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专让协议书【通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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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专让协议书【第一篇】

经两村委共同研究决定,甲方同意将自己的部分土地转包给乙方。为使甲乙双方合法权益能得到应有保障,甲乙双方经充分的协商,订立本合同。

甲方将位于___的土地__亩,租给乙方作为使用。

租赁期限为__年,从_年_月_日起至_年_月_日止(以公历为准)。

1、租赁土地的`所有权属于甲方,甲方有权向乙方收取租赁费。

2、甲方为乙方提供电源、水源并按农业用规定价格收费。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对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规定的项目经营或随意将土地荒芜、出租、买卖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权要求违约金。

5、合同期间,租赁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会公共利益经原批准,甲方可以收回租赁土地。提前收回租赁土地时,甲方应在收回土地。

6个月前,将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围,收回理由,收回日期书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应当给乙方适当补偿,补偿标准收甲乙双方根据土地的建筑物,构筑物和附着物的价值及租赁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协商确定,协商不能确定,由原批准裁决。合同期间内如遇拓宽路面,承包土地亩数应按实际亩数计算交纳承包费。

1、乙方自__年起,逐年交纳承包费,交纳的时间为当年的_月_日,承包费为每亩__元,每年共计__元(大写:__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赁期间只能从事本合同规定的经营项目,如有变更须经村委同意。

3、租赁期限届满前,乙方要求终止合同,应当在终止前__个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担违约责任。

4、合同期满如甲方土地继续向外租赁,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租赁权。

5、租赁期限内,乙方转让、转租或者抵押租赁土地的,必须经甲方同意。

1、甲乙双方主不得随意终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况无力经营,须转让他人时,经甲方同意方可办理转让手续。

2、如乙方不按时向甲方交纳租赁费从滞纳之日起每日按应交纳费用的__%交纳滞纳金。

3、如乙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必须按时交清合同期内租赁费,并交纳租赁费总额的__%的违约金。

4、如甲方中途无故终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规定的适当补偿外,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总租金的__%。

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均应提交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在合同执行期间,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依据___省国有土地租赁办法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证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专让协议书【第二篇】

征收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被征收单位:乡(镇)村小组(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土地征收工作,保障项目用地需要,甲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峡江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规定,需依法征收乙方土地,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1、甲方征收乙方土地面积亩,其中水田亩,旱地亩,园地亩,宅基地亩,林地及其他土地亩,未利用土地亩。

2、甲方征收乙方土地四至是:东至:,南至,西至,北至。(详见征地勘测定界图)。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和《峡江县征收土地管理办法》规定,甲方应支付乙方以下征地补偿费:

1、土地补偿费:水田每亩元,旱地每亩元,园地每亩元,宅基地每亩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元,未利用地每亩元,计人民币元。

2、安置补助费:水田每亩元,旱地每亩元,园地每亩元,宅基地每亩元,林地及其他土地每亩元,未利用地每亩元,计人民币叁佰玖拾万零贰仟肆佰陆拾肆元伍角元。

3、青苗及附着物补偿费:由青苗核实工作组负责调查种类、数量、权属等,补偿按有关规定执行。

以上征地补偿费共计人民币元。

征收土地协议签订后,由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向县政府行文请示拨付征地补偿费,经县财政、国土等部门核实报县政府同意后,由县财政将征地补偿费拨付给乡镇人民政府,乡(镇)人民政府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将征地补偿费转付给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不得截留、挪用。

1、征收县城近期规划区内和巴邱镇规划区内用于城市建设的集体耕地,按征收耕地8%的`比例预留土地,用于被征地村组发展生产、村内公益事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和解决农民生活保障、医疗保障及就业培训等。

2、甲方支付给乙方全部征地补偿费用后7日内,乙方应清理完地上青苗及附着物,净地交给甲方。逾期不交付土地的,甲方有权依照法律规定收缴土地。

3、甲方在告知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上抢栽、抢种、青苗和抢建建筑物、构筑物,否则征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4、甲方征收乙方土地,所有权归国家。

附件:勘测技术报告及勘测定界图。

甲方代表(签章)乙方代表(签章)。

乡(镇)政府代表(签章)。

鉴证单位代表(签章)。

土地专让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因土地闲置,自愿将土地出借给乙方使用,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___。

