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工作简报与财务管理汇聚【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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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简报与财务管理【第一篇】

财务管理环节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步骤与一般工作程序。一般而言,企业财务管理包括以下几个环节:

财务预测是根据企业财务活动的历史资料,考虑现实的要求和条件,对企业未来的财务活动作出较为具体的预计和测算的过程。财务预测可以测算各项生产经营方案的经济效益,为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可以预测财务收支的'发展变化情况,以确定经营目标;可以测算各项定额和标准,为编制计划、分解计划指标服务。

财务预测的方法主要有定性预测和定量预测两类。定性预测法,主要是利用直观材料,依靠个人的主观判断和综合分析能力,对事物未来的状况和趋势作出预测的一种方法;定量预测法,主要是根据变量之间存在的数量关系建立数学模型来进行预测的方法。

财务计划是根据企业整体战略目标和规划,结合财务预测的结果,对财务活动进行规划,并以指标形式落实到每一计划期间的过程。财务计划主要通过指标和表格,以货币形式反映在一定的计划期内企业生产经营活动所需要的资金及其来源、财务收入和支出、财务成果及其分配的情况。

确定财务计划指标的方法一般有平衡法、因素法、比例法和定额法等。

财务预算是根据财务战略、财务计划和各种预测信息,确定预算期内各种预算指标的过程。它是财务战略的具体化,是财务计划的分解和落实。

财务预算的方法通常包括固定预算与弹性预算、增量预算与零基预算、定期预算和滚动预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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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工作简报与财务管理【第二篇】

驾校财务管理篇1:驾校收款管理制度xx驾校收款管理制度本制度自20xx年x月x日起生效,以前相关规定若与本制度不一致,以本制度为准。

本制度由xx驾校财务中心负责解释。

xxxx机动车驾驶培训学校20xx年x月xx日篇2:驾校资产管控文件资产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对公司的资产进行合理的购买、使用与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本公司所有资产适用。

3、定义:4、权责:由相关部门及财务部负责。

5、内容:。

资产是公司经营的物质基础,应合理使用,提高固定资产的利用率,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保值和增值。

完善固定资产管理的基础工作和基本制度,建立健全各种固定资产台帐、档案。

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实行分级管理,严格执行固定资产更新、新增、移转、报废等审批手续。

有计划地组织对现有固定资产的更新改造工作,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维护保养和管理,及时处理多余和闲置的固定资产。

定期进行清查盘点,每年实地盘点至少两次,对盘亏、毁损和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应查明原因,写出书面报告,并上报主管部门批准,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要定期考核固定资产的利用效果和完好率,对固定资产的购进、出售、清理、报废和内部转移等都应办理有关手续,并应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严格资产折旧与固定资产折旧资金的管理。合理折旧,真实地反映成本和企业利润,正确地评价生产经营成果。充分挖掘现有固定资产的潜力,保证公司扩大再生产和技术进步资金的需要。

固定资产的标准和分类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建筑物、机器、机械、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器具、工具等,价值在20xx元以上。不属于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两年的,也应当作为固定资产。

对固定资产按经济用途和使用情况分类管理:

经营用固定资产,包括建造物、动力设备、传导设备及设备、工具仪表及运输设备、管理用具等。

非经营用固定资产。

出租固定资产、指租给外单位使用的固定资产。

未使用的固定资产,指尚未使用的固定资产,调入尚未安装的固定资产,进行改建、扩建的固定资产,以及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

不需用的固定资产,指本公司不需要处理使用的固定资产。

封存固定资产,指经审核批准不用的设备。

固定资产的折旧折旧是指固定资产由于磨损而转移到经营成本中的价值,所提取的价值用货币表示就是折旧费,折旧费用于固定资产的不断更新和重置。固定资产折旧的计提采用平均年限法。

报废或转让的固定资产的变价净收入(变价收入。

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原价减累计折旧)的差额,作为公司的营业外收入或营业外支出处理。

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费用,采取待摊办法进行核算,摊销期应与大修理周期相同。

6、申购流程图7、管控表资产申购申请表资产验收申请表资产验收申请表注:1.此表由资产管理部门填写.验收后编号由财务给出.2.核准后转财务确定列入公司资产台帐及付款动作.篇3:驾校管理制度蚌埠市文明驾校有限公司管理制度(员工手册2)目录:

服务规范考勤管理制度(1)考勤管理制度(2)食堂管理责任制度卫生管理制度门卫岗位责任制“十不”承诺工资及工资标准驾校奖惩条列有关制度执行的说明人事管理制度第一节总则一、为进一步完善人事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规、政策及公司规定,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对员工实行合同化管理。所有员工都必须与公司签订聘(雇)用合同。

员工与公司的关系为合同关系,双方都必须遵守合同。

三、

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人事计划、员工的培训、奖惩、劳保福利等项工作的实施,并办理员工的考试录取、聘用、调动、解聘、辞职、辞退、开除等各项手续。

