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报告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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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报告篇1

国际经济与贸易实习报告

专 业 班 级

实习生 姓 名

实习单 位

实习日 期:2012年2 月 20日至2012 二〇 一二 年 四 月 五日

年4月1日2:国际贸易实训报告2

一、实训简介

(一)实训时间

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第15—16周(二)实训地点

国际贸易实务模拟实验室

潍坊市海关、各外贸公司

(三)实训内容

根据相关的国际贸易法律与惯例,结合我国的实际情况与国际贸易实践,以出口贸易的基本过程为主线,以模拟设定的具体出口商品交易作背景,针对出口贸易中业务函电的草拟、商品价格的核算、交易条件的磋商、买卖合同的签订、出口货物的托运订舱、报验通关、信用证的审核与修改以及贸易文件制作和审核等主要业务操作技能。

二、实训过程

(一)注册公司

我在系统上注册的公司是素喃集团,是一家出口公司。然后再注册一个本地的银行,叫中国工商银行。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一千万元

(二)询盘和还盘

首先在模拟实训中,利用网络发布广告、搜索信息。然后我们通过电子邮件来实现询盘和还盘。

(三)签订合同,开立信用证

通过签订合同,进一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下面是开立信用证的流程: 1.进口商向进口地银行申请开证,提交申请书。2.进口地银行审核开证申请书通过后开信用证,然后交进口商确认。3.进口商确认信用证。

4.进口地银行通知出口地银行,并将信用证转交出口地银行。5.出口地银行对照合同审核信用证并且填写通知书,通知出口商信用证已到。6.出口商审证并接受信用证。若信用证有问题,可发邮件给进口商要求其修改。

(四)联系厂商,租船定仓,填制报关,制单议付

1、审核信用证中的装运条款 在收到信用证后,必须审核证中有关的装运条款,如装运期,装运港,目的港,是否能转运,船名,船籍和船级等。

2、备货报验

根据出口成交合同及信用证中有关货物的品种、规格、数量、包装等的规定,并做好申请报验和领证工作,取得合格的检验证书。

3、托运订舱

编制出口托运单后,即可向货运代理办理委托订舱手续。当船公司或其代理签出装货单,定舱工作即告完成,就意味着托运人和承运人之间的运输合同已经缔结。

4、保险

货物订妥舱位后,属卖方保险的,即可办理货物运输险的投保手续。保险金额通常是以发票的ctf价加成投保。

5、货物集中港区

当船舶到港装货计划确定后,按照港区进货通知并在规定的期限内,由托运人办妥集运手续,将出口货物及时运至港区集中,等待装船。

6、报关工作

货物集中港区后,把编制好的出口货物报关单连同装货单、发票、装箱单、商检证、外销合同和外汇核销单等有关单证向海关申报出口,经海关关员查验合格放行后方可装船。

7、装船工作

在装船前,理货员代表船方,收集经海关放行货物的装货单和收货单,经过整理后,按照积载图和舱单分批接货装船。装货完毕将收货单交与托运人。

(五)提货和结汇

船公司将货物运到指定地点之后,向进口商发出到货通知,同时进口地银行通知进口商赎单,进口商缴纳费用之后银行给付单据。进口商向船公司

交单换取提货单。

同时货物装船出运之后出口商便可以备齐相关单据向银行办理押汇,通知结汇,给付收汇核销单,同时出口地银行向进口地银行交付单据,进口地银行确认无误后交付货款。此时整个出口过程已经完成。

三、实训心得

通过实训,使我们熟悉外贸实务的具体操作流程,从中进一步了解、巩固与深化已经学过的理论和方法。让我们能够在国际商业环境中切身体会商品进出口交易的全过程,能够在实际业务的操作过程中使我全面、系统、规范地掌握从事进出口交易的主要操作技能。

实训中的各类单证如信用证、商业发票等等都是与我们专业知识紧密相关的。因此,要求我们认真对待,各个流程相互衔接,此流程的疏忽将会导致此流程无法完成,某一细节的纰漏将会导致整个流程操作前功尽弃或者给公司带来很大的损失。这检验了平时所学习的基础知识,衡量了个人的能力和水平,发觉了自身存在的不足和缺点。有了这一次的实训经历,无论是今后的学习还是生活,更加清楚了自己需要什么、该做什么、该如何去做。

我的不足之处有:

1、英语单词积累不够,尤其是经贸英语专用词汇的缺乏影响了我顺利完成实训。在阅读单据主要要求和叙述时有很大障碍,填写单据时,单据上有很多的单词不认识,这导致我对整个单据的理解出现了一定的偏颇,因此单据的填写受到了一些影响。

2、对很多基础知识的还没有完全掌握。这主要表现在,有时候不了解进出口过程步骤的先后顺序,做完一步之后就要去看流程图,看下一步要做什么才能继续下去。

四、实训总结

在这次实训中,我学到了许多。在运用实训的便利条件下,熟悉了进出口业务中的各种技巧和专业知识,体会了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的不同操作等都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从而充分发挥了我们的主观能动性,真正把在学校掌握和吸收的课堂知识运用到工作中,为在以后的工作中遇到的实际问题提供了经验和知识储备作用。我希望今后能有更多像这样的实训,把学到的知识应用到操作当中去,来提高个人能力。篇3:国际贸易社会实践报告

国际贸易社会实践报告

题目:农村信用合作社实践报告

姓名:谢桂凤

学 号:0910630108 分院:财经分院

专业班级:国贸0903 指导老师:王进

摘要:

通过这次对信用社的实践学习,使我受益匪浅,此次的实践是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教学过程中必要的实践环节。通过课程实习,使我对外贸实务的具体操作流程有了更深的认识,同时也增强感性认识,也从中进一步了解、巩固与深化在课上已经学过的理论和方法,提高自己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通过此次实践,使我熟悉了一些外贸业务的流程和惯例,并且对交易磋商的各种基本技巧有了一定的了解,体会到了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的不同地位,面临的具体工作和互动关系,从而达到了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目的。此次实践主要就针对农村信用合作社的一些业务以及跟我们专业息息相关的一些专业知识进行深入的了解与探讨,以便将来出社会能更好的把自己的专业知识应用到实践中做好准备!

目录:

一.实习目的

二.农村信用社的简介

三.储蓄业务

四.信用卡业务

五.信贷业务

六.小结

一,实习目的最先开始学习学习银行工作必需的基本技能,包括点钞、捆钞、输入法、数字小键盘使用等。这似乎给了我一个下马威,本来自以为银行业务相当的简单,却没发现我原来有这么多基本的技能不会操作。经过一段时间的“苦练”,我虽然还不能熟练操作银行的基本技能,但大致也掌握了其中的技巧,所谓熟能生巧,主要是靠以后勤加练习了。随后,我进入柜台,从储蓄业务学起。每个柜员都可以办理所有的储蓄业务,即开户、存取现金、挂失、解挂、大小钞兑换,、受理中间业务等。每个柜员单独进行帐务处理,记帐。但是每个柜员所制的单据都要交予相关行内负责人先审核,然后再传递到上级行“事后稽核”。而学习柜员间每天交接工作时的对账是必不可少的,对账时除了要核对现金账实是否相符外,还要查看重要空白凭证是否缺失,传票是否连续等等。而柜员间对账也是很有程序的,一般先清点现金,然后再是重要空白凭证如存折,银行卡,存单等。会计部门的核算(主要指票据业务)主要分为三个步骤,记帐、复核与出纳。这里所讲的票据业务主要是指支票,包括转帐支票与现金支票两种。对于办理现金支票业务,首先是要审核,看出票人的印鉴是否与银行预留印鉴相符,方式就是通过电脑验印,或者是手工核对;再看大小写金额是否一致,出票金额、出票日期、收款人要素等有无涂改,支票是否已经超过提示付款

期限,支票是否透支,如果有背书,则背书人签章是否相符,值得注意的是大写金额到元为整,到分则不能在记整。对于现金支票,会计记帐员审核无误后记帐,然后传递给会计复核员,会计复核员确认为无误后,就传递给出纳,由出纳人员加盖现金付讫章,收款人就可出纳处领取现金(出纳与收款人口头对帐后)。转帐支票的审核内容同现金支票相同,在处理上是由会计记帐员审核记帐,会计复核员复核。二信用社的简介:

农村信用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以其全部资产对农村信用社的债务承担责任,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其财产、合法权益和依法开展的业务活动受国家法律保护。农村信用合作社是银行类金融机构,所谓银行类金融机构又叫做存款机构和存款货币银行,其共同特征是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直接参与存款货币的创造过程。农村信用合作社又是信用合作机构,所谓信用合作机构是由个人集资联合组成的以互助为主要宗旨的合作金融机构,简称“信用社”,以互助、自助为目的,在社员中开展存款、放款业务。信用社的建立与自然经济、小商品经济发展直接相关。由于农业生产者和小商品生产者对资金需要存在季节性、零散、小数额、小规模的特点,使得小生产者和农民很难得到银行贷款的支持,但客观上生产和流通的发展又必须解决资本不足的困难,于是就出现了这种以缴纳股金和存款方式建立的互助、自助的信用组织,通过近段时间的学习教育,我对农村信用社的工作有了更深的认识。农村信用社是集体所有制的地方性金融机构。是农民自己的银行。它是由农民集股办起来的集体所有制的金融机构。农民信用社的性质:合伙制——归集体所有。它的机构:农信社只有信贷机构,没有一般商业银行的风险管理机构、人力资源机构等

三、储蓄业务

储蓄部门目前实行的是柜员负责制,就是每个柜员都可篇4:国际贸易实务(实训)总结报告

重庆科技学院

学生实习(实训)总结报告

学 院:__法政与经贸学院_ 专业班级:____ _____ 学生姓名:___________ 学 号:__ _____ 实习(实训)地点:_____校内 h201 ____________ __ 报告题目:____关于《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训练》的实训报告_ 报告日期: 2013年 7月 12日

