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推荐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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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第一篇】

这些天读了三毛的《撒哈拉的沙漠》,感触好多。

之前,我看这本书总是囫囵吞枣,看到精彩的片段才会停下来好好多看一眼。然而,一个从前毫不知情的作家,在我看来其实并不需要多认真的去读。很快,我竟被三毛轻松朴实的语言所吸引,所牵引,常常是不由自主的想往下看。

我想,让他/她们变成如此不堪是因为自己,让他/她们历经约束的痛苦是因为命运。

每一个人的家庭背景不同,身份不同,出生不同,出身不同,生活也自然就不同。无法改变的,这是命运。

而不去争取,不去奋斗,不去努力,苦苦寻求出路,却坐以待毙,那受苦,受旁人冷落,受压迫,是自然的。这是自己。

这本书就是这样,想表达的不明显,却在朴实的语句中体会到三毛内心深处最真实的情感。在她的经历中,我学会了勇敢,也体会到了坚强与乐观。

这就是这本书的力量。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第二篇】

沙漠中的饭店,看到两个好吃鬼对中国饭菜渴求所引发的故事,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荷西的憨厚以及对中国菜的一窍不通让人捧腹。

结婚记,记下两人让人哭笑不得的婚礼。

悬壶济世,当个山寨版的医生去救助小镇的人,感受他们对三毛自己的依赖与信任。

娃娃新娘,参加一个残酷且人类本性达到极致的婚礼,感受落后地区对待爱情的态度。

荒山之夜,三毛与荷西只为看沙漠中的化石,驱车百里,在途中遇到不测,经过斗智斗

勇战胜了困难。情节最让人揪心的故事。

沙漠观浴记,三毛于沙漠中观看浴堂的芸芸众生象,犹如走入动物园观看猴子般,趣味恒生。

爱的寻求,亲眼目睹沙漠中老实呆滞的男人,给一个女骗子骗得昏天地暗,最后走上不归路。

芳邻,三毛的邻居,不能说不讲礼貌,应该说他们还未开化,或是他们的习俗真的与世界主流格格不入,因此才有那么多稀奇古怪的事发生。

素人渔夫,想省钱却反而不节省的两人,天马行空,逍遥快活。

死果,离奇古怪的事,彷如奇幻小说。

天梯,绝顶聪明的人,羡煞旁人。

白手起家,立足之艰辛与追求非沙漠文化的并存。

寂地,天黑了,请闭眼,大家围着篝火讲惊悚的故事。

1篇1篇令人称奇的文章,记录了三毛在撒哈拉的'点点滴滴。在一个陌生环境由生存转入到生活,需要付出艰辛,但正如三毛所说“我没有讨厌沙漠,我只是在习惯它的过程里受到了小小的挫折”,只要你真心喜欢,没有克服不了的。

行云流水的笔调,引人入胜的情节。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第三篇】

以前还小的时候,初次听见三毛的名字,还以为是儿时喜爱看的《三毛流浪记》里,那个只有三根头发的流浪三毛。直到后来年纪渐长,才对这个作家三毛的故事了解得越来越多。也许三毛听到我这番话会跳起来大叫:“我就是流浪的三毛!”我倒也无法反驳,这的确是个自由不羁,浪迹天涯的三毛。

身边有位喜爱三毛的朋友,曾买来三毛作品全集,厚厚的一本,收到时眼里全是欣喜。我当时还没读过三毛的作品,自然无法产生共鸣,不过倒也加深了好奇。直至后来从书店捧了本《撒哈拉的故事》回家,才结识了这位不按常理出牌的三毛。

撒哈拉大沙漠,印象中应该是大片沙漠连结,广阔无垠,显得荒芜而又有些落后,没有任何想去的欲望。然而三毛出发了,引她的话,为了那“不能解释的,属于前世回忆似的乡愁,就莫名其妙,毫无保留地交给了那一片陌生的大地。”

翻开书的第一页,三毛在一开始选择叙述自己和丈夫荷西的沙漠饮食。就在我被三毛那自带的风趣迷惑,以为沙漠生活也是富有情趣的时候,后文让我明白了现实一开始并非如此浪漫。“白手成家”,这是三毛自己的概括。到垃圾场拾破烂做改造,讨来棺材外箱做家具,自己买来石灰水泥糊墙,把寄来的杂志放在书架上,这个小屋在坟场区鹤立鸡群。我敢说,沙漠因为三毛会有了一点点的不同。三毛仍然潇洒地浪漫,放上一卷录音带,“慢慢地坐下去,好似一个君王。”

