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冠核酸检测应急预案【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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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第一篇】
为强化我县核酸检测能力储备,提升核酸检测应急能力,积极应对可能出现的县域内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满足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检测的各项需求,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紧抓近期工作重点加快推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能力建设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20]298号)要求和我省、我市关于应对秋冬季新冠肺炎疫情医疗救治工作的整体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在坚持“应检尽检”和“愿检尽检”的基础上,县域内一旦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统筹调配各方核酸检测力量,3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
二、工作原则
(一)分级响应分区管理。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视疫情需要启动应急检测响应,确定采样对象范围,统筹安排核酸采样顺序、时间和采样地点。高风险地区及重点人群按照1:1标准进行采样检测;中风险地区人群按照5:1标准进行混采检测;低风险地区人群按照10:1标准进行混采检测。
(二)统一调度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坚决服从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集中统一指挥。按照应急征用管理相关要求,对设备、实验室、物资、人员等涉及核酸检测的所有力量进行集中管理和按需调度。
(三)集中采样送检。城市以小区、企事业单位、特殊场所为单位,农村以村、组为单位开展集中核酸采样,实现检测对象少跑路,就近、就便迅速接受核酸检测。核酸采样、运输、检测严格执行生物安全要求,规范操作,确保采样、送检、检测全过程安全,检测结果准确及时。
三、工作内容
(一)提升检测能力。我县人口按照全员检测万人的任务目标测算,3天完成检测,采用新冠病毒核酸10:1混采检测技术,每日应混检万人,目前全县核酸检测每日10:1混检能力缺口万人。为确保县域内一旦发生新冠肺炎聚集性疫情,3天内完成县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任务,采用分片负责的方式由县级医疗机构牵头与省内具备检测资质的第三方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按照10:1混采检测标准,任务分解如下:一是县人民医院暨县天津中医院与第三方机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负责兴州街道办、郭镇、金家河镇、西淮坝镇、白水江镇、徐家坪镇、马蹄湾镇辖区每日共完成不少于万例的混检任务(包括本机构现有检测能力);二是县第二人民医院与第三方机机构签订购买服务协议负责观音寺镇、仙台坝镇、两河口镇、黑河镇、横现河街道办、五龙洞镇辖区每日共完成不少于万例的混检任务;三是县妇计中心负责乐素河镇、白雀寺镇、硖口驿镇、接官亭镇辖区每日共完成不少于万例的混检任务。上述3家县级医疗机构要立即联系第三方机构,于10月24日前完成购买服务协议的签订。
(二)提升采样能力。县级三家牵头医疗机构要根据责任片区提前对辖区内镇办卫生院,民营医院所有临床医生、护士、检验人员进行核酸检测采样以及个人防护理论和技术培训,做好全员技术储备,成立满足检测工作的多支应急机动采样队伍,确保一旦发生聚集性疫情,各医疗卫生单位可迅速根据检测需要和任务分配,按照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统一调配,在县域内各指定采样点保质保量按时完成集中采样工作。按照每支采样机动队3人(信息登记、采样、储存转运)每小时采样50人,每8小时轮换一次,每天工作3个班次预算,全县共需建立不少于168支应急机动队采样队伍,采样人员不少于504人。采样所需耗材及防护服等物资,由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根据需要统一管理调配。
(三)明确采样检测流程
1.县疫情防控应急指挥部启动应急检测响应,确定采样对象范围,统筹安排核酸采样顺序、时间、方式(上门采样或集中点采样)和采样地点。
2.设置临时集中采样点,镇办、单位、村(社区)、村民小组负责通知检测对象采样时间、地点,并做好现场采样的组织和配合工作。县指挥部调度应急采样队伍赴各采样点进行采样,公安部门负责维护现场安全秩序和安保工作。
3.各应急采样队按生物安全要求及时将检测标本送核酸检测机构进行检测。
4.各检测机构迅速开展核酸检测,按要求报告检测结果,按照疫情防控相关要求采取相应处置措施。
