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们相互关爱的作文(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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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们相互关爱的作文【第一篇】

一、遵纪守法,爱岗敬业

刘宏同志是安徽省腾达航运股份有限公司副经理,中共党员,他一贯坚持党的各项原则,严格遵纪守法,忠诚社会主义事业,参加工作三十多年来,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努力工作,干一行、爱一行、专一行。具有强烈的奉献精神和优良的思想品质、职业道德,在本职岗位上作出了优异的成绩,得到了单位的重用。他的爱人占丽玲是一名家庭主妇,主要精力用以对小孩的培养和孝顺父母上,现在孩子大学毕业踏上工作岗位,闲暇时她就组织附近的姐妹学习广场舞,还参加了各类比赛。

二、以德育人,重视子女教育

在生活中,他们深刻地认识到,父母亲对子女负有抚养和教育的责任,无论是老一辈还是父母亲,都要把对下一代的爱建立在科学和理性的基础上,把对子女的爱的感情同培养他们的人生观、道德观及其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结合起来,讲究方法、讲究技巧。健康的家庭需要一个健康的环境才能得以健康的发展和延续,刘宏与爱人始终把对孩子的教育放在第一位,为此经常与孩子沟通交流,送去好的教育机构学习锻炼自己,教育孩子学会做人,学会做事并健康快乐长大成人。他的儿子现在已经大学毕业有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三、尊老爱幼,家庭和睦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幼吾幼以及人之幼”,这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刘宏和爱人和眭相处,互相尊重体贴。他们敬老爱老,在精神生活上给老人家体贴和安慰,积极创造条件让他们享受到晚年之福的乐趣。在家庭经济关系中他们双方都能设身处地为对方着想,处理得非常好。在这个家庭里,他们作为子女尊重长辈,长辈关心爱护子女,共同建造了一个温馨、和谐、向上的文明家庭。对于孝敬老人、教育孩子,她与爱人一起商量,互相配合,二人互敬互爱互商互谅,成为人人羡慕的模范夫妻。儿子在成长期的时候,为了使儿子能够更加健康快乐成长,夫妇一方面洁身自爱,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品位,另一方面率先垂范,为儿子做出榜样。生活俭朴。刘宏与爱人物质生活追求淡泊,不慕新潮,不摆阔气,从不浪费,提倡节约,精打细算,用之有度。严于律己。为了以言行影响儿子,为儿子创造良好的成长氛围,夫妻俩在家讨论家务事,总是以公序良俗和法律法规为标准,努力做到"非礼勿视,非礼勿听,非礼不行"。他们从不搞封建迷信,不作违法乱纪的事情。敬老尊长。夫妻两人对老人十分尊敬和孝顺。不仅在生活上予以照顾,家中大小事也征询她意见,使她觉得受尊重,在家里有地位,因而心情开朗。

人们相互关爱的作文【第二篇】

关键词夫妻关系;家庭伦理;调适原则

作者简介付红梅,湖南女子学院教授,湖南 长沙 410004

中图分类号C913,13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14)02-0060-04

夫妻关系是家庭关系的基础和核心。夫妻关系和谐与否,不但关系到家庭的全局,制约各种家庭关系,而且直接影响婚姻家庭的幸福和睦甚至社会的安定团结。在转型期的中国当代社会,夫妻冲突日益增多和复杂,导致了一些家庭关系紧张,甚至家庭暴力和婚姻解体。引发了一系列社会问题。社会学和伦理学学者应高度关注夫妻冲突的融合与夫妻伦理关系的调适,加强理论研究和实践指导,以促进婚姻家庭与社会和谐。

一、现代夫妻关系的伦理特征

夫妻关系是通过婚姻形成的两性关系,它是婚姻发展到个体婚制时期在家庭人际之间的具体表现形式。夫妻关系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夫妻关系的内容主要包括夫妻性生活关系、夫妻经济生活关系、夫妻情感关系、夫妻道德关系和夫妻法律关系。夫妻之间的这几种关系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但层次各不相同。夫妻性生活关系和经济生活关系是夫妻间的基础性关系,感情关系是一种高层次的关系,道德和法律关系介于其中。这五种关系相互作用和影响。只有协调和统一好各种关系,夫妻关系才能达到最佳状态,才能有最好的夫妻生活和家庭生活质量。

