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方案【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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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工作方案【第一篇】

xx年是上海市创建国家食品安全城市和嘉定区创建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验收年,更是上海市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的关键年,根据《关于印发〈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市创建活动创建区县工作方案〉的通知》和《上海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评价标准》,为切实加强我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全面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条例》和《上海市食品药品安全“十三五”规划》,特制定20xx年南翔镇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总体要求:进一步落实“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保障和改善民生为出发点,把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为工作重点,以地方政府负总责、落实企业第一责任人为抓手,以创建市民满意食品安全城市和市级乃至国家食品安全城区为目标,坚持食药安全“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的理念,推行科技手段,创新监管方式,强化事中事后全覆盖监管,逐步形成“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的工作格局,确保全镇食品药品安全总体有序可控。

工作目标:食品安全风险检测覆盖率90%以上;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主要食品安全检测合格率达97%以上;年抽检食品样品数10件/千人;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有机农产品等认证产量占地产农产品上市量的比重70%以上;标准化菜市场建设率达到90%;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重大食品药品安全事故,集体性食物中毒事故年报告发生率控制在5/10万以下;公众食品(药品)安全基本知识知晓度评分达到85以上,市民对食品安全状况总体满意度达到70%以上;食品安全监管人员接受食品安全集中专业培训不少于60小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药品不良反应报告数量不低于上一年度报告数量,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报告数量不低于百万人口150份。

二、主要工作

(一)落实各级监管责任,完善基层网络建设

1、推进食品安全属地责任落实。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属地责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纳入政府重点工作。食品安全工作列入各级党政班子年度绩效考核且权重不低于3%,发生重大食品事故实行“一票否决”,进一步落实属地责任和食品安全“四有两则”。(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推进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在市场综合监管执法中的首要责任,监督执法检查全面覆盖,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基层食品安全工作人员数占常住人口比重达到3人/万人;按监督员与检查员:1的比例配足配强检查人员。建立食品安全工作激励和奖惩机制,健全食品安全行政效能监察和问责机制。(责任部门:镇监察室、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完善基层食品安全网络建设。着力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及食药安办实体化运作,完善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基层网络队伍建设,及时完成村、社区“一站三员”及检查人员动态调整,加强培训指导,落实基层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具体到点、位、人,确保基层食药工作不脱节,不延迟,高效开展;在原先食品安全网络基础上建立健全对药品安全风险的排查机制,充分发挥其隐患排查、信息上报、协助执法和宣传教育的作用,力争第一时间发现、报告并及时消除食品药品安全隐患,提高主动发现和处置食品药品安全问题的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村、社区、开发区)

(二)依法履职环环相扣,强化食药全程监管

1、加强食用农产品种植、养殖及畜禽屠宰环节源头管理。以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为契机,大力提升农产品质量,推进农产品“三品一标”认证和证后监管。强化农业投入品监管,建立农药、兽药、肥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生产、采购、使用和记录制度,严格执行农业投入品使用规定,深入开展打击违法使用农业投入品的专项整治。加大对生猪、牛羊屠宰监管,完善畜禽产品检验检疫制度。落实进沪农产品信息登记,纳入本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加强食用农产品批发市场标准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对粮食及其制品、畜、禽产品及其制品、蔬菜、水果等重点农产品实现重点项目抽检覆盖率和不合格品核查处置率两个100%。推进猪内脏实行预包装后上市销售。加强道口检查,严防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生猪产品流入本地市场。(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加强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服务环节监管。严格按照国家和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制订的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工作规范(SOP)的要求,完成相应监管频次。根据食品风险和企业信用等级,推行分级分类风险管理,突出重点单位、重点区域、重点品种和重点项目监管。餐饮环节贯彻违法行为记分管理办法,提高监管效能。规范食品安全监督检查流程,全面实施食品生产、流通、餐饮服务企业监督检查标准规程(SOP)以及《上海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行为记分管理暂行办法》,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打击力度。完善食品生产经营者“一户一档”制度,建立健全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继续推进落实食品安全监督信息公示。有效运用信息化手段,深化食品安全溯源体系建设,推进重点单位远程视频化监管,逐步实现食品安全全程化、无缝隙管理。(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3、加强食品相关产品生产领域监管。继续做好食品相关产品生产企业监管工作,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加大执法力度,确保食品相关产品生产安全。(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加强药、化、械领域监管。进一步夯实基层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监管基础,推进监管重心下沉,提升监管效能。加强企业动态监管,完善特药监管机制,强化药品电子监管,加大市场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贯彻落实新《医疗器械监管管理条例》,强化高风险品种监管。加强药品(医疗器械)不良反应(事件)监测。(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三)有效运用专项整治,清除隐患突破难点

