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汇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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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篇1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切实做好我街道疫情防控工作,维护辖区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街道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一)未发现病例时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动员。在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重点发挥街道、社区和楼栋长、单元长三道防线作用,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摸排中高风险地区人员来(返)扶情况,对辖区所有家庭实施进行全覆盖,迅速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并及时并向街道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及时告知信息。要采取居民微信群、张贴通知、大喇叭等线上与线下结合的方式及时告示,要求从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来(返)扶人员立即到所在社区进行登记,每日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防控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3.开展健康教育。要通过宣传版面、宣传栏、公示公告、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传播如何做好疫情期间的各类防护措施。督促家庭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减少家庭聚会;督促个人做到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少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咳嗽时掩口鼻;督促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避免交叉感染。
4.加强分类管理。要认真学习当前卫健部门下发的针对各类人员的具体管控措施,掌握当前疫情风险等级地区,对来(返)扶人员进行分类管控,入网、入格、入家庭。
(二)出现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时
5.严格密接管理。要加强与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卫健部门的配合,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要发动社区工作人员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实行居家独立隔离,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生活保障。一旦发现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立即报告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及市卫健部门,迅速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并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至定点医院的各项准备。
6.加强消毒隔离。要协助做好病例家庭、检查站点、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提醒督查居民在购买生活必需品时按照管控要求尽量1人外出,并一次性购买多日生活用品,所有进出人员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
(一)健全联防联控工作机制。与卫生健康、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铁路等部门间和区域间要加强信息共享、联防联控,充分形成疫情防控工作合力,提高防控措施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加强应急值守。疫情防控有关人员,特别是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原则上不得外出,特殊情况须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备,关键重要岗位要安排业务熟练专业人员24小时值班值宿,必要时要增加值班人员。
(三)加强信息、舆论引导。要高度重视信息公开和舆论引导工作,有专人专班负责,制定信息方集;主动开展舆情收集、研判和报告,根据疫情变化和社会热点及时解疑释感、回应关切,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理苗头性问题。出现疫情后,本着依法、及时、科学的原则,每日疫情信息和防控工作信息,同时做好相关解读。
(四)严肃工作纪律。要严格执行责任追究和倒查制度,因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治任务不落实,措施不到位,有失职行为和重大过错,造成疫情扩散的相关人员要依法追责,对于不执行有关规定或互相推诿、工作不力的人员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篇2
我们应该好好保护自然资源,这样才能进行可持续发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是如何管理的?下文是网友分享的“实用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汇聚5篇”,欢迎阅读!
