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答辩内容热选(优质1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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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内容【第一篇】

研究生教育的目的是培养具有较强专业能力和创新能力,能够独立从事教学、科研的高层次科学技术人才。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是研究生教育过程中的一个重要环节,既是研究生学习的最后阶段,也是走向社会、走向工作岗位,进行更深入、更重大的研究之前的.一次检阅。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研究生可以向答辩专家及广大师生展示自己所做的工作、自己对基础理论掌握的深度和广度、科研能力以及表达能力等。

论文答辩内容【第二篇】

己的论坛答辩起到了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的核心就在于怎样讲自己的论文在ppt中体现出来,给答辩专家团一个很好的诠释。

一、要对论文的内容进行概括性的整合,将论文分为引言和试验设计的目的意义、材料和方法、结果、讨论、结论、致谢几部分。

二、在每部分内容的presentation中,原则是:图的效果好于表的效果,表的效果好于文字叙述的效果。

最忌满屏幕都是长篇大论,让评委心烦。

能引用图表的地方尽量引用图表,的确需要文字的地方,要将文字内容高度概括,简洁明了化,用编号标明。

三、版面和文字要求。

1、文字版面的基本要求。

幻灯片的数目:

学士答辩10min10~20张。

硕士答辩20min20~35张。

博士答辩30min30~50张。

2、字号字数行数:

标题44号(40)。

正文32号(不小于24号字)。

每行字数在20~25个。

每张ppt6~7行(忌满字)。

中文用宋体(可以加粗),英文用timenewromans。

对于ppt中的副标题要加粗。

3、ppt中的字体颜色不要超过3种(字体颜色要与背景颜色反差大)。

建议新手配色:

(1)白底,黑、红、篮字。

(2)蓝底,白、黄字(浅黄或橘黄也可)。

4、添加图片格式:

好的质量图片tif格式,gif图片格式最小。

图片外周加阴影或外框效果比较好。

ppt总体效果:图片比表格好,表格比文字好;动的.比静的好,无声比有声好。

四、注意事项。

幻灯片的内容和基调。

背景适合用深色调的,例如深蓝色,字体用白色或黄色的黑体字,显得很庄重。

值得强调的是,无论用哪种颜色,一定要使字体和背景显成明显反差。

注意:要点!用一个流畅的逻辑打动评委。

字要大:在昏暗房间里小字会看不清,最终结果是没人听你的介绍。

不要用ppt自带模板:自带模板那些评委们都见过,且与论文内容无关,要自己做,简单没关系,纯色没关系,但是要自己做!时间不要太长:20分钟的汇报,30页内容足够,主要是你讲,ppt是辅助性的。

1、magicseven原则(7士2=5~9)。

每张幻灯片传达5个概念效果最好。

7个概念人脑恰恰好可以处理。

超过9个概念负担太重了,请重新组织。

2、kiss(keepitsimpleandstupid)原则。

因为我们做ppt针对的是大众,不是小众。

我们的目的是把自己的理解灌输给听众。

深入浅出才代表你对知识的真正掌握。

3、10/20/30法则。

演示文件不超过10页,演讲时间不超过20分钟,演示使用的字体不小于30点(30point)。

个人觉得这些有指导意义,但经验感和技术感太强。

也没有说清楚为什么要这样做。

我更愿意接受“利用ppt作为工具控制观众的眼球和注意力”的说法。

同样1篇文章里面的东西,是说ppt制作里面一些技巧性的东西,归纳一下分享出来,有一些是自己总结的哦:

a、能用图表就用图表。

所有的人都会先挑图看。

b、所有人看到图表,第一眼就是找最低的和最高的,然后找跟自己相关的。

把这三个东西标出来,人家会觉得很省事。

c、别写那么多字,没人看,除非你打算照着念。

d、要想办法让人知道你的ppt还有多少,或者告诉人家你要说的条理和结构。

这非常重要,对自己好也对观众好。

e、不要用超过3种的动画效果,包括幻灯片切换。

好的ppt不是靠效果堆砌出来的,朴素一点比花哨的更受欢迎。

f、多用口语,放在一些类似tips的地方,效果往往加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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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内容【第三篇】

大家好:

