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报告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范文样例精选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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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第一篇】

制定了《关于市级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资金全部实行财政直接支付的通知》和《*市政府采购工作考核评比办法》等文件,加强了对各预算单位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管理,推动了各预算单位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预算追加、项目执行和资金结算等方面的规范化进程,促进了全市政府采购工作的顺利开展。

发布了《*市20*年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限额标准》,制定了《关于规范部门预算单位政府采购行为的通知》、《关于市直单位20*年度计算机及办公机具协议供货有关事宜的通知》等文件,逐步完善了政府采购规章制度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的政府采购行为,在源头上、制度上为政府采购规模的增长奠定了基础。

针对协议供货过程中的薄弱环节,制订了《*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管理暂行办法》,并不定期对协议供货单位、服务定点单位政府采购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联合市纪检会、市审计局分别对市本级和各县区45个重点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进行了专项检查,加强了采购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通过专项检查和有效监督,我市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和服务定点工作逐步走向规范,制度健全、程序合法、监管到位、行为规范、廉洁高效的政府采购管理局面正逐步形成。

按照上级精神,我市认真开展政府采购领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先后印发了《*市财政局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财政系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并联合市监察局、市审计局,对市直各部门、各县区政府采购领域开展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及时纠正了政府采购过程中的不良行为,杜绝了违法现象的发生。

在通许县召开*市政府采购采购工作现场会,认真交流经验、查找不足;同时,组织人员外出考察,学习先进经验,有效提高了政府采购人员的业务水平和执法水平。

利用报纸、电视、简报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政府采购工作和治理政府采购领域商业贿赂工作,增强了全市各界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第二篇】

中采购150余次,采购预算6828万元,采购总额6331万元。同时,采购中心党支部“七.一”还荣获市政府办机关党委授予的“先进党支部”称号。现将上半年主要工作总结如下:

我中心高度重视灾后重建相关项目采购,一方面做到主动服务、精心组织。在接收到财政下达的采购计划的第一时间,主动同采购人衔接联系采购需求,认真做好意见征求、标书制作、信息发布、开评标组织等一系列工作。另一方面充分发挥政府采购的规模效应,采购方案既利于有效降低价格又保证产品质量,确保灾后重建资金用得其所。上半年,共接收灾后重建计划8个,涉及预算金额568万元,其中包括预算规模140万元的市环卫处垃圾车,预算规模75万元的市口腔医院电梯,预算规模185万元的市交警支队信号灯等交通设施,预算规模147万元的市国土资源局地质灾害系统前端检测站系统等项目。特别是加班加点组织了地质灾害防治系统前端监测站项目的竞争性谈判,确保了在主汛期前省、市高度关注的地质灾害防治工程建设相关软硬件设备的及时配套到位。

积极配合有关部门组织进行市政工程、民生、安全和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等相关项目采购。一是市政及城乡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162万元的灯杆灯具,预算规模80万元的橡胶减速梗等交通设施,预算规模184万元的小旅馆管理系统,预算规模168万元的绿化植物,预算规模50万元的灭鼠灭虫服务,预算规模85万元的空气自动监测系统等项目的采购。二是民生、安全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300万元的市委组织部第三批远程交易和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预算规模1534万元的公安局业务装备,预算规模426万元的公安局标准化信息采集室等项目的采购。三是防灾减灾应急方面:完成了预算规模123万元的综合应急指挥系统,预算规模90万元的防灾减灾应急救援中心电梯等项目的采购。同时,还组织了预算规模92万元的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设施设备,预算规模230万元的交警场地考试系统,预算规模177万元的公路微机收费管理系统,预算规模84万元的市级数据平台建设等项目的采购。在采购执行中,采购中心认真进行市场调查,及时发布技术参数征求意见公告、转达意见,衔接制作标书,项目组织有序,评审工作严谨,做到了既讲效率又体现效益。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同意,采购中心发文分别从采购人、供应商两个方面对定点协议供货予以规范管理。一是明确采购人确定供货商程序。采购人在向市财政局申报通用办公设备定点协议供货《政府采购计划表》之前,应就拟采购的.项目进行市场调查,并在同类同档次产品各品牌之间以及同品牌各协议供货供应商之间,向三家及以上供应商同时进行询价比较,以有效最低报价者成交,避免协议供货价偏高的情况。二是要求品牌商按季度报送《定点协议供货清单、报价表》。所报送的协议采购价不得高于川内其他市州政府采购网上发布的同期同类产品价格和市场平均价。三是公布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限价。为提高协议供货的透明度,在德阳市公众信息网上及时发布由生产厂家或总代提供的通用办公设备定点协议供货产品清单及其限价等信息,方便采购人选择并接受其实时监督。四是加强对协议供货执行的跟踪管理。对发现或经采购人等反映的供应商不规范行为将协同监管部门严肃处理,如暂停或取消定点资格、作不良行为记录等。