《办法》制定的总体思路是,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构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制度体系,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矿产资源等所有自然资源统一进行确权登记,逐步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进一步明确国家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保护范围等,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办法》包括总则、自然资源登记簿、登记一般程序,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登记,登记信息管理与应用、附则共六章,以及《自然资源登记簿》样式、《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方案》两个附件。
第一章 总则。规定了自然资源登记的目的、原则、范围、与不动产登记的衔接关系、登记机构和属地登记原则。在登记的范围上,按照《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的表述,《办法》对需要登记的自然资源通过列举的方式予以明确,即规定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进行确权登记,并强调在不动产登记中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及自然资源的所有权不再重复登记。
一是,关于自然资源登记单元的设定和划分。自然资源登记单元是开展自然资源登记的基本单位,设定和划分登记单元既要考虑与已经登记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等不动产权利的边界和行政界线无缝衔接,还要考虑与自然资源的管理界线进行衔接。因此,在设定和划分时,既可以以一个完整的行政辖区为基础,按照不同自然资源种类和在生态、经济、国防等方面的重要程度以及相对完整的生态功能、集中连片等原则,划分一个或者多个登记单元,也可以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特定空间作为单独的登记单元。风景名胜区主要为旅游服务,相关设施已经在不动产登记中予以明确,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不再涉及。
二是,关于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权利主体。《宪法》第9条规定,“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物权法》第45条规定,“国有财产由国务院代表国家行使所有权”。按照法律规定,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的权利人只能登记为“国家”或“全民”。同时,考虑在生态文明体制改革中,“健全国家自然资源资产管理体制”和“探索建立分级行使国家自然资源所有权的体制”这两项改革任务正在推进,为与上述改革工作做好衔接,在自然资源登记簿设计时,设置了“所有权代表行使主体”和“所有权代表行使内容”等栏目,待两项改革任务完成后,进行补充记载,为后续改革留下接口。
第三章 自然资源登记一般程序。规定了登记的类型、登记的程序、通告和公告、自然资源调查、登记审核和登簿等内容。其中,自然资源的分类和调查是自然资源登记的重要基础。在目前的自然资源管理、保护等工作中,各部门形成了各自的自然资源分类体系,对自然资源类型的理解也不尽相同。但无论是哪种分类体系,都是以土地作为最基本的依托和基础,要么以土地的形态存在,如山岭、荒地、滩涂等,要么依附于土地而存在,如水流、森林、草原、矿产资源等。因此,对自然资源类型的登记,也应该以土地利用现状分类为基础。同时,考虑各部门的自然资源管理的特点、分类体系和需求,在不冲突、可衔接的情况下,可以同时在登记簿上记载其他自然资源分类的内容。对于登记单元内各类自然资源的调查工作,可以由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统一组织,具体由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不动产登记机构)会同相关资源管理部门实施。
第四章 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自然资源登记。规定了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和水流作为独立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如何办理登记。
第五章 登记信息管理与应用。规定了自然资源登记信息依法向社会公开并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与相关管理部门互通共享。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的目的在于加强国家所有自然资源的保护与监管,只有将确权登记的结果向全社会公开,才能实现全民参与、社会监督、共同保护的根本目的。因此,《办法》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动产登记信息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向社会公开,相关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并与农业、水利、林业、环保、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互通共享。
第六章 附则。规定了《办法》的适用和解释。
根据需要,拟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工作,制定了《试点方案》(《办法》附件2),主要包括总体要求、试点任务、试点区域、工作内容、时间安排和保障措施等六个方面,试点区域的选择与相关改革充分衔接,覆盖了国家公园体制改革区域、湿地和水流确权试点区域等,计划在20xx年上半年完成试点并总结。
