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范例【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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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一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的通知》(**号)精神,我司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开展自查和整改工作,针对自查发现的存在问题,进行分类梳理,制定如下整改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x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选人用人重要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提高政治站位,增强政治自觉,严格落实《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政策法规,严格实行民主推荐、公开公示、集体研究、任前谈话等项程序和要求,切实把好选人用人关,持续整治选人用人的不正之风,从严推进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二、整改任务及措施

(一)存在问题一:党支部在选人用人上领导和把关作用发挥不够。对干部队伍建设统筹谋划、长远规划不够,优秀年轻干部储备不足,部分干部长期不交流。

整改目标:落实好干部标准,遵循干部成长规律,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改进方式、提高质量的要求,进一步创新理念、创新思路、创新模式,以大力发现培养为基础,以强化实践锻炼为重点,以确保选准用好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健全完善年轻干部选拔、培育、管理、使用环环相扣又统筹推进的机制,形成优秀年轻干部不断涌现的新局面。

整改措施:

1.制订总体规划,大力培养选拔年轻干部。提出培养选拔年轻干部的原则、目标、思路、措施。明确“时间表”。强化责任,将培养选拔年轻干部作为党支部其“一把手”的重要政治责任。着眼中长期培养选拔目标的实现,制定3年、5年的阶段性目标,发展党员3名,分步抓好落实,逐步配备到位。

2.拓宽选拔方式。加大竞争选拔力度,推进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常态化,坚持和完善竞争办法,为选拔优秀年轻干部提供“通道”。

3.进一步探索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的有效途径。采取民主推荐、考试测评、组织考察等方式,选拔一批重点培养对象,进行持续跟踪培养锻炼。为实现领导班子年轻干部的配备打好基础。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20**年12月前完成制定规划,并长期坚持。

(二)存在问题二:高素质专业化选人用人方向不够鲜明。对人才引进和培养工作重视不够,高素质专业化干部短缺。

整改目标:加强人才引进和注重培养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增强干部队伍适应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要求的能力。

整改措施:

1.加强人才引进力度,创新工作机制,拓宽引才渠道。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立足实际,着眼长远发展,进一步更新观念,创新办法,坚持开发、吸引,不断创新人才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人才引进制度,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引进人才。

2.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把提高政治素质放在第一位,加强政治训练,突出忠诚干净担当教育。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长期

(三)存在问题三: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管理不规范。研究讨论人事议题的会议记录不规范,没有如实记录与会成员表态情况,有的以“一致同意”代替讨论和表决。

整改目标:实现文书档案和干部档案管理规范化。

整改措施:

1.加强和规党员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按照《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从管理体制和职责、内容和分类、日常管理、利用和审核、纪律和监督等五个不同的方面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好档案的规范整理工作。

2.进一步完善档案,认真对照**x年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要求,自查自纠。

责任领导:**

责任部门:办公室

整改时限:20**年12月前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二篇】

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反馈,与以往相比有不少创新,其中一个方面是把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的反馈,纳入巡视反馈整体,由中央巡视组一并向被巡视地区、单位党委(党组)反馈,督促同步抓好整改,进一步彰显专项检查的权威。那么,对巡视移交的选人用人、党组织建设、违反换届纪律等方面的问题,如何抓好整改?今天我们带您来了解。

强化问题导向,实行销号管理

在本轮巡视整改落实中,中央组织部对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强化问题导向,实行销号管理;强化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施策”的原则进行了集中整治。被巡视的30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包括14个省区、8个中央单位、8家央企,逐一建立台账,形成细化的问题清单。根据各自不同情况,中央组织部明确整改要求,并实行全流程跟踪督办。问题解决一个,就销号一个,整改不全面的、不彻底的、不清零的,绝不放过,总之,问题一定要见底清零。

强化分类指导,坚持精准施策。一方面,针对30个地区和单位的不同特点,中央组织部提出相应的工作要求。重点个性问题,与被巡视党组织有关负责同志一起深入研究,确保工作真正按照精准科学的要求落实到位。另一方面,被巡视党组织高度重视,党委(党组)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直接抓,确保整改工作紧紧抓在手上,见真章、显实效。

总体来看,专项检查的整改落实进展良好,阶段性目标已达到。据了解,选人用人方面整改任务清单共464项,现已完成425项,占任务清单%。需立行立改的已基本完成,需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抓好整改的任务,也在加紧推进。

“四个突出”抓好选人用人问题整改

截至目前,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的30个地区和单位党组织整改进展“成绩单”均已晒出,选人用人问题是被关注的焦点之一。在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上主要有以下“四个突出”。

一是突出抓责任落实。党委(党组)书记是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的第一责任人,组织人事部门主要领导是专项整改的具体负责人。河南省委在推进选人用人问题整改中开展了8个专项行动,由省委常委、组织部长牵头,建立了“一天一碰头,三天一汇总,七天一调度”的工作机制。四川省委组织部先后召开7次专题会议,并召开了全省组织系统巡视整改工作推进会,确保责任落实到位。

二是突出抓立行立改。被巡视地区、单位针对涉嫌买官卖官、“带病提拔”、突击提拔等严重违规用人问题重拳出击、一查到底,既处理当事人,也追究责任人,不搞下不为例,目前已处理和追责1986人。广东省针对一些单位任职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的问题,坚持举一反三,目前已对第一批30家省直单位183名不符合任职回避要求的干部全部作了调整。