与一般社会关系相比。夫妻关系具有两个明显的特点:第一,夫妻关系是由法律所确认的婚姻而结成的两性关系:第二,夫妻关系是直接表现一定社会中两性之间伦理关系的特殊关系。在不同的社会里。夫妻关系有不同的社会内容和特点。现代家庭中的夫妻关系与传统家庭中的夫妻关系有着本质区别,呈现出如下四个基本的伦理特征。

(一)现代夫妻关系以爱情为基础。传统家庭的夫妻关系大多数由父母包办,是以所谓门当户对为基础的,因此,夫妻之间谈不上有什么爱情,即使有些爱情,那也仅仅是婚姻的派生物。“五四”以来,特别是新中国成立以来,人们的婚姻观发生了深刻的变革,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已成为现代社会家庭生活的主流。如果说,在中年和老年两代中。人们对于没有爱情的夫妻关系尚能容忍和凑合的话,那么对于广大青年一代来说,没有爱情的夫妻关系已经变得越来越不可思议了。青年一代在择偶和婚后生活中,把恩格斯的“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才是合乎道德的”、“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奉为座右铭,更多地考虑双方是否具有真挚的爱情,越来越注重双方爱情的保持和更新。

(二)现代夫妻关系以平等为原则。这里所说的平等,既指法律上的平等,也指道德和人格上的平等。在传统家庭里,广大妇女就业和受教育的机会很少,没有社会职业,没有经济来源,只得依赖于丈夫,成为主要的家庭奴仆。因此,夫妻关系是不平等的。在现代社会中,工业化为广大妇女开辟了一条参加社会生产和接受教育的途径,法律确定了夫妻完全平等的权利。由于妇女在家庭中有了经济地位,个人的文化条件也越来越与丈夫接近,不再完全依赖丈夫,这就为平等的新型夫妻关系打下了基础。当然,夫妻关系平等的实现有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

(三)现代夫妻关系中权利与义务、自由与责任相统一。在夫妻关系之中,权利与义务缺一不可,自由与责任相辅相成。夫妻之间既有爱与被爱的权利与自由。也有尊重和热爱对方的义务和责任:夫妻之间不仅有共同支配家庭财产、经济开支和相互继承遗产的权利,还有共同创造家庭财富、建设安乐家园、承担家务劳动和勤俭持家的义务;夫妻有共同教育和抚养子女的权利与义务;夫妻双方都有相互尊敬和赡养双方老人的义务与权利;夫妻双方都有参与社会事务、追求事业的自由和责任。

(四)在社会转型期。夫妻冲突日益增多和复杂。婚姻的稳定性减弱。我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期,社会结构、社会行为规范以及人们的行为方式、生活方式、价值观念和道德观念等都发生了剧烈的变化。这些剧烈变化不仅带来了婚姻观念的更新,也带来了婚姻观念更新和婚姻现实状态之间的矛盾。在现实的婚姻生活中,由于婚姻功利化价值取向、夫妻角色和地位变化、夫妻共同对家庭负责的两性分工模式变化、夫妻经济支配自由度和相互信任度的变化、外部压力和夫妻情绪压力的交织以及夫妻双方个性、经历、背景的差异和开放的家庭生活所带来的婚外情、性开放等种种问题的影响,夫妻冲突日益增多和复杂,引起了家庭关系紧张、夫妻关系疏远乃至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率的上升和婚姻平均寿命的缩短。据调查显示,在婚姻生活不同时期夫妻冲突的发生率呈倒U字型曲线变化。城市夫妻的冲突频率高于农村,冲突高发期早于农村,城市一般在婚后3-7年,农村则在婚后8~13年。据我国民政部《2012年社会服务发展统计公报》显示,我国离婚率持续上升,粗离婚率和离婚结婚比从1979年的%o和%分别提高到2012年的%o和%,已经超过了邻国日本和韩国。这种婚姻关系的不稳定带来了单亲家庭、赡养老人、儿童成长教育等一系列不容忽视的社会问题,夫妻冲突引发的家庭暴力和凶杀事件也不断增多,严重影响了社会的和谐稳定。

