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三周记随笔通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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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三周记随笔【第一篇】
我不喜欢她,不喜欢目中无人的她,不喜欢傲视一切的她,不喜欢做作蛮横的她。我告诉她,没有谁的出生是为了看你脸色,你更没有资格冲他们发脾气,可是她永远不听。因为在她的世界,她有她的个性,有她的空间,有她的想法。
那个她就是我。
我永远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我一直以为只要我不和别人说话别人也就不会和我有任何的交集,我发现,幼稚的话永远都不停的被更新。什么是自作多情?什么是没事找事?什么是人言可畏?当你面对人群,你就注定会被评论,会被指点,你只有拥有足够的资本才能得到人的尊重。
从那时开始,我喜欢上了张口就让别人无言以对的口吻,一出面就是压到一片的气势。我爱上这样完美的人,我开始不断让自己成为心目中的那个形象。我发现,好难。很多次,被碰壁了,被唾弃了,被排挤了,我开始放弃了。让自己堕落,沉沦。我觉得那样很好,至少我很开心,我没有任何目标方向。
我不知道什么才是真的我,我甚至不知道现在的眼泪究竟是真的还是虚假。我想成为一个强者,一个含着眼泪也能跑的人,但是对于我触碰不到的未来,我没有任何信心。
高三周记随笔【第二篇】
大家说乡村生活是贫穷的,可我并不这样认为,我认为乡村生活是快乐。轻松的,最重要的乡村生活是尊严的`。
我为什么这么说呢?大家就听一听我这么说的原因吧!
快乐的乡村生活是这样的:春末夏初,野外的花开得很旺盛。站在这一望无际的田野边放眼望去,一颗颗麦苗在途中傲然挺立,一个高过一个,那渺小的麦子像竹子一样。一簇簇花草麦苗随风摆动。小朋友们在辽阔的地里尽情嬉戏。乡村生活是快乐的,这就是真正的生活态度。
轻松的乡村是这样的:每天黎明就带着锄头等其它工具去种地了,到了午休时间便自然就回家乐,中午饭后接着又去插秧种地了,大家是否又泛起了奇想?这样乡村生活应该是累的,可我为什么说是轻松的呢?这就是因为乡村生活有独特的美、独特的轻松,这种美和轻松在城市生活中实在找不到的。
尊严的乡村生活是这样的:每年农民们种田插秧,几乎不出去买菜,他们用自己的劳动取得了报酬是一种尊严。
淋浴着温暖的阳光,呼吸着泥土的芬芳,走进美丽的田园。放眼望去,一片片葱郁的麦苗展现在我眼前,绿的发黄的麦子在温暖的阳光的照射下闪闪发光,麦子把春天的田野编织成了一片黄绿相间的彩锦。那一只只五彩的蝴蝶在麦地里穿梭,真是锦上添花。
在这美丽的田园旁就是那自家盖的二层小楼,一条条蜿蜒曲折的小路,就是通向那些小楼的,几乎每隔四五米就是一条小巷,小巷口还有几颗含苞欲放的月季花呢!美丽极了。那房子上的瓦片虽然不像故宫的玻璃瓦一样闪闪发光,但他是农民们用自己的心血和汗水换来的。
这就是美丽,独特的乡村风景。
高三周记随笔【第三篇】
如果光阴是一朵莲花,那么渐渐欣赏着她那羞涩的含苞、盛开的怒放、凋落的哽咽,渐渐在文字中修炼自己,在生活中普渡那些寻我们而来的光阴。
此时,对,我说的是此时,年少而轻狂的我们正处于由含苞到怒放的蜕变。年华绽放的热烈,青春撕裂的疼痛,都将成为青春最美好的纪念品。
十八岁的年纪,最爱做梦的年龄。我透过时光的漩涡,看见朋友翻着那一叠叠纸稿问我:“你以后是不是打算当一个作家?”我犹豫了一会儿,才轻轻地说:“是啊……”犹记那时只是单纯地喜欢写作这件事,亦不投稿,亦无名利心。每个周末,都蹲在自己的小屋子里看书,看得天黑下来,一点一滴的时光里,全是文字巨大的光环……那些白纸黑字,都是我落泪的光阴。而她,现在越让时光过滤越透露出难得的干净。那是我的梦。
有人说,时间拥有改变一切的力量。但,有些忧郁是与生俱来的,有些格格不入也是与生俱来的,那华丽而清澈的半杯凉,扎根于一个少年的心中,再过多少年,依然如故。
而我,亦知道才华是一柄双刃剑。梦里有孤独亦有温暖,有沉默亦有疯狂,有迷惑亦有清朗。那些疼,那些痛,那些难以言说的孤寂,都留在了梦里。美国的女诗人狄金森说过:“我写的诗留在这里好了,让纸页吸收我的痛就好……”在写作的光阴里,那些纸张吸收了我的痛,这些痛渐渐呈现出一种别致的,潜在的光泽,病蚌成珠。这些最神圣的安慰,可以直抵内心。
我会站在光阴的这端,看到那个孩子拥有着最单纯的心灵,最干净的眼神,最远大的理想。在教室里怀着最崇敬的心情,一笔一划地抒写着世间最华美的.篇章,只为那深藏于心中的——梦。
梦,不是触手可及的,也不是遥不可及的。
高三周记随笔【第四篇】
中秋八月,广播室里放起了老狼的'《同桌的你》这首歌。操场人影稀疏,空旷的歌声从楼顶喇叭口传来,仿佛从天而降的天籁,给人更加震撼的感觉。
我想起曾经的同桌。他的名字叫林夕。大概这是我能记住的关于他的信息了。他的面容我几乎快要忘记了,因为本来印象就不是很深,更何况,他只做过我一个月的同桌。
他长着一对虎牙,尖尖的,笑起来很好看。白白净净的,我将这看成女性的柔美,我却因此瞧不起他,把他当成小弟弟或小妹妹。
当时我们班里有很多女生在追他。有人喊他男神,有人喊他校草。不过,他叫什么都和我无关,我都不在乎。
有一次我和男朋友顾清吵架,很严重,到了要分手的地步。顾清和隔壁班某一个漂亮女生眉来眼去很久,搞暧昧。我实在受不了,就和他闹翻了,大不了就分手。
我气头上摔坏了一件他很珍贵的东西,他气急,打了我一巴掌。说实话,从那一刻我就已经不爱他了。他打了我,就算我们两清,谁也不欠谁的了。
可是林夕却不能善罢甘休。
因为我是他的同桌。他不动声色的抓住顾清的手,二话不说就是一拳。
后来两个人都鼻青脸肿,他算是帮我报了仇。
我和顾清算是彻底分手了。
临走前,顾清咬牙切齿,狠狠地骂我,我说你怎么一点不在乎了,原来是早就有小白脸了!
会不会说话,什么叫小白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