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保护工作开展 文物保护工作方案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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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物保护工作开展 文物保护工作方案【第一篇】

2、参与商讨员工绩效考核制定,并提可行性建议,协助处理内部员工关系;

3、组织发展,建立内部企业培训体系,不限于对、对新员工进行企业介绍、日常考勤等讲解培训,并作培训记录等;

4、督导办公室人员做好5s管理、维护办公环境和日常后勤保障工作;

5、定期协助财务部登记统计合同信息,并做相关日常报销申请,提交上级审核;

6、离职面谈,新员工购买社保,注销离职人员社保等;

7、负责员工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续签、终止、解除等事宜;

8、组织策划员工福利活动,提出建设性提升方案,活动不限于:元旦、女生节、端午中秋等传统节日活动、生日会、旅游拓展等。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务。

文物保护工作方案【第二篇】

为全面落实xxx、xxx、省委省政府和丽水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的决定部署,做好培训机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工作,营造健康安全环境,根据《浙江省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元旦春节和寒假期间疫情防控的通知》(浙教防控办函〔20--〕51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寒假期间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补充通知》(浙教防控办〔20--〕1号)和丽水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通告及浙江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就加强丽水市校外培训机构冬春季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01 加强组织领导

各县(市、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严格按照相关要求,明确职责,健全工作机制。

结合实际有针对性地研究部署校外培训机构的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强化履职尽责,完善应急协调联动机制,做到第一时间响应、第一时间处置。

02 加强分类筛查

1、严格学员健康审查。所有学员进入培训机构必须测温、亮码、戴口罩,寒假新学员和春季继续参加培训学员均要提供丽水市师生健康信息报送系统生成的健康报告单。

社会其他学员严格执行身份核查、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构,确因防控和管理工作需要进入机构的,要落实访客登记、健康询问、健康码核验和体温监测等要求,严格控制时间、范围、地点和接触对象。

2、严格员工健康管理。机构要倡导员工非必要不离丽,如确需离丽的,应提前查询目的地的疫情风险等级。

鼓励员工留丽过春节,尽量减少人员流动。要建立“一人一档”离丽员工信息台账,确保离丽员工底数清、返乡行程可追踪。

按照“知情同意、应接尽接”的原则,员工要在属地政府统一安排和部署下做好新冠疫苗接种工作。

3、严格重点人员管控。凡有境外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执行“14+7+7”管控措施后方可申请返岗。

对于返岗前14天有国内疫情高风险地区所在城市、当地政府宣布全域封闭管理地区、中风险地区(以县为单位)旅居史的员工,在严格落实重点地区重点人员来丽返丽管控要求后方可返岗。

处在健康监测期间的员工,不得从事机构管理、线下教学和参加师生集体活动。不得接收来自中高风险地区及所在城市的。学员参加培训。

03 加强防控管理

1、严格控制培训规模。按照学员培训不聚集的要求,机构要科学合理安排培训课程,适量减少课时,减少培训频次和人次,同一培训时段内生均面积不低于3平方米,同一培训教室内学员之间至少保持1米距离。

2、严格实行闭环管理。倡导机构开展线上培训,如开展线下培训的,要由专人负责学员出入管理,严格核对当天每一时段培训学员名单,不属于该时段培训对象的拒绝进入。

专人负责学员健康问询、体温监测、口罩佩戴、手部卫生等工作。学员报到不使用同一支笔签到,由学员自行携带签字笔或刷卡签到。

3、严格控制聚集活动。按照非必要不举办的原则,严格控制机构大规模集聚性活动,不组织机构团拜、年会、慰问和联欢等活动,不组织学员参加线下的各类比赛、评比、展示、研学和冬令营等聚集性活动。

4、严格动态健康监测。机构要做好寒假培训期间的员工每日考勤管理和早、晚健康监测。做好每日缺勤员工和学员原因动向记录,严格落实因病缺勤员工和学员病因追查与登记报告制度。

