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年度工作计划(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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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年度工作计划【第一篇】

根据本科生培养方案及校历规定,本学年本科生毕业实习计划安排及要求如下:

1、毕业实习参加者为金融学专业一班11名留学生、国际与贸易专业15名留学生共计26人。

2、毕业实习时间为2月25日至3月28日。

3、4月2日,学生将个人实习报告(字左右)、毕业实习鉴定与考核成绩表交给指导老师。

4、毕业实习的组织方式采取以生源所在地为主,其他地点为辅的原则,建议学生回到家乡所在地,到相关经济部门参加实习。

5、对留学生的要求须按照学校及学院里的有关规定,认真完成实习计划;凡未参与实习者将不能取得规定学分,不准予毕业。离校实习前,学生须携带金融学院出具的相关介绍信及“毕业实习鉴定表”。到实习单位实习时,向其出具介绍信;实习结束时由实习单位填具“毕业实习鉴定表”并加盖公章。该鉴定表将作为考核学生毕业实习状况的重要依据之一。应以良好的精神风貌参加实习工作,实习期间,须遵守实习单位的各项工作纪律及相关要求,讲文明、讲职业道德,不得发生损害实习单位利益的言行。实习结束返校后将实习报告(按教字[]56号格式要求,文件附后)及“毕业实习鉴定表”交与指导教师,由其评阅。凡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实习报告或“实习鉴定表”者,不能获得毕业实习成绩。

6、对指导教师的要求学院统一为级本科毕业生安排实习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应履行以下职责:负责实习工作的组织安排,协助学生联系、落实实习单位。督促学生离校前携带实习介绍信及“毕业实习鉴定表”。实习期间,应及时了解学生的实习思想状况,关心学生生活。对出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学院教学管理委员会并协助解决。负责批阅学生提交的实习报告及“实习鉴定表”,及时评定学生实习成绩并提交学院教务干事。

金融学院级本科生学士学位论文指导工作安排(留学生)

根据本科生教学计划和培养方案,本学期将进行级留学生的学士学位论文指导工作。相关安排与要求如下:

1、11月21日(星期三)下午4点30分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学院会议室);

2、11月22日——12月5日学生进行开题报告写作。12月5日交开题报告(纸制)给指导老师,电子版由学习委员集中统一整理后交学院教务干事;

3、5月16日为论文交稿截止日期;

4、5月25日~6月1日之间进行论文答辩工作;

5、6月5日前指导教师将学生论文(成绩)及毕业实习报告鉴定表交至学院教务干事。

1、指导教师与学生根据上述时间要求,商定论文指导的相关安排;

2、学生应在教师的指导及要求下,认真完成论文写作;

3、论文字数为5000以上,使用a4打印纸,每位学生交论文终稿三份及电子文本一份;

4、每份论文应包括:封面、扉页、开题报告、文献综述、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及参考文献、附录;

5、本科生毕业论文格式要求(见文件附后)。

1、论文成绩由三部分组成:论文书面成绩;论文答辩成绩;写作态度。

2、论文答辩由各系安排组织,采取交叉答辩形式。

3、需要上交封面、扉页、开题报告、文献综述、指导过程记录表、中期检查表、推荐答辩意见书、答辩记录表、中英文摘要、目录、正文及参考文献、附录。

4、答辩完成后,指导教师应填写规定的论文成绩评定表格,由各系主任签字后交学院教务干事。

金融年度工作计划【第二篇】

为加大金融机构对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支持力度,充分发挥金融在资源配置中的重要作用,促进金融和经济的互动发展,确保我市经济持续较快增长,本着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制定本考核办法。

(一)农业发展银行市分行、各国有商业银行分行、邮政储蓄银行市分行、省联社办事处、长安银行分行。

(二)各保险公司分(中心支)公司。

(三)各证券营业部。

(四)各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性担保公司。

(一)考核内容

1.银行类金融机构

(1)银行业务发展能力,占全部考核权重的73%,主要包括贷款增量、贷款累放额、贷款增速、中小企业贷款、涉农贷款、非利息收入占比、综合评价(含金融机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政银企(项目)合作等。

(2)银行风险控制能力,占全部考核权重的12%,主要包括贷款不良率、拨备覆盖率和是否发生重大违法违规事件等。

(3)银行信息沟通工作情况,占全部权重的7%,主要包括与市政府沟通和信息报送等。

(4)银行创新工作情况,占全部权重的8%,主要包括信贷产品创新、担保方式创新的应用推广。

2.证券类金融机构

(1)证券机构经营管理状况,占全部权重的55%,主要包括客户总资产余额、营业收入、净利润、综合评价(含金融机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等。

