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范例精编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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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1

随着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步伐的不断加快,各类复杂的社会矛盾也接踵而来且日益突显,少数部门或单位工作人员对待群众反映的矛盾、问题采取敷衍推诿的态度,导致群众诉求无门而转向上访,致使信访工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为适应新变化、新形势,我县信访部门做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通过建立县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使得信访渠道更加畅通,也拉近了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之间的距离,化解了大量的社会隐患,促进了社会稳定与和谐。如何更进一步地做好今后的信访工作,是我县继续深化体制改革、加快经济发展、维护社会稳定必须首先解决好的重要课题。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信访工作纷繁芜杂,导致群众上访的具体原因也不尽相同,但究其根本,主要有以下三个原因:

(一)少数领导干部的思想认识和服务意识不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和工作方法不到位。有的单位和部门领导干部一方面在对待群众上访时态度不够热情、工作不够积极、解决问题的力度不够大,没有顾及到群众的利益和意见,另一方面在对待上级部门交办的信访案件时,采取应付了事的态度,没有去做深入细致的调查研究工作,在案件的处理过程中也是草率行事,没有将工作立足点和目的放在彻底化解矛盾上,致使办理案件质量不高,群众反复上访和越级上访。二是决策制定不够民主。有的单位和部门在决策过程中不够科学民主,不注重听取民意,政策制定的连续性、权衡性和利民性考虑不够,在政策执行过程中也没有注意做好前期宣传工作,经常采取强硬的工作态度,容易激发社会矛盾,造成群众上访。三是工作作风不够踏实。一些单位和部门的领导为出政绩,在实施工程或制定政策时完全不顾群众的实际承受能力,做一些有违民意、失去民心的“形象工程”,致使群众利益受损,引发群众集体上访;四是宣传工作不到位。深入人心的宣传教育工作是提高认识、凝聚人心、化解矛盾的重要手段。有的单位和部门对改革发展过程中出现的一些新情况、新变化、新问题没有对群众进行及时到位的宣传解释,使得群众对问题的认识不够,在对待新事物时不能理性对待而引发矛盾。

(二)群众的思想观念上也存在着很多误区。

一是群众对信访条例认识不够,在碰到问题时首先考虑的不是要按照信访程序诉求,也不会去找基层政府和具体部门,而是片面的认为,不管什么问题只有找到上级部门和大领导就能很快解决,只要上级部门和大领导批了字,下面的部门才会去把事情办好。二是认为不论碰到什么问题,多找几个部门和领导反映总不会错,参与信访的部门越多问题就能更快的得到解决。三是不管有理无理,先闹再说,政府就是怕人多、怕人闹,试图通过制造舆论压力和群众压力来达到快速解决问题的目的。四是群众的法律意识淡薄,很多涉法问题也希望通过到政府部门上访来解决。

(三)信访工作机制相对滞后。

一是信访服务网络的构建相对滞后。当前,许多乡(镇)和部门虽然有专门负责信访工作的领导和干部,但还没有真正意义上的基层信访机构,各乡(镇)和部门之间的联系也不够紧密,基层信访网络还没有真正联为一体。二是上下级部门的信访对接工作滞后。有些单位和部门遇到信访问题仍停留在过去简单应付的层面,依法信访意识不强,没有真正按照信访程序积极接访,认真办理,努力解决。三是责任追究制度的建设和执行相对滞后。就目前而言,对信访工作成效的综合评价体系还不够健全,工作制度还不够完善,在对待因工作失职或不作为而导致群体性事件的责任人在责任上的认定和处罚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使得信访工作监督力度不够,从而影响了信访工作的开展。

二、做好今后信访工作的几点建议

1、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创新意识。要树立领导干部的责任意识,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努力实现“三个转变”。一是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各级信访部门工作人员应经常深入基层,调查了解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掌握好第一手材料,有针对性地解决好群众信访反映的问题。二是变被动应付为主动预防。各职能部门要充分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拓宽信息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及时获得预警性、超前性、深层次的上访信息,把信访苗头消除在内部、化解在基层、解决在初始。三是变重复上访为上门回访。采取定期和不定期的方式回访当事人,晓之以理,动之以情,加强受理部门和信访当事人的沟通,预防出现重复上访和缠访。

2、要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3、要进一步做好引导依法信访工作。一是加大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积极营造依法行政、依法信访的氛围,引导群众依法进行信访活动。二是建立信访工作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律师参与信访接待,在处理信访突发事件或疑难信访案件时,提供法律帮助,解决上访群众提出的法律问题,阐明政策及法律依据,并引导和帮助上访群众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4、要进一步做好信访相关配套制度的健全完善工作。一是要针对涉法信访较多的实际,发挥接访律师的作用,引导涉法信访进入司法程序。二是针对重点信访问题,坚持选调重点信访部门的负责人陪同领导接访,便于重点信访问题的现场处理。三是认真安排领导接访时间。对有的领导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参加接访的,要提前一周同日程表安排的当班领导联系换班领导到场接待,保证不出现空档现象。