机构一旦发现员工和学员有发热、咳嗽等异常症状,要及时报告属地乡镇(街道)、社区,做好应急处置。

04 加强卫生防疫

1、严格落实环境消杀。培训机构要建立清洁消杀机制,配齐充足的疫情防控物资,规范保洁清单及工作流程。

严格按规范对机构内传达室、扶梯、走廊、教室、卫生间、会议室、教玩具、图书等进行全面清洁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杀记录。教室、卫生间等重点场所要定时开窗通风。

2、严格管理饮食卫生。加强机构食堂疫情防控,除员工就餐外,原则上不提供学员就餐服务。

文物保护工作方案【第三篇】

文物保护

文物保护技术是一门综合性的专业知识,包括文物制作、保护以及与防治有关的科学技术、材料性能、操作工艺和各种勘察、检测等。

木质文物由于年代久远,本身耐久性差,易受自然因素(物理、化学、生物损害及腐朽菌、虫)的侵蚀,使木材强度降低甚至损坏。另外社会因素如战乱或认为破坏也会对文物造成损坏。对木质文物进行科学处理,使木材免受损害,可以达到延长木材使用寿命的目的。

木质文物保护中的影响因素:

1、生物性损害

(1)动物性损害 蛀木害虫危害木材主要是它的幼虫在木材中取食、生长蛀蚀出大小不同的孔道。蛀木害虫包括天牛、白蚁等

(2)微生物损害 真菌可以使纤维素、半纤维素降解,木质素提高,腐朽木材因而呈现褐色或白色。细菌对木质文物的损害较大,细菌将细胞壁侵蚀成孔洞状,且细菌生命力顽强现发现的主要细菌有丁香假单胞菌、自养水螺菌、肠杆菌属等。

2、物理性损害 气候、光、含水率都会造成木材的损害。

3、化学性损害

各类酸、碱盐溶液、金属和气体等都会对木材造成影响,严重是可造成古建筑和木质结构的不可逆转的破坏。保护措施:

1、物理防腐 由于在某些古木质文物、古木建筑的保护和修缮中,木材防腐剂限制使用,使用物理方法也能达到消灭蛀虫的效果。检疫辐射处理利用离子化能照射有害生物,防止有害生物扩散传播将其杀灭。常用的离子化能有γ射线、x射线、微波、红外线、可见光和紫外线等。γ射线可以有效杀死害虫的不同发育阶段的虫体,原因是γ射线可以使蛀虫的新陈代谢紊乱而死,x射线由于木材的过滤作用而不能有效杀死害虫。

2、生物防治 利用生物或生物技术杀灭害虫的方法。如以虫治虫、以生物治虫等。生物防治不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可以避免对环境的污染。目前二氯苯醚菊酯、三氯杀虫酯、杀灭菊酯、氯菊酯和氟氰菊酯等对治白蚁有效。

3、化学防腐 利用化学药剂保护木材的方法。

4、化学加固 利用加固药剂使木质文物免受菌、虫、机械伤害,使木材的强度、尺寸稳定性、防腐和抗虫能力得到有效增强。

5、无损检测技术应用于木质文物的保护 对古建筑结构维修和保护时,在维修前读木质结构的保存程度、可靠性和安全性作出评价,这一要求可以通过采用无损检测技术检测木结构的残余强度和木质构件内部缺陷位置而得以实现。目前我国采用肉眼和锤子敲打来判断结构部件有无空洞或腐朽。

6、熏蒸剂处理 熏蒸处理是目前普遍使用的一种化学方法,常用的熏蒸剂有环氧乙烷、溴甲烷、硫酰氟等。环氧乙烷一般与二氧化碳或氟利昂混合使用,混合比例为9:1,其能破坏dna中核酸物质,阻碍害虫生理化学反应和新陈代谢。溴甲烷使疏基类化合物烷基化,对细胞中正常生化反应造成破坏,利用溴甲烷熏蒸不仅能消灭各种螨虫还对细菌真菌有一定的杀灭作用。硫酰氟能破坏生物体磷酸的平衡,抑制氧气的吸收,阻断虫体内贮存脂肪的代谢作用,使之无法获得生存所需充足的能量而死亡。