(四)做好物资储备。发生聚集性疫情时,县内检测机构和县应急物资储备库储备的检测试剂由县应急指挥部和县卫健局根据需要统一调配。按照集中物资统筹调度的原则,确保检测设备不空转、不停运。各核酸检测机构要按照每日常规检测量试剂需求,保证30天正常运行的储备量,做好核酸检测用相关试剂的储备工作。局疫情防控后勤保障组负责储备采购一定数量的核酸采样帐篷、采样人员防护装备、采样管、生物安全转运箱等核酸应急采样、送检所需相关设施设备。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统一思想。
按照疫情防控需要,根据疫情可能波及的人群范围开展全员核酸检测,是疫情精准防控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到此项工作的重要性和艰巨性,继续加强核酸检测实验室能力建设。有条件的医疗机构要尽快谋划新建核酸检测实验室,已建成的单位要在现有检测能力基础上进行扩容,不断提升自身应对突发聚集性疫情或爆发疫情的防控工作能力。全县各医疗机构要统一思想、加强协作,3家县级牵头单位要按照责任片区任务分配,迅速和责任片区镇办卫生院、民营医院沟通协商组建应急机动队采样队伍,开展人员培训,原则上镇办卫生院和民营医院每个单位抽调人数不得少于10人,于10月24日前将各自责任片区的核酸应急采样队伍人员花名册报县卫健局医政医改股。各镇办卫生院和民营医院要配合好3家县级牵头单位,积极选派人员,组建队伍,开展培训。
(二)强化措施,落实储备。
在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常态化防控工作任务的基础上,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按照预案要求提前做好人员、物资、技术储备避免局部疫情出现甚至暴发时,因核酸检测能力严重滞后,给疫情防控和群众健康带来不利影响。
(三)加强管理,提高实效。
各核酸检测单位要大力开展新冠病毒核酸检测培训,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技术人员培训方案》、《新冠病毒核酸筛查稀释混样检测技术指引》、《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等文件要求,对相关检测人员加强标本采集、保存、运输、接收、检测、报告等全流程培训。强化核酸检测能力储备和生物安全管理,确保核酸检测实验室的规范运行,杜绝医院感染事件发生。
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预案【第二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效病防治法》《新型冠状肺炎防控方案(第八版)》《山东省突发八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全面做好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エ作方案(第七版》《山东省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处置方案(修订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为进一步做好院内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者后,能够及时、有序、精准、快速、高效处置,最大程度降低疫情传播风险。坚持“及时发现、精准封控、快速高效、防止扩散”的原则,严格执行区域封闭、人员转运、后勤保障、隐患排查、终末消杀等防控措施,规范开展应急处置,防止疫情扩散蔓延。在门急诊、住院等诊疗活动和核酸检测“应检尽检”工作中,发现新冠病毒感染者立即启动该预案。
一、病例发现上报
(1).PCR实验室检测人员发现阳性标本立即电话通知上报我院疫情防控专班,同时上报分管领导。报告该患者基本信息及核酸检测结果及CT值。疫情防控专班立即通知患者所在病区(诊室)工作人员、各相关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院感公卫、物业监管、器械科、总务科等。公共卫生科于2小时内通过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信息系统进行网络直报。
(2)防控专班将基本情况立即上报至县卫生健康局,同时通知县疾控中心,复采双份标本,一份我院复检,一份疾控中心复检。双检测结果阳性。
二、应急处置
院内领导小组立即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相关职能科室和院感专职人员,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按照“一隔二控四摸排五同时”的原则,统筹协调,同步组织。
(1)隔离或转运感染者。
根据患者病情需要立即将新冠病毒感染者就地隔离或转运至隔离病房,指导患者正确进行个人防护,同时由县疫情防控指挥部由负压救护车将新冠病毒感染者转运至新肺炎定点医院接受进一步诊疗。
(2)划定封控范围,进行人员管控。
上报县卫健局,组织疾控部门到达现场,根据感染者活动轨迹,进行分析评估,精准划定门急诊、病区封控范围。就地做好同期留观、患者、家属、医务人员等封控范围人员的隔离管控。对已离开医院的重点人群员,第一时间报告辖区疾控中心。
划定封控范围前,除紧急诊断、治疗外,全院全员就地隔离,暂停人员流调、物资流通。
(3)摸排人员情况。
