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桂林小升初政策解读样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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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小升初政策解读篇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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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桂林市小升初政策已发布,相比往年,今年政策做了几个方面的调整,政策主要内容如下:
小升初的几个原则:
①坚持免试入学。不得以任何形式选拔生源。
②坚持就近入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确保适龄儿童少年就近入学。
③坚持公办民办学校同步招生。
公办民初中同步信息登记、同步报名、同步录取,任何学校不得提前开展招生工作。公办学校要承担义务教育“兜底”招生任务。
④坚持公正公开。
01关于公办初中招生
1、公办初中招生方式包括:多校划片、地段划片、分流招生
2、象山、秀峰、七星、叠彩四城区(以下简称“四城区”)户籍学生及符合流入地就读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按照地段划片或多校划片形式统筹安排至市直属公办初中或四城区公办初中就读;
3、雁山、临桂户籍学生及符合流入地就读条件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由雁山区、临桂区教育局统筹安排至所属辖区内公办初中就读。
4、在撤县设区过渡期内, 符合条件的临桂区户籍随迁子女申请进入市直属公办初中及五城区公办初中就读的,仍可享受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就读政策。
5、关于多校划片
多校划片的初中:桂林中学初中部、十三中
对应的小学:秀峰区榕湖小学(不含琴潭分校)、乐群小学、中华小学。
报名方式:具备3 所小学学籍,且未选择报名民办学校的,通过招生入学电子平台选择桂林中学初中部或十三中其中一所学校报名。
录取方式:若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数,将通过电脑随机派位录取。未录取的学生,由多校划片范围内的另一所初中学校接收入学。
6、分流招生的基本原则与程序:指标到校,网上报名,免试入学,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7、参与分流招生的学校:桂林中学、十八中(东环校区、横塘校区)、中山中学、长海实验学校。
8、分流招生的对象:具有象山、秀峰、七星、叠彩、雁山五城区小学(含民办)和市直属小学(含民办)学籍的应届毕业生均可自愿报名参与分流招生。但注意公办、民办学校任选其一不可兼报。
9、关于公立分流的指标分配:市教育局下达分流招生计划到五城区。城区教育局将市级下达的分流招生计划合理分配到辖区内各小学(含民办),并在网上报名前向社会公布。
10、分流招生录取方式:
①直接录取。
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分流招生计划的公办初中,以报名学生所在小学为单位直接录取该小学全部报名学生。
未完成的招生计划将在招生平台第二次、第三次开放报名时继续面向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选择报名,3 次报名录取后仍未完成的分流招生计划将由市教育局统筹调配。
②电脑随机派位录取。
报名人数大于分流招生计划的公办初中,以小学为单位通过电脑随机派位的方式录取学生。
11、被录取的学生,不得再参加其它公、民办初中的招生,未被录取的学生可参加下一次报名录取。
12、分流招生的学区生资格:符合以下条件的分流学生,享有公办初中学区生资格。
①经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具备小学学区生资格的公办小学毕业生(含外来人员随迁子女)。
②学生的户籍所在地、小学学籍及实际居住地址均在同一城区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③学生户籍所在地或其监护人所持有的《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须在签注有效期内)申领地与所报读的分流招生初中所在地为同一城区的民办小学毕业生
02关于民办初中招生
1、小升初民办初中招生原则:
①坚持公办民办学校互不享有招生特权原则。
②坚持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原则。
③坚持自愿选择原则。
④坚持公正公开原则。
2、招生范围
原则上面向象山、秀峰、七星、叠彩、雁山、临桂六城区(以下简称:六城区)及学校所在地县域范围内招生。
经过申请,经有关部门同意后,可在一定范围内跨县区招生。
民办学校不得跨设区市范围招生。
3、报名方式: 通过市教育局指定的招生平台接受招生范围内的学生报名。
4、报名对象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①学生具有六城区或学校所在地县域内小学学籍;
②学生具有报名学校经市教育局审批同意的跨县域招生范围内小学学籍;
③监护人具有六城区或学校所在地县域户籍、在外地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④监护人持有六城区《广西壮族自治区居住证》(须在签注有效期内)、在外地就读的小学应届毕业生。
5、报名办法
⑴学生可自愿选择公办或民办学校报名,但不能同时兼报两类学校。
⑵可以有不超过3次报名机会,每次可填报1个志愿。
6、录取方式
①直接录取。
每次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小于或等于相应招生范围内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
已被录取的学生将不再参加其它民办学校的录取。
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可在招生平台第二次、第三次开放报名时继续面向招生范围内符合条件的学生报名。
②电脑随机录取。
每次网上报名结束后,报名人数大于相应招生范围内招生计划的民办学校,通过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学生。
③空位按序递补。
