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方案范例实用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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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方案篇1

根据《安徽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的通知》皖乡振发〔20**〕22号要求,为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现就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工作安排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决策部署,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重点,以“三落实一巩固”及9项重点工作(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落实“四个不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就业稳岗、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产业发展、收入支出变化、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为主要内容,在全区范围内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个环节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深入查摆薄弱环节与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工作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范围和对象

在全区4个乡镇所有农村人口全面开展排查。

三、主要内容

(一)责任落实方面。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持续压紧压实,重点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牵头抓总、统筹协调情况,乡村振兴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驻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落实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等等看的松懈思想。

(二)政策落实方面。聚焦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情况;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保持总体稳定情况;特色产业、脱贫人口就业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有效衔接情况。核查各项衔接政策是否精准落实,是否存在稳定脱贫户已经富起来、仍在享受相关到户补贴政策问题。

(三)工作落实方面。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接续推进,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否实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和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情况;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和务工人数变化情况;乡村特色产业情况;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情况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情况;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核查20**年各项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

(四)成效巩固方面。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主要排查农村收入增速情况;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支出变化情况;防范化解因灾致贫返贫情况;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对政策措施调整带来的影响和风险有效应对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返贫致贫问题。

(五)“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所有农户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今年以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是否做到动态清零,控辍保学、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是否健全。核查农户家中是否有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6-15周岁)失学辍学;在校生各类教育资助是否落实到位;所有农村人口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人口是否落实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脱贫人口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应签尽签;是否存在因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或异地就医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及时问题;是否存在部分大病重病监测户医疗费用负担较重问题;是否有农户现有住房为危房;是否存在子女经济条件和住房较好、但老人独居且现有住房不安全现象;是否有供水不足或水质不达标情况。

(六)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方面。重点排查乡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是否开展跟踪走访,监测对象的实际困难是否及时解决,监测户台账资料是否规范齐全,部门数据比对和预警机制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规范,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联系人是否安排到位,帮扶政策和措施是否精准落实,定点帮扶单位是否持续加强支持和帮扶,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持续推进。核查是否存在监测对象发现不及时以及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驻村工作队是否吃住在村、熟悉本村工作;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是否知道自己有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是否结合实际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系统数据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网格员是否熟悉工作、履职尽责。

(七)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业发展项目是否增产增收,各类经营主体、农业特色产业园区等是否落实帮扶带动措施,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健全,带动链是否稳定;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是否到位高效、收益分配是否精准合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核查是否有不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农户安排了特色产业项目;参与帮扶带动的经营主体是否带动弱、利益联结不紧密;是否有项目群众参与度不高、收益不高;是否有项目重奖补轻服务,缺少必要技术指导;是否有吸纳到户入股资金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未按协议约定兑现分红;是否存在原协议到期后,尚未续签到户入股资金“三方协议”,对脱贫户稳定增收带来一定影响的问题;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是否精准规范;光伏帮扶电站管护是否到位;符合贷款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是否做到应贷尽贷,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户贷企用”或变相"户贷企用”等问题,是否有贷款逾期不还,是否按照要求予以贴息。

(八)资金项目管理方面。重点排查20**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是否总体稳定,拨付到区的中央、省、市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付情况,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实施是否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有效。核查是否按要求足额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是否存在信息公开透明度不高,未及时、真实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告公示现象;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克扣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套取侵占、骗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扶贫项目资产利用率不高甚至处于闲置状态、没有持续发挥效益问题;是否存在经营性资产流失风险或公益性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资金保障不到位问题。

(九)脱贫人口就业稳岗方面。重点排查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是否实现稳岗就业,务工就业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是否规范有序,薪酬待遇、补助资金等发放是否及时,各类经营主体、产业帮扶基地是否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核查村级安排公益性岗位数量是否出现断崖式下降;公益性岗位是否优先安排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是否存在岗位安排不合理,为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安排公益性岗位现象;是否按照要求签订就业务工协议并按期发放工资;是否按照协议工作内容开展工作;就业技能培训对象是否精准、培训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是否具有劳动能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是否有从事培训内容的意愿。

