4500多户二女结扎户落实了每户600元的养老储蓄金,但要达到每户1000元的标准,还缺资金180多万元。从20**年度开始,二女结扎户每户要落实3000元的奖励补偿资金,虽然省上能够补贴一半,但另一半要由县乡筹措,按10万人结扎100例二女户的比例计算,全县每年至少结扎二女户350户以上,每年县乡两级要筹措奖励补偿资金在55万元左右,资金筹措十分困难。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渭源县每年流出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对象在3000人以上,虽然县上在流动人口的管理上采取了追踪管理、发函协查、签订合同等多种形式,但由于追踪管理费用高、距离长,发函协查回复率低、质量差等因素,对流出重点对象一直缺乏有效正常的管理,全县每年400多个计划外出生人口中约有90%以上都是流出人口超生的,造成工作中的摸底难、访视难、环检难、征费难,成为制约全县计划生育水平进一步提升的主要因素。

三是私早婚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私早婚比例逐年上升,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村男性未婚人数比例大,导致性别比失调。20**年抽样调查表明,全县25-49周岁男性未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 ‰,而女性未婚人口比例只有‰,相差‰,约7600多人,由于进入婚期的男性人口数远远大于女性人口数,为了达到自然平衡,只有女性人口降低婚龄,才能自然地弥补数量上的不足,这个过程虽然受到地理、经济、社会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但最终结果是导致女性人口的成婚年龄越来越小,私早婚问题突出。二是农村经济水平普遍比较低,加之自然条件严酷,男青年找对象比较困难,贫困山区尤为严重,一旦有合适的对象,不管年龄是否合法,即举行婚礼。

四是婚姻登记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地方的男女青年只要有户口薄、身份证可以在任何地方登记领取结婚证。无形中取消了户藉地对领取结婚证的部分限制,造成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登记管理的脱节。加上农村婚姻登记点设置较少,有的地方几个乡镇只设一个登记点,在交通上给农民领取结婚证造成了很大不便,使先结婚后登记的现象逐年增多。同时,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随时改动出生年月,在结婚年龄上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婚姻登记制度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的脱节,导致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失去了对私早婚问题的有效制约和监控,造成相当一部分已婚育龄妇女不能纳入正常管理。 五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税费改革之后,村级计生干部普遍减少,基本情况是每村有一个计生专职主任,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干部兼任,只保留了人口较多的村名小组的宣传员,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由于报酬低,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生活在一起,怕得罪人,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三)

以上这些问题,主要针对渭源县而言,但也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一是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靠实村组基层计生干部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制度,建立报酬增长机制,调动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强化素质,提高其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水平。通过完善网络,靠实责任,提高水平,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各项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要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投入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经费支持。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是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历史性的转变,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但要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尤其对贫困县要加大经费支持,建议对国扶贫困县落实优惠政策所需资金纳入转移支付范围,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县计划生育工作的“瓶颈”问题,使贫困县轻装上阵,主动抓好各项节育措施特别是二女户结扎的落实。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真正得到关怀,得到实惠,带动广大群众转变婚育观念,逐步走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道路。

三是要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责任,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认真执行协议管理、协查通报、数据共享、信息公告等制度,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流出人口,流出地要全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管理合同。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要主动和流入地联系,实行委托管理,并加强联系,形成流出地、流入地互动的管理机制。流入地要加大管理力度,定期验证,及时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及时向流出地反馈婚育信息,提高协查通报率和信函回复率,保证回函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流入人口,流入地要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齐抓共管,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底数,分类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跟踪到人,随访到人。

四是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加大私早婚治理力度。治理私早婚问题,关键是公安、民政部门要把好婚姻登记关口,防止篡改户口薄、身份证等弄虚作假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要合理设置婚姻办证点,建议2万人以下的乡(镇)设立一个办证点,2万人以上的乡(镇)设立两个办证点,一方面方便群众领取结婚证,另一方面加强对婚姻登记监管。同时,要加强对未婚青年的监管,实行定期巡查,坚决杜绝私婚行为。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提倡晚婚晚育,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五是要强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改善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服务站技术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环情、孕情服务及节育手术、术后随访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普查普治、婚育咨询等生殖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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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调查报告篇3