第二节编制及定编四、公司各职能部门、下属单位,用人实行定员、定岗、定责。

五、公司职能部门及下属单位的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校长提出方案,报董事会批准后实施。

六、下属单位的岗位设置、编制、调整或撤销,由下属单位负责人提出方案,报校长批准后实施。

七、人力资源部负责编制用工计划及方案,供校长参考。

第三节员工的聘(雇)用八、各部门、下属单位对聘(雇)用员工应本着精简原则,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

九、所有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

十、公司所聘用的员工,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实际才能予以聘任及安排。

十一、各级员工的聘任程序如下:

1、校长由董事长兼任、副校长、财务主管由董事长聘任;2、部门负责人、下属单位负责人及财务人员,由校长提请董事会聘任;3、其他员工,由校长批准聘任。

十二、各部门、下属单位确需增加员工的,按如下原则办理。

1、先在本部门、本公司内部调整;2、本系统内无法调配的,由用人单位提出计划,报校长批准后,进行招聘。

十三、录用程序1、用人部门(或人力资源部)负责通知面试合格的受聘人员,接到通知后,到用人部门报到,并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上交担保书(特殊岗位),员工个人简历、照片、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职称证书等资料;2、受聘人员上交资料后,由用人部门为其办理入职手续、员工工作牌,核查所交资料和担保书准确、真实、无误后,与其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书》;3、新入职需要公司提供岗位技能培训的员工,应签署《培训合同书》和缴纳培训费。培训费亦可在工资中扣除。

4、受聘人员与公司签订《试用期劳动合同书》后,其薪酬从应聘之日起计薪。

5、用人部门须对受聘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学习驾校规章制度及《员工手册》,了解驾校情况,学习岗位业务知识等。受聘人员的培训由用人部门负责。员工试用期间,其考勤情况由用人部门负责管理,并由用人部门和校长每周共同考察其现实表现和工作能力并给予评价。试作期间的工资,按《工资标准》所拟定的岗位标准给予下发。

十四、受聘员工即将完成试用期时,于每月下旬提出书面转正申请,由用人部门作出鉴定,提出是否录用的意见,由校长决定是否录用。特别岗位员工须上报董事长审批。

十五、受聘员工经审批成为正式员工后,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用人部门为其办理转正手续,由公司统一购买社保等,并根据其能力和特长安排相应工作,享有公司正式员工的一切待遇。

十六、试用期满未达到考核标准的,由用人部门报校长审批是否延缓试用期限,决定不录者试用期满后结束工作。

第四节工资、待遇十七、依据公司《工资标准》,结合个人能力和岗位而定。公司员工工资分为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某些岗位设有效益工资和特殊补贴。

十八、录用员工的工资,校长审批后通知财务部门发放。特聘人才由校长报董事会批准后通知财务部发放。

十九、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向上,不断进步。员工表现好或贡献大,在指定岗位工作年限满一年者,由本人提出晋级申请,所在部门审批,校长审核,可进入公司后备人才储备库。确能胜任更高一级工作者,经校长批准后予晋级及奖励。

特别岗位须上报董事长审批。

二十、其它未明事项依照公司《工资标准》及相关附件而定。

第五节辞职、辞退、开除二十一、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均须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二十二、试用人员在试用期内辞职的应向所在部门提出辞职报告,由人力资源部审批后再办理离职手续。

二十三、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双方都必须严格履行合同内容,不得随便辞职。

二十四、合同期内员工需辞职的,必须提前2个月向公司提出辞职报告,由所属部门签署意见,报校长审批后(部门主任以上级别员工需报董事会审批)由用人部门办理离职手续。

二十五、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按规定追究其责任和经济赔偿。

二十六、员工或用人单位认为其现工种和岗位不适合的,可用人部门或校长申请在公司内部调换另一种工作。在调换新工作半年后仍不能胜任工作的,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二十七、因公司内部发展或部门需求,需要进行岗位调动的,受调员工必须服从调配,若不服从者,视为自动辞职,并自动放弃在公司所享有的所有权益(包括年终奖等福利待遇)。

二十八、员工必须服从组织安排,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二十九、公司对辞退员工持慎重态度。用人部门无正当理由不得辞退合同期未满的员工。确需辞退的,必须上报校长,提出辞退理由,用人部门核实,校长批准后,通知被辞退的员工办理辞退手续。未经用人部门核实和校长批准的,不得辞退。

三十、需公司辞退的员工,用人部门必须提前1个月通知被辞退者,试用期间提前一周通知被辞退者。

三十一、劳动合同期满,合同即告终止。需继续留任公司者,须在劳动合同期满。

财务工作简报与财务管理【第三篇】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财经方针、政策、法令,执行和宣传“会计法”,维护财政法规、财经纪律,保护国有资产的安全。

