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本主义的主要观点实用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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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本主义的主要观点范文1
关键词:观念的唯物主义;马克思主义哲学;哲学变革
中图分类号:B0-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4-1605(2008)04-0023-06
拙作《论实践唯物主义与观念唯物主义》(载《唯实》2007年第1期,以下简称《论一》)将马克思主义哲学以前的唯物主义概括为“观念的唯物主义”。所谓观念的唯物主义,简单说就是从主观设定的观念出发的唯物主义。王金福教授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不能成立(载《唯实》2007年第6期《“观念的唯物主义”能成立吗?》,人大报刊复印资料《哲学原理》2007年第8期转载,以下简称《商榷》)。拜读之后,感觉主要是由于我的某些论述不够深入以及王教授的一些误解所致,因而有必要做进一步的阐释。
一、“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具备成立的基本要件
“观念的唯物主义”是我在对旧唯物主义深入研究的基础上提出的一个新概念。王教授认为,“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不能促进哲学研究的发展,而只能是造成理论上的混乱”,因而“不是一个科学的概念”。我认为,一个概念是否科学,能不能促进哲学研究的发展,必须经过一段时间的讨论和研究才能得到证明,所以,不应急于下肯定或否定的结论。在我看来,概念的成立主要取决于两个基本要件:一是其所指称的对象是否存在;二是对这一对象实质的揭示是否准确。因此,我想先从这两个基本要件的角度对“观念的唯物主义”能否成立给予回答。
观念的唯物主义所指称的对象,是指在本原观上承认物质是世界的本原,而在根本的哲学方法上却从主观想象出发来构造关于外部世界的理论体系。所谓出发点是主观的观念,即他们关于世界本原的思想不是来自对客观世界的概括,而是来自主观的想象。具体地说,“不是从他自己的思维中,就是从他的先辈的思维中得出的”。那么,这样的对象是否存在就成为必须回答的第一个要件。关于这一点,我在《论一》中已作了较多的论述,这里不想重复。其实,从王教授的《商榷》中我们也可以找到相同的答案。《商榷》在谈到古代唯物主义哲学时指出:“当我们说泰勒斯是唯物主义者的时候,仅仅具有这样的意义:他不是把观念而是把物质理解为世界的本原。确实,‘水是世界的最终构成原素或基质’这个认识是不利学的,只是泰勒斯的想象、猜测”。(着重号为引者加,下同)再看《商榷》关于近代唯物主义的另一段论述:“17、18世纪流行着一种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它把物质世界的各种事物看做是孤立的、静止的、没有自身矛盾的,这个认识在世界观上也是不科学的,一个孤立、静止、没有矛盾的世界确实是哲学家们想象的世界”。从这两段论述中不难看出,王教授已经认可了这样的观点,即:古代和近代的唯物主义是建立在对对象的猜测和想象基础上的,而这正是观念的唯物主义所指称的对象。
再看《商榷》的另一段论述:“但是,有一点是值得肯定的,即余博士提出‘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目的显然是为了说明这样一个事实:在马克思主义以前,唯物主义哲学家们在他们的研究工作中,常常不能始终如一地坚持唯物主义原则,而是经常背离唯物主义原则,从观念、原则出发去解释世界;只有真正接受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才能在自己的研究工作中真正坚持从事实出发来研究事物,并用事实不断地检验、修正、发展对现实世界的认识。就这一点来说,其用意是好的。确实,在马克思主义创立前,哲学家们(包括早年的马克思、恩格斯在内)都不能完全摆脱从原则出发来解释现实世界这一实际上是唯心主义的局限。”在这里,王教授用了“常常”、“经常”两个词,似乎想说明这只是旧唯物主义的部分情形而不是普遍现象。然而,接下来的一段论述则肯定了这种现象的普遍性:“在他们(指马克思、恩格斯一引者注)看来,哲学研究问题的立场是一种从原则出发的立场,是从原则出发来得出对现实事物的具体认识的立场。现在我们就可以理解,为什么马克思以前的哲学家们都不能摆脱从观念、原则出发的研究立场:因为他们都是哲学家!”这样的哲学家当然包括唯心主义和旧唯物主义。于是,王教授就从整体上承认了旧唯物主义是从观念、想象或原则出发这一客观事实。而且,王教授同时承认,马克思恩格斯早已发现和肯定了以往一切哲学都具有这一共同特征,并且通过“反对哲学”的方式来与这样的哲学划清界限。
概念所指称的对象的真实存在,奠定了“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得以存在的最重要的基础,即满足了概念成立的第一个基本要件。在这个基础上,对于第二个要件的论证显然要容易得多。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是否正确揭示了从想象、观念或原则出发的旧唯物主义的本质特征呢?观念的唯物主义有两个基本特征,一是在本原观上承认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意识是派生的;二是其关于物质本原性的思想并不是来自对客观世界的概括和总结,而是来自主观猜测和想象。鉴于第一个特征,即承认物质是世界的本原,所以我们称之为唯物主义;而第二个特征则表明,旧唯物主义在根本方法和出发点上与唯心主义并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区别,即都是从主观的想象出发来构造关于世界的体系,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诞生以前的一切旧哲学的共同特征。马克思恩格斯在描述旧哲学的根本特征时这样写道:“德国哲学从天上降到地上;和它完全相反,这里我们是从地上升到天上,就是说,我们不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德国哲学无疑是旧哲学发展的最高水平,既包括了唯心主义辩证法大师黑格尔,也包括了旧唯物主义的集大成者费尔巴哈,他们的共同点就是以“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为出发点,而不是以物质世界为出发点。只有马克思主义哲学,才做到了“不是从观念出发来解释实践,而是从物质实践出发来解释观念的东西”。
观念的唯物主义的两个基本特征,可以简单地概括为本原观上的唯物主义与根本方法和哲学出发点上的唯心主义。虽然它们反对唯心主义的世界本原观,然而这种反对的实质“只是用词句来反对这些词句”,其根本的哲学方法却是一脉相承的,即主观唯心主义的。这显然是一个矛盾,或者说是自相矛盾的,这一点王教授也发现了。但是,王教授在这里却产生了一个误解。在王教授看来,这个矛盾是由于“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引起的,似乎旧唯物主义本身并不存在这样的矛盾。然而事实正好相反,这种矛盾是旧唯物主义本身所固有的。我们无论承认它们只是“常常”、“经常”,还是始终都是从原则、观念、想象出
发,这都是一个不可否认的矛盾,即旧唯物主义具有两面性:既有唯物主义的本原思想,又有唯心主义的出发点和根本方法。王教授尽管也承认旧唯物主义两面性现象的实际存在,却不赞同用一个概念将其揭示出来,我认为这反而是一种自相矛盾的处理方法。王教授用“方的圆”来表明“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的矛盾性。其实,“方的圆”在现实生活中是实际存在的,“方”与“圆”本身就是对立统一的两个方面。严格说来,绝对的“方”与绝对的“圆”只在理想状态下才存在,而在现实生活中则更多的是“方的圆”或“圆的方”。旧唯物主义本身的特征决定了它自身的矛盾性,而“观念的唯物主义”恰恰准确地揭示了这种矛盾性,所以,这一概念就具备了成立的第二个基本要件。
二、“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提出的思维论证
王教授认为我提出“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是基于三个方面错误的思维逻辑。下面我就循着王教授的指点,从这三个方面分别进行答辩。
