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具体实施方案样例通用4篇
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一篇】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按照__省卫生健康委等九部门印发的《__省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卫发〔20__〕__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____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提高人民群众健康获得感为目标,立足推进健康中国战略和健康__建设大局,拉紧法律红线、稳守安全底线,坚持纠建并举的工作总基调。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一批违法违规案件,综合治理行业乱象,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全市优质、安全的就医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整治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机构,重点整治投诉举报多、问题突出的医疗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按照《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落实管理主体责任、依法执业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严厉查处各种违法违规行为。
1、无相关资质开展医疗活动的行为。
2、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师超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地点从事医疗执业活动等行为。
3、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编制虚假病历、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行为。
4、全面排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
5、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行为。无正当理由要求患者到社会药房自费购置药品、耗材等行为。
6、非法获得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等行为,转介潜在捐献者信息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排在第一位的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对医疗机构落实诊疗规范和操作规程的情况进行严格监督检查,确保能根据患者病情做到合理诊疗、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严厉查处通过开具虚假证明、伪造或变造就诊记录、挂床住院等方式骗取或套取医保基金的违法行为。
1、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
2、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医疗保障身份凭证等行为。
3、人证不符、恶意挂床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
4、协助参保人员开具药品用于变现的行为。
5、虚记、多记药品、医用耗材、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等行为。
6、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宣传的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和信息的日常监管,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法医疗广告以及虚假宣传行为。
1、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或篡改《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内容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2、冒用或假借他人名义,特别是冒用或假借内外知名医院、知名专家进行虚假宣传,误导诱导患者的行为。
3、利用新闻形式、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等发布或变相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4、医院标志设计、医院装饰等方面易与知名医院混淆,蒙骗患者的行为。
5、以人物形象代言、编辑故事短片等变相发布医疗广告,或利用网络宣传,街头发放宣传材料等其他方式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
6、在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虚假医疗广告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广播电视旅游局、市网信办、市公安局)
(四)坚决查处乱收费、诱导消费、不规范收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对违法违规行为,从严从重从快处理,并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向社会公布。对屡犯不改、性质恶劣、群众反映强烈的医疗机构,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涉事医务人员吊销相应资格证书。
1、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
2、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诊疗,特别是术中加价、违规收费等严重违规行为。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委、市行政审批局、市医保局)
四、责任分工
卫生健康部门: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强化医疗机构内部管理,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诊疗行为,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为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行政审批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部门: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等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文化广电旅游部门:依法对医疗资讯服务类、健康养生类专题节(栏)目进行审查,对广播、电视播放的虚假医疗广告进行查处。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存在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4个阶段实施。
(一)动员部署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地各单位按照全市统一部署,制定辖区和本单位专项整治行动具体方案,明确行为内容、时间安排和具体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得到实效。
(二)自查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级各类医疗机构按照本方案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工作。各县(市、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联合有关部门,建立专项整治行动联动工作机制,开展集中整治工作。集中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各级医院(含中医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
(三)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各地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总结评估。市卫生健康委会同各相关部门对各地各单位专项整治情况进行不定期明查暗访和督导检查、评估,对于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四)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将专项整治行动总结报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市、区)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上级主管部门并抄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市卫生健康委会同相关部门适时组织召开联席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情况进行总结。筛选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推广有益经验,及时将好做法固化为制度规定,形成管理长效机制。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完善工作机制。各地各单位要高度重视,主动作为,加强领导,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地本单位具体方案,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指定专人负责,20__年__月__日前将本地活动方案、联络员名单及对外投诉举报电话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并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完成工作阶段报告,填写《__市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报送至市卫生健康委。20__年全年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于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要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坚决打击。要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县(市、区)卫生健康部门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信用中国(__)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曝光重点案例,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大力宣传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具体措施,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强化医疗监管法治支撑。要创新监管手段,按照《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社会办医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二篇】