1、畜禽屠宰和肉制品专项整治。镇农业服务中心加强对辖区内1家生猪定点屠宰企业的日常督查以及猪肉质量抽检工作,推进猪内脏包装后销售;督促做好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严格执行定点屠宰制度,严厉查处私 屠滥宰、销售病死畜禽、未经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食用动物及其产品的违法行为。加强道口检查,防止未经检疫产品流入。镇市场监管所对肉制品生产企业实行全覆盖检查,加大抽检力度,对发现问题的单位一律从严查处;对流通、餐饮单位加强索证、索票的监督检查,严查生产经营和使用无检验检疫证明的肉品行为,防止过期、变质等不合格食品回流食品生产经营环节;加强对市场(含超市、卖场)废弃肉收集情况的监管,督促做好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2、餐厨废弃油脂专项整治。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辖区食用油脂生产企业的重点监管,加大监督抽检力度;督促餐饮单位产生的餐厨废弃物进入集中处置体系,确保产油单位油水分离器安装率90%以上;镇市容管理部门建立餐厨废弃物集中收集、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体系;镇城管中队加大对非法收运、加工餐厨废弃油脂行为的打击力度,严厉打击非法制售“地沟油”行为,严防“地沟油”回流餐桌,促进废弃油脂收运工作规范、有序。(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社会事业发展办、新翔公司、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3、网络食品经营专项整治。加强网络食品销售、网络订餐等业态的监管,进一步落实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监管部门与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食品安全信息的衔接,逐步建立对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监管机制和食品安全信用评价体系,加强网络食品的事中事后监管。(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4、无证无照食品药品专项整治。在20xx年综合摸底和减量30%的基础上,结合我镇特点,以“疏堵结合、分类指导、减少存量,控制增量”为原则,依托五违整治、人控综合管理等契机,通过将无证无照综合治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绩效考核等手段,继续紧抓食品无证无照综合治理,实现20xx年30%的减量指标。充分依托信用体系,对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者,以及明知从事无证无照食品生产经营仍为其提供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其他条件的单位和个人,通过信用体系进行联合惩戒。对符合条件的小型餐饮服务提供者通过备案管理的方式纳入监管,并建立相应的退出机制和事中事后监管制度。加大对回收药品等行为的打击力度。(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5、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等务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的意见》,

以城乡结合部为重点区域,以打击生产经营假冒伪劣食品行为为重点工作,以多部门协同合作综合治理为主要手段,全力排查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农村市场食品安全总体水平。逐步完善农村食品市场配送体系,倡导超市直接配送、“农超对接”以及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推进主副食品品牌产品进农村。加强农村会所自办酒席管理工作,严格执行办酒申报备案制度,提高现场检查移动执法装备使用率。(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各村、开发区)

6、食品摊贩专项整治。在20xx年排摸的基础上,根据实际情况适量新增部分食品摊贩疏导点。镇市场监管所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内的食品摊贩的销售食品和餐饮服务活动实施指导和监督管理;镇市容管理部门对食品摊贩临时经营区域(点)的餐厨垃圾回收处理、市容环境卫生实施监督管理;镇城管中队对划定区域(点)和固定时段以外,占用道路及其他公共场所设摊经营食品、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行为依法查处;各村、社区落实食品摊贩信息登记并及时通报市场监管、城管、环卫等部门,并协助相关部门做好整治工作。(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城管中队、镇社发办、新翔公司、镇教委、各村、社区)

