寺院年终总结报告【精编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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寺院年终总结报告【第一篇】

xxxx年,在区委区政府坚强领导下,我局深入贯彻《宗教事务条例》,完善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机制,抓重点、补短板,维护我区民族宗教领域安全稳定,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主要工作

(一)强化理论学习,增强使命担当,不断提高民族宗教工作管理水平。我局坚持工作日“晨学”常态化。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集中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简史》、《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问答》等内容,举行党史知识测试x次。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指导宗教活动场所垃圾分类、消防站维护等工作x场次。引导党员干部做到学史明理、学史增信、学史崇德、学史力行。先后组织了机关干部和宗教教职人员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xxx周年大会重要讲话,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重视学习意识形态工作理论,定期分析研判民族宗教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局机关干部每周开展民族宗教理论专题讨论,举办了民族团结进步集中宣传活动。组织举办了街村宗教干部政策法规培训班,提高了基层宗教干部法治意识和业务能力,为有效推进工作奠定基础。

(二)健全工作机制,完善管理措施,抓实宗教基础工作。一是强化“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健全了街村民族宗教干部队伍,明确了区街村三级工作职责。在区委常委会xxxx年第x次会议上,汇报了宗教重点工作;召开了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分管宗教工作领导会,推进了宗教三项重点工作。二是与驻区高校建立联动机制。召开了联席会议,通过信息互通、联动协作,防范整治高校周边非法宗教活动。三是开展宗教场所巡查。我局组建了x个检查组,对xx区域内xx个宗教活动场所逐一进行排查,建立问题台账,督促整改落实。

(三)明确工作职责,广泛深入宣传,积极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我局牵头印发了《x市xx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实施意见(xxxx—xxxx)》,确定创建任务,明确部门职责,按期推进落实;在郭杜凤林社区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工作站,常态化开展服务工作。x月底,中央民族工作会议召开后,我局迅速传达学习会议精神,特别是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开展了专题讨论。在区委常委会会议上,专题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为做好我区民族工作奠定了思想基础。组织专人深入郭杜、韦曲等“十四运会”比赛场馆周边区域,开展清真餐饮检查,指导规范经营户行为,确保清真食品质量达到规定的标准。

(四)做好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稳定工作。督导各宗教活动场所制定安全工作预案,完善管理制度,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成功举办了宗教活动场所消防演练现场会。在xx区域宗教活动场所开展“五乱”检查,进行规范化管理。向宗教活动场所及时通报气象信息,要求宗教活动场所增强安全意识,配合所在街办做好汛情处置工作。督导全区宗教活动场所常态化落实“戴口罩、扫码、测温、登记、通风、消杀”等疫情防控措施,确保日常工作落实到位。广泛动员宗教教职人员接种新冠疫苗,做到应接尽接。

(五)推进全区重点工作。我局主要领导协调实施了“三河一山”绿道项目,成效显著;我局包抓的x个小区,全面落实了全区末梢治理工作任务。工作人员积极当好志愿者,在包抓路段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服务工作。

由于各项工作成效显著,xxxx年x月,我局被区委区政府授予“xxxx年度统战民族宗教工作先进集体”奖牌。

二、存在问题及原因

在规范管理宗教活动场所方面还存在短板。一些寺院财务制度不健全,资金管理不规范。个别寺院教职人员少,宗教工作规范化管理难以开展。

三、工作计划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央民族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推动我区民族宗教工作迈上新台阶。

(一)持续抓好宗教工作“三级网络两级责任制”机制建设和《宗教事务条例》的贯彻落实工作。

(二)完善宗教工作联席会议机制,妥善解决存在问题。

(三)探索完善宗教活动场所管理措施。

(四)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五)完成区委区政府部署的重点工作。

寺院年终总结报告【第二篇】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好!

