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哈利波特读后感英语样例【8篇】
哈利波特读后感英语【第一篇】
《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是j.k.罗琳写“哈利、波特”系列童话小说的第一本,讲了具有传奇色彩和戴有神秘面纱的历险故事。读完后还沉浸在魔幻童话的世界里,让人回味无穷。
当我读完这本书时,给了我很大的勇气去胜困难。
人们必备的品质之一就是团结,在你失去了朋友的信任后,你会突然发觉,你什么事都做不成了,这就使我感悟的道理!
竹园中学六。
哈利波特读后感英语【第二篇】
我读了罗琳所著的《哈利·波特与密室》。使我受到感触的人不仅有哈利,还有他的许多伙伴与老师,如赫敏·格兰杰、金妮·韦斯莱和猎场看守海格等,他们曾多次热心地帮助哈利渡过难关。
本书主要写了哈利在女贞路打点行装准备返校时,家养小精灵多比前来发出警告:让哈利不要返回霍格沃茨,否则会有灾难降临。但哈利心意已决。于是多比便阻止哈利登上霍格沃茨的特快列车,但他和他的好朋友罗恩用一辆会飞的汽车坚持飞到了霍格沃茨。但他的学校生活过得并不顺利:新黑魔法防御术课老师装腔作势,令人作呕;小男生科林“追星”式的跟踪,常常让他落荒而逃;马尔福还是和他处处作对。
哈利在决斗俱乐部里无意发现自己是蛇佬腔。(可以和蛇对话的人,一般是黑巫师)这时,学校里传出了噩耗:学生接二连三地变成石头。大家都认为是哈利干的。当他终于通过一本魔法日记本知道了密室的秘密时,罗恩的妹妹金妮被密室里的蛇怪抓走了!于是,哈利进入了密室,与日记本里五十年前的记忆,十五岁的汤姆·里德尔(少年伏地魔)周旋。最终从分院帽里拔出了格兰芬多的宝剑,杀死了蛇怪,摧毁了日记本,救出了金妮。
在这本书里,我最喜欢的人物就是哈利和他的两个好朋友,罗恩和赫敏。哈利在大家都认为自己是凶手时毫不在乎,依然在研究密室。在密室里时,汤姆·里德尔拿走了哈利的魔杖,他十分冷静,临危不乱,终于拯救了霍格沃茨;罗恩勇敢地和哈利一起进入密室;赫敏热心地帮哈利和罗恩熬制复杂的复方汤剂,以便他们潜入斯莱特林打听线索。
而金妮在被汤姆·里德尔逼着干了许多坏事后,仍然准备诚实地告诉哈利一切。哈利的坚持与冷静,罗恩的勇敢,赫敏的热心以及金妮的诚实。这些高尚的品质与精神,一次又一次地帮助哈利度过难关,击退伏地魔,保护霍格沃茨。
这整套书,不论是惊险刺激的剧情,还是人物一波三折的心理活动,又或是最后要告诉我们的道理,都让我百看不厌,我成了永远的哈利迷!
哈利波特读后感英语【第三篇】
最近,我”细细品尝“了由英国的j。k。罗琳写的《哈利波特与魔法石》。感到又神秘又诧异。
这本神秘又诧异的书讲了自打小哈利失去了最疼爱她的父母双亲,就神不知鬼不觉地来到了像凶神恶煞一般的德思礼一家。在德思礼一家过的十年里,他饱受欺凌。而德思礼对待他们的”小达达“可和对待小哈利的方式可是有着天壤之别!”小达达“一次生日竟拿到了39份有德思礼这一对夫妻送的礼物,而小哈利的生日没人在意。直到有一天,由猫头鹰送出的一封信后,就掀起了一阵”信风“,有一次竟收到了100来张。这些信让小哈利到了一个叫”霍格沃茨“魔法学校——世界上最好的魔法学校!在学校里,小哈利交到了新朋友,有了自己的魔杖、飞天扫帚和一些稀奇古怪的魔法书。在学校哈利最喜欢一种运动——魁地奇,一种由4个会飞的球,14个人和14把飞天扫帚玩的游戏。
最让人感到不可思议的是——竟有一种双面人!一个头两张脸!还有一种石头——魔法石,可以让人长生不老!
魔法世界太不可思议,自己拿书探索吧!
