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企业工作总结范文报告(汇总4篇)
国有企业工作总结报告【第一篇】
(一)目标与依据。
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加强财务监管,指导财务总监工作,根据《上海市国有企业财务总监管理暂行规定》,制定本指南。
(二)性质。
1、本指南财务总监是指由公司董事会聘任,主管财务会计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设立财务总监的单位不再设主管财务会计的行政副职。
2、本指南就财务总监主管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内容、程序提供规范性指导。各单位可根据本指南制定本单位财务总监具体工作规范。
(三)适用范围。
1、本指南适用于本市国有独资、控股、参股公司法人单位的财务总监,国有独资、控股、参股的非公司法人单位,其他经济成分法人单位的财务总监可参照执行。
2、实行国有独资、控股公司委派或市财政局委派的财务总监可根据需要参照执行。
二、法人治理结构中的职责及程序。
财务总监在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中基本职责是:向董事会负责,为其财务会计决策提供依据和服务;接受监事会对财务会计工作的质询和检查;在经理层履行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一)对董事会的职责及程序。
1、职责。
(5)提出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的草案;
(6)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各类业务内部控制程序规范;
(7)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重大投资、筹资活动和重大资产重组的草案;
(8)提交内部审计报告;
(9)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上述(1)—(5)方案;
(10)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上述(6)—(7)规范和方案;
(11)组织实施董事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12)列席董事会讨论有关财务、会计等事项的会议。
2、程序。
(1)财务总监在向董事会提出上述(1)—(8)草案、规范和报告时,应先经经理层审议后,再提交董事会讨论决定。
(2)财务总监在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上述(1)—(5)方案时,如发现异常问题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经理层报告。
(3)财务总监在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上述(6)—(7)规范和方案时,如发现异常问题时,应及时向董事会和经理层报告。
(4)财务总监列席董事会讨论有关财务、会计等事项的会议时,应事先作好准备。如有必要,可提出书面意见交董事会。
(二)对监事会的职责和程序。
1、职责。
(1)接受监事会对公司财务。
(2)回答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质询。
(3)负责提供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检查和质询时所需的有关资料。(4)负责实施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整改意见。
(5)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监事会对公司有关经营管理工作的整改意见。
2、程序。
(1)财务总监根据监事会要求,事先做好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检查和质询的准备工作。必要时,应事先做好书面准备资料。
(2)财务总监向监事会提供的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有关资料应核实其真实性和完整性。必要时,应在核实的资料上签字。
(3)财务总监对监事会的公司财务会计工作检查和质询的内容,未经监事会许可,不得向他人泄露。
(4)财务总监实施监事会对公司财务会计工作的整改意见时,应做好记录,定期向监事会报告。
(5)财务总监会同有关部门落实监事会对公司有关经营管理工作整改意见时,应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记录,定期向监事会报告。
(三)在经理层中的职责及程序。
1、职责。
(1)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财务政策、会计核算基本管理制度。
(2)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预算、决算方案。
(3)负责执行董事会批准的利润分配、弥补亏损方案。
(4)负责执行国家有关财务、会计、资产的法律、规章和制度。
(5)主持公司日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6)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7)负责起草拟交经理层审批的有关财务会计事项报告。