首先对检查组莅临我景区检查指导工作表示诚挚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下面就我寺院平安创建工作向各位领导作简要汇报,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xx寺始建于公元352年,距今已有1600多年的历史,与陕西法门寺、宁夏景云寺同承一脉。古有“东有法门寺,西有法泉寺”之说。是国家AAA级风景旅游区、省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森林公园、靖远古八景之首,有“法泉地灵”之誉,中国佛教百大名寺之一。因岩崖之下有三泓清泉涌出,以“法门”、“清泉”立说,故名“法泉寺”。

今年以来,我寺院的平安创建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和县委政法委、县综治办的直接指导下,全面贯彻落实上级工作部署,以宗教工作四句话为指引,以“三项教育”为基础,以“四个维护”为基本原则,以寺院制度建设为核心,以形成寺院民主管理、依法管理的长效机制为目的,精心组织,广泛动员,突出重点,认真规划,较圆满地完成了“平安寺院”建设目标任务。现将今年我寺院平安创建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领导,积极为“平安寺院”创建活动提供组织保证。

为确保“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顺利开展,切实提高其针对性、目的性、有效性,寺管会成立了一把手总负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的“平安寺院”建设活动领导小组,明确职责,落实任务,负责协调解决“平安寺院”创建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同时,寺管会也成立了相应的机构,并严格按“平安寺院”创建的总体目标、评价标准、内容要求等,负责组织实施寺院的各项建设工作,做到了建设工作每向前推进一步,组织领导就延伸和落实到那里,保证了“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连续推进。

(二)加强宣传教育,努力为“平安寺院”建设活动提供良好的舆论氛围。

严格按照“平安寺院”按照创建工作标准,利用展板、横幅、宣传册等各种形式开展宣传活动,掀起人人关心,人人参与的创建高潮。在具体的宣传教育过程中,依照分类指导、分层施教的思路,坚持以正面宣传和自我教育为主,教育引导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充分认识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必要性、重要性、迫切性,不断强化信教群众及宗教界人士的“四种意识”(即:祖国意识、政府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积极动员其自觉投身于“平安寺院”建设活动。通过广泛持久和深入细致的宣传教育,广大信教群众、宗教界人士对开展“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意义、作用有了更进一步的认识,明确了“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途径和方法,自觉参与“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主动性显著增强。

(三)加强制度建设,为“平安寺院”建设活动提供有效的保障措施。按照当地政府指导,宗教行政主管部门协助,寺管会引导,宗教人员参与,上下互动,互相促进的方法,在坚持政策和法规的基本原则下,采取由广大宗教人员自我制定、自立规矩的办法,建立健全和充实完善了寺院学习、会议、财物管理、工作、监督、议事、请销假等制度,使寺院初步建立起了以寺管会为主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解决问题的内部监管机制,有效推动了寺院管理工作的民主化、法制化、制度化、规范化进程,为“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建立消防安全制度,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让安全意识注入人心,使处理突发安全事故的能力更加完善。

(五)加强学习培训,努力提高宗教人员的法律意识。 通过学习培训,有效消除了各级人员对在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理解上的误区,对宗教活动应依法管理有了新的认识,有力地促进了各类人员特别是宗教教职人员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自觉性、主动性和连续性。

(六)存在的问题

通过寺院全体工作人员的不懈努力和大量深入细致的工作,我寺院的“平安寺院”建设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效,寺院内部管理日趋规范,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解决问题的监管机制初步形成。但是,由于受诸多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平安寺院”建设活动工作中,仍然存在一些不可忽视的问题:一是“平安寺院”

建设活动的宣传动员工作仍显不够,部分信教群众对开展此项工作的根本目的、现实意义、方法途径不大了解,不能有效的参与其中,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二是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联系衔接不紧密,在制度、机制、管理三者之间没有达到协调和统一,寺院民主管理建设有待于进一步的完善和加强;三是缺少专题性、针对性的调查研究,对“平安寺院”建设活动如何全面深入地开展上,与上级部门的要求仍有一定的差距。

“平安寺院”建设活动,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维护宗教界和睦稳定的有效载体,对于推进“和谐寺院”、“平安寺院”创建活动的深入进行,不断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积极的意义。对此,今后我们继续加强对“平安寺院”建设活动重要性、必要性、紧迫性和现实意义的再宣传、再教育,进一步扩大宣传教育覆盖面,提高知晓率,积极动员和组织广大信教群众自觉参与到建设活动中来,为“平安寺院”建设活动的深入开展奠定坚实的群众基础;继续不断地健全和完善寺院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努力形成以政策和法律为根本,以制度为补充,依靠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做到制度、机制、管理三者之间的有机衔接和统一,以不断适应新形势下寺院管理的需要。谢谢。