指导教师评语: 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 成绩(五级记分制):______ _______ 指导教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关于《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训练》的实训报告

前言:

一、目的为规范《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训练》实践课程的操作,特制订本实训指导书。《国际贸易实务》课程是一门实践操作性较强的课程,因此,对于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的学生,在学习完理论课程之后,安排《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训练》实践课,目的是为了强化理论知识,同时提高学生对国际贸易实务操作技巧的熟练性,从而使学生具备较强的实践能力,将来进入工作岗位,能够较快进入角色,熟练完成与贸易相关的实际操作。

二、内容和条件

从国际经济与贸易本科整个课程体系来看,《国际贸易实务综合训练》是其最初接触到的贸易操作课程。而整个贸易实务中操作性内容较多,因此,遵循由简入繁、循序提高的原则,对于本门实践课程所设置的操作内容不宜过深,应该从基础和简单的操作技巧入手。所以本门课程应以讲授外贸单据为主要内容。外贸单据是贸易操作中最基础的,同时也是较为重要的技巧组成部分,学生只有在掌握各种外贸单据正确制作的基础上,才能进入更深层次的结算操作与流程操作。

本课程单据训练所使用之单据,由任课老师事先准备,以纸质形式交与学生复印,并由学生独立手工填制完成。任课老师申请多媒体教室,一方面老师通过多媒体进行讲解,另一方面由学生根据老师介绍,完成对纸质单据的填制。

对于单据的选择,建议使用以下14种外贸中常用的单据作为本次实训的操作内容:进出口合同、信用证审核、商业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报关单、信用证开证申请书、出口货物订舱委托书、出境货物报检单、出口货物投保单(2份)、普惠制产地证、装运通知、汇票。

另外,若本实训调整为3周时间,则可在前两周分别对14种单据做单独训练,而最后一周,由学生动手完成1-3个较为复杂的全套单据制单专业练习。

三、要求

通过本次实践,应使学生全面了解和掌握有关单据的知识,包括每种单据的签发人、单据签发的目的、单据的作用、单据使用的规则、单据内容的准确填制等。通过实训,使学生能够达到对每种单据的熟练应用,从而为以后走向外贸工作岗位打下坚实的基础。主体: 时光飞逝,短暂的两周的实训结束了,这两周,我们依次学习了销售确认书,信用证审核、商业发票、装箱单、海运提单、报关单、信用证开证申请书、出口货物订舱委托书、出境货物报检单、出口货物投保单(2份)、普惠制产地证、装运通知、汇票的缮制和操作。

第一天,我们学习了销售确认书。确认书与合同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二者都是书面合同的主要形式。合同的条款完备,通常用于新客户,而确认书的条款简约,只有主要交易条件,通常用于老客户或一般交易条件已另行约定的用户。除此之外,按照确认书的主体,又可分为销售确认书(self confirmation)和购买确认书(purchase confirmation),书面合同不管采取什么形式,其基本内容包括:约首,本文,约尾三个部分。同时在国际贸易中订立确认书具有作为确认书成立的依据,作为履行确认书的依据,以及作为解决争议的依据的重大意义。我们按照老师的指示和要求,根据外贸函电的内容,填写确认书的内容。在填制中,我深刻的发现必须拥有熟练的外贸英语能力才能,才能读懂函电的内容,才能有效填制确认书,不容易处错误。具体确认书的填制seller:卖方,buyer:买方(不仅要填写名称还要填写地址)no.:确认书编号date:签署日期 signed in:签署地,唛头(即运输标志,一般由收货人,参考号,目的地,件号等四部分组成,为了防止货物的误装,如果没有,一般用n/m表示项目缺省),名称与规格,单价,数量和金额直接照抄函电的相关内容,但是必须注意在单价上方填写贸易术语价格,如fob shanghai,以及金额下方应填写总金额,同时必须具有总金额的英文大写。转运和分批装运条款,装运日期,保险在函电中都有,可以照抄,但是一般而言保险中covering 后填写基本险种 additional 附加险 from起运地 to 目的地。付款条件一栏,有四种付款方式,选择一种函电中规定的付款方式,一般而言,四种付款方式为汇付,信用证,付款交单(d/p),以及延期交单(d/a),其中 信用证最安全,d/a比d/p的风险大,前者可以在承兑后提取货物,再支付货款,容易对卖方收回货款带来一定风险。单据要求一栏,可按函电的要求填制。最后,确认书的第二页一般关于双方的检验与索赔,人力不可抗拒,争端解决方式,法律适用,文字的规定,买卖双方签字生效。

第二天,我们主要根据销售合同的内容对信用证审核。首先,信用证按照开证的形式,分为信开本和电开本,信开信用证是开证行以书信的格式缮制,并邮寄给通知行,最后送达卖方,而电开信用证是开证行使用电报电传的形式开证并送达通知行,现在国际上主要使用的swift系统的m700/m701格式开证。信用证一般是一式两份。其次。在审核信用证过程中,根据合同逐条审核信用证,尤其注意信用证的到期日和到期地是否为受益人所在地的时间,信用证的金额数字和英文是否匹配,信用证的付款条件是否为即期,运费是否预付,投保日期,投保加成率,投保的险别,贸易术语,以及货物的装运港和卸货港是否填写错误,是否允许分配装运和转运。第三天,我们学习了商务单证中最为核心的单据-----商业发票,其他单据都是以发票为依据的,以及装箱单。发票的种类多种多样,可划分为:生产商发票,海关发票,领事发票,商业发票,形式发票(内容与商业发票相似,主要用于成交前的报价。根据要求,我们按照销售合同和信用证的内容来缮制发票,在缮制发票的过程中,我再一次深深感觉到外贸英语的重要性,若是连这些基本的合同和信用证内容都看不懂,根本不能缮制好商业发票。一般而言,商业发票to:买方,from 装运港 to 卸货港,商业发票号,日期,合同号日期,信用证编号,开证日期可以根据合同和信用证的内容照抄。其次,唛头,货物的描述和包装,数量,单价,金额可按照合同的内容填写,但是必须注意的是:一是若信用证有关货物的描述中有as per„„.等内容,必须在货物的描述一栏填写上;二是单价必须注明贸易术语价格;三是,金额必须汇总,填写总金额必须数字和英文大写两种形式,一般在英文大写的最后加上only。装箱单是对货物的包装进行说明,说明货物的数量,包装形式,毛重,净重,体积,它是商业发票的重要补充。它的填制与发票大体相似,但是在写total一栏时不是写货物的总金额,而是写包装的件数。

第四天,我们学习了国际贸易中最重要的运输单据----海运提单。海运提单之所以重要由于它的作用:一是运输合同的证明,二是货物的收据,三是物权凭证。提单的填制较为复杂:shipper 托运人一般填写卖方,consignee 收货人,一般填写to order或to order of shipper 但是如信用证另有要求,应按信用证要求填写抬头这一栏,notify part 通

知方,填写买方,轮船名以及装运港,卸货港,收货地,交货地,提单号码,唛头,货物的描述(这一栏可以简写使用统称,不必与发票一样),净重,毛重,集装箱个数等内容可以按照其他单据照抄,但是运费一栏必须写明是否预付,freight prepaid 运费预付,freight collect 运费到付。在这次制作提单中,老师重点讲解了空白抬头和空白背书对提单影响:空白抬头指的是不写具体的卖方或开证行的名称,只写to order,空白背书指的是背书人提单背面只签字,而不写具体的人名。但是这种做法容易在使用过程中变成来人抬头,对卖方不利,优点是提货操作简单方便。

第五天,主要是根据发票和提单缮制出口报关单。出口报关单是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填制,对进出口货物的真实情况做出申明并提交海关办理出口货物申报手续的法律文书,是海关依法监管货物进出口,征收关税及其他税费,编制海关统计及其他事物的重要凭证。在填制报关单中,尤其要注意:出口口岸,填报海关名称,而非口岸名称,如“吴淞海关 2202”,贸易方式一般填写一般贸易,征免性质一般填写一般征免,结汇方式一般填写信用证,托收,汇付其一。备案号填写用于加工贸易的加工贸易手册的编号,没有就不填。随附单据一栏不是填写提单,发票等单据,而是填写出口许可证等特殊单据。出口报关单其它栏目按照其他单据填写。在缮制报关单中,老师详细讲解报关流程,让我们对货物的出口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

第六天,我们根据合同资料填写开证申请书。开证申请书是由买方填写并提交开证行开立信用证的依据。在填制过程中,要注意to后写的是开证行,以及货物的描述一栏应与发票严格相符。其他栏目较为简单。

第七天,我们主要学习了出口货物订舱委托和出口货物报检单。出口货物订舱委托书是出口商,船公司或承运人制作的并签发提单的重要凭证,由于委托书中的数据来自商业发票和装箱单,因此在发票,装箱单的数据录入后,应录入信用证的提单条款和相关内容。其流程:由货主出具委托书交给货运代理,再由货运代理向船公司租船订舱。由于订舱委托书不是结汇单据,可以中文或英文填写。在填制其过程中,要注意收货人一栏应填写信用证规定的抬头,如“to order of 开证行”,其他内容可以照抄。出口货物报检单是为了货物的检验检疫,一般来说,列入法检目录的商品必须检验,非法检的商品,可有买卖双方自由磋商办理。在填制过程中,应注意集装箱规格、数量及号码一栏填写如:20英尺*1/20’*1,其他栏目可按照其他单据依次填写。在这次课程中,老师详细了出口货物换证凭单,是由于法检商品报关必须提交海关通关单,而海关通关单必须有货物实际离境地点的质监局签发的,由于很多时候货物的起运地不是实际离境地,为了避篇5:外贸公司实习报告

实习报告 目录

一、实习的目的与意义-----------------------------3

二、实习单位概况--3

三、实习内容------4

四、专题报告及分析5

(一)业务流程----------5

(二)日常工作及氛围---6

五、收获与体会----6

六、合理化建议----7 实习报告

生活犹如一片片随风飘落的叶子,在空间留下无形的弧线,挥舞着世间最自然的舞姿,然后铺落在大地上,时光的飞逝把它深藏在大地的心脏里。生活也如此,给我们留下很多的点点滴滴,时间的匆匆而过积淀成美好的过往,然后留在我们的心灵深处,永恒地珍藏在我们的回忆里。

在这个即将毕业的日子里,我们怀着梦想,走出校园,走进社会,将四年的知识学以致用。虽然实习的生活结束了,但是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一切的点点滴滴都在我们的日记里流露出来。虽然只是短短的一个多月,但有许许多多美好的事情填充着生活,成为美好的回忆留在我的脑海里。

我在斯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短短的实习生活,有很多的回忆,在这里我拾掇点滴,看到了所学,感受到了所感,领悟到了所悟,听到了因下大暴雨塞车而发出的叹气声,体验到了对生活对工作的新想法??一切只是我们生活的琐碎事而已,却是我永远的珍藏!我们拾掇实习生活的点滴,把这个金色的毕业季点缀得更加绚丽!