(8)负责起草拟交经理层审批并报董事会讨论决定的有关财务会计事项报告。
(9)执行董事会授予的经理、财务总监联签制度。
(10)主持经理授予交办的其他财务会计工作。
2、程序。
(1)财务总监在履行上述(1)、(2)、(3)、(4)职责时,应根据实施进度及时向经理层报告。
(2)财务总监在履行上述。
(5)-(8)职责时,应定期。
向经理层报告。
(3)财务总监在履行上述(9)职责时,应先审批后交经理审批。
(4)财务总监在履行上述(10)职责时,应及时向经理报告。
三、主持日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财务总监参加公司经理层的管理,主持公司日常财务会计管理工作。
(一)财务机构设置和财会人员配置。
1、根据单位的经营规模、管理能力、效益水平等因素选择财务机构的设置方式,通常可采用单独设置、分离设置、托管设置等方式。
2、根据财务会计管理需要在财务机构内部设置相关部门,通常设置资金筹集投放部门、会计核算报告部门和综合财务管理部门等。
3、财务总监可根据财务会计管理需要,调整财务机构设置和财务内部部门设置。
4、财务总监应根据财务会计管理实务需要规划财务人员配置方案,包括财务人员的岗位职责、人数、任职条件等内容。
5、财务总监在岗位设置中应遵循“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的要求。
6、财务总监要参与下管一级财务人员的聘用、考核和奖惩提出相关意见。
7、财务总监应制定对下属公司实行财务人员委派方案并提出拟委派人员的候选名单。
8、财务总监应制定对下属公司委派财务人员的福利待遇政策及支付方案。
9、财务总监应制定财务人员岗位轮换和继续教育培训方案。
(二)会计政策、会计核算体系的制定。
1、财务总监应根据《企业财务通则》、结合本公司情况制定本公司的会计政策。
2、会计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1)外币记帐汇率的选用方法;
(5)大修理费用核算方法;
(6)坏帐准备范围、提取方法、提取比例;(7)股权投资差额摊销期限;
(8)短期投资计提跌价准备方法;(9)所得税费用核算方法。
3、财务总监应根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制度》和《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要求制定公司的会计核算体系。
4、公司会计核算体系包括:
(1)各类会计凭证设置及其传递和保管程序。
(2)根据《企业会计制度》规定的总分类帐户和公司实际需要,设置的会计帐户,包括一级、二、三级明细分类帐户。(3)会计帐册设置和登记程序。
(4)会计帐务处理程序。
(5)定期结帐程序。
(6)会计报表设置和编制程序,包括合并报表编制程序。
(7)内部报告设置及编制程序。除按《企业会计制度》要求设置财务报表外,可以根据公司内部管理需要设置内部报告。内部报告按时间可分为:即报、日报、月报、季报、年报等;按内容可分为资金报告、费用报告、往来报告、投资报告、实物报告、担保报告等。
(8)会计核算的审核和监督制度,包括会计凭证复核、帐证核对、帐帐核对、帐表核对和帐实核对。
5、财务总监应对公司会计核算体系正常运行负责,保证会计事项确认、计量、记录、报告的完整性和可靠性。
(1)建立会计凭证设置、启用、修订、废止的检查制度。(2)定期检查会计凭证填制的规范性。
(3)定期检查会计明细帐户设置、使用情况。
(4)定期检查会计帐册设置的有效性和记录的及时性和正确性。(5)定期检查会计报表填报的及时性、正确性和完整性。(6)定期检查帐务处理程序的适用性。(7)定期检查结帐程序的适用性。
(8)定期检查会计报表编制程序的恰当性。(9)定期检查内部报告设置及编制程序的适用性。
(三)财务事项权限的设定。
1、财务总监应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有关决议,会同经理层制定财务事项权限制度。
2、财务事项权限制度内容包括:
(1)财务事项权限的范围,包括费用类财务事项权限、经营类财务事项权限、资金类财务事项权限、资本类财务事项权限。要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定期修订、补充财务事项权限。
(2)财务事项权限的层次,对办理常规业务的一般权限要根据分层管理、权责配比原则划分权限的层次,防止一支笔。根据经济事项重要性和单笔金额大小确定不同层次的权限。对办理特殊业务要规定相应的特殊权限。
(3)财务事项权限的责任,要根据每一权限的设置确定相应的责任。权限的责任要单一化,既要防止权限责任不清,又要避免权限责任交叉或重叠。
(4)财务事项权限的程序。要定期编制公司财务事项权限一览表,供相关部门和人员遵守执行。
3、财务总监应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及时补充、修订财务事项权限的设定,并监督有关部门和人员遵守财务事项权限的有效性。
(四)会计技术的选用和更新。
1、财务总监要关注公司会计技术选用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2、在运用电子信息技术手段时,要考虑:(1)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开发与维护的控制。(2)数据输入与输出的控制。(3)文件储存与保管的控制。
(4)网络安全的控制等。
3、财务总监要关注公司会计技术升级更新时财务会计电子信息系统运行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4、财务总监要参与公司管理信息系统的规划和决策。
四、实施全面预算管理。