(一)狠抓制度落实。严格按照中心编印的《德阳市政府采购工作手册》进行日常业务工作管理,细化工作人员职责,规范业务操作流程。特别注重创新工作方式,堵塞在实践中发现的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不足和漏洞,收到明显效果,比如对竞争性谈判方式,实行信息公告与需求预公告同时进行、资格预审后接着向合格投标人发出正式谈判文件立即组织谈判。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第三篇】

政府采购中心在旗委、旗政府的领导下,严格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及诚实信用原则,不断挖掘采购资源、规范采购程序、创新采购方法,圆满完成了各项采购工作,将敖汉旗政府采购工作提高到新的水平,获得了政府采购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双丰收,为敖汉旗发展做出了贡献。

一、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今年,旗委、旗政府没有给我们下达任务指标,但采购中心自己确定的目标是完成采购预算1亿元,资金节约率达10%以上。截止2014年11月末,采购中心共组织集中采购137次,完成采购预算亿元,已超额完成年度采购计划。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亿元,节约资金5712万元,资金节约率%;其中货物类采购38次,完成采购预算3743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3003万元,节约资金740万元,资金节约率20%;工程类采购99次,完成采购预算亿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亿元,节约资金4687万元,资金节约率%;服务类采购4次,完成采购预算1160万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875万元,节约资金286万元,资金节约率%。

二、采取的主要措施及成效

(一)努力抓好以校安工程为重点的工程采购项目实施。2014年是特殊的一年,在国家扩大内需和加强基础设施建设的背景下,敖汉旗地区的教育基础设施建设进入了一个新的发展期。做为敖汉旗近年来采购规模最大、采购资金额最大,采购集中度最高的工程,政府采购中心在招标采购中,面对校安工程招标时间紧、任务重的特点,中心全体工作人员不辞辛苦,每天都工作在第一线,同时主动放弃周末的休息时间,加班加点,将所有的精力都投入到了校安工程的招标采购中来。经过大家的共同努力,顺利完成了市、旗领导安排的工作任务,保证了敖汉旗校安工程的顺利开工,各项工作走在了全市各政府采购中心的前列。截止2014年8月末,共完成校安工程二十七个标段的招投标工作,完成校安工程采购预算资金亿元,实际支付采购金额亿元,节约资金2200万元,资金节约率达%。

(二)继续深化拓宽采购范围。从2009年起,旗政府采购中心的采购范围由原来的旗直单位拓展到乡镇、村级。2014年,采购中心进一步拓宽采购范围,重点组织了人民群众非常关心的乡镇公益事业“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工程、巩固退耕还林成果工程、库区移民、节水灌溉工程的招标采购活动。今年共组织此类工程招标采购34次,完成采购预算3044万元,实际支出金额2801万元,节约资金242万元,节约率为9%。为了落实和体现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理念,采购中心在不违背政府采购原则的基础上,努力实践高效、便民的原则,认真分析每个工程的具体情况,做到合理设置招标资质、招标合理工程造价,缩短公告到开标的时间,方便当地老百姓参与投标,收到了很好效果,实现了少花钱、多办事的政府采购要求,也维护了公共利益和村民个人利益,得到村民的信赖和好评。

(三)进一步规范采购程序。今年以来,采购中心不断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在总结历年工程类采购经验的基础上,为有效防止低价抢标行为,采购中心广泛征求财政、纪检监督部门的'意见,进一步创新、完善了评标方法---即合理定价评审抽签法,并从今年年初开始试用,此方法为:采购中心组织与本工程有关的各部门和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根据该工程特点、设计图纸、施工内容和难易程度、市场材料价格信息等对财政评审的工程预算(财政评审价)进行详细分析,确定下浮比例,做为已审定的合理工程造价(定标价或抽签价),并通知给所有的投标人。投标人认同此价格,即可根据要求继续参与招投标活动并通过抽签来确定中标人。此方法经今年的试运行,已于2014年10月25日由敖汉旗敖政办发78号文颁布正式施行。通过新评标方法的施行,避免了在评标过程中出现人为因素过多的现象,保证了工程采购更加公开、公平、公正、透明,从制度上树立了一道预防发生的防火墙,解决了很多在工程采购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节约了社会资源和财政资金,取得了很好的效果,提升了全旗的政府采购工作水平。