2、根据财务监督制度的规定,设置会计、出纳、财产管理员岗位。

3、会计人员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要求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规定,建立会计账册,进行会计核算,及时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4、学校的经济活动由单位法人代表负责,财务人员协助校长管理学校日常财务工作,在上级财务部门的领导下,统一处理各项财务工作。

5、编制和执行学校的各项财务计划,拟定学校具体财务管理制度,做好记账、算账、报账工作。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原则编制单位预算,精打细算,厉行节约,合理分配,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6、学校出纳人员要认真管理好学校的现金、票据、保险箱。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及报销手续,认真履行出纳岗位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职责。

7、财务人员应当认真做好学校各项资金的管理工作。认真审核学校的各项财务收支凭证,各种凭证内容必须真实完整。财务人员有权拒绝受理不符合财务规定的业务,不做假的账单,不设账外账,不设小金库。

8、做好财务档案工作,未经领导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传阅、复印会计资料,妥善保管各种财务会计资料。

9、认真执行财产管理制度,并制定本单位财产管理办法,不擅自购买控购商品,执行政府采购制度。

10、在财务会计工作方面取得显着成绩者、在维护财务制度或财经纪律有成绩者、在财务管理理论有创见并促进学校财经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资产使用效益防止损失浪费有成绩者给予奖励。不遵守财务制度,工作失职,造成学校经济或其它损失者,予以惩处。

财务工作简报与财务管理【第四篇】

一、根据学校实际,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照顾一般”的原则,合理编制学校年度经费预算;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做好学校年度经费的决算编制工作。

二、严格执行财务制度和财政纪律

1、严格遵守国家关于现金和银行存款有关管理规定,严肃财经纪律。

2、严格收费标准,一律按物价部门批准的项目收费。

3、各类帐册根据,收付凭证严禁挪用,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帐据相符,帐款相符。

4、严格把关,坚决杜绝违反财纪规定的结算报销,妥善保管好各种空白收据和结算凭证。

5、经费使用做到专款专用,不滥开支,不乱开支。

6、严格经费使用的审批制度,实行分管领导“一支笔”审批。

7、学校公款一律不得给个人私用,因购物或公用需要借款者须经财务主管领导审批并及时办理报销手续。

三、建立和健全民主理财制度,接受群众监督

1、设立由教师代表组成的学校财务监理小组。

2、每一学期校财务监理小组对学校财务执行情况全面审核一次。

3、校长每学期向全体教师通报学校财务执行情况和校财务监理小组的审核结果。

4、定期公开学校财务收支执行情况,接受全体教师评议。

财务工作简报与财务管理【第五篇】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中小学校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和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和国家有关法律制度,结合中小学校特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普通中小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特殊教育学校、工读教育学校、成人中学和成人初等学校。

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上述学校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基本原则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勤俭办学的方针;正确处理事业发展需要和资金供给的关系,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关系,国家、学校和个人三者利益的关系。

第四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的主要任务是:合理编制学校预算,严格预算执行,完整、准确编制学校决算,真实反映学校财务状况;依法筹集教育经费,努力节约支出;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加强经济核算,实施绩效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产管理,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资产,防止资产流失;加强对学校经济活动的财务控制和监督,防范财务风险。

第五条中小学校财务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的财务活动在校长的领导下,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第六条中小学校以校为单位进行会计核算。

实行“集中记账,分校核算”的,不改变学校财务管理权。即在一定区域内,由县级财政和教育部门确定的会计核算机构统一办理区域内中小学校的会计核算,学校设置报账员,在校长领导下,管理学校的财务活动,统一在会计核算机构报账。

具体采取何种方式,由地方财政和教育部门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第七条中小学校财会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工作权限、专业技术职务、任免奖罚,应当严格按照国家会计法律制度执行。

第八条非独立核算的勤工俭学、社会服务和经营等项目的财务活动,由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不得从事经营活动。

第九条中小学校食堂应当坚持公益性和非营利性原则,在学校财务部门统一管理下,实行单独核算,定期公开账务。

第三章预算管理。

第十条中小学校预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教育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编制的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中小学校预算由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组成。

第十一条国家对中小学校实行核定收支、定额或者定项补助、超支不补、结转和结余按照规定使用的预算管理办法。

定额或者定项补助根据国家有关政策和财力可能,结合中小学校特点、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学校收支及资产状况等确定。

国家将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财政预算,由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予以保障。

第十二条中小学校预算以校为基本编制单位,教学点纳入其所隶属学校统一编制。预算编制应当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统筹兼顾、保证重点的原则。中小学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第十三条收入预算,应当考虑学校维持正常运转和发展的基本需要,参考以前年度的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年度的收入增减因素,积极稳妥地逐项测算编制。