第一个思维逻辑错误,是“把‘观点’(本原观)和‘出发点’、‘根本方法’分开来,看做不是统一的东西”。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旧唯物主义的本原观与其出发点和根本方法是不是一致的。根据对哲学史的考察,我们发现,哲学观点获得的途径并不是唯一的。虽然任何意识都是人们对物质存在的反映,但这并不是说意识都必然地来自对客观世界本身的概括和总结。意识反映存在还有另外一种基本的途径,即基于主观设定、猜测而形成概念、原则;再运用概念、原则进行推演,构造出关于外部世界的体系;然后再用这种体系来解释外部世界。这就是试图将主观建构的体系强制地灌注到外部世界中去的方法,马克思称这种哲学方法为“把概念归并在一起的方法”,恩格斯则称之为“黑格尔学派的方式构造体系的方法”。这种哲学方法就是“从人们所说的、所想象的、所设想的东西出发”来解释世界和理解人。唯心主义哲学家们将世界的本质设想为精神性的东西,认为精神是世界的本原,因此,人们很容易理解它的出发点是主观的观念,是从观念到外部世界。也就是说,在唯心主义那里,本原观与出发点和根本哲学方法是完全一致的。而旧唯物主义就不同了。旧唯物主义将世界的本原设定为物质性的东西,认为物质是世界的本原,人们往往据此认为旧唯物主义的出发点自然也是物质世界,即是从物质到观念的方法,因为这样一来,旧唯物主义的本原观与出发点和哲学方法才是一致的。但实际上这种理解却是极端错误的。
马克思恩格斯在谈到费尔巴哈对现实的理解时这样写道:“承认现存的东西同时又不了解现存的东西――这也是费尔巴哈和我们的敌人的共同之点。”那么,为什么说费尔巴哈“不了解现存的东西”呢?就因为“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先于人类历史而存在的自然界,不是费尔巴哈在其中生活的那个自然界,也不是那个除去在澳洲新出现的一些珊瑚岛以外今天在任何地方都不再存在的、因而对于费尔巴哈来说也是不存在的自然界”。不难看出,费尔巴哈所说的自然界其实就是观念中或想象中的自然界。我们可以承认以费尔巴哈为代表的旧唯物主义的出发点是自然界,但这个自然界并不是现实存在着的自然界,而是抽象的、想象的、只是在观念中才存在的东西,那么,这样的出发点与唯心主义又有什么区别呢?于是,旧唯物主义在出发点上的唯心主义性质与本原观上的唯物主义观点不仅出现了分离,而且表现为事实上的矛盾,这是由旧唯物主义自身的内在本质决定的。其根本原因,就在于这种本原观是在主观想象的基础上形成的,其哲学的根本方法与唯心主义是完全一致的,即以主观设定的概念为逻辑起点,通过主观的逻辑原则进行推演,建构关于外部世界的体系。所不同的只是:唯心主义作为逻辑起点的是理念、心灵一类的概念,旧唯物主义作为逻辑起点的是物体、自然一类的概念。
人们一般认为本原观与哲学的出发点和根本方法是完全一致的,这是因为,在唯心主义哲学和彻底的唯物主义哲学中,这种一致性是必然的。关于唯心主义的这种一致性,我们在前面已经作了考察。在唯物主义方面,则只有彻底的唯物主义,即既在世界本原的问题上坚持唯物主义,又在哲学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贯彻唯物主义原则,才能使本原观和哲学出发点、根本方法在唯物主义基础上实现统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彻底的唯物主义哲学,它在本原观上肯定世界的物质性,即物质世界是精神世界的本原,并且找到了意识以及哲学真正的诞生地,这就是人们的现实生活,因而得以正确地把握外部世界的本质,并且在人们的现实生活基础上形成了“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从而在哲学方法上彻底摒弃了旧哲学从观念出发的。主观唯心主义,实现了哲学本原观与哲学出发点和根本方法的统一。而旧唯物主义尽管承认世界的本原是自然界,即自然界是本原,精神是派生的,但却不能进行科学的说明。因为,这种本原观是通过主观设定和想象获得的,在它们那里的自然界只是抽象的、想象的自然界,而不是现实的自然界,所以,旧唯物主义是不彻底的唯物主义,或者说是半截子唯物主义,我则把它叫做“观念的唯物主义”。因此,旧唯物主义的内在矛盾性,不仅表现在自然观与历史观上的不一致,而且表现在本原观与哲学出发点和根本哲学方法上的不一致,也可以说,旧唯物主义本身就是一个自相矛盾的体系。
王教授指出的第二个思维错误,是针对我在《论一》中的这样一段表述:“试想,如果旧唯物主义真正是从实际出发的,那它为什么不能发现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发展规律呢?相反,这些辩证本性和规律却被唯心主义以抽象的形式首先作了描述。”王教授认为我的这一观点有两个错误:一是“把认识的错误完全归咎于世界观上的错误”;二是认为旧唯物主义没能发现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发展规律。就第一方面来说,我之所以要将哲学的本原观与其出发点和根本方法加以区分,就是为了清楚地表明我的这样一个观点,即认识的错误并不仅仅是由本原观决定的,而是由哲学的出发点和根本方法决定的。在这里,王教授显然误解了我的基本观点。相反,在我看来,王教授所坚持的本原观与出发点和根本方法完全统一的观点,倒是更符合这一错误逻辑。因为,按照这个观点,旧唯物主义在本原观上的正确性便决定了它在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的正确性,因而也就自然能够获得正确的认识。反过来说,如果本原观错了,那这种哲学的出发点和根本方法自然也跟着错了,当然不可能获得关于世界的正确认识。我在《论一》和本文中都反复强调了这样的观点:旧唯物主义虽然承认物质是世界的本原,然而在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却是唯心主义的,即从想象和观念出发主观推演关于世界的体系,因而,它不能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正确认识的关键,在于哲学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的唯心主义性质。可见,我并没有将认识的错误完全归咎于世界观上的错
误,也没有将唯物主义与对世界的正确认识等同起来。
正由于旧唯物主义在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是唯心主义的,所以,从根本上说它不可能获得关于外部世界的正确认识。这里不是说个别的或部分的旧唯物主义者,而是指整个旧唯物主义阵营都没有形成对外部世界的正确反映。正是在这一点上,我与王教授出现了分歧。王教授肯定地写道:“古代和近代都有一些唯物主义者发现了‘世界的辩证本性’,赫拉克利特、狄德罗、费尔巴哈是其代表。其中尤其是费尔巴哈,他的辩证法是相当有水平的。”我并不否认旧唯物主义中的一些哲学家提出了一些辩证法的观点,但这与我的旧唯物主义没能发现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发展规律的观点并不矛盾。彻底的唯物主义的出发点是人们的实际生活,也就是现实的感性世界。这种唯物主义理论直接产生于对客观的现实世界本身最一般本质和规律的概括和总结,因而是对客观世界的真实反映。也只有这样的唯物主义,才可能真正发现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规律。而哲学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的唯心主义性质,决定了旧唯物主义不可能正确地反映客观世界的本质及其规律。虽然旧唯物主义哲学家在描述外部世界的某些特征方面具有一定的真理性,包括本原观上的物质性以及世界的辩证性,但这决不表明他们发现了客观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规律。因为,这种描述只是来自猜测,而不是来自对客观世界的科学概括与总结,因而,他们的这些观点总是零星的、不彻底的和或然的,甚至是自相矛盾的。列宁在谈到黑格尔辩证法时说:“更正确些说,不是证明了,而是天才地猜测到了”。同样,旧唯物主义哲学家的一些辩证的观点,在本质上也只能是来自于这样的“天才的猜测”。
费尔巴哈是不是一个辩证唯物主义者?我认为不是。倒不是因为费尔巴哈没有关于辩证法的描述,而是因为他的辩证法只是一种猜测。尽管费尔巴哈说过:“地球并不是一直就像这个样子,它只是经过一系列的发展和变革以后,才达到现在这个状况。”但马克思恩格斯却说:“他没有看到,他周围的感性世界决不是某种开天辟地以来就已存在的、始终如一的东西”。这就十分清楚地告诉我们,在马克思恩格斯看来,费尔巴哈对感性世界的认识在本质上是形而上学的。如何理解呢?是马克思恩格斯的论述不符合实际吗?当然不是;是费尔巴哈没有关于地球的发展和变革的观点吗?也不是。问题在于,费尔巴哈所理解的地球不是现实的或称之为人的地球,而是抽象的、想象中的地球,他不知道现实的地球变化发展的根本原因是什么,他不知道感性世界的发展和变革“是工业和社会状况的产物,是历史的产物,是世世代代活动的结果”,不知道从纯粹的自然向人的自然的飞跃。在他那里,自然永远是纯粹的自然。所以说,在最关键之点上,费尔巴哈的辩证法不见了,被淹没在唯心主义的出发点和根本方法及其构建的体系中了,即淹没在他从想象的、抽象的自然概念出发构造的关于外部世界的体系中。这就是说,费尔巴哈不但是半截子唯物主义,而且也是半截子辩证法。人们常说马克思主义哲学与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旧唯物主义完全不同,不但既唯物又辩证,而且是始终如一地贯彻到底的。但在我看来,这些都还不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旧哲学实现变革的根本之处。马克思主义哲学对旧哲学的变革是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的变革,即不是从观念、想象或原则出发,而是以现实的人及其实践为出发点,不是从主观设定的概念出发推演关于外部世界的理论体系,而是“对现实的描述”,“是从对人类历史发展的观察中抽象出来的最一般的结果的综合”。
