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农业设施用地协议书 何为农业设施用地(汇总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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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设施用地协议书【第一篇】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同意将位于屯的土地租赁给乙方使用,双方具体协商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土地面积,面积位置在村北大道东一块土地,共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时间为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_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交款方式:合同签定之日起全部一次性付清。

三、土地租赁费按每平方米6元计算,总额为陆万元整。如果乙方改变用途,需要办理各种手续, 甲反出手续乙方承担费用。

四、土地租赁期间,可自由的选择经营项目,但不影响东面耕地,乙方所经营的项目必须向国家交税 (必须在本镇交纳)。

五、租赁期内,甲方人事等其他的任何变动不会影响此协议的执行,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借口影响协议的执行,否则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造成方负责全部责任,乙方在经营期内可同他人联营,可转租他人经营,但租赁期不超过协议期限。

六、租赁期满后,土地归村集体所有,此合同自行作废,不发生法律效益,若乙方需继续租赁, 甲方优先于乙方,如不租乙方投入的资产甲乙双方按国家法律处理。

七、其他未尽事益及国家政策变化需做调整的由双方协商解决。 以上协议在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违反,否则后果由造成方负责。

甲方: (公章) 代表(签章)

乙方: (签字) 手 印: 身份证号:

公证人:

日期: 年 月 日

农业设施用地协议书【第二篇】

乙方:______________

一、甲方将该村第三村民组所有的,位于_______________的荒山租赁给乙方作为建砖用地。

二、被租赁土地的四至为:东至河沟西侧的山道南至防风林带西至由东侧边界向西300米一线处北至由南侧边界向北300米一线处。经甲乙双方实地测量,乙方租赁的山坡地及荒山共计100亩。

三、租期为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始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满如该厂继续经营,应续延此合同,续延期限为______年。

四、租金按______年度计算,每年每亩土地租金为____________元,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元。

五、付款方式:本协议公证后乙方先预付甲方两______年租金计____________元作为履约定金,此款先用来分______年冲抵签约后前两______年的租金,从第三年起租金于每年的______月______日付清。乙方所交租金即可以用现金支付,也可以用所生产的产品参照市场价格抵顶,适用何种方式支付由甲方选择。

六、甲方收取租金后应当按相关规定分配和使用,如因分配或使用不当而引起甲方与第三村民组及村民的矛盾与乙方无关,由此影响了乙方的生产经营,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七、乙方租地建厂所需要的手续由乙方负责办理,费用由乙方负担,但需要甲方协助或提供与租赁土地有关的手续、资料的,甲方有义务提供和协助。

八、租赁期限内甲方必须保证无其他集体或个人对乙方所承租的土地提出任何异议,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由甲方负责处理,与乙方无关,如甲方处理不当而给乙方造成了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九、在租赁期内,涉及乙方生产经营所发生的税费由乙方承担,涉及该地农、牧、林等方面的税费由甲方承担。

十、乙方建厂或生产经营中需经过甲方其它土地通行时,甲方应当积极协助和提供方便,乙方享有无偿通行权,如甲方村民干涉,由甲方负责解决。

十一、乙方有权在所租赁的土地上建筑固定设施、利用土壤资源、植树造林、或其它综合开发利用等。乙方开发利用租赁土地除按本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外,不再向甲方及村民另行交纳费用。

十二、在合同期内乙方经营需要或其他建设项目、矿业开发等情形需转租这块土地的,乙方有权自行转让,所有收益款项归乙方所有。

十三、甲方应尊重乙方在租赁土地上的生产经营自主权,不干涉乙方经营活动乙方利用租赁土地所产生的一切成果全部归乙方。

十四、合同的变更或解除:

3、如甲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影响到乙方生产经营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4、如当地政府或政府行政主管部门限制乙方从事粘土砖瓦生产的以及砖厂无法继续经营等其它情况,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

十五、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租赁,应交回租赁的土地,乙方所建固定设施由乙方自行处理如果固定设施移交给甲方,双方应公平合理协商补偿事宜。但乙方所种植的树木所有权仍归乙方,如归甲方,甲方需向乙方支付相应的对价。

十六、违约责任:

1、如乙方未按期交纳租金,甲方可按欠款金额每日收取1‰的违约金

2、如甲方违反约定义务,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五十万如此违约金不能弥补乙方的损失,需另行赔偿,金额由双方协商或由乙方委托有评估资质的中价机构评估,其评估结果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十七、因此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八、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此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__________公证处一份,__________人民政府备案一份,自公证之日生效。

附:1、平面图一份2、村民代表会议决议一份。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监督部门: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农业设施用地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经营者)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新蔡县镇(乡、街道)村 联系电话:

乙方(村委)法定代表人:

地址:新蔡县镇(乡、街道)村 联系电话:

一、项目名称:

甲方经营项目,经乙方同意,使用其经依法确定的土地所有权范围内位于镇(乡、街道)村委庄的农村集体土地亩,其中:生产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附属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配套设施用地亩,占用耕地亩(基本农田亩)。具体位臵在土地利用现状图上标注。

乙方同意甲方使用该宗土地年。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该宗土地主要用于养殖(粮食生产、作物栽培),具体用于修建等生产设施;等附属设施;等配套设施(按建设方案逐项填写)。