(十)落实“四个不摘”方面。重点排查在过渡期内是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核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定点帮扶制度是否落实、牵头单位责任是否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多元社会帮扶是否落实;出台的.衔接政策是否做到了调整优化并实现平稳过渡;是否加强监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十一)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系统监管、乡村落实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是否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是否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核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是否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是否存在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管理不及时、兜底保障和临时救助政策调整落实不精准、不到位等问题。

(十二)脱贫人口收入支出变化方面。重点排查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是否实现收入稳定增长,是否出现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现象。核查所有脱贫户及监测对象20**年度家庭人均纯收入;脱贫户人均纯收入是否比20**年实现增长;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增幅是否超过当地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是否实现增长。

(十三)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方面。重点排查脱贫户及监测户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对脱贫后生活的满意度、对驻村工作队的满意度、对村内“双基”建设的满意度;一般农户对驻村工作队认可度、对村内“双基”建设的满意度。核查是否出现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农户对巩固脱贫成果不满意现象;是否存在帮扶联系人缺少走访联系、缺乏有效帮扶举措导致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对帮扶工作不满意现象;是否存在脱贫户收入下降、帮扶措施减少、农产品滞销等导致对脱贫后生活不满意现象;是否存在因村内乡村道路建设不到位、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文体活动场所不足、卫生医疗条件不高、就学不便、村庄环境卫生较差、电力保障不足等导致群众对“双基"建设不满意现象。

四、组织实施

(一)动员培训阶段。12月8日前,制定区级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进行动员部署。

(二)实地排查及整改阶段。12月8日—31日,组织和动员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以及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查摆问题。排查中发现符合监测范围的农户,要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区乡村振兴局积极与相关行业部门特别是涉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部门加强对接沟通,排查行业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梳理汇总排查情况,分类形成问题台账,深入剖析根源,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

(三)工作总结阶段。各乡镇、区直相关部门需认真总结大排查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并于12月25日前报区乡村振兴局;区乡村振兴局要汇总分析排查情况,形成大排查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大排查开展情况、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于12月底前上报市乡村振兴局。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将大排查作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排查责任体系,形成部门协作、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提升工作实效。要认真落实大排查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具体措施。要对标对表,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限时对账销号,做到真查实改、彻底整改,确保问题排查和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导调度。要加强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根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实行时间倒排、任务倒逼、责任倒追,盯人、盯事、盯结果;对排查不力、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要严肃处理。

(四)注重方式方法。既要在乡镇、村两级深化大排查,区直相关部门同步也需开展大排查,确保准确发现问题、精准整改问题。要组织开展进村入户大走访,通过走访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要组织开展短板不足大梳理,详细梳理今年工作计划和任务完成情况,做到清单化、闭环式管理。要组织开展各类问题大整改,统筹结合今年以来督查暗访反映问题和大排查发现问题,举一反三,盯人、盯事、盯结果,确保整改有实效、见成效。要组织开展档案资料大整理,对照成果巩固要求,全面梳理档案资料,做好资料收集整理归档。要组织开展成果巩固大提升,进行政策再梳理,确保政策平稳过渡;进行责任再梳理,推动各项责任落实到位;进行目标任务再梳理,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工作目标任务。

(五)加强作风建设。结合开展新一轮深化“三个以案”警示教育活动,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着力营造精准务实、开拓创新、敢于担当、为民办事的新风正气。依托全国防止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和安徽省防止返贫监测大数据管理平台,加强信息共享与比对,统筹利用信息资源,避免重复填表报数和采集信息。严格按照统一安排开展排查,防止层层加码。

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方案篇2

根据中共高台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高台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高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切实发现和解决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短板弱项,健全完善我镇在“三保障”、持续稳定增收、防贫监测帮扶、村容村貌整治及台账软件资料收集整理等工作,不断解决发现问题,补齐短板弱项,提升工作质量,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排查重点

按照逐村社、逐人员“全覆盖、地毯式、无遗漏”排查的原则,紧盯产业帮扶、就业帮扶、基本医疗、义务教育、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易地搬迁后续扶持、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财政投入保障、驻村帮扶与基层组织、小额信贷、基础条件改善、人居环境整治等方面内容,全面排查各镇、名相关责任单位工作部署推进情况,全面核实到村到户政策落实情况。