支出预算,应当根据学校开展教育教学等活动需要和财力可能,分轻重缓急,按照政府支出分类科目分项测算编制。

第十四条中小学校预算由学校根据年度事业发展目标和计划以及预算编制的规定,提出预算建议数,经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中小学校根据财政部门下达的预算控制数编制预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报财政部门,经法定程序审核批复后执行。

第十五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批准的预算,规范办理收支事项,加强预算执行管理。

第十六条预算执行中,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的预算一般不予调整。如果国家有关政策或者事业计划有较大调整,对预算执行影响较大,确需调整的,中小学校应当报主管部门审核后报财政部门调整预算。财政补助收入和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以外部分的预算需要调增或者调减的,由学校自行调整并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

收入预算调整后,相应调增或者调减支出预算。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决算是指中小学校根据预算执行结果编制的年度报告。

第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规定编制年度决算,由主管部门审核汇总后报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决算审核和分析,保证决算数据的真实、准确,规范决算管理工作。

第四章收入管理。

第二十条收入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依法取得的非偿还性资金。

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收入包括:

(一)财政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依法取得的收入。其中:按照国家规定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不计入事业收入;从财政专户核拨给学校的资金和经核准不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计入事业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即中小学校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即中小学校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学校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投资收益、利息收入、捐赠收入等。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收入全部纳入学校预算,统一核算,统一管理。

中小学校严禁设立“小金库”,严禁账外设账,严禁公款私存。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组织收入应当合法合规;各项收费应当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费范围、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使用符合国家规定的合法票据。对按照规定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库集中收缴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上缴,不得隐瞒、滞留、截留、挪用和坐支。

第五章支出管理。

出自

第二十四条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发生的各项资金耗费和损失。

第二十五条中小学校支出包括:

(一)事业支出,即中小学校开展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发生的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基本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保障其正常运转、完成教育教学和其他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项目支出是指中小学校为了完成特定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之外所发生的支出。

(二)经营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在教育教学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三)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即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四)上缴上级支出,即中小学校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五)其他支出,即本条上述规定范围以外的各项支出,包括利息支出、捐赠支出等。

中小学校可以结合实际,在上述支出分类的基础上,进一步按照教育教学功能细化支出分类。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将各项支出全部纳入学校预算,建立健全支出管理制度。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的支出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规定的开支范围及开支标准;国家有关财务规章制度没有统一规定的,由学校结合本校情况规定,报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备案。学校规定违反法律制度和国家政策的,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应当责令改正。

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管理,基本支出、项目支出不得混用。公用支出不得用于教职工福利等人员支出。项目支出应当按照规定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第二十八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应当以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为前提。在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中,应当加强经济核算,正确归集实际发生的各项费用;不能直接归集的,应当按照规定的比例合理分摊。

经营支出应当与经营收入配比。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校从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取得的有指定项目和用途的专项资金,应当专款专用、单独核算,并按照规定向财政部门或者主管部门报送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完成后,应当报送专项资金支出决算和使用效果的书面报告,并接受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第三十条中小学校各项支出应当按照实际发生数列支,不得虚列虚报,不得以计划数和预算数代替。

第三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应当加强支出的绩效管理,提高资金使用的有效性。

第三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依法加强各类票据管理,确保票据来源合法、内容真实、使用正确,不得使用虚假票据。

第六章结转和结余管理。

第三十四条结转和结余是指中小学校年度收入与支出相抵后的余额。

结转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已执行但未完成,或者因故未执行,下一年度需要按照原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结余资金是指当年预算工作目标已完成,或者因故终止,当年剩余的资金。

经营收支结转和结余应当单独反映。

第三十五条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的管理,应当按照同级财政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七章专用基金管理。

第三十八条专用基金是指中小学校按照规定提取或者设置的有专门用途的资金。

专用基金管理应当遵循先提后用、收支平衡、专款专用的原则,支出不得超出基金规模。

第三十九条专用基金包括:

(一)修购基金,即按照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的一定比例提取,并按照规定在相应的购置和修缮科目中列支(各列50%),以及按照其他规定转入,用于学校固定资产维修和购置的资金。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提取修购基金。事业收入和经营收入较少的其他中小学校,可以不提取修购基金。

(二)职工福利基金,即按照非财政拨款结余的一定比例提取以及按照其他规定提取转入,用于职工集体福利设施、集体福利待遇等的资金。

(三)奖助学基金,即接受社会捐赠和按照规定从事业收入中提取转入,用于奖励、资助学生的资金。

(四)其他基金,即按照其他有关规定,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提取或者设置的专用资金。

第四十条各项基金的提取比例和管理办法,国家有统一规定的,按照统一规定执行;没有统一规定的,由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确定。

第八章资产管理。

第四十一条资产是指中小学校占有或者使用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权和其他权利。

第四十二条中小学校的资产包括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和对外投资等。

第四十三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和规范资产配置、使用和处置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完整,保障事业健康发展。

第四十四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科学规范、从严控制、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需要的原则合理配置资产。