5、要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的跟踪督办工作。一是加快办理信访问题的速度与质量。确保将领导接待的信访问题于接访的次日交办给各责任单位。二是要加大信访督办力度,县里督查组要及时跟踪信访件的办结情况,督促相关责任单位按领导交办的规定时间办结相关信访案件,使人民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件件有回音,件件有结果。

6、要进一步加大对非正常上访的认定和处罚力度。信访工作实践中很多群众是因为自己利益受到侵害而信访,但也确实存在一些别有用心的人,借信访达到个人超额利益或非法利益。对此,我们要成立专门调查组对信访事项和信访人的行为进行调查,固定证据、定性。构成非正常上访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查处,决不姑息迁就,以起到警示作用。

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3

信访作为联系人民群众的纽带和连心桥,在为党委政府分忧、为信访人解难、维护社会稳定中确实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作用,得到了信访人的首肯和认同,同样得到了党委政府的充分肯定。目前,从总体来看,部分信访人反映的问题比较真实,提出的要求比较合理,信访行为也比较规范,体现了信访人对信访部门的充分信任,反映出《信访条例》已深入人心。但从近年来的信访总量和信访人的具体信访行为来看,信访形势不容乐观,由于部分信访人的信访行为不当,导致信访总量不断攀升,信访行为愈演愈烈,大有挤破信访部门大门之势,苦了信访部门,累跨了信访干部,伤透了接访人员。如果让不正当信访行为长期延续下去,势必影响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经济建设又快又好的发展。因此,务必引起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关注。

一、信访面临的突出问题

观其信访现状,由于我国正处于法制转轨、社会转型时期,随着改革的深化,利益格局的调整,生产、生活方式的改变,因土地承包、涉法涉诉、征地拆迁、安置补偿、企业改制、下岗职工、移民问题、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各种因素引发的矛盾纠纷不断增多,群体性、突发性事件时有发生,诱发许多信访问题:一是信访人信访观念出现偏差。主要表现在信访人抓住领导不放,抱着领导好说话、说了算数的心态,明知不应解决的问题,也许能在领导那里开开绿灯,一旦上方宝剑到手,让信访部门吃不了兜着走。二是信访人滥用信访权利。信访人深谙信访渠道简便、快捷,相当一部分信访人明知解决问题的方法和途径,就是不依法依规办事,认为找领导来的快,成本少,实惠多。有许多问题的解决也确实如此,误导了信访人。三是信访人信访行为过于偏激。信访人摆出一副不达目的誓不罢休的架式,无论是找领导还是信访部门,只要没有达到目的就死缠乱打,寻着领导吵,抓住信访干部骂,更有甚者动手动脚,以死相威胁,其结果是缠访、重访、越级访、集体访上升。

二、信访问题产生的主要原因

概括起来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个人利益主义意识加剧。信访人重权利、轻义务的现象比较普遍和严重。二是部分社会行为失范。包括少数干部的权力致富现象、一些公民公然践踏社会公德和法律而致富的现象。三是对信访不够重视。极少数部门和人员在对待上访人信访问题方面,无论是认识上还是措施上都存在较大差距,认为信访访问题是小事儿、不算事儿、不当一回事儿。在措施上,重治标、轻治本,头痛医头、脚痛医脚。思想上相当忽视。如果不从根本上解决这些问题,就很难形成良好的信访秩序。

三、解决信访问题的对策

群众利益无小事。正确处理好新时期的人民内部矛盾,关系到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如何更好地做好信访,是各级党委、政府必须拿在手上,信访部门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问题,我们不能把主要精力放在治标和处理个案上,要在治标的同时,集中精力在治本上下功夫、做文章:

--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一是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法制宣传教育是一项基础性、长效性的社会系统工程,是从源头上和根本上减少和防止信访行为的发生的重要措施和根本途径,必须常抓不懈。二是加大政策宣传落实力度。党的政策涉及到社会经济的方方面面,涉及到群众的根本利益。无论是政策宣传,还是政策执行,任何一个环节不到位,就会诱发上访和引发各类矛盾,因此,各项一定要细,作风一定要实,尤其是在政策执行上要保证公开、公平、公正,把信访行为降到最低限度。三是加大《信访条例》宣传教育力度。要保持《信访条例》宣传的持续性和经常性,信访部门要把《信访条例》的宣传融入信访活动的全过程,引导信访人依法信访。

