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严禁造谣的通知实用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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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严禁造谣的通知【第一篇】

尊敬的业主/住户:

时逢新春佳节来临之际,小区部分业主都会以燃放烟花爆竹的方式欢庆传统节日,营造喜庆气氛。然而集中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环境污染问题,危害身体健康,为使广大住户度过一个洁净、安全的新春佳节,xxx物业服中心提示您务必注意以下安全事项:

一、物业服务中心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提示住户朋友:严禁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各位业主自觉遵守、互相提醒。如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将由业主或监护人自行承担。

二、如需燃放烟花爆竹住户,请您到政府许可的区域,按规定要求燃放。并一定要到正规渠道购买烟花爆竹,以免因质量问题而造成不必要的人身伤害。

三、让我们从少购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宜居小区居住环境,不燃放或少燃放烟花爆竹,以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五、近期有业主向物业服务中心反映有小孩手持玩具枪、弹弓等危险玩具,在小区内乱射,追赶嘻戏,为避免发生危险,确保他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特请家中有孩子的家长多加注意,及时阻止孩子和教育并监管孩子不要玩此类危险玩具,使用弹弓故意伤人身体或者财物,除有可能涉嫌危害公共安全和寻衅滋事罪外,还可能涉嫌故意伤害或者破坏公私财物等罪名,致人伤残将追究刑事责任。希望大家能够引起高度的警惕,顾及公共安全,勿在小区内玩弹弓和枪等危险玩具。物业发现一起制止一起,并没收相关玩具。

感谢您的支持与配合!提前祝业户朋友:新年快乐,幸福安康!

物业服务中心24小时服务电话:xxx。

最新严禁造谣的通知【第二篇】

尊敬的'各位业主:

20xx年春节即将来临,为使广大业主度过一个安全、快乐、和谐的新春佳节,物业办温馨提示您:春节期间严禁在楼道点旺香、小区内任何地方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敬请大家自觉遵守,互相提醒,以公共利益为重。如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责任将由业主自行承担。

提高安全意识,倡导文明风尚,让我们一起努力,共创安全、美好家园!

最新严禁造谣的通知【第三篇】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为了加强本小区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生活、居住环境,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xxx道物业管理服务中心温馨提示您:本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危害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

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巨大噪音,使老人难以安睡,病人胆战心惊,学生无法静心学习、休息。许多时候,燃放时发出的突然巨响使行人受到惊吓,对患有心脏病的人来说,这种惊吓很可能导致十分严重的后果。

安全隐患

燃放烟花爆竹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根据各医院的.诊疗报告,每年春节期间都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大多都是炸伤脸部、眼睛,炸断手指等,甚至死亡。

温馨提示

为加强小区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事故的发生,减少环境污染,让您拥有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服务中心在次提醒广大业主朋友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物业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楼顶、楼道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和伤人事故。

3、个别不听劝的业主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户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业户自行承担。

4、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对孩子造成伤害。

5、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6、让我们从少买一串鞭炮、少燃放一枚礼炮做起,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的小区环境,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降低安全事故发生。

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请广大业户相互告知并监督,共同爱护我们的家园!

最新严禁造谣的通知【第四篇】

尊敬的各位业主:

您好,为了加强本小区安全管理,减少环境污染,创造良好生活、居住环境,结合本小区实际情况,物业服务中心郑重提示您:本小区内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易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还带来了空气污染、噪声污染等问题,危害广大业主的身体健康。

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硝烟为“年味”。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二氧化硫、一氧化氮、二氧化氮等气体,这些有毒有害气体是无形的“杀手”。

当硝烟弥漫时,这些气体对我们人体各个部位都有着一定的损害作用,对眼睛也有刺激作用。

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除夕之夜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爆炸声连绵不断,如雷贯耳,吵的人年三十之夜往往难以入眠。燃放鞭炮地区的噪声高达135分贝,远远超过人的听觉范围和耐受限度。