最后特别强调一点,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不会限制地方发展空间,不会影响现有自然资源管理体制和格局,不会损害既有权利人合法权益,不会搞重复登记。在不动产登记基础上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目的是为了划清“四个边界”,支撑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和监管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服务于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不会限制地方发展空间;开展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仅仅是确权登记的统一,行业管理职责仍在相关部门,不会影响自然资源管理现有体制和格局;自然资源确权登记不会损害既有权利人合法权益,如果涉及调整或限制已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的,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对于已经纳入《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不动产权利,按照不动产登记的有关规定办理,不会搞重复登记。
12月23日,国土资源部举行新闻发布会,对外公开发布《自然资源统一确定登记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据了解,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将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明确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以及探明储量的矿产资源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统一进行确权登记。
《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要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生态空间进行统一确权登记,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监督有效的自然资源资产产权制度。《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强调,要建立统一的确权登记系统,推进确权登记法治化。按照中央要求,国土资源部会同中央编办、财政部、环境保护部、水利部、农业部、国家林业局起草制定《办法》,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和国务院审定,由7个部门联合印发实施。
据悉,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的目的为,界定全部国土空间各类自然资源资产的所有权主体,划清全民所有和集体所有之间的边界,划清全民所有、不同层级政府行使所有权的边界,划清不同集体所有者的边界,划清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边界,进一步明确国家不同类型自然资源的权利和保护范围等。
《办法》规定,自然资源的调查以土地利用现状调查(自然资源调查)成果为底图,结合各类自然资源普查或调查成果,通过实地调查开展。自然资源登记单元在设定和划分时,既可以以一个完整的行政辖区为基础,划分一个或者多个登记单元,也可以以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湿地、水流等特定空间作为单独的登记单元。
《办法》强调,除涉及国家秘密及不动产信息外,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结果向社会公开,相关登记信息纳入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基础平台,并与农业、水利、林业、环保、财税等相关部门管理信息互通共享。
为积极稳妥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报经中央同意,20xx年12月~20xx年2月,将在部分地区开展试点工作。试点工作将坚持五项原则:一是坚持资源公有;二是坚持物权法定;三是坚持统筹兼顾;四是坚持以不动产登记为基础;五是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改革方向。
对于试点范围的选取,在充分考虑正在开展的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国家公园试点、水流和湿地确权试点的基础上,兼顾区域代表性、典型性、复制推广和可操作性等因素,选择青海三江源等国家公园,甘肃、宁夏湿地,宁夏、甘肃疏勒河流域以及陕西渭河、江苏徐州、湖北宜都等水流,福建、贵州、江西等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黑龙江大兴安岭地区和吉林延边等国务院确定的国有重点林区,福建厦门、黑龙江齐齐哈尔,湖南芷江、浏阳、澧县等县(市),作为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试点区域。争取以点带面解决重点难点问题,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据了解,近期国土资源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启动试点工作。
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是建设美丽中国、深化生态文明制度改革的根本载体,是重要资源性资产。制定《办法》对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进行统一确权登记有利于进一步推进产权制度改革、构建系统完整的生态文明制度体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是一项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工作,意义重大。
一是支撑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基础。生态文明建设的关键是处理好人与自然的关系,使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资源能支撑、环境能容纳、生态受保护的基础上,使青山常在、清水长流、空气常新,让人民群众在良好生态环境中生产生活。要实现这一目标,首先就必须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全面摸清自然资源资产家底,夯实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