第四十五条流动资产是指可以在一年以内变现或者耗用的资产,包括现金、各种存款、零余额账户用款额度、应收及预付款项、存货等。应收及预付款项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和其他活动过程中形成的各项债权,包括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预付账款和其他应收款等。存货是指中小学校在开展教育教学及其他活动中为耗用而储存的资产,包括各类材料、燃料、消耗物资和低值易耗品等。

第四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现金及各种存款的内部管理制度,加强资金监督管理,对应收及预付款项应当及时清理结算,不得长期挂账。对存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保证账实相符。对存货的盘盈、盘亏应当及时处理。

第四十七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一般分为六类:房屋及构筑物;专用设备;通用设备;文物和陈列品;图书、档案;家具、用具、装具及动植物。

中小学校的固定资产明细目录由教育部制定,报财政部备案。

第四十八条中小学校应当设置固定资产总账、明细账及固定资产卡片,详细记载固定资产的编码、名称、类别、规格、型号、原值、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完整反映固定资产情况。

中小学校应当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或者不定期的清查盘点。年度终了前应当进行一次全面清查盘点,做到账、卡、物相符。对盘盈、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当及时查明原因,按照规定处理。

第四十九条在建工程是指已经发生必要支出,但尚未达到交付使用状态的建设工程。

在建工程达到交付使用状态时,应当按照规定办理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和资产交付使用手续。

第五十条在建工程应当进行单独核算,反映在建工程的实际支出。第五十一条无形资产是指不具有实物形态而能为使用者提供某种权利的资产,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土地使用权、非专利技术、商誉以及其他财产权利。

中小学校转让无形资产,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取得的收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中小学校取得无形资产发生的支出,应当计入事业支出。

第五十二条对外投资是指中小学校依法利用货币资金、实物、无形资产等方式向其他单位的投资。

中小学校应当严格控制对外投资。在保证学校正常运转和事业发展的前提下,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对外投资的,应当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中小学校不得使用财政拨款及其结余进行对外投资,不得从事股票、期货、基金、企业债券等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除外。

中小学校以实物、无形资产等非货币性资产对外投资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资产评估,合理确定资产价值。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对外投资。

第五十三条中小学校出租、出借资产,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五十四条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是指中小学校对其占有、使用的国有资产,进行产权转让或者注销产权的行为,包括无偿调拨(划转)、对外捐赠、出售、出让、转让、置换、报废、报损、货币性资产损失核销等。

中小学校资产处置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履行相关审批程序。

第五十五条中小学校资产处置收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五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资产共享、共用。

第五十七条负债是指中小学校所承担的能以货币计量,需要以资产或者劳务偿还的债务。

第五十八条中小学校的负债包括借入款项、应付及预收款项、应缴款项、代管款项等。

借入款项是指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经批准从银行等金融机构借入的短期或者长期借款。

应付及预收款项包括中小学校应付票据、应付账款以及其他应付款和预收账款等。

应缴款项包括中小学校收取的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资金、应缴税费,以及其他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应当上缴的款项。

代管款项是指中小学校接受委托代为管理的各类款项。中小学校应当加强代管款项管理,分项核算,按时结清。

第五十九条中小学校应当对不同性质的负债分类管理,及时清理并按照规定办理结算,保证各项负债在规定期限内归还。

第六十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财务风险控制机制,规范和加强借入款项管理,严格执行审批程序。

严禁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举借债务,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得违反规定举借债务。

中小学校不得提供担保。

第六十一条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中小学校发生划转、撤销、合并、分立时,应当进行财务清算。

第六十二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应当在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的监督指导下,对学校的财产、债权、债务等进行全面清理,编制财产目录和债权、债务清单,提出财产作价依据和债权、债务处理办法,做好资产的移交、接收、划转和管理工作,并妥善处理各项遗留问题。

第六十三条中小学校财务清算结束后,经主管部门审核并报财政部门批准,其资产分别按照下列办法处理:

(一)因隶属关系改变,成建制划转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无偿移交,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二)撤销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三)合并的中小学校,全部资产移交接收单位或者新组建单位,合并后多余的资产由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核准处理。

(四)分立的中小学校,资产按照有关规定移交分立后的中小学校,并相应划转经费指标。

第十一章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

第六十四条财务报告是反映中小学校一定时期财务状况和事业发展成果的总结性书面文件。

中小学校应当定期向主管部门和财政部门以及其他有关的报表使用者提供财务报告。

第六十五条中小学校报送的年度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支出表、财政拨款收入支出表、固定资产投资决算报表等主表,有关附表及财务情况说明书等。

第六十六条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中小学校收入及其支出、结转、结余及其分配、资产负债变动、对外投资、资产出租出借、资产处置、固定资产投资、财务分析指标、绩效等情况,对本期或者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第六十七条中小学校的财务分析是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应当按照主管部门的规定和要求,根据学校财务管理的需要,进行财务分析,定期编制财务分析报告。