(一)产业帮扶。主要排查攻坚期内培育的特色产业、帮扶的村级产业和到户产业的发展现状、产业发展的延续性和收益情况;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现状和带动脱贫户增收情况;合作社规范运营情况;龙头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与脱贫户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完善方面的情况;脱贫户入股合作社或龙头企业的到户产业扶持资金协议分红兑付落实情况和协议到期后资金的安排使用情况;20**年以来,脱贫户发展产业稳定增收情况及帮扶政策调整变化情况,特别是因灾、因病的脱贫户防返贫采取补种补养及农业保险赔付和帮扶情况。

(二)就业帮扶。主要查脱贫户务工人口、收入与去年同期相比的变化情况;对脱贫户收入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情况;取消公益性岗位(或临时性)后,脱贫户收入保障情况及采取措施情况;扶贫车间扶持政策调整、运行管理情况及带动脱贫户稳定增收情况;组织脱贫人口劳务输出及技能培训情况;农村养老保险代缴政策调整对脱贫人口参保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情况等。

(三)基本医疗。主要查卫生室运行及镇村两级医疗服务质量提升情况;慢性病签约医生服务质量和群众的满意度情况;村卫生室过期药品的排查情况等;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资助政策调整后对脱贫户等重点人群参保率的影响及动员参保情况;住院报销政策调整后,对监测户和其他脱贫户住院治疗的影响;大病医疗保障政策调整后,重病大病患者自筹负担过重,导致支出骤增对脱贫户基本生活的影响等。

(四)义务教育。主要查巩固控辍保学成果情况;对受文化宗教、观念习俗等因素影响,存在个别新出现辍学和复学再次辍学风险的排查情况;落实教育帮扶政策情况;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情况;职业教育基础能力建设情况;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情况等。

(五)住房安全。主要查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和改造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住房安全排查、新增危房动态清零情况;个别农户有安全住房,但是不在安全住房居住的情况;因灾造成的`危房及时改造情况;7度以上地震区抗震不达标农房改造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效果等。

(六)饮水安全。主要查供水稳定性、保障率情况;饮水安全工程设施管护长效机制建立和落实情况;自来水通行政村、自然村l及到入户年度供水保证情况;遇到重大自然灾害或特殊情况的应对措施等。

(七)兜底保障。主要查对困难群众、低收入家庭动态管理监测情况;兜底保障政策、临时救助政策落实情况等。

(八)易地搬迁后续扶持。主要查搬迁户就业创业帮扶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安置点产业园、基础设施、公共服务配套情况;安置区社区管理水平提升情况;促进搬迁户社会融入情况等。

(九)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工作。主要查监测对象快速发现和响应机制建立及落实情况;监测对象帮挟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对象返贫致贫风险消除情况;脱贫户和边缘易致贫户防贫保险购买和理赔情况等。

(十)财政投入保障。主要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财政投入情况;财政衔接资金建设项目使用情况;涉农整合资金统筹使用情况等。

(十一)驻村帮扶与基层组织。主要查加强脱贫村党组织建设情况;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开展驻村工作情况;挂职干部选派情况等。

(十二)小额信贷。主要查小额信贷再贷款政策宣传落实情况;小额信贷到期还款情况等。

(十三)基础条件改善。主要查镇村道路建设情况;“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等。

(十四)人居环境整治。主要查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情况;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情况等。

三、时间安排

20**年9月6日开始,9月30日结束。

第一阶段(9月6日至9月13日):制定“大排查”工作方案,完成动员和工作部署。

第二阶段(9月14日至9月21日):各村组织镇村干部及帮扶单位全面开展入户排查;责任单位对照工作重点开展排查。

第三阶段(9月22日至9月30日):各村集中对排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任务。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是查漏补缺、夯实脱贫基础、巩固脱贫成果的一次检阅。由包村领导、村书记具体负责。各村要高度重视,强化措施,确保此次大排查有序有力开展。