7、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建立由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等多部门共同参与的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综合治理机制,加强校园周边食品摊贩的整顿力度。将校园食品安全作为学校安全的重要内容,实行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落实学校主体管理责任。加强学校食堂的监管力度,贯彻春、秋两季开学前食堂专项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到位。(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镇城管中队、镇派出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8、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专项整治。严格落实食用农产品入市监管,加强批发市场、集贸市场和超市卖场管理,将蔬菜准出准入工作进一步扩展到超市、卖场,落实食品安全快检制度,并将检测数据及时上传。镇农业服务中心继续加强蔬菜检测点的检查和考核,进一步规范蔬菜检测准出工作,确保蔬菜质量安全;镇市场监管所加强对集贸市场、超市卖场准入关的检查,确保入市食用农产品能溯源,同时要对快速检测工作开展指导和检查。各标准化菜场以标准化快检室创建为契机,加强检验检测覆盖范围,提高检测质量,及时向市民公示检测结果。(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9、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专项检查。加强对药品零售企业监督管理,组织各市场监管所GSP认证检查员及监督检查员,通过交叉检查、飞行检查等方式开展专项整治,重点对药品购销渠道、销售处方药、含特殊药品复方制剂以及执业药师在岗等情况开展检查。(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10、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专项整治。结合辖区特点,在日常监管基础上组织开展高风险的植入类、一次性无菌类医疗器械生产经营企业专项整治。以及时发现产品隐患,排除行业风险为目的,以质量体系的规范性和追溯性为重点,严查产品出厂检测不完善、不符合质量标准、购销渠道不正规、验收出货记录不完备、无法追溯等行为,加强惩戒,促进行业整体水平提升。(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

(四)依托科技提升效率,强化食药科学监管

1、提升食品药品专业检测能力。完善全镇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提高针对性,扩大覆盖面,逐步形成风险监测、监督抽检、快速检测和企业自检“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检测体系。进一步推动基层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常规化运作,使抽检快检成为日常监管发现问题的强有力手段。鼓励和扶持大型企业建立标准化自检实验室,督促企业自检自律。完善检验结果通报,推进食品检验信息和结果共享。(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卫计办)

2、推进食品药品信息化建设。落实食品安全网格化监管地图建设,配合区市场监管局建立起食品安全网格化电子监管地图,实时更新监管数据,将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食品摊贩违法经营、餐饮油烟污染、餐厨废弃油脂非法处置、保健食品制假售假五项事件纳入网格化巡查内容,进行严格排查和动态跟踪,发挥科技化监管作用,切实提高工作实效。深化视频联网监控系统建设。继续开展食品重点和高风险生产经营企业视频监控三年规划,20xx年计划完成9家。推进远程视频监管方式的规范化和常态化,完善相关制度和流程,实现生产过程信息可追溯,切实发挥视频监控在发现食品安全隐患中的突出作用。普及移动执法建设。完善一线监督执法装备的配置与应用,通过食品药品移动执法装备的运用,实现GPS实时定位、监督检查记录、现场取证和文书的规范制作。加快全镇集贸市场远程电子监控建设,深入推行电子台账的普及应用,动态掌握集贸市场食品安全情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镇经发办、镇食药安办)