二、夫妻关系的伦理调适原则

夫妻关系的矛盾冲突固然有社会的原因,需要有社会各方力量的调节,但夫妻自身原因是夫妻关系矛盾冲突的关键,和谐的夫妻关系更需要夫妻双方自我调适。虽然婚姻是由法律确定的法律关系,法律是调节夫妻关系的重要机制和手段,但婚姻的实质是一种伦理关系,因此。夫妻关系的自我调适主要是夫妻双方思想意识和行为方式等各方面的伦理调适。夫妻关系的法律调节与伦理调适相辅相成,共同筑起和谐幸福婚姻的堡垒。针对我国婚姻家庭领域在新时期出现的各种伦理道德问题和不和谐不稳定问题,2001年。我国新《婚姻法》总则的基本原则中添加了一条新内容:“夫妻应当互相忠实,互相尊重;家庭成员间应当敬老爱幼,互相帮助,维护平等、和睦、文明的婚姻家庭关系。”同时,在颁发的《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明确指出:“要大力倡导以尊老爱幼、男女平等、夫妻和睦、勤俭持家、邻里团结为主要内容的家庭美德。”因此,现代夫妻关系的伦理调适必须以婚姻法的基本精神和家庭美德的道德要求为指引,坚持如下四个伦理原则。

(一)平等尊重原则。夫妻平等相待、相互尊重不仅是法律对夫妻双方婚姻生活的基本要求,而且是建立和维系美满和谐的婚姻关系的伦理前提。夫妻的平等既包括人格、地位的平等,又包括权利、义务的平等。一方面,夫妻要相互尊重对方的人格尊严和独立自由,尊重对方的工作、劳动和学习,不能因家庭出身、文化程度、职业声望、经济收入方面的差距而轻视、贬低、侮辱对方,绝不能把夫妻关系当作从属或附庸关系,搞男尊女卑的男权主义或女优男屈的女权主义。另一方面,双方应相互尊重对方的权利,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切实履行自己的义务,同心协力,平等互助,相互支撑。夫妻在行使表达爱情、享受幸福生活的权利的同时要自觉承担关爱照顾对方、做好家务劳动、计划生育以及抚育子女和赡养老人的责任。

另外,夫妻双方在个性、爱好、价值观、生活习惯等方面要求同存异,相互尊重、相互包容。夫妻作为两个独立的个体,婚前在两个完全不同的环境中成长,生活习惯、个性特征必然各不相同,这就需要夫妻婚后相互磨合和调适。夫妻要努力学会存大同,在感情、生活和价值观等方面相互适应和走近,不断创造共同点:同时也要学会存小异和异质互补,相互接纳、欣赏和包容,不吹毛求疵,不强人所难,不强行改造。英国伊丽莎白女王夫妇虽然个性和兴趣不相同,但他们能相互包容,相互尊重。相互倾慕,始终保持夫妻恩爱。这正是英国女王夫妇堪称世人楷模的可贵之处。

