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车位买卖合同 车位买卖合同电子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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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位买卖合同 车位买卖合同电子版篇1
出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承租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平等、自愿、公平、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地下停车位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项目建设依据
出租人取得座落于_________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该地块花园名称:_________,承租人租赁该花园的地下停车位(以下简称该车位),租赁期限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二条基本情况
该车位为第一条规定项目中的第_________幢地下_________层,该车位编号为_________(该车位平面图见附件一)。
第三条租金
出租人与承租人约定该车位租金总额为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人民币整(大写)。
第四条付款方式
出租人同意承租人以一次性的方式付款。
第五条逾期付款责任
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并于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起5日内向出租人支付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后,出租人有权解除合同。出租人解除合同的,承租人已交租金不予退还。承租人愿意继续履行合同的,经出租人同意后,合同继续履行,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承租人按日计算向出租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六条交付条件
(一)出租人应当在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租人交付该车位。
(二)该车位交付时应当符合下列第1、2项所列条件:
1、该车位所在楼栋已取得规划验收批准文件和建筑工程竣工验收回执;
2、该车位位置已划线;
第七条逾期交付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出租人未按照第十条约定的期限和条件将该车位交付承租人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
1、逾期在90日内,自约定的交付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交付之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交付车位价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2、逾期超过90日,承租人有权退车位。承租人退车位的,出租人应当自退车位通知送达日起5日内退还全部已付款,并按照承租人全部已付款2%向承租人支付违约金。承租人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合同继续履行,自交付期限届满次日起至实际交付日止,出租人按日计算向承租人支付已付款万分之五的违约金。
第八条交接手续
验收交接时,双方应当签署车位交接单。
第九条使用承诺
承租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用途和该车位所在楼栋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除本合同、补充协议及其附件另有约定者外,承租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出租人不得擅自改变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的使用性质。
第十条物业管理
出租人依法选聘的物业管理企业为:_________。该企业按照规定办理相应的停车管理服务备案手续。管理期间,由物业管理企业收取地下停车管理服务费,提供地下停车物业管理服务。
车位买卖合同 车位买卖合同电子版篇2
协议双方:
转让人:(以下简称甲方)
受让人:(以下简称乙方)
xx住宅项目建设程序合法、用途明确。协议双方本着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就地下停车位使用权转让签订本协议。
一、乙方购买的地下停车位使用权,其位置(以下简称该车位使用权,其所在位置在本合同附件的标注为准)位于xx地下车位,编号,其功能主要用于停放家用轿车、小型旅行车。
二、本协议签订前,乙方应去拟购停车位实地看验,协议签订后,视为乙方已对此停车位的实际状况及其可使用的状态进行了确认,没有全面完工的,甲方将提供完整的规划方案供乙方参照(规划图附后)。
三、乙方要爱护车位及其设施、设备,如由乙方造成的损坏,其维修及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根据xx年x月xx日建设部令第xx号《房屋建筑工程维修办法》的规定,保修期内甲方负责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以保证乙方安全正常使用(乙方损坏除外),保修期内所产生的检查和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保修期外车位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日常的运行、养护、维修费用,从本车库车位使用人缴纳的车位物业管理费中支出,由物业公司组织实施。
六、发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包括战时征用等)使合同无法履行,本合同自动终止,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免责:
(1)非甲方原因导致乙方不能正常使用车位;
(2)因法律、法规、政府规定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
八、停车位售价:
1、xx地下停车位首批的出售价格确定为x万元/个。
2、地下停车位的规格为宽xx米,长x米,用彩色线条标注。停车位的使用权预售以一个车位计价。
xx地下停车位的出售,首次预收地下停车位总价款的xx,即为人民币xx万元/个;
xx将根据地下停车位出售情况采取分批此出售办法实施,对第一批参与购买xx地下停车位的业主将给予总价款x%的优惠,此优惠款在交付余款时予以扣减;
九、停车位的交付步骤:
1、甲方按照排序的先后顺序出售地下停车位;
2、乙方付清xx%出售款后,即取得相应地下停车位的使用权。甲方应在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经验收合格后交付乙方使用,同时甲方向乙方出具相关科大花园地下停车位使用文书;