(五)加强企业主体责任,完善诚信信用体系

1、建立完善企业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生产经营行为,教育和引导企业守法经营,落实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在食品生产企业、大型超市和批发市场、连锁经营、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大型餐饮等重点行业建立质量授权人制度以及原料供应商社会公示制度;严格落实信息沟通和汇报制度,规模以上食品生产经营单位需定期将责任履职情况向监管部门进行汇报,每年不少于2次;建立健全并严格落实责任管理、进货查验、生产经营记录、出厂检验、产品追溯召回、员工健康、培训教育等制度,不断提高食品安全管理和保障水平。严格落实集中交易市场的开办者、柜台出租者和展销会举办者因未履行相应义务而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连带责任。(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2、加强企业追溯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贯彻落实《上海市食品安全信息追溯管理办法》,对粮食及制品、畜类及制品、禽类、蔬菜、豆制品、乳类、食用油、水产品和酒类等九大类食品加强信息追溯管理。加强对种植、养殖生产档案记录的检查;加强集贸市场、批发市场、超市卖场肉类蔬菜流通安全信息追溯系统运行监管,确保系统正常运行维护;加大对连锁餐饮、集体用餐配送单位食品追溯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做到信息可追溯。列入追溯管理品种目录的相关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做到向食品安全信息追溯平台上传追溯信息的比例达到95%以上,同时完善企业食品安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发现问题食品,及时召回问题食品,应召回食品召回率达到100%。(责任单位: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

3、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制度。进一步拓展保险覆盖面,加大食品安全责任险在种养殖环节、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的普及程度,尤其提高在婴幼儿食品、食用油、肉制品、乳制品等食品生产者及批发市场、连锁超市总部、大型餐饮、农村自办酒席、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高风险品种和单位的投保覆盖率,有效利用商业保险降低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安全风险。(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各村、社区、开发区)

4、加强从业人员管理及培训考核。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100%持健康证上岗,重点单位关键环节操作人员须持健康证和培训上岗证“双证”上岗。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培训不少于60小时,并取得培训合格证明。规模以上生产经营单位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明确食品安全负责人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5、建设“诚信企业”、“守信超市”和“放心餐厅”。根据市食药安办和市食药监局统一部署,在生产领域推动“诚信企业”、“质量提升示范点”、“上海市著名商标”建设,流通领域开展“守信超市”、“标准化菜场”升级建设,餐饮领域开展“放心餐厅”、“放心食堂”建设。通过对高品质食品安全企业的正面宣传,树立“守法收益”的良好导向。同时,有效利用“黑名单”制度,对生产经营过程中有违法行为的单位,及时向社会进行公示曝光,增强监管频次,体现“违法受惩”的执法理念。(责任单位: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6、推广明厨亮灶工程。继续在大中型餐饮、旅游景区、重点商圈中推行餐饮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将后厨重点加工单元操作过程以矮墙、透明玻璃或视频方式呈现给广大市民,增强企业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普通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的参与程度,倒逼企业进一步加强自身管理,提升食品安全水平。(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

(六)社会各方广泛参与,共创辖区食药安全

1、强化社会监督渠道。加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和“12331”食品药品安全投诉热线对食品安全投诉举报的处置和分析。推行首接和督查督办责任制,建立食品药品投诉举报24小时不间断工作制度,明确投诉举报核查回复及时率100%工作要求,确保办结时限和市民满意率。完善举报奖励和举报人保护制度,探索网络等新型举报方式,进一步拓宽投诉举报途径。完善与食品安全职业举报人沟通交流机制。(责任部门:镇食药安办、镇市场监管所及各成员单位)

2、引导第三方加入食品安全监督。继续深入推进并丰富完善市民巡访、市民评议等活动,邀请人大代表、食品安全监管志愿者、媒体记者、消费者代表等社会各界广泛参与食品及食品相关产品安全监管。培养壮大由志愿者、行风监督员、社会公众等组成的第三方监管队伍,全力构建政府、企业、市场、消费者“四位一体”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格局。(责任单位:各成员单位)

3、全面开展科普宣教活动。将食品药品安全纳入公民法制普及、科普常识、职业技能和学生课堂教育。结合食品药品安全宣传月、家庭小药箱等专题宣传活动,开展多种形式的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教和食品安全标准宣传。做到每月食品药品安全科普宣传教育活动不少于2场;活动社区覆盖率60%以上;在当地主流新闻媒体开设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科普专栏,当地电视台播放食品药品安全公益广告平均每周不少于l次;中小学生食品药品安全知识课程培训每周不少于1个课时。通过多种方式不断增强公众对建设市民满意的食品安全城市、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上海市食品安全城区的关心和支持力度,提高市民的食品安全的安全感和满意度。(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经济管理事务中心、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4、健全食药信息发布机制。加强食品药品安全风险交流,通过公众平台发布食品药品安全预警信息,增强社会公众认知能力,科学防范食品药品安全风险。广泛应用新媒体在内的多种媒介,使公众及时获知时效性强、内容丰富的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培养公众对食品药品安全的关注度,提高食品药品安全知识知效率水平。(责任单位:镇农业服务中心、镇党群办(宣传)、镇市场监管所、镇教委、各村、社区、开发区)