为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民营医疗机构医疗欺诈、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__市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打击和整治民营医疗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__市医管办〔20__〕__号)和《__市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__市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__医改办〔20__〕__号)文件精神,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医疗乱象,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整治、健全机制。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医疗秩序,规范民营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促进民营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民营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民营医疗机构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术中加价、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机构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医疗服务项目,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一)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制订专项检查实施工作方案,明确检查计划和整治重点,集中整治要实现辖区内民营医疗机构全覆盖。
(二)抽查巩固阶段(20__年__月)。各相关部门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
(三)总结评估阶段(20__年__月)。卫生健康局牵头对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各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市级相关主管部门。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打击民营医疗机构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健康局。
办公室职责: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组织人员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并通报工作进展,遇重大、紧急情况或需要联合部署重要工作,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会商,督办重大案件。
五、部门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局牵头,网信、营商、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参加。
市卫健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市营商办研究建立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市委宣传部(网信办):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网络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的属地网站、平台和相关账号,对于非属地网站、平台和相关账号,报请上级帮助管控。
市营商办: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交换共享和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市公安局: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不执行明码标价和不正当价格行为,依法查处使用药品、医疗器械的违法违规行为。
市医保局: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各部门查处的医疗市场的违法案件,每季进行一次成员单位间的通报。加强民营医疗机构的准入管理,扶持民营医疗机构健康发展。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
(五)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卫生健康局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把控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积极会商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卫生健康局要指定专人负责,并于20__年__月__日前向__市卫健委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和亮点。
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三篇】
为有效打击和整治医疗乱象,全面净化行业环境,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根据国家、省、市卫生健康委等部门关于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行动目标
通过多部门联合行动,严厉打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和规范医疗秩序,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卫生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行动范围
全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
三、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卫生健康局组织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拉网式检查,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行为和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行为。重点核查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务人员与实际在岗人员是否一致,排查长期不在岗或无诊疗行为痕迹(处方、医嘱、病历签字等)留存的人员。卫生健康局与医保局进行对接,对全市医师注册主执业机构与其医保缴费单位信息进行比对,对信息不一致的医师进行重点核查。严厉打击医疗卫生机构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严厉查处非法从事孕妇外周血胎儿游离dna采血和检测行为。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核查《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信息是否准确、法人名称是否已经更换、诊疗科目是否与诊疗行为一致、是否有逾期不校验等情况,情节严重的依法依规停业整顿或吊销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全面深入排查线索,对于健康体检、医疗美容、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社会办医活跃的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等行为线索,举报1例现场核查1例。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依法依规严厉打击以研究所、研究院等名义非法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市公安局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定点医药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在专项治理工作中,实现对定点医药机构检查、举报线索复查、智能监控三个“全覆盖”,实行分类施策,精准打击。对定点医疗机构,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其中,对二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重点查处分解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重复检查、套用项目收费、不合理诊疗等行为;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重点查处挂床住院、分解住院和无指征住院,串换药品、耗材和诊疗项目的行为;对社会办医疗机构,重点查处虚假住院、诱导参保人员住院,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票据、挂床住院、盗刷医保卡等行为。