虽然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农村经济水平的制约和农民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受经费制约的问题突出。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由于县乡财政拮据,在落实经费上困难很大。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比较好的地方,需要兑现政策的人数越多,落实经费困难更大,负担更重。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 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 ,流入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

三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税费改革之后,村级计生干部普遍减少,基本情况是每村有一个计生专职主任,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干部兼任,只保留了人口较多的村名小组的宣传员,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由于报酬低,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生活在一起,怕得罪人,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 两张皮 的现象。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以上这些问题,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落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一是要进一步落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 三线 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 一票否决制 ,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靠实村组基层计生干部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制度,建立报酬增长机制,调动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强化素质,提高其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水平。通过完善网络,靠实责任,提高水平,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各项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要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投入机制。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是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要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计划生育投入机制。主动抓好各项节育措施特别是二女户结扎的落实。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真正得到关怀,得到实惠,带动广大群众转变婚育观念,逐步走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道路。

三是要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完善 以现居住地为主 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责任,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认真执行协议管理、协查通报、数据共享、信息公告等制度,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流出人口,流出地要全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管理合同。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要主动和流入地联系,实行委托管理,并加强联系,形成流出地、流入地互动的管理机制。流入地要加大管理力度,定期验证,及时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及时向流出地反馈婚育信息,提高协查通报率和信函回复率,保证回函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流入人口,流入地要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齐抓共管,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底数,分类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跟踪到人,随访到人。

四是要强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改善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服务站技术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环情、孕情服务及节育手术、术后随访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普查普治、婚育咨询等生殖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的实施,导致原本只要一个小孩的,现在又想生育第二个,出现二孩生育积压,二孩出生人数多,这是导致低生育水平反弹的重要因素;另外一个重要因素就是现在正处于又一轮生育高峰期,上世纪70-80年代出生的人,现在正是生育的高峰期。

计划生育工作模式和观念的转变。自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现在的计划生育工作已由过去的以行政管理为主的工作模式转为依法行政、村民自治、优质服务三者有机统一的管理模式,工作的主体仍旧是计生干部,工作对象依然是广大人民群众。不管是干部还是群众,他们接受新的工作模式需要一个过程和一定的时间,这就造成部分干部误认为现在中国放宽了计划生育政策,部分群众又误认为现在不搞计划生育政策了。

计生队伍建设不稳定。计划生育工作面广,内容杂,且重点在农村,没有一支强有力的工作队伍是不行的。当前计划生育工作人员责任重、风险大,什么事都要计生干部参与;同时,计生干部待遇低,与从事其他工作的同志相比做的工作多,工作成本又高,待遇却比其它工作组的少,明显不合理;再者就是计生工作缺少激励机制,作为 一票否决 工作,奖励和提拔的不多,处罚和降级的却不少,片面的处罚只能导致计生工作无人愿做,就是迫于组织压力做了,也是完成任务的态度,没有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另外还有就是大部分从事计划生育工作的同志都是从农业服务中心和乡镇企业服务中心及其它镇直各部门抽调来的年轻同志,工作编制依然没有改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个人工资的增加和前途的发展,从而挫伤了个别计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以上四个方面的原因导致计生队伍人员缺编或经常变动,严重影响了乡镇计生工作开展的质量和连续性。

计生工作方式转变,干部畏难心理严重。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由过去强制手段转变为主要是为工作对象提供优质服务,给予处罚坚决按照法定程序,走依法行政的道路,计生干部面临政治、生命、经济三个方面上的风险。另外,乡镇的执法主体资格被取消,对当前的计划生育工作只能一律采用政策解释,做思想工作。面对部分逃避、抵制计划生育工作的对象,就束手无策,这些人以一带十,以组带村,以村带片,从而造成乡镇计划生育工作的被动。