财务总监应按照公司董事会、经理层确定的经营和管理目标,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实施全面预算管理。具体内容有:
(一)预算体系的建立。预算体系包括预算项目、预算标准和预算程序。
1、预算项目。
预算项目由经营预算、资本预算和现金预算组成。其中,经营预算包括销售预算和成本预算;资本预算包括投资预算和资产购建处置预算;现金预算是在经营预算、资本预算的基础上,反映现金流向和流量及存量的预算。上述各预算项目可根据公司经营和管理情况确定具体项目内容。
2、预算标准。
要根据每个预算项目的内容性质制定预算标准,预算标准要体现相关性和可控性要求。
3、预算程序。
要根据各预算项目的内在联系,设计预算编制程序,以保证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二)预算的编制和审定。
1、预算编制要按照公司经营和管理要求分项目、分部门编制。对经常性发生且可预计的项目可列入年度编制范围,对非经常性发生且不可预计的项目可列入临时编制范围。预算编制要根据可控性原则由预算可控的相关部门分别编制。
2、预算编制要采取自上向下和自下而上的顺序,以保证预算编制的严肃性和可实现性。
3、预算审定要根据预算编制程序及相关责任部门逐级审定,财务总监审定预算编制的完整性和正确性。
(三)预算指标的下达。
公司预算经经理层审定、董事会审批后,按预算执行部门下达有关预算指标。有条件的单位,预算指标的下达可与预算执行部门责任目标考核联系起来,落实预算执行责任制。
(四)预算执行的授权。
1、预算执行授权可参照上述“财务事项权限设定”要求办理。
2、财务总监要规定超预算项目的审批权限和预算外项目的审批权限。
(五)预算实施的监控。
1、建立预算实施过程的信息反馈系统,及时分类反映预算实施情况。
2、建立预算实施的日常监督及预警机制,保证预算按规定项目和正常进度实施。
3、加强超预算和预算外项目的事先控制。4、建立预算实施的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向预算执行部门和领导提供预算实施质量的信息。
(六)预算调整。
1、根据公司经营和管理变化情况,定期调整年度预算,一般半年调整一次。
2、调整后的预算应交经理层讨论通过后交董事会审批。
3、执行经董事会审批后的调整预算。
(七)预算业绩的考核。
1、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和预算执行部门的业绩结果,会同公司有关部门提出预算执行考核报告。
2、预算执行考核报告经经理层讨论后,交董事会审批。
五、规范各类业务内部控制程序。
财务总监要根据《内部会计控制规范》,会同公司有关部门制定各类业务内部控制程序。
(一)货币资金业务内部控制程序,主要内容有:
1、规定货币资金业务的职务分离要求。
2、规定货币资金审批权限。
3、规定货币资金支付申请、审批、复核、支付程序。
4、规定单位现金库存限额。
5、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确定现金支付范围。
6、规定银行存款开户申请、审批、使用、清理程序。
7、规定银行结算凭证填制、传递、保管等程序。
8、规定银行帐户核对、现金盘点程序。
9、规定银行预留印鉴使用、保管程序。
10、规定定额备用金建立、使用、保管、核销、补充程序。
(二)筹资业务内部控制程序,其主要内容有:
1、规定筹资业务的职务分离要求。
2、规定筹资业务的审批权限。
3、规定筹资方式、筹资结构和规模、筹资期限和成本的决策程序。
4、根据不同筹资方式规定筹资收款的程序。
5、根据不同筹资方式规定筹资偿付的程序。
(三)投资业务的内部控制程序,主要内容有:
1、规定投资业务职务分离要求。
2、规定投资业务的审批权限。
3、规定投资立项、评估、决策和实施的程序。
4、规定投资资产管理的程序。
5、规定投资收益和投资处置的程序。
(四)固定资产(工程项目)业务的内部控制程序,主要内容有:
1、规定固定资产(工程项目)业务的职务分离要求。
2、规定固定资产(工程项目)业务的审批权限。
3、规定固定资产(工程项目)立项、评估、决策的程序。
4、规定固定资产(工程项目)购置(自营或发包)的程序。
5、规定固定资产(工程项目)采购验收(竣工验收)的程序。
6、规定固定资产(工程项目)决算和结算支付的程序。
7、规定固定资产(工程项目)交付使用的程序。
8、规定固定资产(工程项目)日常维修和大修理的程序。
9、规定固定资产(工程项目)定期盘点的程序。
10、规定固定资产(工程项目)报废清理处置的程序。
11、规定低值易耗品购置计划、审批、采购、验收、领用、摊销、报废的程序。
(五)工薪(福利)业务的内部控制程序,主要内容有:
1、规定工薪(福利)业务的职务分离要求。
2、规定工薪(福利)业务的审批权限。
3、规定工薪计时(计件)考核的程序。
4、规定工薪(福利)结算的程序。
5、规定工薪(福利)支付的程序。
(六)采购业务的内部控制程序,主要内容有:
1、规定采购业务的职务分离要求。
2、规定采购业务的审批权限。
3、规定采购计划、比价比质、合同订立、采购作业的程序。
4、规定采购货物验收入库的程序。
5、规定采购货款支付的程序。
(七)生产(存货)业务的内部控制程序,主要内容有:
1、规定生产(存货)业务的职务分离要求。
2、规定生产(存货)业务的审批权限。
3、规定存货保管、领用、盘点的程序。
4、规定成本核算对象、成本项目和成本核算方法。
5、规定生产费用分摊方法、完工产品与在产品成本分摊方法。
6、规定成本分析与考核的程序。
(八)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程序,主要内容有:
1、规定销售业务的职务分离要求。
2、规定销售业务的审批权限。
3、规定销售定价的决策程序。
4、规定赊销的授信程序。
5、规定销售合同订立、发货、开票、收款的程序。