(七)及时处置突发事件,强化应急管理能力

1、加强食品药品安全应急管理。建立健全食品药品安全应急体系,制定食品药品安全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操作手册;加强应急队伍建设。每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药品应急处置培训,每两年至少开展一次食品安全应急演练。完善应急装备物资,严格事故信息报送,提高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各成员单位)

2、加强舆情监测工作。完善食品安全舆情监测和应对制度,主动开展舆情监测,强化信息通报;进一步完善新闻发言人制度,加强信息发布前的相互沟通,确保信息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及时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归口发布。(责任单位:镇食药安办、镇党群办(宣传)、各成员单位)

三、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健全食药安全监管保障机制

建立工作经费的投入保障机制,落实食品药品各项工作经费并纳入财政预算,在人员配备、经费、办公用房、设施设备上予以保障,按要求配备食品安全检查员;推进镇市场监管所标准化建设,统一监管机构执法标准和装备配置,进一步深化网格化管理,优化人员、结构配置。继续推进移动执法实施,落实电子化监管要求,保障食品安全工作高效开展。

(二)进一步加强食品药品队伍能力建设

一是加强监管人员培训。组织对执法人员开展新《食品安全法》及日常监管实务培训,提高一线监管人员的执法水平;由区、镇两级食药安办组织对村、社区“一站三员”和志愿者进行隐患排查、信息上报等协助执法能力培训。二是加强食品相关从业人员培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等主要从业人员每人每年接受食品安全基础知识和法律法规集中培训不少于60小时。

(三)进一步加强食药违法行为打击力度

全面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配合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完善并推进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刑衔接联席会议制度,完善案件移送标准和流程,落实最严的处罚,依法严厉查处生产经营违法添加、假冒伪劣、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严格按照“四个到位”的工作要求,开展食品安全案件查处工作。从严查处食品安全违法行为,加强行政与司法部门的对接,借助公安部门的刑侦力量,线索共享双向交流,加大行刑衔接力度。

(四)进一步加强责任追究制度

1、开展绩效考核。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积极发挥督查督办作用,对镇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的食品药品安全工作开展绩效考核,进一步落实食品药品安全各项责任。

2、加强责任追究。各职能部门要按照上级要求履行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并根据上级的有关要求,制定部门内部责任追究办法并组织督查。对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影响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相关规定,实施问责。

安全方案【第二篇】

为认真贯彻落实煤矿安全监察局、煤炭行业管理办公室(赣煤安字[~]197号)文件精神,全面规范煤矿安全技措资金的管理,促进我区煤矿安全条件的根本好转,确保安全形势的稳定,现将申报煤矿安全技措方案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煤炭安全投入是涉及到群众切身利益和煤矿自身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性工作,是保障我区社会稳定,促进全区煤炭行业安全工作进一步好转的基础工作,各煤矿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成立以矿长为组长的安全技术领导小组,负责煤矿安全技措方案申报及资金的提娶使用。

二、煤矿安全技措资金使用范围

1、煤矿“一通三防”(即通风、防瓦斯、防火、防尘)所需装备;

2、高突矿井的瓦斯突出防治、瓦斯监测监控、瓦斯抽放和“三专两闭锁”所需装备及设施;

3、煤矿防排水、防治水改造;

4、煤矿供电系统改造、机电设备的更新及安全仪表仪器装备等;