(四)以服务社会为重点,完善政府采购的服务功能。通过开展学习和实践争先创优活动,我们总结了很多存在的不足。在遇到供应商参与多的项目,中午还为参加投标的外地供应商免费提供盒饭,虽然政府采购中心的执行费用稍有增加了,但供应商的心暖了,采购中心的信誉也提高了;对“一事一议”财政奖补项目、小流域治理、京津风沙源治理工程等涉农的政府采购项目,则降低投标资质要求,鼓励当地农民投标,增加农民收入,促进社会和谐;针对每个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对不同单位使用的办公物资进行合理打包采购,提高采购规模效益,节约采购成本;在采购实践中,还积极探索对节能减排、自主创新产品的扶持方法。由由于服务水平的不断提升,政府采购工作逐步得到了社会的认同和赞誉,采购人和社会供应商参与政府采购的积极性不断提高。

(五)完善监督机制,促进政务公开。政府采购是一项系统工程,从项目的委托、招标代理机构的选取、采购文件的编制、采购信息的发布、评审专家的抽取、评标到采购合同的签订、履行、项目验收等一系列的步骤,涉及多部门、多环节、多程序,体现的是一种市场交易行为,它一方面为市场提供了巨大商机,规范了政府部门的支出行为,节约了财政资金;另一方面也是商业贿赂等违法违纪问题的高发地。采购中心一直重视廉政建设,经过几年来的探索,建立了一整套的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制定了《政府采购内部运作程序》、《政府采购中心廉政准则》、《政府采购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内部规章制度,自觉主动接受监督单位和社会监督;每次招标从资格预审、抽取评审专家到开标、评标、定标、合同签定、组织验收和货款结算等全过程的每个环节都邀请纪检、财政部门现场监督;单位内部也明确了分工和责任,实行相互制约和监督制度,每月月初,将一个月的采购活动计划发布在单位的公告栏上,中标公告等在单位网站上及时公布,每半年在《敖汉信息》上做一个专版,将所有采购项目的信息刊登公布,形成了“纪检财政监督、用户单位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内部制约监督”相结合的全面监督体制;制定工作人员行为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加强职业道德约束,严格遵循公平竞争规则,不断提升商业信誉,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素质。

三、其他工作

政府采购中心在完成采购业务工作的同时,积极响应旗委、旗政府号召,开展了党建、政务公开、宣传、精神文明、综治等一系列工作,形成了各方面工作齐头并进的良好态势。

(一)2014年政府采购中心扎实开展“富民党建4+1”结对帮扶工作。中心领导班子本着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多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原则,在年初以采购中心党支部的名义下发了号召中心党员干部献爱心的通知,募集爱心资金,在春耕生产前为敖音勿苏村的特困户们送去了春耕生产急需的化肥等农业物资。今年高考结束后,敖音勿苏村有数十位学子考上大学,采购中心又为这些即将步入大学校园的大学生们每人送去了1000元助学金,解决了部分特困学生的燃眉之急。长期以来,敖音勿苏村一直没有一个专用的村民活动室,为了提高敖音勿苏村的农民业余精神文化生活水平,政府采购中心通过多方努力为敖音勿苏村争取到一个“一事一议”农民文化活动中心工程,通过财政奖补一部分资金,群众自筹一部分资金的形式,建起了崭新的农民活动室。在活动室落成后,政府采购中心又为村民送去了五套桌椅、五套电脑等办公用品。通过这些举措,采购中心得到了社会上的肯定,为敖音勿苏村的新农村建设贡献了自己的一份力量。截止年末,超额完成各项帮扶指标。

(二)结合年初的深入开展争先创优活动,不断提升党建工作水平,加强机关作风建设。完善政务公开机制,将采购业务和单位事务分类别在、采购中心网站以及《采购网》、《赤峰日报》、《敖汉信息》等信息媒体公布,接受全社会监督。积极开展对外宣传工作,提升政府采购影响力。着力开展精神文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建设和谐机关、文明机关,取得了良好效果。

四、存在的问题

(一)政府采购专家库有待完善,目前政府采购专家库人数为100余名。但随着政府采购规模和范围不断扩大,专家库人数跟不上项目评审的需求。因此要进一步做好专家的征聘入库工作,扩充专家数量,解决评委专家匮乏的现象。