6、规定应收帐款记录、分析、催收、考核的程序。
7、规定应收帐款坏帐准备及其处置的程序。
8、规定销售票据领用、保管、检查和注销的程序。
9、规定销货退回核准、货款偿付、责任追究的程序。
10、规定销售费用内容、支付标准、支付方式和分析考核的程序。
(九)担保业务的内部控制程序,主要内容有:
1、规定担保业务的审批权限。
2、规定担保条件和方式。
3、规定担保申请、受理、评估、审批、签约的程序。
4、规定担保风险防范及动态跟踪的程序。
5、规定担保责任追究及处罚的程序。
六、参与重大经济活动的研究和决策。
财务总监应当参与公司董事会、经理层对重大经济活动的研究和决策。
(一)参与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和资源计划。
1、长期发展目标和发展方向。
2、业务发展计划和实现方式。
3、物流、资金流、信息流、人力资源、技术、市场等资源配置和管理。
(二)参与公司重大投资、筹资活动决策。
1、重大投资、筹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
2、重大投资、筹资项目的谈判。
3、重大投资、筹资项目合同文本的审查。
(三)参与公司资产重组的决策。
1、兼并与收购。
2、股权置换。
3、资产置换。
4、债务重组。
(四)参与公司其他决策。
1、重大经营交易。
2、重大资金调动。
3、重大资产处置。
4、增资扩股计划。
5、股利政策。
6、重大经济诉讼。
7、报酬与激励政策。
七、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财务总监在公司董事会或经理层的领导下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一)组织日常内部审计工作。
1、财务收支审计,评价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和合法性。
2、业务经营审计,评价业务经营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3、管理制度审计,评价管理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
(二)组织专题内部审计工作。
1、经济舞弊审计。
2、经营责任目标审计。
3、离任审计。
4、其他专题审计。
财务总监在履行其职责时应向公司董事会和经理层双向报告工作。
一)定期报告。
(二)临时报告。
1、涉及财务会计风险事项的报告。
2、涉及经营活动风险事项的报告。
3、涉及管理工作风险事项的报告。
4、涉及单位其他风险事项的报告。
国有企业工作总结报告【第二篇】
刚刚闭幕的党的xx届四中全会,是在新中国成立60周年之际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也是在世界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和我国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深入发展的形势下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深入分析了世情、国情、党情的新变化对党的建设提出的新要求,科学总结了党执政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宝贵经验,明确提出了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目标任务、重大举措,是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纲领性文件。为确保党的建设的各项部署落到实处、落到基层,就要进一步总结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经验,探索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规律,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提高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企业党组织是党在国有企业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近年来,我省国有企业积极探索和创新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和办法,取得了新进展、新成效。但是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更要清晰地认识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企业党建工作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问题,如我们对国有企业党建工作的地位和作用认识不够深刻;企业党建工作缺乏活力,党组织参与重大问题决策、行使党管干部职能缺乏有效途径等。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我们在党建工作的理念、思路和方式方法等方面不断改革创新。
第一,创新企业党组织活动内容和方式,不断增强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活动。引导企业党员干部深刻理解“三个历史性转变”、“两个没有变”和“四个不等于”等精辟论述,始终牢记“四大考验”的长期性、复杂性和严峻性;深刻理解“六个坚持”的基本经验和“四个着眼于”的总体要求,全面推进国有企业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深刻理解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的重要任务,努力建设学习型企业党组织和学习型领导班子、培养学习型党员干部。