县医院流调小组根据感染者活动轨迹等情况确定摸排范围,进行四类摸排。调查确认预检分诊、接诊医生、核酸检测人员在岗、接诊情况;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及其家属,就地隔离,等待医院下一步通知或疾控中心流调、隔离安排。保卫部门追溯感染者活动轨迹。通过查看、记录敏感时段监控录像,掌握感染者院内活动路线、停留位置、停留时间、戴口罩等情况;感染者近距离接触医院工作人员、其他就诊人员名单和个人防护情况;医院其他人员在敏感区域出现、停留和行动路线情况。对就诊人群密度、风险作出提示,将敏感时段、敏感区域监控影像复制备查。
信息科收集敏感时段就诊人员相关信息。通过调取扫码、挂号、交款等相关信息,汇总收集敏感时段就诊患者信息,统计敏感时段内就诊患者人数、医院诊疗、后勤工作人员数,初步判定存在感染风险的人员规模。
科室调查相关人员院内行动路径。以科室为单位,统计敏感时间段到过医院可能污染区域的人员名单(没有的要零报告),以判定密接、次密接人员。调查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临床科室的医护人员、进修、实习、规培人员,行政、后勤科室的工作人员(包括保洁、送餐、担架、电梯等工作人员)以及参观、交流、外聘、劳务派遣人员。院内流调小组积极配合疾控中心做好流调及排查人员信息推送,确保第一时间做好人员管控。
(4)同时开展五项工作,防止疫情外溢。
进行环境管控和终末消毒。
第一时间进行环境管控,对感染者在院内活动经过和停留的通道、门急诊大厅、就诊诊室、核酸采样点、辅助检查科室等,进行管控,并停止使用中央空调通风系统。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立即做环境、物品表面核酸采样,要以患者停留时间长、戴口罩不规范、人员密集、风险度高的场所为重点,做好多点采样、送检。采样完成后,医院感染管理部门立即组织相关部门对潜在污染环境、物品彻底终末消杀:对空调通风系统进行消毒和清先处理。消杀完成后,再次采样、检测,确保消杀后各项指标全部达标。
开展全员核酸检测。
由医务科、防控专班立即以科室为单位对所有在院人员摸排,信息统计登记,摸排检测人员范围:全员在岗医务人员,护理员、保安员、保洁员以及其他行政工勤人员;在院患者及陪护。并将人员信息推送至信息科,打印条码,采样。采样方式(鼻拭子+咽拭子)双采单检。所有病区内人员,有病区内人员做好二级防护,在病区内完成采集,门诊科室有急诊科安排人员负责采样,行政后勤科室由护理部安排人员负责采样。采样、检测工作要争取在24小时内完成。优先检测封控区域内人员。
做好接续诊疗和抢救诊疗。
对已经接诊的门急诊患者和家属做好管控,并提供相关生活便利。需要继续治疗的,要在医院独立区域隔离完成接续治疗。封控范围内有关人员在隔离期间出现发热、干咳等疑似症状者,立即单人单间隔离诊疗,非疗需要不得离开隔离留观室。院内专家会诊或主诊医师会诊,如考虑为疑似病例,并采集标本进行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如结果阳性,在2小时内进行网络直报,并复采标本送县疾控中心复检,双测结果阳性,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同时在确保转运安全前提下立即将疑似病例转运至定点医院。
综合评判医院感染风险。
院感防控专家组结合两次环境、物表核酸检测结果,综合考虑医院密接、次密接和一般接触人员核酸检测结果,研判院感风险。医院院感管理领导小组讨论提出医院部分区域或全院“正常开诊”或“停诊”建议后,向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报告同意后执行。
做好信息发布。
对因环境消杀需要,确定“推迟开诊”或“停诊”的,在官微、公众号发布,安排人员对前来就诊患者充分告知和疏导分流。做好解释,做好舆论引导。
核酸检测工作应急预案【第三篇】
为全面做好古泉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应对可能发生的新冠肺炎疫情,结合街道实际情况,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外防输入、内防扩散的总要求,在我街道出现确诊病例后,根据疫情控制需要及时有序开展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实现48小时内完成街道内全员核酸检测筛查工作,及时消除隐患,防止疫情扩散。
二、适应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古泉辖区内发现新冠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疑似病例。
三、应急原则
(一)预防为主、常备不懈原则。坚持宁可备而不用、不能用而不备,建立健全职责明确,行为规范、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等,确保工作落实快节奏、高效率、全方位。
(二)统一指挥、各负其责原则。在古泉街道统筹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统一指挥下,根据工作职责各负其责,各尽其能,各村居(社区)落实属地责任,在职责范围内做好各项工作。
(三)果断决策、快速处置原则。应急预案启动时,要立即响应,快速行动,迅速处置,第一时间按照既定程序步骤落实,做的零迟疑、零耽搁、零延误、零停留。
四、组织管理