三是突出抓督促检查。不仅中央组织部高度重视督查工作,30个被巡视地区、单位党组织也在这项工作上下了很大功夫。与以往相比,有两点较为突出:一个是力度大,凡是列入整改的问题,都建立任务清单、责任清单和整改台账,明确任务书、时间表和路线图,顺排工序、倒排工期,确保问题条条要整改、件件有落实;另一个是上下联动、整体推进,除了抓好本级督查,还“下沉一级”抓好督查,防止“沙滩流水不到头”。山西省委在抓好自身整改的同时,派出专项督导组,到一些地方对一些突出问题进行督促指导。海关总署每两周开一次整改工作推进会,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进行评估,对整改不到位的重新整改。中粮集团党组成员及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牵头,组成多个专项督导组,参加各分支机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现场督导。

四是突出抓“长久立”工作。在巡视整改落实中,各个地方和单位既注意“当下改”,更注意“长久立”。对发现的选人用人方面问题,进行认真梳理,深入研究,对症下药,规范选人用人工作制度,建立一批长效机制。据统计,共建立相关制度242项,修订完善227项。

针对整改落实不到位问题已作出组织调整

十九届中央强化巡视整改的创新举措之一,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担负起巡视整改日常监督的责任:“分工合作,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巡视工作是在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下,在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具体领导下开展的。组织部门作为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的成员单位,按照有关要求,会同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在加强巡视整改日常监督、强化整改督查方面,双方工作既各有侧重,又相互配合、同向发力,形成强大合力,达到了“1+1>2”的效果。

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中,组织部门主要抓了三方面工作。一是抓好选人用人方面问题的整改;二是运用好巡视成果,把成果运用到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和选拔任用之中,运用到领导班子建设之中;三是针对巡视发现的党的建设,特别是党的组织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抓好整改,并产生放大效应,推进面上工作。

强化巡视整改问责,是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部门的一个重要共同发力点。整改问责决不是说说而已,针对十九届中央首轮巡视发现的一些地方、单位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已经对相关领导班子作出了调整,释放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巡视工作公信力的强烈信号。

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三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20**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20**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顾,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20**年度选拔任用干部总体情况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20**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20**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部分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二、选人用人工作开展情况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机会。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则,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则,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发展环境。

(二)严格规范干部选拔任用程序。20**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20**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规范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多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20**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则,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20**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氛围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发展、人人谋发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篇】

根据组织部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

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五篇】

统一部署,2018年7月24日至2018年9月12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对志丹县开展了常规巡视和脱贫攻坚专项巡视。11月20日,省委第七巡视组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7月8日,志丹县委巡视整改情况通过秦风网向社会公布,接受干部群众监督。

一、主体责任落实情况

(一)提高站位、深化认识。

(二)把握原则、深入查摆。

(三)加强领导、明确任务。

(四)科学部署、严夯责任。

(五)全力统筹、严肃问效。

二、整改任务完成情况

(一)政治建设和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对***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学习领会不深刻”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修订完善了县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同步下发了《志丹县〈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制定了《干部职工理论教育安排意见》和《理论学习计划》,系统深入学习了***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

二是为全县干部群众发放了《党的十九大精神宣传册》《***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十讲》等读本2万余册,依托刘志丹干部学院,分层分类开展了党员干部教育培训。

三是在县电视台开设了《新时代、新征程、新气象》《学习宣传贯彻十九大精神》专栏,累计宣传报道***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30余次,“志丹宣传”“志丹网宣”等新媒体平台推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栏目126次。

四是开展了“农民八教育”和“大调研”活动,组织所有县级领导深入一线认真开展了调查研究。五是进一步加大学习考核力度,出台了《志丹县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将理论学习工作纳入了全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2.关于“党的核心作用发挥不充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委常委班子认真学习了***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重要论述和《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等制度,坚决增强“四个意识”、树牢“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二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试行)》,全面加强了县委对县人大、县政府、县政协和县法院、县检察院党组的领导,有效压实了各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严格执行各党组每年定期向县委报告工作制度,制定了《2019年各党组向县委汇报工作会议方案》,明确要求突出汇报存在的问题和不足。

三是认真研究调整优化了议事机构,根据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成立了县委监察、深化改革、审计工作、机构编制、依法治县委员会,调整了“三大攻坚战”、扫黑除恶、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等领导机构,为中省市县各项决策部署落实提供了坚强保障。

四是认真贯彻执行了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党组)集体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有效规范了县委领导决策、县人大重大事项决定、县政府依法决策等程序。

五是认真谋划安排制定了《关于“工作落实年”的实施方案》,明确县级领导包抓镇办、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工业企业、苹果产业带、信访积案化解、中小学幼儿园等工作职责,压实县级领导分管包抓责任,形成了强大工作合力。

3.关于“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压实各级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每年定期组织召开全县意识形态工作述职评议会。

二是开展了“我的脱贫故事”“扶志扶智宣讲基层行”等宣讲活动,累计受教育人数达到了4万余人次。

三是成立了县融媒体中心,邀请中省媒体来志采访30余批次,在中省市主流媒体刊登新闻稿件100余篇。

四是开展了全国新时代文明实践试点县建设,成立“千人乡贤、万人志愿”服务队,实施了文明大篷车志愿服务、红色故事会志愿服务、农民家庭会志愿服务等项目,推进移风易俗、文明乡风建设。

五是制定了《关于规范全县党员干部使用微信行为的意见》和《关于志丹县微信工作群管理办法(试行)》,出台了《志丹县网络舆论引导实施方案》和《志丹县红都网军建设方案》,组建了“红都网军”24小时在线监测处置,有效加强了网络舆情引导管控。

4.关于“贯彻落实中省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问题整改情况。

(1)“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不够扎实”问题。

一是调整了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由县委书记任组长、县长任第一副组长,全面加强了对扫黑除恶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是制定线索举报奖励制度,全方位加大了宣传动员和线索排查力度。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等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涉黑、涉恶案件定性标准。截至目前,共摸排案件线索143条,破获涉恶类案件32案81起。

