兄弟读后感(优质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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兄弟读后感【第一篇】

“现在的孩子都是独生子女,也许他们没有兄弟,但可以有一个兄弟一样的朋友。有了朋友就不是一个人,就会有力量。”读完常新港的《树叶上的兄弟》这本书,我有这样的感想。

《树叶上的兄弟》主要讲了:一个叫糖的男孩喜欢上了另一个叫森的男孩,从此他们成了形影不离的好伙伴。可是一个月后,发生了一件不幸的事:森死了,从此以后,糖不分日夜地想念森,后来班上来了一个叫木的学生。在发生一系列事情后,糖才知道木就是森。

其实,一个人的一生不可能没有朋友,只不过朋友的数量有多有少。有朋友就有一份快乐,因为朋友的存在并不会让我们失去什么,唯一会失去的只有痛苦和烦恼;相反,我们会获得很多,比如友谊、快乐。

朋友也像一面镜子,随时都可以照出你心中的烦恼,帮助我们化为喜悦;也随时都可以照出我们的高兴和快乐,和我们一起分享,使我们的快乐加倍。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优点与缺点,而作为朋友之间,我们应该放弃他的缺点,尽心地感受他们的优点。或许,你发现的别人的闪光点,也许就是自我的缺点。

我有很多朋友,但是真正懂我的只有一个,也就是我最好的朋友——季海鹏。只要一想起他,我就会想起一段难忘的经历。有一次,我在玩滑板时,一不小心摔倒了。因为当场有很多人,都笑我滑板技术不好,只有季海鹏没有取笑我,他把我扶起来,问我摔疼没有,还说:“善有善报,恶有恶报,下次他们也有可能摔倒,到那时就会有更多的人取笑他们。”

是啊,人人都拥有朋友。让我们如树叶上的兄弟般,珍爱朋友,珍惜友情,让我们的生活更加美好,更加快乐!

兄弟读后感【第二篇】

两兄弟托尔斯泰原著两兄弟一起去旅行,到了中午走累了,他们就躺在林中休息,起身时,在身旁发现一块石头。上面写着:“发现这块石头的人,要在傍晚前走进森林。那里有一条河,游过河到对岸去,那儿会有一只母熊和她的宝宝。抱走小熊,然后头也不回的跑到山顶。山顶上有一间房子,在那里,幸福正等着你。”当他们读完,弟弟跟哥哥说:“走吧!我们游过河,抱走小熊,跑到山顶上的房子,我们一起拥有幸福。”

“我不想这么做。”哥哥说:“而且,我劝你也别这么做。首先,谁晓得石头上的话是不是真的?也许它只是开个玩笑。再说,就算那些话可信,但你想想,等我们走进森林,天已经黑了,我们会迷失在森林里,不容易找到那条河。就算找到那条河,如果河面宽阔、水流湍急,怎么游过去呢?就算游过去了,要从母熊身边抱走小熊,那也不是一件容易的事。就算我们成功了,也不可能一口气跑到山顶。最重要的是,石头并没有告诉我们,会得到什么样的幸福。可能等在那里的,并不是我们所希望得到呀。”

“你错了。”弟弟说:“那些话不会无缘无故的出现在石头上,而且它说得相当明白。依我看,第一,试一试不会有什么害处。第二,如果我们不试,我们什么也得不到,别人反而捷足先登。第三,在这世上,不努力,就不会有成功的机会。第四,我不想被认为是一个胆小的人。”

哥哥说:“俗话说得好:一鸟在手胜于二鸟在林。”

弟弟接着说:“可是,不入虎穴焉得虎子。”

弟弟说完就往森林走去,哥哥则留在原地。不久,弟弟发现那条河,他游过河,到了对岸,果然有只母熊在那儿休息,他偷偷抱走小熊,头也不回的往山上跑。到了山顶,有个人出来迎接他,并用马车载他进城,城里的人请他当国王。他在这个国家当了五年的国王,到了第六年,比他更强大的邻国国王向他发动战争,城市被占领了,他也逃亡了。

弟弟成了流浪汉。有一天,他回到村里,来到哥哥家门前。哥哥仍住在那里,没有变得更富有,也没有变得更贫穷。他们很高兴的见了面,说着分手后发生的事。

“你看”哥哥说:“我是对的。在这儿,我过得相当平顺;而你,虽然当上国王,却也遭遇很大的麻烦。”

“我一点也不后悔。”弟弟回答说:“虽然,我现在身无分文,但是,我拥有美好的回忆,而你却没有。”

