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参考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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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第一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十八届中央纪委历次全会精神,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以下简称“两个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根据城阳区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城发〔20xx〕6号),结合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全面从严治党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根本保证。党风廉政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组成部分,党委担负主体责任,纪委担负监督责任。要深刻理解“两个责任”的内涵与要求,准确把握“两个责任”的关系。党委主体责任是全方位的责任,既包括主体责任的内容,也包括全方位的监督职责;纪委监督责任既是主体责任的重要组成部分,又相对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党委、纪委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高度,主动肩负起“两个责任”,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失职、抓不好党风廉政建设就是渎职的意识,真正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落到实处。落实“两个责任”,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管行业必须归口管党风廉政建设和权责一致的原则,厘清责任、知责明责,履责尽责、查责问责,细化内容、层层压责,通过严格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使落实“两个责任”纵到底、横到边,推动全街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开展。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

(一)责任内涵

党委主体责任,包括党委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三个层面,是指党组织统一领导、直接主抓、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各项目标任务的责任。各级党组织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建立完善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相互协调、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形成党组织全面负责、主要负责人自觉尽责、领导班子成员主动担责的工作机制。

(二)责任主体

1.街道党工委对辖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工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领导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

2.人大工作处、办事处、企业服务中心在街道党工委领导下,履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领导班子成员既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要求,抓好分管、联系部门、社区的党风廉政建设,又要把党风廉政建设要求融入工作中。办事处领导班子成员要把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彻到政府工作的各个方面、各个环节,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推进廉洁政府建设。

3.街道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等基层党组织要认真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各项部署,扎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

(三)责任内容

1.党委领导班子的责任

(1)加强组织领导。认真贯彻上级党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部署和要求,将其纳入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党的建设总体布局,研究确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职责分工。督促指导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组织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

(2)选好用好干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把好正确用人导向,切实选好用好干部,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严肃查处跑官要官、拉票贿选等违纪行为,着力防范和纠正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3)从严正风肃纪。大力弘扬党的优良作风,贯彻执行党的群众路线,落实“三严三实”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从严查处庸政、懒政、怠政问题,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4)领导和支持执纪审查工作。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以下简称“三转”),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领导和支持纪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统筹协调各方支持纪委执纪审查,加强纪检干部队伍建设。

(5)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实行党委集体领导和班子成员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落实民主生活会、报告个人重大事项等制度,加强廉政风险防控,切实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监督。

(6)加强教育管理监督。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法规,强化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宗旨意识教育。加强对党员干部的监督管理,把纪律挺在前面,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防止小问题酿成大错误、违纪滑向违法。

(7)加强巡查工作。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查工作,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突出主体责任,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贯穿始终,增强巡查监督实效。

2.党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负总责。在组织领导和落实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同时,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要求和督促所管方面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制度和规定。

(2)管方向。坚持正确政治方向,坚决贯彻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确保在思想、政治和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3)督落实。加强对工作推进和落实效果的督促,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4)抓管带。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3.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

(1)抓分管。在积极参与落实党委领导班子主体责任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领导责任,明确要求和督促分管方面抓好对党员干部的管理监督,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2)抓细化。坚决贯彻执行党委工作部署,强化对分管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指导、压实责任。

(3)抓落实。加强对分管方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推进情况的督促检查,明确要求、强化指导,确保落实到位。

(4)抓管带。加强对分管、联系单位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在执行民主集中制、履行职责和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改正。

(5)作表率。带头遵守党章党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三、落实纪委监督责任

(一)责任内涵

纪委监督责任包括纪委、主要负责人和纪委分管负责人三个层面,是指纪委在同级党委和上级纪委的双重领导下,协助同级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督促提醒党员干部履职尽责。

(二)责任主体

1.街道纪工委在区纪委和街道党工委的双重领导下,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监督责任,对纪工委自身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承担领导责任。

2.街道党工委党风廉政建设巡查组对巡查结果负责,巡查组组长为第一责任人,其他人员承担相应责任。临时设立的监督检查组织,对所开展的监督检查工作结果负责,参与人员承担相应责任。

