适老化改造方案【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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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老化改造方案【第一篇】
各街道:
今年省市政府将“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列入省市为民办实事项目。适老化改造,旨在通过为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提供住房安全性和无障碍设施等方面改造,改善居住条件、降低在家意外风险,推进老年人宜居环境建设、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现就我区实施该项工作通知如下:
一、实施对象
生活困难是指最低生活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对象。根据省市的精神,改造对象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注意把握如下要求:
1.优先实现最低生活中保障对象中享受定期抚恤补助优抚对象和失能老年人家庭全覆盖。
2.适当考虑部分失能的老年人和60周岁以上的自理老年人。
3分散供养特困老年人,鼓励进入养老机构集中供养,以提高生活质量,不列入实施对象。
4.持有残疾证的老年人,已列入残联无障碍改造计划的,不再列入实施对象。
5.凡是租赁房屋(不含廉租房、公租房)、房屋近2年内需拆迁、确实不具备改造条件和危房的,均不予改造。
6.对于长期居住在养老机构、医疗机构、人户分离的老年人,不纳入此次改造范围。
二、改造内容
聚焦老年人安全、健康等功能性需求,围绕“如厕洗澡安全,室内行走便利,居家环境改善,智能监测跟进,辅具配备到位”等五个方面,选择适配性产品组成不同居家场景的服务包,开展包括地面、墙体、居室、厨房间、卫生间等施工改造服务,以提升老年人生活自理能力和居家生活品质。
1.如厕洗澡安全。卫生间、浴室地面防滑处理,配备坐便器、洗澡椅,安装扶手等,降低意外风险。
2.室内行走便利。出入通道无障碍改造、室内墙体安装扶手(抓杆)、加装夜间照明装置等,便于老年人行走。
3.居家环境改善。对锈蚀水管、老化裸露用电线路改造等,改善居住环境。
4.智能监测跟进。安装物联网门磁监测系统、紧急呼叫系统、燃气监测报警器等,做好老年人安全监护。
5.辅具配备到位。适配康复辅助器具等,补偿缺失的生理功能,适应居家生活。
实施工作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基础改造服务包和拓展改造服务包的部分项目(具体内容见附件10),分户建立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档案。基础改造服务满足前三项功能,共8条内容,为必须具备的条件。拓展改造服务包在达到前三项功能的基础上,可以自愿选择后两项功能;为满足不同老年人、不同居住环境要求,也可开展局部或全屋适老化施工改造服务,超出补助标准的费用由个人承担。
三、职责分工
1.区民政局负责制定项目的实施方案,落实项目经费;按照政府采购流程负责改造中标单位的选定;审核改造对象和项目改造方案、资金拨付、监管、验收。
2.街道、社区负责本辖区改造对象的摸底、申报、审核、公示;做好项目改造协调、监管、建档等相关工作;逐户实地验收完成改造的家庭。
3.中标单位负责改造对象的入户调查、评估和设计,提出改造方案;根据改造方案制定施工计划;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工程施工标准和技术规范施工,确保工程质量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责施工结束后场地的清理卫生工作;负责施工项目的质量维护改造;负责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成的改造信息,将竣工图、安装成果说明、完成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等资料录入信息管理系统。中标单位需与老年人家庭、老年人所属街道签署设施改造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质保维护期自验收合格起不低于2年。
四、工作步骤
改造分为四个阶段(具体流程可参照附件2至10)。
(一)第一阶(6月10前):实施对象摸底、分配改造任务、确定改造对象并进行公示、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等。
1.实施对象摸底。由我局对照今年省市下达我区任务数,划选改造对象范围,街道社区逐家逐户上门踏勘,形成困难老年人摸底信息表。
2.分配改造任务。我局将困难老年人摸底信息表,参照省文件要求进行筛选,剔除不符合对象,形成《改造对象初选建议表》(附件1)下发各街道。社区根据初选表,上门发放告知书(附件4),老人自愿填报改造申请书(附件5),不愿改造的填写放弃承诺书(附件11)经街道审核、我局复核后,确定改造对象待公示名单。