当然,三毛是不会满足于待在家中的。她果断地跑到沙漠里寻找化石,九死一生,捡回条命来,也毫不犹豫地回答要继续寻找;她跑去海边捉鱼,做个“素人渔夫”,即使最后没有挣到钱,倒也乐在其中。她跑去观浴,跑去经历沙漠奇特的驾照考试,跑着跑那,永不疲倦。

其实更加鲜明难忘的是三毛笔下一个个沙漠人的形象。哑奴因为三毛的好心,真诚回报,因为家庭快乐,而在三毛为他打抱不平时,他表达出的“我的身体虽是不自由的,但我的心是自由的”让人惊叹。沙巴军曹因为全营的人被屠杀而因此记恨撒哈拉威人,却在危险时刻献身救下撒哈拉威的小孩,他守着的兄弟们的尸体都被运走了,自己却最终孤独埋葬在这片土地上。牵着羊的老头,服兵役的年轻人,爽朗的艺女等一位位的搭车客,这一路上见到的人,虽然都很普通,没有什么特别的意义,但就如三毛所说,如何能轻易忘却。

我一开始不明白没什么有那么多人会被《撒哈拉的故事》所吸引。后来想想,其实每个人都有相同的情感,即使肤色不同,语言不同,快乐与悲伤却是相同的。对生活追求的态度,处事的信仰,隔着纸张,淡淡触动心弦。我们大多数人都无法像三毛那样浪漫,勇敢又潇洒。我们的生活或许一成不变,平淡无奇,在一个固定的轨道上运转。但每个人心中或多或少,都有对远方的向往,想打破成规,想要去流浪,去探寻一张张鲜活的面孔和他们身后的故事。虽然现实是大多数人都无法做到,但我们能读一读《撒哈拉的故事》,娓娓道来,情感不突出却又浓烈。三毛的潇洒看起来或许是异于常人的,但这却引发无数共鸣与感叹。其实我们都一样心怀远方,远方就不再孤独。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第四篇】

今天凌晨四点半才睡的,你说这是人干的事吗?唉。

吃完午饭去参加了个半小时阅读计划,给孩子们推荐了《撒哈拉的故事》。之所以推荐这本书,是因为前段时间我刚看完《雨季不再来》。书的最后收录了几篇读者写的关于《撒哈拉的故事》的读后感,我觉得特别有共鸣。也因而觉得好像确实欠它1篇读后感,特地今天下午就敲起了键盘,整点仪式感。虽然我确实不会写什么读后感,就姑且想说什么就说吧。

我十分喜欢《荒山之夜》这1篇,三毛和荷西去沙漠里找化石玩儿,却陷入泥淖险些丧命。回家的路上,荷西问:“三毛,还要化石么?”

“要,你呢?”

“我更要了”

“什么时候再来”

“明天下午”

三毛曾经说过,荷西有一个很大的优点,任何三毛所做的事情,在别人看来也许是疯狂的行为,在他看来却是理所当然的。这是我喜欢三毛和荷西以及喜欢撒哈拉的故事的初心,也是我曾经那么喜欢魏先森的原因。

《撒哈拉的故事》是我16年买的,却是在19年4月份才看完的。里面有1篇叫〈爱的寻求〉(我常把它记成〈飞蛾扑火〉)的文章,看完以后真的太难过了。这种悲伤使得我在往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里都只翻来覆去看好多遍前面的文章,此篇以及往后都不敢再去看。那篇的最后三毛说“我在想,飞蛾扑火时,一定是极快乐幸福的。”直到今年春天,我也越发这样觉得,那男孩至少这样热烈地爱过,他定是极幸福快乐的。