(二)节能环保意识淡薄。政府采购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盲目消费现象普遍存在,在“攀比”心理的影响下,政府机构在采购时主要考虑的是品牌、款式和价格,而很少考虑是否实用。

(三)对合法竞争企业的保护力度不够。一些采购人除了对投标企业有质量、服务等要求外,还对投标企业的注册资金作了明确且不合实际的限制等等,这种对供应商资格的限制做法,隐藏着对一些供应商的歧视行为,受害最大的是合理竞争的企业。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第四篇】

一是加强了合同审核与签订工作。

一方面,加大合同审核力度。组织专人认真完成对每一份政府采购合同的审核,确保合同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合同价款、付款方式、承诺等主要内容上与招投标文件、报价文件一致;另一方面,着力解决合同超期签订问题。对超过法定期限仍未签订合同的采购项目,中心向委托单位发出催办函,采购人或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拖延甚至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要求其出具详细的书面说明,并向监管部门提出处理建议;通过采取这些措施,有效缓解了合同超期签订的问题。截止6月底,除1个项目因采购人提出合同修改意见尚未签订外,其余项目均按法定期限完成了合同签订工作,合同签订率达到%。与上年同期相比,法定期限内未签订合同项目数减少7个,合同签订率提高9个百分点。

二是加强了合同验收工作。

及时督促供应商按时供货履约,认真组织或参加政府采购项目的验收,确保政府采购中标结果的切实履行。中心积极探索对一些重大项目验收的新路子、新办法,且取得了一定成效。如省体育局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大型项目的验收,中心主动与采购人一起座谈研究,认真制订了详细的验收方案,确定了验收内容、验收方式、验收标准、验收步骤、专家选择及验收路线,并由中心组织,采购人代表、验收专家参加,组成两个验收小组,严格对照招标文件与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以及政府采购合同、实物样品,深入四个地市,分别对9家供应商所供器材全部进行了分项抽查验收,验收结果全部合格。

中心对工作高度负责的态度,得到了采购人与供应商的好评。三是开展了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检查工作。为了加强对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的监督,规范维修程序,监控维修价格,中心协助省财政厅对13家定点维修企业的公务用车维修情况分两个阶段进行了综合检查。通过检查,有效的触动了各定点维修企业,基本上建立了定点维修企业台账,为下一次招标提供了基础资料。

进一步强化队伍建设。体现为三个“着力”。一是着力加强教育培训工作。教育培训工作是今年中心党组确定的重点工作之一。为了进一步做好中心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全面提***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不断增强培训工作的计划性、系统性,确保培训工作的实际效果,中心制定印发了《20xx年度干部教育培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年度培训工作主要内容、方式以及进度安排。已先后集中组织举办了《政府采购制度改革创新与实务操作培训班》、《廉政党课》、《党政信息工作讲座》、《中央国家机关政府采购中心协议供货基本情况》、《网络技术在政府信息化建设中的应用和趋势》、《金融危机的影响、原因和思考》、《公务员法解读》、《保密知识讲座》以及《全省政府集中采购业务研修班》等共八期培训,参培人员累计达到750多人次。二是着力加强党的建设和文明***建设。一方面,组建成立了中心新的基层党组织,进一步加强了中心党的组织建设,并积极组织开展了各项活动,党的建设制度化工作得到了加强。中心党总支被省直工委授予“先进基层党组织”的光荣称号。

另一方面,通过党的建设进一步引深中心文明***单位创建活动。年初根据有关部门的要求,申报了中心20xx年***文明创建工作规划,制定了《中心创建活动实施方案》。上半年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赴刘胡兰纪念馆举行了重温入党誓词活动;组织开展庆祝建党88周年和建国60周年系列活动,已成功组织召开了中心干部职工第二届夏季运动会和“读好两本书”活动;组织观看了电影《解放太原》和《南京、南京》;组织开展了20xx年“博爱一日捐”募捐活动;认真组织和安排节假日和应急值班等等,三是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组织召开了中心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安排部署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以党组文件印发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要点》,制定了《20xx年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的分解意见》,撰写上报了《关于开展推进惩防体系建设自查工作的报告》,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工作任务分解各处。同时,加强廉政教育,邀请省纪委监察员贾建华同志为中心全体干部职工上廉政党课,组织观看了警示教育片《从公安局长到阶下囚》。