寺院年终总结报告【第三篇】

按照县委、县政府关于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统一安排部署。为进一步深化巩固我镇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成果,建立藏传佛教寺院管理和宗教领域持续维稳的长期性结合我镇实际,寺院法制教育开展情况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及全面贯彻落实中办36号和青办19号文件精神,严格落实《海南州寺院社会管理工作任务分工意见》以及县关于在藏传佛教寺院深入扎实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一系列文件精神。

二、开展情况

1、广泛宣传深入了解

我镇不定期的深入各寺院。对广大僧人大力宣传了开展寺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按照“划清两个界限,尽到一个责任”的原则和要求,深入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开展揭批活动,牢牢把握“两条底线”。切断寺院与集团在寺院的组织体系,消除不法僧尼、纯洁僧尼队伍,通过教育使僧尼的国家意识、法律意识、公民意识普遍提高,真正做到知法守法。通过教育整顿,使寺院一切活动规范有序,秩序良好,并加强寺管会班子建设,成为政府放心、社会认可、僧尼认可、管理有力的管理组织。通过教育,绝大部分僧人对法律的意识较高,政治立场坚定,坚决维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相信寺院在法制教育的统筹下,会延续正常的宗教秩序,为我镇的稳定工作也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加强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意识,使他们成为政治上靠得住、品德上能服从、关键时刻能与党和人民站在一起,说得上话、压得住阵的宗教界爱国人士,加大寺院管理力度是当前不可忽略的重要任务。

三、强化寺院工作领导机制

寺教工作是维护稳定工作的重要方面,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服从工作安排,将寺院法制宣传工作纳入全年的日常会议议事之中去。全镇上下团结一致、紧密结合。为确保此次寺院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镇党委、政府成立相关领导小组严格履行好应尽的职责。及时掌握僧尼的一切思想动态,高度关注境外回流人员、刑满释放人员、非法认定的活佛、开除寺籍人员、遣返人员等高危人群,对重点人员实行有效监控。对可能发生事件的苗头和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早解决,将问题消灭在萌芽阶段。

镇相关寺院包片领导干部按照分工负责原则,切实发挥好领导、组织实施寺教工作长效机制建设的职能作用,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寺院,了解僧尼生活、学习、思想动态等情况。坚持为探索建立长效机制做出指导和决策。同时坚持深入各寺院及僧尼中大力宣传法制知识、对僧尼进行“四观、两论”等思想教育、国家的大好政策等,让僧尼深刻体会党和国家的温暖与关怀。

四、深入揭批反对分裂斗争机制

在深入开展寺院法制宣传教育的过程中将揭批集团作为教育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宣传教育的全过程,要深刻揭批的卑劣手段及丑恶本质,将他在宗教上的虚伪性和手法上的欺骗性,增强广大僧尼的信教群众维护法律尊严、维护民族团结、维护人民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的自觉性。

完善从源头上管理的措施,禁止非法出入境,对非法出入境的`僧尼,加强教育监管,并严格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由各寺所在村(组)严密进行监督管理。五、建章立制,强化寺院属地管理机制继续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和“建章立制,规范有序”的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寺院属地管理制度、寺管会职责、政治学习督查制度及寺院财务、文物、社会治安、环境卫生、请消假制度等方面。对寺院搬迁、维修、重建等宗教佛事活动,必须严格按规定进行上报宗教部门,待审批通过后方可,如发现先斩后奏现象,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追究寺院、寺管会班子相关成员责任。镇主要党政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班子成员协助抓。进一步规范僧尼请销假制度,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来办理。对外出的僧尼情况进行严格监控。同时要密切关注拉萨遣返人员及寺院清退僧人的回流、吸收、顶替等情况。

六、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机制

1、始终坚持宗教不得干涉行政、司法、教育的原则,不允许宗教干扰和影响政权的工作,国家教育工作和司法行政的工作。

2、始终坚持“保护合法、制止合法、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的宗教工作要旨落实“划清两个界限,尽到一个责任”的政策原则和工作要求。

3、继续贯彻落实《宗教事务条列》及《西藏自治区实施〈宗教事务条列〉办法(试行)》,依法管理宗教事务,染宪法和法律进寺院,进僧尼的头脑中。

4、加强对正常宗教活动和各教派传统宗教活动的规范和管理,坚持严格把关。对需要跨县、地区的正常宗教活动要经过地区民宗局审核批复后才能进行,对非法和非传统的宗教活动要严厉打击。