--进一步规范信访行为。一方面要在保证信访渠道畅通的`前提下,重点在规范信访人信访行为上下功夫,对信访人合法、合理的诉求要依据政策及时解决。没有政策依据的,要尽力做好"息访"。对有极端行为的信访人应当采取必要措施,以维护正常的信访秩序。另一方面,信访部门要站在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认真对待每一个信访人,尤其是信访承办单位,绝不能草率从事,对信访人反映的信访问题要全面深入地调查,客观、公正的处理。

--进一步提高信访质量。信访部门及信访承办单位要以"事要解决,人不回流"为目标,以提高信访队伍业务素质为重点,以提高信访人满意率为标准,全面提高信访事项的办结质量,力求在每一件信访事项的处理上达到"三性"?事实调查的客观真实性、适用政策法律的准确性、文书制作的规范性?。避免重访、缠访行为的发生。

--进一步强化信访机制。一是领导机制要有新突破。首先是在领导重视程度上、组织建设上、经费保障上要有新思维,其次在落实上、目标管理上、考核内容上要有新举措。二是运行机制要有新创举。在整合资源,构建大信访格局上要有新思路,在畅通渠道,整体联动上有新动作。三是处理机制

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2

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4

随着我国改革的深入、开放的扩大、社会利益格局的调整、人们思想观念的更新、群众维权意识的增强,我们的信访工作呈现出了很多新的问题,做好信访工作的难度也不断增加,尽管我们不断强化对信访工作的重视程度,但是面对越级上访、重复上访、集体上访愈来愈多的信访局面,我们很多时候都感到无可奈何。下面笔者就当前乡镇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作一简要分析。

一、当前信访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社会的高速发展,特别是在统筹城乡、破除城乡二元制,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新形势下,近几年,我们乡镇经济社会都有了长足的发展,乡镇面貌日新月异。高速度的发展期,同样是矛盾纠纷集中爆发期,伴随高速度发展而产生的社会矛盾纷繁复杂,不能及时调节的矛盾不可避免地产生了大量的信访量。社会在发展,信访形势也与以前呈现出了一些不同的新问题。

(一)信访工作任务繁重。

现在信访人包括各个阶层,有党员、干部、职工、教师、军转干部、退伍军人、农民等,反映的问题也多种多样,一是劳动及社会保障问题;二是“三农”问题,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三是涉法涉诉问题;四是拆迁安置问题;五是反映干部作风和违法乱纪问题;六是土地纠纷问题。甚至还有很多不可预见的突发性信访问题,比如前段时间的尿毒症患者集体上访时间。诸多纷繁复杂的信访问题,最终都需要乡镇来一一化解,乡镇信访工作任务繁重。

(二)群众上访向组织化、规模化发展,劝返难度大。

在利益主体或集团利益等因素的作用下,一些上访为了向党和政府施加压力,跨地区、跨部门串联越级上访。还有少数上访人不按法定程序、不到法定机关反映问题,而是频繁到京省敏感地区和重要场所聚集甚至滋事。有的人采取一些极端方式,制造扩大社会影响,带来社会负面效应,影响社会稳定。特别是那些进京上访人员,他们作为上访代表赴京上访,反映的问题多而复杂,报警、求助和施压是他们进京上访的主要目的。他们一般都要求必须当场答复解决问题,必须见有一定权力的领导才肯回到地方,而责任单位的领导对这些上访人听见就烦,见着就更烦,并且上访人反映的问题大部分解决难度较大,因此往往都不想去接,所以很难劝返。

(三)老难信访、重复信访越来越多。

政府在处理无理信访问题上手段的软弱,很多时候为了息事宁人,主动给予解决低保、救助资金,让信访人尝到了信访的甜头。造成了目前很多信访人并不是以解决问题为目的而进行信访,而是以获取利益为目的信访,甚至出现了以信访谋生的职业信访人,导致目前老难信访、重复信访、无理信访越来越多。目前,基本每个乡镇都存在连续十多年信访的信访人。

(四)乡镇责重权轻,缺乏实际权力,处理信访问题力不从心。

按照“属地管辖”的原则,很多信访问题最终都将责任落实到了乡镇,但是随着乡镇政府职能的不断弱化,乡镇一级政府手中的权力越来越轻,在处理信访问题上缺乏解决问题的有效资源和实际权力,而信访反映的问题往往涉及各个层面的问题,却让缺乏权力的乡镇出面处理。这与乡镇政府担负的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很不适应,乡镇责重权轻,权责出现错位。