3、xx地下停车位出售的是长期使用权,使用年限与科大花园住房产权年限相同;
4、如乙方交付款项后因甲方原因放弃购买,甲方将无条件退还出售款并承担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5、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在甲方停车位资源能够满足的条件下,经甲方同意后可作适当调换;
6、如乙方交付购买款后因其它原因主动放弃购买,甲方同意退还购买款。
十、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期限内乙方拥有该车位的使用权,甲方将无权再处理该车位,否则引起的一切纠纷由甲方负责。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在补充协议中另行约定,约定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十三、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二份。
十四、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甲方(车库出卖人)xx省xxxx房地产公司
电话:
乙方(车库买受人)
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买卖车库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通过公开拍卖竞得xx小区幢号车库,属结构。
二、乙方按规定付清成交款(大写:),拍卖佣金(大写:)
三、甲方统一办理《产权证》,车库面积以产权部门登记为准,办理费用由乙方支付。
四、甲方暂按小区物管费收费标准向乙方收取车库物管费,即每平方建筑面积xx元。如遇调整物管费标准则按新标准收取。
五、甲方对车库设施提供有偿维护、修理。
六、乙方在使用车库时,须遵守以下规定:
1、不准将车库以经营用途使用;
2、不准将车库出售、租赁或以其它方式转让给xx小区以外的住户或单位使用;
3、乙方在购得车库后,应将停放的车辆牌照、车主姓名、车库编号在物管公司做统一登记;
4、禁止将车辆停放在车库以外的楼前、楼后及其他公共场地;
5、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性、刺激性物品,防火、防爆、防污染,不对小区住户产生不良影响;
6、文明驾驶,安全行车。在小区内应缓行,并注意行人车辆,如发生交通意外自行负责;小区内禁止鸣号,以免影响小区住户;
7、严格遵守物业管理条例及物管公司对小区管理的相关规定,自觉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
乙方须与小区物管公司签订《车库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违反以上规定行为,甲方授权的物业管理公司有权制止或处理。
七、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xx省房地产公司乙方:
代表:
日期: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 车位买卖合同电子版篇3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
甲方: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在真实、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向乙方转让地下停车位的相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标的
本次转让的车位位于广东省清远市清城区xxxx,编号为xx号地下停车位,车位面积以现有的房产证为准。该车位为划线分隔,无隔断墙、无封闭,并由小区开发商划好车位分隔线;甲方保证对以上车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权,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将上述车位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享有与该车位土地证同等年限的所有权;转让期限自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至该小区地下停车位土地使用权期限届满时止,若国家法律政策对地下车位使用权年限作出具体规定,乙方所享有的
地下车库使用年限按国家法律政策的规定处理。
三、付款方式及责任
1、本协议所指本宗车位转让金总价款为人民币158000、00元(大写:壹拾伍万捌仟元整),乙方付款方式为,预付款79000、00元,余款79000、00元待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完成当天一次性付清,乙方于本协议签订时向甲方付清全部车位转让金。(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转让后的物管费由乙方承担,即:乙方需另外支付甲方已交付的车位物管费,该笔费用以该小区物管确认金额为准)
2、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臵该车库。
3、转让后,甲乙双方须到小区所在的物业公司备案,就车位物业管理费缴存办理移交手续。
四、该协议签署后甲方需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直至所有手续移交完成为止,过户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在房产局办理车位房产证过户手续当天,甲方移交停车卡。
五、使用管理
1、自甲方向乙方移交该车位之后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2、乙方使用该停车位,须服从和遵守小区所在物业公司的统一管理,并交纳相应的车位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六、生效条件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效力,合同自签署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对本协议未尽事项应协商解决,发生争议由甲方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管辖。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合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一、双方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二、车位明细图的有效复印件;
三、购车位的有效发票复印件;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签约日期:签约日期:
车位买卖合同 车位买卖合同电子版篇4
第二条停车位数量及价款
本契约总价款合计_________元整。
本契约停车位数量为_________位,价款如下:_________。
第三条付款方式
