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总结汇聚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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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总结【第一篇】

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构建安全职责网络,确保全乡食品卫生安全有人抓、有人管。成立了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由分管食品安全党委委员巩秀如任组长,15个村村主任为成员。同时与各村签订了食品安全工作目标职责书,明确了各村的监管职责,各村配备了监督员和信息员,健全了我乡食品安全工作的监管网络体系,为我乡食品安全工作供给了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创新工作思路,多方位多角度开展食品宣传工作,营造了全乡关心支持食品监管工作的良好氛围。一是于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开展食品药品宣传咨询活动,发放宣传资料300余份,微信、qq等交流软件转发30余次。二是开展了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专项检查整治行动,重点检查食堂的设施情景、有无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食品的来源以及学校周边副食店、饮食摊点等饮食安全情景,着力保障广大师生的饮食安全,全面推进学校食品管理和学校放心店建设,全力构建学校食品安全监管长效机制。

(一)全面检查不留死角。

食安办坚持重大节日定期检查与日常巡查相结查,做到拉网全面不留死角。一是对全乡内有接待本事的农家乐、副食门店进行“三查”(查证件是否合格、卫生及器具是否达标、食材是否留样),二是对重点单位、人员进行日常巡查和教育,如:乡内学校等单位伙食团、餐馆及农贸市场食品摊点。

(二)狠抓群体性就餐管理。

在群体性就餐方面,以突出申报监厨和操作人员管理两个重点保障食品安全。一是对各村定人定责落实群体性就餐的申报和监厨,将此项工作纳入村级目标考核确保群体性就餐安全。二是加强乡厨队伍的管理,经过对乡厨队伍的培训教育,从最底层解决食品安全风险,如:经过本年央视曝光的三、四线城市销售的不合格饮料,立即对乡厨队伍要求禁用。

(三)认真落实应急值班工作。

在法定假日及周末期间,我乡提前安排落实节日值班人员,并要求保证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做到有事必应,有人负责。同时要求各村制定食品安全应急方案,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一是部分食品经营者食品质量和卫生安全意识淡薄,仍有销售过期、变质、失效的商品损害了消费者的利益。

二是部分经营者被动或拒绝向消费者供给核发的购物凭证、商品发票或信誉卡,对明显有问题的商品不能做到无条件的退货。

三是部分消费者对食品质量和安全不够注重,对于相关的法律法规认识肤浅,这就给假冒伪劣食品留下了市场,给不法分子留下可乘之机,食品安全监管难度较大。

食品安全总结【第二篇】

20xx年上半年,我局在区食安委的指导下,认真履职尽责,切实贯彻《食品安全法》、《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深入推进粮油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严格粮食质量与原粮卫生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的粮油消费安全,积极创造顺畅、安全的粮油流通环境。现就我局20xx年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粮食是重要的战略物资,而作为食品源头安全的粮食质量安全在人们追求健康饮食的今日显得尤为重要。我局作为粮食监管部门承担着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职能,为此我们高度重视。结合我局实际情景,成立以局长陈航良同志为组长,各股室为成员的粮油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区粮油食品安全工作的指挥和协调。

20xx年上半年,我局以保障粮油质量安全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中心任务,突出工作重点,以全区为监管范围,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的粮油进行严格的质量监管。在粮食收购、储存、加工、销售及运输环节加大监管力度,做到环环相扣,不脱节、不遗漏,其中重点加强粮食收购、储存环节和政策性用粮购销活动中粮食质量和原粮卫生的监管。

我局经过开展粮油食品安全宣传、走访相关粮油经营企业等活动,深入企业督导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强力督促整改,拒绝走形式,并将工作与年终评比挂钩,纳入年度目标绩效考核。

1、为促进粮食流通,服务宏观调控,保障国家粮油安全,我局组织下属国有粮食收购企业职工学习了《粮油储藏技术》、《储粮害虫防治》、《粮油检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食品安全法》等相关业务知识。经过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及参加自治区组织开展的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做到理论联系实际,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规范了我区粮食流通秩序。