对于因学生主动放弃或被取消录取资格而空出的学位,应按各民办学校相应招生范围内报名学生的录取顺序号依次递补录取,直至报名人数不足以递补空位。已被民办校录取(含递补录取)的学生主动放弃录取资格的,即视为同时放弃所有参加网上招生学校的报名和录取资格,不得再参加任何民办学校及公办分流初中的报名、录取。
④学校子弟及配建小区子女的录取程序。
民办学校可在相应招生范围及招生计划内直接录取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属高校在职教职工子女、配建小区居民子女。
⑤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升初录取程序。
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毕业生可选择直升本校初中部就读。当直升的小学毕业生数大于初中部相应招生范围内的招生计划时,采取电脑随机派位方式录取,不再面向校外生源进行招生;小于初中招生计划时,应将已报名直升的小学毕业生全部录取,剩余学位在招生范围内面向社会招生。
⑥公办学校“兜底”招生。
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学生,将由公办学校按照就近入学的原则安置到公办学校就读。已被民办学校录取(含递补录取)但自动放弃就读资格的适龄儿童少年,按照“同类排序靠后”的'原则由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到公办学校就读,此类学生不享有学区生资格
03重要时间点
6月1日(周二) 招生入学平台第一次上线测试。
6月2-4日(周三至周五)非市区小学学籍,且符合市区公办、民办初中就读条件的小学毕业生报名。
6月 4日(周五)1.公示民办初中举办者子女、本校及所属高校在职教职工子女、配建小区居民子女信息(公示 5 天)。2.公示九年一贯制民办学校小学部直升本校初中部的学生信息(公示 5 天)。
6月6日(周日)招生入学平台第二次上线测试。
6月9日(周三) 招生入学平台第三次上线测试。
6 月上旬 下达市区初中招生计划。
6月15日(周二)多校划片、分流招生学校及市直属民办初中通过招生入学电子平台实施第一次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2:00—21:00)。
6月16-18日(周三至周五)各城区教育局组织多校划片及分流招生学校开展第一次电脑随机录取(直接录取),并于 6 月 18 日下午 17:00 点前将多校划片和分流学校拟录取名单报送至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同时对相关拟录取名单进行公示(3 天)。
6月18日(周五下午) 市直属民办初中开展第一次电脑随机录取(直接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9日(周六)第一次网上报名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家长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并按收费标准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19 日(周六)17:00。逾期视为自动放弃就读资格。
6月20日(周日)对民办初中第一次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就读资格所空出的学位进行按序递补,递补录取的学生由家长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并按收费标准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0日(周日)17:00。逾期逾时视为自动放弃就读资格。
市直属民办初中6月21(周一)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相关市直属公办、民办初中通过招生入学电子平台实施第二次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2:00—21:00)。
6月23日(周三)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第二次电脑随机录取(直接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24日(周四)第二次网上报名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家长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并按收费标准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4日(周四)17:00。逾期逾时视为自动放弃就读资格。
6月25日(周五)对民办初中第二次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就读资格所空出的学位进行按序递补,递补录取的学生由家长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并按收费标准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25日(周五)17:00。逾期逾时视为自动放弃就读资格。
6月26日(周六)未完成招生计划的相关市直属公办、民办初中通过招生入学电子平台实施第三次网上报名(报名时间:12:00—21:00)。市教育局市直属公办、民办初中6月29日(周二)教育行政部门组织电脑随机录取(直接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30日(周三)
1.第三次网上报名被民办初中录取的学生,由家长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并按收费标准缴费。学位确认时间为6月30日(周三)8:00-12:00;逾期逾时视为自动放弃就读资格。
2.对民办初中第三次录取的学生自动放弃就读资格所空出的学位进行按序递补,递补录取的学生由家长到录取学校进行学位确认并按收费标准缴费。确认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周三)14:00-17:00。逾期逾时视为自动放弃就读资格。
7 月 3-4 日(周六至周日)市教育局组织学校对外来人员随迁子女申请就读市区公办初中的相关证明材料进行核验。已被公、民办初中网上录取的外来人员随迁子女不需参加材料核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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