双方同意依付款明细表所列,买方于接获卖方书面缴款通知单七日内自行向卖方指定之缴纳地点或金融机构专户,以现金或即期支票如数壹次缴清,如逾期达五日仍未缴清期款者,买方同意自逾期日起按日加付逾期期款部分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补缴期款时一并缴付卖方。但卖方同意缓期缴付者,不在此限。
双方同意每期付款间隔至少为_________日。
卖方同意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五之保留款订于最后一期,于办理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后,点交停车位时,买方缴清之,且本期付款间隔不受前款之限制。
第四条验收
卖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必要设施及领得使用执照后,应通知买方于七日内进行验收手续。
买方于验收时对本契约停车位之瑕疵,应载明于验收单上由卖方限期修缮,于完成修缮前买方得拒绝点交。
第五条产权登记及点交期限
买卖双方同意本停车位产权之移转应于使用执照核发日起六个月内办理完毕,并于登记完毕后两个月内完成点交。
第六条买方义务
买方应配合签订住户规约及停车场管理公约。
买方于停车位产权移转登记前应履行下列义务:
(1)缴清第三条保留款以外之自备款。
(2)缴清因逾期付款应加计之迟延利息。但有第七条第二款第二目情形者,该期间得予扣除。
(3)缴清第十条所列应由买方缴付之税费。
如需办理贷款,应提出办理产权登记及贷款有关文件、预立各项取款或委托拨付文件、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
买方同意配合卖方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办理产权登记之相关事宜,并于卖方或其指定之土地登记专业代理人通知日起七日内协办,否则应赔偿因而所产生之额外费用(如罚锾、增加税费等)及损失。
买方应于收到点交停车位之通知日起_________日内配合办理相关手续,逾期卖方不负保管责任。但可归责于卖方时,不在此限。
第七条卖方义务
卖方应提供停车位种类及产权登记说明书(格式如附件五)予买方,并就说明书内各项详实填注,如有虚伪不实,由卖方负法律责任。
卖方应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开工,自开工日起_________日历天以前完工,并以建筑主管机关核发使用执照日为完工日,如有逾期,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并于办理点交本契约停车位时给付买方。但有下列情事之一者,其期间不计入前开天数:
(1)买方未依约交付本契约所载之各期价款及迟延利息或其他应由买方负担之税费,其迟延期间。
(2)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致卖方不能施工者,其停工期间。
(3)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非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发生时,其影响期间。
(4)有关水、电等配管及埋设工程,其接通日期悉依各该公用事业单位之作业及程序而定,不受本项完工期限之约束。但因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如因需办理贷款,开立与原预定贷款同额之禁止背书转让本票予卖方,卖方不得将该本票供其他任何担保之用,且卖方取得贷款拨付款项时,应即返还该本票予买方。
卖方应于买方配合完成点交停车位手续时,将所有权状、保证书、保固服务纪录卡、停车场管理公约、使用执照(影本)、钥匙、遥控器及代缴税费之收据一并交付买方。
第八条保固期限及范围
卖方同意自双方完成本契约停车位点交手续日起,依下列方式负保固责任。但因可归责于买方之事由致无法办理点交者,买方同意卖方自通知之点交日起负保固责任。
(1)建筑结构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2)机械设备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3)其他部分,保固_________年。
第九条契约转让条件
买方于本契约停车位产权登记完成前及缴清各期款前,如欲将停车位契约转让他人者,应以书面征求卖方同意,卖方非有正当理由不得拒绝。
买方同意于契约转让时缴付部分手续费予卖方。
卖方同意前款手续费不超过停车位价款千分之二。
第十条税费负担
买卖双方应负担之税费除依有关规定外,并依下列规定办理:
(1)地价税、房屋税以点交日按买卖双方比例分担。土地增值税应以使用执照核发日之当年度公告土地现值计算之,由卖方负担。
(2)产权登记规费、印花税、契税、监证费(或公证费)、代办手续费、贷款保险费及各项附加税捐由买方负担。但起造人为卖方时,建物所有权第一次登记规费及代办手续费由卖方负担。
(3)卖方同意除前二款所列税费外,买方无须负担其他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规格误差之处理
本契约停车位之竣工规格尺寸,误差在百分之二以下且长未逾十公分、宽未逾五公分者,视为符合规格。因竣工规格尺寸产生误差,致规格尺寸之减少超过上述标准者,买方得解除契约,或请求减少价金。
但依情形,解除契约显失公平者,买方仅得请求减少价金。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
卖方保证本契约停车位产权清楚,绝无一物数卖、占用他人土地或其他纠葛情事。如有产权纠纷致损害买方权益时,买方得定相当期限催告卖方解决。
卖方如因天灾、地变等不可抗力之事由或因政府法令变更或其他不可归责于卖方事由发生,致不能履行本契约时,双方同意解除契约,卖方应于解除契约同时无息返还买方已缴付之停车位价款。
买方同意购买本契约停车位,日后应依法令规定使用。
第十三条违约罚则
卖方违反前条第一款之规定,或违反第七条第二款有关逾期开工日或完工日达六个月者,买方得解除本契约。解约时卖方除应将买方已缴之价款及迟延利息全部退还外,并应同时赔偿总价款百分之二十之违约金予买方。但该赔偿金额超过买方已缴之价款者,以已缴价款为限。
卖方违反第五条规定逾期未办登记或点交者,应按日给付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万分之五之迟延利息,逾期达六个月者,买方得依前款规定解除契约。但因不可归责于卖方之事由者,不在此限。
买方违反第三条第一款之约定,逾期付款达六个月,并经卖方以存证信函定相当期限催缴而未缴者,卖方除得解除本契约外,并得没收买方已缴之停车位价款。但该没收金额不得超过停车位总价款百分之二十。
第十四条疑义之处理
本契约条款如有疑义时,应依消费者保护法第十一条第二项规定,为有利于买方之解释。
第十五条合意管辖法院
因本契约发生之诉讼,双方同意以本契约第一条土地所在地之地方法院为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十六条附件效力及契约分存
本契约之附件视为本契约之一部分。
本契约壹式贰份,由买卖双方各执乙份为凭,并自签约日起生效。
买方所执存之本契约,卖方不得要求收回。
第十七条未尽事宜之处置
本契约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同意依相关法令、习惯及诚实信用原则公平处理之。
买方(盖章):_________ 卖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代表(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