2、根据自治区、市有关文件精神,我局开展了20xx年政策性粮食库存检查工作。4月22日,覃塘区两家国有粮食收储企业对所储存的粮食进行抽样工作,两家国有粮食企业共抽取样品18个并于4月28日送到广西粮油质检中心进行检测。自查中所有存粮不存在霉变、杂质超标严重、食品安全指标超标、发热、结露、结块、严重虫粮等储粮安全隐患,粮食色泽、气味均正常。政策性粮食的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存品质指标均贴合国家标准中等以上粮食质量,储存品质贴合国家标准宜存要求。覃塘区粮食局直属粮库有质量检验人员2名,均持证上岗。粮食检验仪器配备齐全,能做的检验项目:常规物理指标、主要质量理化指标、储粮品质指标和快速检测原粮卫生如重金属镉、农药残留等。坚持粮食出入库质量检验制度和库存粮食储存期间一年两次的储存品质检验,填写归档质量管理档案。

3、按照区食安委的要求,多次开展粮油食品安全检查工作。在重大节假日期间,共出动了25人次,对22户粮油经营者进行了抽查和摸底排查工作,未发现一齐粮油食品安全隐患。

4、5月21日选派两名业务技术骨干参加自治区组织的为期两个月的粮食检验检测学习班,使我区粮食检验检测人员到达6人,基本满足全区粮食日常检测本事。

在仓储实践中,着力推广“双低”、规范化、间歇熏蒸、缓释薰蒸、环流薰蒸、机械通风、电子监控等技术的应用,深入贯彻“以防为主、综合防治”的保粮方针,执行“治早、治好、治了”的原则,杜绝了霉变、霉烂事故的发生,延缓了粮食陈化,提高了食用品质。

食品安全总结【第三篇】

为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国庆节日期间的饮食安全,杜绝节日期间重大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群众的身体健康,我局于20xx年9月20日-10月7日对辖区内餐饮服务行业国庆期间食品安全开展专项检查,督促各餐饮单位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我局紧紧围绕全市餐饮服务行业食品安全的总体目标,明确权责一致、落实职责到人,安排部署节前和节日期间的检查工作,将相关任务分解落实,确保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的及时、有效地开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食品法律法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以***市大中型餐饮和农家乐等节假日休闲度假场所为重点进行了食品安全专项检查。

20xx年9月20日-10月7日、全局分别开展了国庆节前检查,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人次,车辆**台次,检查了***户次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检查重点为:

1、大中型餐饮服务单位、农家乐举办大型聚餐活动的申报表填写及申报是否及时等情况;

2、食品留样的容器消毒、留样标识及留样记录是否填写及填写是否规范;

3、从业人员的健康证明、个人卫生等情况;

4、餐饮业使用的食用油、调味品、食用盐、食品添加剂等食品原料进货索证情况;

5、食品加工经营过程卫生状况。

针对存在的问题,共下达了监督意见书***份,要求针对的问题责令限期整改,并跟踪复查,消除安全隐患。

(三)认真处理投诉举报事件

节日期间,全局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保持投诉举报电话畅通,截止20xx年10月7日,我局未接到一起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投诉举报。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结合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继续巩固餐饮业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成果,加大餐饮业预防食物中毒的宣传培训工作,不断强化管理相对人食品安全意识,确保我市人民群众饮食消费安全。

食品安全总结【第四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

首先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对前来督导我们工作的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这对于我们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工作将是一个很大的帮助和促进。下面我就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20xx年工作情况做一汇报,不妥之处,敬请批评指正。

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建立食品安全综合协调机构机制。成立了以政府县长为主任、政府副县长为副主任、工商、质检、经信、食药监局等部门为成员的领导组,并将食品安全委员会进行调整并改名为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进一步加强了对全县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县长负责制,制定了食品安全信息公示制度、各食品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工作职责,印发了《浮山县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实施方案》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逐步形成了“政府统一管理、部门协调配合、全社会齐抓共管”的良好推进局面。县食品安全协调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卫生局,指定专人负责,同时,县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经费列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确保了全县食品安全日常工作的顺利开展。

20xx年共召开6次食品安全协调工作会议,分管食品安全工作的领导多次亲自带队到食品生产加工销售企业、集贸市场、超市、饭店督查食品安全监管情况,了解食品安全状况,有力推动了全县食品安全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5月份,县食安办组织相关成员单位联合执法,在各食品生产、加工、经营单位张贴公告,签订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责任书”,加大了监督检查力度,增强了从业人员的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意识,此次专项行动共出动执法车辆40辆次,执法人员230人次。经排查,我县无食品非法添加剂案件,无食品添加剂生产企业,在流通环节也未发现食品非法添加和滥用食品添加剂行为和食品。