兄弟读后感【第三篇】

在上个月,我因为无书可读,在脑海中回忆自己看的最意犹未尽的一本书,想来想去,只有《兄弟》这本书了。上次我读兄弟实在一年前,当时,我对文革时期的事情特别感兴趣,就着重读了文革时期人们遭受的迫害,对于主人公的结局,我没有细想,只是不解。

《兄弟》这本书的主人公有两个,一个是李光头,一个是宋刚,李光头非常的卑鄙,对钱的欲望远超一切,他喜欢的人喜欢他继父的儿子,于是他就强迫他放弃;宋刚是一个浑身正气的人,他一辈子正直,为了自己的家人,不惜糟蹋自己的身体去远方打工,在李光头最困难的时候宁愿自己不吃饭、受苦,也要帮助他。

可最后,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界,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爱上了李光头而卧轨自杀。

为什么呢,为什么一个正直,坚强的男儿最终失去了人生中的一切;而为什么一个无赖竟然能获得一切的财富、荣誉?是运气,还是他有特殊的能力?是时代。

李光头是在1980年代开始发家致富的,那是改革开放刚刚开始,每个人都很谨慎,而李光头运用了他无耻的技巧,成功的获得了投资,赚来了钱,而他的继父的儿子宋刚则一直保守的做着自己的工作,直到1990年左右中国下岗潮开始,宋刚失业,只好去干苦力,最后失去一切。

这个时代是疯狂的,之前人们对于财富的欲望在一刻暴发,有些人一身正气,努力工作,可在最后却被时代淘汰;有些人无耻,投机取巧,在最后获得财富,成为时代的弄潮儿。这个时代是疯狂的,有道德的人反而会因为没有投机取巧而屈服于这个时代的疯狂。

的确,中国很强大,可中国人的不文明、财大气粗已经被全世界有所耳闻,这不是什么好事,大部分的中国人意识到了这一点,于是,现在的中国在逐渐地向文明发展,人们的文化内涵正在提升“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是现在中国大部分人的价值观。

刚刚提到的疯狂是中国发展史上的一个小阶段,是为了让中国赶上世界发展的潮流的一个阶梯,这阶梯很高,跨过这个阶梯牺牲了很多的东西,可是中国跨上了这个阶梯;现在,中国在重整衣冠,继续向着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目标跨进!

兄弟读后感【第四篇】

《兄弟》是一部由余华创作的小说,不知道有没有朋友看过这本书呢?了一些网友们对这本书的观后感,一起来欣赏吧!

01

对于余华的记忆在闽江的图书馆的自习室,内容已经记不得了,但是活着已经变成余华的标签。

在如故上推到这本书,分四个晚上看完。

第二次看到宋平凡被人打断腿往棺材埋就看不下去了,不敢相信。是因为作者的脑洞大还是有现实的例子都是黑云压城的悲凉。第三次捡起来读已经是一周后了,也庆幸这也是全书上部的结尾,下部已经没有这么直击的力量也感觉不到缓慢腐蚀的黑色。李光头的暴富,宋刚的隆胸,林红的转变好像合理但是感觉不畅,不真实。觉得真实的是小关剪刀的生活。

没经历过那个时代,所以感谢余华的字给了这样的世界。宋平凡太完美,完美的像雷锋,完美的像铁轨上的血一样鲜红。所以不相信,应该会有缺点吧!应该会像蚂蚁一样活下来。

02

读完余华的《兄弟》,上部真的是太惨了,深夜读到宋凡平死的情节,忍不住痛哭,都不敢再读下去了,这本书的故事太惨了,我真的不敢去面对,但是我还是坚持读下去了,因为我觉得后面不能比这个还惨了吧……(冷静的话语去描述生活的凄惨,生活在这个大背景下,人生存的艰难,这种冷静的叙述,在悲惨的故事上又笼罩了一层凄惨),书上描写李光头推着他妈妈给宋凡平上坟那个情节还是挺暖人心的。

下部:虽然文字比上部多很多,但是我读起来却一目十行,不再那么细致,因为上部太过真实和痛苦,夹杂着我的愤怒和恨!每一行读起来都那么艰难。下部,像是天马行空,却又真实的反映了另一个时代的浮躁,不过感觉结尾有些不完满,不像《许三观卖血记》。

继《活着》,《许三观卖血记》,余华写的让我夜里痛哭的一本书。

昨日晚上,有人和我分享兄弟读后感,分析凌红的结局,一直不解,听完他的理解,豁然开朗,凌红隐居一阵子之后,可能想明白了一些事儿,比如:宋刚死的原因。开妓院,其中之一的作用就是,满足男人的性需求,而且避免去破坏别人的家庭,可以来专业的妓院,正如铜铁匠她老婆带铜铁匠定期来妓院一样。