一、实习的目的与意义

在本科专业教育中,实习是一个重要的实践性教学环节。通过实习,可以使我们熟悉实务的具体操作流程,增强感性认识,并可从中进一步了解、巩固与深化已经学过的理论和方法,提高发现问题、分析问题以及解决问题的能力。在公司具体实习过程中,能够接触国际货物买卖实务的具体操作,进出口的各种基本技巧,还能对某一行业深入彻底的了解并能切身体会到国际贸易中不同当事人面临的具体工作与他们之间的互动关系,接触公司制定的各种战略以实现跨国经营和良好的市场运作;认识供求平衡、竞争等宏观经济现象,能够接触真实的商务实战,了解自身存在的不足,并积累一定的经验,为将来走上工作岗位打下良好基础。

二、实习单位概况 上海斯莱国际贸易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照明设备的外贸公司,只对外销售照明设备,不对内销售。主要经营的产品是室内照明装置,户外照明装置,防火灯,以及防火帽等等照明设备,公司设有英国和澳大利亚办事处。

因为是外贸公司,它的业务往来重点在国外,通过市场的调研,把国外商品进口到国内来销售,或者收购国内商品销售到国外,从中赚取差价。而本公司主要的经营方式是后者。这一系列贸易活动首先是要在有进出口权的前提下才能进

行,整个过程中要通过的环节一般是海关、商检、银行、外管局、退税科、国税、政府主管部门等。

开办业务的手续及费用主要有:(1)海关:注册并取得10位编码。每年须年检,年检时必须提供当年会计师事务所年审报告。如果做进(来)料加工贸易,必须要有一名经海关培训合格的加工贸易申报员,培训数天。(2)外管局:备案并经其培训一名核销员,通过其程序网上申领进出口核销单。(3)商检局:备案并须有一名经其培训的报验员。(4)技术监督局:办理企业代码证和商品条码证。(5)商务厅:备案登记,进料加工的审批机关。(6)税务:注册登记并要有指定的退税员。其中,取得出口退税资格是至关重要的手续。(7)商会:应该选择加入一家商会(五大进出口商会),如果不加入商会,企业就无法参加广交会,就不能出口某些商品。

三、实习内容 虽说是实习,但生活方式却已完全不同于学校里的生活,而是转变成了正式的上班一族:早上9:00上班一直到下午6:00,这一天的生活便度过于这小小的办公室之中。上班期间要认真准时地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不能敷衍了事。

刚到公司的时候,助理拿了许多关于公司和产品的资料让我详细阅览,资料中多次提及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产品的专业术语,大多是英文,由于刚刚走出校园,懒散(转载于:国际贸易实践报告)的心态使我并没有认真的去学习和体会,以至于在后来的实际操作中出现了一些失误。在公司的实习过程中,还接触到了大型公司的erp系统,每位员工都能够通过erp系统进行日常的作业,集团可以通过erp系统,对供应链实行有效的管控。公司在跨国发展中实行了有效的成本管控和生产经营。

接下来的日子里,我在同仁的带领下不断的学习和实践。经过一阵时间的产品资料的熟悉,经理让我进行实际的操作,在学校里我们学到很多理论知识,什么外贸术语,商务谈判等等,但是真让我一个人开始操作,真就不知道如何起步,因为我不知道该如何开发客户,如何进行有效的沟通,因为我们是专门的销售公司,负责对外产品销售工作,因此并不涉及产品的生产研发,这是其他分公司的事,所以我日常的工作很大一部分都是用来进行开拓市场和联系客户,因为是实习生,公司对我并没有十分严格的要求,我在老员工的指导下,学习怎么有效的进行市场开拓,起初对于开发客户很胆怯,国内的还好点,国外的由于英语水平的限制,通过电话根本不能进行有效沟通,只能通过e-mail套用教材中的例子,这样才得到了一些有效的信息。在一次与外国公司驻中国办事处的沟通中,因为对公司的认知和我对产品优势的大致阐述终于激发了对方的采购欲望,在第3天的有效沟通中,对方提及了一个相当专业的问题,问到我们产品的细节,这样的问题对于外商,你必须给予准确到位的回答,因为这是顾客的购买点,由于之前的大意,我遗憾的失去了一次非常好的机会,随后的时间里,我逐步加强了对产品详细的了解和说明,为应对客户的各种问题做充分的准备,进一步准备之后,又重新进入了实际操作,开

始联系客户,报价,谈判等等。因为公司经常有产品发出,因此也接触到了相关的合同、发票和其他的单据,之前的这些单证在上课时都接触过,但是理论和实践不同,实际操作起来才发现这些单证的重要性,一点疏忽就可能造成不必要的麻烦,这些单据大大加强了我的实践操作能力,也让我对如何填写这类单据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总之,凡事都需要虚心用心的学习,这样才能够掌握实践的操作。在公司实习的过程中,我有幸参加了一次公司一年一度的过关斩将活动,活动是在公司位于上海嘉定区的培训基地举行的,主要目的是锻炼和提高业务水平,分为4关,建立有效客户,产品展示,议价,交易。在各个环节都有经验十分丰富的经理把关,实习生作为观摩,学习实际工作中的技巧和积累经验,在活动结束后,公司的王主任进行了总结,并对所有同仁给予殷切的期望。

在公司最后的几天里,我来到了公司产品的加工工厂,来切身感受公司的文化,仔细聆听公司工作人员的介绍,对公司创立以来的文化和理念有了更深层次的认识,在他们的眼中,企业是一个团队,讲求团队力量的发挥;经营更是一项长期竞赛,要发挥“众人同心,其利断金”的加乘力量,企业才能持续成长。

四、专题报告及分析

(一)业务流程

外贸业务必须遵循的一般流程是: 1.客户询盘:一般在客户下订单之前,都会有相关的order inquiry给业务部,做一些细节上的了解。2.报价:业务部及时回复客户查询,确定货物品名,型号,生产厂家,数量,交货期,付款方式,包装规格及型号等,并做好performa invoice 给客户做正式报价。3.得到订单:经过洽谈,收到客户正式的订单purchase order。4.下生产订单:得到客人的订单确认后,把订单转做成内部订单给采购部让他们给工厂下订单,安排生产计划。5.业务审批:业务部收到订单后,首先做出业务审核表。按出口合同审核表的项目如实填写,尽可能将各种预计费用都列明。合同审批需附上客户订单传真件,与工厂的收购合同。审核表要由业务员签名,部门经理审批,再交管理部人员审核后才能执行。如金额较大的,或有预付款和佣金等条款的,要经公司总经理审批才行。合同审批之后,制成销售订单,交给部门进程员跟进。6.下达生产通知:业务部在确定交货期后,满足下列情况可下达生产通知, 通知工厂按时生产: 如果是t/t付款的客户,要确认定金已经到账。如果是西联付款的客户,要先确定付款是否已经到达本地的西联。7.验货:在工厂把货物生产好,并发货到公司之后,要对所定货物进行查验,是否能用,质量是否过关,这些是必须要进行验证的,是基本原则,因为要想稳定客户资源,这一部分就一定要做好。8.制备基本文件:工厂提供的装箱资料,制作出口合同,出口商业发票,装箱单等文件。9.发货:通知货代来公司收货,并且把所有必备的单据交给货代。10.确认收货:在发货后要通知客户已发货,并且一个星期左右要询问客户是否收到货物。

(二)日常工作及氛围

首先,业务员的专业程度让人信服。1)语气适中。无论对方语气如何,始终保持语气平缓,语音不急不燥,言词有理有据,使对方信服。2)耐心真诚。针对对方的疑问﹑不满,他们都以政策法规为中心,结合专业知识与以往处理突发事情的经验,为客户、询问者及投诉人员一一讲明,耐心服务。其次,部门氛围融洽。

同事之间礼让,互相帮忙,虽然工作繁琐,咨询应答对个人的心理素质要求高,情绪控制是关键。他们都能专业地完成,而且懂得如何化解情绪波动,如在休息期间谈一下娱乐、旅游,让工作环境变得轻松愉快起来。人与人之间沟通坦然,每次跟他们交流都学到很多,不仅是专业技能,更多的是待人接物的细节。

五、收获与体会

从学校到社会的大环境的转变,身边接触的人也完全换了角色,老师变成领导,同学变成同事,相处之道完全不同。在这巨大的转变中,我感到了彷徨,迷茫,无法马上适应新的环境。三十多天的实习时间虽然不长,但是我从中学到了很多知识,关于做人,做事,做学问。在成功结束实习后,仔细总结,发现不同于前几次实习,这次校外实习充分认识了从学校走向社会我们存在的不足和缺少工作经验。