二是落实新发展理念的根本要求。党的将生态文明纳入“五位一体”总体布局,xx届五中全会又把绿色发展列入五大发展理念之一。绿色发展就是在保护中发展,通过保护环境来保护生产力,通过改善环境来发展生产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能够全面落实自然资源的权利主体,明确保护责任,并调动权利主体在保护自然资源中的积极性,推动自然资源的保护和监管,促进绿色发展,是落实五大发展理念的根本要求。
三是自然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的重要前提。对自然资源进行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对可开发利用的自然资源进行合理开发利用,就是对环境的最好保护。通过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将各类自然资源的质量、数量和保护要求全面摸清,并通过登记的法律手段予以公示明确,落实到每一个产权人或者使用权人,为自然资源分类施策、有效保护和开发利用提供了重要前提。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篇3
为指导居委会(社区)科学有序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根据济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相关要求,结合济水街道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按照“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诊断、早治疗”的原则,实施群防群治、联防联控,网格化、地毯式管理,最广泛动员群众自我防护,最坚决防止疫情输入、蔓延、输出,最严格落实综合防控措施,最果断处置疫情,最有效控制疾病传播,坚决打赢这场疫情防控的人民战争。
(一)未发现病例时
实施“外防输入”的策略,采取以下措施:
1.加强组织动员。机关干部要下沉到居委会(社区),定责定岗。在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居委会(社区)牵头成立由居委会(社区)干部、片警、社区卫生人员和物业等人员组成的社区防控工作组,发挥街道、居(社)和楼院长三道防线,鼓励居民和志愿者参与,组成专兼职结合的工作队伍,实施网格化、地毯式摸排湖北等疫情高发地区人员往来情况,对居委会(社区)、楼栋、家庭进行全覆盖,及时发现防控隐患线索,并向济水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2.及时告知信息。居委会(社区)要发布告示,要求从疫情高发地区返回人员立即到所在居委会(社区)进行登记,向公众发布就诊信息,每日发布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发布的防控信息,提示出行、旅行风险。
3.开展健康教育。居委会(社区)要通过宣传版面、宣传栏、公示公告、悬挂标语、微信公众号、微信群等多种形式将疾病防治核心信息传达到每一个家庭、每一个人;督促家庭在空气质量允许的条件下开窗通风,每天不少于2-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加强日常清洁和消毒,减少家庭聚会;督促个人做到戴口罩、不握手、勤洗手、少聚集、不信谣、不传谣,咳嗽时掩口鼻。居委会(社区)不组织公众聚集活动,督促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和通风,避免交叉感染。
4.加强分类管理。对返(来)济人员进行分类管控,入网、入格、入家庭。
一是建立入户排查制度。各居委会、社区要迅速组织两委成员、居民组长,并动员党员代表对各自辖区再次进行逐家逐户排查,确保不漏户不漏人。居委会(社区)重点排查本辖区1月5日以后从武汉返(来)济人员、1月20日以后从湖北返(来)济人员、1月28日以后从其他地区返(来)济人员。
二是建立居家隔离健康监测制度。以上排查出的人员,各居委会(社区)要通知其履行居家单独隔离相关要求,做好体温检测、信息上报工作,隔离期间严禁外出,确保落实到人、登记在册、社区管理、上门观察。
三是建立信息上报制度。各居委会(社区)每日在13:00时前向济水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报外来返济人员排查表、返济人员健康监测表和人员解除隔离表等表格,表格须由支部书记签字、单位盖章后方可上报。
5.加强环境治理。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加大环境卫生整治力度,严格对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进行清洁、消毒、消杀和通风,改善环境卫生状况,特别要加强对农贸市场的环境整治和非法贩卖野生动物的监管,把环境卫生整治措施落实到每个居(社)、每个单位、每个家庭。居委会(社区)组织开展以环境整治为主、药物消杀为辅的病媒生物综合防制,对居民小区、垃圾中转站、建筑工地等重点场所进行卫生清理,处理垃圾污物;及时组织开展全面的病媒生物防制与消杀,有效降低病媒生物密度。
(二)出现病例或暴发疫情时
6.严格密接管理。医疗卫生机构要加强与社区的配合,规范开展流行病学调查,科学判定密切接触者。居委会(社区)要发动社区卫生人员对密切接触者进行规范管理,落实密切接触者居家医学观察措施,实行居家独立隔离,每日随访密切接触者的健康状况,为其提供生活保障。社区卫生人员一旦发现密切接触者出现发热、气促、干咳等症状,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办公室及上级卫生健康部门及时启动排查、诊断、隔离治疗等程序,并做好病人的隔离控制和转送至定点医院的各项准备。
7.加强消毒隔离。居委会(社区)要协助做好病例家庭、检查站点、楼栋单元、单位办公室、会议室等疫点的消毒,并在疾控机构的指导下做好公共场所清洁消毒。居民在购买生活必需品时按照管控要求尽量1人外出,并一次性购买多日生活用品,所有进出人员要佩戴口罩、测量体温,居委会(社区)要做到监督提醒。
(四)加强组织领导
坚持党建引领,党员带头,群众参与,构建联防联控的工作格局。明确疫情防控工作责任,按照“吹哨报到”、接诉即办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工作组织体系。切实加强对居委会(社区)防控工作的领导,进一步落实干部联系居委会(社区)制度,强化居委会(社区)包楼、包片、包户工作,责任到人、联系到户,确保各项防控措施得到切实落实。发挥居委会(社区)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联防联控,严防死守、不留死角,构筑群防群治抵御疫情的严密防线。
(五)及时信息报送