刚才听了七位同志一年来的学习工作汇报和论文答辩,非常精彩,通过一年来在基层不同岗位的努力学习和工作,你们向厂交上了一份很好的答卷。今天作为观众参加会议的还有今年新分来的40名二学历大学生和研究生。本来,厂里还计划让今年新分的应届大学生一同参加这次会议,但由于一些客观原因,九月份才能到位,没能有机会领略今天七位同志答辩的风采。对于在座的40名二学历大学生、研究生,也包括未到的应届大学生,一年后面临的将是同今天这七位同志一样的定级答辩,也要站在这里汇报一年的学习工作成果,希望你们充分珍惜利用现在的时间,一年后向厂里交上一份更精彩的答卷。

因为近年来我厂员工年龄结构老化的问题,公司为我厂补充的年青员工较多。可以说,你们是采油一厂的希望和未来,过些年,通过努力,你们将成为我们厂发展的中坚力量。厂对你们寄予着深厚的期望。在此我想提几点希望:

一、希望你们珍惜青春,规划好人生,切莫虚度光阴。

青春是个非常美好的词,是人一生中最美好的时光。她代表着健康、自信、活力、精力、勇气,还有创新等等。这些特征不是人一生中任何年龄段都有的,它决定了有一些事,你只能在这个年龄会去做、能去做、能获得成功,或可以积累一些经验。

青春的质量往往决定着一个人一生的成败。因此大家要结合自身实际,尽早明确目标,规划好近期目标与长远理想,不断增加青春的厚度。

一是要有信心。要相信自己,相信企业,只要肯付出,不断努力,就会被承认。对自己要有信心,要带着信心做人、做事,不能遇到困难挫折、失败,就退缩,止步不前;二是要善于学习,勇于实践。我们走出校门时间还不长,实践经验还比较少,知识结构还不是那么完善,独立思考和独立工作的能力还需要逐步形成。当今社会,科技进步日新月异,知识更新速度快,要把握年龄优势,自我加压,认真向书本学习,向实践学习,更要虚心向老同志学习,要主动拜他们为师,努力把他们的好经验、好作风学到手。要坚持理论联系实际,把学到的知识用于实践,指导实践,并在实践中进一步学习丰富理论知识结构;三是要有创新精神。青年人思想活跃,接受新事物快,有敢闯敢干的特点,希望你们在工作中,要把这些特点和优势发挥出来,紧紧围绕企业生产,大胆创新,用你们的才智不断改进工作,提升水平,使我们的管理更加科学,更加现代化。要树立竞争意识,敢于挑战自我。要善于开动脑筋,学会分析事物,用积极的心态和稳妥的方法,解决在工作中出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不断积累社会经验。要避免年轻人思维简单,办事莽撞,轻率浮躁的缺点,最大限度发挥出青年人的优势,提升各方面的能力。

二、希望你们踏实做人,扎实做事,切莫好高骛远。

走出校门,走进企业,来到工作岗位上,人生轨迹发生了很大变化。在学校,我们面对的任务主要是学习。进入社会,面对的是两件大事:一是做人,二是做事。

要踏实做人,要学会做四种人:一要做正直清白的人,

不能做亏心人。只有这样,才有服众的底气和受人尊重的资格;二要做诚实的人,要讲诚信。“真诚换真心,诚信值千金”,最大的真诚可以产生最大的信任,最大的信任可以产生最深的友谊;三要做有心量的人,要宽厚为人。越是宽容他人,就越容易得到他人尊重。不要为了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斤斤计较,为了一句难听的话而耿耿于怀,一定要珍惜同志之间一起共事的缘份和机会;四要做有涵养的人,要在生活中培养自己高尚的情操和修养。涵养可以使人稳重而不呆板,热情而不轻狂,和气而不盲从,是做人的魅力所在。