加强外语学习

在所有的工作和活动中无一例外的涉及到外语,外语是我们对外交流的桥梁,因此在以后的学习中必须加强对外语的学习,同时加强口语的练习,这是我们搞外贸的基础,因此必须掌握好这门工具。不断强化自身,并充分认识自己,避免眼高手低,增加实际动手能力,在社会这个大学校里,不断完善和学习。自学能力 在学校时,老师总强调我们要培养自己的自学能力,参加工作后才能深刻体会到老师的良苦用心。在这个信息爆炸的时代,知识更新太快,靠原有的一点知识肯定是不行的。所以必须在工作中勤于动手慢慢琢磨,不断学习不断积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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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报告篇2

国际贸易部管理制度

工作时间管理:

正常上班与下班时间要按公司行政规定执行:

am:8:00-----am:12:00

pm:1:30-----pm:5:30

签于外贸部门具有特殊的工作时间原因, 涉及到与国外买家沟通的时间差,外贸业务员会自己利用晚上工作的时间,工作晚了次日上班时间可以迟些,但原则上不能超过10点。无理由,或理由不充分未向上级申明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公司者,交行政部以旷工处理

部门行政管理制度:

1.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2.不得上班时间内大声喧闹, 闲聊影响别人的工作。

3.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qq、msn等聊天工具可使用,如发现聊天现象者,重罚。

4.不得在公司规定的办公区抽烟,发现者交行政部处理。

5.不得上非法网站如引起一切后果者由自己负责并交与行政部处罚。

6.不得在上班时间与其它部门的员工闹意见及作非法举动,情况严重者交与司法机关处理。

7.穿着要规范,不能与公司形象不相符与穿拖鞋上班。

8.按公司行政要求正常进行打卡,写出门单等,无记录者一律按旷工或早退处理。

9.按公司规定不得泄漏公司商业机秘及兼职者,如有发现交行政办处理。

10.要遵守公司行政部所规定的公司员工准则。

◆以上各条为外贸部门的基本准则,如发现情况严重者将直接交与人事部,则其退出本部门。

部门请假管理制度:

1.不得与口头或电话进行请假,如非常情况事后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交纳申请报告,三天内有部门经理批准。超过五天以上必须上报营销总监申报批准。

3.国家法定节日及婚假、丧假及产假或其它重大节日等,根据公司行政部门相样通知统一执行。

4.未请假离开公司三天以上者一律按离职处理,三天以内按旷工处理。

5.请假超过指定期限未回者一律通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如果不通知都按第四项执行。

部门电话制度管理:

1.不得在上班时间内拨打私人电话,特别原因须经过申请。

2.一般电话的使用时间不能太长,特别原因必须跟上级主管说明情况。

3.在接到电话的时候必须用标准的中英文”你好,龙发实业。可以帮到你吗?”

4.如接到电话的时候负责人不在必须留下联络方式,并交与专门负责人。

5.个人手机费用应用于工作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打单报销。

6.外贸部门的国际长途的控制必须在标准以内,除特别原因必须向主管申请。

7.外贸部门可用msn、skype等网络电话免费软件为公司控制成本。

出差管理制度:

1.任何出差行为都必须事先交纳一份出差计划跟费用预算申请,由主管及财务部门核定,营销总监决。

2.出差国内各大展会时应由主管核实批准出差计划及审核出差费用。

3.出差国外展会时,必须由主管、营销总监、总经办三方审核批准。

4.出差回来的前半日,或后半日可自行补休半天或一日时间作为调整时间。

5.出差回来后三日内必须提交出差总结报告及市场分析报告书。

销售管理制度:

1.部门所有员工每天认真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当天完成所有工作的进度。

2.部门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交周/月总结计划表。

3.部门所有员工必须在月3号前交纳上一月的销售总结报告分析书。

4.部门所有员工必须按实填写所有报告内容发现作假者一律行政处分。

5.部门所有员工必须在月底前将收集客户信息资料,客户反馈信息表总结,下月计划等相关报告交外贸客服存档归案。

6.由部门经理每月底向营销总监交纳一份月销售报表及下月销售方案计划书。

7.所有员工要按公司的销售方针及方案进行销售,不得私自改动方案及销售目的。

8.部门所有员工必须准时出席周例会及月例会,特殊原因必须由主管批准。及由外贸内勤做好所有的会议记录进行归档。

9.销售管理制度与薪资绩效奖金及评估员工的综合考核挂钩。

部门设施管理制度:

1.部门所有电脑,打印机,电话等所有硬件设施受公司行政部门出台的政策监控.2.部门所需新申请相关设施由主管核准、营销总监批准报采购部门。

3.部门必须遵守公司相关控制成本条约对耗材使用以节约为基准。

4.所在分部门的所有设施由分部主管进行监控使用职责。

激励机制度

ⅰ薪资激励机制:

一.业务:

薪资(试用员工)=试用底薪+部门经理成绩考核评估+专业知识考核成绩+试用业绩提成(建议)

薪资(正式员工)=职位底薪+月绩效考核(部门经理)+业绩提成+年终红利奖励(建议)

[考核项目,由业绩+表现+能力+综合素质组成]

[底薪,提成,奖金需根据企业由人力资源部考核协同部门经理,总经理,营销总监给予意见补充参考组成]

二.部门主管&经理

薪资(试用主管,经理级别)=试用底薪+培训考核成绩评估+部门经理成绩考核评估+专业知识考核成绩+试用业绩提成(建议)

薪资(正试主管,经理级别)=职位底薪+月绩效考核(部门经理)+业绩提成+部门综合管理及部门业绩绩效+年终红利奖励+绩效奖金(建议)

[考核项目,由业绩+表现+能力+综合素质组成]

[底薪,提成,奖金需根据企业由人力资源部考核协同部门经理,总经理,营销总监给予意见补充参考组成]

ⅱ职业激励

龙发实业企业会给任何一个有能力者提供一个平等,发展的职业舞台:

国际贸易部门相关费用制度

一, 销售费用的计算办法

1.电话通讯费

岗位名称手机通讯费补贴

部长300

主管200

营销代表150

以上费用不含月租费在内.及出国参加补贴另核实算出

2.通讯邮费

1)由于海外邮递费用相对高,所以本公司实行,一般来样打样等费用都由客户支付,如果客户下单后,邮费可在合同金额中扣除.2)国内邮递费用可根据来信对方付,去信我方付的原理执行.3)所单次邮递金额超过100/rmb以上者必须由上级主管批准签字

3.补贴费及报销费用

1)一般情况下出差在国内展会者按照营销中心营销手册中相关费用制度执行.2)参加国际展会或国际商业调查者,必须由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实报实销.国际贸易部门销售方针政策(详见《外贸部设计方案》

1.方针:团结合作,紧密向上,提升技能,共享繁荣

2.销售政策:

1.充分利用网络功能,推文本企业品牌,维护企业品牌形象

2.在完成自己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帮助别人.共取奋进.3.以品牌占领国际市场。

4.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开发方案及销售技术支持

5.采用企业统一签订的效的物流企业合作

6.最终采用品牌战术所有产品统一外贸价,超出要低于标准一律要经经理批准书。

7.少于最少起订量的采购商采取为散户形势的供货,最终促其发展壮大或淘汰出局。

8.针对地区性的海外传媒及其它方式的广告投放支持。

9.根据区域性的统计调查信息采取优惠待遇回点政策。

10.初步定位瓷球、瓷环、瓷砖/板/管为主打产品开发及推行推广。

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报告篇3

国际贸易实务实践报告

学号:200810430131

班级:08国贸(1)

案例一: 提单性质不清致损案

案情简介

1993年,山西省某外贸公司与美国“american playtime corp.”签订了“xi mass lights”的货物出口合同。五六月间,该公司以信用证结算方式出口了两批货物,考虑到前几次货物出口收汇情况良好,选择了付款交单(d/p)的托收方式结算,金额合计约26万美元,但代收行多次催理,国外客商也不付款赎单。1994年3月,该公司得知货物已被客户凭副本提单提领,于是要求退回单据。4月,该公司凭已退回的正本提单向船公司“american president lines ltd”交涉时,遭到拒绝,理由是该提单为记名提单,按照当地惯例,收货人可以不凭正本提单提货。至此,公司钱货两空,蒙受了巨大的损失。

1、在此案例下,信用证方式对山西省外贸公司的意义?(对比付款交单)?

2、记名提单可以不凭正本提单提货吗?它能做为物权凭证吗?

