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走读安全保证书家长优秀5篇
为确保学生在走读期间的安全,家长需严格遵守学校相关规定,关注学生的行踪,及时沟通,确保信息畅通,共同维护良好的安全环境。下面是阿拉网友收集整理的最新走读安全保证书家长优秀5篇优秀范例,欢迎阅读参考,喜欢就支持吧!
走读安全保证书家长【第一篇】
武安二中分校是一所全封闭寄宿制学校,所有学生均吃住在校,因个别学生身体、家庭等有特殊情况,学校为照顾、管理好这些学生,学校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1、因特殊情况不能在学校住宿的,可由本人和家长向学校提出走读申请,经学校批准后方可走读。走读知凭走读生证进出校门。
2、学校负责走读学生在校期间的学习、行为规范和校纪校规的教育与管理。并负责为学生提供安全、舒适的学习环境。
3、家长每天督促学生严格按学校作息时间上学和回家(最好接送,保证安全)。并督促学生在家坚持认真学习,完成作业。
4、家长要教育子女服从学校的管理和教育,并做到以下几点:
(1)严格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2)不迟到、不早退,不擅自离校,不滞留学校;
(3)上学和回家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进出校门要主动出示走读卡,并做好登记。学校不为走读生提供停车位。
(4)学生要按时回家,不得出现中途上网、打台球、夜不归宿等情况。
5、在学生离校期间,走读生的个人行为、人身安全等一律由走读生本人及其家长负责。 注:走读生不上早晚自习。
本《走读生安全责任书》一式两份,家长和学校各执一份。
走读学生签字:
走读学生家长签字:
联系电话:
政教处负责人签字:
班主任
签字: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走读安全保证书家长【第二篇】
原国家教委在《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中已明确规定,“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学院已明确规定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外住宿。学生确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自愿签订《安全保证书》,保证如下:
一、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二、不在学生宿舍住宿期间,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
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学院无关。
三、不在学生宿舍住宿期间,因私拉电线,自行使用炉具,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本人负全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若遇政府决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况,本人一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并愿意负担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经批准不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必须定期向所在系学工办汇报个人情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家长应随时了解学生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如住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一周内通知所在系学工办。
院系:xxxxx
专业班级:xx级xxxx专业x班
保证人(签名):xxx
20xx年x月xx日
走读安全保证书家长【第三篇】
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实习生的人身安全,医院已明确规定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外住宿。
一、 学生确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办理走读从2xxx年8月6日到2xxx年5月31日。
二、不在实习生宿舍住宿期间,在医院外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佛山中医院无关。
三、不在实习生宿舍住宿期间,因私拉电线,自行使用炉具,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本人负全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若遇政府决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况,本人一定按照学院有关规定和要求执行,并愿意负担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经批准不在实习生宿舍住宿的学生必须定期向所在组长或者护理部xx老师汇报个人情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医院声誉的事,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实习生家长应随时了解学生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
保证人(签名):
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方式(手机):
x年x月x日
走读安全保证书家长【第四篇】
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院学生公寓管理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切实加强高校学生住宿管理的通知》规定,学生因特殊情况特向学校申请自行在校外住宿。为明确学生本人与学校的责任,并有利于学校对学生的管理,本人特向学校保证做到如下各方面:
一、本人因《河北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在校学生走读申请表》所述原因坚持走读。
二、走读期间保证自己的人身安全及财产安全,如发生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学校无关。
三、走读时保证定期向所在学院汇报个人情况,保持通讯联络随时畅通。如住所地址及联系方式发生变化随时告知学院及辅导员老师。能够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保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家长随时了解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
四、本人保证不会因走读耽误正常的教学活动及学校各项活动安排。
实验学校
20xx年5月
走读安全保证书家长【第五篇】
原国家教委在《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中已明确规定,“学生未经批准擅自离校不归发生意外事故的,学校不承担责任”。为了维护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学院已明确规定学生不得在学生宿舍外住宿。学生确有特殊原因,需在宿舍外住宿,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并自愿签订《安全保证书》,保证如下:
一、严格执行《普通高等学校安全教育及管理暂行规定》
二、不在学生宿舍住宿期间,在校外发生的一切人身伤亡及财产损
失,以及发生民事、刑事案件,由本人自负,与学院无关。
三、不在学生宿舍住宿期间,因私拉电线,自行使用炉具,存放易
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造成自身或他人人身伤害,财产损失,由本人负全责,并承担相应的经济与法律责任。
四、若遇政府决策、重大疫情等特殊情况,本人一定按照学院有关
规定和要求执行,并愿意负担因此带来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经批准不在学生宿舍住宿的学生必须定期向所在系学工办汇
报个人情况,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不做有违社会公德和学校声誉的事,要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学生家长应随时了解学生在外住宿情况,切实履行教育与监督责任。如住址和联系方式发生变更,一周内通知所在系学工办。
院系:
专业班级:xx级应用物理专业7班
保证人(签名):
20xx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