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公司的建议 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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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建议和意见1
李先生是一家比较知名网企的总经理助理。他的顶头上司王总乃搞学术、技术出身,由于工作重点长期落在研究开发领域,因此对企业管理依然一知半解,出于对技术的钟情与依恋,王总直接插手技术部门的事,把管理的层级体系搞得乱七八糟,其它部门虽然表面上敢怒不敢言,但私下里无不怨声载道,让李先生与其它部门沟通协调倍感吃力。 经过思考,李先生决定采用兼并策略,再次向王总建言倡行。 他对王总说,真正意义上的领导权威包含着技术权威和管理权威两个层面,王总的技术权威牢固树立,而管理权威则有些薄弱,亟待加强。王总听后,若有所思。 李先生巧妙地兼并了王总的立场,结果获得了成功。后来,王总果然越来越多地把时间用在人事、营销、财务的管理上,企业的不稳定因素得到控制,公司运营进入了高速发展状态,李先生的各项工作也顺风顺水,渐入佳境。 从李先生的经历,我们可以得到很好的启发:兼并上司的立场,的确不失为向上司提意见的上等策略。首先,它没有排斥上司的观点,而是站在上司的立场上,最终是为了维护上司的权威,出发点是善意良性的;其次,这种策略是一种温和的方式,能够充分照顾上司的自尊,易于被上司接受,效率较高;另外,它需要很强的综合能力,需要很高的社会修养,并非轻易能够针对不同情况,不断提出有效率的兼并上司立场的意见,久而久之,自己个人的领导能力亦会迎风而长,甚至来一个飞速提升。 将“意见”转化为“建议” 在适当的时候向你的上司提几点“建议”,它不仅包括了你所要提出的意见,而且指出了解决问题的方案。 注意以下几个问题,它们直接影响你建议的效果: 一、选择适当的时机 这里主要照顾到你的上司的心情。请记住他也是个普通人,当公务缠身、诸事繁杂时,他未必有很好的耐心随时倾听你的建议-尽管它们极具建设性。 二、关注对方,恰当举例 谈话时应密切注意对方的反应,通过他的表情及身体语言所传达的信息,迅速判断他是否接受了你的观点,并视需要而适当地举例说明,以增强说服力。 三、态度诚恳,言语适度 注意说话的态度和敬语的运用,恰到好处地表达出你的意思,由于你的坦率和诚意,即使对方不完全赞同你的观点,也不会影响到他对你个人的看法。 限用一分钟发表 如果你向上司提意见的话,你认为多少时间比较合适? 上司一般来说都对长的意见感到不耐烦。如果你能在1分钟内说完你的意见,他就会觉得很愉快,而且如果觉得“有理”,也比较容易接受。反之,倘若他不赞同你的意见,你也不会浪费他太多的时间,他会为此感谢你。 如果想再具体界定一下的话,那么最好将你的语速保持在每分钟300个字的标准,比这个标准慢就显得过于缓慢。 否定也是意见的附属品 向上司提意见,如果马上获得认可,事情就很简单。不过,一般而言,不认可的情况比较多。毕竟提意见的对象是你的上司,是否接受你的意见他当然需要慎重考虑。 当意见被“我不赞成”或“这不合适”等驳回时,有些人往往心灰意冷。其实,因为一两次的意见被否决就责难上司,而放弃自己的努力与心力是一种非常愚蠢的做法。向上司提意见应该抱着“否定也是意见的附属品”的合理想法,要勇于碰壁。当然仅仅做到这一点还是不够的,还应该在你的意见的内容上、方式方法上下功夫。 首先在内容上,既然是提意见,就必须言之有据。不仅要把自己的意见表达出来,还要以大量的数据材料为依据,使意见站得住脚,否则一旦让上司问倒了,就容易造成信口开河的负面影响。 其次,意见的内容没问题了,还要注意提意见的方式方法。向上司提意见本非坏事,但如果过于“热心”,会使自己“冲”过头,上司必定会认准你是个麻烦制造者,不会接受你的意见。此时,你切记不要过于自作主张而忽视了上司周遭的人际环境以及时间安排。 “企望往高处爬的人,应该踩着谦虚的梯子。”这是莎士比亚的名言。想要自己提出的意见得到上司的尊重和认可,最好把这句话牢记心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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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公司的建议和意见2
1、思想观念方面存在观念落后,工作创新意识有待提高。 2.工作作风方面要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彻底根除作风浮躁和形式主义。 3.工作思路方面要充分发挥职工的主观能动作用,加强各项工作的督察,要注重细节。 4.工作举措方面要明确工作思路和部门的职责分工,做好各项目的坚实后盾,更多收集有利于本单位工作发展的建议。多下基层,关心基层干部。 5.工作成效方面进一步明确工作的长远目标 6.推进发展方面要挖掘潜力,加强管理、评估体制,进一步推进发展。 1、领导班子成绩方面 (1)、领导班子整体政治素质高,在职工中树立了较好的形象。 (2)、领导班子有较强的团队精神,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相互沟通协调较好,在重大问题决策问题上,是通过党委、董事会、股东大会讨论决定,严格执行了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制度。充分体现集体力量,班子的团结统一。 (3)、领导班子思路清晰,战略发展明确,特别是金融行业竞争如此激烈的情况下,我们今天的不断发展壮大,跟领导班子的努力分不开。 (4)、领导班子敬业心、责任心强,经常无休息日,尽心尽职为信合事业发展作贡献,不计个人得失。 (5)、领导班子改革创新意识强,能正确面对金融业的环境形势、大胆探索信用社改革创新思路。大力发展支农贷款,努力寻找新的利润增长点,制定合理的年度计划目标,促进了信用社发展。 (6)、领导班子在廉洁自律方面,能以身作则,严格要求,自觉贯彻党风廉正建设责任制,有效的防止了腐败行为的发生,口碑良好。 2、主要问题。 (1)、领导应多下基层关心职工,了解基层职工的实际生活情况,多帮助基层解决实际困难,了解职工的想法,切实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对职工反映的实际问题,不应推来推去,应积极协调解决。建议多一些人性化管理,增加领导与一线职工的交流。 (2)、建议领导班子在培养年轻领导成员上应加大力度。加强对管理人才、专业人才的培训,提高高管人员和中层管理人员的意识和知识。 (3)、建议领导提拔干部要坚持“四化”标准,事前应将提拔的干部个人情况向广大员工公示,广泛征求员工意见,对已经提拔的干部应加强绩效考核和监督力度。 (4)、建议领导层在决策上要多考虑职工的切身利益。遇事能否多站在职工的利益上考虑问题。 (5)、领导在管理上制定了规章制度,但在检查落实方面,持之以恒不够。 (6)、建议领导对下属应保持平易近人的态度,在工作中让员工与领导之间保持一种轻松和谐的气氛。领导的威信是靠人格魅力、专业水平和管理能力所树立起来的。 (二)、对领导班子成员的意见及建议 1、总体评价。领导班子成员政治素质普遍较高,工作能力强,()具有改革创新意识,班子成员之间团结协作好,有较强的敬业精神和事业心,能严于律己、廉洁奉公。 2、存在不足及建议。 (1)、个别领导要克服官僚主义,不能从表面上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具体落实到实处,多维护职工的利益。 (2)、个别领导架子大,与职工沟通少,不了解职工,职工对领导不认识。 (3)、个别领导包括一些中层干部,工作方法简单,缺乏领导风范和艺术。 (4)、年轻领导的工作方式、方法要改善,要以理服人,不能武断,有些工作要遵照相关的法律、法规手续办事。 (5)、建议领导要克服职位变了对职工的态度也变了的作风,要做到为职工群众热心服务的观念不能变,对待职工的态度要满腔热情,不要横眉冷对、盛气凌人。不要认为职工待遇提高了不好管理,希望转变观念。 (三)、对党员队伍的'意见和建议 存在不足及建议: (1)、加强党的组织建设,要注意从战斗在信合第一线的职工中发展党员,而且要注意发展党员的质量,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以避免盲目发展而降低党员的标准。要严格党的纪律,对违规违纪人员决不姑息。 (2)、对各总支、支部一些好的做法和先进经验了解不充分,对基层经验和做法宣传力度不够。 (3)、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考察应全面,不要只考察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还要考察他们的道德素质与工作表现。 (4)、对党员教育应形式多样化,让更多的党员走出去学习,请专家来讲课,接受教育提高党员的思想素质,真正发挥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四)、对经营发展状况的意见和建议 (1)、应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提高各部门的工作质量。领导层要针对基层信用社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加强管理和引导。 (2)、领导层对职工教育及管理应重视,特别是中层干部的现场管理十分重要,要培训他们,让他们学会管理。 (3)、在职称岗位设置上,能否不限制聘用名额,经考核合格成熟一个就聘用一个,这样可以调动广大信合员工的敬业精神和积极性。 (4)、在管理上应多从人性化方面考虑。希望上级领导安排各项工作指标和计划要合理化,多考虑一下基层社的实际情况。 (5)、应加强对基层管理干部的监管力度,应要求财务费用等每月上墙公开,特别是基层管理干部如主任、会计、农贷人员的加班费和误餐费等,应加强群众监督,提高透明度。应要求财务帐目透明化,预防领导犯错误。 (6)、工会是职工之家,不应只收费,要为职工说话办实事,应常常下去慰问职工,为职工解决一些实际困难,让职工在信用社工作有大家庭的感觉。建议开展职工生日送蛋糕活动,可以体现领导层对职工的关心。
对公司的建议和意见3
在华阳地区网格化管理试点中,我局华阳房地办事处参与了网格化物业管理方面的工作,通过实践,最突出的问题是擅自“居改非”、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对此市民-意见大,而问题长期得不到有效解决,久久困扰着物业管理企业和行政管理部门,阻碍了本市物业管理水平的进一步提高。为促进这些问题的有效解决,在此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供立法部门参考。 一、主要问题简述 1、违章搭建的处理 小区业主私自在天井和其他公用部位违章搭建一时难以处理,根据现行法规的处罚程序太长,强制执行手续繁杂,效果不佳。物业管理单位往往不能第一时间内不能掌握第一手资料。 2、高层住宅居改非问题 一些公司未经任何部门批准,在高层住宅内开办公司营业的居改非行为,给广大业主利益带来侵害。例如进行“居改非”的业主和其他业主一样的标准支付维修基金和电梯费、水泵费,引起了业主之间的矛盾;公司客户过于频繁进出住宅楼给其他业主带来不安全隐患等。同时由于工商部门已对部分住宅内的公司颁发了工商营业执照,物业管理单位只能劝阻而无权采取强制措施,给物业管理单位管理工作带来了难度。 二、关于改变住宅用途立法建议 这几年,本市“居改非”的问题比较严重。许多市民对“居改非”办企业(餐饮、仓库)、办公司(贸易、中介)等引起的人员进出增多、货物上下搬运、电梯等公共设施使用频繁和人声嘈杂、环境恶化等情形有很大意见,要求政府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予以解决。但也有不少市民包括一些政府部门对“居改非”从事新型的经营业态(例如软件、翻译)和家庭小作坊类型持容许态度,认为此类“居改非”并不影响或者很少影响相邻业主、使用人,而且这是扩大就业的一条途径。 针对现状,我们认为解决“居改非”问题,不宜一刀切,而是既要严格禁止,又要正确引导。在现阶段,既要运用政府的行政手段,也要发挥业主大会的自主管理作用。并逐步淡化政府对“居改非”的管理职能,逐步增强并发挥民事主体解决物业使用纠纷的作用。为此,可以提出以下管理措施: (一)严格限定不得改变住宅用途的范围: 一是封闭住宅区内的住宅; 二是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不得改变使用性质的住宅。 (二)规定允许改变住宅用途的条件:符合城市规划、文物和优秀历史建筑保护、房屋安全使用、环境保护、治安管理等规定以及正确处理相邻关系。 (三)规划确定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允许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由区(县)规划管理部门提出,经组织听证后报区(县)人民政府审查,经市规划管理部门批准后,将允许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范围、经营业态、房屋安全使用、环境保护、治安管理等要求向社会公布。 (四)在允许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范围内,具体房屋单元的业主需要“居改非”的,持“居改非”申请书、业主委员会开具的证明,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备案,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出具备案证明,当事人凭备案证明向工商管理部门申领营业执照。 (五)依法“居改非”从事经营活动的业主、使用人按照该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十倍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该项费用扣除物业服务成本后,主要用于补充房屋的专项维修资金。 (六)在禁止改变住宅用途的区域范围内,工商管理部门不得将住宅视为经营场所颁发营业执照。 (七)物业管理企业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职责,应当经常巡查物业管理区域内的房屋使用情况,发现擅自“居改非”的,应当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规定期限内(例如两天)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不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八)擅自改变住宅用途从事经营活动的,由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九)擅自改变住宅用途从事经营活动影响相邻关系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十)本《规定》实施前的擅自“居改非”,应本着事实求是、适当从宽的原则处理。一是经业主大会讨论允许“居改非”的,当事人应当按照该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十倍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二是经业主大会讨论不允许“居改非”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按照《上海市居住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处理。在“居改非”行为人未改正之前,应当按照该物业的物业服务费标准的十倍支付物业服务费。业主大会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三是“居改非”从事经营活动影响相邻关系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二、关于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立法建议 经本市多年来对住宅违法搭建的整治,违法搭建情况有了较大的改观。但是,部分高档别墅区的违法搭建出现蔓延且难以遏止的现象;随着住宅商品化、产权多元化进程的加快,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现象比较严重。为了加强对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惩罚力度与查处执法力度,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一)物业管理企业切实履行物业管理职责。除了在业主、使用人装饰装修房屋前,事先告知房屋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外,应当经常巡查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活动。发现违法装饰装修、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的,及时采取相应措施予以劝阻、制止;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在规定的时限内(例如两天)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和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不报告或者报告不及时的,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依据《规定》予以行政处罚。 (二)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加强对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惩罚力度与查处执法力度。发现或者接到举报违法行为的,可以采取以下措施:一是对正在实施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的,应当责令立即停止施工,拒不改正的,可以组织强制拆除。二是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已存在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可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其中对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责令限期恢复原状,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可以组织强制拆除。三是附有违法建筑并结构相连的房屋,房地产登记机构不予办理房地产转移、抵押登记。 (三)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相邻关系的,相关业主、使用人可以依法提起民事诉讼。其中损坏房屋承重结构的,该幢房屋的所有业主可以诉请赔偿。 三、关于执法队伍的配置 本市房地产管理部门在物业管理中,对擅自“居改非”、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查处执法任务十分繁重,但是,由于市和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缺乏相应的执法队伍,难以实施上述各项管理措施。因此,可以提请市人民政府委托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实施对擅自“居改非”、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查处执法工作。在具体实施中,物业管理公司或者举报人可以直接向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报告擅自“居改非”、违法搭建、违法装饰装修房屋的情况,也可以向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报告。区(县)房地产管理部门接到报告或者举报后,应当通知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由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组织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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