流动人口管理难度大。要稳定低生育水平,流动人口既是难点,又是重点,其表现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流入乡镇人口户籍地发放《婚育证明》不到位,导致流入乡人口得不到未办理《婚育证明》的婚姻、生育、节育等信息,影响镇流动人口管理工作的正常进行。另外就是辖区内外的一些用工单位在为流动人口办理有关证、照时没有依法履行查验《婚育证明》的责任,导致流入人口无证也能务工从业。同时,伪造、贩卖《婚育证明》的非法行为得不到有效遏制,也干扰了计划生育工作秩序;二是未婚青年管理难。近年来,受打工潮的影响,许多青年初中毕业后便外出务工,由于对国家计划生育政策和相关的生育调节知识的不了解,等他们回来时,已有一个或者几个小孩。另外就是这些流出人员流动性太强,居无定所,其户籍地无法对其进行有效管理;三是流动人口工作经费的严重不足,造成流动人口计划外生育处理难。由于流动人口活动区域广,调查取证和社会抚养费征收难度大。本地找不到人,取不到证;到外地,又不知道其地址,且成本太高,取证难,往往是花费了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却得到微乎其微的效果。

现行政策的执行难度大。当前,《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福建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在乡镇均得到了全面的贯彻和落实,但在倡导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今天,部分政策执行起来难度太大。比如: 一方有两个小孩离婚,另一方为初婚,不能再生育 的政策,在当前,特别是在农村,无论是从情理上讲,还是从农村风俗上讲,从夫妻双方老年生活上讲均存在明显不合适宜,其工作难度可想而知。再比如: 双方是汉族第一胎是男孩的农民夫妇,不能再生育第二胎 的政策,在农村大部分汉族农民群众从思想上是想不通的。这一规定看似是计生政策对少数民族落实优先、优惠的体现,但却与各民族生育一律平等的原则发生了冲突和抵制。

计划生育调查报告篇4

人口问题是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问题,党和国家始终把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放在十分突出的位置,作为基本国策长抓不懈。我国是一个农业大国,农业人口占到了人口总数的70%以上。因此,计划生育工作的难点和重点在农村,其工作更具有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经过多年努力,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面对新的形势,也出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需要认真研究和探讨解决,笔者就此做了一些调查与思考。

(一)

自上世纪70年代我国实行计划生育政策以来,经过30多年的不懈努力,计划生育工作逐步形成了行政管理、技术服务、群众工作“三位一体”的公共管理和服务体系,取得了有目共睹的显著成效。以渭源县为例,全县建立完善了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实行“一票否决制”,逐步靠实了各级干部的责任;不断完善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体系,积极开展群众生殖健康服务,有效提高了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充分发挥村民委员会等自治组织的桥梁纽带作用,强化计划生育民主管理、民主监督,逐步形成了群众参与计划生育的工作氛围。特别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甘肃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实施以来,计划生育工作逐步走上了法制化轨道,逐步由过去的以行政和经济方法制约为主转变到以法制手段为主,行政、经济、利益导向相结合的工作方法,走向了工作措施多样化、工作机制科学化、工作方法规范化的轨道,有效控制了人口的过快增长,实现了从高出生、低死亡、高增长到低出生、低死亡、低增长的转变。从渭源县来,目前计划生育工作的基本现状可以概括为“两高两低”:“两高”为一孩育妇比例高,二女户积累高。截止20**年6月底,全县农村一孩育龄妇女比例达到%,二女户占二孩育龄妇女的比例达到%,已超过全省平均水平。“两低”为多孩育妇比例低,自增人数逐年降低。全县多孩育龄妇女比例下降到%,人口出生率近两年下降到10‰以下,自然增长率下降到3‰以下,全县20**年一年级学生人数比20**年减少了2300多人。总的来说,开展计划生育工作30年来,全县少出生3万多人,对促进全县经济发展、人民生活改善、缓解人口给经济、社会、资源、环境带来的压力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

虽然农村计划生育工作的整体水平不断得到提升,取得了显著成效,但由于受农村经济水平的制约和农民落后的婚育观念的影响,以及在工作措施方面的不到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仍然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难度依然很大。