其次,以效率提升为重点,实现政府集中采购高效运行。

进一步推进信息化建设。中心以实行电子化政府采购为目标,起草了《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总体规划》,拟进一步加强中心对信息化建设的指导。一是丰富网站内容。及时发布采购信息,更新工作动态,宣传中心工作,并且按照省政府信息办要求正在组织调整栏目设置。二是进一步推进办公软件应用进度。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加快推进信息化建设各项工作,先后完善了办公自动化系统,开展了业务操作系统软件的研发工作,同时,明确要求目前实行“双轨制”管理,在形成书面材料的同时,全部工作流程必须登陆业务软件完成,所有中心内部通知信息发布必须在“小秘书”上完成,办公软件的应用工作正在逐步推进。三是制定了《中心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实施办法》,建立了中心网民留言办理工作内部运行机制,上半年共办理网民留言3件。

进一步创新执行手段。一是建立了定期催办制度。为了加快采购项目运行速度,缩短采购周期,解决拖延提供采购需求问题,中心建立了采购项目实施前的催办和退回机制。上半年采购项目执行中,我们对10余个滞留时间较长的项目进行了及时催办,向采购人发出催办函,要求其限时提供采购需求;对于滞留时间长且不能执行的项目,在与采购人多次联系仍未果的情况下,我们对部分项目进行了退回处理,从根本上解决了项目滞留积压的问题。

二是实施了采购项目“预警”机制。重点对影响政府集中采购效率提升的“废标”情形实行了“预警”。上半年,中心对项目执行中,供应商响应不足法定数量以及采购人需求设置存在倾向等情况启动了预警机制。截止6月30日,中心已对太原电力高专实验室设备、省交通管理局制服及标志等 12 个项目进行了“中心预警”,对09年疫苗及注射器、省高检检验鉴定设备、省高院办公自动化设备、警官学院多媒体教室设备等4 个项目,积极与采购人实行事前沟通,进行了“采购人预警”,有效地降低了废标的发生,有力提升了政府集中采购工作效率。

三是进一步完善公务用车协议供货全省联动采购。与上几届汽车协议供货相比,今年的采购活动给予自主创新品牌更多的加分优惠政策,提高了自主品牌供应商的比例,共吸引了全国31家汽车生产厂商参与竞标,30家企业入围。从本项目中标结果显示,不仅知名的老品牌成功入围,一些自主品牌也跻身中标名单。平均折扣率将近8%,折扣率较去年有大幅提高。既充分体现了政府采购的政策功能,又通过协议供货的形式促使采购效率明显提升。

四是筹备组织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采购项目。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是政府采购服务领域提高采购效率的又一新举措。中心要求采取搜集书面材料、实地调研的形式,研究制定采购方案。采购一处在书面资料搜集阶段,先后查阅借鉴了中央国家机关、山东、陕西、湖南、珠海、深圳政府采购网及山西保险网等门户网站有关内容,并与上述单位有关同志进行了联络,下载和调阅采购文件、各类管理办法、法规、通知、报道等二十余篇;在实地调研阶段,先后走访了省委车队、晋中市采购中心,太原市内中石油、中石化、利浦、公联、长城等二十余家加油站以及中石油太原公司、太原市商务局等单位和部门。通过对所掌握情况的汇总、梳理及分类比较,使我们对各地公务用车定点加油、定点保险等情况有了基本了解,初步完成了调研论证、资料收集、组织筹备工作。

政府采购工作总结报告【第五篇】

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旗委、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业务部门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xx大提出的“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的廉政目标。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紧紧围绕财政中心工作,结合单位实际,制定各项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切实改善工作作风。统筹“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和“推进源头治理腐败”等两条主线。按照《政府采购法》的要求,依照达旗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坚持以“扩大规模、规范管理”为工作重点,加强各项监督管理工作,不断规范和完善政府采购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顺利开展

在旗委实践办的统一部署,第九督导组全程督导下,我办认真学习贯彻党的xx大精神,进一步强化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意识,自觉践行党的群众路线,树立群众观点,解决突出问题、改进工作作风、建立长效机制为重点。在历时9个月的教育实践活动中,紧密结合政府采购工作实际,环节紧扣,稳步推进,认真组织学习调研,搞好对照检查,狠抓整改提高,扎实完成“规定动作”,出色做好“自选动作”,确保了活动的顺利开展。通过活动,查找了党员干部践行群众观点、群众路线方面存在的问题,了解群众所需所盼所急,征求群众意见建议,解决群众实际困难;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的各种表现。探索有效方式方法,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更加坚定自觉地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教育。