旧唯物主义只是在本原观上具有相对的正确性,即相对于唯心主义而言具有真理性,而在出发点和根本哲学方法上与唯心主义并没有什么实质性区别,在关于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规律的猜测方面的水平则远远落后于唯心主义。所以,列宁称旧唯物主义为“愚蠢的唯物主义”,而且说:“聪明的唯心主义比愚蠢的唯物主义更接近聪明的唯・物主义。”由于哲学出发点和根本方法上的不科学性,旧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一样,都不可能真正发现世界的辩证本性及其规律,他们关于世界辩证本性及其规律的观点只能来自“天才的猜测”,因而,这里存在的只是猜测水平的不同而已。在我的逻辑看来,既然是猜测、想象、从原则出发,那么这种哲学的出发点与从实际出发就是根本对立的。相反,王教授既承认旧唯物主义对世界本原的理解是出于猜测、想象,又肯定他们是从实际出发;既承认旧唯物主义是从观念、原则出发去解释世界,又肯定他们的出发点是客观实际,这在逻辑上就有个如何自圆其说的问题。
王教授批评我犯的第三个思维错误是把“旧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者”等同起来。关于这一点,虽然我的文章并没有专门进行讨论,但也绝没有把两者混为一谈。所以,我觉得还是有必要借此机会简单地阐述我对这一问题的看法。
毫无疑问,“旧唯物主义”与“旧唯物主义者”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两个概念。“旧唯物主义”一般在两重意义上被使用,一是作为对一种理论体系的概括,王教授在《商榷》中就是在这个意义上使用的;二是作为一种哲学派别的指称,即主张物质是世界本原的哲学家组成的阵营,恩格斯在《费尔巴哈论》中就是将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这两个概念在哲学派别和阵营的意义上使用的。他说:“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创世说往往采取了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混乱而荒唐的形式),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当然,两者的区分只具有相对的意义。理论体系自然离不开哲学派别,离开了哲学派别的体系是不可能存在的;同样,哲学派别又是以一定的哲学理论体系作为划分和存在的依据的,每一哲学派别都必然以一定的哲学理论或哲学主张作为自己的旗帜。旧唯物主义这个概念的两重含义,在使用中是完全可以根据上下文来把握的。
“旧唯物主义者”则是旧唯物主义理论的主张者、拥护者,也就是旧唯物主义阵营的成员。可见,“旧唯物主义者”是“旧唯物主义”的下位概念,而且是下两位的概念,两者是属种关系。一个旧唯物主义者当然不能完整地体现整个阵营的全部特点,但如果该阵营的每一成员都毫无例外地具有某种特点的话,那么,这一特点就成为这一哲学派别的共性了。譬如说,旧唯物主义者都是不彻底的,或者说都是半截子唯物主义,那么我们又何尝不可以说他们是半截子唯心主义呢?当然可以。只是为了与唯心主义相区别,因为他们毕竟猜测到了世界的本原是物质的(这也正是旧唯物主义的可贵之处和价值所在),所以,习惯上还是称他们为唯物主义,但决不能因此就忽略了他们在出发点与根本方法上的唯心主义性质。我也赞同王教授关于作为理论体系不存在背叛自己的问题,但这只是问题的一个方面。另一方面,旧唯物主义派别总是由具体的旧唯物主义者组成的阵
营,既然旧唯物主义者是可以背叛自己的,那么,当旧唯物主义阵营的每个成员都无一例外地背叛了自己派别原先的某个原则时,说这个阵营整体地背叛了自己不也是很自然的吗?我在《论一》中所说的旧唯物主义背叛了自己,就是在这个意义上说的,我想这不应该存在什么逻辑矛盾。
三、提出“观念的唯物主义”概念的现实意义
人本主义心理学范文2
积极心理学是20世纪末兴起于美国的一个新的研究领域,是致力于研究人的发展潜力和美德等积极品质的一门科学,其主张以人固有的、潜在的力量以及美德为出发点,用一种积极的态度来解读人,激发人的优秀品质与积极力量,从而帮助人们最大限度地挖掘自己的潜能,使人们能够生活得更加美好、更有意义。作为心理学一种新的研究取向,积极心理学并不是凭空产生的,一方面“二战”以来消极的疾病心理学模式禁锢了心理学的发展,另一方面,人本主义理论也为积极心理学的诞生提供了丰富的养分。
人本主义心理学是西方心理学史上一次重大变革,把人的本性与价值第一次提到了心理学研究对象的首位,极大地开拓了心理学的研究领域,丰富了人类精神生活研究的内涵。人本主义的发展为积极心理学奠定了重要的基础,人本主义心理学是积极心理学的一个重要发展渊源。
1 积极心理学对人本主义心理学的继承与发展
人性观上的继承与发展
心理学是关于“人”的科学,心理学的研究从人出发又归结到人,每一位心理学家都有一种关于世界和人的限定概念,并以此作为研究工作的一项指针,一种人性观在很大程度上决定着心理学研究的观点、证据的收集和解释,以及心理学理论的建构。刘华甚至提出,人性应该成为心理学统一范式的逻辑起点。笔者深以为然,故而从人性观出发探讨积极心理学对人本主义的继承与发展。
人性观是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一大理论基础,人性观居于人本主义心理学的核心地位,人本主义心理学大厦是在其人性观的基石上建立起来的。人本主义学家非常重视人性的研究,总体来说,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对人性持乐观积极的态度,认为人性是人的内在本质,人的本性是善良的;人性并不是一个静态固有的概念,而是一个动态发展的范畴;有机体内部有积极成长倾向,驱使着有机体向着完满发展,人性具有自主性、内发性、选择性、形成倾向和实现倾向的特点;人性中具有善良性、道德性、建设性、积极性、向上性、可信赖性的价值定向。积极心理学继承了人本主义心理学的人性观,其最基本的假设就是,人们的美好和卓越,与疾病、混乱和悲痛同样都是真实存在的。积极心理学呼吁心理学不仅要关注疾病,也要关注人自身的力量;不仅要修复损伤,也应该努力构筑生命中美好的东西;不仅要治愈创伤,也要致力于帮助健康的人实现其人生的价值。
无论是人本主义还是积极心理学都反对把人看作是受本能驱使的动物或被环境决定的有反应的有机体,反对悲观主义人性观和消极心理学,把心理学的研究视角从各种心理疾病、行为拉回到对人自身的探索中来,人本主义提出人是有尊严、有价值、充满潜能的独特个体,认为人有积极成长的倾向,人可以自由选择、自我实现,使自身趋于完满,沿着这一思路,积极心理学进一步挖掘人的积极品质和优点,相信人可以通过自己的力量获得幸福,帮助人们探索生活的意义。
积极心理学与人本主义心理学之间有着密切的联系,它们是一脉相承的,但是笔者认为,积极心理学对人本主义最大的继承就是人性观的继承,他们先后举起了心理学研究人性的旗帜,使心理学在当代历史条件下回归于人性的科学,人本主义心理学与积极心理学一起为人性绘制了一幅宏伟蓝图,共同诠释了人性能达到的境界。积极心理学与人本主义都对人性有着积极乐观的看法,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其研究对象、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因此,笔者认为可以把人性观视为人本主义心理学与积极心理学的逻辑起点。
研究对象上的继承与发展
因为人本主义强调研究人的内在本质,研究人的尊严与价值,所以其坚持把健康的人作为研究对象。与此相似,积极心理学强调人性的优点与价值,致力于使正常人生活得更好、更有意义,所以其研究对象自然是普通人。
研究内容上的继承与发展
人本主义心理学弘扬人的尊严、价值,探索人的动机、愿望,提出人具有自我实现的倾向,人可以进行自由选择。积极心理学也在努力构建一幅关于人类优秀品质、美德的宏伟蓝图,既研究人的积极主观体验,如幸福感、愉悦、满意、感激等,也研究积极的个人特质,如兴趣、创造力、审美力等,除此之外,积极心理学还研究积极的机构。人本主义心理学与积极心理学存在着共同的研究主题,两者都强调研究人的需要、积极情绪和积极人格等。