七、寺院编制管理机制

有效的增强行政管理力度,规范寺院僧尼管理。寺院不得以寺院编制未满为由,擅自滥收新僧人入寺。镇党委、政府要对全镇寺院空编数做到情况明、底数轻的原则。如寺院编制未满需要吸收新僧人的,寺院要及时将新僧人情况说明上报镇党委、政府。再由镇党委、政府按照是否具备僧人资格条件等进行审核上报县民宗部门待相关部门研究审核。对已登记发证的编内僧人,因违反寺规、还俗、去世等情况,需要清退或注销其僧尼职业证书的,寺院要及时向镇党委、政府反映相关情况。

八、和谐寺院建设机制

社会的和谐其主要的一部分是创建和谐的寺院,深入寺院大力宣传国家的大政方针政策,扎实推进我镇寺院的和谐创建工作。着力做好解决寺院通路、通电、通水、通电话等工作,加强寺院基础设施建设,积极引导寺院提高自给自养的能力。时刻关心寺院老僧人的生活状况,为他们解决一些实际的生活困难。并认真落实对民管会成员适当给予生活补贴的政策,调动他们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党和政府的关怀。

寺院年终总结报告【第四篇】

为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发挥宗教界代表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切实增强宗教教职人员的综合素质,进一步推进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化管理,维护宗教和睦和社会和谐稳定,按照国家宗教局《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意见》和省、市宗教局的有关要求,我县结合实际,从加强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组织建设、思想建设、制度建设、道风建设、队伍建设、环境建设、民主管理等方面开展了“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一、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创建目标。为了进一步推进全县各宗教活动场所规范化管理,切实加强对“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组织领导,我局高度重视,成立了有宗教局干部、重点乡镇分管领导、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同时督促各乡镇、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都成立了相应的组织机构,讨论印发了《关于开展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实施方案》,明确了指导思想和以“爱国爱教、知法守法、团结稳定、活动有序、教风端正、管理规范、安全整洁、服务社会”为主要内容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目标、方法步骤及具体要求,制定下发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八项标准,并根据市局的有关要求和工作部署,及时组织召开了有民族宗教干部、重点乡镇分管领导、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参加的动员会议,对开展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安排部署,为推动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二、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活动氛围。舆论宣传是做好创建活动的前提。为此,我局把宣传发动工作贯穿于创建活动的全过程,通过层层组织召开动员会、向有关乡镇和宗教活动场所发放创建“和谐寺观教堂”基本标准、《建设“和谐寺观教堂”倡议书》、《宗教事务条例》、《民族宗教政策100问》、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公民道德规范、八荣八耻、四个维护等宣传资料、书写宣传专栏、张贴宣传标语等方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且丰富多彩的宣传活动,让教职人员和信教公民在耳濡目染、潜移默化中受到宣传教育,提高了活动的知晓率、覆盖面和参与度,营造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的浓厚氛围。据统计,在宣传教育活动中,全县宗教界共举办以弘扬爱国主义精神为主题的宣传教育活动12场次,印发宣传资料500多份,举办学习动员培训会5场次。

三、健全规章制度,提供机制保障。一是大力推广民主管理建设的成功经验,积极组织开展创建活动。指导各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财务、治安、消防、文物保护、卫生防疫等各项管理制度和会议记录、学习记录、寺务财务公开记录、民主管理组织花名册等各种台帐。二是督促宗教活动场所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开展宗教活动,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三是把加强宗教活动场所班子民主作风建设作为创建活动的重点,进一步建立健全了场所民主管理组织,使宗教活动场所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在宗教场所内实现了管理民主、决策科学、关系和谐目标。