03

匆忙到触碰不到自己的内心,这真是够王八蛋的。最近工作的事情简直了翻江倒海,拿捏不准的事情半夜都是搅得我心神不宁,夜里的飞机从小区外头的高楼轰轰烈烈的飞过,我现在好像回到了n年前的惆怅。最近疯狂想看小数,就是想看一本沉重的小说。余华的《兄弟》刚刚好,好到一口气都不用喘,2个深夜就读完上下2册。

下午下车后,在楼下的面馆吃了一碗面,自从在青岛的上清路吃过无敌的伊麦加拉面后,似乎再也遇不到煎蛋的蛋炒拉条子了。下午点了一份牛肉炒面,肉非常不多,零星的几块,然而番茄酱的浓郁非常诱人,吃了只打嗝,喝一口飘着香菜叶的卤汤,一股的热情冲的我浑身出汗,出门后微风吹过,清爽之极。

到家后,就窝在沙发里,不喘气的阅读《兄弟》。好像小说里面的信息几十年弹指就过去,历史越遮掩的东西,我越是感兴趣。就像小时候摔跤后冒出的血痂,还没有完全脱落的时候,我都会用手指甲一点点的揭开,然后又有细微点滴的血滋滋的冒出来,结痂后再揭开,直到有一段时间遗忘了,才会慢慢复原。历史不是血痂,历史就是人性啊,就是赤裸裸的往前走,不后退。我沉迷历史不知道是在反问些什么?是肮脏、是励志、是沉默还是哪些王八蛋的胡言乱语。

爱上阅读,就会沉寂在作者的情感中,小说不用说教,一段文字就能让人记忆深刻,浑身战栗,怎么会这样?为什么要这样写?为什么要死?为什么如此残忍,说的却如此坦然。波云诡谲一般带着我往前冲,不喘气啊,车,没有刹车,一开到底。

04

答应我,饭前不要看这本书,好吗。

宋平凡,并不平凡。

这个男人,在李光他爹跌入粪坑淹死后,跳进粪坑把尸体拖回了李兰的家。妻子死后娶了李兰。最后死于红卫兵的殴打。

他风光过,赵镇唯一能扣篮的男人,是扛大旗,挥舞大旗的旗手,地主的儿子,姐姐在上海工作。

后来,他挂着地主宋平凡的牌子挨批斗,肩膀脱臼告诉哄骗李光头说让手臂休息一下,在儿子送来小龙虾一个没吃递给红卫兵们。为了兑现和妻子的承诺,逃出监狱在车站被打到面目全非,惨死于此。

这本书差点没看下去,用词比较糙,全是屁股,粪便之类,还好心里承受能力较强,看下去了。前几章比较无趣,赵镇这个小村落没有什么消遣的东西,靠的都是发生的一些小事,口口相传成了各种大事件。很多地方都是如此,不仅仅是书中,现在的农村仍然是这种封闭状态,有点风吹草动,人尽皆知。目前下部已经看了百分之三十,感觉略荒诞,甚至说不怎么精彩,全是絮絮叨叨说着日常。四十万字的长篇,豆瓣搜了下大家评价也都不一样,书这个东西吧,看个人,毕竟一千个读者就有一千个哈姆雷特。我是打算这个周把下部看完,不知计划跟不跟得上变化。

感觉上部感情线比较杂,太久没写读后感也不知道怎么写。

李光头是本文的主角,还在妈妈肚子里的时候,父亲以羞耻的方式死去。九岁的时候偷看宋平凡和母亲房事摩擦板凳进入了青春期,和异性兄弟宋钢在父亲进看守所相依为命,两兄弟顽强生长,我更喜欢作者笔下的宋平凡。

宋平凡以“地主宋平凡”的牌子教两兄弟识字,地是大地,地上的地,主是毛主席的主。在一堆人面前,李光头说宋平凡是骗子,是地上的毛主席,导致宋平凡进了看守所,受尽折磨。这个男人有没有恨意我不知道,反正我对李光头喜欢不起来。我亦不知道宋平凡和李兰在一起的契机,莫名其妙两人就结婚了,可能这就是我单身的原因吧。