责任单位:市医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严格医疗广告的审查和公示,落实广告监测制度,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违反《医疗广告审查证明》规定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沟通联系与信息共享,及时通报情况,落实处罚信息公示制度。依托国家互联网广告监测平台,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卫生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医疗机构校验管理。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委网信办、市卫生健康局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手术或检验检查项目收费,未按照要求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卫生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卫生健康局、市发展改革局
四、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市卫生健康局牵头,市委网信办、市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医保局等部门参加。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市卫生健康局: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建立专项整治联系协调机制,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建立完善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将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信息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市公共信用平台推送。
市委网信办: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协调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市发展改革局:统筹协调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市公安局: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依法立案侦查。
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市医保局: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专项整治活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分3个阶段实施。
(一)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制订并发布实施方案,启动实施集中整治工作。针对专项整治重点任务,结合日常监督检查,对全市医疗卫生机构开展集中排查整治,集中排查整治范围实现全市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覆盖50%以上。各医疗卫生机构要对照专项整治重点任务,开展依法执业教育培训和内部管理自查自纠,坚决禁止医疗乱象行为发生。
市卫生健康局按季度定期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和《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报__市卫生健康委。
(二)检查评估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卫生健康局会同有关部门对辖区专项整治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检查评估,重点核查工作落实和举报线索调查处理情况,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实效。
(三)总结交流阶段(20__年__月)。对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系统总结,卫生健康局汇总全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形成总结,填报《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并报送__市卫生健康委。
六、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对维护行业信誉,保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重要意义。卫生健康局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协调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结合实际制订多部门参加的工作方案,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保障行动的顺利开展。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层层落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强化打击高压态势。要将依法依规打击作为整治行动的重要内容和有效抓手,贯穿行动全过程,发挥联合执法优势,切实形成打击医疗乱象、维护群众健康权益的高压态势。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卫生健康局牵头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并向社会公布,各有关部门要积极拓展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信息沟通渠道,广泛征集相关线索。建立举报线索处理台账,按照职责分工及时向有关部门、单位转交、转办举办线索,实现举报线索核查全覆盖,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发挥震慑作用。
(三)广泛开展宣传教育。卫生健康局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要加强对医务人员依法执业教育,树立良好医德医风,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要有针对性开展健康教育和普法宣传活动,引导广大群众识别非法、虚假医疗信息,自觉抵制非法行医、骗取医保基金等行为。
(四)建立健全长效机制。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完善制度规范、加强日常监管,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结合、专项整治与行风建设相结合,实行开放式整改,充分发挥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法制监督的作用,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执法、信息共享、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
市卫生健康局医疗乱象投诉举报电话:__________
医院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第四篇】
为守护医疗质量安全底线,进一步规范医疗秩序,打击和整治医疗诈骗、虚假宣传、乱收费、骗保等医疗乱象,净化行业环境,促进医疗行业规范有序发展,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以____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__大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问题导向,紧盯医疗乱象,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整治、健全机制。通过开展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行为,整顿医疗秩序,规范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行为,促进医疗机构健康有序发展,营造良好的就医环境,探索建立健全医疗机构监管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二、重点任务
(一)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执业行为。依法严厉打击医师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医疗机构买卖、转让、租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或《医师执业证书》,超出登记范围开展诊疗活动,使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出具虚假证明文件、制售假药、以医疗名义推广销售所谓“保健”相关用品等违法违规行为。全面深入排查线索,重点检查健康体检、医疗美容、血液透析、生殖(不孕不育)、泌尿、皮肤(性传播疾病)、妇产、肿瘤、眼科等领域以及违规开展免疫细胞治疗、干细胞临床研究和治疗、计划生育手术等行为。严厉打击以虚假诊断、夸大病情或疗效、术中加价、利用“医托”等方式,欺骗、诱使、强迫患者接受诊疗和消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依规严肃惩治非法获取和买卖器官、角膜等人体组织器官的行为。严肃查处医务人员违反“九不准”等行为,落实医务人员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制度,强化医疗机构及医护人员信用体系建设。