要扎实做事,一要低调做事。要遵循规律、扎扎实实、做事不张扬,少说多干。在工作过程中,要确实摆正位置,正确对待名与利、得与失;二要用心做事。要有一种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把工作当作自己责任,敢于承担责任,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忠诚事业,把个人的价值取向与采油厂的发展紧密联系在一起,尽职尽责搞好工作;三是做事要讲方法。想不想做事,愿不愿做事反映的是工作态度和作风问题。会不会做事,能不能做成事,反映的则是工作能力。要抓重点,抓主要矛盾,理出条理。做事方法得当,就会收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做人做事切记不能好高骛远。这山望着那山高,心就静不下来、沉不下去,事业上就很难有所成就。实现理想必须立足现实,从一点一滴做起,从平凡小事做起,正视现实,接纳现实,正确了解、认识、评价自己,将主观愿望与客观实际结合起来,不能脱离实际,空谈志向。现在,大家相对都比较年轻,要通过勤学苦练,让自己尽快成熟起来。

三、希望你们尽快适应工作环境,在实践中努力锤炼自我,早日踏上人生节拍,切莫牢骚抱怨。

到今年8月17日,参加答辩的7名大学生上班已经整整一年了,在座的二学历大学生和研究生也开始走上石油工作岗位。走上工作岗位,有了自己的收入,有了独立的生存的能力,但不代表有足够的应对各种环境的能力,不代表已经成熟。成熟是成长的过程,是在历练的结果。要调整好自己的心态,做好艰苦奋斗的思想准备,转换身份,转移角色。一个有追求的人就要作好充分的准备,去适应,磨合,融入。

抱怨是人们生活中常犯的毛病。个别人感到工作岗位不如意,认为自己的才能不能得到发挥,工作上不能早出成果,大材小用,或者自己的领导还不如自己学历高,有的事还不如自己明白。于是就抱怨领导为什么不用自己,抱怨自己为什么要让不如自己的人管着。这就需要我们一定要摆正心态,艰苦的环境使人成长,打牢功底,才是获取成果的基础,要静下心来才能有收获。要看到别人的长处,要在自己身上找原因,不要瞧不起任何一个人,每一个人成功都有成功的道理,身上都有许多值得学习的地方。在工作中,要树立团结协作的观念,讲大局,讲团结,自觉摆正个人与集体、个人与他人的关系,始终保持谦虚谨慎、戒骄戒躁的良好作风。

同志们,基层是人才成长的基础,是大学生施展才干的舞台,更是优秀青年人才脱颖而出的平台。因此,青年人要在基层成长,干部从基层选拔。大学生到基层培养是我厂党委确立的一个重要的干部制度观念,是一个人才培养流动导向。一方面,促使大学生“下得去”。基层需要人才,大学生本身也需要历练自己,提升自己,基层面貌也必将因此发生更多变化;另一方面,促使优秀人才“上得来”。基层造就了人才,人才又有了上升通道,基层激荡成一潭活水,变成了干部成长的摇篮。一个人成长成才最终要在实战中磨砺,经受实战检验。可以想见,若干年后,当一茬又一茬既有丰厚文化知识、又有丰富实战经验的年轻干部,从基层走向机关,走向领导岗位、专家岗位,那将是一支多么壮大的有生力量,将会带来多么令人憧憬的新变化。我希望大学把握现在,珍惜时光和发展机遇,踏实做人,扎实做事,演绎一生精彩。

论文答辩内容【第四篇】

联系方式:xxxxx。

法定代表人:xxx。

因林玉诉我单位占用其一案,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1.我单位对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使用,不是侵占,而是合法租赁。我方与原告与2012年12月1日签订了关于台江区瀛洲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租赁合同,此合同经原告确认双方签订合同时意思表示真实,为有效合同。且我方有按时缴纳租金,有建行存款凭条为证。因此,根据租赁合同,现租期未到,我单位是合法使用江区瀛洲街道江滨大道铺位不必交还给原告。

2.我单位与原告在2012年12月1日签订租赁合同,而原告于当天就拟好起诉状,明显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条当事人行使权利、履行义务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有滥用诉权的嫌疑。

3.原告请求我单位支付从2010年11月30日起至2012年12。

月1日的对江区瀛洲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场地占用费无依据。

首先,原告于2009年6月30进行了关于江区瀛洲街道江滨大道铺位的房屋产权登记,我单位并不知情,仍向福州xx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支付了租金,有招商银行现金单为证。且原告并没有向原告主张权利,则从2009年到现在已过两年的诉讼时效,原告丧失胜诉权。

其次,我方提供裁决书证明福州xx商业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已向原告支付了预期交房违约金,由于根据同一案件事实原告不得要求双重赔偿,因此我单位不必支付占用原告店面的场地占用费。