一是农村计划生育工作受经费制约的问题突出。自从计划生育工作提出建立利益导向机制,由处罚多生向奖励少生转变以来,有效调动了群众主动实行计划生育的积极性。但由于县乡财政拮据,在落实经费上困难很大。尤其是计划生育工作搞的比较好的地方,需要兑现政策的人数越多,落实经费困难更大,负担更重。如渭源县是国扶贫困县,全县大口径财政收入仅1000多万元,主要靠转移支付维持运转。虽然县上努力筹措资金落实各项优惠政策,但由于全县二女户积累比较大,很难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近几年来,县上多方筹措资金为4500多户二女结扎户落实了每户600元的养老储蓄金,但要达到每户1000元的标准,还缺资金180多万元。从20**年度开始,二女结扎户每户要落实3000元的奖励补偿资金,虽然省上能够补贴一半,但另一半要由县乡筹措,按10万人结扎100例二女户的比例计算,全县每年至少结扎二女户350户以上,每年县乡两级要筹措奖励补偿资金在55万元左右,资金筹措十分困难。经费不足严重制约着计划生育各项优惠政策的落实。

二是流动人口管理难的问题较大。随着开放程度的不断提高,农村外出务工人员逐年递增,劳务输出已经成为农民增收的重要途径,为农村经济发展注入了强大活力。但也给计划生育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矛盾,大量计划外出生主要发生在流动人口上。虽然国家和省上都建立了“流动人口信息管理平台”,流入地对流动人口信息提供到网上,但由于流动人口流动性强,流入地管理不够完善,流出人口计划生育管理难的问题一直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如渭源县每年流出计划生育重点管理对象在3000人以上,虽然县上在流动人口的管理上采取了追踪管理、发函协查、签订合同等多种形式,但由于追踪管理费用高、距离长,发函协查回复率低、质量差等因素,对流出重点对象一直缺乏有效正常的管理,全县每年400多个计划外出生人口中约有90%以上都是流出人口超生的,造成工作中的摸底难、访视难、环检难、征费难,成为制约全县计划生育水平进一步提升的主要因素。

三是私早婚问题越来越突出。近年来,私早婚比例逐年上升,其原因主要有两个方面:一是农村男性未婚人数比例大,导致性别比失调。20**年抽样调查表明,全县25-49周岁男性未婚人口占总人口的比例达到 ‰,而女性未婚人口比例只有‰,相差‰,约7600多人,由于进入婚期的男性人口数远远大于女性人口数,为了达到自然平衡,只有女性人口降低婚龄,才能自然地弥补数量上的不足,这个过程虽然受到地理、经济、社会等各种复杂因素的影响,但最终结果是导致女性人口的成婚年龄越来越小,私早婚问题突出。二是农村经济水平普遍比较低,加之自然条件严酷,男青年找对象比较困难,贫困山区尤为严重,一旦有合适的对象,不管年龄是否合法,即举行婚礼。

四是婚姻登记及管理不到位的问题依然存在。新修订的《婚姻登记管理条例》规定:任何地方的男女青年只要有户口薄、身份证可以在任何地方登记领取结婚证。无形中取消了户藉地对领取结婚证的部分限制,造成了婚姻登记与计划生育登记管理的脱节。加上农村婚姻登记点设置较少,有的地方几个乡镇只设一个登记点,在交通上给农民领取结婚证造成了很大不便,使先结婚后登记的现象逐年增多。同时,由于管理上存在漏洞,随时改动出生年月,在结婚年龄上弄虚作假的问题依然存在。婚姻登记制度与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制度的脱节,导致计生部门、民政部门失去了对私早婚问题的有效制约和监控,造成相当一部分已婚育龄妇女不能纳入正常管理。 五是村级计划生育组织作用发挥不好的问题较为突出。由于税费改革之后,村级计生干部普遍减少,基本情况是每村有一个计生专职主任,而各村民小组的计生宣传员基本上由村干部兼任,只保留了人口较多的村名小组的宣传员,育龄妇女自管小组长由于报酬低,工作责任靠得不实,开展工作不够得力。加之村组干部和广大农民群众直接生活在一起,怕得罪人,在提供计划生育真实信息上主动性不强,造成了乡村两级计划生育工作“两张皮”的现象。由于村一级计划生育工作作用没有得到充分发挥,造成计划生育工作基础不够稳固。