5、其它安全方面及事故隐患整改等项目。

三、安全技措资金提取标准

乡镇煤矿根据每月实际产量按吨煤10元控制逐月提取,由煤矿自提自用、专户储存、专款专用、政府监管。

四、建立申报、检查制度

煤矿根据安全生产需要,编制矿井安全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方案(附图纸),于当年3月底前报送区煤炭管理办公室。区煤炭管理办将汇同有关部门根据煤矿企业报送的使用计划,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跟踪安全技措资金使用效果,并逐级统计上报。

各单位接通知后,要引起高度重视,尽快组织实施,请各镇安全办督促检查落实,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

安全工作方案【第三篇】

暑假期间是学生安全事故的易发、高发期,为切实加强学生安全教育与管理工作,确保广大学生人身安全,防止出现各类安全事故,现制定2014年《暑期学生安全教育和学生安全包保工作责任状》,重点做好“预防”教育,具体内容如下:

1、防学生溺水。要告诫学生远离危险水域,禁止沟渠。

2、防交通意外。要教育学生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文明出行,不乘坐安全无保障的机动车,确保人身安全。

3、防火灾。暑期,学生独自在家时间较长,不懂消防常识,易出现火灾事故,教育学生如何预防火灾,科学、合理使用电器,出现火灾隐情后学会如何应急处臵。

4、防人身伤害。要密切关注学生心理变化,密切注视学生动态,避免各类意外伤害事件的发生。弘扬学为人师、行为世范的光荣传统。班主任老师要严格统计学生家庭情况,每周了解一次情况,并以文字形式上报学校。

5、防食品安全事故。夏季是食源性疾病的高发季节。食品易发霉变质,食用这些食品更易导致食物中毒及消化道流行疾病。要防止食物中毒事件发生,班主任必须负起监督管理职责,落实各项措施,保证学生安全。

6、防网络侵蚀。因网上纠结引起的斗殴事件时有发生,要引导学生科学上网、文明上网,拒绝网络里的不良诱惑和侵蚀,避免网约和斗殴事件的发生。

7、做好排查,调查并确定班级特殊家庭的学生名单,落实具体包保责任人,担负起包保责任。要对家长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对留守儿童和无直接监护人监护的学生的代理监护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与其保持经常性的联系,要求学生、家长或监护人每周与班主任教师通一次电话,报一次平安,以便学校了解他们的学习、生活和生存状态;通过致学生家长一封信的形式(保存回执单),督促学生家长主动承担起学生在校外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监护责任;通过家访、信息反馈、学生返校等时机,及时了解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配合家长共同做好学生在校外期间的安全教育和管理工作。

8、严格遵守禁止在职教师有偿补课的有关规定。坚决做到不参与、不组织学生有偿补课,主动接受家长和社会的监督,否则,教育行政部门将依据有关规定,视情节给予纪律处分,直至清除教师队伍。

13、不擅自组织各种大型外出参观、学习、游览等集体活动。

14、出现突发事件和异常情况,要及时、如实报告,不得迟报、漏报、瞒报。

15、此责任目标落实情况将纳入教师绩效考评工作中。

安全工作方案【第四篇】

为确保春运期间全县交通运输畅通,旅客出行安全,外出务工人员流动有序,减少重大客运交通责任事故发生,根据国家发改委等五部委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做好20xx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xx2927号)文件精神以及省、市有关部门关于做好20xx年春节运输工作文件精神,按照“以客为主、安全第一、服务至上、保障有力”总体要求,结合我县的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春运时间

自20xx年2月4日开始至20xx年3月15日结束,为期40天。

二、工作目标

通过采取超常手段,强化源头管理,严格资格审查,加强县际出入口安全督查,严管、严查、严处各类道路运输和水上交通违法行为,确保交通安全畅通、运输秩序良好。春运期间力争实现以下目标:一是杜绝群死群伤特大恶性道路和水上交通事故;二是不发生严重旅客滞留事件;三是不发生因管理不力而造成的严重交通堵塞;四是不发生影响恶劣的涉路、涉运群体性治安事件。