目前文物保护存在问题:

1、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由于有些地方群众文物保护意识比较淡薄,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与己无关,文物损毁严重。

2、基建过程中,损毁文物现象严重,文物保护意识淡薄。目前一些地方不能正确认识和妥善处理文物保护,有的地方政府和企业法人刻意规避考古调查勘探而进行工程施工,造成文物损毁消失。文物修缮“好心办坏事”现象也时有发生。有些人随意并私自修整、装修文物、擅自改变文物现状,恢复原状较为困难导致大量的珍贵历史文物被破坏。

3、文物部门建制低,执法力量单薄,文物保护工作有时难以开展。由于建制低,文物部门提出的文物保护合理化建议有时根本不被相关部门所重视,且文物保护相关法规不完善,文物保护工作难以有效实施。

4、资金短缺,保护工作难以施展。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主要经费来源于政府财政预算。然后在文物保护经费经常只能对濒临损毁文物进行抢救性抢修,就目前而言,如果没有外来资金投入,地方政府很难拿出足够的钱满足各项事业发展。、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矛盾。一些地方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来衡量文物的价值。

解决措施:

1、加大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民的文物保护意识。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单靠文物部门的力量,难以对其实施全覆盖、全日制的有效管理和保护,更主要的是要依靠全社会的力量。集中开展对文物知识及文物保护的意义、目的、要求的宣传。同时,要坚持集中宣传与日常宣传相结合,正面宣传与反面“曝光”相结合,通过坚持不懈的努力,使文物保护知识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深入人心,在全社会形成人人关心爱护文物、自觉遵守文物法规的浓厚氛围。

2、积极争取地方政府和各界的重视,加快形成文物保护的整体合力。文物部门在履行职能,开展工作的同时,要多向地方政府请示汇报,多与相关部门及社会公众联系沟通,建立起一种纵横联系、密切协作的机制,以赢得各方的配合支持,共同推进文物保护工作。

3、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虽然每年地方政府都投入大量资金来进行文物保护工作,但是,这远远不能满足现在众多文物保护的要求,致使许多急需维修的文保单位和文物点因资金紧缺而无力实施维修。我们只有依据《文物保护法》的要求,严格按文物法办事,加大对文物事业经费和文物保护经费的投入,认真落实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设立文物保护专项资金,专款专用,将文物事业经费确定一个占当地政府财政收入的固定比例,随着财政收入的增加而增加。这样,才能使面临即将损毁的文物能够得到及时的抢救性整修和维护,使文物得到有效的保护和管理。

文物保护工作方案【第四篇】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为广大师生营造安全、和谐校园环境”为目标,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和改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建立健全我校工作的长效机制,彻底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做到严密防范,不漏险情,排除隐患,确保安全。

二、主要目标

(一)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组织机构,使责任明确,制度完善,档案建设规范,高度重视我校安全工作。

(二)积极开展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好安全课并进行安全知识教育,提高我校师生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三)全面排查校园安全隐患,使我校的安全管理水平有大幅度提高,并建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账本,及时整改学校安全隐患。

(四)加大安保资金投入,坚持以防为主,防治结合,“人防”、“物防”和“技防”并兴的原则,增强保卫力量,提高技防水平。

(五)在校内开展“八防”活动,以“八防”(防火灾、防盗窃、防溺水、防中毒、防暴力、防倒塌、防车祸、防疫病)为重点,组织开展活动,严格落实,及时检查安全效果,做好档案管理工作。以清查整治学校的校舍及学生租住房屋、学校周边秩序、清查整治学校食堂、清查学校责任制度的落实为关键,使我校的安全防范内容、检查方法、更具体、更具有指导性和可操作性,有效地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和应急预案的完善及演练工作,坚决预防学校各类安全责任事故,确保不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