也正是因为去年去了新疆(虽然只是在乌鲁木齐,但我也认识了来自新疆各地区的同学们),所以我真的觉得三毛在撒哈拉的经历我能感受到些许。她说“以前的好奇还是有距离的。好奇的时候,我对他们的无知完全没有同情心,甚至觉得很好,希望永远继续下去,因为对一个观光客来说,愈原始愈有‘看’的价值。但是,后来他们打成一片,他们怎么吃,我就怎么吃,他们怎么住,我就怎么住。不会再把邻人送来的骆驼肉偷偷开车到老远扔掉了,对于风俗习惯,也不再是一种好奇的观察。我成为他们中的一份子,个性里逐渐掺杂他们的个性。不能理喻的习俗成为自然的事,甚至改善他们的原始也是不必要的。”

因此,我在暑假离校前也写过“我喜欢这里,以至于跨越两个时区、三千公里,依旧有归属感。乌市虽远不能概括整个新疆,但乌市的蓝天白云已令我很是痴迷了。我常说这里的‘天好看,地好看,还有一群快乐的小伙伴’,我爱蓝天白云亦爱这儿的人儿。在这里啊,有着极大的自由与束缚,但我从未觉得自己是个异乡人。”不知何时我竟成了“新疆宣传大使”,不知何时我也喜欢上了馕,不知何时我不再觉得我们的差异是好笑的,也不知何时当我提起新疆会说“我们那边”。

“听见音乐,他们就在大庭广众下旋舞,毫无顾忌。她想,怎么会这样开放?恐怕自己永远也做不到。日子久了,习惯了,她感染了他们热情的天性,不知不觉融入了自己的血液里。”

这里的“她”是三毛,也是我呢。

撒哈拉的故事读后感【第五篇】

“只要活着一天,就必然一次又一次地爱着你——撒哈拉。”

如果今生有一个女人,她的丈夫叫她“撒哈拉之心”,那么如果他们有一个女儿,那个名字必要称为:撒哈拉?阿非利加。没有乡愁,没有离开过你。

世人眼中的三毛,形形色色,但她就是我心中的那个三毛,是我精神的救赎,是我的浮木。

初一,与三毛的初次相遇,便是这本《撒哈拉的故事》。我感叹着那沙漠的诡秘与荒凉,想尝尝她笔下的“春雨”是怎样的美味,想看看夜里的那支白蜡烛的眼泪,形象有多么鬼魅。她的文字就像为那时的我开辟了另一片新天地,实在的让一个肤浅又臭屁的小孩开始学会去思考,原来,女生也可以有这一种胸怀。

一开始只是向往她的浪漫,想与她一样踏遍万水千山,认为跟着心去流浪必然是幸福的,而对于她心中对撒哈拉的那份永恒的乡愁,直到现在也不能完全体会。“那些沉迷安乐生活,美味食物和喜欢跟女人们舒舒服服过日子的人,是不配去沙漠的。”

三毛写过有次她被老师误会,在脸上画上墨汁,被罚去操场“示众”,当时她看着学校,她突然觉得,这里并不属于她。有时我会突然不清楚自己的人生方向在哪,方向在哪。在哪呢。心里的根落在哪里了。这世界是充满泪水的深谷,她对生的定义来自对沙漠的永不绝灭的生命的那份信念。那片孤寂而崇高的沙漠上,每一日的生活都是新的挑战,在生与死的极限里,为自己的存活寻找到意义。是神,是魔,是撒哈拉。

如果说三毛注定是一个传奇,那么她更像一只极乐鸟。在它出生时便没有脚,所以只能一刻不停的朝太阳升起的地方飞翔,直到体力耗尽,撞在荆棘刺上,发出一声欢鸣,那欢鸣和它的鲜血却化成另一只鸟,继续向太阳飞行。她所追逐的,并非飞蛾扑火般的壮烈,而是细水长流。她的真性情,旁人又能读懂几分呢。我并不遗憾她的离去,而是真心的祝福,在遥远的理想国,又多了一个幸福的人。在那里,返璞归真。正如她自己讲:“真正的快乐,不是狂喜,亦不是苦痛。”如果能真正的活过,享受过哪怕只一刹的喜悦,就是足够的。

我无数次的在角落写下“逃跑”二字,却对它没有实在的定义,也不清楚自己要逃到哪,只是一味的想逃。逃到竹林里云里雾里,逃到只有月亮和海的岛屿。或许最后的最后,我跑到了人群中央,在最喧闹最繁华处,酷酷的站着,然后一句话也不说。

三毛,你是我不及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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