综上所诉,答辩人认为,被答辩人的起诉缺乏事实和法律依据,请求法院依法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此致

福州市xx区人民法院。

二零xx年十二月十五号。

论文答辩内容【第五篇】

被答辩人:xx某某铝塑门窗厂。住所地:投资人:谢某。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不服xx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xxxx)东开民二初字第xxx号判决书提起上诉一案,针对对方上诉请求,结合案件事实与证据,提出以下答辩意见:

一、xx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xxxx)东开民二初字第xxx号判决,程序合法,实体认定正确,应予以维持。

一审法院作出的“原告xx某某铝塑门窗厂与被告杨某胜之间构成劳动关系”的判决,是一审法院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结合案件证据,作出的认定,合法有效,应当予以维持。

二、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在一审过程中,答辩人向法院提供的被投资人谢某签字的住院发票、答辩人与谢某的谈话录音资料以及一审法院以答辩人申请在东湖生态旅游风景区公安分局吹笛派出所调取的出警证明,足以证明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况且,在xx电视台“新闻xxx”节目中,被答辩人的投资人谢某在记者采访中,表示答辩人事故系答辩人违规操作造成,实际上已经认可了答辩人与被答辩人之间的劳动关系。因而,对两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予以确认。

三、被答辩人负担案件上诉费用。

综上,被答辩人作为用人单位刻意否认与答辩人的劳动关系,是在逃避自己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特要求贵院依法驳回被答辩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判决,维护答辩人的合法权益。

此致

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答辩人:杨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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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内容【第六篇】

范文[1]:。

答辩人:xxx。

性别:男出生年月:19xx年11月24日。

民族:汉工作单位:xxxx职业:。

住址:巨野县独山镇解海村。

被答辩人:xxx。

性别:女出生年月:19xx年10月12日。

民族:汉工作单位:。

职业:。

住址:巨野县独山镇高海村。

答辩人因xxx诉离婚纠纷一案,进行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依法判令双方离婚。

2、婚生女孩xxx由答辩人抚养,由被答辩人支付抚养费用。

3、诉讼费用由被答辩人承担。

事实与理由:。

1、20xx年答辩人与被答辩人经媒人介绍认识,并于20xx年5月17日办理了结婚登记,20xx年12月16生育女孩xxx。

婚后夫妻感情不好,为了整个家庭,答辩人常年外出打工,并将收入除去生活费用外全部给于家庭。

而被答辩人不求上进,好吃懒做,将自己封。

闭于家中。

该种性格给婚生女孩解晓柔带来了严重的性格缺陷:孤僻、语言表达能力较差。

2、被答辩人自婚后一直没有生活来源,全凭答辩人全力支撑家庭收入、开支。

被答辩人严重的缺乏预估能力,

婚生女孩xxx20xx年12月16日出生,至20xx年2月28日时,未办理上户手续并将此事不告知答辩人。

以上两种情况,给婚生女孩xxx受教育等带来极大的不稳定性和不良影响。

3、目前答辩人工作稳定,收入均衡,能给婚生女孩xxx提供更好的生活及受教育的条件。

所以请求法院秉着为婚生女孩xxx将来负责的原则,将婚生女孩判给答辩人抚养。

此致

巨野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xxx。

20xx年5月25日。

范文[2]:。

答辩人:赵xx,男,白族,1980年02月14日生,云南省大理州剑川县人,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

身份证号53293xxxxxxxx,联系电话xxxxxx。

被答辩人:李xx,男,白族,49岁,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34号,系死者李xx之父。

被答辩人:刘xx,男,36岁,农民,白族,住云南省大理州xx村27号。

答辩人就被答辩人李xx提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请求事项:。

1、请求驳回原告的全部诉讼请求;。

2、本案诉讼费用由原告承担。

事实和理由:。

一、答辩人赵xx不应该对李xx的死亡承担任何法律责任,所支付的元为补偿款而非赔偿款。

1、被答辩人李xx以“事发当天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为由,要求答辩人承担赔偿责任,没有任何法律依据。

答辩人邀约死者到街上吃饭和李xx的死亡之间没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吃饭并不会必然导致李xx的死亡。