(二)相亲相爱原则。夫妻关系的和谐必须以相亲相爱为前提。这是因为:第一,现代社会符合道德要求的夫妻关系,是以爱情为基石的,“是以所爱者的互爱为前提的”。第二,“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互亲互爱是夫妻幸福的源泉。是夫妻生活力量与快乐的进发地。爱情是情爱和的统一。因此,夫妻双方要不断增进夫妻情爱。协调生活,彼此心心相印、相亲相爱。一方面,夫妻双方在婚后要继续谈情说爱,不断增进爱情。夫妻之间的爱情不会因婚姻的缔结而自然递增。它需要夫妻之间共同培植和发展。婚后双方在平日的生活上要努力去营造温馨浪漫的氛围,有时一句感人的话语、一个含情的眼神、一个甜蜜的微笑、一份惊喜的礼物、一次温暖的拥抱,都可使爱情之花在平淡的生活中开得灿烂无比。同时也要巧于安排。挤出一些时间和精力留给两人共浴爱河,有时也可创点意外惊喜、安排再度“蜜月”、来点“小别胜新婚”等,使夫妻感情的火花闪烁不息。但是,夫妻之间不要把爱变成一条绳索,对夫妻爱情生活不要抱过高的期望,要以平和的心境对待平淡的生活,以温暖的亲情丰富夫妻的感情。另一方面,夫妻双方要注意协调性关系,和谐性生活。性生活是联络夫妻感情的重要途径,良好的性生活是巩固和发展夫妻感情的必要保障。在夫妻生活中性生活不协调,彼此失去欲望可能导致夫妻情绪失调、情感冲突、夫妻生活名存实亡或婚姻破裂的消极后果。因此,夫妻双方要经常学习和了解性生活知识与技巧,创造新鲜的性生活方式,自我协调性生活或寻求心理帮助和生理治疗,使夫妻感情和性生活都能达到和谐、满足状态。但是夫妻性生活及其协调一定要尊重对方人格,切忌强迫。同时,夫妻双方不要把和谐性关系绝对化和理想化,不要对性关系过分关注,否则会对现实性关系感到平淡乏味。失去亲密感和对彼此的要求。夫妻双方要认识到性关系的协调远非幸福和睦夫妻的唯一条件。根据研究人员提供的资料,有相当多的夫妻在性生活上不协调或不能得到完全满足,不少妻子从未有过,然而他们仍然承认,他们的婚姻是十分幸福的

(三)忠诚信任原则。爱情本身就是发自肺腑的真挚诚实的感情。现代夫妻关系既然以爱情为基础,那么彼此的交往必须要真诚,不能勉强和作假。正确认识自己,把自己的优缺点都暴露在爱人面前,坦率地交换建设性的意见,是保证夫妻之间真诚地交流感情的基础。如果为了在配偶面前维护或保持自己的“面子”。夫妻彼此讲假话,掩饰自己的毛病和内心的真实思想感情,只能导致夫妻感情的隔阂、误解和不信任,一旦矛盾无法掩饰了。发生的冲突将无法收拾。

相互忠实是现代夫妻婚姻关系的法律底线,也是现代婚姻伦理倡导的婚姻以爱情为基础的夫妻义务。因为爱情是专一忠贞的,是不能与他人分享的亲密的男女关系。婚姻是保证爱情排他性的重要形式。法律明确规定两性关系限于合法婚姻之内,倡导夫妻间要追求彼此忠诚的道德境界。婚姻关系确定之后,任何一方都必须忠实、专一,在性生活上互守,不能再同时建立其他情爱和关系或轻率离婚,坚决杜绝婚外情、非法同居、重婚等不忠情感和行为。当然,忠实不代表不要和异性正常交往,而要注意慎交异性朋友。交往时要留有分寸,让彼此关系只控制在社交或亲友关系之内。明显对自己有好感甚或对自己不怀好心的异性朋友,要主动疏远,以理智来处理感情纠葛。

相互信任是夫妻关系的道德根基,也是减少夫妻冲突的重要准则。信任首先保证夫妻间的亲密关系,使夫妻产生一种安全和舒服感,更加重要的是夫妻之间的信任可以保证夫妻双方有各自的自由和权利。也正是在信任中,夫妻间才能保持相互尊重和爱护,才能营造一个适宜于自己个性充分发展的好环境。婚姻并不是一条束缚人的绳索,相互的尊重和信任是必要的。每个人除了妻子(丈夫)和家庭之外,还需要有可以倾心交谈的朋友和适度的自由空间。应给予对方和自己这种自由和空间,使双方结成一个开放性的共同体。常溺于家庭生活的人往往会失去自我,限制双方各自的发展。当然,保持适度的空间,并不是相互放任,而是建立在对对方尊重、理解和爱的基础上的坦诚的沟通和交流。恋爱期间恋人的沟通非常主动。一旦进入婚姻,人们往往忽略了这种保持了解的方式。许多人以工作繁忙或家务繁重,没有时间去相互交流为借口忽略交流。结果夫妻之间的隔阂越来越深,以致发生误会。因此,夫妻间必须以诚相待。胸怀坦荡,相互忠实,相互信任。一旦有了误会、猜疑,也应该冷静分析,及时沟通,消除误会。只有这样,才能巩固和深化爱情,和谐夫妻生活。