哈利波特读后感英语【第四篇】
寒假期间,我读了一套书——《哈利波特》。这套书是一个名为jk罗琳的英国女作家写的,全书共七本,分别为《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哈利波特与密室》、《哈利波特与阿兹卡班的囚徒》、《哈利波特与火焰杯》、《哈利波特与凤凰社》、《哈利波特与混血王子》、《哈利波特与死亡圣器》。
这套书主要讲述了:一个生来就与众不同的男孩,哈利,自生下来起父母就都双双去世,从此被姨父母收养,过上了悲惨的生活。当他认为自己的一生已经没有乐趣时,“天使”降临了——海格,霍格沃茨的门卫,他告诉哈利说他自己是一名巫师,哈利万分惊喜。从此,哈利便开始了七年的魔法学习,因为他面对着一个可怕的大魔头——伏地魔!
看完这本书,我领悟到了很多东西。
第一:迎难而上、永不放弃。我之所以很喜欢看这套书,是因为主人公哈利有着一种永不服输的精神——刚练习骑飞天扫帚时经常摔跤,但是却坚持下来了;练习“呼神护卫”咒语时尝试了很多遍都无法成功,经过上百次的练习终于学会了;被伏地魔纠缠了7年却仍不放弃,不向坏人低头。哈利的这些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在生活中我们也应该拥有这种品质,坚持不懈。
第二:善待朋友就是善待自己。看过这套书的同学都知道,里面有一个“黄金三角”。没错,这就是哈利、罗恩和赫敏,为什么叫他们“黄金三角”呢?是因为这三个人的友谊比天还高、比海还深。他们三人是打倒伏地魔的主要功臣,没有他们,就没有魔法世界的“国泰民安”。哈利曾多次帮助过它的朋友——帮纳威找到丢失的青蛙;帮金妮脱险等。反之,被哈利帮助过的人也在最后的大决战中赐予了哈利“力量”。现实生活中的我们也应如此,多交朋友、多帮助朋友,这样你的人脉就会变得很大,也会有很多乐于帮助你的人。
尽管这套书是个科幻小说,不可信;但是里面的角色的种种精神值得我们去学习。我们读完此书应该去认真反省一下自己——找到自己的不足,虚心改正;找到自己的优点,扬长避短。总之,《哈利波特》让我受益匪浅。
哈利波特读后感英语【第五篇】
当最后一页纸从我手中翻过,我轻轻地松了一口气,一切都落下了帷幕,一个完美的结局,尽管过程并不完美。
七年的魔法历程,随着一个谜团的解开,那个有着一头凌乱的黑发,鼻梁上架着一副宽边大眼镜,额上有一道神秘的闪电形伤疤的男孩——哈利波特,从一个懵懂的孩子成长为一个懂得承担责任,勇气与智慧并存的男子汉。在软弱与坚强中,他选择了坚强地拿起魔杖去与那个很多人连名字都不敢说的人(伏地魔)抗衡;在认输与坚持中,他选择肩负困难而伟大的使命去与伏地魔较量;在被爱中懂得了如何去爱。
在书中,伟大的巫师邓布利多一直坚信征服死亡,战胜一切的法宝就是——爱。十六年前,因为爱,哈利奇迹般地逃脱了伏地魔的魔抓,成为了人人皆知的男孩儿,可惜他的父母为了保护他双双去世,他的母亲用单薄的身躯守护着他。十六年来,哈利在亲人,朋友,老师的爱的天空下成长,勇敢与伏地魔战斗,取得了最终的胜利,一夜之间成了整个魔法界的英雄。或许,爱一直是jk罗琳所强调的,甚至可以说是贯穿全文的必不可少的元素。
书中有春天般温暖的爱。我喜欢把邓布利多叫做“慈祥的老爷爷”,他对哈利犹如对孙子一样爱护。是他,教会了哈利如何正确的面对仇恨。他的逝去是一个很大的遗憾,让我不止一次催然泪下,他的爱至始至终,一刻也没停止过。他对哈利的鼓励与殷切希望,一直陪伴着哈利。
书中有夏天般炽热的爱。机灵的赫敏,勇敢的罗恩,坚定的金妮,憨厚的纳威他们都是哈利在魔法学校的挚友。在哈利最困难得时候,他们一直守候在哈利身旁与他并肩作战。他们虽然不像哈利那么耀眼,但他们都是拥有最纯洁灵魂的天使。