2、20xx年04月05日晚上,李xx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因抢救无效死亡,其死亡原因完全是因为自己酒后擅自驾驶摩托车,加之车速过快导致的,和答辩人没有任何法律上的因果关系。

3、本案原被告三方就李xx的死亡达成的协议性质属于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20xx年04月05日晚上,李xx驾驶摩托车自己摔倒致伤后,赵xx、刘xx从朋友角度出发,积极打电话通知其家人,并积极参与了李xx从镇卫生所、县医院、州医院的系列抢救工作。

李xx死亡后,在溪南村委会工作人员的主持下,赵xx和刘xx从人道主义的角度出发,于20xx年04月08日与被答辩人李xx就李xx死亡问题签订了“协议书”。

根据该协议书第1条约定:“赵xx、刘xx二人自愿一次性弥补李xx家属壹万贰仟元(元),每人承担元”,该协议书明确地载明该元是“弥补”款,即补偿款,而不是赔偿款。

说明在签署该协议时,各方当事人认可这是一份补偿协议,而不是赔偿协议。

二、答辩人李xx不顾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并已经履行的协议约定,再次将此事诉至人民法院,是一种出尔反尔、背信弃义的行为。

根据三方20xx年04月08日签订的协议书第2条约定:“李xx家属无异议,付清弥补资金后,当事三方和睦相处、互相关照,三方签字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据此约定,赵xx和刘xx进行一次性补偿后,三方不得以任何借口纠缠此事。

赵xx和刘xx已经按照协议履行了补偿款支付义务,意味着三方因李xx死亡而产生的民事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三、原被告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书”使原有的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八条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护。”

本案当事人三方自愿达成补偿协议,并已实际履行,该补偿协议并不违反我国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对双方当事人具有约束力,当事人应当依照补偿协议的约定履行相应责任。

当事人三方就赵劲成死亡自行达成补偿协议,应视为三方以协议排除了法律规定的侵权损害赔偿责任的适用,三方因自愿协商而达成协议这样一个法律事实,使原有的赔偿法律关系变成了合同关系。

因此,本案中三方签订的一次性补偿协议,符合民事法律行为的要件,具有法律效力。

三方基于合同关系形成的合同之债,不是侵权之债,应由合同法予以调整。

四、当事人赵xx和刘xx已经全面、完整地履行了该协议书,意味着原被告三方因李xx死亡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已经终止。

协议签订后,如果义务人不履行义务则承担违约责任,如果义务人已将补偿协议履行完毕,那么合同之债权债务关系就随之消灭。

本案三方签订的补偿协议对原被告三方均具有约束力,被告既然已经依协议支付相应补偿款,就无需再承担任何责任。

没有任何法律依据,起诉显系滥用诉权,请求人民法院依法予以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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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文答辩内容【第七篇】

论文目录都比较长,在ppt中要简化,最好变成长短接近的几个单元,这样才好排版。

3

论文结构长,几万字,很容易让人忽略你的整个研究框架,所以我个人建议设计一个好的导航,有助别人理解你的内容和目前演讲的单元之间的关系,这个和目录设计一脉相承。

4

要避免简单把论文中文字和图表复制到ppt上,要自己动手做一些图解,ppt是用来瞟的,不是用来看的。

5

颜色太多,只会导致ppt可读性下降,但是很多导师会认为你的ppt颜色太素,太少,假如真的遇上这个问题,那你就听导师的吧!

6

最后希望你们都顺利答辩成为圣斗士,千万莫成为烈士。

论文答辩内容【第八篇】

一、首先是开场白:。

向各位老师不辞辛苦参加我的论文答辩表示衷心的感谢,并对四年来我有机会聆听教诲的各位老师表示由衷的敬意。下面我将本论文设计的目的和主要内容向各位老师作一汇报,恳请各位老师批评指导。

二、内容。

首先,我想谈谈这个毕业论文设计的目的及意义。……。

其次,我想谈谈这篇论文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本文分成……个部分.