作者用了大量篇幅描写场景,一直记得初中语文课上老师带着我们解析字句,描写得好,哪里好,为什么觉得这段话好。

每个人的文字都带着自己的张力和个人特征,我看书少,这里也就举不出其他作家的例子。余华的文字冷冽又带着些许人间烟火。

“李兰在经历了一年多的犹豫之后,终于在一个月光明媚的深夜,抱着李光头悄悄地来到街道上。她低下的头都贴在了儿子的脸上,她沿着墙根快速地走动着,只有在她确定前后都没有脚步声的时候,她才会放慢自己的步伐,抬起了自己的头,看着天空里一轮皎洁的明月,沐浴着夜风凉爽的吹拂。她喜欢站在空空荡荡的桥上,凝视着河水在月光里闪闪发亮,一波一波永无止境地荡漾过去。她抬起头来时,河边的树木在月光里安静得像是睡眠中的树木,伸向空中的树梢挂满了月光,散发着河水一样的波纹,还有飞舞的萤火虫,它们在黑夜里上下跳跃前后飞翔时起伏不止,像是歌声那样的起伏。”

“伸向空中的树梢挂满了月光”挂这个动词,挂满了月光,多美的夜晚。

也是在这样的夜晚,李兰碰见宋平凡两次,宋平凡告诉李兰,孩子太瘦,要多晒太阳,太阳里有维生素,李兰喜欢上这个高大伟岸的男人了吧。

我对红卫兵了解得不多,这种私刑,以人取乐是合法存在的吗。

宋平凡活活被打死,长头发的孩子被割到大动脉,在那个年代不知有多少这样的事情发生,又都掉进历史的洪流里,发不出一丝声响。

人们路过宋平凡的尸体,没人发声,也没人上前,能责怪他们冷漠吗,不能,明哲保身谁都知道。如今的社会披着网络外壳自以为正义的喷子放回当初的年代又是什么样的呢,愚昧不是因为时代的不同。

我想,我也是冷眼旁观的众人。

兄弟读后感【第五篇】

我一口气把《莱特兄弟》这本书读完了,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莱特兄弟从小就很聪明,解题时总有创新的解法。

他们受风筝和小鸟飞行的启发,开始造他们的一号滑翔机。

一号滑翔机只飞了三十米,但终究离地飞起来了,他们成功了。

哥哥又驾着改进后的二号滑翔机升上天空,不但成功了,还飞了一百多米远呢!

三号滑翔机最然小,但是更先进。试飞那天,风很小,但飞机还是平稳地飞了五十多米后安全降落。

莱特兄弟并不满足于滑翔机的成功,又成功研制了动力飞机,建造了飞机制造厂。莱特兄弟让航空业发展起来了,实现人们的飞天梦想,所以他们是伟人。

我们也要努力学习,为国家做贡献。

兄弟读后感【第六篇】

《兄弟》,待我自己一口气读完这本书,哭得稀里哗啦纸篓里多了一堆纸巾。

故事本身充满了悲剧。因为偷窥不小心淹死在厕所的李光头的亲生父亲,因为偷窥被抓而游街的李光头,这两个男人让李兰承受了无尽的耻辱和持续不断的偏头痛。带给李兰自尊与自豪的第二个丈夫宋凡平,却因为是地主出身而备受折磨最终惨死在十一个红袖章的拳脚棍棒下。为了纪念宋凡平,李兰七年没有洗头,预见到自己余日无多终于进了澡堂,一洗,黑发洗成了满头银丝。李光头和宋钢着两兄弟都还只是十四五岁的少年,却已经要弯着腰推着辆板车送走睡在薄板棺材中的母亲了。

可是虽然有那么多悲剧,虽然有那么多细节让我泪流不止,我却仍要说:这本书一点都不压抑,看这本书不会觉得心里难过。因为经受着这多么苦难的人们是如此的坚韧,他们的乐观与内心不屈的骄傲让读故事的人感觉到了强大的力量。

书中最高大最丰满的形象就是父亲宋凡平了。觉得他像极了《美丽人生》中在集中营里编着玩游戏的谎话来保护他的儿子的那个伟大的父亲。他可以在被揍得鼻青眼肿的第二天大模大样的在屋外给李兰洗头,如此的细心,用满不在乎和满脸的幸福来对抗围观人群的怪笑。他可以在被抄家筷子都被折断后找来六根树枝并告诉孩子这是古人的筷子。他可以在胳膊被打脱臼后若无其事的告诉孩子这是胳膊累了让它休息几天,并让好奇的孩子兴致勃勃地学习让胳膊郎当起来的绝技。他可以不断地编织谎言来安慰在上海治病的妻子,并从监狱中逃出来带着孩子把家打扫干净来迎接回家的妻子。

母亲李兰也是坚韧的。她自豪的做了七年地主婆,骄傲的承认这一点并在挨打时仍保持骄傲的微笑。她在把惨死的丈夫洗净送走的过程中泪如泉涌嘴唇咬得献血淋漓甚至昏厥过,可她还是忍着,并且响亮地对她的孩子说:“不要在别人面前哭。”

