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企心得体会范文 依法治校心得体会范文(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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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心得体会【第一篇】

依法治场是指在各种场合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来进行合法管理和维护秩序的原则。在实际工作中,我深刻感受到了依法治场所带来的巨大意义和优势。以下是我个人对于依法治场的心得体会。

首先,依法治场能够确保公平公正。法律是社会公平公正的基石,只有依靠法律才能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在治理各种场合中,我们需要依法行事,以法律为准绳,用法律来约束自己的行为,保持公正和客观。这样不仅能够避免个人主观意识对待问题的偏颇,还能够确保每个人都受到公正的对待。

其次,依法治场能够提高管理效率。依据法律进行管理,明确规定各种场合下的行为标准和相应的处罚制度,能够提高管理的效率。在处理各种事务时,我们可以根据事实和法律依据来决策,而不是凭主观意识和个人喜好。这样能够避免盲目性和主观性,提高工作效率,使管理变得更加规范和有序。

第三,依法治场能够增加公众信任。公众对于执法部门的信任是依法治理的关键。依法治场不仅要依靠法律和规章制度来进行管理,还需要通过公开透明的执法程序来赢得公众的信任。只有这样,公众才会愿意配合和支持我们的工作。通过与公众的有效沟通和正确处理矛盾纠纷,我们可以增加公众对于依法治场的理解和认可,进而建立起执法部门和公众之间的良好互动关系。

第四,依法治场能够维护社会稳定。法律是社会秩序的基石,只有依法治理才能维护社会的稳定和安全。各种场合下,我们需要依法行事,惩恶扬善,秉公执法,以维护社会的稳定和正常运行。通过依法治场,我们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纠纷和矛盾,防止事态的扩大和激化,保持社会的和谐与稳定。

最后,依法治场需要我们不断提升自己的法律素养。作为执法者,我们要时刻保持对法律的敬畏之心,不断学习和提高法律素养,熟练掌握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我们才能够在实际工作中运用法律,正确处理各种复杂问题。同时,我们还应该注重与法律律师的沟通和学习,不断完善自己的执法能力,做到依法治场更加得心应手。

总之,依法治场是一项重要的原则和工作方法,对于我们的工作具有重要意义。通过一段时间的工作实践,我深刻体会到依法治场的巨大优势和效益。我相信,只要我们坚持依法行事,做到公平、公正、公开和依法执法,我们的工作将得到更好的改进和发展。

依法治企心得体会【第二篇】

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要怎么写,才更标准规范?根据多年的文秘写作经验,参考优秀的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样本能让你事半功倍,下面分享学习依法治国心得体会优秀7篇,供你选择借鉴。

依法治国,要“治”的“国”,是世界人口最多的发展中大国;是创造了连续36年快速发展奇迹的大国;是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接近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目标的大国。但正因为目标越来越近,往前走的每一步都是惊险的一跳、都是从量变到质变的巨大飞跃,都充满了机遇、希望、挑战和变数,所以中国更需要用法治来护航。依法治国,要有非凡的大气量、大定力。

依法治国的大气量,是海纳百川、有容乃大。

这个“百川”,从时间的跨度看,包括善于吸纳人类政治文明史上一切优秀法治文明成果。法治,说到底,就是用法律的准绳去衡量、规范、引导社会生活。如果说诸多科学的发明使人类学会驾驭自然,法律的发明则使人类学会驾驭自己。在我们这个星球上,有了法治,人类就能驾驭自己,世代繁衍、生生不息,不断进步,向着光明前进。毕竟和平与发展是时代的主流,法治与秩序是人类的遵循。

这个“百川”,从空间的跨度看,是各国在实现现代化过程中面对和解决的法治问题的总和。凡顺利实现现代化的国家,没有一个不是解决好法治和人治关系的。而一些国家虽经百般努力总是不能迈进现代化的门槛,无不与法治不彰有关。所以,中国在现代化进程中当然要特别善于学习,善于借鉴各国法治的有益经验。“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提法本身就显示着面向世界、善于借鉴的气量和气魄。

依法治国的大定力,是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

这个大定力,还来自中华文明的大气场。中华文明积淀着中华民族最深层的精神追求,是中华民族独特的精神标识,为中华民族生生不息、发展壮大提供了丰厚滋养。例如,孝悌忠信礼义廉耻是中华文明的基因,德治礼序是中华传统文化的重要内容。我们可以汲取礼法相依、崇德重礼、正心修身的历史智慧,发挥礼序家规、乡规民约的教化作用,实现中华传统美德的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让以德治国与依法治国相辅相成,不断增添我们的定力。

我叫闫畅,是来自日照第二实验中学一名幸运的中学生。说我幸运,因为我出生在一个崭新的时代,生长在一个法治的社会,一个法治的国家。

当我们站在岁月的肩膀上远眺,我们看到了,看到了那个旧社会里,封建腐朽的中国,看到了那个千疮百孔,令人心酸的中国。但此时此刻,我站在这里,用语言的力量来传达我的情感,这何尝不是一种幸运?而这一切,都要归功于我们和平法治的国家,归功于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从小,家里的老人就教我们:无规矩不成方圆。后来,老师告诉我们: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宪法》对于一个国家而言,如甘露,如阳光;对于我们而言,如铠甲,如标杆。

爱国、守法,不止是说说而已。

我们作为一位炎黄子孙,有责任去维护我们祖国的和谐,而作为一名新时代的中学生,更应该去了解、去遵守我们国家的根本大法《宪法》。

生活中,时常会有同学说,宪法离我们很远。但是,你是否知道,我们时时刻刻受着宪法的保护?我们每天上学、接受教育,是遵守《宪法》,我们保护环境,节约资源,是遵守《宪法》,我们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也是遵守《宪法》,可见,《宪法》就在我们身边,《宪法》陪伴我们成长。刘媛媛发表过1篇演讲,叫《年轻人能为世界做什么》,她说总有一天银行行长会是九零后,企业家会是九零后,甚至国家主席都会是九零后。其实同样,总有一天我们也会长大成人,也会成为这个社会的主角,那么我想问大家,如果在那一天,我们又能为这个世界做什么?为这个国家、这个社会做什么呢?我知道不是每一个人都能够成为那种站在风口浪尖上去把握国家命运的人物,你我都是再普通不过的升斗小民,是这个庞大的社会机器上一颗小小的螺丝钉,但我相信有一件事情我们都可以做到,那就是遵守《宪法》,做一个知法懂法守法用法的人,用我们的法律知识,为我们的国家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让我们用宪法规范自己的行为,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全面深刻理解宪法的基本原则和精神,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和民主法治意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不仅自己遵纪守法,同时把法制意识宣传给周围的人,真正做到宪法在我们的一言一行之中,宪法更在我们的心中。

宪法很薄,也很重。它的沉重,是我们十三亿炎黄子孙的信念与希望,更是照亮我们每一位中国人,照亮这个崭新时代的曙光!所以,亲爱的同学们,让我们共同努力,学习宪法遵守宪法,以宪为纲,知法守法,做一名新时代的合格中学生!