在夜间人们所能接受的噪音不得超过45分贝,也就相当于蛙鸣声。而高强度的噪音对患有脑血管、心脏病等疾病的病人来说的危害十分严重。

在相对密集的地方燃放烟花爆竹,极易引发火灾,直接危害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例如,劣质烟花爆竹可能会致人受伤,飞溅得到处都是的残留物容易引起火灾等安全事故。

燃放烟花炮竹使大街小巷遍地狼藉,放完走人,使人养成无责任心的不良习气。同时,燃放烟花爆竹产生的大量垃圾,也给环卫人员带来了严重的清理负担。

燃放烟花爆竹容易造成人员伤亡,根据各医院的诊疗报告,每年春节期间都是烟花爆竹致伤的高发期,大多都是炸伤脸部、眼睛,炸断手指等,甚至死亡。

为加强小区秩序管理,预防和减少因燃放烟花爆竹引起的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减少污染环境,让您拥有一个快乐和谐、安全的居住环境,请各位业主/住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禁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物业工作人员将加大小区巡视,劝阻、制止在小区内燃放烟花爆竹。

2、禁止在私家阳台、楼顶、楼道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发生火灾隐患和伤人事故。

3、如因个别不听劝的业主因燃放烟花爆竹给小区及业主(住户)造成财产及人身损害的,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将由业主(住户)自行承担。

4、燃放烟花爆竹时请到指定地点燃放,请不要让未成年人单独燃放烟花爆竹,以免对孩子造成伤害,须由监护人或成年人陪同看护。

5、不要向人群、车辆、建筑物抛掷烟花爆竹。

6、在家中暂时存放烟花爆竹时,请注意远离火源。

积极营造文明、安全的小区环境,不燃放烟花爆竹。感谢您对物业工作的支持与理解,敬请各位业主(住户)相互告知!

通知人:

日期:

最新严禁造谣的通知【第五篇】

为加强烟花爆竹安全管理,保障公共安全和群众人身、财产安全,防止噪声和大气污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中共南充市委办公室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党政机关和公职人员带头执行禁放烟花爆竹有关规定的通知》等有关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南台街道、晋城街道、常林镇行政区域全域为禁放区域,除禁放区域外的地区为限放区域。

禁放区域全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限放区域燃放时间仅限于农历除夕、正月初一至初六、正月十五,共计8天,其余时间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同时,如遇重污染天气ii级及以上预警时,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在本县禁放区域内举行重大庆典活动,需要燃放烟花爆竹的,应当报县人民政府审批。

(三)车站、停车场以及重要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内;

(五)山(树)林等重点防火区及周围区域内;

(六)房屋楼顶、露台、楼梯、走廊、窗口等地点;

(一)公安局为牵头单位,综合行政执法局、生态环境局、应急管理局、财政局、宣传部、民政局、民宗局、市场监管局、交通运输局、教科体局、商经信局、房管局、消防救援大队等县级有关部门配合做好全县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切实加强宣传和监管,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二)禁限放区内其他机关、企事业单位、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小区物业为烟花爆竹禁限放工作责任单位,单位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要负责做好本单位、本辖区烟花爆竹禁限放宣传、教育和监督工作,如因工作不到位导致违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出现的,视情节追究相关责任。

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或个人,由公安机关责令停止燃放,处一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对违反本通告的公职人员,纪委监委依法依纪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和领导责任;对擅自举办焰火晚会或者其他大型焰火燃放活动的,由公安机关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责令停止燃放,并对责任单位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未经许可生产、经营烟花爆竹制品的,由应急管理局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生产、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对违反治安管理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予以处罚;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最新严禁造谣的通知【第六篇】

造谣是一种极其危险和不负责任的行为,它不仅可以对个人造成严重伤害,还可能对社会造成恶劣的影响。造谣的目的往往是为了某种私利,不择手段地散布虚假信息,从而影响他人的声誉和社会秩序。因此,严禁造谣成为社会治理中重要和紧迫的课题。

第二段:深入了解对造谣的惩罚和防控措施。

为了防止造谣行为,在法律层面上,对故意散布谣言的行为采取了严厉的惩罚措施。比如,我国刑法中明确规定了散布谣言罪的相关条款,对违法者进行起诉和判处刑罚。此外,相关部门也积极开展防控措施,如网站禁止散布谣言,强化舆论监管,加强线索的收集和核实,以净化网络环境,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