三是开展了“黄赌毒”、交通秩序、信访秩序、网络违法犯罪、校园及周边环境、油区及特种行业领域六大专项整治行动。

四是大力开展油气生产环境综合整治,制定出台了《关于规范油气勘探开发钻前供水、泥浆坑及管沟费等劳务性收费标准的指导意见》和《关于规范油气钻前各类收费和补偿的实施意见》,限定了油气征占补偿费用标准,取消不合法、不合规收费,有效保障了油气生产高效运行。在全省2018年度公众安全调查当中,志丹县公众安全感%,位居全市第1位;平安建设知晓率%,位居全市第2位;扫黑除恶知晓率%,位居全市第2位。

(2)“经济转型不明显”问题。

一是坚持“两区两地三圈”目标不动摇,全力建设30万亩苹果主产区、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倾力打造全国重要红色教育培训旅游目的地、陕甘宁足球训练基地,加快融入陕北高端能化经济圈、延安全域旅游圈和陕甘宁区域交通圈,积极构建现代化经济体系,努力提升经济发展质量。

二是大力发展现代农业,出台了《关于激励扶持现代农业产业全面提升的十条措施》,县财政每年列支7000万元支持苹果产业建设。

三是持续推进工业转型,打造高端能化、新能源、农副产品深加工、新兴产业四大产业集群,加快构建“政、企、学、研、创”五位一体平台。

四是培育壮大第三产业,正在编制全域旅游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毛项大峡谷、洛河峡谷旅游开发,正在建设集足球训练、干部培训、红色旅游、商业休闲为一体的城北足球特色小镇,打造太白山文化公园、洛河峡谷地质公园、九吾山森林公园、周河湿地公园和县城红色遗址公园。

五是推行重大项目建设首问负责制,进一步简化项目前期审批流程,提高办事效率;实行“定期调度、全程跟进、一抓到底”的工作机制,落实包抓县级领导每周集中会诊、现场督办、解决问题,进一步加大了项目跟踪督办力度。2019年,全县共安排新建项目50个、续建项目29个、前期项目5个,概算总投资亿元。目前,新建项目已开工16个、续建项目已复工17个。

(二)组织建设和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选人用人存在问题”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召开了全县组织工作会议,认真贯彻中省市组织工作会议精神。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调任规定(试行)》《新公务员法》等规定,修订完善了《干部选拔任用流程》《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办法》《干部监督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严格落实“三个不上会”“凡提四必”“五个不准”“六必核”等规定。

二是出台了《关于进一步激励广大干部新时代新担当新作为的意见》,制定《“两点六线”选用干部实施办法》《脱贫攻坚一线选用干部实施细则》,全面健全了干部考核评价体系。三是认真贯彻落实了“三项机制”,对77名工作实绩突出、敢于担当、善于作为的干部提拔或转任重要岗位,对1名干部进行容错纠错,对13名工作不在状态、不适宜担任现职的领导干部予以免职。2018年,对22个县直部门和镇办(便民服务中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研判,全县共研究人事10批次424人,有效调动了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

2.关于“党建工作不够扎实”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了“五个一”党建联系点工作制度,每年召开全县镇办党(工)委书记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会议,对村干部实行绩效工资挂钩制。

二是严格落实了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三会一课”、党员民主评议等制度,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所有党员县级领导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了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三是认真落实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出台了《加强组织体系建设提升组织力(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在村“两委”换届中,109个村新调整村支部书记、村主任147名,调整率70%;支部书记平均年龄岁,较上届下降岁,女支书10名;村委会主任平均年龄岁,较上届下降岁,女主任3名。支委、村委班子成员大专以上学历127名,其中支书、主任大专以上学历38名,村级班子整体结构得到历史性改变。

四是大力发展了村集体经济和村级互助资金。全县109个村全部建起村集体经济,果园总面积达到8405亩;村村成立了互助资金协会,村级互助资金总规模突破4000万元。

五是狠抓了各领域党建规范化建设,制定构架图和标准图,规范决策议事、组织生活、党员管理等制度。发起农村党建“千村示范、万村达标”行动,与腾讯合作建起“为村互联”平台,实行线上事务代办和农产品直销;实施“城市党建同心圆”工程,被中组部确定为全国城市党建工作示范县。基层组织的政治功能持续强化,组织力有效提升。

3.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和‘四风’问题依然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委常委会和县政府常务会认真学习了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制定完善了公务接待、公务用车、办公用房标准和规定。全面规范车辆管理中心运行,对全县公务用车实行统一标识。

二是严格执行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杜绝无公函接待。严格执行国库集中支付和“五笔会签”等制度,积极推进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改革,进一步压缩了“三公”经费预算。

三是印发了《关于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开展了“文山会海”专项整治行动,实行办文办会审批制度,有效减少了会议和发文数量。

四是深化了纪律作风大整顿,通过开展明察暗访、与邻县纪委交叉检查等方式,共发现纪律作风方面问题线索79条,实施谈话提醒20人、诫勉谈话17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4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4人。

五是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正在开展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专项整治,严肃纠正表态多、调门高、以文件落实文件、以会议落实会议、留“痕”不留“绩”、留“迹”不留“心”等问题。

六是制定出台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10+1行动”方案》,发起施工许可办理、企业开办等17项简化行动。制定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对在优化营商环境、落实环境保护、推进扫黑除恶过程中失职失责的党员干部严肃追究责任。2018年11月份以来,市场环境领域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22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1人;环保领域共查处违规违纪问题70起,给予党纪政务处分34人;扫黑除恶方面共发现问题线索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

(三)纪律建设和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1.关于“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县委常委班子坚决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从去年下半年开始县委常委会坚持每季度听取一次县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二是制定印发了县委常委班子及成员主体责任清单,编印了《落实主体责任工作纪实簿》,监督班子成员落实主体责任和“一岗双责”。