3.确定改造对象并进行公示,及时录入省级专项系统平台,实现线上实时监管。由困难公示7天,接受群众监督,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区民政局审定,确定实施名单。
4.开展政府采购活动,明确中标单位,中标单位需与区民政局签订XXX项目合同书,同时中标单位需与老年人、街道签署三方施工维保责任合同。
(二)第二阶段(6月底前):由政府采购中标单位进行入户评估(结果同样录入系统平台、实现线上实时监管)、完成方案设计、启动改造服务等。
1.需求评估。中标单位对改造老年人家庭提供一户一案的需求评估(见附件6)。
2.制定方案。中标单位根据老年人的实际需求和评估情况,会商老年人家庭后拟定改造方案并概算出所需经费。经老年人家庭确认签字,由社区、街道审核后,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居家适老化改造方案确认表》(见附件7)。
3.启动改造服务。
(三)第三阶段(8月30日前):区民政局指导、各街道监督中标的改造服务机构,高质量完成改造施工、实时留存改造信息等。
(四)第四阶段(9月15前):区民政局和街道共同组织适老化改造审核验收,街道、老年人家庭与中标单位签署设施维护维修和安全使用协议。完成收尾工作后,区民政局根据合同条款支付相应合同款项等。
2.中标单位和改造家庭签订设施维护期和安全使用协议,不低于2年。
3.对改造实施情况及改造结果进行验收后,形成改造工程验收表,经老年人家庭确认后,中标单位将居家适老化改造申请表单、改造验收表单、改造前后图片比对等资料,按照一户一档的原则进行电子化、信息化归档整理后,按规定上报资料。
4.区民政局对项目进行绩效评估,将施工验收情况、满意度测评情况、及施工项目有否被民政部、省市政府推介等情况,与对中标单位的最终费用结算支付挂钩。
五、资金保障
每个家庭适老化改造,按不超过2万元/户补助。含老年人能力评估,家庭适老化改造评估、设计、施工及施工相关材料和人工、适老化产品、验收费用。经费支付采取住户委托政府与中标单位直接结算的方式执行,实际改造费用超出补助标准的,由住户个人支付,不足部分不予补助。
六、工作要求
1.尽快筹划部署。生活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是养老服务供给侧改革的重要内容,是深化居家养老服务的重要体现,是提升养老服务保障的重要举措。该项目涉及到任务分配、技术评估、招投标等周期较长的工作流程,我局须尽快形成配套方案,确保工作及时到位。
2.加快节点推进。各街道、社区要主动协调解决矛盾困难,抓好各个环节的工作,严格按时间节点扎实推进落实。8月中旬应当完成75%的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8月底必须100%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项目,9月中旬全面完成居家适老化改造工作。3.严格督促检查。在推进过程中,注重操作流程和改造标准的规范统一。严格按标准确定老年人家庭,严格执行审批、公示程序,按规范编制预算、施工、监理、验收方案,做到有章可循、规范运作、严格把关。
适老化改造方案【第二篇】
一、总体目标
引进专业化社会组织(企业),通过评估设计、施工改造、设施配备、辅具适配等方式,改善老年人的居家生活环境,缓解老年人因生理机能变化导致的生活不适应,降低在家庭发生意外的风险,从而提升居家生活品质。
二、实施对象要求和户数
(一)实施对象要求:
1.本区户籍,并与现有固定住房地址一致;
2.所改造的房屋,老年人应当拥有产权或长期居住权,且近期没有纳入动迁规划;
3.同时符合以下任一条件:(1)家庭成员有失能失智或重度残疾老年人的低保家庭及低保标准以上、2倍以下的低收入家庭;(2)计划生育特殊困难的老年人家庭;(3)分散供养的特困老年人家庭;(4)80周岁(含)以上的纯老年人低保及低收入家庭;(5)经认定有改造需求的其他困难老年人家庭。
已享受低收入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的家庭不得重复申请。
(二)实施户数:
梁溪区全区范围内改造375户。
三、具体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1月中旬-2月底)
区民政局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二)动员部署、确定对象(3月1日-5月31日)
3月上旬:安排部署本地适老化改造工作,同时组织社区、街道开展动员宣传。
3月中旬:正式启动项目。适老化改造按照自愿原则,由申请人本人或委托亲属向户籍所在地社区提出申请。符合条件的填写《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申请表》(附件1)。同时需提交以下申请材料:
(1)老年人本人和家庭成员的身份证和户籍信息;
(2)拟进行适老化改造的住房信息(如房产证等);
(3)低保低收入证明、残疾人证、计生困难家庭证明等其它有关证明。
社区对申请材料按照对象条件评估初审后,对符合条件的报街道审核,再报区民政局审批,确定实施名单。
(三)公开招标(3月1日-5月31日)
1.确定有专业资质的专业招标单位做好招标方案,挂网招标。联系应标单位,对评估设计、施工改造服务单位进行前期招标准备工作。
2.确定中标单位和第三方评估验收单位。
(四)设计个案、组织施工(6月1日-9月30日)