(二)明确责任,强化措施。各村要认真对照大排查方案要求,及时启动排查,精心组织村两委干部、包村干部、帮扶单位、帮扶责任人逐户逐人逐项排查。实行“谁排查、谁负责、谁签字”原则,由包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负责入户排查,并填写《高台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入户核查表》,经村汇总,形成整改台账。

排查期间,镇督查组将到严格进行督查,对于行动迟缓,排查不严不实的村将进行通报。

(三)落实整改,取得实效。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能及时整改的问题,要立行立改;对需要时间整改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限时对账销号。各村要确保于9月30日前将排查问题整改清零。

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督查方案篇3

为贯彻落实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集中排查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决定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20**年度大排查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抓手,以“四个聚焦”为主要内容,深入查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抓好监测对象动态管理和精准帮扶,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坚决防止返贫致贫。

二、排查范围和对象

在全经开区范围内,对所有农村人口(含涉农群众)开展大排查。

三、重点任务

(一)责任落实。关注驻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落实情况。

(二)政策落实。涉及到帮扶措施的落实和帮扶成效的体现。

(三)工作落实。一是做到应纳尽纳杜绝体外循环;二是稳岗就业以及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情况;三是各类反馈问题整改情况。

(四)成效巩固。监测户的收支变化情况以及“三保障一安全”落实情况。

(五)三保障一安全动态清零。一是市里3次暗访反馈涉及三保障一安全类问题要举一反三整改到位;二是教育、住房和饮水安全保障问题,重点关注独居老人住危房情况,要及时发现、妥善解决;三是医保信息系统升级导致报销不及时问题,要作为本次大排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及时解决。

(六)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方面。一是日常动态监测落实情况;二是“双包”工作落实情况;特别是帮扶责任人以及帮扶联系人入户走访并解决实际困难情况;三是网格化管理落实情况,要确保网格员能正常履行职责(熟悉工作职责、落实日常入户走访工作);四是驻村工作队是否吃住在村;五是系统数据做到账账相符、数据准确。

(七)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一是低收入人口底数要清;二是低收入人口监测预警机制要健全;三是低收入人口帮扶要精准、到位。

(八)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方面。一是监测户要对帮扶工作满意、脱贫后的生活、驻村工作队以及村内“双基”建设等4个方面满意;二是一般农户要对驻村工作队、村内“双基”建设等2个方面满意。

(九)开展动态管理。组织基层干部、帮扶责任人和联系人,加强日常跟踪走访,实时掌握农(涉农)户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农户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开展帮扶,做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全面推行村(居)级网格化管理模式,对所有监测对象实行分片管理、定责到人,强化实时跟踪、常态监测、及时预警。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培训阶段(12月1日-10日)。集中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年度集中排查动员培训,部署安排具体工作,解读相关政策文件,开展业务培训。各镇(街)要按照分级负责、层层培训的要求,自行开展到村的业务培训。

(二)实地排查阶段(12月11日-31日)。各镇(街)组织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和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网格员等开展入户调查,深入查摆问题。排查中发现符合监测标准的农户(涉农群众)要认真填写监测对象基础信息采集表。

(三)问题整改(12月11日-31日)。各镇(街)要梳理汇总排查情况,分类形成问题台账,明确整改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

(四)工作总结阶段(12月31日前)。各镇(街)形成大排查专题报告于12月31日上午下班前将书面自查报告报我局。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大排查,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重要举措,各镇街要高度重视,细化工作任务,狠抓工作落实,压紧压实责任,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大排查工作有序有力开展。

(二)突出排查重点。要认真对照大排查的工作要求,对照“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核心指标,以边缘易致贫户和因病因残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户为重点,逐项排查,对查找出来的问题,要逐条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责任,及时回访销号。

(三)认真抓好整改。乡村振兴局将加强对镇(街)村(居)两级督导检查,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发现的各类问题要及时建立问题台账,找准问题症结和问题阻点,明确工作责任,确保同步整改到位。

(四)严格督导问效。为压紧压实各级责任,确保大排查和防止返贫致贫工作取得实效,乡村振兴局将组织对各镇(街)工作落实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导暗访,对存在突出问题的及时进行调度通报,对工作不严不实、弄虚作假的,严格落实责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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