笔者认为,积极心理学在研究内容上表现出更为开放的视角。人本主义心理学一直把注意力集中于人自身,马斯洛建构了以似本能论、需要层次论、自我实现论、高峰体验论为主要内容的自我实现思想体系,罗杰斯提出了自我理论和人格理论,并在此基础上创立了以人为中心的治疗方法,罗洛?梅主要探讨人的现时存在价值、自由选择,提出了存在本体论和存在人格理论。以存在主义与现象学为主要理论支柱的人本主义心理学,强调“以人为中心”,重视人的主体性与主观性,重视自由、价值、选择、责任、自我、潜能等方面的研究,其始终关注着人自身,在一定程度上忽视了社会环境和社会实践在形成和发展现实人性中的决定意义。而相比较而言,积极心理学的视角就开放得多,其主要包括三个研究主题:积极的主观体验、积极的人格特质以及积极的社会组织系统。在个体层面,积极心理学研究人的愉悦与积极体验、主观幸福感、个性、价值、兴趣、能力、成就与健康等;在群体与社会层面,积极心理学也致力于研究能够承载美好生活的社会构成――友情、婚姻、家庭、教育与宗教,它十分重视人际关系的研究。由此可见,积极心理学关注人类自身的性格力量、美德,同时,它也跳出了个体自身,在更为广阔的社会与群体层面研究人类的幸福与生活的意义,更加重视社会环境的作用。因为积极心理学相信积极的社会组织系统不仅是建构积极人格的支持力量,而且是个体不断产生积极体验的最直接来源。可见,积极心理学也表现出更多的社会责任感和使命感,其致力于使人们生活得更好,同时重视对群体与社会机构的研究,重视人际关系,这一切不仅有利于个体的发展,也有利于社会的和谐,关乎着人类的命运。
研究方法上的继承与发展
人本主义心理学是以存在主义哲学为其主要观点的理论根源,以现象学为方法论基础,以整体分析、现象学方法和个体特征研究法等为具体研究法。人本主义心理学方法论促进了心理学方法论的变革,它反对方法中心主义,主张研究对象决定研究方法;反对科学主义,坚持科学方法与人文科学方法的统一;反对原子主义方法论,坚持整体分析法。诚然,人本主义提出的方法论构想是好的,但在实际中,其仍然过分强调主观经验的重要性,重视描述和经验性的分析,这是因为人本主义心理学家大多推崇存在主义和现象学,过分强调内在的自我,过分强调理论假设、推演或类推而忽视实证研究,这就给人本主义打上了思辨哲学的印记。人本主义在后来的发展中甚至成为一种反实证主义倾向的心理学,从而走向了主流心理学的对立面,限制了人本主义心理学的发展。
相比之下,积极心理学在研究方法上表现出了十分包容的态度,它一方面继承了人本主义多元化的研究方法,以实证研究方法为主,另一方面又不拒绝非实证研究方法,既用实验、测量和分析,也重视描述分析和存在分析。积极心理学创始人之一克里斯托弗就认为,获取有意义的证据可以有多种渠道,科学不应该只崇尚其中的一种渠道而忽视另外的渠道,科学的心理学可以从严谨的实验室实验中获取数据,也可以从对独特个体的个案研究、访谈,以及大众的普查,历史资料的分析等渠道中获得实证。积极心理学对研究方法的态度由此可见一斑。
2 总结与展望
人本主义的主要观点范文3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民本思想;规律性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对待人民群众的总体看法和基本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先进性的重要标志,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一个重要原理,“唯物史观理论有许多重要原理,但有两个最重要的原理即历史发展客观规律性原理和群众史观原理。”[1]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核心和本质是人民群众主体论,就是在历史唯物主义社会基本矛盾的基础上,确立人民群众是社会历史主体和主人的观点,并进而确立马克思主义政党尊重人民群众主体地位的基本立场和基本观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有着各方面的具体内容和要求,主要表现在人民群众历史主体论、人民群众实践主体论、人民群众价值主体论、人民群众权力主体论、人民群众利益主体论、人民群众执政主体论等六个方面。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传入中国后,优秀的马克思主义者及中国共产党人结合中国实际和中国文化不断对其进行丰富和发展,使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充满生机和活力,更好的服务于中国的发展。
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能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取得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的胜利,其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原因就是坚持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争取到了全国各族人民对党的支持。在长期的实践中,以为代表的中国共产党人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观点,坚持群众路线,并把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确定为党的宗旨。以邓小平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领导集体在改革开放的时代背景下,提出把“三个有利于”作为判断一切工作是非得失的根本标准,其中“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直接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三个有利于”体现了人民群众的利益高于一切,赋予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新的时代内涵。以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领导集体应对时代潮流,应对新世纪的挑战提出了“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中,始终把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体现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中的人民利益主体论。以为核心的党的第四代领导集体继承和发展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基础上提出了“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以人为本”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运用和发展。以为总书记的党的新一届领导集体为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提出了中国梦。中国梦的基本内涵是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国家富强、民族振兴都是为了更好的实现人民幸福,充分体现了在社会改革攻坚期,我国社会改革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中国化过程,就是中国共产党人在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本质的基础上,结合中国实际和中国文化对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不断发展和创新。
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
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是中国传统文化中非常宝贵的财富,闪烁着中国人民的智慧,是中国政治文化中的重要思想。民本思想在中国历史上源远流长,历代思想家都对“民”的问题进行过阐述,从而形成了丰富的中国传统民本思想。