就连李光头,这个臭名昭著的混世小魔王,也让人觉得欣慰。他自制手推车送母亲舒舒服服地到乡下给父亲扫墓。捆得结结实实的躺椅,遮伞,垫在座位下防震的被子,盐水瓶充当的装有多于半两少于一两营养液的军用水壶……所有这些细节都让读者不禁感动。

兄弟读后感【第七篇】

孩子初看《牧犬三部曲——兄弟情仇》,就被主人公灰灰和黑头所感染,这次,又找到了这本续集。她很快就读完了,而且非常满意。

最终,灰灰从偷猎者手下逃脱,继续它的丛林生活;黑头则带着它的新朋友白丑,回到了牧场。

此书是一本非常非常好的少儿读物,故事情节生动有引人入胜,令人意犹未尽,一看便不会罢手,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能我们看到牧犬兄弟虽历经苦难仍不屈不挠的灵魂,被它们所震撼。真不愧是"牧犬三部曲",真不愧是继《艰难的归程》与《丛林守护神》后又一本关于牧犬的书。

一本让所有喜爱动物的孩子们爱不释手的好书。

林达为了给牧犬黑云报仇,将黑云的儿子灰灰进行秘密训练,希望将灰灰训成一只猛犬,不料,灰灰却变成比野狼还要凶残的牧场公害。而正常驯养下灰灰的同奶兄弟黑头成长为一只优秀的牧犬,成了灰灰的克星。灰灰逃入山林,沦为野狗。黑头因替同伴复仇,遭人追杀,被-迫逃入城市,不料遭人诱捕,加入了马戏班。灰灰击败豺狗当上“豺王”之际,黑头逃离马戏班,随着新朋友白丑去了它家。后来,灰灰在山中遭遇偷猎者,陷入了天罗地网之中。黑头在白娃家里仍然想念牧场,带着白娃回到了牧场,白娃被黑狗咬死,黑头大受刺激,咬死了黑狗。灰灰在山中回归了本性,不再滥杀。林达带领黑头去寻找灰灰,遭遇狼群,生死关头,灰灰赶来搭救,最终灰灰回归了牧场,成为了一条优秀的牧犬。

读了这三本书后,我深受感触,主人公灰灰与黑头的命运多舛,透过一连串高潮迭起的故事,使我们看到了黑头与灰灰虽然苦难,但又一次次站起的优秀品质,看到了黑头与灰灰历经挫折仍不屈不挠的坚强灵魂。仿佛听到了它们永不言败的吠声。

这三本书告诉我们:从哪里跌倒,就从哪里爬起,只要用一颗从容的心去认真面对困难,一切难题就只不过是一只纸老虎罢了。

兄弟读后感【第八篇】

零零洒洒,终于读完了余华的《兄弟》,不知道该如何做评价这本书,三言两语又怎么能说尽那个时代的辛酸。

故事的两个主人公——李光头和宋钢原本没有血缘关系,宋钢的父亲宋凡平和李光头的母亲李兰重组家庭之后,两个人虽不是兄弟,却胜似兄弟。

这么看故事开篇似乎是个很美好的结局,可正应了那句话“开篇有多幸福,事后就有多惨。”

“只剩下最后一碗饭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吃;只剩下最后一件衣服了,我一定让给李光头穿。”这是宋钢在李兰弥留之际许下的承诺。

也正是这句承诺,照应了宋钢一生的宿命。饭和衣服可以分,甚至可以不留给自己,但是女人只有一个,要怎么分,又怎么舍得放弃呢?这是最大的矛盾,也是对宋钢这句承诺最大的考验。

宋钢选择放弃自己的生命,夹在林红和李光头中间这么多年的日子终于走到了尽头。

故事的结尾,李光头成了世界驰名的企业家,拥有上亿的资产,可宋刚却落得一身疾病,妻子也爱上了李光头,于是他选择卧轨自杀。

这可能就是作者笔下对那个时代最大的粉刺吧。这似乎有些黑色幽默和残酷,可是,时代就是这样,社会上的一个巨大的改变必将会把社会这摊清水掀起巨浪,湖底的泥沙也会浮上来,使这水显得浑浊不堪,可在最后,这潭水又会变得清澈无比。

在看文章的过程中,看到宋凡平和李兰结婚的时候,那种美好而细水长流的感情真令人羡慕。

可看到宋凡平中被活活打死的场面,那种压抑感真的很令人窒息。

书中还有一句印象很深的话就是“命里只有八斗米,走遍天下不满升”。

我不知这本书想表达的主题是什么,貌似有很多:兄弟情、信命、奋斗……

可能这就是好书吧,每个人都能从书中找到自己的影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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