3.社区、企事业单位等基层纪委、纪检委员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承担监督责任。

(三)责任内容

1.纪委责任

(1)加强组织协调。根据上级党委、纪委决策部署,向同级党委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党委发挥好反腐败协调机制的作用,统筹谋划、分解落实好工作任务,开展检查考核,实施责任追究,推动任务落实。督促指导下级纪委落实监督责任。

(2)严格纪律监督。坚决维护党章和其他党内法规,严格执行党的纪律,强化对党员干部的监督。加强对政治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政令畅通。加强对民主生活会、述责述廉和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3)深化作风监督。针对本单位作风建设存在的问题,督促开展专项整治。加大对庸政、懒政、怠政问题的责任追究力度,从严整治不作为、慢作为和乱作为。加大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四风”问题的查处力度,坚决整治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通报曝光形成震慑。

(4)严肃执纪审查。加强信访举报和网络舆情等受理工作,完善问题线索管理机制。准确把握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使红脸出汗成为常态,把党纪轻处分和组织处理经常使用起来。突出惩治重点,加强执纪审查工作的规范化、标准化建设。

(5)推动源头治理。协助党委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及时发现体制、机制和管理中的问题,进一步督促解决,强化源头治理。针对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加强对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推进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6)加强自身建设。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实践“四种形态”,持续深化“三转”。落实自身建设主体责任,加强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和能力建设,抓好纪检干部教育培训。加强内部监督,防止“灯下黑”。

2.纪委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1)履行领导责任。在组织领导和落实纪委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同时,带头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

(2)强化组织推动。坚决贯彻执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的工作部署,加强对全局性监督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向党委提出意见建议。对重大违纪案件,在报告同级党委的同时,必须向上级纪委报告。

(3)加强教育监管。加强对纪委工作人员、下级纪委主要负责人的教育管理,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诫勉纠正、督促整改。

(4)强化监督效力。把加强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融入工作各个方面,坚持精准监督,加强过程管控,提高监督效果。

(5)发挥表率作用。带头遵守党章党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3.纪委分管负责人的责任

(1)强化工作指导。在积极参与落实纪委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同时,对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履职尽责。坚决贯彻执行纪委集体决定,加强对分管方面工作的领导,督促指导其认真履行职责。

(2)加强日常监管。对分管方面党员干部经常教育,定期进行廉政谈话,对倾向性问题约谈提醒、督促整改。

(3)提高监督实效。抓住突出问题,强化过程管理,并对监督结果负责。

(4)自觉接受监督。带头遵守党章党纪,以身作则、率先垂范。管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发现问题及时制止纠正。

四、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

各级党组织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增强看齐跟上意识,加强对落实“两个责任”的组织领导,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全街道落实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日常工作由街道党政办公室、纪工委分别承担,主要负责统筹计划、组织安排和检查考核等。各级党组织要结合自身工作实际,逐级制定责任清单,层层签订责任书。领导班子成员岗位或工作分工作出调整的,须在1个月内重新制定个人责任清单。“两个责任”工作机构要每季度调度工作进展情况。

(二)实行履责报告制度,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街道党工委每半年听取街道纪工委履行监督执纪问责情况、社区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汇报。社区纪检组织每年年底前向街道纪工委、社区党组织报告年度履行监督责任情况。落实街道党工委、纪工委主要负责人同下级党组织书记、纪检委员廉政谈话制度。各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同党组织成员廉政谈话制度。

(三)加强监督检查考核,严格责任追究

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制度,年初结合年度任务,年底由街道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带队对各社区、事业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开展检查和考核,形成抓落实的长效机制,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要坚持“一案双查”,对履行“两个责任”不力、造成一定影响和后果的,区分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班子成员责任,在追究当事人直接责任同时,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要坚持“一案双查”,综合运用批评教育、诫勉谈话、通报批评、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加大问责力度,倒逼“两个责任”落实。要分类建立健全党委、纪委落实“两个责任”工作档案,将制定下发的制度规定和监督检查等情况记录在案,全程留痕,形成完整的档案资料。

本意见对党委的规定适用于街道党工委,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党组织,对纪委的规定适用于街道纪工委,机关、企事业单位、社区纪检组织、纪检委员。

各社区、事业单位党支部、纪检委员要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具体清单,于5月底前报街道党工委、纪工委。