3、查找相关资料,国际贸易中为什么会出现无单提货的情况。

分析:1.信用证是银行信用,托收是商业信用.在信用证项下,银行是付款人,你只要提交与信用证要求严格相符的单据,开证行就必须付 款,而不管信用证申请人是否同意,即使申请人破产了,银行也得付钱.而托收项下,银行是否付钱则取决于付款人是否付钱,也就是说,如果你的客户想毁约的话,你就收不到钱,而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哪怕你的单据作的完美无暇.2.记名提单是记名货物交付或指定给具体人的凭证。记名提单上列明确定的收货人,而 不另加列指示字样不可转让。《海牙规则》中的物权凭证是指持有该凭证即意味着享有支配货物的权利。由此可见,记名提单的持有人并不享有支配货物的权利。货到目的港后,承运人不负有要求记名收货人出示或提交提单的义务。因此,记名提单并不具有物权凭证的效力。我国海商法第71条规定应理解为承运人保证向提单上记名的收货人交付货物。

3.记名提单没有物权凭证的功能,那么承运人的交付义务并不锁定于记名提单上,而是正 确核实并交付给记名收货人,也就是说承运人根本没有必要凭正本记名提单交付货物。

案例二:关于合同履约人认定的争议案

案 情 简 介

我 国 某 出 口 公 司 甲 方 于 1997 年 3 月 27 日 通 过 某 国 外 中 间 商 丙 与 进 口 商 乙 方 签 订 书 面 合 同 销 售 某 商 品 , 总 值 为 rmb 51 000 , 即 期 l / c 付 款 , 乙 方 付 款 后 , 由 甲 方 汇 寄 丙 方 佣 金 3 %。开 证 日 期 为 1997 年 5 月 15 日 前 , 交 货 时 间 为 6 月 份。

但在合约签订后 , 乙方未按合同规定开证 , 后经甲方多次催 证 , 不 仅 未 开 证 , 连 一 个 答 复 也 没 有。直 到 7 月 12 日 中 间 商 丙 来电称 : 由于迄今未领到进口许可证 , 乙方请求撤约或改装至自 由 港 口 ——— p 港。于 是 , 甲 方 电 告 丙 , 不 同 意 撤 约 , 但 同 意 货 运 目的 港 改 为 p 港 , 并 请 其 迅 速 开 证。不 久 , 丙 又 电 请 甲 方 同 意 将 信 用 证 即 期 付 款 改 为 d / p 即 期 付 款。甲 方 未 及 时 答 复。到 11月上旬才电告丙同意d/p即期付款,并订好好舱位,月中装船。丙接电后复甲方 : “ 乙方表 示拒收 货物 , 我方 仅仅是 一个 代 理 , 但 仍 愿 以 d / p 120 天 接 受 该 批 货 物。”

甲方接电时货物已经装船 , 于是电告丙方请其接受货物 , 但 对 我 方 是 否 接 受 d / p 120 天 未 做 任 何 表 示。丙 获 悉 后 又 要 求 改 为 d / p 120 天 , 甲 方 对 此 表 示 不 同 意 , 因 此 丙 始 终 未 提 货。直 至 货 到 目 的 港 2 个 多 月 后 甲 方 才 表 示 同 意 d / p 120 天。此 时 , 丙 又 电 告甲方 , 船方要索取货物存入海关仓库的存仓费 , 如甲方负担这 笔 费 用 , 丙 方 按 d / p 120 天 提 取 货 物。甲 方 对 此 又 表 示 不 能 接 受 , 并说明这笔费用是由于丙不提货所致。甲、丙双方为此又多 次争执不下 , 直至货物被海关当局拍卖处理。从此 , 甲方无法从 丙处得到补偿 , 使我方完全丧失该批货物。

案 例 分 析

(1)这 笔 交 易 的 买 卖 双 方 当 事 人 究 竟 是 谁 ? 该 合 同 是 否 已 由 甲、乙双方转移为甲、丙双方 , 从而确立了新的合同关系 ? 这笔交易的书面合同是由甲、乙双方通过磋商达成协议 , 然 后签署的正式书面合同。买卖双方都是具有权利能力和完全行为 能力的独立法人 , 根据各国的法律规定和国际贸易惯例 , 双方都 具有充当交易主体的资格。双方缔约的程序也符合国际贸易中缔 约的一般要求 , 因而这是一项法律上有效的合同 , 双方都应受合 同的约束 , 并应承担履行合同的法律责任。这种合同关系本来是 清楚的。

乙 方 在 甲 方 多 次 催 促 下 , 始 终 未 开 出 l / c , 这 是 一 种 违 约 行 为。根据国际惯例和各国法律规定 , 甲方完全可以向乙方提出损 害赔 偿 的 请 求 , 直 至 解 除 合 同。但 是 , 甲 方 却 没 有 这 么 做。当 时 , 甲方由于售货心切 , 在多次电乙方不复时 , 突然接到丙方来 电 , 即抛开缔约的另一方乙而抓住中间商丙不放 , 多次与丙方往 返 交 涉 磋 商 , 并同意修改原合同的交易条件,直至给 丙 发 货。这样 , 就 搞 乱 了 合 同 关 系 , 甲、丙 要 履 行 的 合 同 是 原 来 由 甲、乙双方所签订的合同 , 还是由甲、丙双方后来所缔结的一项 新合同 , 或者是把原合同由乙方转让给了丙方 ?

如前所述 , 原合同关系清楚 , 甲、乙双方是缔约人 , 丙为中 间商 , 甲、丙共同履行原合同无法律根据。丙不仅不是代表乙方 的签字人 , 也不是乙方 的担保 人。从 甲、丙以 后的 来 往电 文看 , 其双 方 始 终 也 没 有 确 立 新 的 合 同 关 系 , 因 为 一 项 合 同 关 系 的 建 立 , 必 须 是 双 方 的 意 见 一 致 , 并 经 过 合 法 的 程 序 ——— 一 方 要 约 和 另一方的承诺 , 才能产生受合同约束的法律效果。而丙提出了一 些条件 , 甲方开始都表示不同意 , 或故意回避 , 数月后无计可施 才又表示接受 , 这当然不能说双方已达成了协议 , 更不能说一方 的要约经另一方承诺而确立了新的合同关系。至于一项合同的转让 , 从法律上说是可以的 , 但是 , 合同的转让 , 必 须 经 合 同 的 双 方 当 事 人 同 意 , 并 办 理 必 要 的 转 让 手 续 , 始能生效 , 否则任何一方不能随意将合同的权利、义务单方面地 转让给第三者。在正常的情况下 , 转让经双方同意后 , 一般还要 求有书面协议或委托书 , 作为法律上的依据。而在本案中这些手 续都没有办过 , 乙方始终退居三舍 , 避而不理。

(2)如 果 丙 自 始 至 终 是 中 间 人 , 即 佣 金 代 理 商 , 那 么 佣 金 代

理商的法律地位和责任是什么 ?

佣金代理商的法律地位是作为中间媒介 , 兜揽生意 , 一旦买 卖双方交易达成后 , 即由买卖双方直接签约 , 并由买卖双方依据 履行。有时 , 代理商受买方 或卖方 的委 托以委 托人 的 名义 签约 , 它与委托人的关系仍然是委托关系 , 履约仍由委托人去履行。他 仍不负履行合同的责任 , 但 有一 定程 度的督 促对 方履 约的 义务 , 享有收取佣金的权利。本案甲方不是抓 住 了 定 约 人 乙 方 , 据 理 力 争 , 说 服 乙 方 履 约 , 乃 至 采 取 某些必要的途径,根据仲裁条款提请仲 裁 督 促 其 履 约或请求赔偿因其违约给我方造成的损失 , 反而放过乙方 , 却与 佣金商纠缠不清。这样做 , 必然使自己处于完全被动的地位。从 佣金商来说 , 只表明它的商业信用不佳 , 但抓不到它不履约的法 律责任。

(3)甲 方 依 据 什 么 发 送 货 物 ? 在 这 笔 交 易 中 应 当 吸 取 哪 些 教

训 ?

甲方显然是在没有任何书面法律依据和保障的情况下 , 向丙方发货 , 势必只能造成由自己承担后果的局面。我们要吸取的教训是 : ①外销人员必须有清醒的头脑 , 对某 些外商要提高警惕 , 防止他们借口毁约。因此 , 要熟悉进出口业 务和国际贸易法律方面的知识 , 一笔交易从签约到履约都要有所 依据 , 不能轻信商人的口头表示。在无保障的情况下 , 不能轻易 把货发走。②应搞清楚一项合同的当事人以及其他关系人的法律地位和各方的责任 , 不能把合同关系搞乱。一项合同既不能轻易 放弃也不能任意转让。合同的缔结是一种法律行为 , 无故不履约 的一方一般都要承担违约的责任。这是各国法律和国际贸易惯例 都承认的原则。我们应当利用这一原则和国外不守信誉、不履行 合同的商人(签约人)做必要的斗争 , 以维护我方的合法利益。

案例三.我 c 公 司 于 1993 年 7 月 16 日 收 到 法 国 巴 黎 d 公 司 发 盘 : “ 马 口 铁 500 公 吨 , 每 吨 545 美 元 cf r 中 国 口 岸 , 8 月 份 装 运 , 即 期 信 用 证 支 付 , 限 20 日 复 到 有 效。” 我 方 于 17 日 复 电 : “ 若 单 价为 500 美 元 cf r 中 国 口 岸 可 接 受 500 公 吨 马 口 铁 , 履 约 中 如 有 争 议 在 中 国 仲 裁。” 法 国 d 公 司 复 电 “ 市 场 坚 挺 , 价 格 不 能 减 , 仲 裁 条 件 可 接 受 , 速 复。” 此 时 马 口 铁 价 格 确 实 趋 涨。我 方 于 19 日 复 电 “ 接 受 你 16 日 发 盘 , 信 用 证 已 由 中 国 银 行 开 立 , 请 确 认。” 但 法 商 未 确 认 并 退 回 信 用 证。

试 问 :(1)合 同 是 否 成 立 , 为 什 么 ?(2)我 方 有 无 失 误 ?