书中有如秋天般纯净的爱。可爱的家养小精灵多比有着铜铃般的大眼睛,它抓着大耳朵叫着:“坏多比”的样子深刻地印在我的脑海里。我会为它的释放而开心,会为它骄傲地说“多比要工钱了”而自豪,会为它倒在哈利怀中而心痛。多比,以一个家养小精灵的方式,支持着哈利,把他当成信仰并付出了生命。但在我心中多比并不是一个信徒,而是一个愿为哈利献出生命的朋友。
书中也有冬天般隐藏的爱。就像西弗勒斯·斯内普。开始他是一个令人厌恶的人,在他“虐待”哈利时,杀死邓布利多的那一刻,我真恨不得冲进书里杀了他。但在最后的最后,一切都释然了,原来他的爱才是最辛苦的。他的爱从在灌木丛后看见莉莉就开始,一直延续到哈利身上。他艰难的保护着哈利,在人们面前伪装,在伏地魔面前演戏,他忍受着人们的误解而把自己置身于危险之中。也许他是里面最可怜的人,但他是一位真正的勇士。
还有和哈利在一起的善良的人们:默默守护着哈利的卢平,哈利永远的港湾维斯莱家庭,勇敢的疯眼汉穆迪,率性的小天狼星布莱克,还有霍格沃茨的教授和同学,他们一直在哈利身边。因为相信而相信,因为爱而爱。
最终,邪恶倒下了,战斗结束了,流血负伤也结束了。而没有结束的,是爱,是信念,是勇气,一直陪伴着哈利,一直伴随着我。
原来爱,一直都在。
哈利波特读后感英语【第六篇】
这是一个令人着迷的传奇,梦幻般的红光绿光在夜空下飞舞。这是一个令人心动的故事,一个个交错的悬念令人心潮起伏。这是一个预言引发的巫师之战,但,爱始终贯穿其间,震撼人心。
哈利波特,这个大难不死的男孩,在姨妈家中渡过了时刻被嘲讽的童年。被锁在黑暗潮湿的碗橱柜时,他不知道,自己将是巫师界的救世主。终于,哈利在海格的帮助下,在对角巷买齐了必备品,登上9站台的列车,与好友罗恩、赫敏一起,开始了在霍格沃茨学校的魔法生活。
爱,贯穿始终。爱,是伏地魔永远无法理解的东西,所以,他才会最终败在哈利手下。
故事是从母爱开始的。赤胆忠心咒已经破了,伏地魔来到戈德里克山谷,他跨过门榄时,詹姆冲进门厅,甚至没有捡起魔杖莉莉,带着哈利走!是他!快走!跑!我来挡住他接着,绿光充斥了狭窄的门厅。伏地魔爬上楼梯,撞开门,得意洋洋地挥着魔杖。房间里回荡着莉莉声嘶力竭地哭喊:别杀哈利,别杀哈利,求求你,别杀哈利!别杀哈利,求求你,杀我吧,杀我吧别杀哈利!求求你发发慈悲发发慈悲别杀哈利!别杀哈利!求求你我什么都可以做绿光在房间中闪过,她像丈夫一样倒下孩子哭了起来,伏地魔不喜欢这哭声,阿瓦达索命!然后,伏地魔碎裂了:他什么也不是,只有痛苦和恐惧。哈利成了唯一一位中了杀戮咒而幸存的巫师。是最伟大的母爱,成了牺牲护符,这拥有巨大力量的魔咒一直保护着哈利。
有一种爱终生矢志不渝,值得用一生去追求与守候。最后的决斗前,哈利在与伏地魔的对话中说,西弗勒斯斯内普不是你的人,斯内普是邓不利多的人。你一直没有发现,因为那种事情你不能理解。斯内普的守护神是一头牝鹿,和我母亲的一样,因为他几乎爱了她一辈子,从他们孩提时代就开始了。在冥想盆中,哈利看到了斯内普临死前的回忆:从他们十岁开始,斯内普就经常爱慕地望着莉莉,给麻瓜出身的她讲述魔法界的事情;他俩躺在湖边,让柳叶在空中飞舞,玩弄着魔法。虽然莉莉被分到格兰芬多学院,但斯内普对她的爱慕毫无改变。伏地魔决心杀波特一家的时候,身为食死徒的斯内普为了莉莉给邓不利多报信,请求他们保护莉莉一家。那你给我什么作为回报呢?邓不利多问。作为回报?良久之后,他说:什么都行。而悲剧还是发生了,哈七电影中斯内普抱着莉莉的尸体痛哭,与小哈利的哭声混在一起的那一幕,让多少人潸然泪下。之后的斯内普一直是邓不利多的密探,而所有对哈利帮助的初衷都源自对他母亲的爱。斯内普临死前说的最后一句话是看着我因为,哈利继承了他母亲的绿眼眸。这双眼,一定让斯内普想起了什么,这里面,凝结了他一生的爱,从未改变。
哈利波特读后感英语【第七篇】
从幼时起,我就有一个美好的梦想,希望自己能拥有魔法。我常常想:如果会使用魔法,那么我的生活该多有意思啊!比如上学快迟到的时候,使用一个瞬间转移就可以来到教室里,这是多么神奇美妙的事情。