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第二篇】

为切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确保我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到实处,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依据《中共山东省委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意见》及青岛市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现结合学院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始终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教育部2018年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议精神,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在党中央和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决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全面推进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坚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强化问题导向,细化实化措施,着力解决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和全面从严治党中的突出问题。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带头维护核心对党忠诚,带头守纪律讲规矩,带头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带头接受党内监督,带头弘扬优良作风,发挥好“关键少数”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做到信念过硬、政治过硬、责任过硬、能力过硬、作风过硬,为实现学院创新发展、持续发展、领先发展,把学院建设成为国际先进、国内一流的优质高职院校,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二、党委领导班子责任

(二)从严抓管党

把管党治党作为最根本的政治责任,强化主责主业意识,将管党治党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坚决防止“一手硬、一手软”。

突出政治引领。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发挥示范带动作用,带头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引领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向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看齐,向党中央决策部署看齐,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坚决贯彻落实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确保党中央政令畅通。每年组织对全院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情况以及各党总支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主体责任情况进行检查考核,促进责任落实。

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山东省高等学校实行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着力解决发扬民主不够、正确集中不够、开展批评不够、严肃纪律不够等问题。坚持党委集体领导,规范集体决策制度,严格按规则议事,推进民主集中制具体化程序化规范化。明确党委会、院长办公会的职责权限,构建分工合理、运转高效的运行机制。各二级学院要坚决贯彻落实党政联席会议制度,健全落实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机制。模范遵守党章党规,严格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谈心谈话等制度,不断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班子成员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每年至少参加和指导1个党总支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或1个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以适当形式为分管部门、联系单位党员和所在支部党员讲党课。坚持和完善党务公开等制度,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建设正气充盈的党内政治文化,营造风清气正的校园政治生态。

加强党内监督。落实党内谈话、述责述廉、函询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党内监督制度,主动接受和鼓励学院纪检监察部门监督。

夯实基层基础。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策,牢固树立大抓基层、抓好基层的鲜明导向,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以建设过硬党支部为抓手,突出政治功能,把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坚持问题导向,深入开展调查研究,着力解决基层党支部建设中的突出问题,不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用好“灯塔-党建”在线综合管理服务平台等新载体,推动党的建设在线化数据化。每年召开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研讨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不少于2次。

完善制度机制。严格执行党章党规,按照上级文件精神和工作要求,研究制定我院党建工作总体规划、重点任务和推进措施。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已经建立并被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修订完善;对明显的制度缺失,抓紧建章立制弥补漏洞。同时,要健全完善推动制度落实的工作机制,加强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切实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三)从严抓思想

把思想建设作为党的基础性建设,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加强党性锻炼,坚定理想信念,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之“魂”。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读原著、学原文、悟原理,认真学习领会好《习近平谈治国理政》第一、二卷等权威读本,扎实组织开展日常学习、轮训培训、专题研讨、宣传阐释。

把坚定理想信念作为党的思想建设的首要任务,完善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扎实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认真组织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深入开展“大学习、大调研、大改进”工作,实现党员干部学习活动的全覆盖,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学院党校、思政部等培训主渠道强化理想信念教育,深入挖掘先进模范人物事迹,进一步强化党员干部党性教育,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深入实施理论惠民工程,引导全院师生特别是党员干部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党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32学时,党支部书记和支委成员每年培训时间不少于56学时。处级领导干部每年利用专题网络平台学习不少于50学时。

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党管宣传、党管媒体,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健全党内重大思想理论问题分析研究和情况通报制度,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舆论导向。加强阵地建设和管理,强化互联网思想理论引导,批驳错误思潮,巩固和发展主流意识形态,牢牢掌握党对意识形态工作领导权,不断增强意识形态领域主导权和话语权,确保意识形态安全和政治安全。充分发挥校园网、微信公众号、校报、广播站等新闻宣传、舆论引导、氛围营造的作用,把好学院媒体的政治关、思想关、质量关,严格新闻宣传、校园文化活动、报告会等审核审查报批制度。

(四)从严抓执纪

把纪律挺在前面,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让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真正把纪律立起来、严起来。