各居委会(社区)每天排查外来返济人员信息,并汇总上报至济水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无病例零报告。防控过程中发现问题,居委会(社区)应第一时间报告济水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及卫生防疫部门。
(六)强化督促检查
济水街道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要强化对居委会社区防控工作的督促检查,对不落实防控工作或防控工作落实不到位的进行责任倒查,视情节严肃追责。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篇4
下面是网友为大家分享的“实用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汇聚5篇”,明确干什么,思想认识再统一
二、 要切实认清形势,明确怎么干,分类施策再精准
三、要强化协调配合,明确谁来干,执纪监督再严肃
同志们,做好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工作,摸清底数是基础,用足政策是前提,提高效率是关键,遗留问题是重点,加强领导是保障,我们一定要以攻坚克难的劲头、严实深细的作风、管用有效的举措,全力推进房屋产权登记确权颁证清零行动,确保任务目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向省委、市委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推进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篇5
组 长:朱易彬(党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陈炳培(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副 组 长:李伟明(人大工委主任)
张翼飞(党工委副书记)
黄振民(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
张玉灵(党工委委员)
刘燕旺(党工委委员)
赖文彬(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部长)
苏辉荣(党工委委员)
梁继光(党工委委员)
廖利明(党工委委员、妇联主席)
郑钟周(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梁庆华(党工委委员)
高志芳(街道办副主任)
陈锦波(街道办副主任)
叶清安(街道办副主任)
钟文胜(人大工委副主任、总工会主席)
成 员:周桂和(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刘民贵(派出所所长)
苏国英(市场监管所所长)
李 涛(党政综合办主任)
卢德军(纪工委副书记)
钟俊聪(党建办主任)
邹玉胜(信访办主任)
赖新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刘海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毛启新(农业办主任)
周 勇(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李立新(司法所所长)
杨志忠(人社所所长)
陈景辉(自然资源所所长)
杨伟全(规划建设所所长)
黄 斌(交警中队负责人)
聂伟文(综合执法中队负责人)
周海辉(环保办负责人)
陈永葵(畜牧站站长)
余玉乾(公用事业室负责人)
胡 颖(团委专职副书记)
李立群(妇联副主席)
李伟清(林业站站长)
童慧枫(市场物业站站长)
张伟华(水利所负责人)
温志芬(财管所负责人)
苏振辉(交通办负责人)
梁伟强(环卫公司经理)
各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主任
主 任:陈炳培(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主任)
副 主 任:张玉灵(党工委委员)
刘燕旺(党工委委员)
廖利明(党工委委员、妇联主席)
郑钟周(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高志芳(街道办副主任)
成 员:刘民贵(派出所所长)
李 涛(党政综合办主任)
钟俊聪(党建办主任)
赖新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余玉乾(公用事业室负责人)
张伟华(水利所负责人)
(一)综合协调组
职责:负责综合协调领导小组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起草审核重要文稿;负责领导小组工作会议的组织;负责收集、整 理、上报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信息;负责编写领导小组工作动态;负责新冠肺炎疫情与防控工作动态发布;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张玉灵(党工委委员)
常务副组长:刘燕旺(党工委委员)
廖利明(党工委委员、妇联主席)
郑钟周(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副 组 长:李 涛(党政综合办主任)
卢德军(纪工委副书记)
钟俊聪(党建办主任)
刘海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赖新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成 员:党政综合办、党建办、文化服务中心、纪工委、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 络 人:钟玉堂(党政综合办秘书组负责人)
曾国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信息收集联系人:钟玉堂(党政综合办,13662904910)
(二)社会防控组
职责:负责农贸市场监管,加强家畜家禽疫病监测;负责各类学校落实预防处置工作;依法落实参与肺炎防控应急处置人员临时性补助和工伤保险待遇保障;组织实施相关医疗废物处理和污染监测;做好疫情处置相关的交通运输保障,必要时开展交通运输客运车辆乘客的检疫、查验工作,督促各类交通场站落实环境清洁消毒通风;加强对导游和游客等人员的疫情风险提示和个人防护指引;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运输野生动物行为。
组 长:黄振民(党工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常务副组长:张玉灵(党工委委员)
刘燕旺(党工委委员)
苏辉荣(党工委委员)
梁继光(党工委委员)
