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公司年终奖金分配方案制度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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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公司年终奖金分配方案制度1
年终奖奖金对于员工来说是一种物质奖励。如果员工的绩效优良,工作成绩突出,为企业的发展做出了贡献,就应该给予奖励,一来是对员工努力上的承认,二来激励员工继续努力工作,实现更佳的工作表现。年终奖在不同的单位有不同的发放形式,除了一般意义上的“红包”外,有的是股票分红,有的是“双薪”,有的是提成,有的是奖金。但是。企业在发放年终奖的时候考虑的并不简单,有的目的很明确,就是为了奖励员工们在一年当中所付出的劳动,但也有一些企业发放年终奖的时候是不得已而为之。
年终奖的计算
发放年终奖是用人单位的一种自主行为,目前的法律、法规并无要求用人单位发放年终奖的具体规定。故一般来说,年终奖的计算应根据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明确规定,则用人单位必须按照约定或规章制度发放。当然,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均没有规定,用人单位可以不发,也可以根据本年度的综合经营状况以及劳动者个人年度工作表现,决定是否发放年终奖。
休法定假应照发年终奖
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均属于法定假。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妇女权益保护法》、《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等的规定,劳动者在休法定假期间应视为正常出勤并支付报酬,用人单位自然也就必须全额支付“年终奖”,而不得扣除。
提前离职该拿年终奖
如果劳动合同或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中,有确定的年终奖数额,那么离职劳动者也应得到相应的年终奖。如果劳动合同和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都未规定年终奖,但事实上已发年终奖,用人单位也必须向离职劳动者发放,从司法实践上看,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法院同样会支持此类离职劳动者按照在岗时间,得到一定比例的年终奖。
未满一年也有年终奖
《劳动法》第四十六条规定:“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即只要劳动合同中约定了年终奖或是用人单位已制定发放年终奖的具体办法,且新进入、未满一年的劳动者确已付出相应劳动,用人单位就必须按约定或比例向其发放年终奖。
年终奖不能拖欠
就性质而言,年终奖属于工资的一部分。因为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规定:“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小企业年终奖发放方案2
一、考核宗旨
1、春节前6日,总经理全部复核完毕,由人力资源部转发各单位、各人知悉;
2、年度考绩事宜由总经理室督导,人力资源部执行,各部门配合。
三、绩效分等
年度考绩分为四等:90分以上为特等;80至89分为甲等;76至79分为乙等;70至75分为丙等。
注:考绩分数一律为整数。
四、考核限制
1、员工及经理在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特等。
(1)在考绩年度内曾受任何一种惩戒处分未予撤销者;
(2)迟到早退今年累计达13次以上(含)者;
(3)旷工今年选1日以上(不合)者。
2、于年度内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其考绩不得列为甲等。
①曾受记过以上处不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2人。初核为特等考绩者,该部门经理须另呈“特等考绩报告书”呈予总经理。
②各部门考核平均总分数不得逾越80分(示例:某单位8人,则总分数不得超过8×80=640分。)但如果该部门经理认为该部门表现极佳,得簦呈总经理棱示,核准者为例外处理,但总分数仍不得超越85分(含)。
注:特等考绩分数不并入该单位考绩总分数的核计。
五、分数增减
1、员工于年度内,曾受奖惩者,其年度考绩应执行加减分数,按下列规定执行:
(1)记大功或大过一次者:加减5分;
(2)记小功或小过一次者:加减3分;
(3)嘉奖或申诫一次者:加减1分;分未予撤销者;
(4)迟到早退今年累计达20次以上(含)者;
(5)旷工今年达2日以上(不合)者。
(6)人数限制:
特等:
人数为5人以下的单位,特等考绩人数最高限为1人。
人数5人以上的单位
(7)旷工1日者:扣2分;
(8)迟到次数超过13次者(含),每逾一次扣0 5分。
2、本项增减分数,独立于第四条考绩平均总分数(80~85分)限制之外。
六、奖励实施