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发展主要经历了五个发展阶段。第一阶段是夏、商、西周的孕育和萌芽阶段,在这一阶段中,民本思想非常明显的特点是:原始、质朴、自然,并在一定程度上带有原始宗教的色彩;第二阶段是春秋战国时期形成与理论概括阶段,这一时期思想家进一步认识到了民的重要性,进而比较系统的论述民本思想,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就是儒家的“仁政”学说,为统治者推行民本思想以维护其统治构建了一个价值体系;第三阶段是汉唐时期的发展与完善阶段,“罢黜百家,独尊儒术”,把儒家思想作为统治思想,儒家的“仁政”也受到统治者的重视。唐朝儒家的民本思想已被大多数统治者所接受,唐朝统治者通过国家经济政策的制定和运行大力发展和完善了民本思想;第四阶段是明清时期的成熟与蜕变阶段,明清时期中国封建社会逐渐走向衰落,君主集权达到鼎盛时期,各种社会矛盾日益激烈,资本主义在南方萌芽,民本思想趋于成熟并呈现出新特点,资本主义的萌芽使得民主意识不断增长,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民本思想向民主理念的转化;第五阶段是近代的转变与质变时期,西方民主思想传入中国,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逐步向民主思想转变,政治上则表现为人民要求君主制向民主制转变。
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是中国封建社会的产物,其主要论证的是统治阶级与“民”的关系,是为统治阶级的统治服务的,无论是儒家的“仁政”思想,汉武帝时期“罢黜百家,独尊儒术”的文化政策,还是唐太宗“水能载舟亦能覆舟”的统治理念,都是把“民”放在一个被统治的地位上,为了维护“君”的统治来论述“民”的重要性。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目的是如何统治群众,而不是如何为群众谋利益。
三、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
(一)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联系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中国传播发展的过程中难免受到了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影响,这种影响主要来自于二者的一些相似性方面。这些相似性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二者都强调“民”的重要。无论是中国传统民本思想还是马克思主义群众观都强调“民”的重要性,都强调“民”的重要作用,强调“民”在社会中的重要性。
第二,二者在人道观念和实践理性等方面存在内在的精神关联。马克思主义中国化能够在中国实现,并且不断发展,除了与马克思主义本身的特征和中国社会的需要有关外,还因为马克思主义与中国文化在人类文明和精神上的相通性。[2]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在人道观念方面都强调对人的重视,人们渴望被重视、被尊重的心理是人们生来就有的一种自然心态。在实践理性方面,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都是所处时代下的理性思维,并指导人们向更好的方向发展。
(二)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区别
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在一些方面的确存在着密切的联系,但二者也存在着明显的区别,这些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产生时代不同。任何人都难以摆脱时代的局限性,所处时代不同,就直接决定着思想产生的物质基础不同,而物质基础决定着人的思想和意识。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大工业时代资本主义文明下产生的关于人的解放学说,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是在封建社会农耕文明中产生的思想,由于产生时代不同,它们所要解决的问题是不一样的,内容也就必然不同。
第二,出发点和归宿不同。民本思想是统治阶级在自我反思的前提下对自身安危条件分析的产物,民本思想更多的不是为了“民”的利益和发展,而是为了“君”的利益和维护统治者的统治,保证剥削阶级的剥削正常进行,其目的是为了防止“民”影响统治和稳定。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社会主义的学说,首先社会主义国家中人民是国家的主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真正的从广大人民的利益出发的,承认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历史前进的动力,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无产阶级解放自己乃至解放全人类的强大思想武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的目的是让每一个生活在社会主义国家的人认为自己是国家的主人,是推动这个国家进步的动力,有强烈的主人翁意识,而不是封建时期的臣民意识。
第三,实践结果不同。由于剥削的存在,封建社会民本思想的实践只能以对生产关系的调整方式进行,其只能是维护原有的生产关系,暂时缓和社会矛盾,不让社会矛盾尖锐化危及统治和稳定。在资产阶级社会中,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实践主体是广大人民群众,其实践方式是对旧的社会生产关系的彻底摧毁,建立新的适合生产力发展的生产关系,从而建立人民群众当家作主的国家。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尊重和维护群众主体地位,让人民群众做自己的主人,管理自己的事务,从而促进人的发展。
第四,本质不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是封建社会统治者为了维护其统治的“防民”思想,其本质是维护剥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是马克思主义对待人民群众的总体看法和基本观点,尊重人民群众在社会历史中的地位和作用,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其本质是人民群众主体论。
总之,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其他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一样,在中国化过程中必然遭遇中国传统文化,并与之交锋、碰撞、融合。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中国化过程中必然与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交锋和碰撞,事实证明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能在中国传播,并且深入人心,与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文化基础密不可分,二者有共通之处,这个共通之处就是二者都强调重“民”,二者在某些人类共有的精神上有相通之处,有内在的精神关联。但是,不能因为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在都强调重“民”,二者存在文化精神相通的可能性,我们就直接以中国传统民本思想解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我们应该看到二者的诸多不同之处,尤其是二者本质上的不同,既联系又区别的辩证的看待二者之间的关系。
小结
在认清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和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关系后,防止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去改造中国传统的民本思想,也不要直接用中国传统民本思想来解释马克思主义群众观,马克思主义群众观在中国化过程中汲取了中国传统民本思想的精华,但是二者仍有区别,不能混为一谈。马克思主义群众观作为马克思主义根本立场的集中体现,中国共产党作为马克思主义政党,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自觉践行群众路线、加强党的群众工作,始终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作为人民群众,也应该坚持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相信自己的每一份努力都是推动社会历史进步的力量中的一份,增强主人翁意识,自信人民是国家的主人。
[注释]