(一)在县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的统一领导下,由古泉街道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组织实施,成立全员核算检测工作专班,负责指导调度检测工作;各社区、村居及各小区分工协作,办事处负责制定检测工作计划和任务分工,组织力量开展采样、检测工作;派出所负责秩序维护和突发情况处置;城建部门负责协助样本运送并优先保障样本运输通畅;办事处和卫生院负责采样、检测、个人防护等物资准备和供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社区、行政村(小区)负责采样点选择和布置,配备所需帐篷、桌椅等物资及电力保障等,动员、组织人员按照步骤接受采样。
(二)属地力量不足以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时,向县指挥部提出检测支援请求,由县指挥部统筹组织采样、检测力量进行支援。
五、工作流程
(一)检测对象摸底
各社区以小区、村庄、学校等为单位,提前统计确定检测对象,确保辖区常住人口不漏一人,尤其注意流动人口的登记,形成检测对象信息表(附件1),统计核酸检测人数,逐级汇总上报,确定辖区采样点布局和采样检测顺序。
(二)采样点设置
1、采样点布局。按照2天内完成全员核酸检测的要求,结合村居、小区、企事业单位等分布情况,设置52个临时采样点,对每个采样点进行编号。采样点应为独立空间或空旷广场,具备通风条件。
2、采样点布置。采样点一般设置等候区、登记区、采样区、保障区和临时隔离区。等候区设置人行通道和“1米线”标识,用于群众排队候检;登记区用于测温、采样信息登记、编号、发放采样管;采样区用于采集咽、鼻拭子;保障区用于工作人员轮替休息、吃饭、更衣、存放物资等;临时隔离区用于现场出现发热病人临时隔离等候转运。如果为室内,应充分开窗通风,保持空气流通,每4小时房间封闭消毒1次。
(三)采样点人员安排
1、采样人员。每个采样点配备2组采样人员,每组2人,由古泉卫生服务中心抽调具备核酸检测采样技术的人员组成,主要负责被筛查人员的样本采集,辖区采样人员不足时可向县指挥部请求调派其他支援力量。
2、社区工作人员。每个采样点由所在社区安排1名联络人,负责采样点联络、协调事宜;另安排2名人员负责信息登记,2名以上工作人员或志愿者在现场负责场地布置、引导群众、回答咨询等工作。
3、其他保障人员。由派出所抽调警力,每个核酸检测采样点安排1-2名警务人员,主要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安全保障。
(四)样本采集
1、组织动员。全员核酸检测启动后,街道疫情防控办公室通过公告等形式向全街道发布全员核酸检测通告;按照各社区、各小区、村庄、学校等张贴报告,入户或电话通知各社区、各小区、村庄等基层单位的采样时间、地点、批次安排、注意事项等,尤其要注意流动人口、酒店旅客等人员检测安排,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2、现场采样。采样人员抵达采样点后,立即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工作人员引导群众有序排队等候,依次进行测温、登记、发管和采样;群众排队等候和登记时需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保持米间距离;采样人员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有关要求依次对受检人群开展咽拭子、鼻咽拭子等样本采集。工作人员在采集标本前分配10个采样对象为1 组,登记采样对象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居住地址、联系电话、采集地点、采集日期和时间等相关信息,按照组别进行采集管编号,填写《采样信息登记表》。所有样本应进行系统化编号,鼓励采用信息化编号手段提高工作效率。现场采样人员和工作人员应按有关规定进行个人防护。
3、特殊情况处理。婴幼儿、重病者无法采集咽拭子的,可采集鼻咽部样本;对行动不便人员,由采样人员在完成该采样点现场采样任务后,上门采样。测温发现体温异常的,由工作人员引导至相对独立区域静候3-5分钟后用水银温度计进行复测,体温仍异常的,引导至临时隔离区,等候进一步处置。
4、医疗废弃物处理。各采样点产生的所有医疗废弃物,使用专用包装袋密封包装后再加一个清洁外包装袋,包装袋表面用含氯消毒剂消毒后分批次运送到当地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疗废物暂存点暂存。
(五)样本送检和核酸检测
各样本点配备转运车辆及司机,负责样本和医疗废弃物转运,按照事先确定的检测单位,将现场采集的样本及时送至相应实验室,原则上每4小时运送一批样本。需送往县指定收样点。由县指定的具有检测资质的单位进行核酸检测。
六、工作保障
(一)队伍保障。街道办事处提前谋划,组建信息摸底、核算采样、现场秩序维护、后勤保障、消杀等专责工作组,明确各采样点具体工作人员及职责分工,建立台账名册。
(二)物资保障。要做好防护物资及检测设备、试剂、耗材及采样信息化相关设施的储备,满足辖区应急检测工作需求。采样点所需医疗物资由办公室统一准备。
(三)能力保障。要不断提升辖区医疗卫生机构检测能力,配备具备核酸检测资质的人员、满足样本临时存放需求的低温冰箱等物资,对实验试剂耗材、防护物资储备等实行清单式管理,及时掌握检测资源使用情况。强化质量控制,落实实验室室内质控,严格按照要求做好检测标本信息登记工作,保证检测标本信息可追溯。
核酸检测应急预案【第四篇】