我清楚的认识到我们大学生应以身作则,做到学法、懂法、用法,完善自我的法律意识,全面弘扬依法治国的精神。该报告会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中心议题,研究部署深化国家法治建设的重大问题,此次会议明确提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指导思想、总目标、基本原则,深刻回答了党的领导和依法治国的关系等一系列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对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法治队伍建设、加强和改进党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领导作出了全面部署,充分体现了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厉行法治、依法治国的决心和勇气。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全面深化改革、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

国家应确实保证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是人人信法、守法、服法和护法的基础。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而司法不公对社会公正具有致命破坏作用。实现司法公正,确保严格执法,必须让司法在阳光下运行。阳光是最好的反腐剂。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就必须完善司法管理体制和司法权力运行机制,规范司法行为,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推进司法体制改革、实现司法公正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题中应有之义,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制度化,法律规范化。它要求我们全体公民特别是执法者,自觉养成遵纪守法,维护法律权威,提高严格依法办事的思想意识,通过学习,应该把握三个基本内涵:一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二是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三是严格依法办事,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严禁不作为,失职、渎职等违法行为。其次要结合基本要求努力做到法律至上,提高法律素养,支持严格执法,模范遵守法律,以规范守法行动,赢得群众的尊重和信任。

坚守和践行法治,全面深化国家法治建设,从来都不是一件容易的事,这可以从以往一个个成为公共事件的法律事件及平反冤假错案的艰难过程中得到证明。但法治,是必由之路,它既已成为我们的共识和目标,就必须坚定不移地全面加以推进。如今,人们从中央的决心、公众的关切和舆论的聚焦中,也已深深感受到了法治的不竭能量,看到了法治中国的光明前景以及它给社会公平、正义与社会和谐发展带来的新的希望。

我们知道,我们所处的时代是一个信息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你们是否能分辨得清楚?同学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要保护好自己的生命安全和切身利益,就要学法、懂法、守法,只有遵纪守法了,才能保护好自己。

这里给同学们讲一个关于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事例,题目是走路也要有"规矩"。听到这个题目,有的同学一定会感到可笑,"别逗了,走路谁不会呀!"这里讲的"走路"是讲过交通路口时应该何时走,如何走。有的同学在马路上玩耍、游戏,甚至在马路上相互追逐打闹,这正说明他们没有意识到危险性。南京某小学二年级学生王诚就是因为没有这样的意识,失去了一条腿,留下惨痛的教训。一天傍晚,王诚瞒着爸爸妈妈溜出家门找同学一起玩捉迷藏。一个同学在前逃,王诚在后追,不知不觉中跑到了一个交叉路口。被追的小朋友怕被捉住当"俘虏",就飞快奔到了马路对面。王诚一心想追上他,也急急地冲过马路。就在这时,一辆货车驶来,司机发现了他们,虽然马上猛踩刹车,但由于距离太近,货车右后轮仍然碰到了王诚的双腿,他倒下了,鲜血流了一地。后来王诚虽被及时送到了医院,但由于伤势太重,当天夜里,医生们作出了截除他右腿的决定,如不这样做,一旦伤口恶化,性命也难保。王诚虽然活了下来,但右腿却失去了,从此,再也不能和小伙伴一块蹦蹦跳跳地玩啦!可见,遵守交通法规是多么重要啊!

有的同学其实很聪明,但他不用在学习上,而是用在调皮捣蛋上,喜欢逞强好胜,有事没事惹一下其他同学,比如别人走路时他突然伸出一只脚将别人绊倒;有些同学喜欢打架,将别的同学打伤;有些同学不爱护公物,故意毁坏公共场所的物品;有些同学以大欺小,没有钱买东西吃、没有钱进游戏室、网吧就强行向弱小同学索要等等行为都是法律不允许的,如果情节严重的话就要受到法律的制裁。所以在这里我要告诉同学们平时一定要听老师和家长的话,遵纪守法。

同学们,十年树木,百年树人。知法守法,与法同行,是青少年健康成长的必经之路。让我们行动起来,从自己做起,从身边小事做起,自觉做到知法、懂法、守法、护法,做一个勤奋好学的好学生吧!

古人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而这“规矩”就是“法律”。“法律”是我们整个社会的“行为准则”。法律,就是实现正义、体现公平、正确规范人的行为的社会准则。正是由于这些规范的存在,这个社会才变得有序;正是由于法律的存在,我们的权利才得到应有的保障。

明确到2035年,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要基本建成。为了更好落实这些目标任务,党中央听取各方意见和建议,决定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就是要健全党领导全面依法治国的制度和工作机制,强化党中央在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等方面的领导,更加有力地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回顾历史,法令行则国治国兴,法令弛则国乱国衰。保障稳定最根本、最靠得住的措施是实行法治。因为法律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法律具有权威性,集中体现了人民的愿望、党的主张和国家的意志;法律规范明确具体,具有普遍约束力;法律具有科学性,反映客观规律。我国法律的这些特性是其他社会规范不可替代的。为此,依法治国是保证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当今这个经济社会,人们在不断地淡化道德意识,甚至有人讨论起一些传统美德是否过时的问题。这不得不促使我们呼吁法律来维护我们的社会秩序。面对金钱的诱惑,有些为了一个“利”字,背离职业道德,背离良心,钻法律的空子。但我们的法律正在不断地健全和完善,现在是“法治”社会、文明时代,“法律”就在我们身边,时刻规范着我们的行为。我们应当毫不动摇的坚信法律的正义性,并学会扞卫它。我们只有学法、懂法,才能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为此,对于法律,我们必须了解它、学习它、遵守它。良好法制的建立,是反映了对国家民族未来前途的认知和关怀。

为此因以加强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为指导,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方向。从现在起加快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步伐,在新中国成立一百年时才能建成全面的完善的理想的社会主义法制国家。