(2)证券机构风险控制水平,占全部权重的25%,主要包括是否有违法违规经营情况等。

(3)证券机构与政府信息沟通工作情况,占全部权重的15%。

(4)证券机构创新工作情况,占全部权重的5%。

3.保险类金融机构

(1)保险公司功能发挥情况,占全部权重的50%。

(2)经济责任履行情况,占全部权重的10%。

(3)风险控制情况,占全部权重的15%。

(4)合规经营情况(含金融机构金融生态环境建设评价),占全部权重的10%。

(5)信息沟通情况,占全部权重的7%。

(6)创新工作情况,占全部权重的8%。

4.融资性担保公司

(1)内部管理,占全部权重的18%。

(2)合规经营,占全部权重的18%。

(3)发展状况,占全部权重的30%。

(4)风险控制,占全部权重的24%。

(5)可持续经营,占全部权重的10%。

5.小额贷款公司

(1)内部管理,占全部权重的20%。

(2)合规经营,占全部权重的20%。

(3)发展状况,占全部权重的30%。

(4)风险控制,占全部权重的16%。

(5)可持续经营,占全部权重的10%。

(6)信息披露,占全部权重的4%。

(二)考核标准

银行类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证券类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保险类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融资性担保公司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小额贷款公司考核评价指标及标准。

(三)考核评价

依据各类金融机构考核评价标准逐项打分,按照各项指标权数考核计算出各项分值,进行汇总后,按照考核得分高低确定各类金融机构表彰奖励单位,受表彰奖励单位数按30%的比例评定。

(四)表彰奖励

1.对表彰类单位,由市政府授予“服务经济发展金融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2.对在支持中小企业、支持“三农”和支持市级重点项目上考核排名第一的单位,由市政府分别授予服务中小企业、服务三农和服务重点项目建设先进单位称号,并予以表彰奖励。

3.按照考核结果从单位领导班子成员或部门负责人中评选出年度“服务经济发展金融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先进个人的比例按被考核单位的20%确定。

4.对全市金融机构中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市政府授予“金融贡献奖”,进行通报表彰。

(一)市政府对金融机构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先进单位进行通报表彰,同时每年将考核评价结果通报其上级主管单位。

(二)市政府安排专项奖励资金,对受表彰的金融机构和金融工作先进个人给予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市金融办商市财政局后,报市政府研究决定。

(三)对受表彰的金融机构优先获得高比重财政资金存款和市内重大优势项目的融资优先权;享受市政府提供的金融方面有关优惠政策。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改革实施方案》,受表彰的商业银行作为确定财政资金存款存放比例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结果作为有关部门和机构征询市政府对金融机构负责人评价意见的重要依据。

金融机构考核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各有关单位在每年1月20日(节假日顺延)前,报送有关经营数据和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工作总结,考核评价工作由市金融办负责组织实施。

金融年度工作计划【第三篇】

今年上半年,区金融办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和市金融办工作部署,以服务实体经济为目标,以新“金改十二条”为抓手,早计划、早部署,进一步深化金融改革,狠抓工作落实,为全年工作谋好局,开好篇。

截至五月末,我区存贷款保持平稳增长态势,保持较高增速,其中,本外币存款余额亿元,同比增长%,本外币贷款余额亿元,同比增长%,存贷款增速%,相较全市存贷款增速%高出个百分点。另外,严控不良贷款风险,引导银行通过债权打包转让、批量折价转卖等方式化解不良贷款,五月末,我区不良贷款合计亿元,比年初下降亿元,同比下降%,不良率为%,比年初下降个百分点。

(一) 高度重视“两链”风险化解,帮扶效率进一步提高。

一是领导重视。区四套班子领导多次组织“暖心助企”活动走访基层,对重点风险企业挂钩帮扶。3月4日全市金融(处置)工作会议后,市金融办主任张震宇专题研究我区中城公司处置工作。林宝新常务副区长亲自抓、经常抓,每月一次调研、现场办公。4月2日全区召开“两链”风险化解工作动员大会,四套班子领导出席会议。5月18日,区主要领导厉秀珍书记、彭立华区长带队,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参加,来区处置办进行“两链”风险化解专题调研。会后,彭立华区长又专题到鹿城法院对接我区重点风险企业司法帮扶工作。各镇街相关部门一把手也高度重视,主抓风险处置工作。