第一部分是……。这部分主要论述……。

第二部分是……。这部分分析……。

第三部分是……。

学生首先要介绍一下论文的概要,这就是所谓“自述报告”,须强调一点的是“自述”而不是“自读”。这里重要的技巧是必须注意不能照本宣读,把报告变成了“读书”。

“照本宣读”是第一大忌。这一部分的内容可包括写作动机、缘由、研究方向、选题比较、研究范围、围绕这一论题的最新研究成果、自己在论文中的新见解、新的理解或新的突破。

最深体会、最精华与最富特色的部分表述出来。这里要注意一忌主题不明;二忌内容空泛,东拉西扯;三忌平平淡淡,没有重点。

三、结束语。

最后,我想谈谈这篇论文和系统存在的不足。

但论文还是存在许多不足之处,有待改进。请各位评委老师多批评指正,让我在今后的学习中学到更多。

谢谢!

四、老师提问。

1、自己为什么选择这个课题?

2、研究这个课题的意义和目的是什么?

3、全文的基本框架、基本结构是如何安排的?

4、全文的各部分之间逻辑关系如何?

6、论文虽未论及,但与其较密切相关的问题还有哪些?

7、还有哪些问题自己还没有搞清楚,在论文中论述得不够透彻?

8、写作论文时立论的主要依据是什么?

对以上问题应仔细想一想,必要时要用笔记整理出来,写成发言提纲,在答辩时用。这样才能做到有备无患,临阵不慌。

五、答辩技巧。

在答辩时,学生要注意仪态与风度,这是进入人们感受渠道的第一信号。如果答辩者能在最初的两分种内以良好的仪态和风度体现出良好的形象,就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

有人将人的体态分解为最小单位来研究(如头、肩、胸、脊、腰等)认为凹胸显现怯懦、自卑,挺胸显示情绪高昂—但过分则为傲慢自负;肩手颈正显示正直、刚强,脊背挺拔体现严肃而充满自信。

对我们确实有很大的启发。

在听取教师提问时所要掌握的技巧要领是:。

沉着冷静,边听边记。

精神集中,认真思考。

既要自信,又要虚心。

实事求是,绝不勉强。

听准听清,听懂听明。

文档为doc格式。

论文答辩内容【第九篇】

为了使双方当事人在诉前准备程序中能充分沟通以保证诉讼效率和公正,我国法律应建立答辩失权制度,即被告在收到起诉状后的一定期限内不提交答辩状的即丧失提出答辩意见的权利,法官应当依据原告的起诉和证据进行判决。

关于答辩状,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三条规定:“被告在收到之日起15日内提出答辩状。”“被告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之日起5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给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该条虽然规定了被告提出答辩状的时限,但没有明确规定被告在此期间不提出答辩状的法律后果。而且从该条内容看,被告的不答辩不会影响法院的审理程序,所有的程序都仍然按法律既定的程序进行,因此,被告即使不提出答辩状也不会有什么不利影响,可以照常行使答辩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规定:“被告应当在答辩期届满前提出书面答辩,阐明其对原告诉讼请求及所依据的事实和理由的意见。”。尽管该司法解释用了“应当”一词,但由于其对不提交答辩状的法律后果也无任何规定,因此,该条规定在运行中成了倡导性的条款。被告不提出答辩状,对其权利依然没有什么影响。

由此可见,根据我国现有法律的规定,被告可以不提交答辩状,不提交答辩状对被告没有任何不利影响,更不会丧失答辩权。

二、我国民事诉讼答辩制度的问题。

由于我国法律没有规定开庭审理前不答辩的不良后果,致使司法实践中,不提交答辩状成了一般状况,而提交答辩状却成了特例。这导致了很多问题,此制度的缺陷日渐明显。

1.答辩突袭妨碍了司法公正。

实践中有些人不是不能提交答辩状而是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在开庭前故意不进行答辩,在开庭时再进行答辩“突袭”。原告的意见和依据在起诉时就已经很明确,被告有足够的时间研究对抗的理由、法律依据和证据。在被告不依法提交答辩状的情况下,被告的观点和理由却成了秘密。由于原告在开庭时的答辩突袭,被告丧失了深入研究被告答辩意见的机会,很容易导致在法律依据上没有深入的认识,在证据上没有充分的准备,甚至直接导致败诉。