知法懂法才能更好地用法,党员干部要做到适时恰当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解决问题,一是要自觉地学法,深刻理解法律的内容和意义,在学习掌握宪法法律和党内法规的重点要点之后,还要自觉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二是要培养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理念,提升法治思维能力。党员干部法治思维理念的养成,需通过法治学习、教育、培训、宣传等途径,使法治思维成为党员干部一种自觉的意识,让法治思维潜移默化地运用在日常工作中,从而养成依法履职、依规办事的习惯。三是要重视法治思维的实践运用,工作中应主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理念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做到用法治理论指导实践,用法治实践推动工作、解决问题。

古语云“天下之事,不难于立法,而难于法之必行”。如果法律实施不力,再好再多的法律也无济于事,因而建立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强化工作中的法治能力考核变得非常必要。首先需明确各级部门法治建设目标、任务和责任,建立完善的法治建设工作机制。其次是要积极探讨建立适应法治内在要求的干部绩效考核评价机制,将法治指标作为党员干部考核和任用的一项重要内容,把依法执政纳入对党员干部的考核当中,建立健全考核评价机制。通过奖励、晋升等激励机制,引导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去思考和解决问题,并重视提拔任用法治思维意识强、善于用法治方式解决问题、推动发展的优秀干部。从而促使党员干部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日常工作,解决实际问题。同时应大力推行问责制,强化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通过考核不断提升领导干部的履职水平和法治能力,使真正的法治思维、法治方式落到实处。

广大党员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核心在于能否处理好权力和法律法规的关系,做到依法用权。这就必须让权力进入法治的轨道,强化公开,让广大群众在公开中监督,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广大党员干部能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运用到实际工作中,确保他们在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上不存在偏差,达到法治实效。

奉法者强则国强,奉法者弱则国弱。只有各级党员干部充分具备了法治思维和提升了法治能力,才能依法履职、依法决策,才能更好地推进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开展,才能真正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一、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客观要求。

社会主义的主要任务,是发展社会生产力。贫穷与落后绝不是社会主义。而要发展社会生产力,使经济发达,社会进步,国家强盛,就必须改革。即逐步取消行之多年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体制,把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建设起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市场经济的自主、平等、诚实信用等属性,必然从客观上要求法治。市场不是万能的,也存在消极的一面。要求法律的规范、引导、制约、保障和服务,否则就会成为无政府经济。所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立和完善的过程,实质上是经济法治化的过程。

完全可以说,没有依法治国,没有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建设,就不可能有给人民带来共同富裕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就不可能有社会生产力持续、协调、高速的增长。

二、依法治国,是促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的根本保证。

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是13亿中国人民的伟大事业。它和人民当家作主紧密相联,休戚相关。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没有社会主义民主,就没有社会主义。民主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的坚实基础。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又是民主、民主政治的根本保障。早在80年代初,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治,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而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治国方略的高度来讲,就是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因此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发扬社会主义民主,使人民当家作主真正在中国落实,都必须把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作为根本保证。

三、依法治国,是推进精神文明建设,促进社会全面进步的内在需要建设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是一个缔造崇高精神文明、推动社会全面进步的伟大事业。不能想象,社会主义不是文明的,是野蛮的;不是进步的,是落后的;不是发达的,是衰退的。要想使我们国家精神文明发展,社会能够全面进步,就需要实行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树立崇高的道德情操,荡涤利己主义的浊水;培植遵纪守法的社会环境,消除公共生活中的无序状态;繁荣催人奋进的文学艺术,扫除精神垃圾;坚持不懈地开展“扫黄打非”,打击和取缔腐朽没落的吸毒贩毒,卖淫嫖娼,拐卖妇女儿童活动,这一切都需要加强法治。

四、依法治国,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国家稳定,长治久安是人民的最高利益。特别是今天,我们国家所面临的形势是:在国外,国际共产主义运动在20世纪90年代遭受了严重的挫折,西方发达国家控制着科学技术的制高点,强权政治和霸权主义仍然猖獗,他们在政治上对我们搞颠覆、渗透,经济上搞制裁封锁,意识形态上搞西化、分化;在国内,我们在改革开放中取得了伟大成就,也遇到了一些新的矛盾和问题,存在不少不安定因素。因此,社会稳定,政局稳定,国家稳定尤其重要。历史经验表明,法令行则国治,法令弛则国乱。保持稳定最根本的最靠得住的是搞法治。因为它最具有稳定性、连续性,不会因领导人变动而变动,不会因领导人的注意力变化而变化;它最具有权威性,具有普遍约束力。在改革开放以前,党和国家的权力过分集中于个人,这就使个人意志很容易左右党和国家的决策。一旦掌握党和国家最高权力的个人认识发生错误,就很容易演变成最高决策错误,整个国家也将走向误区。那时往往把领导人说的话当作法,不听领导人的话叫违法,领导人的话改变了,法也跟着改变。“”就是在这种治国方式下发生的社会动乱和民族灾难。历史教训表明,没有法治,就难以保障人民的各项权利;没有法治,就难以保证国家的长治久安,就容易出现社会动乱。所以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是国家稳定,长治久安的关键所在。

总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关系到我们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影响到我国经济的发展和振兴,涉及到全体人民的切身利益和福祉,因此我们必须把它作为我们国家的根本大计落实搞好。

依法治企心得体会【第三篇】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校师生的法制教育,使全校教师能知法、守法依法施教,依法治校,使全校学生牢固树立法制意识和法制观念,并逐步做到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根据“五五”普法规划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2008年度依法治校工作计划: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校改革与发展的目标任务,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总体要求,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进一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与实践,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增强广大师生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水平,形成符合法治精神的育人环境,维护学生、教师和学校的合法权益,促进依法治校工作的落实和推进依法治校进程。

二、健全组织,加强法制队伍建设,形成合力,确保依法治校工作的实效性进一步健全学校依法治校工作领导下组,完善各处室在依法治校工作中的责任,深入学习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社会主义荣辱观、党风廉政教育和法制宣传业务知识培训工作,了解各方面对法律知识的需求,提高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

加强班主任、政治教师的法制培训工作,强化依法治校、建设平安校园的先锋带头作用,继续充分利用周一班主任例会和国旗下讲话,学习法律知识,培养法制观念,与学校各股依法治校力量形成合力,确保法制教育的正常化。

三、加强依法治校制度建设,为深入开展依法治校各项工作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1、完善学校各项管理制度。完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贯彻执行民主决策、校务公开、部门目标管理及教职工岗位责任、教育教学工作评估、奖惩等制度,逐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教育教学管理体制。及时公布招生、各种收费项目和标准、师生入党、职称评定、大宗采购、招标、较大支出等情况以及用工制度、奖金福利分配方案,做到公开、公平、公正、透明。设置意见箱和举报信箱,加强教育教学管理和公共服务,不断提高学校法治化管理水平。