财务分析内容包括中小学校事业发展和预算编制与执行、资产使用、收入支出状况、专用基金变动以及财务管理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等。

财务分析指标包括预算收入和支出完成率、人员支出与公用支出分别占事业支出的比率、生均事业支出、生均公用支出以及资产负债率等。主管部门和中小学校可以根据学校特点增加财务分析指标。

第十二章财务监督。

第六十八条中小学校财务监督的主要内容包括:

(一)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真实性、完整性和预算执行的时效性、均衡性;。

(二)各项收入、支出的合法性、合规性;。

(三)结转和结余资金以及专用基金管理的合规性;。

(四)资产管理的安全性、合规性、有效性;。

(五)负债的合规性和风险性;。

(六)学生人数、教职工人数等基础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六十九条中小学校财务监督应当实行事前监督、事中监督、事后监督相结合,日常监督和专项监督相结合。

第七十条中小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经济责任制度、财务信息披露制度等监督制度,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七十一条中小学校应当依法接受主管部门和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

第十三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中小学校基本建设投资的财务管理,应当执行本制度,但国家基本建设投资财务管理制度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七十三条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中小学校,以及独立核算的中小学校校办企业,执行企业财务制度,不执行本制度。

第七十四条各级人民政府和接受国家经常性资助的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依照本制度执行;其他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可以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十五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教育部门可以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财务管理办法或者补充规定。

第七十六条中小学校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学校实际情况制定内部财务管理办法,报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十七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

财务工作简报与财务管理【第六篇】

摘要:为促进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党中央、国务院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惠农政策,对减轻农民负担、促进农民增收、维护农村稳定,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东方风来满眼春,我们在看到农村各项工作可喜变化的同时,也清醒地看到,实行税费改革特别是减免农业税后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偏差与漏洞,有法不依,有令不行,有章不循,严重影响到农村集体经济的发展、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党群、干群之间的关系,分析和探讨了当前农村财务管理中普遍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了强化农村财务管理的建议。

(1)公款消费不正之风严重。一些农村干部利用工作职务之便,动用公中资金,借以交际费、接待费之名,吃吃喝喝,分钱分物,不把群众利益放在心上,无视法规法纪。致使非生产性支出成为村级财务一大漏洞。

(2)账目管理杂乱无章。有的村会计在进行账目账簿记录和统计过程中,未按有关制度要求处理,明细账目设置不全,与总账差异大,现金账、存款账混记。会计出纳配合不力,责任意识淡薄,账目中少记、多记、漏记及随意调账等现象时有发生。会计档案、财务资料的管理和保存负责不到位,账目的核算、查证无保障,使集体利益很大程度上蒙受损失。

(3)集体资金使用不合理。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对资金的管理亦如此。随着农村经济多样化发展,集体经济也呈现出好的势头,多种账目的出现对财务管理的全面性、合理性、规范化也提出了新的要求。

一、罪与非罪界定难等因素,司法、纪检查处部门在某种程度上难以施展“法绳”。

二是财务管理人员素质不高。财务管理要求工作人员熟悉业务,有一定的任职资格,从事财务管理时间相对持久,但事实上有的农村会计没有经过专业知识培训,对账目管理认识不够,理论知识缺乏,业务生疏,无专业技能,在实际操作中常出现凭证不查实、审批不严格、记帐方法简单、结帐不及时等账务处理随意的现象,难以达到会计基础规范要求。以此给伪造、变造凭证,甚至篡改帐目,贪污挪用的不正之风提供了可乘之机。

(1)深化意识,构建农村财务管理模式。作为农村财务管理的主管部门领导和村干部要深化为民理财意识,加强对农村财务管理方面的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学习,增强责任心,要广开言路,认真听取群众对农村财务管理的要求和意见,严格执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农村财务的管理。结合实情,积极推行村级财务“双代管”工作,即村帐所管,建立完善农村财务管理制度,使农村财务管理有章可循,做到领导到位,认识到位,措施到位,人员到位,保证各项开支的合理合规,(2)拓宽渠道,推行农村财务管理电算化。实行电算化管理是提高农村财务管理的手段的发展方向,资源共享,动态监管,将为农村财务管理步入规范化、制度化、标准化助推。实行会计电算化,传统的手工记账、核算、填写申请报告、提交相关资料、开展自评等财务操作程序将从根本上得到提升。

(3)民主理财,加大农村财务公开力度。财务公开是民主理财的重要手段,是新形势下加强农村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进一步扩大基层民主,保证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推进村民自治的一项具体措施。其实质是让群众参与财务管理,强化村集体经济组织自身管理能力。首先,要建立民主管理机制,做到有章可循。如建立健全村级年度财务预决算制度、村级会计代理制度、村干部工资报酬管理制度、村级非生产性开支管理制度、村级建设项目招投标制度、现金管理制度等,使财务人员遵章而行。