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教育,强化纪律执行情况监督检查,教育和督促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不断提高政治觉悟和政治能力,严防“七个有之”,做到“五个必须、五个决不允许”,坚决防止和反对个人主义、分散主义、自由主义、本位主义、好人主义,坚决防止和反对宗派主义、圈子文化、码头文化,坚决反对搞“两面派”、做“两面人”,始终把对党忠诚、为党分忧、为党尽职、为民造福作为根本政治担当,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坚决纠正和查处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特别是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结党营私、团团伙伙、拉帮结派,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等问题。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对上级党组织重大决策部署的执行落实、事关全局重大事项和突发事件、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要按规定及时请示报告。

严明党的组织纪律。督促党员干部摆正个人与组织的关系,自觉坚持和维护“四个服从”,自觉服从组织安排,在行动上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坚决维护党的集中统一,坚持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坚决纠正和查处违反党组织原则、不服从组织安排以及搞非组织活动的问题。

严明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始终坚持一切出于公心,一切为了事业,一切按规矩办事,把党的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作为党员干部行为底线,督促党员干部克己自律、严守底线,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违反各项纪律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用好党组织纪律处分权限,强化对党员的管理监督。

(五)从严抓治吏

坚持从严教育、从严管理、从严监督,真正使严的措施、严的纪律贯穿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各方面、全过程。

树立正确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五湖四海、任人唯贤,坚持事业为上、公道正派,严格落实好干部标准,认真贯彻《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党委在选人用人上的领导和把关作用,突出政治标准,真正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定“四个自信”,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全面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各级领导干部议事决策水平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不断增强整体功能。

营造风清气正选人用人环境。认真落实“凡提四必”用人要求,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一报告两评议”,建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倒查机制,实行干部考察工作责任制和干部选拔任用全程记实,健全纪委廉政审查、组织部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和干部档案核查机制,定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规用人问题,坚决防止干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自觉防范和纠正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零容忍”。

从严教育管理监督干部。围绕增强学习本领、政治领导本领、改革创新本领、科学发展本领、依法执政本领、群众工作本领、狠抓落实本领、驾驭风险本领,培养干部专业能力、专业精神,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高干部教育培训精准度。加大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日常管理监督,探索建立部门一把手履职表现动态监测机制。围绕干部履职行为加强监督检查,前移监督关口,注重通过巡察自查、经济责任审计、信访举报等监督渠道发现问题,加强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充分发挥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社会监督作用。

(六)从严抓作风

把作风建设作为永恒主题,坚持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持之以恒改进作风,推动党风政风校风持续好转。

驰而不息纠治“四风”。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深化“四风”整治,防范和查处各种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把纠治“四风”往深里抓、实里做。加强端午、中秋、元旦、春节等关键节点的检查和提醒。坚持重心下移,着力解决发生在师生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进一步畅通举报渠道,对巡察自查、信访举报和执纪审查发现的“四风”问题线索专项处置,优先查处,优先通报。

激励党员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健全完善正向激励机制、考核评价机制、容错纠错机制、澄清保护机制,旗帜鲜明为那些敢于担当、踏实做事、不谋私利的干部撑腰鼓劲。建立健全重要工作落实情况督促检查机制,加大“慵、懒、散、浮、拖”整治力度,加大对重要工作落实情况通报力度,严肃治理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加大对攻坚克难、开拓创新方面典型的发现宣传推广力度,营造敢于创新善于创新的浓厚氛围。

推动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巩固拓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和“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活动,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切实做到为民务实清廉。改进联系群众方式方法,完善和落实领导干部调查研究、定期接待群众来访、同干部群众谈心、群众满意度测评等制度,始终保持党员干部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

(七)从严抓反腐

把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作为重大政治任务,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强化不敢腐的震慑,扎牢不能腐的笼子,增强不想腐的自觉,坚定不移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

强化责任落实。抓好全面从严治党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工作,每年对全面从严治党任务进行细化分解,明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职责分工,推动责任落实。落实上级党委、纪委工作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制定目标要求、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强化执纪问责。全力支持和保障纪委聚焦主责主业,强化监督执纪问责,严肃查处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做到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充分发挥各位纪委委员的作用,有重点地开展专项检查,确保监督执纪问责不虚不空不偏不走过场。支持纪委持续“三转”,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领导和支持纪检监察部门依规依纪履行职责,及时听取重要案件情况汇报,协调解决重大问题,为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创造良好条件。