2、健全申诉和调解工作机制。健全校内矛盾调解制度、学生处分程序和申诉制度,坚持合情合理合法妥善处理校内各类矛盾和纠纷。完善学校调解委员会,通过调解工作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教育师生员工及其家属遵纪守法、遵守社会公德,帮助他们解决实际问题,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

四、坚持依法治教与依法治校相结合,增强全体教师的法律意识。

1、利用每周一集会时间,继续组织全体教师按照国家、省、市“五五”普法规划、方案的要求,进一步学习《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和《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关于在中小学开展弘扬和培育民族精神教育》等纲领性文件,对全体教师和学生加强对社会主义民主法治理论、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学习,提高认识,依据新课程标准更新教育理念,转变教育观念,强化依法治校、依法施教的意识。

2、以自学的方式重温《教师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学习《未成年人保护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与自身权益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把法制教育与思想道德教育、教育行风建设等紧密结合起来,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和教师的师德建设,促进学校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

3、利用家长学校,通过每学期初举行的学生家长会,组织家长认真学习有关的教育法律、法规和规章,学习宪法中关于公民基本权利和义务的知识、未成年人保护法等,逐步提高其依法维护子女合法权益的意识与能力,承担起监护人的责任,依法保护青少年的身心健康。

4、加强学校的安全工作,继续全面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班级管理、食堂管理、学生活动的管理、设施设备的管理、教学活动的管理、教师的管理教要做到责任到人,力求管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不留盲区,没有误区,努力做到向管理要效益。对于因管理不善或工作失误而造成的教育事故,或因此产生的损害,在追求相关人员的责任后并坚决执行一票否决制。

五、抓好载体,注重实效,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普法教育活动。

法制教育课,使每一位学生都能初步了解与日常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常识,逐步做到学法、知法、懂法、守法,并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2、结合普法宣传教育,组织开展法制教育宣传周、“我是法制宣传员”、向“三室一厅、一吧”告别等活动,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学习贯彻和落实;进一步加强对学生的安全教育,利用国旗下的讲话对全校师生进行《食品卫生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知识的学习和宣传,进一步加强学校的常规管理教育和师生的安全教育;加强校园车辆行驶安全管理。

通过以上活动的展开,使法律意识、法制观念深入人心,力争做到宣传到位、指导到位、责任到位,形成依法治校、校园平安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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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治企心得体会【第四篇】

昨天,我们全校教师坐在一起,聆听了徐士权教授主讲的《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校》,会上徐教授用幽默诙谐的语言深入浅出的剖析了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应该以十八大报告思想为指导,进一步明确教育的目标和任务,改进工作方法和思路,切实将十八大精神与学校建设实际结合起来,发展教育事业,使我们的教育事业更上新的台阶。

徐教授讲解如何使“依法治校”得到落实呢?全面推进依法治校,关键就是要落实到具体的行动当中,落实到依法治校的每个层面当中,落实到我们每个人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当中。

首先,对于学校来说,什么是“法“?我理解,“法”应该包含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学校章程、规章制度等很多方面,这就要求在学校管理当中要体现国家权力、社会权力与个人权利的平衡与制约。学校应制定属于自己就是学校的“根本大法”。所以,我们每个人都应该时刻在内心反省自己的行为和习惯是不是符合学校的“根本大法”?是不是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其次,我所讲的“治”,不是“制度”的“制”,而是“治理”的“治”,就是要强调依法治理的过程,也就是要通过对权力的规范和权利的保障,实现学校各种利益主体的权力平衡。最后,我们说,依法治校的对象应该是“校”,在学校内部,我们治理的核心就是要处理好学校教育权与学生受教育权的配合、互动乃至平衡与冲突。概括起来,我们落实依法治校,“法”就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学校的章程制度,包括像教务处、政教处等管理部门的规章制度,都应该是我们要遵守的“法”。“治”就是要通过依法治理,实现学校各种利益主体之间权力的平衡。依法治校就是要把这些法、这种治理方式,具体落实到处理好教育者和受教育者的平衡和冲突的过程当中。

徐教授告诉我们要全面推进落实“依法治校”,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这就需要我们集中精力抓好以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是要以学校章程为根基,形成系统全面的制度体系。章程制定的好不好,能不能按照章程办事,则是我们依法治校水平的重要标志。

二是要建立健全民主决策机制,进一步完善学校治理结构。我们完善学校的民主决策机制,就包括要进一步健全校务会等重要决策性会议的议事决策程序,在重大决策的制定和执行过程中,应该充分发扬民主。比如,现在,我们召开校务会,要求每次至少各邀请一位一线教师代表和民主党派人士代表列席会议,如果会上有与学生相关的议题,还要邀请学生代表参加,确保学校重要决策过程的民主性。同时,要进一步完善决策公开和决策执行效果评估制度,形成决策、执行与监督权相互制衡,保证学校管理与决策的规范、廉洁和高效。此外,我们还要及时跟踪决策的推进落实情况,通过多种途径广泛了解广大教职工对相关决策实施的意见和建议,全面评估、监督决策执行的效果。这些都是我们充分发扬民主的重要途径,也是完善学校治理结构的重要方面。

三是要健全校内民主监督机制。我们要进一步加强议事协商,完善基层民主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学生会等组织,进一步加大师生有序参与校院两级公共事务和民主管理监督的力度,保障师生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所以,建立完善师生员工参与校院民主管理和监督的工作机制,应该是我们推进依法治校的重要内容,也是学校需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的重要工作。

四是要转变管理观念,提高依法治校的能力和水平。作为教职工,我们首先都应该是文化人都具有较高的文化水平和素质、修养,大家的一言一行在社会上都会产生很大的影响。所以,与其他的社会群体相比,我们就更应该成为遵纪守法的表率、成为具有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的模范,为全社会起到示范和导向作用。我们要全面推进依法治校,首先要提高广大干部和教职工依法管理、遵纪守法的能力,自觉用法律方式来解决问题,依法维护教学活动的正常秩序。同时,各部门要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把法治理念、法治方式作为管理人员治理能力考核的重要方面,把依法治校的成绩作为教师内政绩考核的重要指标。

通过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我增强了教书育人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自己的思想和觉悟产生了新的飞跃。作为基层的教育工作者,首先要从学校实际出发,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师德水平和业务能力,努力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同时要把崇高师德内化为自觉价值追求和行为取向,自尊自励、自警自省,以自身的`模范行为成为学生的表率,真正做到学高为师、德高为范。只有树立了崇高的精神追求,才能甘为人梯,乐于奉献,以自身的模范行为影响社会,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投入教育,为学校的跨越发展尽一份心,出一份力。