(4)严肃纪律,加强农村财务审计监管。审计是农村财务管理中的一道“紧箍咒”,推行农村财务审计制度,能及时发现并纠正农村财务管理中存在的问题,正确、全面地落实农村政策,促进农村干部依法、依规地执行政策和管理财务。

综上所述,农村财务管理所起到的杠杆作用,既提高了农村财务基础整体水平,又减少了农村经济犯罪,促进了农村集体经济秩序的稳定。我们相信,随着农村经济各项改革的不断推进,只要抓住机遇,敢于探索,农村财务管理的路子将会越走越实,越来越宽,为进军农业和农村现代化打下坚实的基础。

财务工作简报与财务管理【第七篇】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开放和发展,小微企业的规模日益扩大,在我国企业中占据了很大一部分的比重,成为备受关注的一个群体。但其整体状况却不容乐观,而财务管理作为小微企业发展中的重要发展环节一直备受关注,在这一环节存在的问题关系到企业的生存与发展,本文首先对我国小微企业在财务管理的重要性作了讨论,在此基础上对小微企业在财务管理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比较详细的分析,并在分析产生问题原因的基础上提出了解决这些问题的措施。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的数量已经超过了5000万家,成为了我国市场经济的主体,为我国解决了大量的就业人口和将近三分之二的所得税,是推动我国经济发展的强大力量。我国小微企业在国家“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政策鼓舞下,并随着20xx年1月份的小企业会计准则的实施发展得越来越快了。与此同时,众多小微企业在现阶段的生产经营过程中,还存在着许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主要体现在:一方面,小微企业自身的管理思想和管理经验还有许多不足,资金势力和技术力量较为薄弱,限制着小微企业生产规模进一步扩大;另一方面,小微企在财务管理方面不够规范,对会计准则把握不够准确,这些同样影响到了小微企业经营济活动的正常运行。

小微企业现在的规模虽然不是很大,但小微企业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鼓励科技创新等方面表现尤为突出。随着在“国进民退、国退民进”的背景下,国有企业改革的进一步深入,以及在当前鼓励“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背景下,小微企业将在国民经济运行中的作用更显重要。企业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部分工作就是财务管理工作,这也得到商界和学术界的认可。

(一)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是内部管理的中心环节。

现代企业财务管理以价值为导向,企业各项管理工作必须围绕价值这个中心目标开展,现代财务管理能洞察企业运行中各项管理工作的过程和最终结果,因此,做好财务管理是做好企业各项管理工作的关键。而小微企业经营活动的过程和效果都离不开财务管理,是企业内部管理的中心环节。

(二)财务管理是促进小微企业和企业外部有效沟通的桥梁。

小微企业经营的好与坏,可以通过财务会计中提供的信息反映出来,社会上各种渠道汇总的财务会计信息能为小微企业财务管理提供完整的、可供小微企业决策所用的经济信息。同时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信息资料对小微企业外部的决策者、投资者等其他外部主体提供重要的财经信息。因此,财务管理是小微企业和外部主体之间的一种信息沟通的桥梁。

小微企业由于人力、物力、财力的有限,决定了其在运行中抗风险能力弱,这样会造成小微企业收益的不确定性。如果在技术上没有优势、在管理上不规范,特别是财务管理上不规范,更会使小微企业举步维艰。由于小微企业可能会受各种不可控因素的影响,小微企业的收益往往偏离预期目标。通过财务管理来规避将要发生的风险。这实际上是财务管理的财务风险预警能力。因此,在小微企业管理中,正确运用财务管理的财务风险预警能力是小微企业有效规避财务风险的有效途径。

(一)我国小微企业融资困难,资金来源单一。

目前我国小微企业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大背景下发展很快,特别是在注册资本取消约束后,更是如雨后春笋一样发展迅猛。资金来源主要是合伙人出资,形式较为单一。难以通过正常的银行、金融机构贷款形式进行筹资,由于小微企业本身规模小,资本也小,负债高借款能力低,一旦企业面临违约行为甚至濒临破产,则银行等金融机构将面临无法收回本金和利息的风险,所以大多数微小企业很难满足借贷条件。

(二)缺乏明确的产业方向。

很多企业有明显的盲目跟风现象,不顾自身的客观条件和能力,也无视国家宏观调控对企业发展的影响,只凭自己粗浅的认识,认为什么热门就做什么,什么行业好就做什么,根本求考虑自身情况和长远发展,有些企业甚至片面认为国家调控什么就应该上什么,肯定有利可图。盲目上马,造成许多不必要的损失。其次,对自己要上马的项目没有进行可行性分析,投资规模应该多大?资金来源、资金结构是什么样?建设周期多长?市场需求怎样?都没有进行认真的规划和测算,对于项目的财务和风险没有进行可靠预测。如果市场出现异动或国家发布宏观调控政策,那么企业的资金可能因为不能及时到账而陷入困境,从而导致经济损失。