二、积极推进帮扶工作

我办按照旗委下发的《关于印发达拉特旗县级领导、部门联系包扶苏木镇(街道)、嘎查村(社区)工作方案的通知》([20xx]20号)文件的要求,结合我办实际,积极组织开展帮扶工作。一是强化领导、明确责任,成立了帮扶工作领导小组;二是领导小组对包扶的昭君镇巴音嘎查色古楞嘎查进行了入户调查。召开村社、老党员等座谈走访的形式,制定了帮扶措施并形成了专题调研报告上报了实践办。三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给予了两户困难户每户价值伍佰元的生活慰问品。

三、深入开展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活动

我办根据旗委组织部下发的《关于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深入推进在职党员志愿者进社区联系服务群众活动的通知》(达党组发[20xx]18号)文件的要求,积极宣传动员,组织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领取任务。20xx年政府采购办在职党员志愿者服务队,共进入社区四次,打扫包片卫生环境;帮扶了一名贫困大学生,给予了一千元的助学资金;帮助一名贫困老人完成了“小心愿”。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发挥在职党员的能量,为社区建设添砖加瓦。

四、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并对供应商登记备案

为了进一步落实好《政府采购法》,完善政府采购机制,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防止和纠正违法的或者不当的政府采购行为,保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为更好的促进我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发展,根据全旗政府采购工作的实际情况,我办编写了供应商投诉程序,解决了供应商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投诉无门的问题。同时,对供应商进行了登记备案。

五、强化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监督管理,扩大政府采购范围,确保政府采购工作规范化运行。

一是根据自治区、市集中采购目录,结合达旗实际,出台《20xx—20xx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限额标准和公开招标限额标准》(已报送政府审报),力争政府采购规模与范围有新突破。

二是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和管理办法》(财政部74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政府采购工程管理暂行办法》(内财购〔20xx〕149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了政府采购工作。

三是20xx年我办联合审计、财政监督部门就有关政府采购的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制度、采购范围、采购方式、程序的执行情况采取不定期有重点的方式,对全旗机关事业单位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督促整改,更好的规范了达旗政府采购行为。

截至20xx年11月25日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940、69万元,节约资金1768、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5、58%。其中:货物类采购金额为3157、71万元,节约资金680、34万元,资金节约率为17、73%;工程类采购金额为26279、02万元,节约资金1072、99万元,资金节约率为3、92%;服务类采购金额为503、97万元,节约资金15、01万元,资金节约率为2、89%。公开招投标48批次,采购额27115、67万元;询价3批次,采购额1004、85万元;单一来源6批次,采购额1891、97万元。公开招投标48批次,节约资金1147、06万元,节约率为4、06%。有效地降低了财政支出,限度地发挥了资金使用效益,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保护政府采购当事人合法利益、促进党风廉政建设以及构建公开、公平、公正、和谐的政府采购环境作出了积极贡献。

六、在政府采购和监督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一是宣传培训力度不够,认识还不够到位。尽管我们作了大量的宣传工作和培训工作,但由于政府采购是深化财政改革的一项具体工作,目前,在工作中还没有完全认识到位,还没有成为大家的自觉行动,执行政府采购法的社会环境还有待于进一步改善。

二是由于财政较为困难,政府采购预算编制和执行力差。编制预算是政府采购工作的源头和基础,也是政府采购的关键环节,所以达不到“应编尽编”和“应采尽采”的要求。

三是政府采购应实现电子化。只有实现政府采购电子化才能真正做到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做到规范化管理。力推电子化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建成电子化监管平台。上接部门预算,下连国库集中支付,上下贯通,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也要与统一的政府采购管理交易系统实现对接。

四是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与政府采购实际工作相冲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在发展和建设工程中,逐步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纳入了这一平台,在实际工作中导致了监督和执行不分,削弱了政府采购监督管理职责,与《政府采购法》相违背,《政府采购法》规定,对使用财政性资金的政府采购活动进行全程监督,打破建设工程招投标与政府采购分割的局面,应对使用政府性投资的工程项目实施全面监管。这既是依法采购的必然要求也是政府采购“管采分离”的要求,避免出现建立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后,形成新的“管采不分”和采购业务代理垄断的局面。政府采购监管和执行职能互相越位和缺位的现象时有发生,给采购单位和供应商带来很多不便,而且在实际工作中很难把握,严重影响政府采购事业的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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