依法治企心得体会【第五篇】

作为一个普通公民,我们对于社会治理体系的建设是非常关注的。在日常生活中,我们亲身感受到了法治对于社会秩序和个人权益的保护。在这个不断发展的时代,我深深认识到,依法治家是一种文明的体现,更是国家治理的基石。在实践中,我结合自身的体会,从法治的重要性、法治的核心原则、法治的落实途径、法治的障碍以及法治的未来发展等几个角度,谈谈我对于依法治家的心得体会。

首先,我深深认识到依法治家的重要性。法治是一个国家治理的核心,是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手段。法治维护了人民的合法权益,推动了社会的公正和谐。法治不仅是推动社会进步的保障,更是国家和社会凝聚力和稳定力的源泉。只有建立起完善的法治体系,才能有效地防止和打击犯罪行为,确保公民的人身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其次,法治的核心原则是平等、公正、公平、公开。平等是法治的基础,无论是官员还是普通公民,在法律面前都应当一视同仁。公正体现了法律的公信力,法律不分褒贬,只根据事实来判断和处理问题。公平是法治的目标,法律要求对待每个人都应当平等、公平。公开是法治的原则,法律的制定、执行、裁判都要公开透明。只有确保这些核心原则的贯彻落实,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家。

再次,要落实依法治家,需要在多个方面进行努力。首先,建立健全法律制度,包括修订法律和制定新法以及完善法律制度。其次,加强执法能力,提高执法公正性和效率,确保执法过程的公正和透明。最后,普及法律知识,加强法治宣传教育,培养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通过这些措施的实施,才能真正做到依法治家。

然而,实践中也存在一些阻碍依法治家的障碍。首先是一些利益集团和特殊利益群体的阻力。由于法治的实施可能会对某些人的利益产生冲击,这些人往往反对法治的推行。其次是法律知识的普及程度不足,一些公民对于法律的认识不足,容易受到一些不法分子的欺诈和侵害。再次是法律的执行和执法监督方面的问题,一些执法者存在不公正、不透明的问题,导致法律的实施效果较差。

最后,法治的未来发展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法治理论和体系也需要不断完善和发展。首先,要进一步加强立法工作,适应社会的变化和发展,将法律体系与社会实际相结合。其次,要加强执法能力和执法监督,提高执法的公正性和效率,确保法律的执行效果。最后,要加强法治宣传教育,提高公民的法治意识和法治素养,使每个人都能够自觉遵守法律。

总之,依法治家是一个综合性的工程,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够实现。作为普通公民,我们要认识到法治的重要性,遵守法律,自觉维护法治,同时也要加强法律知识的学习和宣传,提高公民的法治素养。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社会的和谐稳定和人民的共同富裕。让我们一起为了一个更加法治、公正、和谐的社会而努力奋斗吧!

依法治企心得体会【第六篇】

作为一个法律工作者,我深知依法治家的重要性。在实践中,我不仅亲身体会到了依法治家所带来的正面变化,也总结出了一些心得和体会。依法治家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下面将从法治的意义、法治的优势、法治的实施、法治的难题以及我个人的体会这五个方面展开讨论。

首先,法治的意义非常重大。依法治家意味着以法律为基础,建立公正、公平、公开、公正的社会秩序。法治不仅提供了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也为人们赋予了权利与义务,并具备了可预测性,使人人都能在法律的保护下实现自己的权益。同时,法治也是对权力的约束,将权力关进法律的笼子里,有效避免了权力滥用的情况。只有依法治家,才能构建一个公正、和谐的社会。

其次,依法治家的优势是显而易见的。依法治家能够提供一个稳定的社会环境,为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保障。法治的存在不仅能够为人们提供一个有序的社会秩序,也能够增加人们的安全感。法治的优势还体现在打击犯罪方面。只要犯罪行为与法律相违背,就一定会受到法律的制裁,这给了犯罪分子一个强有力的震慑。

第三,法治的实施需要整个社会的共同努力。首先,政府部门应该加强自身的法制建设,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和法律水平。其次,社会组织和公民个体应该增强法律意识,自觉地遵守法律法规,将法治的理念深植于日常生活中。同时,法治还需要媒体的大力支持,通过正面宣传来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度和敬畏之心。

然而,依法治家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难题。首先是法律法规层次不齐全的问题。我国法律体系庞大而复杂,各个法律法规之间还存在一些矛盾和不完善之处,需要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和完善。其次,是法律实施的不确定性。由于我国法律实施的具体操作和执行标准不明确,导致一些法律无法有效执行和实施。此外,还存在一些法律执行效率低下、執法部門違法舉證不力等问题。

最后,我个人在参与依法治家工作中的体会是:只有依法治家,才能够实现社会的稳定和谐。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时刻警醒自己要做到以法律为准绳,依法办事。我深明法律的力量,也清楚法治所带来的好处。在工作中,我始终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地对待每一个案件,努力保障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同时,我也注重加强自身法律知识的学习和提升,不断完善自己,为依法治家尽一份微薄之力。

总之,依法治家是现代社会的必然要求。法治不仅为社会提供了稳定的环境,更保障了公民的权益。法治的实施需要政府、社会和个人的共同努力,才能够为社会带来真正的变革。我相信,在全国上下共同的努力下,依法治家定会在我们的国家取得更大的成就。

依法治企心得体会【第七篇】

第一段:引言(150字)。

依法治场是指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中,必须以法律作为准绳,依照法定程序和法律规定来行使权力、调节利益关系、解决纠纷。近年来,中国大力推行依法治国,同样也将这一理念延伸到社会管理领域。我有幸参与了一次依法治场的实践活动,不仅深刻体会到依法治场对于社会秩序的重要作用,而且对于检验权力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具有重要意义。

第二段:实践体验(250字)。

在实践中,我深刻感受到依法治场的整体流程。首先,依法治场的核心在于依法执法,即执法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进行,绝不能随意违法或滥用权力。其次,依法治场注重程序正义,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每个人都能够公平受理案件,充分发表意见和申辩。最后,依法治场追求结果公正,依据事实和证据作出公正的裁决或判决,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通过这一整个流程,依法治场将力求做到公正公平、权力合法合规,并保证每个人都能够公平受到对待。