人本主义心理学范文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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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Implications of Humanistic Psychology on Student-centered Education
人本主义的主要观点范文5
关键词: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文本
中图分类号:A81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9749(2011)03―0070―04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一概念,可以从三个维度去理解:一是理论形态上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二是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下的一个二级学科;三是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中的一门课程。近年来,国内学术界围绕这三个维度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若干问题进行了广泛而深入地研究。本文侧重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本身谈谈学界在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什么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怎样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几个问题上所取得的研究成果。
一、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历史过程中,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称谓有多种。将其称为“马克思列宁主义基本原则”、“马列主义基本原理”;邓小平先后称过“马列主义普遍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此后,在党的文献中,“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称谓被继承下来,得到了普遍使用。但究竟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即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容有哪些?由于切入的视角各异,理论界给出了众多的答案,可将这些答案归纳成以下六种观点:
一是实践检验论。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要管用,只有能为当前的实践服务,经得住实践反复检验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才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学者就指出,“基本原理”是相对于个别性的结论或理论判断而言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著作中经过实践反复检验而确立起来的具有普遍的真理性和价值的科学理论。也有的学者从改革开放后,我国所面临着的经济落后国家怎样巩固、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新实际,指出了邓小平着重从马克思主义世界观、方法论和如何认识、建设社会主义的角度归纳了一系列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即是: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大力发展社会主义生产力;公有制,按劳分配;无产阶级;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化,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r2’
二是层次论。持层次论的学者比较多,他们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有层次的,而这种层次性是由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内容所决定的。有学者就指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仅包括世界观、方法论,而且还应包括用这种世界观、方法论去解决现实问题而作出的具有普适性的理论概括。因此,基本原理是有层次的。可以把世界观、方法论作为基本原理的第一层次,这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精神实质和核心内容。第一层次的基本原理与人类社会普遍实践相结合,形成了第二层次的基本原理。第一层次的基本原理与人类社会具体实践相结合,形成了第三层次的基本原理。有的学者还进一步指出,第一个层次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指的世界观和方法论。说得再具体一点,世界观包括历史观和价值观,方法论主要是指唯物辩证法和历史辩证法。
三是整体论。从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出发,概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内涵的学者亦较多。有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它之所以统称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原因有二:第一,对于揭示的对象而言具有普遍性。第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虽然分属于马克思主义哲学、经济学和社会主义理论,具有学科特点,但它们又从属于马克思主义整体,彼此从理论上相互支撑,相互渗透,不可分离,因此可以统称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还有的学者认为,没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没有马克思主义的整体性。因而,从马克思主义整体性出发,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最核心的内容包括:其一,物质的观点;其二,世界是以辩证的方式存在的观点;其三,人的认识是一种能动反映的观点;其四,生产劳动的观点,或更进一步抽象为社会实践的观点;其五,群众史观;其六,社会进步论和人类解放论。
四是社会观、历史观和世界观论。有学者从社会观、历史观和世界观的角度,概括了马克思主义基本的内涵。该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由马克思――马克思主义奠基人确立的科学社会观、历史观和世界观。因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包含的几个主要观点有:纷繁的人类社会,归根到底是由生产力、生产关系(经济基础)、上层建筑和意识形态等四大要素组成;生产力是社会一切要素中最活跃的要素,是不断向前发展的;任何一种生产关系在它所容纳的全部生产力发挥出来之前是决不会灭亡的,任何新的更高的生产关系在它存在的物质条件(生产力)在旧社会胎胞里成熟之前,是决不会出现的;迄今为止,人类社会在生产力和社会革命推进下,依次经历了原始公社、奴隶制、封建制和资本主义四个社会经济形态。资本主义将被共产主义社会经济形态所代替。
五是价值、原则论。有学者从马克思主义的基本价值和根本原则方面,概括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内涵。持该观点的学者说,解放全人类的价值追求、唯物主义的历史观和实践观是构成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三个要义,坚持这三个要义的有机统一才是坚持马克思主义。也有学者指出,无论包含多少理论上的探索、论证乃至发展变化,使马克思主义成为它自己并且始终不变的根本原则,其实就是这两条:一是“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二是“一切为了人民”的价值导向。如果想找到一种最简单明确的表述,那么可以这样说:“马克思主义的道理千头万绪,归根到底就是两句话:实事求是,一切为了人民!”