第三段:通过个人实践体会到严禁造谣的必要性。

我曾经亲身体验到受造谣之害,在社交媒体上,有人恶意散布关于我失业的消息,这立刻引起了不少人的关注和传播。其结果是,我的亲友纷纷打来电话,询问我的情况,而我却并没有失业。这让我深感到了造谣的恶劣影响,不仅令我困扰,还让我的亲友为我担忧。这种不负责任的行为无疑破坏了人们之间的信任和正常的沟通交流,也对社会造成了不良影响。

第四段:个人的反思和行动。

经过这次经历后,我深刻地反思了自己言行的重要性。我发现,一个人应该时刻保持言行一致,不仅要有责任感,还要敢于承担自己的言行所带来的后果。我意识到,造谣无论是出于什么原因,都是一种极端不负责任和不道德的行为,不管是在社交媒体上还是现实生活中,我都应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绝不散布任何虚假信息。此外,我也会积极参加一些相关组织和活动,传播关于严禁造谣的知识,增加人们对此行为的警惕性和意识。

第五段:总结并展望未来。

严禁造谣是社会维护公共秩序和个体权益的重要手段,一旦造谣行为成为社会习惯,社会信任和和谐将会受到严重破坏。因此,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警惕自己的言行,并敢于发声,批驳和揭露那些恶意造谣的行为。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净化网络环境,维护社会的公平和正义。相信未来,随着人们的认识和意识的不断提高,我们将会建立一个更加理性和善良的社会。

最新严禁造谣的通知【第七篇】

近年来,随着互联网和社交媒体的发展,造谣现象时有发生,影响了社会的稳定和正常的信息传播。为了维护社会秩序和公众利益,严禁造谣已经成为了各个领域的共识和行动方向。在这个过程中,我也深刻体会到了严禁造谣的重要性和我们每个人应该怎样去做。

首先,严禁造谣是为了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公信力。造谣的结果往往是恶劣和不可挽回的,它能够迅速蔓延并引发群体性事件,扰乱社会秩序。一则谣言在短时间内可能就能影响到大量人的心态和行为,引发恐慌和冲突。而严禁造谣的出发点,就是为了防止这样的景象出现。只有通过严厉打击和制止造谣行为,才能减少谣言的扩散,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其次,严禁造谣能够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许多时候,一则谣言就能够瞬间毁掉一个人或一个企业的声誉。对于个人来说,无论是在生活还是在工作中,我们都有可能遭受到谣言的侵害,被人冤枉或者被人诬陷。而对于企业来说,谣言也往往意味着生意的萧条和声誉的破坏。因此,为了保护个人和企业的合法权益,我们必须积极参与到严禁造谣的行动中。

再次,严禁造谣有助于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在现代社会中,人际关系的和谐不仅仅体现在面对面的沟通中,也包括了网络和社交媒体的交流。造谣是人际关系的杀手,它破坏了人与人之间的信任,使得人与人之间的距离越来越远。相反,只有坚持严禁造谣,传播真实的信息,才能够促进人与人之间的相互理解和信任,构建和谐的人际关系。

最后,严禁造谣需要每个人共同参与。严禁造谣不仅仅是政府和执法部门的责任,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言行负责。我们应该从自己做起,不传播未经核实的信息,不制造和传播谣言。同时,我们也要积极参与到举报和揭露谣言的行动中,形成举报造谣的强大合力。只有人人都行动起来,才能真正做到严禁造谣,净化信息环境。

总的来说,严禁造谣是为了维护社会秩序、保护个人和企业权益、促进人际关系的和谐,需要每个人共同参与。在今后的生活中,我将时刻牢记严禁造谣的重要性,努力传播真实的信息,抵制谣言,为构建一个和谐稳定的社会做出自己的贡献。同时,我也希望更多的人能够认识到严禁造谣的必要性,共同努力,共同维护公共利益。只有大家齐心协力,才能让谣言无所遁形,让真相得以传播。

最新严禁造谣的通知【第八篇】

全体教职工、全校学生及家长: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全体教职工积极倡导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不得以任何名义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春节、元宵、开学期间禁止一切燃放烟花爆竹,做到令行禁止。县公安局在春节、元宵、开学期间开展全面检查,一旦查处依法处理,全县通报。全体班主任根据学校政教处的具体安排,通知到广大学生及家长并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书面资料。希各知照!