(三)

以上这些问题,主要针对渭源县而言,但也是当前农村计划生育工作中存在的共性问题。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基层进一步靠实责任,强化措施,积极主动地搞好基础工作,也需要国家和省市在政策层面给予调控和协调,共同加以解决。

一是要进一步靠实工作责任,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继续坚持和完善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的领导机制,进一步完善以党委、政府、相关部门、计划生育系统“三线”考核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一票否决制”,不断强化计划生育综合治理。在此基础上,着重研究制定靠实村组基层计生干部责任的制度和措施,建立岗位责任与报酬挂钩的奖惩制度,建立报酬增长机制,调动村组干部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完善计划生育工作网络。同时,加强对基层计生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业务,强化素质,提高其履行计划生育职责的水平。通过完善网络,靠实责任,提高水平,形成计划生育经常抓的工作机制,做到底子清,对象明,各项节育措施及时落实,夯实工作基础。

二是要建立计划生育工作投入机制,加大对贫困地区的经费支持。建立利益导向机制是引导农民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稳定低生育水平,促进农村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这一历史性的转变,是党中央、国务院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在计划生育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计划生育政策的重大调整。但要使各项优惠政策落到实处,必须建立计划生育投入机制。尤其对贫困县要加大经费支持,建议对国扶贫困县落实优惠政策所需资金纳入转移支付范围,从根本上解决贫困县计划生育工作的“瓶颈”问题,使贫困县轻装上阵,主动抓好各项节育措施特别是二女户结扎的落实。同时,要加强监管,确保优惠政策落实到位,使遵守计划生育政策的群众真正得到关怀,得到实惠,带动广大群众转变婚育观念,逐步走上自觉实行计划生育的道路。

三是要完善流动人口管理制度,切实加强流动人口管理。进一步完善“以现居住地为主”的流动人口管理体制,明确流出地和流入地的责任,充分发挥流动人口信息平台的作用,认真执行协议管理、协查通报、数据共享、信息公告等制度,共同做好流动人口管理工作。在具体工作中,对流出人口,流出地要全部办理《流动人口婚育证明》,签订管理合同。对流出已婚育龄妇女要主动和流入地联系,实行委托管理,并加强联系,形成流出地、流入地互动的管理机制。流入地要加大管理力度,定期验证,及时督促落实节育措施,及时向流出地反馈婚育信息,提高协查通报率和信函回复率,保证回函质量,杜绝弄虚作假。对流入人口,流入地要与本地户籍人口一样,实行同宣传、同服务、同管理。各部门要加强协作,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计生、公安、工商、劳动等部门齐抓共管,摸清外来流动人口底数,分类梳理,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实行动态管理。要主动为流入人口提供优质服务,做到跟踪到人,随访到人。

四是要加强婚姻登记管理,加大私早婚治理力度。治理私早婚问题,关键是公安、民政部门要把好婚姻登记关口,防止篡改户口薄、身份证等弄虚作假行为。要建立责任追究制,对弄虚作假的工作人员,一经发现要严肃查处。要合理设置婚姻办证点,建议2万人以下的乡(镇)设立一个办证点,2万人以上的乡(镇)设立两个办证点,一方面方便群众领取结婚证,另一方面加强对婚姻登记监管。同时,要加强对未婚青年的监管,实行定期巡查,坚决杜绝私婚行为。要深入开展婚育新风宣传教育活动,宣传早婚早育的危害,提倡晚婚晚育,转变群众婚育观念。

五是要强化优质服务,不断提高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计生服务站建设,改善服务站基础设施条件,加强服务站技术人员力量,进一步提高环情、孕情服务及节育手术、术后随访等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水平。同时,积极主动开展出生缺陷干预、妇女病普查普治、婚育咨询等生殖保健服务,不断提高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殖健康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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