三、组织领导

为切实做好春运工作,县政府成立由副县长任组长的县春运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县春运工作综合组织协调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春运办)、指挥调度中心、安全督查组等机构。

春运办设在县运管所。具体负责春运工作的综合协调,春运突发事件的处置,调配运力的审核与申报,春运牌证统一领发及春运宣传、统计、信息上报及总结工作。春运办24小时值班电话:

指挥调度中心设在,设中心办事处。具体负责对全县道路春运工作的统一指挥调度、单车春运牌证的核发及路单签发工作。

安全督查组下设等五个安全督查服务站,具体负责辖区过往营运客车安全监督检查和对运输经营者违法、违章行为的查处、分流转运旅客等。水上交通安全督查由水上交通春运安全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协调。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阶段(20xx年1月28日至2月3日):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根据本工作方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的实际,制定春运具体实施方案和应急预案。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4日至3月15日):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按照方案精心布署,密切配合,各司其职,确保春运目标实现。

(三)总结评比阶段(20xx年3月16日至3月20日):各有关单位、有关部门对春运情况进行总结,表彰先进,找出差距,进一步提高春运工作的组织管理水平。

五、工作措施和要求

(1)加强运输组织

1.提前做好客流预测。县运管所和县内各运输企业要科学预测春运旅客需求,合理制订运输方案,统筹安排运力资源。要加强农村道路运力投入,满足乡镇群众节日出行需求。在本县运力不足的情况下,允许向客源地省、市借调运力。

2.做好不同运输方式衔接服务。县内各运输企业要增加等地机场、火车站的包车运输,增强各种运输方式的协调性和互补性,更好地服务旅客出行。城区公交车、出租车要延长运行时间,及时疏运旅客。

3.各乡(镇)要对照水上交通安全管理职能,做好水上交通船舶的组织和管理,切实保障航运、港口安全畅通,维护水上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二)强化安全管理

1.严格外调运力的资格审查、监管。所有外调运力一律由向县运管所申报。经省、市运管部门审批合格的外调运力,核发《县20xx年春运调配运力核准证》。对未经批准由企业或个人擅自租调的外籍(含本省其它县、市)车辆,一经发现一律扣车、中止运行,并依据《省道路运输条例》及交通运输部《道路旅客运输及汽车客运站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给予每辆车不低于10000元的处罚。各春运安全督查服务站不得擅自放行未经审报核准的外籍车辆,否则将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所有运政执法人员一律严禁参与春运经营,否则一经查实,一律给予免职待岗处理。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各乡(镇)、县安监局、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对照府办发2012号文,切实履行自身安全生产监管职责,落实“行政首长责任制”、“一岗双责制”、“三包责任制”等责任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监管,预防和减少事故;县安监局要做好交通安全管理的综合监管协调,加大对运输过程危化物品的监管;县农业局要加强对农用船管理,要专门制订春运期间农用船管理方案;各运输企业及船舶要认真执行安全管理的各项规定,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把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落实到具体环节,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

3.全面排查安全隐患。各涉及20xx年春运的单位和县内各运输企业,要组织开展春运安全大检查,对投入春运的车辆、车站要进行全面检查,排查各类安全隐患,制定落实整改措施,确保不留隐患死角。要组织对参加春运的驾驶人进行集中排查,严禁驾驶证记满12分的驾驶人参加春运,公路部门要对辖区春运客流途经线路进行集中排查治理,增加完善交通安全设施,严格落实三级以下山区道路禁止夜间通行客运车辆制度。

4.强化安全生产管理。所有参加春运的营运客车都要参加春运检测,检测不合格的一律不得参加春运。道路运输企业要严格执行长途客车凌晨2-5时停车休息制度,各客运站要加强对运行设备的检查和维护,保障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春运期间要严格执行“三品”查堵制度,重点查处夹带易燃易爆危险品乘车。

5.加强重点领域安全监管。县运管所要督促汽车客运站严格执行“三不进站、六不出站”的规定和安全告知制度。加强对农村道路的安全检查,乡镇党委政府和基层组织,组织执法小分队、农村劝导队,及时查处、劝阻、纠正超员载客、非客车载人等违法行为。