根据《xx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要求和xx县教育局紧急通知精神,学校特倡议全校家长和学生移风易俗,文明过节,不以任何名义燃放烟花爆竹,尤其是春节、元宵、开学期间不燃放烟花爆竹。学校已向广大学生及家长发放《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告家长书》书面资料。现再次通过微信转发《缙云县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县教育局从x月xx日开始将不间断地对全县学生、家长进行电话抽查,请予以配合。谢谢大家!

通知人:

日期:

最新严禁造谣的通知【第九篇】

为保障全县人民度过一个平安、祥和、欢乐的新春佳节,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xx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和《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xx县烟花爆竹燃放管理办法的通知》(xx政办发〔20xx〕xx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决定,20xx年春节期间xx中心城区范围内实行烟花爆竹燃放有限开禁,特通告如下:

一、有限开禁时间。

20xx年x月x日(农历腊月廿六)至x月x日(农历正月十五)期间,除本通告第二条规定的区域外,其他限制燃放区域内允许燃放烟花爆竹。

二、有限开禁期间禁止燃放地点。

(一)文物保护单位;。

(二)车站、码头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内;。

(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单位;。

(四)输变电设施安全保护区;。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中小学校、敬老院;。

(六)山林、县行政中心等重点防火区。

三、各乡镇(街道、园区)要切实加强宣传和组织管理,确保有限开禁期间烟花爆竹燃放安全有序,倡导市民少放或不放烟花爆竹,尽量消除火灾隐患,减少大气污染影响。县公安、环保、安监、综合行政执法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切实加强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的安全管理。

四、广大市民应当自觉遵守xx政办发〔20xx〕xx号文件和本通告有关规定,自觉抵制假冒伪劣烟花爆竹产品,安全燃放烟花爆竹,积极举报非法生产、经营、运输和燃放烟花爆竹的'违法行为。

五、对违反本通告的单位和个人,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和《xx省烟花爆竹安全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六、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最新严禁造谣的通知【第十篇】

为预防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降低因燃放烟花爆竹对环境造成的各类污染,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广大人民群众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春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现就20xx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燃放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除婚丧嫁娶,农历除夕至正月初一全天,正月初二至正月初七、正月十五早7点到晚12点及公安部门批准的烟火燃放活动外,其他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xx县城市规划区范围内为烟花爆竹燃放限制区域。以下区域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区域、场所:

(一)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科研单位等;。

(四)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等企业;。

(五)医疗机构、幼儿园、学校、养老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社会救助站点等单位;。

(六)军事区域、看守所、拘留所等及其周边;。

(七)森林草原防火区域内的山林、公园、绿地;。

(八)商场、集贸市场、公共文化活动场所等人员密集地;。

城市建成区内烟花爆竹实行定点销售。从事烟花爆竹的批发、零售的销售单位和临时销售网点,应当依法取得县应急管理部门的许可。公安机关对非法运输和非法燃放烟花爆竹的任何组织和自然人依法进行查处。应急管理部门对非法生产、经营、储存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查处。

公安、应急管理、综合执法等部门和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物业公司等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强化监督管理。设置燃放烟花爆竹禁限放警示标志,加强指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时段的巡查执法,严肃惩处非法销售和燃放行为。

建立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宣传工作机制,通过新闻、广播电视台、自媒体、公益广告以及滚动字幕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烟花爆竹燃放相关规定及燃放危害性的宣传力度,大力倡导文明节俭过绿色春节,引导群众自觉遵守禁限放规定,对违法违规典型案例进行深度报道,以案例形式增强宣传效果。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遵守规定,号召动员周边亲朋好友,共同劝阻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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