第二,大力发展党内民主,充分调动国有企业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深刻理解积极开展党内民主的基本要求,自觉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保障企业党员的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
第三,着力建设一支优秀的党务工作队伍和高素质的干部队伍。推进国有企业党建工作改革创新,必须培养一支政治强、业务精、作风硬的党务干部队伍。加强对党务工作人员的培训和实践锻炼,使他们既精通党务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又熟悉企业生产经营等主营业务管理,成为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
在新的形势下,国有企业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的地位更加突出。所以,国有企业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党的建设,保障党的核心地位不动摇。
四是切实履行保证监督职能,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在企业贯彻执行;。
五是充分发挥国有企业党组织的独特优势,进一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六是要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大力加强企业领导干部作风建设,认真贯彻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建立完善企业监督制约机制。
三、国有企业党建要努力建立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长效机制。
加强国有企业党的建设的工作思路,要积极探索国有企业党建工作考核内容和标准,引导和推动国有企业把党建工作与企业改革发展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充分发挥党建工作对企业改革发展的积极支持和保证作用,为我省国有企业继续保持快速发展提供坚强的政治组织保证。
国有企业工作总结报告【第三篇】
黑龙江省_党委高度重视系统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工作,以企业文化建设为切入,不断改进和创新企业党建工作,有效发挥了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国有企业又好又快提供了坚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一、充分认识企业文化工作的重要性,发挥企业文化软实力作用。
从20xx年起,黑龙江省_确定了进一步深化企业改革,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做强做大国有企业的工作目标。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他们对企业状况进行了深入分析:在省_系统一些企业中,最薄弱的环节是经营,最缺乏的精神是创新,最需要转变的是观念,最应该提高的是科学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最值得关注的是企业党的建设和企业文化建设。继而提出要加强企业文化建设,把党建工作与企业文化建设有机融合的工作思路。要求企业各级党组织把开展企业文化建设作为党建工作的一个抓手,积极探索企业党建和企业文化融合的途径和办法,以党建工作促进企业文化发展,抓企业文化建设促进党建工作落实,形成相互促进、协同发展的工作格局。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随着现代企业制度的建立和完善,企业文化建设已越来越多地受到人们的关注和重视,它已成为推动企业发展的巨大力量,成为企业潜在的资源。加强企业中党的建设,是增强企业活力、创建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的内在要求。抓好企业党建工作,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能充分调动职工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有利于企业的健康稳定发展。所以,抓好党建和企业文化建设,与企业求效益、求发展的目标并不矛盾,相反是企业实现又好又快发展的重要思想武器。企业价值观是企业文化建设的核心,企业活力存在于职工群众之中,搞好企业首先要把人的作用发挥好。加强企业文化建设,必须突出党的思想政治工作的针对性,充分发挥企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企业的任何政策、改革措施出台前,思想政治工作都要先行,搞好宣传引导。任何政策、措施的有效实施,都有必要同步进行企业精神和光荣传统的教育,了解职工群众的思想动向,把握思想脉搏,找准症结,充分调动企业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当职工真正感到自己是企业的主人时,才能把全部潜能发挥出来。