三是对全县各级各部门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进行了专项监督检查,对县检察院党组、县教育局党委、县科协党支部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了“一票否决”。

四是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严格执行中省市县《巡察工作规划》,县委常委会坚持定期听取巡察工作汇报,安排部署线索移交和巡察整改工作。

五是坚持巡视和巡察上下联动,组织开展了第五轮县委巡察工作,涉及5个镇办、部门,发现问题线索36条,移交县纪委12条、县委政法委3条、被巡察单位21条。

2.关于“落实监督责任不够有力”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四类处置标准,从规范线索处置入手,从去年年底开始,明确上级交办的信访件一律由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2018年11月份以来,省市纪委共交办信访件21件,全部由县纪委进行调查核实。

二是实行县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审核负责制,对所包抓的镇办纪委、联系纪工委、分管机关部室所承办的案件,从上报材料、证据、事实、结论、处置、程序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严格反馈答复,层层把关报结。

三是实行县级领导包案化解、巡访下访工作机制,加大了信访矛盾排查化解力度。中央巡视组共转办信访件2批3件,目前全部办结。省委第七巡视组共移交信访件118件,目前已办结114件,正在调查1件,其余3件因反映问题线索含糊不清,无法调查核实,予以暂存待查。

四是县纪委监委指导各镇办党(工)委召开了专题会议,对纪委书记分工进行调整,做到专岗、专职、专责,并将分工文件向县纪委进行了报备。截至目前全部整改到位,各镇办纪委书记均不再分管纪检监察以外的其它工作。

五是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规范问题线索处置,推行“归口管理、集体合议、科学授权、全程跟踪”模式。2018年11月至12月,全县共运用“四种形态”472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384人次,均超过了前10个月的总和。

六是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挂牌接访和下访等制度,2018年11月以来,由县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各镇办、村组巡回下访4轮次,共发现问题线索24件,现场向信访群众答复7件,交办镇办纪委调查核实10件,县纪委受理的7件正在办理中。

七是加强对各镇办纪委、各纪工委履职情况的督查考核,对工作被动排名末位的5名党委和纪(工)委主要负责人进行了约谈,确保了执纪监督和审查调查工作力度不减、震慑常在。去年11月份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反映问题线索519件,立案124件,给予党纪处分119人、政务处分8人(其中乡科级11人),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8人,挽回经济损失万元。

3.关于“廉洁风险防范仍需加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严格执行《陕西省2019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采购限额标准》,加强了国有资产登记管理。开展了单位门面房出租专项治理,禁止从事租用和经营活动,主要用于各类群众性公共服务活动。

二是严格执行县城建设总体规划,开展了规划建设专项执法行动,有效遏制了超容积率等违规建设行为。县纪委监委对重点工程建设、政府采购项目以及重大经营性土地使用权招拍挂活动进行了监督检查。

三是加强对重要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落实全县各级各部门认真梳理和排查了本单位重点岗位、关键环节的廉政风险点,健全完善防控措施,推动形成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良好局面。

四是进一步规范和完善了临时工雇佣和管理工作,明确雇佣临时工必须由用人单位集体研究决定,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和人社部门备案。县纪委监委对巡视反馈领导干部安排亲属到本系统工作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已对3名责任领导作出组织处理。

五是加大对群众身边“微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的查处力度,进一步完善了“五位一体”信访举报平台,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挂牌接访等制度,多渠道受理扶贫领域违纪问题线索,采取重点督办、分类指导、派员督办等办法加快线索办理。2018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101件,同比下降了%。

(四)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问题方面

1.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方面。

一是针对关于“学习***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不系统不深入”问题,把学习***总书记关于扶贫重要论述作为党委中心学习和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进行常态化学习培训。

二是针对“对脱贫攻坚工作研究谋划不够”问题。在综合调研和集中论证基础上,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两培两提六到位”行动,即:全面培训干部、培训农民,着力提高贫困户收入、提高脱贫质量,做到信息档案完善到位、惠农政策执行到位、帮扶措施落实到位、内生活力激发到位、基础设施建管到位、巡视问题整改到位,全面加大了统筹推进力度。

三是针对“没有完全形成抓脱贫、促脱贫的工作合力”问题,落实县级领导包抓12个镇办和56个贫困村,结合机构改革和人事变动,对“两联三包”单位、第一书记、帮扶干部进行了全面调整,为推动脱贫工作落实提供了坚强的组织保障。

四是针对“2017年二、三季度全省脱贫攻坚考评中该县排名靠后”问题,举全县之力下决心扭转被动局面,全县109个村实现了产业建设、村级互助资金、“双基联动”、保险助力、爱心超市、村集体经济、法律扶贫“五到户”和科技特派员等“八个全覆盖”,产业扶贫举措被国务院扶贫办面向全国推广。我县在全省2018年度脱贫攻坚成效考核中被评为“较好”等次。

五是针对“有将在册贫困户统一纳入兜底保障、一兜了之的思想”问题,通过多形式、多元化渠道解决贫困户收入问题,全县兜底户由原来的45%降到现在的%,“一兜了之”的错误思想得到彻底根除。

六是针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结合不够”问题,编制了《志丹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巩固脱贫成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乡村振兴五年战略规划》,制定了《关于激励扶持现代农业全面提升的十条措施》及相关配套政策,推动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战略两项工作相互融合、相互促进。

七是针对“督查作用发挥不够”问题,进一步充实由12名县级领导任组长、12名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组长的12支督查队,先后开展督查检查12轮次,列出督查清单79项,交办各类问题264条,约谈提醒27人次,督查利剑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八是针对“监督执纪作用发挥不够”问题,加大扶贫领域作风和腐败问题查处力度。2018年11月份以来,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24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诫勉谈话处理25人。

