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精选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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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第一篇】
尊敬的广大市民朋友:
新春佳节将至,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是人民群众表达节日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之一。近年来,我市生态文明建设持续推进,人民群众对优美生态环境的需求日益增长。由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会释放大量的颗粒物和有害气体,加剧雾霾程度,影响空气质量,损害身体健康,极易引发火灾,造成意外事故和财产损失,因此禁止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自觉减少环境污染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时代新要求。为了让广大市民朋友过一个绿色祥和的“环保春节”,我们在此真诚倡议:
自觉遵守相关规定,做到不购买、不存放、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主动采用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来欢度佳节。
发挥主人翁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既做到自己不随意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又敢于向身边违反禁放规定的不文明行为说“不”,发现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及时制止或举报反映情况,使大家能够过一个安全祥和喜庆的春节。
积极通过微信、微博、短视频等各类方式,广泛宣传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积极传播绿色生活理念,努力把不禁止燃放烟花爆竹变成全民的自觉行动,共同营造浓厚的禁放氛围,以文明健康的方式辞旧迎新。
蓝天之下是我们共同生活的家园,绿水青山需要我们一起悉心呵护。让我们携起手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共同营造安全、绿色、文明、环保的节日氛围,以实际行动助推美丽xx建设。
祝广大市民朋友新春愉快、身体健康、阖家欢乐、万事如意!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第二篇】
尊敬的业主:
20xx年12月份,上海市人大审议通过《上海市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修订草案)》,于20xx年1月1日起实施,外环线以内区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任豪单位和个人不得经营、存储、运输烟花爆竹。并且今年上海市民购买烟花爆竹需要在销售点填写购买者的姓名、身份证号、住址、联系电话以及购买的烟花爆竹类型等信息,购买烟花爆竹开始实施“实名制”。每逢新春佳节来临,按照传统习俗,我们燃放烟花爆竹。但烟花爆竹燃放时会释放出大量颗粒物、硫化物,加剧雾霾程度,损害空气质量,影响人体健康;燃放后散落的炮皮碎屑等会严重影响市容环境,而每年都有因燃放烟花爆竹引发的火灾和安全事故。禁燃烟花爆竹已经成为很多国家、地区、城市的共识和行动。
为了让大家过一个安全、文明、健康、环保的春节,我们响应当地派出所的倡议:拒绝燃放烟花爆竹,美丽马桥,从健康呼吸开始。
四、禁止在绿化带上燃放,以免毁损绿地和意外事故发生;
五、禁止在小区住宅楼的阳台、窗户、楼道、屋顶燃放烟花爆竹;
六、未成年人燃放烟花爆竹的,应由监护人陪同看护;
七、请您将阳台上的悬挂物及杂物收进屋内,同时请勿在阳台上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八、请您注意处理燃烧中的烟花爆竹,留意火种是否完全熄灭。(第一时间联系物业服务中心我们会及时清理灰烬)不燃放烟花爆竹,事关环境保护、事关大家健康,让我们行动起来,以低碳环保的新年新方式,文明过节、环境保护、远离雾霾!
若外出,请关闭燃气阀门、水阀、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如需帮助,请拨打服务中心电话:xxxxx,或联系您的专属管家,我们竭诚为您服务!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第三篇】
全体业主朋友们:
烟花爆竹燃放会释放出大量有毒有害气体,造成严重空气污染和噪音污染,并极易引发火灾,对我们的'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造成严重威胁。为了我们生活的家园空气能更加清新、环境更加舒适,在此,我们倡议广大业主朋友:
1、从我做起,拒绝燃放烟花爆竹,选择电子爆竹、喜庆音乐、鲜花等安全、环保的喜庆方式过节、办事。
2、自觉宣传和传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教育、引导、劝阻家人、邻居和亲友,不燃放烟花爆竹。
3、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的规定处以100元以上500元以下的罚款。对发现违规燃放行为的,要积极予以劝阻、举报(举报电话110),并协助执法部门查处,共同抵制违规燃放行为。执法部门将为每个举报的市民朋友严格保密。
4、通过微信等各类新媒体积极传播拒绝燃放烟花爆竹,倡导安全、文明、环保生活新理念,弘扬正能量。
为了保护环境,远离雾霾噪音,保护蓝天碧水,请广大业主支持我们的倡议,为美丽家园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倡议人:xxx
xx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第四篇】
亲爱的小朋友们、家长们:
您好!为了我们共同生活的.城市能有一个清洁、舒适的空气环境,树立安全、环保、绿色、健康的生活新风尚,共同营造良好的禁放社会氛围。春节将至,xxx幼儿园特向您发出以下倡议:
1、不在禁放区域内购买、燃放烟花爆竹,做禁放烟花爆竹的践行者。
2、不携带烟花爆竹乘坐车、船、飞机等公共交通工具。
3、积极宣传禁止制作和限制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有关规定。
4、家长要以身作则,加强对孩子的教育、管理和监护,做“守法自护,远离烟花爆竹”的带头人,和孩子一起做禁放烟花爆竹的宣传者。
倡议人:xxxx
日期:xxxxx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第五篇】
同学们:
春节即将到来,又快到小朋友们穿新衣、戴新帽,盼着除夕放鞭炮的日子了。但是,放鞭炮极易诱发雾霾天气的发生。还记得前些日子,大雾天气停课放假吗?我想你们肯定都知道!那都是“雾霾”造成的。为了保护生态环境,应该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我们向全市小朋友们发出如下倡议:
一、以身作则,带头遵守。从自身做起,主动维护哈尔滨市美好的生活环境,不让家长购买和燃放烟花爆竹,以自己的行为带动和影响身边的人。
二、善意提醒,规劝他人。从现在做起,告别烟花爆竹,对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进行劝阻,告诉他们燃放烟花爆竹,不仅污染空气,还可能引发火灾、破坏安全、吞噬生命等。
三、崇尚科学,告别陋习。从我们做起,倡导科学文化风尚,融入健康向上的活动,用其他方式庆祝春节,抵制一切破坏环境的行为。
小朋友们,我们都要争做文明风尚的传播者和倡导者,都有责任自觉遵守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让我们的空气更加清新,让我们的环境更加优美,让我们的家园更加美丽。
倡议人:xxx
时间:xx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第六篇】
亲爱的大朋友小朋友们:
x牛辞岁寒风尽,玉x迎春福气来。新春佳节来临之际,特向您致以节日的问候和祝福!