(四)互助共进原则。夫妻间相互帮助、相互给予和相互奉献是夫妻共同体关系的必然要求。男女双方自结成婚姻,即形成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社会共同体组织。婚姻不是相互占有,而是平等的结合。婚姻生活不是各自为政、独立分离的个人生活,而是互帮互助、团结合作的家庭生活。恩爱的夫妻不是相互索取,而是无私地给予和奉献,乃至如恩格斯所指出的:为了对方,达到孤注一掷的地步。相互的帮助、给予和奉献,实现了双方的高度融合;与此同时,双方各自成为对方受到激励的动力源,成为对方生命和事业的一部分。因此,夫妻双方要本着相互帮助、相互给予和相互奉献的态度,以对方的幸福为自己的幸福,并以自己能为对方的发展提供动力和帮助而得到最大的满足。从而自觉地摒弃自己原来的不足和缺点,吸收对方的优势和长处,最大限度地接纳对方,也最大限度地融入对方,将夫妻恩爱感情和幸福生活推进到最高层次。

人们相互关爱的作文【第三篇】

关键词互惠原则 个性心理倾向性 自我独立文化背景 依赖模型

敢问世界何其大,为什么你身边陪伴着的爱人和朋友,是“他/她”而不是另一个“他/她”?为何对于他们的感情往往不同于其他普通人?这种情感又是在哪种情境下演变的?而人与人之间是依靠哪些因素来相互吸引的呢?

一、人际吸引

第一个答案不置可否:大多数人们往往会选择能够密切方便接触的人,因为生活或工作上接触他们的几率很高,所以能经常性见到他们,与他们相识,也就有更多的机会相知,互相吸引。美国社会心理学家扎荣茨提出:人存在这样一种一般性倾向:只是由于仅仅曝光就会喜欢某种客体或者人,你对某种事情或者人了解越多,你就越喜欢他。由此推论,当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关系深化到一定境界后,相互之间熟知对方的控制欲便会加强。

次之,不管你是否承认:身体上的某些吸引力不可小觑。个性心理的趋向性:人对客观事物或人的态度以及对活动对象的选择与趋向。一项调查表明:大学新生入学舞会上,相貌、身材较好的女生或者男生会在第一时间被选择的机会概率有83%,由此可见趋于完美的第一印象总会吸引同伴的注意。即使在工作面试官潜意识里,同样具有高智商,良好的社会技能,人品好的两组人的比较中,美貌更显重要性。

有句古话“物以类聚,人以群分”,所道之言:人会寻找与自己的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相似的人群。因为他们,你会有一种被证实被认同的感觉。思维最基本的单元是概念,而概念的形成要经历抽象化(去伪存真),类化(物-类,人-群,植-丛),辨别-识别-选择。所以“志同”了,“道”才会“合”,而你就会下意识的规避那些不同于自己的人群。

还有一点是心理学上的互惠原则:通常对于那些喜欢自己的人,人们通常也回报以“喜欢”。(Backman&Secord,1959;Kenny&La Voie,1982)。人们习惯于尽自己的所能,报答他人为自己所做的一切,特别是在中国文化中渗透之深,“滴水之恩必将涌泉相报”。例如你给我一块巧克力,我也会还给你一块巧克力,有时甚至还给你一盒巧克力。世界本着一种平衡性,人类是有感情的,也一直追求着内心的平衡,所以当他人喜欢你或给予一定事物后,你的内心会产生一种负债感和亏欠感,并试图以另一种同等的方式加以偿还,在一定条件下成为施债者的拥随者。个人认为这种关系虽然会在一定程度上拉近彼此双方的距离,但心灵上的距离并未因此靠近,相应的,一旦这个模式被一方所打破,此关系也会不复存在。但大多数人偏向于这种固有的常态模式并把此作为人际吸引的一部分。

二、爱的深华

一直以来,我们不禁在问:为什么会爱?我们在“爱”的方面,追求的是什么?为什么爱会终了,也会持久下去呢?