2.组织落实中省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方面。

一是针对关于“对中省脱贫攻坚决策部署学习研究不够深入、把握不够精准”问题,组织“八办两组”牵头单位对政策落实情况进行了“回头看”,纠正了部分护林员超龄、低保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不紧密等问题。

二是针对“贫困户实际没有管理产业项目能力”问题,采取“托管代管、入股分红、合作生产”的模式扶持发展产业,目前全县共有203户贫困户托管代管发展产业,切实解决了弱劳动力贫困户发展产业难的问题。

三是针对“移民搬迁配套产业收益差”问题,以苹果产业、园区就业、劳务输出、自主创业、公益专岗、农村股权收益等为重点,为所有搬迁户配置了脱贫产业和就业岗位。截至目前,全县592户搬迁对象中,除64户“五保户”实行兜底保障外,375户发展苹果产业、24户发展核桃产业、4户发展大棚、4户种植葡萄、239户发展特色养殖,开发公益性岗位203个,享受光伏扶贫129户,75人被聘为生态护林员,47人通过技能培训选择自主创业。

四是针对“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成效不明显”的问题,着力选树勤劳脱贫等先进典型,评选出“脱贫之星”26人,通过开展“农民八教育”、召开“农民家庭会”等方式,教育规劝“等靠要”、孝道式微等问题,有效激发了贫困人口内生动力。

五是针对“部分四支队伍在脱贫攻坚中重视眼前脱贫,忽视长远巩固”问题,按照“一户一策”的办法,对贫困户长短期产业进行合理搭配。大力开展“双扶双帮”活动,把贫困户的收入嵌入到新型经营主体中,把贫困户的小产业嵌入到全县的大产业链中,通过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托管代管,带动459户贫困户发展起了长期产业。

六是针对“部分帮扶干部对村情、民情了解不深不细、政策宣讲没有让群众理解”问题,落实领导干部和“四支队伍”,指导各村召开群众大会、党员大会和“村三委”会,集中宣讲脱贫攻坚政策,组织动员贫困群众勤劳脱贫。

七是针对“填写的‘两卡一簿’不完整、存在逻辑错误、不能如实反映帮扶实际”问题,按照“一卡一盒一袋”标准,即:明白卡上墙,帮扶计划、照片资料、政策内容装盒,宣传资料、联系卡进袋,对脱贫攻坚工作启动以来县镇村三级档案资料进行统一整理完善,2018年度考核中我县数据信息零错误。

3.扶贫领域作风建设方面。

一是针对“制度执行不严格、扶贫惠民政策落实走样”问题,修订完善了《志丹县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兑付方式改革实施方案》,将惠民补贴资金使用作为2019年绩效评价的重点工作来开展,将政策落实情况纳入对镇办、部门2019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将惠民资金纳入审计计划,各项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

二是针对关于脱贫攻坚“工作态度不认真、公开不规范”问题,县委对工作态度不认真、执行规定不严肃、履职尽责不到位的问题进行了专题研究,责成县纪委监委加大执行问责力度,对5名科级领导进行了约谈。成立专门调查组全面核查了该村贫困识别和退出情况,对象咀村2017年识别的5户贫困户和2018年动态调整自然增减人口评议、公开等档案资料进行了细化完善。

三是针对“作风漂浮、工作重形式、走过程,调研活动实际效果不理想”问题,所有县级领导带头开展脱贫攻坚住村遍访行动,深入一线大走访大调研,进一步掌握镇村户实情,紧盯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和建议,切实增强了调查研究的实效性和指导性。落实县纪委常委带队深入基层一线督导检查,及时纠正脱贫攻坚工作中重形式、轻实干和重痕迹、轻实绩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2018年11月份以来,共查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4件,实施诫勉谈话3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1人。

4.扶贫领域腐败问题治理方面。

一是针对“脱贫攻坚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不严,对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监督不够”问题,利用常态督查、突击检查、交叉检查等形式,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对受理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进行了“大起底”和“回头看”,对扶贫惠民政策落实、扶贫资金管理使用方面虚报冒领、侵占贪污、克扣挪用等腐败案件问题从严从快从重查处,共立案查处8件,给予党纪处分8人。

二是针对“村级党组织监督责任软化,监督放任松弛、村务不够公开透明”问题,对新一届村监委会班子成员进行专门业务培训,修订和完善了村务监督工作制度和规范,对全县各村(居)委会村务公开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落实,确保村务及时如实公开。

三是针对“惠民政策落实方面腐败手段隐蔽多样、变样式违纪违法”问题,通过交叉检查、明察暗访、专项巡察等方式,从规范线索处置入手,选择典型的问题线索进行直查快办。从2018年1月至2019年5月,扶贫领域查处65起82人,党纪政务处分13起14人,诫勉谈话52起68人。

(五)上一轮巡视整改问题方面

1.关于“产业结构不合理”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在现代农业方面,2018年新发展20亩以上的苹果产业大户和家庭农场2000余户,果园面积突破30万亩,挂果园面积达到11万亩,总产量突破7万吨,产值突破3亿元,果农人均收入达到5000元以上。2019年,我们将紧扣苹果产业“333”目标,即:力争苹果产业大户达到3000户,恢复改造撂荒及半撂荒果园3万亩,推动全县苹果面积稳步在30万亩以上。

