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购买合同纠纷起诉实用【热选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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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购买合同纠纷起诉【第一篇】

诉讼请求:

一、请求贵院判令被告继续履行合同,并限期被告无条件交付原告之房屋合法手续。

二、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即日给付原告因延迟收房产生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人民币______元,违约金______元/天,(由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逾期____个月,(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三、原告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要求按照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向原告支付补偿金,共计人民币______元(大写:)。

四、请求贵院判令被告因延期交房给原告办理房屋产权延期带来的损失______元。(按银行现利率执行)。

五、请求贵院判令本案包含诉讼费在内的一切相关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原告与被告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原告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与被告签署了《商品房的买卖合同》,原告购买被告开发的____________花园______楼__门______号商品房一套。合同中对原、被告之间的权利义务进行了详细约定。原告于200__年__月__日将首付款人民币______元,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将贷款人民币______元付于被告账户,合计总房款______元全部支付到被告指定账户。原告依据合同中的约定履行了自己作为一个买受人应尽的付款义务。根据合同第三条约定,该商品房应于20__年10月31日前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但由于被告没有依照《________市商品房管理条例》合法取得《住宅商品房准许交付使用证》,导致至今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不能合法入住。被告的行为构成了严重违约且恶意拖欠赔偿款。按照合同第五条第一款之约定,“甲方应支付乙方已付款利息,利息自合同约定甲方应交付商品房之日次日起至实际交付商品房之日止,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算。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当事人以约定的违约金低于造成的损失为由请求增加的,应当以违约造成的损失确定违约金数额;第十七条损失赔偿额标准:逾期交付使用房屋的,按照逾期交付使用房屋期间有关主管部门公布的或者有资格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定的同地段同类房屋租金标准确定。参照“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发布________年房屋租赁市场指导租金的通知》中《________年住宅房屋指导租金》________区________元/月/建筑平方米,以此为依据要求增加违约金数额。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日的违约金为人民币______元。

此致

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购买合同纠纷起诉【第二篇】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违约金_____元,以上共计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费为每年______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计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_____%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_____元的_____%计_____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购买合同纠纷起诉【第三篇】

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

二、判令被告承担违约金人民币万元(小于等于房屋总价的20%);三、本案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

综上所述,被告的行为严重违反了合同约定,侵害了我的合法权益,故依法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判如所请。

此致

___________人民法院。

具状人: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屋购买合同纠纷起诉【第四篇】

答辩人:张xx,男,汉族,19xx年x月x日出生,身份证号:xxxxxxxxxx。

现答辩人就与被答辩人黄xx、王xx房屋租赁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被答辩人所述与事实不符。

1、答辩人与被答辩人在xxxx年4月28日签署第一份租赁合同之前,广州国际轻纺城就已经在涉案楼房外加高了地面,使得本案中的一楼房屋实际上成为了“负一楼”。而根据被答辩人提供的涉案房屋房地产平面图及答辩人提供的第二组证据的证据一显示,涉案房屋沿街一面是一堵墙,并不存在被答辩人所说的大门,因此也就不存在是由答辩人将涉案房屋沿街面改建封死一说,因为该房屋临街一面本身就是低于地面的一堵墙。

2、按照之前所说,由于广州国际轻纺城将涉案楼房外的地面加高,一楼变成了“负一楼”,二楼变成了“一楼”,因此,答辩人依靠涉案楼房的外墙做成了商铺,实际上依附的是二楼的墙面,和被答辩人是没有关系的。

3、所谓门市,指的是工商业者经营零售业务的店面,并没有法律规定门市必须是临街的。实际上,答辩人做了商铺后,将地上的商铺和涉案的地下房屋连为一体,除了被答辩人所说的“铁栏杆窗户搭梯子”进出外,根据答辩人提供的第二组证据的证据二显示,还有一扇门可以进出。而在答辩人的日常经营中,这间租赁的房屋并不是作为仓库适用,而是答辩人的货品展示间,是与答辩人的地上商铺合为一体作为答辩人的门市适用。

二、被答辩人要求答辩人拆除自建房屋没有法律依据。

1、根据答辩人提交的第一组证据显示,答辩人自建的房屋目前已经纳入广州国际轻纺城的正式管理范围,且是建在轻纺城的土地之上,与被答辩人没有任何关系,是否拆除答辩人自建的房屋不属于本案的审理范围。

2、《广州市管理综合执法条例》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执法机关是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如果被答辩人认为答辩人的房屋属于违建,可以向该执法机关投诉,而不应该在本案中处理。

综上所述,被答辩人的诉讼请求与事实不符,没有法律依据,肯定法庭查明事实,公正审理,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及正常的经济秩序。

此致

广州市xx区人民法院。

相关法律。

为正确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依法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规定,结合民事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

第一条本解释所称城镇房屋,是指城市、镇规划区内的房屋。

乡、村庄规划区内的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可以参照本解释处理。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当事人依照国家福利政策租赁公有住房、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产生的纠纷案件,不适用本解释。

第二条出租人就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建设的房屋,与承租人订立的租赁合同无效。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经主管部门批准建设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有效。

房屋购买合同纠纷起诉【第五篇】

原告:

住址:

被告:

住址:

诉讼请求:

1、依法判令被告支付租金______元,违约金_____元,以上共计______元。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_____年____月____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租赁费为每年______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____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_____年前欠交租金_______元,_____年和_____年各欠交租金_____元,累计欠交租金______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_____%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_____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_____元的_____%计_____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此致

_______人民法院。

起诉人:__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

起诉状副本____份;