首先,就进化论角度而言,我们的生理需要爱人与被爱。人脑对客观事物有着七情六欲,能在活动中自觉地确定目的、克服内部和外部困难,力求实现预定目的。

其次,多数人会有很多朋友,但爱人往往是独一性、并不分享的,是一种更为深厚、更为亲密的关系。

另外,爱是把自我与他人相互摩擦后-容纳、结合,并与之赋予责任和依赖的关系。

(1)爱也有起伏时间段和性质不同期。我们很多爱的初始阶段都有一个极其强烈、全身心专注的过程,称为型爱,随着时间推移,双方更倾向于转变成一种强度降低但亲密加深的状态,被称为伙伴型爱(Berscheid&Walster,1978)。一开始爱的欲望强烈的燃烧着你,你满怀信心地期望也会燃烧的更为激烈且经久不衰,然而自我与他人的关系是在社会关系层面上的,因而其中会包含出更多的其他需求,进而干扰了双方的关系圈,虽与以往大相径庭,但仍会以某种形式存在。曾经你们激情四射爱的感觉强度慢慢降低,但这并不意味你们爱的关系已终了,爱的元素包含了太多,相反,更多的感情积累,生活温暖的体验,真诚和理解的包容、互纳,会在一定程度上增强双方爱的亲密度。

(2)爱也是受社会文化背景、家庭教育所影响。北美人一般都把自己视为是独立性的,不同于环境中的其他人;亚洲文化的成员一般视为是相互依赖的,与其他人有必不可少的重要联系。自我概念的文化差异是否对爱的认知方面有所影响呢?

具有自我独立文化背景更看重“人本身”。具有相互依赖文化背景更看重相同的文化目标及此人相关的家庭结构,组成成员等。跨文化研究已经获得充分的概括结论:独立文化的成员对爱要重视的多(Dion&Dion,1993;Hatfield&Sprecher,1995;Levine et al.,1995)。由此自我独立文化成员对他们潜在的另一半要求甚多,重视在双方关系中是否能个人实现,而这些往往并非停留于表面,需深层次相知,相投并一起磨合,因此,此种人对婚姻的另一半期望值也越高。

(3)每段爱并非都是持久的,每个人都有可能经历过未曾持续的双方关系,爱的中断结束势必让人心碎,怎样可让一段历经各种关卡后的爱关系持久呢?

有种理论对亲近关系中的人进行了分析,概括出他们感觉到他们的“自我”容纳了“他人”。当“自我”与“他人”相交接的一部分体积日益庞大时,如相互吸引且共同关注的方面、相同的价值观及目标会随着双方爱的深化,所交接的内容不断扩大,也是最有可能对他们的另一半承担更为意义的责任,而爱的亲密关系也愈持久。

此外,依赖模型预测:当一种关系能满足重要的,而在任何他人那都得不到满足的需要,那么人们就比较可能依赖于保持这种关系。即使你的另一半在其他不那么重要的方面上不是首选,这种爱的连接依然会存在。故而言之,是你所缺失的重要需要在引领着你,带你寻找另一半,而你那些并不重要的需求也会通过其他形式来得到满足。

人们相互关爱的作文【第四篇】

关键词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道德基础

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发挥道德模范榜样作用,引导人民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社会责任、家庭责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是我们党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的全局出发提出的一项重大任务,是解决“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一个什么样的社会主义?”两大重要问题的重中之重。和谐社会的核心是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关系融洽、有序、稳定、协调、和谐的文明状态。而这种文明状态绝不是杂乱无序的,需要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的约束和调节才能实现。因此, 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一定要解决好这三个基本层面的道德问题。发挥三大道德在社会建设中的规范、引导、调适、融合、促进作用和精神支撑功能可以提高主体构建和谐关系的道德实践能力,使社会主义法律、政策、制度建设的贯彻和实施效果更佳。那么, 三大道德为什么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呢?