1.设计个案。区民政局委托中标单位采用一户一案的方式,入户实施个案设计。提出改造方案及概算所需经费,并会商老年人家庭拟定改造方案并确认签字,填写《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需求评估表》(附件2)。由街道审核后报区民政局审批。
2.组织施工。改造施工单位根据确定的改造方案,进场按标准实施改造(改造施工单位和工作人员需具有相关专业资质和经验),施工所需物资、产品、器材等均须符合国家质量标准,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做到文明施工,尽量缩短施工工期,减少对项目对象正常生活的影响,确保施工质量。
(五)检查验收(10月底前结束)
改造完成后,改造施工单位要建立完整的改造档案,保留完整的改造信息,包括竣工图、安装成功说明、完整清晰的改造前后图片等资料,并填写《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验收表》(附件3),并将上述资料报送所属街道,由街道审核汇总后报区民政局。区民政局聘请第三方评估验收单位对改造家庭进行实地验收。全部验收合格并经第三方单位确认后,由区民政局整理好项目档案(一式两份),并将《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项目花名册》(附件4)、《无锡市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汇总表》(附件5)一并报送市民政局。市民政局会同市财政局对项目进行抽查验收。
四、资金保障
每户家庭改造费用最高不超过8000元/户(包含评估设计和第三方评估验收费用),根据评估和实际情况确定。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资金由省、市级下拨的养老服务体系资金中列支。
适老化改造方案【第三篇】
适老化设计将使建筑更加人性化,适用性更强。
适老化设计应坚持“以老年人为本”的设计理念,从老年人的视角出发,切实去感受老年人的不同需求,从而设计出适应老年人生理以及心理需求的建筑及室内空间环境,最大限度地去帮助这些随着年龄衰老出现身体机能衰退,甚至是功能障碍的老年人,为他们的日常生活和出行提供尽可能的方便。[
一般来说对老年人的划分有几种维度。一种是根据年代年龄,根据最普遍,也最容易系统量化的就是年代年龄,指生命个体在离开母体后在地球上生存的时间。西方国家把45-64岁称为初老期,65-89岁称为老年期,90岁以上称为老寿期。我们并不特别赞同这种人口统计意义上的机械划分。另外还有按生理年龄划分老年阶段。第一阶段叫做“GG”(gogo),意思是行走自如、身体灵活;第二阶段叫做“SG”(slowgo),就是说行动的自由度减缓降低了;第三阶段为“NG”(nogo),顾名思义就是失去了独立活动能力,处于卧床状态;而最后则称为“Going”,也就是需要临终关怀的阶段。此外也有从心理年龄和社会年龄来划分的方式。
要区分和普通住宅的区别,我们先要分析它们各自的服务对象以及对象的需求有何不同,然后考虑功能要求上的不同,最后再探讨设计策略上的不同。对比年轻人,老年人的需求有这几点我认为是需要深入研究的。一是生理及心理上的需求细分:老年占据了人生三分之一,在这个大阶段中还能继续细分,不同阶段需求也会不同。二是需求的突变性:由于一旦进入衰老期,生理状态就会变得不稳定。举个例子,一个身体健康的老人突然摔了一跤,由于恢复能力远不如年轻人,所以很有可能从此要在轮椅上度过余生,从健康老人立刻变为一名需要被护理的老人。第三,需求的叠加:前面说到家庭养老,很多老人不是一个人在居住,有子女有儿孙,有时还需要他们来照看小孩,各种需求在一个居住空间里会被叠加。
适老化改造方案【第四篇】
养老社区的设计,在物业形态的配比上,有纯正的对老人的护理程度较高的老年公寓、也有护理程度略低的老人住宅、也有与子女合住的户型、同时也包括给年轻人的公寓。我们提出护理型全龄社区的概念。在设计策略上我们需要把握这几项原则。
一是系统性的考虑:老人各个层面的需求必须以一种系统的方式予以解决,从规划到建筑、到景观、到室内、甚至到部件。在规划层面上比如我们会考虑适合轮椅使用者的汽车停车位,同时也可以适合推婴儿车的车主使用。建筑设计方面除了无障碍的考虑,还必须考虑交流空间的合理设计。在室内设计方面,比如老年人对灯光的照度要求不一样;色彩搭配方面他们对青色和黄色相对不敏感。在景观设计上面,我们会尽量减少高差,避免汀步,合理老人休息设施的密度。
二是精细化程度:我们的海南项目全部都是精装修交房,所以为真正意义上的精细化提供了可能。老年住宅中,对精细化的要求非常高,包括刚才我举的几个小例子在内都体现了细节的重要性。也许平面图一眼看上去都差不多,但在细节上,我们会考虑轮椅的摆放,卫生间与外部地面的高差,洗澡或坐便时的安全性,以及窗台的高低对轮椅使用者的视线影响等等。
除此以外还有适度性:很多养老项目是由社会资本在做,必须考虑自身的盈利和使用者的价格承受能力。我们在设计时采取局部突破和重点优化,将钱花在刀刃上,不能完全照搬外国的经验,也不能对规范僵化理解。对适度性的精准把握,是一家成熟的、有经验的做老年地产的设计企业与其他设计企业最大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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