廖利明(党工委委员、妇联主席)
梁庆华(党工委委员)
高志芳(街道办副主任)
叶清安(街道办副主任)
钟文胜(人大工委副主任、总工会主席)
副 组 长:周桂和(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刘民贵(派出所所长)
邹玉胜(信访办主任)
成 员:党政综合办、环保办、自然资源所、文教办、派出所、人社所、交通办、农业办、文化服务中心、市场监督所、市场物业站、环卫公司。
联 络 员:叶子奇(综治办,13825419933)
(三)疫情防控和医疗救治组
职责: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或修订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预案及预防控制技术方案,并组织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街道疫情监测、报告(网络直报)、流行病学调查、标本采集和检测、疫情处置等工作提供指导;做好汽车等交通工具的卫生检疫;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选派医护人员赴重点区域协助开展疫情处理工作;提出完善疫情防控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贯彻执行国家、省制定或修订的新冠肺炎疫情相关诊疗技术方案,并组织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指导村(社区)做好疫情医疗救治和医疗保障工作,为医疗救治所需诊断试剂、药品提供保障;提出完善医疗救治工作的策略、措施建议;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赖新添(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主任)
副 组 长:曾国清(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郭建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刘运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各村(社区)卫生站
联 络 员:张建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13631985678)
(四)综合保障工作组
职责:负责统筹防控应急物资保障工作,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保障中的重大问题;全面掌握保障工作的综合情况,及时了解防控应急物资需求动态和生产、流通、库存及资源保障情况,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储备、运输等方面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物资(含仪器设备)采购、储备等专项资金;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各项保障措施,密切跟踪保障工作进展情况;监测与群众基本生活密切相关的生活必需品和卫生清洁用品的市场动态及供给保障工作,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稳定物价,查处违规经营,维持市场秩序,遇有问题,研究采取相关应对措施;及时反馈保障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高志芳(街道办副主任)
副 组 长:苏辉荣(党工委委员)
梁继光(党工委委员)
成 员:党政综合办、市场监督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财管所。
联 络 员:温志芬(财管所负责人,13692756465)
(五)舆情宣传组
职责:负责组织协调新闻媒体及时报道新冠肺炎疫情变化信息和疫情防控工作机制主要工作进展,积极正确引导舆论;跟踪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加强网上新闻发布的管理和引导;协助相关部门宣传新冠肺炎防病知识,提高人民群众自我保护能力;及时收集、整理和报送舆情监测等相关信息。
组 长:刘燕旺(党工委委员)
副 组 长:李 涛(党政综合办主任)
刘海珠(文化服务中心主任)
郭建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副主任)
成 员:党政综合办、宣传办、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 络 员:李家康(宣传办成员,13725036638)
(六)综治维稳组
职责:负责加强公共安全管理,全面开展交通、食品、药品等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研究并综合协调防控工作中涉及社会稳定的重大问题,严防疫情炒作,严防敌对势力借机生事;贯彻落实国家、省和市维护社会稳定的决策部署,全面掌握舆情动态,及时跟进处理造谣传谣、哄抬物价、囤积居奇、造假售假等违法犯罪和扰乱社会治安的行为;及时反馈维稳工作信息,及时汇总整理;承担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组 长:黄振民(党工委副书记、政法书记)
副 组 长:周桂和(综治办专职副主任)
刘民贵(派出所所长)
邹玉胜(信访办主任)
成 员:综治办、信访办、派出所。
联 络 员:叶子奇(综治办,13825419933)
(七)综合督查组
职责:负责做好对街道各级、各部门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和街道党工委、街道办有关疫情防控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的督查;负责做好国务院“互联网+督查”有关问题线索转办核查工作;负责对疫情防控工作中责任存在落实不到位、防控不力、推诿扯皮、敷衍塞责等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进行处理。
组 长:郑钟周(党工委委员、纪工委书记)
常务副组长:廖利明(党工委委员、妇联主席)
副 组 长:卢德军(纪工委副书记)
钟俊聪(党建办主任)
成 员:纪工委、党建办。
联 络 员:龚慧卿(纪工委,13392560703)