六是立场、观点和方法论。持该观点的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是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他指出,立场就是看问题、解决问题的立足点、出发点。立场有真理f生和价值性两个维度,即唯物主义和无产阶级、劳动群众的立场;马克思主义基本观点则包括以下内容:世界统一于物质的观点;世界是以辩证的方式存在的观点;人的认识是一种能动反映的观点;生产劳动的观点;群众史观;马克思主义的基本方法就是指站在马克思主义基本立场上所获得的或所形成的基本观点在认识和改造世界中的具体运用。这些方法主要有:一切从实际出发、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的方法;辩证分析方法;在实践中发现、检验、坚持和发展真理的方法;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方法。
二、为什么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理论界为什么兴起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热潮,除了因为2005年中央实施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5个二级学科之一以彰显其重要地位和作用外,学者们还从以
下几个方面给出了答案:
一是总结改革开放基本经验的需要。2008年适逢改革开放30周年,改革开放的经验总结成为了理论界的研究热点,产生了众多的理论成果。其中,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成为总结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经验的首要成果。有学者就指出,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同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结合起来,这是党的十七大报告总结的我国改革开放以来的十条宝贵经验的第一条。同志在纪念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来概括改革开放30年的历史经验时,将这条道路归结为“把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真理同中国具体实际相结合”。也有学者指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中国共产党几十年浴血奋斗的历史经验,是中国这样一个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摆脱贫困、加快实现现代化、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首要宝贵经验。
二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马克思主义理论中占有重要地位。有学者认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构成马克思主义科学体系的基本要素、细胞形式。也有学者指出,任何一种思想体系或是学科,都有属于自己的基本原理或者说基本思想。它决定该学说的本质和学科的性质。马克思主义也是如此。马克思主义作为一个科学体系,它当然包括自己特有的基本概念、范畴、命题和最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作为科学体系的理论支撑。如果没有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就会成为空中楼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各国实际相结合也就会成为一句空话。因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是马克思主义的灵魂所在。理解、掌握、运用和发展马克思主义,须要弄清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三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自身很难硬性规定。马克思主义不是教条,而是行动的指南。这就决定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很难硬性规定。因而,有学者指出,基本原理是关于马克思主义理论的性质的规定,即它适用范围的有效性问题,而不是量的规定。任何人都不可能确定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数量,指定只有哪几条是基本原理。随着实践发展和时代需求,我们可能从马克思主义的经典文本中,从后来马克思主义者的发展中发现新的基本原理,也有些过去被错误认为是基本原理的东西,实践证明并不具有普遍性。普遍原理同样是发展的、变化的。这就是说,随着客观实际的变化,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会随之变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固定”,必须要随着实践的变化而进行创新。
四是关系到如何对待马克思主义。有学者认为,能否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关系到我们应该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该学者指出,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究竟包含几条?内容又有哪些呢?对于搞理论研究的人来说,这个问题看似简单,实际上很复杂。这个问题所折射出的,不仅是我们应该怎样把握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同时也是我们应该怎样以马克思主义的态度来对待马克思主义的重大思考。有学者就从教条主义错误引起的危害方面,阐述了对待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重要性。该学者认为,如果分不清基本原理与非基本原理,应该坚持的不坚持,这就会违背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犯大错误;反之,不该坚持的去盲目坚持,就会犯教条主义错误,给实践带来危害。
三、怎样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是广大理论工作者应该肩负起的重要责任。而要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首先就要掌握马克思主义的精神实质,即在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同时,把握马克思主义是在不断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的实践中实现发展的。大多数学者在研究中掌握住了这一精神实质,并指出了在研究中所要注意的问题。