答 :(1)合 同 不 能 成 立。理 由 是 : d 公 司 16 日 发 盘 经 c公 司 17 日 的 还 盘 已 失 效。(2)我 方 有 失 误。具 体 失 误 有 两 点 : ① 我 c 公 司 不 应 接 受 d 公 司 16 日 发 盘 , 而 应 接 受 其 17 日 发 盘。② 在 作“ 接 受” 时 , 不 应 用“ 请 确 认” 字 样 或 文 句。

案例四

我某对外工程承 包 公司 于 5 月 3 日 以 电 传请 意 大利 供 应 商发盘出售一批钢材。我方在电传中声明 : 要求这一发盘是为了 计算一项承造一幢大楼的标价和确定是否参与投标之用;我方必须于 5 月 15 日 向 招 标 人 送 交 投 标 书 , 而 开 标 日 期 为 5 月 31 日。意供应商于 5 月 5 日用电传就上述钢材向我发盘。我方据以计算 标 价 , 并 于 5 月 15 日 向 招 标 人 递 交 投 标 书。5 月 20 日 意 供 应 商 因钢材价格上涨 , 发来电传通知撤销他 5 月 5 日的发盘。我方当 即复电表示不同意撤盘。于是 , 双方为能否撤盘发生争执。及至 5 月 31 日 招 标 人 开 标 , 我 方 中 标。随 即 电 传 通 知 意 供 应 商 我 方 接 受 该 商 5 月 5 日 发 盘。但 意 商 坚 持 该 发 盘 已 于 5 月 20 日 撤 销 , 合同不能成立。而我方认为合同已成立。对此双方争执不下遂协 议提交仲裁。

试问 , 如你为仲裁员 , 将如何裁决 ? 说明理由。.答 : 如我是仲裁员 , 将裁决如下 : 合同已成立。理由是 :(1)意大利和中国均是 《公约》 的缔约国, 双方当 事 人 交 换 的 电 传 也 未 排 除 《公 约》 , 因 此 本 案 应 受 《公 约》 制 约。

(2)意 商 的 发 盘 是 不 可 撤 销 的 :

①中方询盘中已明确告知对方中方邀请发盘的意图;

②意方知悉中方意图后向中方发盘 , 中方有理由相信该项发 盘是不可撤销的 , 并已本着该项信赖行事 , 参与了投标;③该项发盘未规定有效期 , 应视为合理时间内有效 , 本例的合理时间应为开标后若干天。

(3)意 商 5 月 20 日 来 电 撤 销 发 盘 , 中 方 立 即 拒 绝 , 撤 销 不 能成 立。《公 约》 规 定 : 一 项 发 盘 , 受 盘 人 有 理 由 信 赖 该 项 发 盘 是不可撤销的并已本着该项信赖行事 , 该项发盘则不可撤销。

(4)中 方 中 标 后 立 即 通 知 意 方 接 受 , 接 受 生 效 , 双 方 合 同 成立。

案例五

中 国 某 出 口 公 司 a 出 售 一 批 农 产 品 c 514 , 于 7 月 17 日 向 荷 兰 某 公 司 b 发 出 实 盘 如 下 : “ 报 c 514 300 吨 , 即 期 装 船 , 不 可 撤 销 即 期 信 用 证 付 款 , 每 吨 cif 鹿 特 丹 usd 900 , 7 月 25 日 前 电 复 有 效。” 受 盘 人 b 于 7 月 22 日 复 电 如 下 : “ 你 7 月 17 日 发盘,我接受c514 300吨,即期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每 吨 ci f 鹿 特 丹 usd 900 , 除 通 常 的 装 运 单 据 以 外 , 要 求 提 供 产 地 证、植 物 检 疫 证 明 书 , 适 合 海 洋 运 输 的 良 好 包 装。” 发 盘 人 a 于 7 月 25 日 复 电 如 下 : “ 你 22 日 电 , 十 分 抱 歉 , 由 于 世 界 市 场 价 格 变 化 , 收 到 你 接 受 电 报 以 前 , 我 货 已 另 行 出 售。” 双 方 对 于 合同是否成立发生激烈的争论。问该项合同能否有效成立 ? 为什 么 ? 从中可吸取哪些教训 ?

答 : 按本例情 况 , 由 于 b 在接 受通 知 中 , 附 加 了一 些 条件 , 应 视 为 一 个 附 加 条 件 的 接 受(conditional acceptance), 如 果 发盘 人 a 对 其 中 的 差 异 及 时 提 出 反 对 , 合 同 是 不 成 立 的 , 但 是 他没有这样做 , 反而以货物已售出为理由 , 企图撤盘 , 从而使自 己陷入被动的局面。最后 a 撤盘不成 , 不 得不 承认 合同已 成立 , 除装运日期适当推迟和不能提供产地证外 , 其他各项条件均按原 发盘的内容履行。这是一个很典型的案例 , 我们可从中吸取必要 的教训。

(1)发 盘 人 a 向 b 发 出 的 盘 是 一 项 有 效 的 发 盘 , 我 国 通 常 叫实 盘。因 为 它 具 备 以 下 三 项 条 件 : ① 交 易 条 件 是 完 整 的(complete);② 交 易 条 件 是 明 确 的(clear);③ 发 盘 人 对 发 盘 的 条 件 是 无 保 留 的(final)。

(2)受 盘 人 b 发 出 的 接 受 通 知 , 是 有 条 件 的 接 受。例 如 受 盘 人 使 用 了“ 除 通 常 的 装 运 单 据 外 ” 的 措 辞 , 就 是 说 他 现 在 要 求 的单据是不通常的 , 这种单 据既 非发 盘人在 发盘 中说 明的 单据 ,也不是发盘人过去曾向对方提供过的单据。事实上, a 出售的c 514 商 品 是 从 非 洲 进 口 后 转 口 , 他 也 根 本 不 可 能 提 供 这 种 产 地 证。由 此 可 见 , b 于 7 月 22 日 所 作 的 接 受 , 毫 无 疑 问 是 一 项 附 加条件的接受。

(3)是 不 是 有 附 加 条 件 的 接 受 都 构 成 还 盘 呢 ? 根 据 《公 约》 第 19 条 的 规 定 : “ 对 发 盘 表 示 接 受 但 载 有 添 加、限 制 或 其 他 更 改 的答复 , 即为拒绝该项发盘并构成还盘。但是 , 对发盘表示接受 但载有添加或不同条件的答复 , 如所载的添加或不同条件在实质 上并不变更该项发盘的条件 , 除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以 口头或书面通知反对 其间 的差 异外 , 仍 构成 接受。„„” 因此 , 对于有附加条件的接受是否有效 , 一要看附加条件是不是实质性 的 , 二要看发盘人有没有及时反对其间的差异。如果附加的条件 是非 实 质 性 的 , 而 且 发 盘 人 又 没 有 及 时 反 对 其 间 的 差 异 , 那 么 , 该 接 受 仍 然 有 效。判 断 是 不 是 实 质 性 条 件 , 《公 约》 第 19 条 也 作了明 确 规 定 : “ 有 关 货 物 价 格、付 款、货 物 质 量 和 数 量、交 货 地 点和时间、一方当事人对另一方当事人的赔偿责任范围或解决争 端等 等 的 添 加 或 不 同 条 件 , 均 视 为 在 实 质 上 变 更 发 盘 的 条 件。” 本 例 中 , 受 盘 人 b 7 月 22 日 接 受 电 中 附 加 的 条 件 , 不 属 于 以 上 所述的条件 , 因此不构成实质性条件。又由于出口公司 a 收到 b 7 月 22 日 的 接 受 电 后 , 未 作 认 真 研 究 , 只 是 急 于 撤 盘 而 轻 率 地 以世界市场价格变化 , 我货已另行出售为理由提出撤盘 , 即没有 “ 在 不 过 分 迟 延 的 期 间 内 反 对 其 间 的 差 异 ” , 故 对 方 7 月 22 日 的接受是有效的 , 合同已经成立。

案例六

a 在 2 月 17 日 上 午 用 航 空 信 寄 出 一 份 实 盘 给 b , a 在 发 盘通 知 中 注 有 “ 不 可 撤 销”(irrevocable)的 字 样 , 规 定 受 盘 人 b 在 2 月 25 日 前 答 复 才 有 效。但 a 又 于 2 月 17 日 下 午 用 电 报 发 出 撤 回 通 知(notice of wit drawl), 该 通 知 于 2 月 18 日 上 午 送 达 b 处。b 于 2 月 19 日 才 收 到 a 空 邮 寄 来 的 实 盘 , 由 于 b 考 虑 到 发 盘的价格对他十分有利 , 于是立即用电报发出接受通知。事后双 方对合 同是否 成立 问题发 生纠 纷。问 a 与 b 之间 的合同 能否 成立 , 为什么 ?

答 : a 与 b 之 间 的 合 同 不 能 成 立。根 据 《公 约》 第 15 条 规 定 : “(1)发 盘 于 送 达 受 盘 人 时 生 效。(2)一 项 发 盘 即 使 是 不 可撤销的 , 也可以撤回 , 如果撤回通知于发盘送达受盘人之前或 同 时 , 送 达 受 盘 人。” 本 例 发 盘 人 a 对 b 发 出 的 盘 虽 然 是 实 盘 , 并 注 有 不 可 撤 销 的 字 样 , 但 这 个 盘 是 2 月 17 日 用 航 空 信 发 出 的 , 2 月 19 日 才 送 档不 全,请 到e 书 在 下 用 完整 邮 发 出 实 盘 后 , 又 于 当 天 下 午 用 电 报 发 出 撤 回 通 知 , 这 项 通 知 于 2 月 18 日 上 午 送达 b 处。由于 a 的实 盘尚 未送 达 b 处 , 即 在该 项 实盘 生效 之 前 , a 的 撤 回 通 知 已 送 达 b 处。当 b 于 2 月 19 日 收 到 实 盘 时 , 该项 实 盘 已 经 失 效。尽 管 b 立 即 发 出 接 受 电 报 , 合 同 仍 是 不 能 成立。

案例七

请参看下列一组电文 , a 与 b 之 间的合 同关系有 无建立 ?为什么 ?(1)a 于 星 期 三 向 b 发 出 电 报 : “ 中 国 松 香 w 级 100 吨 , 香 港仓 库 交 货 价 , 每 吨 500 美 元 , 现 货 现 金 交 易 , 星 期 五 电 复 有 效。”