一、甲方出借土地的位置和用途:___出借土地位于____市____镇,东至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为____________________亩。土地借给乙方用于用地。

三、本协议签定同时甲方将土地交付给乙方使用,在出借期限内乙方有权自行使用该土地,包括但不限于搭盖建物等地上附属物,但不得用于从事非法活动。

四、土地平整及建筑物报批等有关事项由乙方自行处理,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出借期限内,若甲方及乙方确因重大事项需要提前解除本协议,经双方友好协商一致,可提前解除。

六、甲乙双方应严格遵守协议约定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或者终止解除合同。若有违约,应依照我国有关法律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七、本协议自乙方签定后生效。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签章)乙方:_______(签字)。

签定时间: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土地专让协议书【第四篇】

经甲乙双方协商,自愿就乙方租赁船蓉(地名)土地倒渣土所涉及影响甲方道路通行等生产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倒渣土对甲方的道路通行等生产造成一定影响,乙方自愿以货币的形式给甲方补偿。甲方每年领取乙方本协议补偿款后,由乙方自行排除妨碍。

二、乙方同意每年补偿甲方人民币_____元整(______元),甲方领取此款后,不得再以任何理由要求乙方再给予任何补偿或者赔偿。

三、甲方若在本协议执行中存在任何争议,不得采取堵工,拦路等不法方式解决。

四、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至乙方停止倒土时止乙方按本协议约定的标准支付给甲方。甲方不得再提出新的`补偿标准。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乙方(签章):_____。

见证方(村组)(签章):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土地专让协议书【第五篇】

根据《山东省农村集体经济承包合同管理条例》和中办发[1997]16号、鲁办发[1998]1号文件等有关规定,在双方自愿平等协商的基础上,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将亩的土地发包给乙方从事。

第二条承包期限为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条承包指标:___每年应上交的国家税金、农产品定购任务及提留统筹费等,按照国务院《农民承担费用和劳务管理条例》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确定。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___。

(一)对发包的耕地和随耕地一并法宝的其它集体资产拥有所有权,对乙方承包经营活动有监督权,对乙方违背有关政策规定,私自流转土地或改变农地性质及用途、掠夺式经营、弃耕荒芜等行为有处理权。

(二)有权统一规划农田基本建设及其它公益事业,组织农田基本建设、灌溉、农机、农艺等活动。有权督促乙方按时完成农产品订购任务,按期按规定收取国家税金、提留统筹费等。

(三)维护乙方的经营自主权和合法收益权,帮助乙方处理生产经营中的纠纷,在承包期内为乙方的生产经营创造条件,提供有关方面的服务。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___。

(一)对所承包的土地有使用权、经营自主权、产品收益处置权。

(二)在承包期内经甲方同意,可依法对其承包土地的使用权转包、转让、入股、出租、兑换等。

(三)按规定交纳税金,完成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依法按照《农民承担费用与劳务合同》的要求,承担提留统筹费等合理费用及劳务。有权拒绝一切非法集资、摊派、罚款、收费等项目。

(四)不得擅自改变承包耕地农业用地用途,不得买卖、荒芜、取土建窑、建造永久性住房等。

(五)加强地面附属物的维护和管理,不得损坏。

(六)窑积极增加收入,培肥地力,保护土地资源。

(七)承包的耕地要服从于国家和集体用地规则。

第六条违约责任:___合同一经签订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应严格认真履行。当事人一方出现违约行为,应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发包方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而致使承包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全部经济损失。承包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经批评教育仍不改正的,发包方有权终止土地承包合同。

1、不依法缴纳税费、国家农产品定购任务和承担规定劳务的;。

2、认为造成耕地减少、荒芜及擅自改变耕地用途的;。

3、不服从国家、集体用地规划及未经批准破坏水利设施和附着物的。

第七条其他事宜:___。

(一)在承包期内,乙方要求全部或部分变更使用权的,必须提前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变更,并按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二)本合同在执行中发生纠纷,双方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按有关规定申请主管部门调解或仲裁或向当地人民法院起诉。

(三)本合同在承包期内甲方规定代表人变更后仍然有效。

(四)在承包期内,发包方有权收回死亡绝户、外迁户的承包土地;有权按规定进行小调整。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由双方共同商定作出的补充规定,报镇合同管理机构备案,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方和签证机关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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