道德是人类精神的自律, 是人类社会生活中所特有的,是依靠社会舆论、传统习惯和人们的内心信念调节人与人之间、人与社会之间关系问题而展开的。根据道德所调整的关系不同, 我们可以把道德分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个层面。这三个层面的道德建设恰好能够从精神道德领域解决人际关系和谐问题、社会关系和谐问题、人与自然的和谐问题。因此, 对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我们可以从这三个层面上来分别加以考察。

一、和谐社会的社会公德基础——文明行为促进和谐

社会公德是社会共同利益的反映,是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尺。社会公德是全体公民在社会交往和公共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是一个合格的社会成员在道德上的基本标准。构建和谐的社会,人们必须维持正常的生活秩序,总是要遵守一些最简单、最起码的公共秩序,这就是作为和谐基础的社会公德。这种基础作用可以从三个层面表现出来:

首先,调节在人与人关系层面上的和谐。举止文明、待人接物礼貌大方、和悦的语气、亲切的称呼、诚挚的态度可以营造一种人际和谐的氛围;平等待人、尊重理解他人、帮助他人、设身处地为他人着想、助人为乐是为人民服务精神的直接体现,任何人都是社会的人,都不能脱离他人的帮助而存在,也不能脱离他人的关心而生活,人与人之间需要相互依存、相互关心、相互帮助。“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人人都去关心、爱护和帮助他人,可以促进造就社会和谐。

其次,调节在人与社会关系层面上的和谐。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是构建和谐的主要内容。爱护公物要求公民关心、爱护和保护国家财产,同一切破坏和浪费公共财物的行为作斗争。爱护公物是对社会共同劳动成果的珍惜和爱护,是每个公民必须承担的社会责任和义务,随着社会现代化程度的日益提高,社会的公用设施得到妥善保护并保持良好的状态,是实现公共生活和谐有序进行的基本保证;遵守公共秩序意味着个体对纪律、规章、法规等社会公约的敬畏和遵守,意味着个体自我约束、严以律己、一丝不苟的奉献精神,意味着个体与社会的合作态度;不以规矩,不能成方圆,公共秩序对我们每个人、对我们的国家都是非常重要的,它代表了大家共同的要求和愿望,是社会文明的标志,是一个人有道德的表现。大家都自觉遵守公共秩序,我们才能有一个秩序井然、安定文明的和谐社会环境,我们的生活才能正常进行。

第三,调节在人与自然关系层面上的和谐。爱护环境、保护环境,维护生态系统安全, 与自然共生共存、协同发展,涉及到每个人的切身利益。爱护环境、保护环境不仅仅是指讲究公共卫生、美化个人生活环境等,还包括降低环境污染,维护生态平衡,合理开发利用自然资源等广泛内容。由于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人均资源不多,爱护环境、保护环境对于可持续发展,维护子孙万代的根本利益,推动生态和谐,实现长治久安的社会和谐具有特别重要的意义。

二、和谐社会的职业道德基础——职业文明促进和谐

职业道德是人们在职业活动中调节人与人、个人与集体、个人与社会之间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具体说涵盖的是同一职业内部人与人之间、从业者与服务对象之间、从业者与职业之间、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关系。能否调整好这些关系,直接关系到和谐社会建设的“和谐”水平和高度。职业道德随着分工的出现而逐步形成,又随着分工的逐步细致而不断发展。在社会分工愈细和专业化程度愈强的现代化社会,市场竞争日趋激烈,人们的职业压力日渐增大,社会风气呈下滑苗头,不文明的职业活动不断增多。处理不好这些问题,势必对和谐社会建设造成重大影响。

首先,调节在同一职业内部发生的人与人之间的和谐,主要包括同事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领导与下属之间的关系等等。这一部门的职业道德规范将人们统一到为了正当利益而和谐劳动的统一目标下,其内部关系就会不断融洽和谐,就会形成这样一种人人努力向上、文明礼让的和谐局面:同事之间团结互助、平等相待、和睦相处、既相互竞争又相互鼓励;部门之间顾全大局、相互配合、减少矛盾、避免纠纷;上下级之间相互理解、尊重、沟通、减少内耗、凝聚力和向心力增强。