第三段:体会与思考(350字)。

在实践中,我深刻体会到依法治场不仅仅是法官和相关职能部门的责任,更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只有当公民普遍遵守法律、严守法纪,才能保证依法治场的顺利进行。同时,依法治场还需要不断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普及。通过科普教育、媒体报道和法治宣传活动,提高全民的法律素养,增强法律意识,才能够形成全社会共同维护法治的氛围。另外,依法治场也需要建立更加完善的法律体系和法治机制,确保法律的权威性和执行力。只有当法律无处不在、无时不有,才能够真正实现依法治场的目标。

第四段:影响与启示(250字)。

依法治场对于社会稳定和进步具有重要意义。它能够有效遏制腐败、打击犯罪、保护合法权益,为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同时,依法治场也能够有效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减少不公正现象的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这对于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具有积极作用。

第五段:结尾(200字)。

依法治场是中国实行法治社会的重要体现,在我国法治建设中发挥了重要作用。通过实践,我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场是公平正义的守护者,是社会稳定和谐的重要保障。我将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坚守法律底线、遵守法纪,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积极参与维护社会法治,共同营造公正公平的社会环境。

依法治企心得体会【第八篇】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为此浅谈对依法治国的心得体会。欢迎阅读。

依法治国事关党执政兴国、事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依法治国唤起的制度力量,必将有力提升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提供有力保障。

十八届四中全会无疑将给整个中国社会带来法治新风,对建设法治国家产生全局性、基础性、长远性影响。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和公民共同努力形成全社会遵法、用法的法治风尚值得期盼。

2011年,醉驾被列为犯罪行为,写入刑法;执法与司法“无缝对接”“环环相扣”,让醉驾相关人员说情无门;加大执法、处罚和宣传普法力度……3年来,全国因酒驾、醉驾导致交通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大幅下降。

运用法律手段有效治理酒驾、醉驾,证明陋习可以通过法治有效破解。中国社科院法学所所长李林说,严格依法办事,违法行为就能得到有效遏制。

法令行则国治。“喝酒不开车”成为公众的普遍行为准则,这是立法、执法、司法机关共同努力将法治观念深入人心的结果,也是全民普法取得成效的实证。

弘扬法治精神,是建设法治社会、法治国家深刻内涵。随着法律条文逐渐变为社会行动,对法治的信仰将融入公民的血液中。

信“访”不信“法”,这是很多涉法涉诉信访群众过去对待法律的一个态度。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把涉法涉诉信访纳入法治轨道解决。中央政法机关多措并举,一年来,涉法涉诉信访群众到党政信访部门上访数量明显减少,政法机关信访事项受理率、立案率明显提高,信访群众依法按程序反映问题的意识逐步增强。

“总体来看,今天越来越多的人懂得法律是维护自身权利的有力武器,运用法律解决身边的问题,这本身就是普法效果的具体体现,也是巨大的社会进步。”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汤维建说。

当前我国已进入“六五”普法阶段。专家指出,弘扬法治精神,熔铸法治社会,就必须通过全民普法的深入推进,使公众逐渐由“知法、用法”向“守法、敬法、护法”转变,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环境,在整个社会培育法治文化、树立法治信仰。

我们有理由相信,在十八届四中全会的强力推动下,党的执政能力和执政水平一定会提升到一个新的高度,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一定能早日建成。

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与法制建设目标。1999年3月15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修正案第五条第一款,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这标志着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理论日益走向成熟,社会主义依法治国实践迈入更高阶段。

依法治国,作为一种先进的治国方略与法律文化,是社会进步、社会文明的重要标志。法治国家,是以市场经济的相当发展为经济基础、以民主政治的相当完善为政治基础、以发达的权利义务观为核心的精神文明为思想文化基础的。真正意义上的依法治国在资本主义社会才开始实行,但是,正如资本主义社会不可能有真正的民主一样,资本主义也不可能有彻底的法治。社会主义国家不仅应当是人民真正当家作主的民主国家,而且也应当成为真正实行依法治国的法治国家。社会主义的依法治国必然是而且应当是人类历史上全新的、最高历史类型的依法治国。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必然要经历一个很长的历史过程。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完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逐步发展与成熟,以科学的权力义务观为中心的社会主义法律文化的逐步发展,全面确立社会主义依法治国方针的要求越来越强烈。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第三代领导集体高举邓小平理论的伟大旗帜,继承邓小平同志的民主法治思想,总结古今中外治国的成功经验,反映全国人民的意愿,顺应时代发展潮流,明确提出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治国方略,并从宪法的高度确立了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理念,这标志着党和国家治国方略的根本性转变。

社会主义依法治国的基本要求是:

一)有法可依,这是依法治国的法律前提,也是依法治国的首要环节。有法可依不仅要求立各种各样的法,更重要的是要求所立的法是良好的法,即符合人民的利益、社会的需要和时代的精神的法。如果所立的法非常糟糕或者漏洞很多,不仅会给坏人提供为非作歹的机会,还会使好人无从依法行事。

二)有法必依,有法必依是指一切政党、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公民都必须依法办事。这是依法治国的中心环节。有法必依要求:

1)党必须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执政党作为国家的领导核心,能否做到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能否依法决策和依法办事,是依法治国能否实现的关键。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要求执政党不去随意干预国家机关的正常活动,更不能代替国家政权包办一切,而是要时刻保持与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与广大人民群众一起严肃认真的监督国家机关和公职人员严格执法守法,保证其充分、正确、合理地行使职权。全体党员,特别是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务必加强对法律和法学知识的学习,努力增强法治意识,掌握和提高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本领,以自身的实际行动带动广大干部和群众,在全社会形成学法、用法的良好风气,为坚持依法治国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

2)一切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必须严格依法办事。国家机关及其公职人员是代表国家制定、执行和实施法律的专门机关和人员。它们严格依法办事,是实行并坚持依法治国的关键所在。国家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及其公职人员,都要严格依法办事,这样才能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同时又为人民群众树立守法的榜样。3)广大社会成员要依法办事。广大社会成员不但要自觉以法律为行动指南,还要善于运用法律来争取和捍卫自己的权力和自由,勇于同一切破坏法律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作斗争,维护法律的威严。这是依法治国广泛而深厚的社会基础,是依法治国真正实现的重要标志。

三)执法必严,依法治国的关键是执法,难点和重点也在执法。执法必严一是讲执法要严肃,即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忠实于法律的精神严肃认真地、一丝不苟地执行法律。二是讲执法要严格,即正确、合法、合理、公正、及时。四)违法必究,就是要严格追究违法犯罪行为人的法律责任。这是依法治国的必要保证,是法律威严的重要体现。违法不究,不但会使受到侵犯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法律保护和救济,使被破坏的社会关系和社会秩序得不到恢复,而且还会损害法律的威严,使法律失。