(2)b 于 星 期 四 复 电 报 : “ 中 国 松 香 w 级 , 100 吨 , 香 港 仓 库 交 货 价 , 每 吨 500 美 元 , 你 能 否 同 意 两 个 月 内 交 货。”(3)b 于 星 期 五 下 午 一 时 二 十 五 分 , 在 尚 未 接 到 a 的 复 电 的 情况 下 , 立 即 发 出 接 受 电 报 : “ 中 国 松 香 w 级 , 100 吨 , 香 港 仓 库 交 货 价 , 每 吨 500 美 元 , 现 金 现 货 交 易 , 我 接 受。”

答 : a 与 b 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因为 :(1)a 发 出 的 盘 是 一 项 实 盘 , 而 b 于 星 期 五 下 午 发 出 的 接 受 也 是 有 效 的 接 受。按 照 《公 约》 的 规 定 , 一 方 的 发 盘 被 另 一 方 有 效接受后 , 双方的合同关系即成立。

(2)本 例 可 能 发 生 争 议 的 问 题 , 在 于 上 述 第 二 封 电 报 , 即 b 星 期 四 给 a 的 复 电 , 究 竟 是 一 项 还 盘 还 是 一 项 请 求(request)或 期 望(hope)? 如 果 这 封 电 报 是 一 项 还 盘 , 就 导 致 原 发 盘 失 效。那么 , b 于星期五发出的接受也是无效的 , 双方之间 的合同不 能成立。反 之 , 如 果 这 封 电 报 仅 仅 是 受 盘 人 提 出 的 一 项 请 求 或 希 望 , 根据有关法律或判例的解释 , 是不会导致原发盘失效的。只 要受盘人在发盘的有效期间内作出有效接受 , 合同仍然成立。而 本例正是属于后一种情况。

案例八

请分析下列情 况 , 试问 a 与 b 之 间的 合同 是否 成立 ? 为什么 ?(1)11 月 1 日 : a 邮 寄 一 份 实 盘 给 b。(2)11 月8日,a邮寄一份撤回通知给b(3)11 月 11 日 : b 收 到 a 的 实 盘 , 并 立 即 用 电 报 发 出 接 受通知。(4)11 月 15 日 : b 又 邮 寄 一 份 确 认 函 , 确 认 他 于 11 月 11日发出的接受电报。

(5)11 月 20 日 : b 收 到 a 邮 寄 的 撤 回 通 知。事 后 双 方 对 该项合同是否成立 , 发生纠纷。

答 : a 与 b 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因为 : 11 月 1 日 a 邮 寄 的 实 盘 于 11 月 11 日 送 达 b 处 时 已 生 效 , b 于当天就发 出有 效 接受 通知。根据 合同 需一 方 发出 实盘 , 经另一方有效接受而成立的原则 , a 与 b 之间的合同已经成立。(2)a 在 寄 出 实 盘 以 后 , 又 于 11 月 8 日 寄 出 一 份 撤 回 通 知。但是 实 盘 已 于 11 月 11 日 送 达 b 处 而 生 效。由 于 撤 回 通 知 于 11 月 20 日 才 送 达 b 处 , 即 发 盘 通 知 到 达 在 先 , 撤 回 通 知 到 达 在 后 , 因此该项撤回通知没有撤回的效力。

案例九

卖 方 甲 与 买 方 乙 订 有 长 期 协 议(long term agreement), 规定 : “ 卖 方 必 须 在 收 到 买 方 订 单 后 14 天 内 答 复。如 果 卖 方 在 14 天 内 未 答 复 , 则 视 为 已 接 受 订 单。” 2 月 1 日 卖 方 甲 收 到 买 方 乙 的 订 单 , 订 购 1000 打 服 装。但 直 至 2 月 25 日 卖 方 甲 才 通 知 买 方乙 他 不 能 供 应 这 1000 打 服 装。买 方 乙 提 出 反 对 , 他 认 为 合 同 已经成立 , 如果卖方甲不能履行交货义务 , 他要求损害赔偿。问 双方的合同有无成立 ? 为什么 ?

答 : 根 据 双 方 订 立 的 长 期 协 议 的 规 定 , 上 述 1000 打 服 装 的合同已经成立。如果卖方甲不能履行交货义务 , 那么买方乙有权要求赔偿。因为:(1)在 一 般 情 况 下 , 合 同 必 须 由 一 方 发 出 实 盘 , 经 另 一 方 有 效 接 受 而 成 立。接 受 的 通 知 必 须 送 达 发 盘 人 , 《公 约》 第 18 条 明 确规 定 : “ 受 盘 人 以 声 明 或 作 出 其 他 行 为 表 示 同 意 一 项 发 盘 , 即 为 接 受。缄 默 或 不 行 动 本 身 不 等 于 接 受。” 但 是 , 按 本 例 的 情 况 , 在双方的长期协议中 , 明确规定 : “卖方必须在收到买方订单后 , 14 天 内 答 复 , 如 果 卖 方 在 14 天 内 未 答 复 , 应 视 为 已 接 受 订 单。” 这项 条 文 就 明 确 规 定 了 卖 方 在 一 定 的 条 件 下 , 放 弃 对 接 受 的 传 达。在本例中 , 卖方甲是在 2 月 1 日收到买方乙的订单的 , 但直 至 2 月 25 日 才 通 知 说 : “ 不 能 供 应” , 显 然 卖 方 甲 的 答 复 已 超 过 14 天 , 故 买 方 乙 有 理 由 相 信 卖 方 甲 早 已 接 受 了 他 的 订 单。因 此 , 这 1000 打 服 装 的 合 同 , 应 视 为 有 效 成 立。

(2)如 果 卖 方 甲 不 能 履 行 这 1000 打 服 装 的 交 货 义 务 , 买 方 乙有权根据合同和有关法律的规定 , 向卖方甲要求损害赔偿。这种 赔 偿 , 可 根 据 买 方 乙 因 不 能 收 到 这 1000 打 服 装 而 引 起 的 损 失(包括利润)而定。

案例十

a 国商人将从 别 国 进口 的 初 级 产 品转 卖 , 向 b 国 商 人 发 盘 , b 国商人复电 接受发 盘 , 同 时要求 提供 产地 证。两周 后 , a 国商 人 收 到 b 国 商 人 开 来 的 信 用 证 , 正 准 备 按 信 用 证 规 定 发 运 货物 , 获 商 检 机 构 通 知 , 因 该 货 非 本 国 产 品 不 能 够 签 发 产 地 证。经电 请 b 国 商 人 取 消 信 用 证 中 要 求 提 供 产 地 证 的 条 款 , 遭 到 拒 绝 , 于是引起争议。a 国商人提出 , 其对提供产地证的要求从 未 表示同意 , 依法无此义务 , 而 b 国商人坚持义务。

请 根 据 《公 约》 的 规 定 , 对 此 案 作 出 裁 决。

答 : a 商违约 , 应当负责赔偿。

(1)a 国 及 b 国 均 为 《公 约》 缔 约 国 , 由 于 双 方 对 此 未 作 排除 和 保 留 , 本 例 应 按 《公 约》 规 定 办 理。(2)a 商 在 收 到 b 商 对 其 发 盘 作 出 附 加 条 件 的 接 受 时 , 未 提 出任何异议 , 即接受有效。a 商应负有提供产地证的义务。(3)b 商 已 根 据 其 接 受 条 件 开 立 信 用 证 , a 商 接 受 信 用 证 后 , 又未提出异议 , 并准备履行信用证的规定交货 , 后因商检机 构不能出证 , 这与 b 商无关 , 构成 a 商违约。

案例十一

我某外贸企 业 向 国 外 购 某 商 品 , 不 久 接 到 外 商 3 月 20 日 的 发 盘 , 有 效 期 至 3 月 26 日 , 我 方 于 3 月 22 日 电 复 : “ 如 能 把 单 价 降 低 5 美 元 , 可 以 接 受。” 对 方 没 有 反 应。后 因 用 货 部 门 要 货心 切 , 又 鉴 于 该 商 品 行 情 看 涨 , 我 方 随 即 于 3 月 25 日 又 去 电 表 示 同 意 对 方 3 月 20 日 发 盘 所 提 各 项 条 件。试 分 析 , 此 项 交 易 是否达成 ?

答 : 交 易 未 达 成。因 为 我 方 3 月 22 日 去 电 是 还 盘 , 按 法 律规定 , 一项发盘一经还盘即告失效 , 同时原发盘人对还盘又未 作出 答 复。而 3 月 25 日 电 是 对 已 失 效 的 发 盘 表 示 接 受 , 据 此 不 能达成交易。

案例十二

我某公司与某外商洽谈进口交易一宗,经来往电传磋商 , 就合同主要条件全部达成协议 , 但在最后一次我方所发的表 示 接 受 的 电 传 中 列 有 “ 以 签 订 确 认 书 为 准 ”。事 后 对 方 拟 就 列 有 详细条款的合同草稿 , 要我方确认 , 但由于对某些条款的措辞尚 待进一步研究 , 故未及时给予答复。不久 , 该商品的国际市场价 格下降 , 外商催我开立信用证 , 我方以合同尚未有效成立为由拒 绝开立。试分析我方的做法是否有理 ?