(二)严厉打击医疗骗保行为。开展打击欺诈骗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查处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骗保行为。重点检查通过虚假宣传、以体检等名目诱导、骗取参保人员住院的行为;留存、盗刷、冒用参保人员社会保障卡的行为;虚构医疗服务、伪造医疗文书或票据的行为;虚记、多记药品、诊疗项目、医用耗材、医疗服务设施费用的行为;串换药品、器械、诊疗项目等恶意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
(三)严肃查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的行为。重点查处未经卫生健康部门审查和超出《医疗广告审查证明》发布医疗广告的行为。加强互联网虚假医疗信息监测,对医院自建网站、公众号等自媒体上发布的虚假医疗信息进行清理。加强日常监督管理,将医疗机构发布违法医疗广告和虚假信息情况纳入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加大处罚力度。
(四)坚决查处不规范收费、乱收费、诱导消费和过度诊疗行为。加强对医疗机构收费行为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拆分医疗服务项目,未按照规定公示药品、医用材料及医疗服务价格,未按照项目和计价依据收费等行为。对违反诊疗常规,诱导医疗和过度医疗,特别是术中加价等严重违规行为,纳入医疗机构不良执业行为记分和信用体系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三、组织实施
专项整治行动时间为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一)自查和集中整治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级各类医疗机构要针对前期开展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健康体检专项整治、全市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打击欺诈骗取医保基金和医疗机构行风突出问题整改等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情况“回头看”,在此基础上,按照本实施方案明确的重点任务,于__月底前再开展一次自我排查,对排查出的问题立即整改,并填写医疗乱象自查整治统计表,于__月__日前报送登记注册的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各地结合本地区实际,建立多部门联合工作机制,制订并发布本地区实施方案,明确排查计划和整治重点,开展联合排查和集中整治,集中排查整治范围要实现辖区内医院(含中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全覆盖,其他类型医疗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门诊部、诊所等)覆盖80%以上。
(二)抽查巩固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地对本区域内专项整治中发现的问题组织“回头看”,彻底消除各类医疗乱象,健全完善相关配套制度机制。市卫生健康委将会同相关部门采取集中检查和随机抽查的形式,对各地开展排查整治情况和医疗机构自查整改情况进行检查评估,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及时纠偏、督促整改并严肃问责。
(三)总结评估阶段(20__年__月-__月)。各县区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牵头对本地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和评估,并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各县区相关部门将本部门工作总结报市相关主管部门,市级相关部门将条线汇总的情况提供给市卫生健康委。
四、组织领导
成立全市专项整治行动工作协调办公室。市卫生健康委分管领导担任办公室主任,各相关部门有关处室主要负责人为办公室成员,各相关部门有关处室确定1名负责此项工作的同志担任联络员。
办公室职责:按照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要求,协调组织各成员单位开展相关工作;对各地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收集各地、各部门工作开展情况,定期召开会议通报工作进展,督办重大案件。
各县区成立相应组织机构,做好组织协调、督导检查、信息通报和案件督办等工作。
五、部门责任分工
专项整治行动由卫生健康部门牵头,网信、发展改革、公安、市场监管、医保等部门参加。
卫生健康部门:会同各有关部门制订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组织协调各部门开展工作。具体负责检查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诊疗行为及内部管理,收集、整理群众举报线索并依职责转交相关部门查办,对专项行动取得的进展和成果进行宣传。配合相关部门调查、惩处违法违规行为;配合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网信部门:对相关主管部门研判定性后转送的网络违法违规信息及时进行清理处置,关闭违法违规网站和账号。
发展改革部门:研究建立医疗乱象办医主体和相关责任人严重失信行为信息交换共享和多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等。
公安机关:按照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的衔接机制,对卫生健康、网信、市场监管等部门移送的涉嫌犯罪案件,依法立案侦查。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虚假宣传、违法医疗广告、乱收费和不正当价格行为,查处医疗机构和相关责任人制售假药相关行为。
医保部门:对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欺诈骗取医保基金行为的定点医疗机构及相关涉事人员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强化组织领导。整治医疗乱象对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保护行业信誉、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具有重要意义,各地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加强组织领导。各有关单位要主动作为,建立多部门联合协作机制,细化措施,明确分工,发挥合力,确保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地各部门要层层压实责任,建立问责机制,对存在不认真履行职责、失职、渎职等行为的主管部门和工作人员依法严厉问责。
(二)严格执法,保持高压态势。各地要充分发挥多部门联合执法的优势,组织精干力量,采取有力措施,认真调查核实,对整治过程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坚决打击,建立案件台账,做到有案必查、违法必究,曝光一批典型违法违规案件,清理整顿一批管理不规范的医疗机构。各地要把专项整治行动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结合起来,对排查的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认真梳理、串并分析,深挖其隐藏在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积极配合相关部门依法严厉打击,切实做到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各地要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在举报热线、网络平台、微信公众号等平台基础上设立医疗乱象监督举报专线和专用通道并向社会公布,广泛征集线索,保持高压态势,发挥震慑作用,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
(三)广泛宣传,加强舆论引导。各地要通过召开专题会议、举办培训会等对专项整治行动进行动员部署,动员全行业开展医疗乱象整治。要广泛开展专项行动宣传,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典型案例处理等,开展跟踪式报道,通过新闻媒体、官方网站、新媒体平台等渠道,对重点案例查处情况进行曝光,对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违法违规分子进行舆论震慑。要大力宣传卫生健康部门净化行业环境,促进行业规范有序发展的有力举措,为专项行动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各地要针对医疗乱象整治发现的共性问题,进一步完善制度设计,为强化医疗监管提供强有力的法制支撑。创新监管手段,贯彻落实《关于改革完善医疗卫生行业综合监管制度的指导意见》,推进医疗机构切实落实主体责任。积极推动行业自律,充分发挥行业学(协)会等社会组织的作用。探索建立医疗机构依法执业社会监督制度。强化政府监管责任,建立部门之间沟通协调、联合抽查执法、信息共享、多部门联合惩戒等具有长效性、稳定性和约束力的工作机制,推动医疗监管长效机制建设,加强医疗机构监管,兜住医疗质量安全网底,坚守医疗质量安全底线。
(五)及时总结,做好信息报送。各级卫生健康部门要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及时把控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阶段性工作总结,积极会商相关部门解决问题。各县区卫生健康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按下列时间节点将相关信息报送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打击非法医疗美容专项行动、健康体检机构依法执业专项整治、医疗机构违法违规行为排查整治和医疗机构行风突出问题整改等整改落实情况;按季度汇总各部门工作情况,分别于20__年__月__日、__月__日前上报阶段工作报告,并填报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工作量化统计表;20__年__月__日前上报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和年度量化统计表。各县级相关部门按照以上时间节点,将本部门工作进展和有关统计数据报市相关主管部门。
市卫生健康委医疗乱象专项整治行动举报电话:________(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行政执法支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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