强化自查自纠。主动接受市委和市纪委的巡察监督,积极配合做好意见整改,落实责任追究。同时坚持问题导向,主动开展自查,着力发现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问题,落实巡察自查整改责任,狠抓问题整改,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地完成全部整改任务。对已经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自我检查,巩固整改成果,防止问题反弹;尚未整改到位的,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确保在限定时间内落实;对需要较长时间整改的事项,常抓不懈,务求实效。

三、党委领导班子成员责任

(八)党委书记责任

抓班子,带队伍。牢固树立抓好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就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坚持原则,敢抓敢管,严抓严管,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分管责任和“一岗双责”,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加强同班子其他成员的沟通协调,及时了解责任落实情况,坚决纠正不重视、不落实、敷衍应付和消极抵触等问题。

抓谋划,聚合力。主持研究学院党的建设的重要工作、重大事项,主持制定党的建设相关制度规定,统筹分析全面从严治党面临的形势任务,研究推进措施。定期听取职能部门和二级学院(部)抓党的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每季度至少主持研究1次党建工作,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形成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强大合力。每年至少听取1次各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汇报,经常听取纪检监察、作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汇报,全面掌握工作情况、存在问题和不足。

抓责任,促落实。带头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每年与领导班子成员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明确责任,传导压力,及时发现、提醒、纠正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督促管党治党责任落实。

(九)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责任

履行“一岗双责”。既抓业务工作,又抓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对分管的业务工作和分管部门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全面负责。立足自身职责,协助党委书记共同抓好管党治党各项任务落实,经常研究、布置、检查分管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并定期报告。每年与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至少开展1次廉政谈话,及时发现、提醒、纠正其履行职责和廉洁自律方面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强化统筹配合。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任务分工,定期研究推进措施。统筹协调分管部门工作力量,配合支持纪委和党委工作部门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每年至少开展1次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研究解决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的热点难点问题。

加强督促检查。每半年听取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专题汇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定期约谈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督促分管部门和联系二级学院主要负责同志扛起全面从严治党应付的责任。

四、纪检监察部门责任

(十)强化组织协调

协助党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向党委报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支持配合市委巡察工作。

(十一)强化监督检查

把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决定执行情况、上级重大决策落实情况及学院党委决定执行情况,对党的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进行廉政谈话、述责述廉。严把选人用人政治关、廉洁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开展纪律教育,强化警示教育。

(十二)严格执纪审查

深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实施细则精神,严肃查处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党规党纪问题,聚焦党的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应强烈、现在重要领导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加大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力度,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对党员的控告和申诉,按规定调查处理,切实保障党员的权利。

(十三)依纪追责问责

协助党委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对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从严治党责任不落实,维护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责、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选人用人问题突出、腐败问题严重、不作为乱作为,以及该问责而不问责的,进行问责或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加大通报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营造浓厚氛围。

五、党委工作部门责任

(十四)办公室责任

根据党委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工,协助抓好各项任务落实,配合起草履行主体责任情况的工作报告,协助组织安排履行主体责任的重要活动和重要会议,落实交办的全面从严治党方面的有关事项,加强对各党总支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贯彻落实党委会有关全面从严治党工作部署和要求,督促主体责任落实落地、生根见效。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办公室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

(十五)组织部门责任

抓班子,强素质。着眼打造高素质专业化干部队伍,结合学院实际,制定并落实教育培训规划。突出理想信念教育,着力提升干部的专业能力、专业精神;贯彻落实好干部标准,选优配强各二级学院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大力发现储备年轻干部,注重在基层一线培养锻炼年轻干部;强化干部日常管理监督,充分调动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抓基层,打基础。以提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统筹推进各党总支组织建设和党员队伍建设。坚持党管人才,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最大限度激发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结合实际,认真做好组织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

(十六)宣传部门责任

加强理想信念宣传教育,深化党的理论创新成果学习研究宣传,开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弘扬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做好意识形态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推动党组织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牢牢把握正确舆论导向,宣传党组织加强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进展成效和正反典型,巩固壮大主流舆论,旗帜鲜明反对和抵制各种错误观点。指导协调做好新闻宣传、对外宣传、互联网宣传和信息内容管理、网络文化建设、舆情信息等工作。结合实际,认真做好宣传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的统筹谋划、安排部署、制度建设、检查考核等。