四、突出和谐主题、调排化解矛盾纠纷。把排查化解宗教领域矛盾纠纷,维护宗教和谐稳定作为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的重要抓手,及时召开会议,专题安排部署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制定印发了《民族宗教领域矛盾纠纷集中排查调处工作安排意见》、《宗教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安排意见》,进一步健全完善了预防和处置民族宗教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机制。同时,组织和引导各宗教活动场所本着早发现、早控制、早解决的原则,通过采取召开座谈会,走访了解情况、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等措施,妥善解决了聚居区公厕收费、清真寺阿訇子女上学难等问题,把问题解决在了萌芽状态。在此基础上,认真落实“月排查、零报告”制度,做到了有事报情况,无事报平安。各寺观教堂把安全管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积极开展安全管理和法制教育,不断健全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安全责任制,切实消除了火灾事故的隐患。同时,在大型佛事活动日加强治安管理,及时协调公安、交通、消防、工商等有关部门维护活动秩序,确保了宗教活动的正常开展,保障了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围绕重要时期敏感节点,认真组织,做好了民族宗教领域的维稳工作。通过各项制度和《意见》的深入贯彻落实,及时化解了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有效的预防了民族宗教领域的各类矛盾纠纷和因民族宗教问题引发的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事件及治安、刑事案件,保持了全县民族团结、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

五、强化环境建设,营造和谐氛围。在创建活动中,各寺观教堂都认真对照创建方案中“环境优美”的要求,以“绿化、硬化、美化、净化”为目标,切实加强了场所的基础工作和环境建设,大部分活动场所都对院落进行了绿化、硬化和美化,做到了环境优美整洁,面貌焕然一新。如:xx寺积极协调云杉、园柏、等苗木xxx多株、水泥xxx多吨,地砖xxx多块,对院落进行了绿化、硬化;xxxx寺积极筹募资金xxx万多元,对寺院大殿进行了装修,切实改善了寺院的面貌,营造了良好环境氛围,提升了宗教场所的旅游品位。

六、开展慈善活动、服务奉献社会。各宗教活动场所在创建活动中,以“开展慈善救助,服务奉献社会”为遵旨,发扬宗教慈悲奉献、济世利民、关爱他人、回报社会的情怀和传统,大力开展了慈善募捐救助活动。如:xxxx寺募集来xx多件价值xxx万元的衣物,在今年春节期间,将首批xxx件、价值xxx万多元的新棉衣送到了两个中心敬老院五保老人手中。5月份,又将剩余的xxx件衣服分别捐助到xxx村的困难群众、残疾、孤寡老人和xxxx小学困难学生的手中。xx寺积极募集xxx多件、价值xx万多元的衣物,将xx多件衣物送到了xxx村xxx多户群众手中,同时在寺院资金十分紧张的情况下,筹措资金xxxx元对该村小学xx名困难学生进行了资助,得到了当地干部群众和学生的一致好评。通过引导宗教界积极开展帮扶济困救助活动,大力兴办社会慈善事业,营造了良好的社会影响,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贡献。

七、落实考核考评制度,完善长效监管机制。为了推进“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深入开展,全面、准确、客观地考评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工作实效,我局按照省宗教局制定的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考评办法,结合我县宗教工作实际,讨论制定下发了创建和谐寺观教堂活动考评标准,并成立了有宗教局分管领导任组长,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民主管理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活动考核考评领导小组,对各寺观教堂的创建活动进行了全面的考核考评。经考核考评,我县x个被考评的宗教场所中,达到优秀标准的x个,良好标准的x个,合格标准的x个。同时,在考核考评中,通过了解、检查、座谈,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指导,限期进行整改。做到了创建前宣传引导、创建中跟踪服务,创建后动态监管,常抓不懈,常创常新,在工作实践中完善长效机制,不断发现创建中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好经验、好做法,相互补充,相互促进,形成互动机制,努力营造了比、学、赶、超的深厚氛围。

通过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进一步统一了宗教教职人员的思想认识,消除了不和谐因素,激发了争先创优意识,增强了宗教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能力,提升了宗教场所整体管理水平,推进了全县宗教管理工作规范化建设,确保了宗教领域的和谐稳定,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总结我县“和谐寺观教堂”创建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宣传发动工作不够深入,部分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负责人思想认识不够到位;二是创建活动工作进展不够平衡,个别宗教活动场所对创建活动抓的不实不细;三是创建工作总体水平不高。针对存在的问题,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不断加强组织领导,强化工作措施,加大工作力度,指导督促各宗教活动场所进一步健全和落实各项管理制度,抓好创建工作任务落实,全面提升创建水平,努力营造宗教和顺、社会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推动我县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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