6.狠抓春运治安管理。县公安局治安大队要认真做好反恐防暴各项准备,进一步强化对治安复杂地区的巡逻和控制,最大限度的把警力投入到车站重点部位,切实加大社会面秩序维护和掌控力度。

(三)、切实提高应急保障水平

1.建立完善应急预案。春运期间,不确定性因素较多,各涉运单位和企业要针对可能出现的冰冻、极寒、大雪大雾等恶劣天气和大批旅客滞留等突发事件,认真完善应急预案,对应急救援、应急运力组织、应急保障等措施进行统筹安排。

2.备足应急物资。要做好各类应急车辆、应急食品、应急药品、应急油料等物资的准备工作。在易积雪结冰路段,事故多发路段和运输场站,提前备好备足应急物资、大型清障和铲冰除雪设备,组织好应急队伍,保证能及时调用,快速恢复交通通行条件。

3.做好异常天气的预报预警。县气象局要针对冬季气候特点,加强灾害性天气的预防、预报、预警工作,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和各运输企业要根据恶劣天气预报做好启动应急预案的有关准备。各运输企业要及时掌握气候变化和线路通行情况,完善安全提醒制度。

4.妥善处置突发事件。当突发事件、极端恶劣天气造成旅客大规模、大范围、长时间滞留和运输中断时,各涉运单位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调集各方运力资源,加强车辆分流疏导,对滞留在路上的人员要尽快组织救助,对车站滞留的旅客要妥善安排到安置点,对短时延误的旅客,要做好解释安抚工作。

5.做好应急值守工作。春运期间,各乡镇及有关涉运单位和县内各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领导带班和专人值班制度,严格工作纪律,严禁脱岗误事现象发生,主要领导和值班人员手机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状态,遇有特殊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信息。

(四)切实提升服务质量

1.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县交警大队、县运管所和县内各运输企业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求,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切实增强服务意识,努力提高服务水平,营造文明、温馨、和谐的出行环境。要通过电视、广播、短信、微信、微博等渠道,及时发布天气变化、班次增减、客票余额、道路拥堵、交通管制等各类信息,方便旅客合理安排出行。县卫生防疫部门要做好运输工具和场站的卫生防疫工作,防控疾病传播。

2.进一步创新售票方式。县内各运输企业要积极创新售票方式,增加客票代售点,提供上门售票、电话订票、网上购票、手机购票、团体预售往返票等多种服务。

3.进一步拓展多种形式的便民服务。县内各运输企业要继续组织开展“情满旅途”、“务工人员平安返乡”等活动,进一步丰富活动内容,县交警大队要继续为自驾摩托车返乡务工人员提供维修、饮水、简单医疗等便民、志愿服务。

4.进一步维护好旅客合法权益。县公安局经侦大队、县运管所要严厉打击站外揽客、“甩客”、“倒客”、“宰客”、倒卖车票等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制止借春运之机乱涨价、乱收费、乱罚款等价格违法行为。有关部门、各运输企业要公布服务监督投诉电话,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五)切实抓好宣传引导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春运办要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种新闻媒介,及时发布春运有关的政策措施、运力调整和安排等重要信息,让广大旅客及时了解春运相关情况。

2.积极开展宣传工作。电视台、报、在线等媒体,要广泛宣传春运一线干部职工、公安民警无私奉献、辛勤工作的先进事迹,树立行业先进典型,弘扬爱岗敬业的精神,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六)做好信息上报和总结工作

1.加强春运信息的收集整理、反馈、传递。春运期间,各部门要明确责任领导和专人负责相关信息的收集、传递、上报工作,发生严重交通阻塞或重、特大交通事故等重大情况的要及时向县春运办报告。

2.认真及时进行春运总结。春运工作结束后,各单位要按照20xx年春运“安全、有序、优质、高效”的工作要求,对20xx年春运工作进行认真及时总结,形成书面材料报县春运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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