二是在工业转型方面,2019年继续加大项目招商和建设力度,持续做大做优园区,精心包装23个重点项目参加第四届丝博会暨西洽会,自主举办了文化旅游暨足球产业研讨会、工业转型研讨会、乡村振兴研讨会等6场招商引资项目推介活动,与14家企业院校在工业、农业、旅游业和招才引智方面达成投资意向,与北大、清华、浙大、交大等26个院校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共签约项目14个,概算总投资约亿元。延长油气勘探公司双河净化厂扩能项目正在安装管道,延长炼化公司二期20万吨LNG扩能项目正在安装设备,绿能油气轻烃分离厂和新沃达60万吨高效液体金属切割气一期20万吨项目正在试产。1—4月份,工业园区实现产值61800万元,上交利税1277万元。

三是在三突破业方面,2019年持续把旅游业作为第三产业发展的主攻方向。全域旅游总体规划已完成招投标。享誉省内外的毛项雕岩大峡谷综合开发总体策划已完成,正在与客商洽谈旅游开发意向。红都保安纪念馆主体已完工,陈列布展项目完成招投标。向省文物局争取到资金1100万元,即将启动实施永宁山寨抢险加固及布展项目。制定出台扶持非公经济发展政策措施,支持壮大民营经济和实体经济,1-4月份,全县新增企业145家、个体经营户468户;一季度完成服务业增加值亿元,增长%,占GDP的%。

2.关于“人事问题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出台了《志丹县年轻干部培养锻炼“墩苗工程”实施方案》,公开选拔了8名副科级干部到便民服务中心挂职,选派了1名副科级干部和4名一般干部到镇办培养锻炼。

二是修订完善了《志丹县党政机关科级干部轮岗交流办法》,有序推进不同单位、不同岗位、不同区域的领导干部轮岗交流。截至目前,共对99名在同一岗位任职时间较长的科级干部进行了交流或提拔。

三是实施了“金穗工程”,选派83名科级干部到村担任乡村振兴特派员,各级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得到有效调动。

四是出台了《志丹县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2018—2020年)三年行动方案》,对年轻干部培养、人才引进等工作做了明确规划。2019年4月,与浙江大学继续教育学院签定了合作协议,2019年5月在丝博会上,分别与西安交通大学南洋职业培训学院、中国矿业大学签定了合作协议。建立志丹县高层次人才库,为志丹发展招才招商,引进天津大学博士5人,带来专利项目11项,落户企业2家。开展柔性引才,向浙江大学研究生提供岗位(项目)78个,借高校智慧,解志丹难题。设立人才工作专项经费1000万元,用于2018年至2020年人才工作,实施“人人技能工程”,下岗失业人员、贫困家庭“两后生”、高校毕业生创业培训50人次。制定《关于在全县知识分子中深入开展“弘扬爱国奋斗精神,建功立业新时代”活动的实施方案》,发放倡议书3000份,慰问优秀人才25人。

3.关于“教育问题多”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认真落实《关于加强教育工作的意见》,安排24名县级领导包抓联系24所中小学,加大了对校园长和教师的考核奖惩力度。

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面向全市公开招聘110名特岗教师;高级中学面向全省招聘25名优秀教师。

三是进一步优化教学布局。保安小学正在建设学生宿舍楼、教师宿办楼,校园足球训练场(保安小学操场)和杏河中学操场正在实施操场面层工程,城南中学正在进行基槽施工,永宁幼儿园扩建项目正在办理前期手续。

四是加强教育教学管理,狠抓《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中小学教育教学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科研工作的意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骨干教师队伍管理的意见》三个文件落实,坚持教育教学、教育科研和教师队伍建设同步推进,持续推进课堂教学改革,推广了“自主预习”“合作探究”“交流展示”等课堂教学模式,通过严督查、细考核,有效推动了教育教学质量提升。

五是大力发展青少年校园足球。2018年,我县青少年校园足球队参加国内外各类赛事30余场次,共获得冠军2个,代表中国赴俄罗斯和瑞典参加了赛事活动。

六是全面加强校园内部管理,切实重视学生日常行为习惯养成,扎实推进“平安校园”创建工作,大力开展了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整治,营造起了安全有序的教学环境。

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六篇】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人用人公信度,评价主体是广大党员群众,所反映的是他们对被选拔任用的干部和党组织选人用人工作的公认程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干部工作的价值取向和努力方向,意味着领导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制度将由党内民主走向社会民主,将更多地吸收民意、集中民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党的干部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本质要求,对于改进党管干部方式、提高党管干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干部选任工作中,群众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参与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群众。第二个层次就是没有参与选任过程,但比较了解被选任干部情况的群众。第三个层次就是既没有参与干部选任工作,也不了解被选任干部情况的群众。这三个层次的群众由于参与选任工作的深度不同,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评价角度和期望值也存在差异。参与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群众,关心的是干部如何被选任的,对选任过程的知情要求比较高,即选任工作透明度问题;没参与干部选任工作但对被选任干部比较了解的群众,关心的是干部为什么会被选任,即选人用人质量问题;没有参与选任工作的群众,所关心的是领导干部的日常表现,即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问题。因此,干部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问题、选人用人质量问题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问题,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应该解决的关键问题。实践中,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对这三个问题的解决存在不足,影响了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信任度和信服度,主要表现为:

(一)群众对选任工作“雾里看花”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近年来,落实群众的“四权”取得明显进展,但是,与群众的期望值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干部选任程序、选人条件中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现象,造成了组织和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信息不对称,群众没有充分享受到“四权”。少数地方和部门干部工作的神秘化和封闭性仍然存在,以至组织上提拔的通过民主推荐出来的干部有时会受到群众的猜疑、非议甚至是不信任,这种对干部认同上的偏差不但损害了党委和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上的形象,也成为了提升干部公信度的瓶颈。

(二)选人用人存在“失准现象”