落实问题乳粉清查清缴工作措施:一是签订问题乳粉清缴工作责任状,建立自下而上的责任体系;二是县政府办公室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问题乳粉查处工作的紧急通知》,发布了清缴公告,督促持有问题乳粉的企业和人员主动上缴;三是充分发挥社会和群众监管作用,公布举报电话,对清缴出来的问题乳粉,指定监管部门依据监管职责就地封存,按照规定由质监、工商等部门现场监督销毁,并登记在册,不允许生产经营者退回上线生产经营者,不得在监管人员未到场的情况下自行销毁。四是对全县范围内的乳制品及鲜奶生产、流通企业进行拉网式排查,不漏掉一厂一店和每一个批发、经销商,严格上下架制度,有检合格者上架,无检或不合格者下架,不放过任何可疑线索,对清缴过程全部记录在案,留档备查。

问题乳粉流入饲料生产加工企业情况:经排查,无问题乳粉流入饲料环节。

县食安办各成员单位对全县食用油经营店(点)所销售的桶装及散装食用油进行了检查。一是全面检查食用油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坚决取缔无证无照经营食用油的行为;二是严格实行了食用油质量准入制度,对没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的食用油一律停止销售,做到有检上架,无检下架。特别是对经销的无标签标识的来源不明等进货销售价格偏低的食用油重点进行了排查;三是严格索证索票制度和进货台账制度,对不符合上述要求的食用油经营者不得准入销售。截至目前已检查经营户86户,未发现违法经营“地沟油”行为。目前该项工作结合“两节”检查正在进行之中。

今年,县食安办各成员单位注重协调配合,不断深入开展乳制品、食用油、肉类、保健食品、酒类等专项整治活动。一是规范豆制品行业,加大豆腐等豆制品小作坊整治力度,明确监管部门职责,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实施放心肉工程,经工商、畜牧等部门联合开展肉类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有力的规范了全县肉类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三是联动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各职能部门认真开展含罗丹明b火锅底料、“瘦肉精”、辣椒及其制品中含有苏丹红等工业染料、酒类、食醋市场检查等安全整治工作,突出抓好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环节、重点对象的监管,重点检查与群众节日生活密切相关的食品生产、销售环节,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害有毒食品的违法行为,大力净化节日市场,取得了较好的效果。经统计,节日整治行动中,累计检查食品生产经营单位107户次,发出整改通知20余份。

经排查,我县未发现无证无照生产农药、生产仿冒他人品牌食品包装材料和制售劣质餐具的“黑窝点”,以粮油、肉、蔬菜、蛋、乳制品、酒类等消费量大的食品为重点,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及车站等区域,加大对小食品、小商贩、小摊点、小作坊的检查力度,对不符合条件的,下达整改意见书,限期整改,对逾期整改不到位的坚决取缔。同时,督促经营者落实各项食品经营制度,加强索证索票、购销台账、散装裸露食品防护措施。经排查,在种植养殖环节未发现违法使用禁用农兽药的情况,无“地沟油”、“瘦肉精”、“塑化剂”、私屠滥宰和注水肉案件。

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公布制度,县卫生局会同有关部门制定食品安全信息的汇总、分析、预测及发布办法,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县委宣传部指导和协调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工作,掌握舆论导向,加强舆论监督,做好舆情应对;组织全县媒体单位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知识等公益宣传;及时收集、分析和综合有关我县食品安全方面的舆情信息并通报相关部门。

以上是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具体做法,取得了点滴成绩,但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食品安全工作面宽、量大、战线长,给监管工作带来很大难度,中小餐饮单位和街头食品摊点数量多、分布广、流动大、卫生条件差;二是各类集体食堂经营成分复杂,管理水平参差不齐;三是在自身工作方面,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仍然不够顺畅,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着重复执法及监管空白的问题;四是有的执法装备差、检测手段落后,综合监管的作用还没有完全发挥出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要正视存在的问题,着力抓好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全力实施“食品放心工程”,强化食品安全的源头治理,强化产品质量监测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对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管,继续全面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工作。

二是加大食品专项整治力度。继续开展食品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抓好肉、奶制品、豆制品、儿童食品等重点品种和城乡集贸市场,机关学校食堂,医院周边等公共场所的食品摊点等重点部位,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和有毒有害商品的不法行为。

三是强化和理顺农村食品监管机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食品监管网络和信息网络,从根本上解决监管空白问题,把工作的重心放在加强培训、完善机制、加强监管、发挥作用上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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