答: 我方拒绝开证有理。理由有三:(1)我方最后所发电传列有“ 以签订确认书为准”,这是有条件接受。

(2)事后外商提交书面合草稿,我方尚未答复,再次说明合同成立的条件并不具备。(3)合同既未成立,外商催我开证,理应拒绝。

案例十三

我 某 出 口 公 司 于 2 月 1 日 向 美 商 报 出 某 农 产 品 , 在 发 盘 中除 列 明 各 项 必 要 条 件 外 , 还 表 示 : “ packing in sound bags ”。在 发 盘 有 效 期 内 美 商 复 电 称 : “ refer to your t elex first accepted packing in new bags ”。我 方 收 到 上 述 复 电 后 , 即 着 手 备 货。数 日后 , 该农产品国际市场价格猛跌 , 美商及其律师共商逃避损失 的 计 谋。随 后 , 美 商 来 电 称 : ×× 日 电 对 发 盘 中 的 包 装 条 件 作 了 变 更 , 因 此 是 一 项 “ 还 盘 ” , 你 方 未 对 该 “ 还 盘” 予 以 确 认 , 所以合同并未成立,云云。而我出口公司则坚持合同已经成立。于是双方发生争执,你认为,此案应该如何处理?试简述理由。

答 : 处 理 本 案 应 从 下 述 几 点 着 眼 , 考 虑 具 体 措 施 :

(1)中 美 均 为 《公 约》 的 缔 约 国 , 在 该 笔 业 务 的 来 往 电 传 中 均 未 排 除 《公 约》。据 此 , 双 方 当 事 人 理 应 受 《公 约》 中 有 关 条 款的约束。

(2)按 《公 约》 第 19 条(2)款 的 规 定 , 对 发 盘 表 示 接 受 而 对发盘内容做非实质性改变时 , 除发盘人在不过分迟延的期间内 反对其间的差异外 , 仍构成接受。如发盘人不作出这种反对 , 合 同条件就以该项发盘的条件以及接受通知中所载的更改为准。

(3)根 据 《公 约》 第 19 条(3)款 规 定 , 包 装 的 改 变 不 属 于实质性改变。

(4)合 同 应 按“ 装 入 新 袋” 的 条 件 成 立。

(5)综 上 所 述 , 美 商 复 电 已 构 成 接 受 , 合 同 成 立。如 美 商 拒 不 履 约 , 我 方 自 应 按 《公 约》 的 有 关 规 定 向 美 商 提 赔。12.答 : 对 方 的 要 求 不 合 理。根 据 《公 约》 的 规 定 , 构 成 一 项接受应具备的条件是 : ①接受应由特定的受盘人作出;②接受 的内容必须与发盘相符;③必须在有效期内表示接受;④接受方 式必须符合发盘的要求。本案中 , 我方发盘中特定的受盘人是香 港 某 中 间 商 a , 其 发 出 的 接 受 通 知 才 具 有 接 受 的 效 力。因 而 , 14 日我方收到美国 b 商 人开 来 的 信用 证 可视 为 一项 发 盘 , 该 发 盘 必须得到我方的接受 , 合 同才 能成立。在合同 未成 立 的情 况下 , b 商人就要求我方发货是不合理的。

案例十四

我某公司收 到曼 谷标 准 麦加 利 银行 开 来信 用 证 , 最 大 金 额 为 90 万 美 元 , 来 证 规 定 议 付 后 向 纽 约 大 通 曼 哈 顿 银 行 电 汇 索 偿 , 单据寄曼谷开证行。公司于货物装运出口后第三天收到结汇 货 款。10 天 后 曼 谷 开 证 行 给 议 付 行 来 电 称 “ 信 用 证 bk 9045 号 你行 bp 9038568 单 证 不 符 , 水 分 超 过 标 准 , 买 方 不 赎 单 , 请 退款” , 议付行将该电转交公司。问该公司应如何处理 ? 答 : 首先检查 我方 库 存 同样 货 物水 分 是否 超 过标 准 , 出 口时有无商检证书 , 证书上的水分是如何表明的。其次 , 如出口 时银行议付单据中有商 检证书 , 且证 书上所 列水 分未 超过 标准 , 则开证行无权拒付 , 不能凭 开证 申请 人货到 检验 结果 要求 退款 , 但若错误确在我方 , 应请客户先赎单受领货物 , 再商议适当给予 补贴。

案例十五

我出 口 罐 头 给 澳 商 , 言 明 为 降 价 品 , 澳 商 看 货 后 订 货。但货 到 三 个 月 后 , 发 现 罐 头 变 质 , 要 求 退 货 , 我 方 是 赔 还 是 不 赔 ?

答 : 因为我方已 言明 质 量 不 好 , 但 合 同 中 没 提 , 并 且 也 没有其他指标 , 澳商看货 , 故为凭样品买卖 , 澳商订货 , 说明他 已认可质量 , 所以 , 我方 可不 赔。由此 可见 , 能用 文 字说 明的 , 尽量不要凭样品买卖。

国际贸易专业实践报告篇4

工作时间管理:

正常上班与下班时间要按公司行政规定执行: am:8:30-----am:11:30 pm:1:00-----pm:5:00 签于外贸部门具有特殊的工作时间原因, 涉及到与国外买家沟通的时间差,外贸业务员会自己利用晚上工作的时间,工作晚了次日上班时间可以迟些,但原则上不能超过10点。无理由,或理由不充分未向上级申明的情况下私自离开公司者,交行政部以旷工处理

部门行政管理制度: 1.不得无故迟到,或早退。

2.不得上班时间内大声喧闹, 闲聊影响别人的工作。3.不得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4.不得在公司规定的办公区抽烟,发现者交行政部处理。

5.不得上非法网站。如引起一切后果者由自己负责并交与行政部处罚。

6.不得在上班时间与其它部门的员工闹意见及作非法举动,情况严重者交与司法机关处理。7.穿着要规范,不能与公司形象不相符与穿拖鞋上班。

8.按公司行政要求正常进行打卡,写出门单等,无记录者一律按旷工或早退处理。9.按公司规定不得泄漏公司商业机秘及兼职者,如有发现交行政办处理。10.要遵守公司行政部所规定的公司员工准则。

◆以上各条为外贸部门的基本准则,如发现情况严重者将直接交与人事部,责其退出本部门。

部门请假管理制度: 1.不得口头或电话进行请假,如特殊情况事后必须提供有效的证明,否则视为旷工。

2.请假者必须提前一天交纳申请报告,三天内有部门经理批准。超过五天以上必须上报总经理申报批准。3.国家法定节日及婚假、丧假及产假或其它重大节日等,根据公司行政部门通知统一执行。4.未请假离开公司三天以上者一律按离职处理,三天以内按旷工处理。

5.请假超过指定期限未回者一律通知部门经理及行政部,如果不通知都按第四项执行。

部门电话制度管理: 1.不得在上班时间内拨打私人电话,特别原因须经过申请。

2.一般电话的使用时间不能太长,特别原因必须跟上级主管说明情况。

3.在接到电话的时候必须用标准的中英文“你好,香娟集团有限公司。可以帮到你吗?” 4.如接到电话的时候负责人不在必须留下联络方式,并交与专门负责人。5.个人手机费用应用于工作范围内可根据实际情况打单报销。

6.外贸部门的国际长途的控制必须在标准以内,除特别原因必须向主管申请。7.外贸部门可用msn、skype等网络电话免费软件为公司控制成本。出差管理制度:

1.任何出差行为都必须事先交纳一份出差计划和费用预算申请,由主管及财务部门核定,总经理审批。2.出差国内各大展会时应由主管核实批准出差计划及审核出差费用。3.出差国外展会时,必须由主管、总经理,董事办三方审核批准。

4.出差回来的前半日,或后半日可自行补休半天或一日时间作为调整时间。5.出差回来后三日内必须提交出差总结报告及市场分析报告书。

销售管理制度: 1.部门所有员工每天认真记录当天的工作情况,当天完成所有工作的进度。2.部门所有员工必须按时交周、月总结计划表。

3.部门所有员工必须在月5号前交纳上一月的销售总结报告分析书。4.部门所有员工必须如实填写所有报告内容,发现做假者一律行政处分。

5.部门所有员工必须在月底前将收集客户信息资料,客户反馈信息表总结,下月计划等相关报告交外贸主管存档归案。

6.由部门经理每月底向总经理交纳一份月销售报表及下月销售方案计划书。7.所有员工要按公司的销售方针及方案进行销售,不得私自改动方案及销售目的。

8.部门所有员工必须准时出席周例会及月例会,特殊原因必须由主管批准。及由外贸内勤做好所有的会议记录进行归档。

9.销售管理制度与薪资绩效奖金及评估员工的综合考核挂钩。

部门设施管理制度: 1.部门所有电脑,打印机,电话等所有硬件设施受公司行政部门出台的政策监控.2.部门所需新申请相关设施由主管核准、总经理批准报采购部门。3.部门必须遵守公司相关控制成本条约对耗材使用以节约为基准。

国际贸易部门相关费用制度

一, 销售费用的计算办法 1.电话通讯费

岗位名称 手机通讯费补贴 主管 营销代表

以上费用不含月租费在内.及出国参加补贴另核实算出

2.通讯邮费

1)由于海外邮递费用相对高,所以本公司实行,一般来样打样等费用都由客户支付,如果客户下单后,邮费可在合同金额中扣除.2)国内邮递费用可根据来信对方付,去信我方付的原理执行.3)所单次邮递金额超过rmb100以上者必须由上级主管批准签字

3.补贴费及报销费用 1)一般情况下出差在国内展会者按照公司相关费用制度执行.2)参加国际展会或国际商业调查者,必须由主管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实报实销.国际贸易部门销售方针政策(详见《外贸部设计方案》 1.方针:团结合作,紧密向上,提升技能,共享繁荣 2.销售政策: 1.充分利用网络功能,推本企业品牌,维护企业品牌形象 2.在完成自己工作任务的情况下,帮助别人.共取奋进.3.以品牌占领国际市场。

4.提供强有力的技术开发方案及销售技术支持 5.采用企业统一签订的效率高的物流企业合作

6.最终采用品牌战术所有产品统一外贸价,超出低于标准一律要总经理批准书。7.少于最少起订量的采购商采取分散形式的供货,最终促其发展壮大或淘汰出局。8.针对地区性的海外传媒及其它方式的广告投放支持。9.根据区域性的统计调查信息采取优惠待遇政策。10.初步定位xxx为主打产品进行开发及推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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