一是要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有学者就指出,丰富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范畴,要坚持继承与创新的统一。首先要对马克思主义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一马克思主义哲学、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科学社会主义等原理及其发展史中的范畴进行系统的梳理和筛选,从中提炼出一些最基本的范畴,将其提升为整个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的范畴。其次要制定新的范畴。该学者在文章中还提出,为了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应该进一步加强从整体上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及其构成的科学体系,重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科学解读和理论创新,重视把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原理联系起来加以考量,并注意划清一些基本界限,以深化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认识和创造性运用。还有学者认为,坚持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关键在于:正确认识和把握什么是、哪些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作为实践的产物必须在实践中发展,不允许人们以教条主义的态度来对待它;用发展着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实践,必须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也有观点认为,要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指导实践,理论工作者必须坚定对于马克思主义的信仰,要在真信、真学、真懂和真用上下功夫;必须确立良好的学风,塑造高尚的道德人格,处理好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问题上的学习与创新的辩证关系;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不仅要联系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且要联系自己的主观实际;还要高度重视理论普及工作,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与马克思主义大众化结合起来。如何结合?有学者认为,这需要实现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与中国实际的辩证结合和双向互动,让中国的同志解决中国的问题。
总而言之,“凡是摒弃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甚至以各种方式反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人也不可能是马克思主义者。只有真正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本国实际相结合,才有资格称为马克思主义者。”
二是在研究中要注意一些问题。较多的学者还从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中所要注意的问题方面,提出了自己的见解。其中,有学者指出,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中,应特别注意理论联系实际等问题。为了从整体上科学地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根本问题,实现其价值取向,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研究中,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一是理论联系实际。二是理论武装人民、服务人民。三是区分理论基础与具体方针政策。四是加强理论研究和建设。也有的学者从方法论的角度提出了在研究中所要注意的问题,该学者认为,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在方法论上:要注意区分层次。从马克思主义文本中我们可以看到,马克思主义的经典作家是在不同层次上使用“原理”、“基本原理”的。我们讲基本原理,首先,要明确是在什么意义上讲的,是指马克思主义理论整体的原理,还是讲的马克思主义哲学、政治经济学和科学社会主义的某一部分的原理,或是某一部分原理中的重要理论观点?只有范围明确,才能确定其基本原理的内容。同时,要注意区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与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运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管从哪个层次说,在其适用的范围内所揭示的客观规律是普遍的,而它的运用则是特殊的,因此不能用
特殊情况去判定其固有的普遍原理的正确或错误。
此外,有的学者从其它角度指出了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所要把握的几个原则:遵循坚持与发展统一的原则;遵循理论结合实际的原则;坚持整体与部分相统一的原则;坚持科学性与意识形态性的统一。
四、简要评析
综上所述,近年来学界在关于什么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为什么要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怎样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等几个问题上的深入研究,深化了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认识,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实际意义。但上述一些问题的研究还有不足的地方:对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论立足点――马克思主义文本――的研究不够重视。
随着实践的发展和时代的需求,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也要发展、创新,这是马克思主义不断焕发生命力和创造力的动力和源泉。但这并不是说在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研究中,可以“随心所欲”、毫无根据地“创新”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更不能以实践的名义凭空捏造出几条“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这是因为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创新和发展有其固有的理论立足点,这个立足点就是马克思主义文本,离开马克思主义文本的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就会失去理论支撑。马克思主义的众多基本原理蕴藏在马克思主义文本里,特别是在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中。近年来,理论界围绕着“回到马克思”的话题,兴起了“马克思文本研究热”。例如,理论界在研究《克罗茨纳赫笔记》、《论犹太人问题》、《(黑格尔法哲学批判)导言》、《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神圣家族》、《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德意志意识形态》和《资本论》三大手稿等文本中,就产生了一大批有助于被吸收、可作为创新和发展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的理论成果。它告诉我们“二手”、“三手”、乃至“多手”的研究资料和成果会遭遇解释学的“问题视域”,会曲解马克思主义的本真面目。这就要求我们在深入研究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中,要首先研究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著作,尊重马克思主义经典著作的原意,把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立场、观点和方法;并在真实地呈现马克思主义的本真面目的过程中,“让马克思主义走入当代”,“发展马克思主义”。
但即使如此,对马克思主义文本的研究仅仅是“回到经典作家”是不够的,还要研究马克思主义思想后继者、传播者的文本。包括第二国际理论家、西方马克思主义者的文本,乃至后马克思主义者的文本都是需要“回到”的。他山之石,可以攻玉;博采众长,为我所用。此外,对文本的研究,要能坚持整体性的研究方法、历史与逻辑相统一的研究方法、理论和实际相统一的研究方法;并用这些方法展开马克思主义文本史、发展史、传播史、文献史、专题史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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