(十七)其他党委工作部门责任

统战部、党校、教师工作部、学生工作部等部门,要把从严从实推进党的建设作为分内之事、应尽之责,切实履行好职责范围内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结合实际,研究推进本部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搞好年度任务和责任分解,明确职责分工并作出安排部署。

六、党总支责任

(十八)各党总支责任

组织师生员工深入学习和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重大事项党政联席会议决策制度,集体研究决定本部门教学、科研、人事、学生事务、行政管理等工作中的重要事项。细化实化党总支和各党支部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分解,切实压实压紧责任,确保管党治党责任延伸到基层,落地落细、取得实效。加强教工党支部和学生党支部建设,指导各党支部担负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定期向党员大会报告工作和通报情况,听取党员的各种意见。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审查各党支部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严格履行审批手续,确保新党员的质量。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计划,统一协调,组织实施,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关心群众的疾苦,经常了解和研究师生员工的思想、工作、学习和生活情况,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尽力解决他们的困难,为群众办实事。维护党员、群众的正当权益,同时积极引导他们正确处理国家、集体和个人利益的关系。

七、保障措施

(十九)严格报告述职制度

建立党总支向党委报告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制度,各党总支每年向学院党委报告年度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建立总支书记年末向学院党委会或纪委会现场作述责述廉报告并接受询问制度。逐渐建立领导班子成员结合年度述职述廉、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等,向党委报告个人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情况。

(二十)完善督促检查机制

采取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每年组织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督促检查。督促检查由党委统一安排部署,有关部门具体组织实施。通过召开会议、专题座谈等方式,调度整改情况,推动问题解决。加大追责问责力度,对督促检查、述责述廉和述职评议考核中发现的问题,被督查部门(单位)必须认真抓好整改。对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的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进行责任倒查,对在党的建设方面出现重大问题的部门和单位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相关领导责任。

(二十一)健全协作联动机制

成立由党委书记任组长、党委班子成员为组员的学院全面从严治党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发挥综合协调作用,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之间加强沟通联系,相互支持、密切配合,定期交流情况、总结借鉴经验、研究解决问题。

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进一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强化主业主责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特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增强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意识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加强党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党的十九大进一步强调,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是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坚持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局属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深化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到落实主体责任是向党中央看齐、向习近平总书记看齐的实际行动,是对党负责、对本单位政治生态负责、对干部健康成长负责的必然要求,不断强化主责就是首责、守土必须尽责的意识。党组织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班子成员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切实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作为应尽之责、分内之事,真正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在肩上,形成“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的全面从严治党新常态。

二、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层层传导压力

要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拧紧责任螺丝,强化责任传导,层层抓好落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落到实处。

一是加强思想教育。要把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新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章党规党纪、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等纳入中心组学习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充分利用宣传栏、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进行宣传引导。结合党员主题活动日开展落实主体责任知识培训。(牵头单位:人教科;配合单位:纪检组、机关党委)

二是细化责任清单。要结合实际进一步梳理细化主体责任清单,确保有职责、有任务、有标准,细化到人、量化到岗。局党组书记审核局党组和局属党组织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审核分管局属单位主体责任清单。建立和实行主体责任清单备案制度和“签字背书”制度,局属单位责任清单于每年3月底前报局党组和纪检组备案,局党组责任清单按要求报市委和市纪委备案。(牵头单位:机关党委;配合单位:纪检组)

三是推行述责述廉工作。结合年度考核工作,推行党政主要负责同志述责述廉制度。探索推行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向同级纪检组述责述廉,将其作为纪检组监督同级党组的有效载体和抓手。强化述廉述责结果运用,将其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和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牵头单位:纪检组;配合单位:人教科)

四是落实专题报告制度。党组织书记要把落实主体责任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党组织书记每半年专题听取班子成员及下级党组织书记履行主体责任情况汇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工作要求。每年1月底前,要向局党组和纪检组报告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的情况。(牵头单位:局办公室;配合单位:纪检组)

五是加强日常监管。要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实践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抓细抓实,对苗头性问题及时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违纪演变成违法。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等方面存在突出问题的,要及时进行约谈、函询,督促抓好整改。(牵头单位:纪检组;配合单位:机关党委)