证据材料副本____份。

房屋购买合同纠纷起诉【第六篇】

法人代表:***职务:主任。

住址:***。

被告:***第二钢窗厂。

负责人:***职务:厂长。

住址:***。

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被告承担。

事实与理由。

x年6月30日,原告与被告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定了场地和房屋租赁合同,双方约定合同期自x年1月1日起至x年12月30日止,租赁费为每年76275元,并约定租金每半年交纳一次,下半年租金在六月底前交清。合同生效后,被告于前欠交租金元,和各欠交租金76275元,累计欠交租金元。根据合同约定:单方违约由违约方赔偿总租赁额50%的违约金,因此被告应当支付元的.违约金(即总租赁额76275元的50%计元)。

以上款项经原告多次催要,但被告一直拖延不交,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现向贵院提起诉讼,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

此致

***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

20xx年*月*日。

金台区人民法院。

具状人:

二o一三年八月七日。

房屋购买合同纠纷起诉【第七篇】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元及利息(暂计至_______年_____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60307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具状人: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房屋购买合同纠纷起诉【第八篇】

1、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租金60307。7元及利息(暂计至20xx年12月,共6个月)。

2、依法判决被告支付原告违约金32000元。

3、依法判决原告不返还被告保证金32000元。

4、本案所有诉讼费由被告承担。

20xx年1月29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合同约定租赁期限从20xx年2月5日至20xx年2月5日,月租金16000元,每月5日前交付当月的租金。被告向原告支付两个月租金32000元作为保证金,若被告拖延交租超过5天,原告有权解除合同并没收保证金。合同同时约定若一方违约,则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32000元。合同签订后,原告体谅被告的困难,曾多次减租给与被告方便,但是被告从20xx年10月开始拖欠原告租金共计元。原告向被告多次催交租金未果后,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原告于6月8日向被告发出律师函函告被告支付租金,但是,被告至今依然没有支付拖欠的租金。被告的行为显然严重损害了原告的'合法权益。为了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原告只好诉至法院,请求法院依法判决。

xx市人民法院。

具状人:xx。

xx年xx月xx日。

房屋购买合同纠纷起诉【第九篇】

上诉人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不服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法院(20xx)西

初字第××号民事判决,请求撤销一审判决,依法改判。

上诉请求:

1、请求二审法院依法撤销一审判决,予以改判驳回被上诉人的起诉;

2、判令由被上诉人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事实和理由: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充分

本案诉争房屋场地,位于北京市西城区××大街××号地下一层400平方米面积属北京商××房地产经营开发公司(以下简称:商××公司)所有。商××公司于20xx年8月4日与北京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林××公司)签订了协议书,约定林××公司取得本案诉争房屋场地5年的使用权,该协议书中并未约定林××公司享有转租权。

被上诉人与上诉人于20xx年8月4日签订《租赁合同》时,以及直到《租赁合同》20xx年8月4日届满期间,被上诉人均未取得对该场地的处分权。

被上诉人在一审法院审理中提交了林××公司的《确认书》,以此证明其已经取得处分权。但事实上,《确认书》并不能证明其已经取得了该场地的处分权,理由如下:

再次,林××公司在《确认书》中表明,“将租赁房屋场地交付给被上诉人使用”。“使用”分为有偿使用和无偿使用两种,若为有偿使用,即为转租,因林××公司未取得转租权,故被上诉人对诉争房屋场地无处分权;若为无偿使用,也即林××公司自20xx年8月4日至20xx年8月4日长达五年期间,将其享有的收益权,按照上诉人与被上诉人之间签订《租赁合同》约定的租金计算,被上诉人获得155万元(31万/年*5=155万元)租金,林××公司分文未得。依据《民法通则》第58条“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规定,林××公司以让被上诉人“无偿使用”本案诉争房屋场地的形式掩盖林××公司及被上诉人逃避纳税义务的非法目的行为,应属无效民事法律行为。

综上,《确认书》的内容无法证明被上诉人是本案的适格诉讼主体,故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上诉人依据北京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具的确认书对诉争房屋场地享有使用权、转租权等合法权益,其应为本案的适格诉讼主体。”显然系认定事实不清,依据的证据不够充分。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八条“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规定,本案被上诉人诉讼主体资格不适格,请求二审法院经审理后予以改判,支持上诉人的上诉请求。

此致

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

房屋购买合同纠纷起诉【第十篇】

1:被告返还原告的房屋保证金1000元。

2:被告返还原告自20xx年xx月31日始剩余3个月20天的房屋预付款xxx元。

3:被告承担整本案诉讼费。

xx年xx月xx日原告与被告签订了xx号楼x单元xx室的房屋租赁合同,被告一次性收取原告6个月房租4200元和保证金1000元,共计5200元。(见证据)。

原告因工作原因不能继续承租此房,原告20xx年一月份开始多次联系被告商议退房事宜,被告多次推拖,直到20xx年1月31日才同意见面,20xx年1月31日被告强行收回原告所有房屋钥匙,并且把原告赶出门外,把门反锁将钥匙带走(见证据3)。原告与被告协商要回钥匙继续租住或退还剩余部分房款和押金,被告坚持不再返还原告钥匙,不再让原告继续租住,不退还任何预付款和押金。被告违反了双方所签订的《房屋租赁合同》条款中的第五条和第六条,详情条款见证据1。

被告在原告合法有效租住期内收走钥匙,强行更改原告的合法租住期限使原告无法继续居住,并且不再退还任何房款和押金,严重影响了原告的合法权益,特向法院提出诉讼,请求法院贵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决。

此致xx市xx区人民法院

附:本诉状副本1份。

起诉人:xx。

48 17860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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