其次,调节从业者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和谐。主动、热情、耐心、周到的服务是社会主义职业道德的重要规范,是为人民服务这一职业道德核心的体现,是构建和谐社会的必要条件。从业者通过自己的职业活动满足社会其他行业和人员需要,同时也从其他行业的职业活动中满足自身的需要。因此,每个从业者既是服务者又是被服务者。整个社会各个行业互相联系、密切配合,都努力营造“主动、热情、耐心、周到、文明”的行业风气,就可以形成“我为人人,人人为我”的统一和谐整体。

第三,调节从业者与职业、职业与职业之间的和谐。所谓“干一行,爱一行”,从业者要忠实地履行职业责任,安心本职工作,恪尽职守,诚实劳动;努力培养自己所从事职业的幸福感、荣誉感,培养正确对待各种职业劳动的科学态度。忠于职守、热爱本职既是从业者发挥才智、干出成绩的需要,更是整个社会生活有条不紊、和谐行进的需要。此外,对待其他职业、职业与职业,要坚持“职业只有分工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不鄙视体力劳动和服务性职业的职业态度。因为,一个人社会地位、荣誉的高低,并不取决与自己所从事的职业,关键是看他对国家、对社会、对他人所做的贡献。

三、构建和谐社会的家庭美德基础——文明家庭促进和谐

家庭美德是每个公民在家庭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它主要包括夫妻关系、长幼关系、邻里关系三个方面。家庭生活与社会生活联系密切,正确处理家庭问题,共同培养和发展夫妻爱情、长幼亲情、邻里友情,不仅关系到每个家庭的美满幸福,也有利于社会的安定和谐。

首先,男女平等、夫妻和睦是构建文明和谐家庭的核心和关键所在,建设一个好的家庭,首先要处理好夫妻关系。恩格斯说:“如果说只有以爱情为基础的婚姻是合乎道德的,那么也只有继续保持爱情的婚姻才合乎道德。”即是说,爱情是婚姻的基础,是家庭美德最基本的规范。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要遵循“互爱、互敬、互勉、互助、互信、互谅、互让、互慰”的原则,培养、巩固和发展夫妻间的爱情,并使这种爱情具有美好的、崇高的道德内涵。为什么夫妻平等相爱具有举足轻重的道德意义呢?因为,男女双方的平等是爱情关系得以保持的前提,同时也是维系家庭关系、社会和谐的基础。作为共同生活伴侣的夫妻,只有在和睦互爱的基础上,才能共同承担好对家庭、对社会应尽的义务。

其次,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在家庭生活中,父母精心抚养和爱护子女,子女瞻养和尊敬老人,是家庭和谐的重要表现。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责任,子女也有对父母赡养孝敬的义务。尊敬父母,赡养老人,既是社会主义道德的要求,也是子女应尽的法律义务。古语云:“羊有跪乳之情,鸦有反哺之义”,人岂能无情无义?赡养不仅仅是在物质上供养老人,还要在他们年老体弱时在生活上给予照料,包含着精神生活的内容。当然,父母也要以宽容、豁达的态度对待子女,要接受新观念、新事物,不要用旧的思想观念苛求子女。只有这样,才能做到敬老爱幼,全家和睦相处。此外,在家庭生活中,一个成年人不仅要面对父母,还肩负着培养教育子女的义务。家庭是教育子女的摇篮,父母是儿童的第一任教师。在对子女的教育中,父母的道德、威信对整个家庭关系的和谐融洽起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按照教育学的理论,身教重于言教,父母以身作则,做出榜样,在道德上做好子女的表率。

第三,邻里团结塑和谐。“远亲不如近邻”,邻居间的互相关心,互相帮助,不仅有助于克服困难,还能为我们营造一个良好的和谐生活环境。一个家庭同左邻右舍的关系,是个人、家庭与社会之间关系的缩影。邻里之间坦诚相待、友好往来、礼让为先、交流信息、沟通感情不仅能创造和谐、安宁的生活环境,而且邻里间还会互相影响、教育和感化,有利于营造温馨、稳定的和谐环境。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三者密切联系,辩证统一, 共同构成了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道德基础。正确认识和理解这些社会普遍公认的最基本的三大道德,可以有效确立、强化、养成实践主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自律精神和责任意识, 维护和建设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 从而引导人们更加自觉地建设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参考文献

[1]胡锦涛。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的报告。2007-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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