三、进一步加大问责追究力度,倒逼主体责任落实

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围绕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开展问责,做到有责必问、问责必严,使失责必问成为常态。

一是加强检查考核。要紧密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检查考核办法,坚持问题导向,突出检查考核重点,改进检查考核方式,加大检查考核力度,强化检查考核结果运用,对检查考核结果公开通报,对问题突出的单位主要负责人约谈。

二是加大问责力度。建立问责追究机制,规范问责程序,对不讲政治纪律、政治规矩和组织纪律,造成恶劣影响的;对“四风”问题突出,或顶风违纪,严重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对基层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多发频发的;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力、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对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政治生态恶化、本身又不能纠正的;对为官不为、慢作为、乱作为,不接受监督,不回应群众关切的;对不认真整改突出问题的,坚持“一案双查”,既追究主体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问责倒逼责任落实,使管党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三是公开通报曝光。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敢于较真碰硬,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点名道姓公开通报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对全面从严治党的意见建议【第四篇】

为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县第X次党代会和X届县委X次、X次全会精神,推进县直机关在贯彻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中走在前、作表率,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精神,结合县直机关党建工作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两大主题,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机关党建“五项机制”为抓手,全面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把制度建设贯穿其中,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不断提高机关党的建设质量和水平,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证。

一、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坚决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1.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全党的核心地位,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作为首要政治责任,认真贯彻《中共中央政治局关于加强和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若干规定》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有关要求,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固树立“四个意识”,自觉

做到“四个服从”,始终在政治立场、政治方向、政治原则、政治道路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要及时传达,带头把党的全面领导落实到党的建设和业务工作全过程、各方面,推动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决策部署在县直机关落到实处。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事项、重要进展情况按规定及时主动请示报告。县直机关工委要加强对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的督促检查,确保政令畅通。

2.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严格执行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若干准则,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等制度,强化会前指导、会中监督、会后整改。坚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武器,抓好组织生活这个经常性手段,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建立定期、随机参加县直部门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区纪委、县委组织部要参加指导部门党组民主生活会,及时指出存在问题和不足,确保会议质量。建立健全组织生活情况通报和报告制度,各部门机关党组织要定期检查本部门党员参加组织生活的情况并向全体党员通报,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情况要向县委报告。

3.完善和落实民主集中制各项制度。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研

究重大问题,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都必须集体讨论,按少数服从多数作出决定。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完善重要议题预告、重要决策咨询等制度,实行重大决策终身责任追究。党组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发扬民主,善于集中集体智慧,严格按程序和规矩办事,班子成员要增强全局观念和责任意识,维护班子团结。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民主集中制执行情况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内公开条例(试行)》各项规定。

4.发展积极健康的机关党内政治文化。倡导和弘扬忠诚老实、公道正派、实事求是、清正廉洁等价值观,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政治觉悟、政治能力和政治担当。注重利用“七一”、国庆节、春节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党日等丰富多彩、健康向上的机关文化活动,以良好的机关政治文化涵养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突出思想建设基础性作用,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

5.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推动学习贯彻工作往深里走、往实里走、往心里走。坚持以上率下,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龙头作用,着力提升中心组学习质量,以中心组学习示范

带动党支部学习经常化、党员学习常态化。县直机关工委要通过专题调研、专项督导等形式,加强对各县直机关党组织开展学习情况的检查指导。充分利用开放式组织生活基地、道德讲堂等学习平台,全方位对党员干部进行学习教育。持续推进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常态化制度化,突出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突出坚定维护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教育引导党员干部悟初心、守初心、践初心,更加自觉地为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不懈奋斗。

6.持续抓好远大理想和共同理想教育。深化理想信念教育、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党章党规党纪教育,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传承弘扬红船精神、焦裕禄精神、红旗渠精神和愚公移山精神,教育引导机关党员干部牢记党的宗旨,解决好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这个“总开关”问题,坚定“四个自信”,自觉做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的坚定信仰者和忠实实践者。

7.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坚持以全面从严治党为引领,围绕“践行价值观、文明我先行”,组织开展道德模范、身边好党员推荐评选、党员志愿服务等活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推动文明城市创建,强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机关党的建设有机融合。持续开展“法律进