实行依法治国方略,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社会主义制度自我完善的过程。这也是一个前无古人的伟大创举,是一项艰巨复杂的系统工程,要经历一个长期的历史发展过程。

作为基层司法人员,我们要切实做到从自身做起,模范地遵守国家法律,在司法工作中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是我们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障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

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民主是法制的前提和基础,法制是民主的确认和保障,二者相辅相成、不可分割。一方面,包括公民民主权利在内的各种权利都由宪法和其他基本法律所确认和保护;另一方面,公民民主权利也必须通过法律规定的程序规范而有序地行使,才能真正得到实现。因此,发展社会主义民主,就必须加强社会主义法制。邓小平同志早就指出:“为了保障人民民主,必须加强法制。必须使民主制度化、法制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不因领导人的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

”新中国成立以来的实践充分证明,什么时候重视法制建设,什么时候人民民主就有保障。最典型的反面例证莫过于“十年错误”,无法无天,践踏法制,砸烂公检法,搞所谓的“大民主”,其结果是人人自危,每个人的权利都得不到保障。反过来,也只有使民主制度化、法律化,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在法制的轨道上正确行使自己的民主权利,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的健康发展。实行依法治国,就是把社会主义民主与社会主义法制紧密结合起来,实现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从而保证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法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真正当家作主。依法治国,不仅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的保障,而且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治国的过程,是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制定法律,并依法管理国家和社会各项事务的过程,法治重视和强调公民的依法有序参与。因此,这一过程的本身也是一项社会主义民主的生动实践。依法治国方略的深入实施,必将有力推动社会主义民主的不断发展。只有依法治国才能保障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发展,才能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基本特征,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在这样一种人们向往的社会里,只有坚持依法治国,才能保障和促进社会全面进步、和谐发展。

社会稳定、秩序井然,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前提。没有稳定和秩序,人们就不可能安居乐业、和睦共处。当前,我国经济和社会生活中也出现了一些不和谐因素,其中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矛盾比较突出。这些矛盾和问题,既是社会不稳定因素,也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障碍,需要采取多种措施进行调整解决。在众多的社会调整措施中,法律调整最为重要。法律作为一种社会规范,具有“硬性”的社会功能和规范功能。要维护社会稳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和正常的社会、经济生活秩序,实现社会和谐,就必须依靠法治作保障。

依法治国理念具有十分丰富的内涵。党的十五大报告对依法治国的含义做了界定:“依法治国,就是广大人民群众在党的领导下,依照宪法和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保证国家各项工作都依法进行,逐步实现社会主义民主的制度化、法律化,使这种制度和法律不因领导人的改变而改变,不因领导人看法和注意力的改变而改变。”其基本含义是依据法律而不是个人的旨意管理国家和社会事务,实行的是法治而不是人治;其核心是确立以宪法和法律为治国的最具权威的标准,树立法高于人、法大于权的观念。

法律权威就是法律所具有的尊严、力量和威信。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是实施依法治国方略的迫切需要。任何社会都必须树立有效的权威,没有权威就没有秩序。不同的历史条件和社会形态,决定了一个社会中不同的权威。我国社会主义法律的权威性是由法律的本质属性决定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现了人民的意志,是党的主张和人民意志的高度统一。法律具有规范相和确定性,非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或者废止。这种法律所独有的确定性,使人们根据法律的规定可以清楚地预见自己行为的法律后果。法律具有普遍性。它在其有效时间内,对全体社会成员具有普遍的约束力。法律具有国家强制性。法律以国家权力为后盾,由国家强制力来保证实施,任何个人或者组织违反法律,都必须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这些特征,决定了我国社会主义法律具有崇高的权威性。在一个社会中存在着许多不同的社会规范,包括法律、政策、道德、习惯、宗教规范等等,它们都是人们的社会行为规范,对人们的日常行为起到一定的规范和约束作用。

但是,必须明确,在一个实行法治的社会中,法律是对人们的社会生活起着最基本的、同时也是最有力的规范和约束作用。如果根据不同的社会规范所作出的行为之间产生矛盾和冲突,最终衡量和评判的标准只能是依据法律。整个社会和全体公民都必须树立法律意识,自觉尊重和服从法律,自觉将法律作为指导和规范自身社会活动的基本行为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的根本法,宪法是共和国大厦的基石,是全部法律的母法,是民主制度的法律化,是人民权利的保证书,是国家的根本大法。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制保证,具有最大的权威性和最高的法律效力。它也是一切其他法律权威的渊源和保障。因此,维护法律权威首先要维护宪法权威。全国各族人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组织,都必须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并负有维护宪法尊严、保证宪法实施的职责。各级领导干部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政法干警,要牢固掌握宪法的基本知识,切实增强宪法观念,树立忠于宪法、遵守宪法和维护宪法的自觉意识,坚决同一切违反宪法规定、破坏宪法权威的行为作斗争,在全社会切实树立起宪法的权威与尊严。也就是必须树立执法和司法权威。法律的目的和宗旨要通过执法司法来实现,法律的权威也要通过执法者的权威来体现。因为在社会上一般人心目中,执法者在一定程度上就是法律的化身,代表着法律权威与尊严。如果执法机关威信扫地,司法没有权威,就难以有效树立起法律的权威。树立执法部门的公信力,需要从两个方面加以努力。一方面,要有效克服我国社会公众中普遍存在的“法不责众”厂“只要有理怎么闹都行”等不讲法制的传统观念,从严执法,对一切违法行为、包括有些自认为“有理”的违法行为严肃处理,以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树立执法者的权威。另一方面,执法者要切实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让执法司法行为令人信服,用公正赢得权威。