注:考核奖金以年终奖金为基准。
倒:得甲等82分,则发出奖金为:固定年终奖金十(固定年终奖金x4%);得乙等79分,则发出奖金为:固定年终奖金 (固定年终奖垒x4%)
1、考绩特等者,优先升迁职位度职务;
2、孝绩奖台、罚台连同年终奖台发出。
七、考绩要求
办理考绩的主管人员均应以客观立场评议,不得徇私。几经总经理室审查,有违反公司规定者,该主管记一次小过,呈总经理核查。
八、申诉
经总经理复核后,若有反对者,由总经理室人员返回该考核的主管,重新审慎评核考绩分数,再呈批示;
小公司年终奖金分配方案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激励员工工作积极性,科学控制人工成本,维护公司与员工双方的合法利益,在薪酬总体方案的指导下,结合年终考核结果及上年度人工成本,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公司入职转正员工适用本办法。执行《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也可依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公司人事部负责绩效奖金的管理考核工作;财务部负责年度生产利润的测算并按规定时间提交核算报告;生产部依据本办法按时完成生产指标。
第四条 年度绩效奖金支付的原则以考核成绩为依据,顾全各方利益,以调动全体员工工作积极性为主要目标,本着工作表现为主均衡、协调、公正、公平的原则。
第二章 范围
月度采购计划包含根据各部门奖金额度和员工的绩效考核情况,管理奖金的分配,包括确定部门奖金分配方案、编制部门奖金分配表等工作(注:将根据未来的薪酬福利计划作相应调整)。
第三章 年度绩效奖金发放
第五条 年度绩效奖金是超额完成全年生产任务,为公司赢得额外利润而产生的报酬。
第六条 每年年初,由公司财务部核算出公司全年的年净利润,拿出净利润的30%-50%%作为员工年终奖的支出预算。
第七条 第年年初,销售部预测全年订单数量,由生产部根据销售部提供的数据制定生产量预测。
第八条 年度绩效奖金的发放条件
(一) 公司各部门的年终奖发放前提是,公司全年超额完成生产、销售任务。办公室人员年终奖金发放占总奖金的65%;公司有权根据当年生产、销售情况对比例作出相应调整。
(二) 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一线员工按年度完成的生产指标分别计提。生产一线员工绩效奖金占总奖金额的35%左右年度绩效奖金的支付方式:现金,银行卡;公司各办公室人员年终统一发放;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的员工根据月度生产量核定绩效奖金,但年度总奖金不能超过公司总奖金额的35%。
第四章 绩效奖金的支付管理
第九条 公司办公室人员奖金分配按岗位职级,以个人工资为计算基数实行系数分配管理;(具体方案见表2)生产一线员工执行《两班绩效考核方案》。
第十条 员工于当年12月31日(含)以前转正者,均予享受年终奖金,其计算式自入职之日起为计算日期。
第十一条 每月15号以前(不含)入司员工,当月按1个月计算,15号以后(含)入司员工,当月不计。
第十二条 临时工、未转正者及奖金发放前离职的员工不享受年终奖。
第十三条 凡转正后在职者,享受年终奖金,其奖金的计算方法为:员工当年12月份基本工资(不含各种补助)/12*员工在职月数。
第十四条 员工缺勤应扣奖金(含事假、病假及迟到、早退;不含法定产假、婚假、丧假等)。
(一) 请假3天内(含)不扣奖金;
(二) 请假4-10天(含1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12;
(三) 请假11-20天(含2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6;
(四) 请假21-30天(含30天)内,扣除奖金总额的1/3;
(五) 请假超过30天,无年终奖;
(六) 迟到、早退10-15次(含1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12;
(七) 迟到、早退16-25次(含2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6;
(八) 迟到、早退26-35次(含35次),扣除奖金总额的1/3;
(九) 迟到、早退超过35次,无年终奖;
第十五条 符合以下情形的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 无过失单、无重大差错;
(二) 在正常工作时间内能完成工作,全年加班在20小时以内的;
(三) 规章制度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参与年终奖金分配。
(一) 本人辞职或被辞退的;
(二) 发生差错或重大过失的;
(三) 发生刑事犯罪或违法行为被处罚的;
(四) 旷工超过一日(含一日);
(五) 其他违反规章制度的情形。
第十七条 年终奖的计算周期为每年的1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第十八条 年终奖的发放日期为次年的4-5月份。
第十九条 本办法自20__年1月1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