按照《关于印发医疗机构新型冠状病毒核酸检测工作手册(试行)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271号)、《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xx〕229号,附件6: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关于印发新冠病毒核酸10合1混采检测技术规范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52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规范设置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强化采样管理,杜绝发生采样人群交叉感染事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酸采样点要求
(一)采样人员要求
从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标本采集的技术人员应当经过生物安全培训(培训合格证),熟悉标本种类和采集方法,熟练掌握标本采集操作流程及注意事项,做好标本信息的记录,确保标本质量符合要求、标本及相关信息可追溯。采样点医务人员须注册到本市责任医疗机构。
(二)采集场地要求
1.医疗机构内部采集点:全市各医疗机构内设置新冠病毒采样点应当遵循安全、科学、便民的原则。采样点应当为相对独立空间,具备通风条件,内部划分相应的清洁区和污染区,配备手卫生设施或装置。设立独立的等候区,尽可能保证人员单向流动,落实“1米线”间隔要求,严控人员密度。
2.人群筛查(社会)集中采集点:作为疫情防控常态化管理期间,我市医疗机构服务便民延伸的临时采集点,疫情结束后立即予以撤销。设置时须由本市注册人数不少于10个医护人员的医疗机构主导设立,并承担主体责任;要求场所具备通风条件,周边无直接相邻经营商户,间隔距离不得小于3米,场地相对独立;根据原有场地条件,划分为等候区、信息登记区、采集区、缓冲区、临时隔离区和医疗废物暂存区,各区相对独立,并能和工作开展相适应,医务人员、采样人员和医疗废物通道明晰,不产生交叉重叠,依照“六区三通道”进行现场布局,严格落实1米线要求,有效分散待检人员密度,配置相应操作设施设备,各种标识明晰;开展现场采样期间,设置医疗机构必须配置不少于1名执业注册医师或执业护士参与应急救助,并设置急救设备备用。具体要求详见附件。
3.住院病例的标本由所在医院的医护人员采集。
4.密切接触者标本由当地指定的疾控机构、医疗机构负责采集。
5.标本的采集、运送、存储严格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冠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印发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七版)的通知》中“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室检测技术指南”执行。
(三)其他要求
1.承接外送标本的协作核酸检测机构须具备广东省第三方检测资质,且新型冠状病毒病毒核酸检测室间质评和室内质控达标。
2.必须开通对接“健康珠海”平台预约软件、广东省新冠病毒检测信息系统、珠海市特定人员前置核酸检测管理信息系统,核酸采样信息必须30分钟内同步到两个信息系统省平台,核酸检测结果需在12小时内同步到省信息系统和珠海市信息系统(医疗机构发热门诊、急诊必须在4-6小时反馈核酸检测结果)。
3.医疗废物处置必须符合要求,统一收集处置,费用自理,不得私自处理。
4.通过购买服务外送样本检测必须按照国务院应对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机制医疗救治组《关于加强外送样本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管理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医疗发〔20xx〕306号)执行,由外送样本医疗机构承担检测主体责任,严格选择检测机构,确保检测质量。
申报、审核和发布
(一)申报程序及提交资料
1.申报程序。责任设置医疗机构自行选址提交资料报属地卫生行政部门初审现场审核审核合格发布。
2.需要提交的资料。(1)申请采样点可行性报告;(2)检测机构资质(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基因扩增和二级生物安生实验室备案、室间质评证书);(3)人员资质(医务人员相应执业资质、采样人员培训合格证明);(4)采样场地租赁合同,如外送样本需同时提交工作协议;(5)采样场地设置平面图;(6)预约平台和采样信息、检测结果上报信息系统情况说明。
(二)审核和发布
各采样点须经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并对外发布后方可开展新冠病毒核酸采样。
(一)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市管医疗机构设置采样点的审核。
(二)各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新冠病毒核酸采样点审核。
二、管理要求