燃放烟花爆竹是表达喜庆之情的传统习俗,但是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有毒有害气体,不仅污染环境空气,产生噪声,损害人体健康,还有可能引发火灾,造成人身伤亡事故和财产损失。为落实好《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各项要求,共同巩固我市创建文明城市的工作成果,营造文明、安全、宜居的生活环境,发出如下倡议:
一、遵规守法,从自身做起。自觉遵守《青岛市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规定》的规定,带头做到不违规运输、存储、购买、销售、燃放烟花爆竹,争做文明居民、守法公民,用自己的文明行为影响和带动他人。
二、倡导新风,从现在做起。进入新时代、崇尚新风尚,坚持“厉行节约,告别陋习”,建议通过贴春联、挂灯笼、听音乐、看电影、赠鲜花等更安全、环保、健康的方式欢度新春佳节,努力营造文明、守法、绿色、环保的生活新风尚。
三、宣传劝导,从身边做起。鼓励同学们积极宣传和倡导禁放烟花爆竹的理念,劝导家人、邻里和亲友加入践行绿色生活、改善空气质量、争当文明市民的队伍中来。小手拉大手,文明过新年。
燃放烟花爆竹的危害
01空气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会产生大量的'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二氧化碳、一氧化碳等有害气体和各种金属氧化物的粉尘。大量燃放时,如果适逢无风或低气压的天气,有害气体一时无法飘散,就会强烈地刺激人的呼吸道,使人咳嗽,引起气管炎等呼吸系统疾病。
02容易引发火灾和人员伤亡
燃放烟花爆竹,易引起火灾、导致人员受伤和财产损失,燃放烟花爆竹时如果没有防范措施和防护设备的保护,容易炸伤脸部和眼睛造成人员受伤。
03噪音污染
燃放烟花爆竹所发出的噪音会对人生理和心理产生很大影响,如损害听力和心血管系统,巨大的响声还会影响老人休息和幼儿学习。
04浪费资源
燃放烟花爆竹的同时,意味着把宝贵的资源纸张树木、化工原料包括生产这些原料时造成的污染都燃放掉,使大街小巷满地狼藉,加重环卫工人的工作量。
倡议人:xxxx
日期:xxxxx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第七篇】
为积极贯彻落实将于20xx年5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xx市主城区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大力倡导文明、低碳、绿色、环保的生活方式,着力营造文明、和谐、安全、宜居环境,现就做好带头执行我市禁放烟花爆竹规定工作,市直机关工委、市总工会、团市委、市妇联向市直机关全体党员干部和全市广大职工、团员青年、妇女发出如下倡议:
一是切实增强大局意识、责任意识,争当文明法治的“传播者”。
带头学习掌握《规定》具体内容和重要意义,通过微博、微信等各种途径和多种方式,向家庭人员、亲朋好友、左邻右舍宣传《规定》内容,使禁放规定和要求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在全社会形成禁放烟花爆竹的共识,努力传播文明法治正能量。
二是严格执行烟花爆竹禁放规定,争当模范守法的“践行者”。
要大力弘扬“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的社会风尚,积极带头禁放烟花爆竹,主动劝阻违法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带领身边群众自觉落实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争做禁放工作的`示范者和实践者,在市民中作身体力行、模范守法的表率。
三是积极选择绿色环保节庆方式,争当移风易俗的“先行者”。
带头移风易俗,倡导选择喜庆音乐、鲜花装饰、低碳出游等新颖时尚节庆方式,选择冷烟花、礼花筒等安全环保节庆道具,引领绿色健康的节庆新风尚。
四是踊跃参加平安志愿服务行动,争当城市安全的“守护者”。
带头加入平安志愿者队伍,配合参加安全管控排查活动,主动举报违法销售、储运烟花爆竹的行为,做到源头防范,杜绝违规燃放行为的发生,踊跃参与居民区守护、巡查工作,守卫城市安全、服务人民群众。
守护绿水青山,从我们大家每个人做起!
建设美丽诗城,从身边每一件小事做起!
倡议人:xx
xx年xx月xx日
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倡议书【第八篇】
广大市民朋友们:
当前,我县天气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森林防灭火形势严峻。为坚决防范遏制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桂林市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管理条例》《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市政规[20xx]18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禁止燃放烟花爆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即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全州县行政区域内全时段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二、公安、应急、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应当严格按照职责分工,依法查处违法违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销售、邮寄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
三、违反本通告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公安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违反本通告的行为进行劝阻、制止、举报。举报电话:110、12350.
通知部门:xxx。
20xx年xx月x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