能否选准用好干部,很重要的一点取决于干部考察的质量如何。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发后,进一步规范了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干部考察质量的提高。但是也应看到,在干部考察中,还确实存在着失准、失察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考察时各方面反映不错,但任职后表现一般,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不能服众;有的领导干部的“政绩”,或成为后任沉重的包袱,或水分多,为群众所不齿;甚至有的领导干部到任不久,便暴露出严重的思想作风和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监督管理趋于“疲软乏力”

随着党的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也不断得到加强。但尽管如此,领导干部腐败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制约了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提升。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在实践中往往存在着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有名无实和下级监督无能为力,监督不到位,必然会出现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导致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缺乏信任、信服,难以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原因分析

(一)选任工作不够民主。

随着我国选人用人机制的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在近年来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民主化程度不够和民主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存在。一是公开性、透明度不够。在实际操作中,干部选任工作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在制度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操作中对公开的“度”和“量”难以正确把握,出现该公开的没有公开,公开的内容只见皮毛、没有血肉,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对空缺职位、选任条件的公开内容没有统一的要求,没有达到引导群众充分参与选任工作的目的;对民主推荐情况、考察结果一般都没有硬性要求公开,造成参与选任工作的群众对选任过程“一知半解”,对选任结果“半信半疑”。二是搞形式上的民主。有的地方和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表面上程序一步不少,实际上仍然是体现主要领导的意图,使程序“空转”。部分地方在选举中存在“陪选”和“软差”的现象,干部群众对这种走过场的选举十分反感。三是民主失真失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确定不规范、符合推荐条件的对象确定不规范的问题,随意放大和缩小范围,使部分干部群众失去了推荐和被推荐的权力和机会。少数地方和部门存在拉票贿选的现象,群众反映强烈。四是简单地以票取人。有的地方为了对上级好交待、对同级好平衡,对下级好说服,简单地以得票多少定干部。

(二)考察质量有待提高。

导致选人失察失准的主要原因在于考察环节出现漏洞。纵观干部考察工作的全过程,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难点。主要表现在:一是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对不同类型干部缺乏具体的评价标准,特别是体现科发展观要求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在实践中难以操作落实;二是考察主要以党委组织部门干部为主,队伍比较单一;三是考察办法相对落后,依赖于集中考察获取的信息。考察质量不高,直接导致选人失准,一旦这种被选拔出来的干部“投入使用”,出现问题,会直接引发公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质疑。

(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我们党一直非常重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面临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严峻形式,2008年中央发出《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提出一系列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但是部分地方和单位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说情风干扰风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还出现了拉票贿选的不正之风。一些平时业绩平平,但善于投机钻营的人拉票,一些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担心

吃亏也拉票,而且方法更加隐蔽和日常化,有的干部从民主推荐和选举时的临时拉票,变为平时就注重“人情积淀”,请客送礼、拉关系,有的干部害怕丢票,工作中不敢坚持原则,做老好人,这些现象都严重扰乱了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从监督客体来说,有些领导干部受传统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的影响,存在“不让监督”、“权力受损”的心态。从监督主体来说,存在着“不敢监督”、“无须监督”、“难以监督”的种种不同心态。近年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干部监督管理的科学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比如一些制度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全面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操作性;有的制度提出正面要求的多,具体实施细则少,与制度配套的奖惩措施跟不上。此外,有的地方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惩处尚未达到应有力度,也是当前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公信度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

1、探索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现行的干部考察评价标准,对“德、能、勤、绩、廉”五大要素的规定比较抽象,没有体现职位特征,应当针对不同职位进行细化量化。一是分类设置考评指标。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根据不同职位的特征,分项进行细化和量化,确立核心评价要素。二是分项匡定考评权重。针对每个职位的不同特点,进行考察要素分析,科学确定不同被考评者各项指标的权重。要辩证对待发展业绩,淡化单一的GDP意识,提高资源、环境等指标的权重。三是分层量化考评分值。坚持以考评指标体系为标准,根据被考察人的身份、工作隶属关系、考评项目等内容,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测算得出测评结果。通过多层面、多角度的量化评价,获取不同测评对象对干部评价比较客观的信息。

2、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一要规范内容。明确提名主体,解决“谁有权提名”的问题;明确提名程序,解决“如何提名”的问题;明确提名条件,明确“哪些人可以被提名”的问题。二是要健全制度。建立署名提名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必须署名提交书面材料,介绍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提名理由,申明与被提名人的关系等。落实民主推荐提名制度,坚持无论是组织提名还是领导干部个人提名都要经过民主推荐提名。三是探索建立党委全委会推荐重要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全委会表决重要干部的范围。

3、实行“两轮推荐”、“两推一述”(即两轮民主推荐和一次竞争上岗演讲)等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方法,给人选创造合理表达意愿和展示才华的渠道,形成引导干部依法有序竞争的良性机制。这种方式既包含选举制度的“直选”精神,又有委任制的“竞争上岗”精神,还有考任制的“考选”精神,融合了几种选人制度的价值精神,既可以防止暗箱操作,又可以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4、探索实行差额选拔制度。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规范“一把手”的用人行为,变少数人“点将”为民主“选将”,从“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变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增加透明度

1、探索建立干部初始提名情况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的制度。适度公开民主推荐结果,有助于通过群众的前期参与和适时监督,来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操作,有效防止搞小动作拉关系走后门的现象和行为,营造干部选任工作的良好空间和环境。

2、探索建立考察结果反馈制度和考察结果在干部所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制度。由考察组将考察结果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公开考察中了解到班子成员的总体评价、意见建议、测评结果以及后备干部的推荐情况、领导干部任期内的政绩、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情况。