各级卫生健康行政管理部门,应高度重视核酸采样点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和省对于核酸采样的各项要求,严格审查核酸采样点的设置条件,及时公布符合条件的采样点信息;各综合执法支队应加强巡查,对不具备条件或未经审查擅自进行采样的,依法关停取缔,并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精神,加强核酸检测工作,排查消除风险隐患,切实做到“早发现、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根据上级文件精神,并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按照“急、重、轻、缓”的原则,科学合理、兼顾能力,调整优化检测范围,对不同场所、不同行业、不同人群进行分类检测筛查,切实做到“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并根据要求做好局部疫情下大规模人群核酸检测筛查准备工作。
二、检测范围
(一)“应检尽检”人群
1.密切接触者(含共同生活者);
2.境外入顺人员、重点地区入顺人员;
3.发热门诊患者、入(住)院患者及陪护人员、医疗机构工作人员;
4.中小学校教职员工、公共场所服务人员、福利养老机构工作人员等重点行业、特殊场所的重点人群。
(二)“适时抽检”人群
1.确诊病例和无症状感染者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
2.疫情防控工作人员和志愿者。
(三)“愿检尽检”人群
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
三、组织保障
1.各村(居)要指定专人对接,按照工作职能,组织有关人员做好检测工作,确保“应检尽检”“适时抽检”和“愿检尽检”的有效落实。配合各行业主管部门对各类人群进行摸排登记,特别对“应检尽检”对象要做到底子清,并动态掌握人员信息。
2.各村(居)要根据按照急重轻缓、科学合理、兼顾能力、适时调整、安全有效的原则,认真组织实施,其中对重点地区、重点岗位以及重点人群的“应检尽检”人员应予以优先。
3.各村(居)应要按照工作内容做好全员检测采样的应对准备和演练工作,确保出现紧急状态时能有效快速处置,打有准备的仗,牢牢把握主动权,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4.各村(居)要加强新冠肺炎防控知识的科普宣传工作,做好辖区内群众的宣传动员和引导工作,根据上级指令有序组织群众进行核酸采样工作。
四、实施步骤
当发生疫情需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时,各村(居)在全力落实各项防控措施基础上,根据以下要求做好全员核酸检测实施工作。
(一)建立核酸检测小组
结合各村(居)实际情况,建立核酸检测小组,按照“1+8”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即有1名村(居)主干负责,并设置8人专门小组,包括1名联络人、1名医务人员、1名信息登记员、1名网络员、2名引导员、1名警务人员、1名村居工作者。针对行动不便的老人、孕产妇、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安排采样人员上门采集,确保检测工作全覆盖,做到不落一人。
(二)准备核酸检测采样点
以各村(居)为单位设置临时采样点,由所在的村(社区)负责选择室外空旷阴凉通风场地,搭建临时帐篷,配备充足的桌椅,悬挂醒目标识,现场分登记区和采样区,配备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每半天对现场相关物品消杀一次,如为室内临时采样点,应使用分体式空调,配备充足的桌椅,室外悬挂醒目标识,入口处设置登记区,采样区内备有足量的采样设备、个人防护用品和健康宣教材料,室内环境和物品4小时消杀一次,同时每个临时采样点配备1-2名警务人员,负责维持现场秩序和安全保障工作,确保“中高风险”区域核酸检测全员覆盖。
(三)呼吸道标本采集
各村(居)负责辖区内被检测人员的组织工作,需制定工作方案,主要负责被检测人员的通知、登记、宣传和现场保障等工作。按照每个临时采样点按3-5名标准配备工作人员,包括负责人、登记人员和联络员等,抽调成立的核酸检测采样工作组人员全体上岗工作,由镇疫情防控工作小组统筹调度,配备3-5名采样人员的原则开展标本采集工作。
29日上午,济南市委、市政府召开新闻发布会,以济南市指挥部名义印发《济南市市域内全员核酸检测工作预案》,按照每2000-2500人设置一个采样点的标准,全市设置采样点4650个、配备采样人员15293名;分级分层组织街道办、采样点、检测机构、疾控中心人员培训。做好全员核酸检测信息化保障,全员核酸检测信息系统实现区县全覆盖,完善了核酸检测的全流程闭环管理。
全市核酸检测机构达88家,日检测能力万人份,均居全省首位。加强核酸检测机构监管,在全国率先成立市级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质量控制中心;完成第三方核酸检测机构的五次飞行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依法处罚、限期整改;完成核酸检测机构检验人员今年首轮培训。
同时,强化应急演练。全市组建流调、采样、检测、消杀、医疗、社区防控等疫情处置机动队共计17242支76352人,储备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场所90处7172个房间。去年11月以来,完成区县和医疗机构五轮应急拉动;组织医疗机构应急演练360余场次,万余人次参与,确保关键时刻拉得出、打得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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