五、甲方使用该宗土地涉及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的,甲方应依法与承包户签订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合同。

六、土地复垦

甲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的土地,应在生产结束后一个月内复垦;占用耕地的,应复垦为耕地。复垦完成后由县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有关专家对复垦、复耕情况进行验收。甲方不复垦、复耕验收中经整改仍不合格的,按照《土地复垦条例》等有关规定,由县国土资源部门代为组织复垦,复垦费用由甲方承担。

七、土地交还 甲方因经营不善未能按期支付双方约定的使用土地的相关费用,乙方有权提前收回甲方所使用的土地。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如乙方有意愿继续出租该宗土地用于农业设施用地,甲方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申请使用权。土地交还后,甲方修建的农业生产设施、附属设施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归甲方处臵,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处臵完毕。

八、甲乙双方约定

甲方负责向有关部门办理设施农用地的审核备案手续,乙方予以配合;使用期限内,甲、乙方不得将土地给第三方使用;使用期内,除非不可抗拒的原因,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影响协议的执行。甲方不得擅自解除合同或以任何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双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且不承担违约责任。

九、违约责任

协议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阻挡甲方施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对方违约金万元(大写:)。未经有权机关批准,甲方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一经查处,所有损失由甲方自行负责。甲方修建农业生产设施占用耕地的,生产结束后甲方未进行复耕或未达到耕作条件的,乙方可向甲方追偿经济损失万元(大写:)。

十、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三方双方协商解决。经协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由县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组织调解。调解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十一、本协议一式五份,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丙三方和县国土资源部门、农业部门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协商达成的补充协议亦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法人代表(签字):

丙方(盖章): 法人代表(签字):

年月日

农业设施用地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经营者):

乙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丙方(乡镇政府):

为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维护土地所有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设施农业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 农业部关天进一步支持设施农业健康发展的通知》(国土资发2014127号)及?市、县关于农业设施用地管理的有关规定,甲乙丙三方按照“平等、自愿、公开、公正”的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一、农业设施用地位置、面积:乙方向甲方租赁高铁边原制梁场荒场面积73亩,租赁期限为二十年(从2015年06月1日至2035年06月01日止),每年每亩为壹佰元计算,乙方先向甲方缴纳前5年的租金计叁万陆仟伍佰捌拾伍(36585)元整,第二个5年以30%涨,每年每亩为130元计算绘甲方四万柒仟肆佰伍拾(47450)元整,第三个五年以30%上涨,每年每亩170元计算给甲方陆万贰仟零拾(62050)元整。第四个五年以30%上涨,每年每亩220元计算给甲方捌万零叁佰(80300)元整。(每个5年最后一年缴纳下五年山场租赁款)。甲方经营蛋鸡养殖项目,项目位于河潭镇丰田村,经乙方和丙方同意在其依法确定使用的范围内使用土地公顷,其中:主产设施用地公顷,占用耗地公顷,附属设施用地公顷,占用耕地公顷,配套设施用地公顷,占用耕地公顷(占用基本农田0公顷);具体位置和面积以有资质的勘测定界单位出具的勘测报告、红线图为准。

二、农业设施用地用途:(生产设施用地、附属设施用地、配套设施用地的用途分别按设施建设方案中的内容填写),甲方不得擅自改变农业设施用地用途,从事非农建设活动。

三、农业设施用地使用年限:该宗土地使用期从2015年6月1日起至2035年6月1日止。

四、土 地复垦要求和时限。

(一)根据设施建设方案,甲方在从事农业设施建设时,拟破坏土 地公顷,其中耕地公顷。

(二)对拟破坏的耕地,在农业设施建设前甲方应将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并堆放到指定地点,统一集中用于土地复垦耕地的土壤改良。

(三)甲方应在农业设施用地期满之日起叁个月内,完成土地复垦,并经丙方验收合格。

(四)在设施农用地经贵溪市国土资源局和农业局备案同意后,甲方应在叁个月内向内方一次性缴纳预存土地复垦费。经甲丙双方一致同意和确定预存土地复垦费壹万元。甲方完成土地复垦并经丙方验收合格之日起三十日内,丙方将预存土地复垦费退还甲方(不计利息);如甲方不履行土地复垦义务或在规定时间内未按要求复垦到位,则由丙方负责组织土地复垦,预存土地复垦费不予退还。

五、土地交还:协议约定使用年限到期后,甲方应及时将土地交还乙方。甲方如需延长土地使用期限,经乙方、丙方同意后,办理相关续期手续。

六、违约责任:

(一)乙方、丙方不得擅自解除协议或无法定理由影响该协议的执行。否则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丙方承担赔偿责任。

(二)在农业设施用地使用期限内,甲方不得擅自将该土地转给他人使用。否则,乙方、丙方有权提前终止协议。

(三)如果因国家政策调整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协议无法执行,三方均可解除协议,不承担责任。

七、本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丙三方协商确定。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由甲、乙、丙三方协商解决。经南端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八、本协议自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并经所在地县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和农业部门同意备案之日起生效。

九、本协议一式三份。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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