3、定期开展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建立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制度,设置科学的调查内容,合理选择实施主体和参评主体。实施主体应为第三方或者专门的社会评价机构,参评主体的选择应坚持广泛性、代表性、知情性和认知力并重的原则,将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联的群体列入调查范围,并确保普通干部群众占有一定比例。完善调查方式方法,通过随机采集信息、集中听取民意,调查问卷、网络投票,设立专门信箱等方式进行。要把调查结果作为考核一个地方和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4、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改进方法,规范程序,提高质量,定期组织公开选拔。把公开选拔作为选配干部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积极探索公推公选领导干部的办法。

5、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建立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经常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特别是发现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时,更应及时谈话打招呼,提醒本人,引导和帮助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三)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对“选人者”的监督。注重从选任程序、选任制度规范等方面对“选人者”进行监督。一是加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检查制度,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特别是注意发现深层次问题,重点了解选拔的干部是否优秀,是否存在表面走程序、实际上搞不正之风的现象。发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干部任免事项,要责成有关党委(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纠正。二是要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各县市党委主要负责人代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扩大)会每年至少报告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时由全委(扩大)会对本年度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议,对本年度党委提拔任用的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测评。发现有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要落实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重要干部制度,加强对干部任免关键环节的监督。四是实行选人用人问题举报立项督查制度。对反映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进行立项督查。五是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本地区

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加强对“被选者”的监督。一是实行任前公示制。拟提拔干部正式任职前,向社会或在单位(系统)内部发出任前职公示公告,公布拟提拔对象基本情况和受理举报的方式,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坚持试用期制度。对提拔干部,全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或不胜任试任职务的,免去试任职务或调整工作岗位。三是适时跟踪回访考核。对试用考核合格后任命的提拔干部,党委组织部适时到提拔干部所在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干部履行职责、适应工作等情况。四是届中、届末定期考核。考核采用自我画像与他人画像、领导画像与群众画像相结合的方式,既面对面集体听取干部的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又背靠背同班子成员、单位职工、基层干部、服务对象全面了解干部的情况。同时要加大领导干部举报查核、诫勉、函询、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全方位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七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在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八篇】

按照州委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狠抓整治落实。现将我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月以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会议之后,我县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召开了甘孜县庸懒散浮拖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州委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整治工作方向。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下发了《甘孜县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7+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并全面启动庸懒散浮拖及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截止5月30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10项工作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为了进一步增强整治工作的操作性,县委明确提出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重实际的整改措施,有序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一)着力整治拉票贿选问题。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发放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文件,集中开展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利用组工外网和甘孜县有线电视台,设立举报电话,收集拉票贿选的线索和问题,汇总研判,对问题具体、线索清楚的反映,核查清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拉票贿选责任追究办法,设立违规违纪工作台账,实行台账记载管理。

(二)着力整治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一是向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一把手发放《条例》,并通知做好学习贯彻。二是认真落实州委五位一体干部选任体系,全面规范干部选任程序、标准和条件。三是认真执行五位一体干部选任监督体系。四是认真执行干部任前资格、条件审核,组织专人规范换届以来干部选任文书档案。

(三)着力整治跑官要官问题。一是建立跑要、拖情记录在案制度,对跑要、拖情的不列为考察和提拔对象。二是加强自身建设,重申纪律要求,签订承诺书,坚决整治封官许愿、牵线搭桥等问题,从严治部,从严管理,着力建设模范组织部门。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利用12380举报平台等,收集跑官要官线索,对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着力整治说情打招呼问题。一是坚持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制度,防止私下说情打招呼。二是建立说情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对帮忙说情打招呼的一律记录在案、严肃批评、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建立预警谈话机制,群众反映说情风较多的单位,及时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对带病提拔倒查中发现有说情打招呼问题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五是组工干部参与说情打招呼的,一律严肃处理并调离组织人社部门。

(五)着力整治三超两乱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省、州委组织部关于地方性干部人事政策的执行要求。二是建立干部选任编制职数预审制度。三是完善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四是切实抓好三超两乱清理和整改消化工作。截止2015年1月,我县超职数配备干部共计56人,其中:超配领导职数3个,超配非领导职数53个,计划于2017年9月前整改消化。

(六)着力整治防止和清理选用两面人问题。一是要求每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报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是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重点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有意识的安排重点培养对象到困难矛盾突出的基层一线和反分维稳前沿去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考察其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三是建立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就遵守政治立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四是设立防止和清理两面人举报电话,呼吁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两面人有关情况,组织部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核查,对确有相关情况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组织处理。五是建立考察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六是加强定期分析研判机制。

(七)着力整治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今年8月,清理规范14名在企业兼(任)职的干部职工。同时,对干部职工在企业兼(任)职务期间是否存在违规在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经调查,我县14名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期间均未违规领取薪酬。同时对前期清理违规兼职工作进行自查,防止漏报、漏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反弹。

(八)着力整治长期在编不在岗问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和中央、省、州、县委工作要求,及时下发文件各全县各单位,要求严格开展自查。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县纪检、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对全县各单位按照清理范围中确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对虚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将举报电话在甘孜县组工外网和甘孜有线电视台进行公示,确保清理工作监督到位。

(九)着力整治违规抽借调干部问题。县委组织部对全县抽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并要求违规抽借调干部职工无条件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回原单位上班,逾期未归的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为固化成果,进一步严肃干部管理,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县委组织部庚即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抽借调程序的通知》(甘孜委组发〔2016〕42号),从制度层面规范干部管理。

(十)着力整治干部职工档案信息审核问题。根据我县干部职工档案信息审核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甘组通〔2016〕139号)文件精神,制定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及时安排专人对干部档案信息进行集中整治处理。

三、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至今,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认为此次的专项整治工作是走形式,开不开展一个样,重视程度不够。二是虽将各项干部政策法规下发给各单位,但宣传落实力度差。三是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有效的创新办法不多。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狠抓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构筑及时发现、有效预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预警机制。二是加大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三是严肃查处,增强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纪律威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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