(二)广泛调研,掌握情况。
省_通过深入企业走访、发放调查问卷、开展课题研究和召开企业不同层次人员座谈会等方式,对系统企业文化建设情况进行了深入调研。调研了解到,系统企业对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给予了一定的重视,一些企业认识到文化管理是更高层次的企业管理,着眼于企业长远发展,在企业文化建设方面做了一些积极有益的探索。有的企业聘请专家学者进行了专门培训,有的企业结合实际提炼了企业精神和文化理念,制作了企业文化手册,建立了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和标识,多数企业的企业文化建设工作纳入党委管理,由党委职能部门具体负责,坚持党委统一领导,企业文化建设纳入了党建工作目标和企业管理目标,统一进行考核,等等。这些有益探索为企业改革发展注入了新鲜的文化因素,成为企业发展的助推器。
(三)看到不足,找到差距。
一是对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从客观上看,由于一些企业不景气、生存艰难,企业把工作的重点放在解决制约发展的体制障碍上,忙于抓改革、抓解困、抓稳定,没有更多的时间和精力抓企业文化建设工作。出现了企业文化就是美化环境、搞文体活动等浅层次认识,企业文化建设流于形式。二是对企业文化建设动力推进不足。一些企业领导者把工作重心放在了闯市场、上项目和日常生产经营上,认为企业文化是虚功,抓企业文化是不务实,对企业文化建设的作用认识不足,思想上不想介入,行动上不愿推进。三是企业文化建设方法不科学,运作不规范。一些企业在企业文化的提炼与建设上存在着模仿、套用的现象,缺少个性和针对性,在操作上方法简单,运作不规范。四是缺少知名品牌,无法形成核心竞争力,没有真正形成具有本企业特色的企业文化。大多数企业停留在视觉识别系统设计、标识设计上,没有把企业文化作为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的软实力,没有真正形成自己的品牌和优势,在企业使命、愿景、管理理念、价值体系和行为准则上缺乏深入思考和研究,没有真正形成具有企业特色的核心价值体系、管理理念和行为准则。缺少具有核心竞争力和文化软实力的企业。
二、以企业文化建设促进党建工作,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
企业文化作为一种新的企业管理理论,它的研究对象是人,强调以人为本、全面提高人的素质,这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是一致的。从企业文化的内容看,企业价值观的确立、企业精神的培养、职业道德的养成、优良传统的发扬、典型人物的塑造等等,都离不开思想政治工作。企业文化建设作为企业的一项系统工程,它的培植、塑造和强化,需要通过党建工作的加强和改进来保证。
(一)弘扬企业精神,发挥思想政治工作作用。
国有企业工作总结报告【第四篇】
二0xx年,县国有企业改革办公室(以下简称“企改办”)在县委、县政府和市国企改革领导小组的坚强领导、各相关单位的积极配合和所属人员的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市关于国有企业改革的有关指示,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关于加快县属国有企业改革的决定》(发〔20xx〕22号)文件精神,坚持“在平稳中改革,在改革中发展”的指导思想,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先进性教育为契机,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积极理顺企业产权关系,彻底理顺职工劳动关系,切实加强对国企改革的指导、协调、服务,努力强化改革手段,深化改革内容,开拓创新,求真务实,团结进取,勇于探索,建立、健全了全方位、宽领域、多渠道的“改革+稳定”工作组织体系,取得了显著成效,有力地促进了全县企业改革的健康顺利发展。截止20xx年10月31日,全县共有32家县属国有企业基本完成了改革任务,占总任务的%;有32家企业的148宗资产在县产权产易中心通过招、挂、拍整体或部分公开处置了资产,共获出让金万元,其中已到位资金万元;共理顺职工劳动关系4088人,占全县国有企业在职职工总人数的%。一年来,我们做到了:
淡化身份,强化队伍建设,以高“性价比”向改革要效益:
企改办自成立以来,人员均自县属各单位抽调,成份较为复杂,单位又分为综合督察部、关系理顺部、联络接待部和产权交易中心等。办领导及时确立“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工作方针,要求大家“少想个人的事,多默工作的神”,一切从全局出发,立足于大处着眼,小处着手,全办一盘棋,分工不分家。以“锻炼自己、摔打自己,立足改革、服务改革”为目标,以干好工作为动力。做到人人可以当通才,人人有挂靠的企业,人人负责好自己的事,以一个声音说话。形成了个人与单位既有合、又有分,既强调整体共性、又突出各自工作风格的“同(一)、(对)比”性发展路子。同时,我们鼓励大家淡化身份,与广大职工交朋友,积极做到听民声、解民难、顺民意,做企业的热心人、做职工的知心人、做群众的贴心人。在以改好革的基础上,积极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以群众对改革“满意不满意、认可不认可、答应不答应、赞成不赞成”为重点,以“和谐、高效、稳妥”为手段,把群众的反应、呼声作为一种量化我们工作质量的“晴雨表”,真正使改革阻力尽可能降到最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