我国没有规定答辩失权制度,但规定了证据失权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四条:“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由于被告不提交答辩状,原告在无法获知也无从揣测被告观点的情况下,就会丧失准备相应证据的机会,进而可能造成败诉的结果,这对原告来说是不公正的。正如美国学者所指出的那样,“突然袭击不仅使对方当事人措手不及,而且使法官亦无从准备,如果双方之诉讼能力有强弱之差别,一方是具有丰富经验的律师,另一方是初出茅庐的新手,面对突然袭击,这种案件审判的结果,是辩护律师强者获胜,而正义却被淹没。”

2.被告不答辩使得法庭审理焦点不明确,导致庭审效率的低下。

要提高开庭审理的效率,就必须做好开庭前的准备工作。根据有关规定合议庭成员在开庭前“应当认真审核双方提供的诉讼材料,了解案情,审查证据,掌握争议的焦点和需要庭审调查、辩论的'主要问题”,但由于被告可随意不提交答辩状,往往造成法官无法庭前掌握争议的焦点。进入庭审后,要求法官在几分钟内的一轮诉、辩之后立即归纳出争议焦点是不现实的。因为焦点不明确,庭审调查难以围绕实质内容,致使庭审节奏缓慢。

3.被告不答辩,导致原告举证没有针对性。

民事诉讼证据规则第三十四条规定“当事人应当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证据材料,当事人在举证期限内不提交的,视为放弃举证权利”,“对于当事人逾期提交的证据材料,人民法院审理时不组织质证”;该规则第四十三条进一步规定“当事人举证期限届满后提供的证据不是新的证据的,人民法院不予采纳”。在被告依法提交了相关证据的情况下,原告可能可以推测到被告答辩的观点,也有可能无法揣测被告提出这些证据的真实意图。在对被告观点把握不透的情况下,为了避免证据失权有些原告不得不将收集到的一切与案件有关的材料全部提交给法庭。这样做的结果使得在庭审中,相当多的无关证据占用了大量的庭审时间。

三、构建答辩失权制度的可行性和必要性。

1.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原因决定了我国可以修改现行答辩状制度。

被告没有在答辩期间提出答辩状有以下几种原因:(1)出于诉讼策略的考虑,不提出答辩状。这种情形故意的不作为,而且是基于理性的考虑。(2)因没有什么不良后果而怠于提交答辩状。(3)没有能力准备答辩状。我国地域宽广,人口素质参差不齐,有一些人因为交通不便、文化素质或其他原因而没有能力提交答辩状。其中,前两种情形都与我国没有规定答辩失权制度有关。由于缺乏答辩失权的压力,答辩人提出答辩状的主观积极性也就差得多。第三种情况的存在是我国没有建立答辩失权制度的一个原因。但也不能因此而在制度设计上允许所有的被告不提交答辩状。对于因文化素质而不能提交书面答辩状的可以向起诉状一样,以口头形式提出,由人民法院记录在案并向原告送达。对于因交通不便等其他原因不能提交书面答辩状的可以规定一些特例的方式免除其不答辩的消极后果。前两种情况是我国当事人不提交答辩状的主要原因,因此,我国有必要构建答辩失权制度,强制其提交答辩状。

2.构建答辩失权制度是完善审前准备程序的必然要求。

世界上许多国家都采用十分重视审前程序的完善。虽然英美的审前准备程序具体做法不同,但有一个共同的特点即是当事人在审前准备程序中的准备是全面而充分的,双方当事人在庭审前可获知对方的观点和证据,而一旦进入审理阶段,原被告双方都不能再提出新的观点和证据。目前,我国已经确立了审前程序加开庭审理程序的审判模式。但由于我国答辩制度的缺陷使得证据失权等审前制度没有起到应有的积极作用,反而因各种制度不能相互配合而在一定程度上妨碍了诉讼公正。证据失权制度和答辩失权制度都是审前准备程序的组成部分,我国法律仅规定证据失权制度而不规定答辩失权制度在某种程度上侵害了原告平等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四条,在开庭审理前被告不提交答辩状的不会失权,原告不知道对方的防御方法因而不能有针对的提出相应证据就要失权,这是对原告是极其不公正的。按时提交答辩状是权利义务平等原则的要求,是民事诉讼法证明规则的要求,是发挥民事诉讼程序基本作用的前提。我国应针对现行法律规定所产生的消极影响,以国外相关规则为借鉴,建立一套符合我国国情的答辩制度。