机关”,引导党员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懂法、用法的模范。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广泛开展“传家训、立家规、扬家风”活动,积极引领社会风尚。

8.加强和改进机关思想政治工作。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牢牢把握意识形态领域领导权、话语权、主动权。建立党员干部思想动态分析报告制度。县直机关工委要注重分析研判县直机关党员干部思想状况,每年向县委作出专题报告。领导干部要带头做好思想政治工作,把解决思想问题同解决实际问题结合起来,把严管与厚爱结合起来,帮助机关党员干部解决工作、学习和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三、着力提升机关党组织组织力,推动机关党建工作全面提升全面过硬

9.强化机关基层党组织职能。以提升机关党组织组织力为重点,突出政治功能,加强政治领导,努力把县直机关党组织建设成为宣传党的主张、贯彻党的决定、领导基层治理、团结动员群众、推动改革发展的坚强战斗堡垒,不断增强党组织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社会号召力。

10.加强机关基层党支部建设。深入开展“支部建设提升年”活动。研究制定加强和改进县直机关党支部建设的意见,推进机关党支部建设规范化制度化。在全区机关党组织中选树一批标杆示范党支部,完善组织生活纪实制度,全面推进支部主题党日,推动党员积分管理、党员先锋标兵、优秀共产党员评选

等,落实好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引导广大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11.选优配强机关党务干部。加强机关党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机关党组织书记一般由部门党组书记或分管人事工作的党组成员担任。健全机关党组织负责人提名人选沟通制度,机关党组织书记、副书记拟任人选,应事先与县直机关工委沟通。专职党务干部应占机关工作人员总数的2%以上,机关工作人员较少的单位,专职党务干部不少于1人。强化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建立专职党务干部与业务干部轮岗交流机制,健全党务干部激励关怀帮扶机制,研究制定具体措施办法,进一步增强机关党务干部的身份责任感、事业认同感、职业荣誉感和组织归属感。

12.加强党员发展和管理。严格发展党员标准,认真落实党员“双推双评三全程”制度,提高发展党员质量。加强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注重培养专业化能力、专业化精神,突出“五个过硬”,增强“八大本领”。健全完善党员能进能出机制,稳妥有序开展不合格党员组织处置工作。做好离退休党员、流动党员管理服务工作。探索“互联网+党建”模式,运用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和现代信息技术,推动党员教育管理优化创新。

四、锲而不舍抓好作风建设,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13.驰而不息整治“四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纠正“四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批示精神,推动中央八项规定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委、市委、县委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有关要求落实落地,着力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特别是一些部门存在的“文山会海”等问题,持续整治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坚决反对特权思想和特权现象。完善和落实作风建设督查机制,着力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中梗阻”等突出问题,促进基层党员干部转变作风,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各部门贯彻执行八项规定的情况,要纳入机关党建工作考核内容。

14.强化宗旨意识。凡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严肃认真对待,凡是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都要坚决纠正。落实机关党组织联系基层、党员干部联系群众“双联系”制度,推遂机关党组织与社区、“两新”等基层党组织建立联系点,持续深化在职党员进社区活动,推动机关党员与生活困难群众等特殊群体结成对子、志愿帮扶。

15.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坚持和完善调查研究制度,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按照有关要求,带头调研、经常调研,扑下身子、沉到一线,推动调查研究蔚然成风。班子成员每年至少撰写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对策、高质量的调研报告。建立完善民意调查制度,利用传统媒体和互联网等各种渠道,了解社情民意、倾听群众呼声、走好网上群众路线,提高做好群众工作的能力。大力倡树“清新简约、务本责实”的作风导向,

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真正把心思和精力用对地方,更好推动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五、强化机关党的纪律建设,始终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16.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以政治纪律和组织纪律为重点,深化纪律教育,增强纪律刚性约束,引导机关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习惯在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下工作生活。坚持纪律面前一律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批评教育;对违纪的党员干部,严肃依纪处理。

17.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成后、治病救人方针,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建立党员干部廉政档案,经常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抓早抓小,防微杜渐。深入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把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作为一个整体一体推进。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着力整治和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以及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及时通报查处的典型案件,始终保持正风反腐的高压态势,坚定不移地惩治腐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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