三、工作重点

(一)建立健全机构,明确责任

1.成立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工作职责,负责组织领导、指挥、协调学校安全工作,校长任组长,副校长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各班子成员、各班科任教师明确分工,各尽其职,各负其责。设立学校安全工作办公室,安排兼职安全办公室主任,协助校长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2.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明确校长责任制,学校校长为学校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副校长)是安全工作的直接责任人,班主任是本班学生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任课教师是学科时间内学生安全第一责任人,学校职工是从事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第一责任人。

3.推行“一岗双责”制,即工作必须做好安全范围内的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的各项职责层层进行分解,落实到人。学校与全体教职工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严格落实岗位安全责任,把履行安全工作职责情况纳入教职工年度考核范围,调动积极性,激发创造性,全面积极做好学校安全工作。

(二)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要建立健全各项安全工作制度,使学校的安全工作进一步完善、规范。

1.建立安全工作会议制度。学校要每周召开安全工作专题会议,专门讨论研究,各班主任汇报各班安全情况,学校通报各级安全情况,查找工作中的不足,及时解决,使之形成一种经常性的制度,做到人人常记安全第一。学校文书做好安全工作会议记录,对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与会人员以及会议具体内容等情况详细记录,学校分管领导每月总结,并及时反馈工作成效。

2.建立安全工作隐患排查制度。学校要定期对安全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到每天查,每周查,每学年开学前、放假后更要重点排查,值周人员天天查,班主任、科任教师时时查,及时查找并整改各类安全隐患,将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

3.建立和完善学生上课前、就寝前点名制度。正常上课时间由任课教师负责照管学生,自习课由跟班教师负责,任课教师、跟班教师必须课前按时到位,清点人数,课前课后按时跟班。对校外寄宿学生要严加管理,学校分管领导、班主任、值周人员要摸清校外寄宿学生的具体地点,并了解周围环境,就寝前进行检查,清点人数,排查寄宿地各种不安全因素,特别加强对女生的安全管理。无论上课还是就寝,一旦发现学生无故不到或者出现意外情况,要第一时间向校长汇报,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迅速查明学生去向,妥善处理。

4.严格值班值宿管理制度,防范校园暴力事件发生。要建立学校值班值宿制度,尤其是寄宿学生查宿值班、节假日值班,更要加强值班保卫工作,实行领导带班制,严格值班期间安全情况登记,严格值班交接手续。严格限制外来人员随便进入校园,严禁任何人员携带管制刀具或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校园,若有特殊情况,应经保安人员检查,并登记个人具体信息和时间,学校保安和值周人员要加强警惕,按时进行巡逻,防止暴力事件发生。学生在上学期间出校园,严格实进行请假批条制度。夜间关闭校门前,保安及值班人员应对学校行巡查,保证无安全隐患。

5.建立学生安全信息通报制度,将学校规定的学生到校和放学时间、学生非正常缺席或者擅自离校情况、学生身体和心理的异常状况等关系学生安全的信息,及时告知其监护人。对有特异体质、特定疾病或者其他生理、心理状况异常行为的学生,各班级要做好安全信息记录,妥善保管学生的健康与安全信息资料,并在教育教学活动中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6.坚持学校安全事故登记报告制度。要建立安全事故登记薄,如果发生死亡或特别重大安全事故,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或发现事故发生之时起立即上报学校;发生重大事故的,必须在接到事故报告或发现事故发生之时第一时间上报学校。

7.建立安全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学校教职工未履行相应职责,因工作不力发生安全责任事故的,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的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得到严肃处理的不放过、教职工没有受到教育的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的不放过,严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触犯刑律的,要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决不姑息迁就。

8.建立学校风险分散制度。积极开展社会保险和商业保险“两险”工作,做好校(园)方责任保险、学生平安保险、学生住院保险的宣传工作,同时做好城镇学生基本医疗保险工作、农村学生新农村合作医疗工作;努力使学生自愿投保和学校投保成为一种自觉行为。以此提高学生的风险防范意识,有效地降低学校和学生家长的风险,促进学生对安全工作的重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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