前几天,我从同学那里借了一本关于魔法的书——《哈利·波特与魔法石》。全书总共有七部,这是第一部,它是英国作家罗琳的杰作,受到全世界很多孩子的喜爱。拿到这本厚厚的书,我首先被它的封面深深吸引:街道上有许多戴着魔术帽的人,其中有一个戴着圆圆眼镜的小男孩,身后紧跟着一只洁白的、巨大的猫头鹰,还有一个高大的、有着乱糟糟头发的巨人。我颇有兴趣地看了一页又一页,简直越看越停不下来,仿佛这本书已经对我施了魔法,一刻都不能停止阅读,迫切的想知道下一秒要发生的故事情节。
看完这本书,我的内心久久不能平静,不由地发出由衷的感叹:哈利的世界真是奇妙,完全是另一幅画卷,里面充满了正义与邪恶的较量、勇敢与懦弱的比较,人物的传神与故事的逼真,让人身临其境,心情也是迭荡起伏。哈利和我一样大,他是个勇敢、乐观的孩子,面对各种各样的困难从不退缩,他不但学到了各种魔法,而且还找出杀害父母的真凶。即便是进入到恐怖的禁林时,他也没有胆怯,而是出色的完成了任务,获得了最终的胜利。
他与两个好朋友——赫敏和罗恩的友情也非常值得称赞的,他们并肩作战,同心协力,与坏人斗争到底。赫敏这个女孩非常聪明好学,她博览群书、过目不忘,对所有的魔法书籍都如饥似渴的学习着;而罗恩则有着一般人不具备的逻辑天赋,是个棋类高手。包谓团结就是力量,合作进取的精神使他们三人战胜了很多困难。
我知道罗琳笔下的主人公当然不是平常人,而我通过阅读全书收获了三个重要的启示:学习、坚持、包容。没有过硬的本领是不行的,没有积极面对困难、解决困难的毅力是不行的,没有团结协作、包容理解的心态也是不行的。在现实的学习生活中,我常常因为一点点困难,比如课外辅导占用休息时间啦、作业题目太难啦、跟同学闹小矛盾啦之类的事情,一时灰心丧气、怨天尤人,而书中的小主人公们面对的困难要难以想象的多,不也凭着自己的本领一一化解了吗?成功永远留给有准备的人,我要做这样的人。
哈利波特读后感英语【第八篇】
《哈利波特》是我从初二开始阅读的科幻小说,在今天读完了整套书,《死之圣器》是最后一本,也是最令我震撼的一本,这本书让我陷入沉思。
本书主要讲述哈利、罗恩与敏一起在重重障碍中,尽力毁掉了伏地魔七个魂器,并在霍格沃茨战役中杀掉伏地魔,拯救巫师世界的故事。本系列书中有两个人物让我敬佩,阿不思邓不利多与斯内普西弗勒斯。
邓布利多是本系列前六本书中霍格沃茨的校长,给人的印象一直是慈爱、伟大与幽默,但在第六部英雄牺牲,我很喜欢他,但在第七部,根据斯内普的思想,他知道第七个魂器是哈里本身,哈利不死伏地魔也不会被消灭,决定想办法杀了哈利。看到这我的心和哈利的心一样如死灰,原本敬爱的校长要杀主角,让我难以意料,不过哈利身上中了不可饶恕咒时,无意间消灭了魂器,自己毫发无损,还遇到了邓布利多,老校长向哈利坦白,请求哈利的原谅,我悬着的心这才放下来。
斯内普就令人无法判断是好是坏,从第一部开头对哈利一次次发难,又尽全力保护被念魔咒的哈利,让人认为他是好巫师,到第五步,斯内普加入了抵抗伏地魔的组织—凤凰社,但与其他人关系很僵。邓布利多相信他,我也暂且相信,再到第六部,从邓布利多的思想中得知,他本为食死徒(伏地魔的手下),但因他暗恋之人—哈利的母亲被杀害,而归属了邓布利多。他用魔咒击杀了邓布利多,谁也不相信他了。来到本书,他被伏地魔杀害,并把思想留给了哈利,人们这才明白,邓不利多因毁坏魂器时受伤,时日不多,便请斯内普杀了他,向伏地魔表忠心,以取得伏地魔的信任,我只能向他表达我的敬意。
这套书可以说是一部好莱坞大片,七个魔法故事,看似个个独立,实际有千丝万缕的联系。《哈利波特死亡圣器》,是本系列最后一本书,我很喜欢这套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