没有执法部门严格公正文明执法,再好的法律,也难以彰显其权威性,难以起到规范人们行为,规范社会秩序的作用。正如英国法学家培根所说:“一次不公平的判决比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为祸尤烈,因为多次不公平的举动不过弄脏了水流,而不公的判决则把水源败坏了。如果专门的执法机关尚且不能严格执行法律,怎么能够要求广大公民、社会团体严格遵守法律呢?古今中外的历史都证明,凡能做到执法如山,法制的权威与尊严就能得到较好的维护,就能建立良好的社会秩序,就能促进国家的长治久安。在我们人民当家作主的社会主义国家就更需要做到这一点。现在执法活动中出现的“执行难”、袭警等现象,虽然有其复杂的社会原因,但由于有的执法部门执法不公而影响了这些部门的公信力也是一个重要因素。因此,切实解决执法和司法不公的问题,提高执法部门的公信力,是维护法律权威的一项重要措施。贯彻实施依法治国方略,是一场从思想观念到实际行动的深刻革命,也是一个漫长而艰巨的历史过程。政法机关作为国家专门的执法司法力量,肩负着推进依法治国方略实施的重要使命。全体政法干警必须牢固树立依法治国理念,自觉用这一理念指导执法司法行为。努力提高法律素养,是我们政法干警实践依法治国理念的前提和基础。政法机关是专门的执法机关,几乎每天都在与法律打交道。政法工作这种专业性很强的特点,决定了政法干警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养。学法、知法、懂法,是对每一个政法干警的基本要求。对于政法干警来说,掌握相关法律知识具有两个方面的要求:一是对国家的重要法律法规要有一个基本的了解,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二是对与自己履行职责有关的法律法规要熟练掌握、熟练运用。当前,从总体上来说,广大政法干警学习法律的风气很浓,政法队伍的知识化、专业化水平有了很大的提高。

严格执法是法治是依法办事观念对政法工作的必然要求。一部法律,即使立法意图再美好、法律结构再严谨、法律规定再具体、法律条文再完善,但如果执法不严,在现实中得不到切实执行,等于一纸空文。不仅如此,如果执法不严成为一种经常发生的现象,就会使社会公众普遍产生对法律的轻视和忽略心理,从而对法律的权威和尊严造成严重损害,依法治国也就无从谈起。执法行为的合法性又包括实体合法和程序合法两个方面。所谓实体合法,就是在法律明确授权的前提下,执法机关对执法当事人作出的处理决定要严格符合法律的具体规定,而不能没有法律依据,也不能任意适用法律。现实当中,一些执法人员把自己和法律划等号,认为“我自己就是法律”,执法的随意性很大,如交警执法中的“开口罚”,有的审批部门“说你行你就行不行也行,说你不行你就不行行也不行”,等等,这些都是执法理念不端正导致的违法行为,应当按照严格执法的要求认真加以整改。所谓程序合法,就是执法行为应当严格遵守法定程序。法定程序既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依据,也是严格执法的重要保障,同时还是遏制执法过程滥用职权和腐败现象的重要武器。

在现实当中,由于重实体轻程序的传统观念的影响,一些执法机关和执法人员缺乏程序意识,不重视、不严格遵守执法程序,应当履行通知的手续而不通知,应当告知相对人的权利而不告知,应当举行听证的而不举行,这些行为不仅损害了法律的严肃性,也侵犯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是造成执法不公、引起执法相对人不满的重要原因。因此,执法人员应当切实增强程序意识,自觉做到严格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手续执法。这是依法办事原则对执法结果合理性的要求。法律是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意志的体现,严格执法的目的就是为了实现和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具体到执行某一部法律,检验我们执法行为合法、正当与否的一项重要标准,就是执法的结果是否符合这部法律的立法宗旨。强调执法结果符合立法目的,就要强调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的统一,尤其要克服当前执法环节中存在的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只重视单位利益和个人主义的倾向。比如,罚款作为一项行政处罚,其目的本来是维护某一方面或者领域的社会管理秩序,但是有的地方和部门却将罚款作为创收谋利的手段,甚至强行制定并分配罚款指标,这就背离了法律设定罚款处罚的初衷。类似这种目的不正当的执法行为,需要我们在实践中切实加以克服和纠正。

模范遵守法律,是政法干警的应尽责任。特别是领导干部更应是模范守法的模范。政法干警模范守法对于培养整个社会依法办事的观念具有重要的示范作用。在普通社会公众眼里,执法者在很大程度上代表了法律的地位、权威和形象,执法者就是法律的化身。如果执法者能够自觉尊重法律,模范遵守法律,时时处处注意维护法律的权威和尊严,就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良好的榜样,从而给社会和广大公民遵纪守法、依法办事带来积极影响。反之,如果执法者不尊重、不遵守法律,甚至执法犯法,带头破坏和践踏法律,那么,也同样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恶劣的典型,普通群众也会不尊重、不遵守法律,并进而产生对法律尊严的轻视和对法律权威的怀疑。同时,政法干警模范遵守法律也是对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尊重,是对自己的尊重。因为我们是执法者,法律是我们的安身立命之本,如果我们自己不带头遵守法律,不去维护法律的权威,导致整个社会轻视法律,到最后,我们的工作、我们的职业也就不会被社会所尊重,也就丧失了价值和尊严。

此,每个政法干警都应当保持清醒的角色意识,始终牢记自己所肩负的神圣使命,切实增强法制观念,克服特权思想,从我做起,从日常小事做起,时时自觉遵守法律,努力维护法律的权威与尊严,以模范守法的实际行动,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法律的尊重和对执法者的信任,从而使依法办事的观念深入人心,有力推动依法治国方略的贯彻实施。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自觉接受监督,就是在行使执法司法权力的各个环节都要依法接受各方面的监督制约,并把监督制约作为推动和改进工作的动力,保证和促进严格公正文明执法。绝不能认为监督是不信任、“找碴子”.政法机关和政法干警应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接受监督既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要求,是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证,是防止和纠正执法不公、执法违法的重要途径,也是对政法工作和政法干警的帮助、支持和关爱。一些干警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一条重要原因就是缺乏监督,结果是既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形象,也给自己及其家庭造成了追悔莫及的损失。因此,每个政法部门,每个政法干警,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监督就是爱护”、“严是爱、宽是害”道理,真诚欢迎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把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执法办案的全部活动置于各方面的监督之下。审判、检察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是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

但是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并不意味着不要监督,更不能以此为借口排斥监督,任何权力都必须受到监督,司法权力也不例外.实际上,政法各部门对建立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高度重视,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很强,比如,有的政法机关就曾作出过自觉接受舆论监督的规定,有的政法机关领导同志多次强调各级部门和工作人员要强化接受监督的意识。与此同时,我们所主张和实行的监督,是根据宪法和法律的规定、依照法定程序进行的监督,这种监督是支持而不是干预,是督促而不是越俎代庖,是对办案过程中违法行为的监督、纠正而不是代替司法机关具体处理案件。因此,监督者也要掌握合法、正当监督与不正当、非法干预之间的界限,严格依法监督。总之,依法独立行使职权和接受监督是有机统一的,共同目标是正确行使权力,保证执法公正。

政法各部门在刑事诉讼活动中要忠实贯彻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重要原则,特别是要注意克服和纠正实践中重配合、轻制约的错误认识和做法,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互相配合、互相制约,加强监督,共同致力于公平正义目标的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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