(三)缺乏风险意识。

对于一个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来说,如果没有较强的风险防范意识,企业就会很容易产生财务危机。小微企业面临的财务风险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负债过多问题。小微企业产生负债是很正常的现象,小微企业如果想稳定长期发展,那么负债经营是不可规避的。如果小微企业不顾及自身的经济偿还能力,过分地向银行贷款,那么就很难让有限的资金充分发挥效益。第二,就是短债长投。这种现象是指的是一部分企业采取变通的办法,擅自做主对贷款用途进行更改,将短期借债运用于投资回收期。

(四)缺乏完善的财务内部控制制度。

在小微企业财务内部管理期间,相关部门不能合理对中小企业进行财务内部控制,无法提高小微企业的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效率,甚至会出现影响企业财务管理工作的问题。一方面,在财务内部管理的时候,相关管理部门无法对会计控制工作进行管理,难以控制各类风险。另一方面,小微企业财务内部控制人员不能明确权责利制度,难以提高小微企业财务控制权责利管理效率。

(一)拓宽融资渠道。

融资渠道单一一直是限制小微企业发展的关键因素,拓宽融资渠道需要来自政府和金融机构的大力支持,可申请适当放宽对小微企业的放贷条件,积极争取优惠政策、金融支持。小微企业自身也应努力提高自身,首先应从企业的经营管理水平入手,规范的企业治理结构,完善的财务管理制度,良好的信用评估,展现积极向上的态度。政府方面也应当不断完善有关小微企业融资的相关法律法规,加强对小微企业在政策上的支持,加大对小微企业在资金、技术、人才方面的扶持。金融机构也应不断完善当前的债券融资市场,建立多层次的中小金融机构,为小微企业的发展提供助力。另一方面,成立信用担保机构可以有效降低银行对中小企业放贷的风险,使小微企业更容易筹措到发展资金。

理念决定企业的发展高度,如果理念偏离正确的方向,企业则永远无法得到发展,作为企业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企业领导者进行理财知识培训,给他们提供创造学习的机会,并应把企业领导是否会理财作为考核企业领导者是否合格的重要指标。使企业领导者真正认识到,不会理财的领导者,不是一个合格领导者,不会理财的企业,是不能发展的企业。

(三)建立财务预警机制。

企业要提高风险意识,建立完善的财务预警机制。在建立完善的财务预警机制时,我们可以分两步走,首先建立短期财务预警系统,短期预警的目标不是盈利,而是保证小微企业的现金流,从而使企业可以正常运作。其次,建立长期财务预警系统,当出现不利于企业财务状况的因素时,财务指标的变化会触发财务预警机制,使管理人员有更多时间从容处理,降低财务风险。

小微企业的内部控制有助于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和风险防范能力,在整个企业管理过程中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现有的财务管理制度需要不断的完善,明确财务管理人员的工作职责,明确出纳人员不得兼任稽核、会计、档案保管、账目登记工作,企业财务专用章、法人代表章分人管理等。结合当前我国快速发展的经济形势,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于提升小微企业的行业竞争力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可以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更好的实现总校企业的财务管理目标。小微企业因企业规模有限,在内部控制上所承担的费用也不尽相同,小微企业只需建立一个简单的控制系统即可,在实际工作中寻找内控效果与内控成本间的合理比例。

综上所述,在我国小微企业财务管理工作中依然存在着很多问题,财务管理工作既具有专业性,又具有综合性,它存在于生产经营的每个环节,在实际工作中,应防微杜渐,找准企业的发展方向,完善小微企业的财务管理制度,拓宽小微企业的融资渠道,坚持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财务工作简报与财务管理【第八篇】

为使财务工作服务于学校教育教学第一线,服务于全体师生,更好的为教学作贡献,学校财务人员在xxxx年都基本以学校的标准完成任务,对学校的资金无浪费,将资金都利用在刀刃上。因为大家都深知财务工作是学校各项工作能顺利开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正常运营的基础。xxxx年,为将财务工作做得更好,特制定出财务工作计划。

搞好会计核算是做好学校财务工作的基础,因此,必须在巩固会计核算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规范会计基础工作,提高会计核算的水平。

去年年底陆续上了单位工资、财政供养人员信息及年初上了单位预算编制系统软件,因此要加强财务人员计算机操作水平,加强财务系统信息化建设。

尤其管好、用好中央下拨的义务教育保障经费,严格按照文件精神执行,不得用于人员支出、项目支出、以及偿还债务等。

做好两学期的学生收费工作,严格按照一费制收费标准收费,做到收费标准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积极实施实行大额财务支出公示、会审制度。大型采购、校建工程、每月财务收支都要及时公示,广泛接受教职工监督,增强财务工作的透明度,从而有效保证财务工作合理合法开展,调动广大教职工参与、支持财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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