(一)各村(社区)、部门单位要切实明确属地、部门、单位责任,认真落实环境卫生整治制度,坚持推进以环境治理为主的爱国卫生运动,实施农贸市场清洁消毒行动,按照《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抓好活禽经营市场“1110”制度的落实,切实做到“一天一清洗消毒,一周一大扫 除,一月一休市”和"活禽零存栏”。尚无经营活禽的农贸市场也要参照执行“1110”制度,规范市场经营秩序,加强档口管理,清除积存垃圾,疏通沟渠,加强市场环境卫生保洁,特别是对台面、地面、公厕、水池的清扫保洁和消毒。加强医疗机构在发热病人的早期监测、识别、诊断和报告能力,一旦发生疫情,确保疫点的早期快速规范处置。
(二)宣传部门要组织新闻媒体单位,积极主动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进行舆论监测,加强防控工作的宣传报道和防病知识普及;加强网上新闻宣传的管理和引导,组织疫情应急处理情况的对外新闻宣 传;跟踪舆情, 及时对外澄清事实。
(三)卫生健康部门
1、切实履行传染病防控牵头单位职责,做好风险评估和监测预警工作,落实疫情分析与信息通报机制,及时开展现场调查与疫情处置。完善和规范预警信息发布规范,及时向社会发布预警提示信息。
2、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的救治和报告。加强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诊断和防控知识的培训,对有相关症状病人应第一时间按国家、省方案要求尽快明确诊断,及时隔离疑似病人,做好医疗救治等工作。
3、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病例定点收治医院建设,预防发生医院感染事件。
4、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相关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公众正确科学的防病意识。加强与媒体沟通,引导正确的舆论导向,避免引起公众不必要的恐慌。严肃新闻纪律,按照要求,疫情相关信息由省卫生健康委按程序组织发布。
(四)爱卫部门要迅速开展爱国卫生强化行动,严密组织,整治单位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卫生死角,清理积存垃圾,干干净净迎接新春佳节的到来。
各村(社区)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结合春节“扫尘”的传统习俗开展大扫除活动,引导群众对家庭室内外开展大扫除。加强对汽车站、码头、商场、超市、医院、影剧院等人群聚集场所 的卫生清理和药物喷洒消毒。强化垃圾储运、污水处理、疏通沟渠及下水道,做到无垃圾成堆、无污水横流、无杂物乱堆乱放,营造良好的卫生环境,从源头上切断疾病传播的途径。
(五)市场监督管理所要加强市场经营行为监管,严格执行进货验收、索证索票、进销台账制度,禁止销售未经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加大对市场现场经营、屠宰、销售野生动物人员监管,加强对野生动物经营场地消杀,特别是野生动物内脏要严格按规定处理,杜绝非法销售行为。要始终保持高度警觉,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压实农贸市场疫情防控的责任重担,抓实、抓细进口冷链食品防控工作。
(六)公安派出所要做好疫区来街道常住、临住人员的管理,密切注视疫情动态,依法、及时、妥善地处置与疫情有关的突发事件,查处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协助卫生健康部门落实强制隔离措施。做好码头巡察、沿江航拍侦察和船只抽查工作,鼓励、发动群众积极举报走私违法犯罪行为,努力营造浓厚的冷链食品防控和打击走私活动氛围,争取人人理解人人支持人人参与。
(七)财政管理所要做好疫情防控经费保障,将包括新冠肺炎等卫生应急处理经费列入预算安排,并做好资金使用的监督管理。
(八)交通办要按照县卫生健康部门制定的有关处置方案、标准和规范,督促运输企业对发现乘坐公路、水路交通工具的疑似新型冠状病毒感染人员情况及时向卫生和检验检疫部门通报,并积极配合做好检疫和查验工作。有效防止传染病通过交通工具传播。优先安排疫情处置人员以及防治药品、器械和有关标本等急用物资的运送。
(九)水利、农业农村、文化旅游等部门应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的信息沟通,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防控有关部门职责的落实。
(十)社区、流动人口管理部门要加强对辖区流动人口的跟踪管理,掌握人口基数,加强与卫生健康部门协调配合,协助做好新型冠状病毒防控疫情调查处置等工作。
附件:龙溪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附件:
龙溪街道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应急预案
为确保新冠肺炎病例应急处置工作安全、快速、有序,有效控制疫情,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安全,特制定如下应急预案。
1.发热患者自行到龙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发热门诊就诊;
4.张建勇负责协调安排车辆及医务人员接送患者至指定的医疗机构并办好交接手续。
1.“120”救护车3辆
责任人:苏世明,电话:13631922182
车牌号:粤lle120 粤l120yu 粤llx120
司机4人:罗平稳 黄威贤 叶秋平 聂泽光
医生5人:叶常青 赖智稳 吴雪彪 李惠军 甘年华
2.备用车辆,龙溪派出所6辆
责任人:刘民贵,电话:13502203998
责任人:陈伟媚,电话:13536292682
成员:向丽 何秋爱 刘胜香 叶日娴陶兆义 张运发 刘腊英
责任人:曾国清,电话:13502230970
成员:张建勇 李嘉欢 关竞幸 吴永希朱雪涛 毛聚棠
责任人:郭建东,电话:15811955593,确保常备同时处置5例以上发热患者所需的应急防护用品,包括工作服、隔离衣,手套、工作帽、防护口罩、消毒液、快速手消毒剂等。
1.所有相关人员在应急处置时要做好个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自身安全;
2.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随叫随到;
3.各村(社区)、工矿企业、部门单位、应急分队等相关责任人要信息灵通,密切跟踪潜在密切接触者健康状况,确保做到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报告、第一时间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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