二是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定区“两链”风险化解工作考核办法、《瓯海区企业金融风险处置工作流程》和《瓯海区“构建诚信、惩戒失信”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对全区各部门在风险化解工作中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工作流程进行了梳理和明确。

三是帮扶效率进一步提高。采取点面结合、重心下移,领导挂帅、部门主抓,团队会诊、组员协调,跟踪服务、一企一策等工作方式,对一批风险企业进行了帮扶和处置。截至xx年5月底,2家市级重点风险企业中,中城建设已完成处置,泰恒光学取得明显进展。5家区级重点风险企业中,瓯海建筑工程公司等3家企业已完成处置,正雄机械等2家企业取得明显进展。我区风险企业帮扶、协调、处置工作有序开展,截至5月底,全区共召集风险协调会议47次,发出相关协调会议纪要4份,发出相关工作联系函13份,为企业开启司法临时解封共6笔,帮助获得融资亿元,使用政府应急转贷资金共73笔,亿元。对资不抵债风险企业的司法处置进展顺利,米醴琼酒业通过司法重组获得新生,海城建筑的破产重整工作也在紧锣密鼓的开展。

四是工作方法进一步创新。针对当前化解工作中司法协调难度加大的情况,我区大胆创新,推出了企业金融诉讼调解衔接工作机制,在处置办设立金融诉调委员会,对符合要求的金融债权涉案企业在立案前优先引导至诉调委员会调解。此举既有利于风险企业开展司法保护,又有利于法院案件判决后的执行效率,也有利于减轻法院繁重的工作量。

(二)加大信贷投放引导力度,提升金融服务水平。一是加强xx年度银行业绩考评工作和xx年度创新项目考评奖励工作。区政府加大对金融业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在瓯海的发展壮大。二是深入走访排忧解难。通过走访,了解辖区内金融机构在信贷过程中的诉求,广泛听取金融机构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积极联系房管、法院、住建等部门,协调银行机构在信贷业务开展中遇到的问题。三是组织全区金融工作会议暨“两链”化解攻坚会议和全区一季度工作例会,通报当前经济金融形势,研究部署我区下一阶段金融重点工作,引导银行加大产品创新研发力度,加强风险企业帮扶和不良贷款处置。四是加强金融业统计工作。加强与区统计局、市银监局、人民银行等部门的联系,加强对辖区内金融机构业务指导,科学筹划应统尽统,及时编制《xx瓯海金融运行参考月报》。五是加强保险工作力度。积极推动农村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建设,多次召开保险公司座谈会,走访镇街,从基层入手,全面推进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工作,发挥保险业服务“三农”作用,截至5月末,全区共有保费收入xxxx万元,覆盖xxx个镇街,其中有8个自然村参与了全村统保,切实提高了低收入农民的生活保障水平。

金融年度工作计划【第四篇】

20xx年,金融办按照引资增税、服务沟通、行业监管、防范风险的工作思路,以发展区域经济为核心,实现金融为实体经济服务、为民计民生服务,继续在完善金融体系、丰富金融业态、普及金融知识、运用金融产品等四个方面下功夫,完成招商引资和金融税收的任务。

1、密切对接民营经济,筹建新的小额贷款公司。

2、推进华堪基金项目落地。

3、帮助申银万国证券在十一经路选址设立营业部。

4、引进上海银行、浙商银行、哈尔滨银行、宁夏银行在xx区选址开设支行。推动渤海银行开设十一经路支行。帮助民生银行、浦发银行、兴业银行建立社区型银行和微型金融服务网点。

5、推动渤商所、中储公司合作建立“商品银行”,为仓储、物流和从事商品交易的企业提供供应链金融。

1、帮助渤海银行总部大楼、信华金融科技园、公法大厦、菩莱提金融科技园做好招商工作,打造亿元楼宇和金融业态的聚集地。

2、加大推介我区新建5a级写字楼,将万达中心写字楼打造成现代金融商务高端亿元楼宇。

积极培育瞬清眼视光、锦美碳材、光网迅通等公司在天交所或新三板上市。

与人保财险、滨海农商行、浦发银行开展战略合作,贴身服务,使他们为河东发展提供资金。

1、配合房管局研究我区散片危陋平房改造的融资方案。

2、与科委合作共建xx区的科技金融对接平台。

一是健全完善处非机制,各成员单位各负其责,形成合力;二是加大处非宣传力度和非法集资类广告信息的排查清理力度,增强公众防范意识,净化市场环境;三是加强准金融机构监管,做好非法集资防控;四是加快陈案处置进度和稳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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