二、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

一是信访人缺乏法律意识。个别信访人不能客观的看清自己所反映的问题,以为按照自己的利益及要求,在明知自己的要求不合理、不合法的情况下,仍提出过分要求,给问题的解决带来了很大阻力和难度,甚至在问题得到解决后,又提出新的更高的无理要求,导致问题越解决越麻烦,重复上访现象严重。二是村组干部认识不到位。很多村组干部作风粗暴,处理问题缺乏思考,造成很多群众上访,同时少数干部对信访工作认识不到位。认为信访工作对下难做,对上做好无人知,没做好担责任,吃力不讨好。因此有的干部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意见置若罔闻,尽量回避,把群众“逼”上上访之路;有的不主动与群众沟通,方法简单粗暴,激化矛盾;有的处理不及时、不到位,以致小事拖大,大事拖炸。三是信访机制的缺失。首先是现行信访体制中的接劝返制度使一些信访人认为上访有理,上访成本低,即使上访不成,也可以异地免费观光旅游,这样助长一些信访人的重复持续上访、越级上访。其次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造成一些领导接访流于形式,有的甚至把矛盾上交,造成群众越级上访。其三是村级调处作用发挥不够,少部分村组干部责任心不强,畏难情绪大,矛盾纠纷调解成功率低,给乡镇信访部门解决信访问题带来了很大压力。

三、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对策

(一)完善和创新领导责任机制,夯实基础保障

从信访实践看,信访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各级领导的高度重视是密不可分的。因此,构建新的信访工作机制,首先应建立信访工作领导责任机制。明确领导职责,落实责任,完善领导是信访工作第一责任人的制度。把乡镇主要领导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而且作为信访工作的第一知情人和协调人,确保重要信访问题领导亲自关注,亲自过问,亲自解决。对玩忽职守酿成重大群体事件的,对主要领导实施问责,真正做到制度到人,责任到人,考核到人,避免责任虚化。同时建立健全基层信访网络,做到层层建立信访工作网络,级级配备信访专职干部或信访联络员,并注意通过培训等手段,及时提高信访干部的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基层网络作用,及时了解社情民意,排查信访动态。

(二)完善和创新信访制度,畅通信访渠道

为及时有效地化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应建立既符合实际又行之有效的制度。一是开门接访制度。严格实行领导“大接访”工作制度,领导班子成员轮流值班接访。二是主动约访制度。一些历史遗留问题由于多年未得到妥善解决,信访人对相关责任单位的信任度降低,甚至怀有一定的抵触情绪,为切实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要主动开展约访,积极和信访人进行沟通,研究信访事项,通过开展约访活动,使信访事项得以尽快解决或实质性推进。三是带案下访制度。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是增进干群交流、化解矛盾的有效措施,通过干部下访活动,可融释信访群众心中的寒冰,疏导过激情绪,主动把过高要求降到合情合理的范围内,从而加速信访事项的解决进程。四是领导包案制度。对突出的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制度,将责任明确落实到有关领导,实行包案处理,即包协调、包督办、包稳定,做到一个问题、一名领导、一个班子、一套方案、一抓到底,增强信访问题处理的领导力度。

(三)完善和创新宣传教育机制,规范信访举报

宣传教育是导向,规范信访举报工作,必须加大舆论宣传和教育引导。一是将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法规》、《条例》纳入普法计划,通过法律知识的普及,引导群众按照正常渠道反映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纷争,抛弃信“访”不信“法”的不正常思维;引导干部树立执政为民意识、增强依法依纪办访能力。二是开展信访法律法规的宣传咨询活动,认真落实信访举报工作“分级管理,归口办理”的原则,促进有序、规范、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的形成,努力控制集体访、越级访和重复访。三是进一步宣传反腐败和改革开放的重大成果,阐明现阶段出现的腐败不是根本制度性的腐败,引导群众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的三者关系,适应发展变化的形势,树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观念,自觉地揭露腐败,反对腐败,维护大局,维护稳定。

(四)完善和创新监督制约机制,加强源头防范

把内部监督与上级监督、社会监督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做到既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又积极探索治本之策,逐步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努力从源头上防范和减少群众上访。加大事前的监督力度,围绕上级中心工作开展监督活动,确保党委政府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建设,完善和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各项规定,深入推进群众密切关注的政务、村务、事务、党务公开,切实维护群众的切身利益。

(五)完善和创新办理机制,及时化解矛盾

上访事项的受理范围和办理质量是解决信访问题、化解社会矛盾的根本所在。首先,坚持逢访必理的观念,建立和完善《首问责任制》、《信访登记制》等制度,做到“六快”、“四早”,即快核实、快上报、快批示、快催办、快协调、快处理;做群众工作的人员早介入、群众急需的服务早开展、矛盾苗头早发现、问题早处理。努力做到及时、准确、有效。其次是建立督查回访制度。注重信访案件的处理落实情况,重点审核问题调查是否彻底,定性是否准确,运用法规是否到位,回访时群众是否满意,对落实不清、定性不准、处理不到位的一律要求重新处理,决不迁就凑合。

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3

信访工作中发现的问题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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