四、外国的答辩失权制度。

答辩失权,即被告答辩权利的丧失。世界上许多国家都规定了答辩失权制度。从各国立法情况看答辩失权有两种具体的做法:一种是确定答辩状提出的期间,当法定的答辩状提出期间届满后,被告就丧失答辩权。答辩失权的直接法律后果是法院将答辩的不作为视为被告承认原告的诉讼请求。美国、英国、法国等国家和地区采取的这种做法。如《美国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12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被告人应当在接到传唤状和诉状20天内向对方当事人送达答辩状;第8条第二款规定被告的答辩应包括以下内容:“当事人应以简明的措辞对每一请求作出答辩,并应对对方当事人主张的事实加以自认或否认”“否认应明确地针对否认的主张和事实。”并在第8条第4款规定,对必须回答的诉状中的事实主张,除关于损害赔偿的金额数的主张外,在答辩状中没有否认,即视为自认。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民事诉讼制度则规定,被告人应当在受到令状后的14天内提出答辩状(抗辩状),原告再针对被告的答辩状(抗辩状)在14日内提出答复书。如果被告没有答辩期间提出答辩状时,原告可向法院的司法常务主任申请不应诉判决,以判决被告败诉。法国和德国也有类似规定。1976年12月,德国民事诉讼法第331条第3款规定,如果被告没有将其抗辩的意向通知法院,法院就可根据原告的特别请求,缺席判决原告胜诉,这种请求可以作为起诉状的一部分提出。

另一种做法是,有管辖权的法院在案件受理后即确定当事人双方出庭的第一次期日,在第一次期日时,要求被告到庭并提出答辩状。没有在第一次期日到庭或到庭后不提出答辩的,及丧失以后答辩的权利。奥地利民事诉讼法第243条规定,被告必须在第一次期日中对原告的起诉状提出相应的答辩状,如果在该期日没有提出答辩状的,被告将丧失抗辩权。日本也有类似规定。

上述国家中无论属于英美法系还是大陆法系,均将争点的整理视为准备程序中极为重要的一环,为达此目的,各国先后建立起了适合本国国情的答辩失权制度。这有利于提高审判效率。

论文答辩内容【第十篇】

答辩人:

答辩人就包头市荣腾物业有限责任公司诉答辩人物业管理纠纷一案答辩如下:

一、原告诉讼主体错误:

答辩人认为荣腾物业公司并不是本案的适合原告。根据合同法律关系的相对性原理,与答辩人签定前期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书的是泓远物业有限责任公司,即使根据该协议书的约定向答辩人主张权利,其主张人必须是合同的相对方泓远物业有限责任公司,不应为协议书以外的第三人。

原告应向答辩人出示相关证据证明其对“绿苑豪庭”进行物业管理具有合法性。并出示国家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手续,以证明其具有符合法律及行政法规规定的进行物业管理的资质、经营性收费许可等。

1、根据《合同法》第八十八条当事人一方经对方同意,可以将自己在合同中的权利和义务一并转让给第三人。

《物权法》第三十九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将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是不得将物业管理区域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或者转交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早在业主收房时卖出的房屋已经超过二分之一,小区物权已经移交到业主方,而不在是开发企业,类似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权利需要占全体业主总人数和总面积二分之一的人通过;方可解聘选聘物业服务企业。更换物业需要全体业主和开发商共同召开业主大会来决定。

2、根据《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四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享有以下权利:

(一)依照物业服务合同和管理制度实行物业管理;。

(二)制定物业服务的具体措施;。

依据以上条款,在没有与答辩人签订物业服务合同及物业服务的具体条件的情况下,荣腾物业公司并不是本案的适合原告。

二、原告诉讼理由明显不符合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根据《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三十六条新建物业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后,方可开始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

绿苑豪庭小区至今都没有在规划部门验收合格(有规划局的录音),违规建设车库、公然侵占公共面积(有规划局规划与实际建设对比图);小区内纯净水没有投入,老年人每天打水很不方便;物业更是把业主文化室被酒店占用为员工休息室(有照片),根本就没有尽到物业所应该尽到的服务,所以没有理由向业主进行收费。

原告诉讼对象错误:

根据《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三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在承接物业时,应当对物业建筑主体、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确认物业符合第三十六条规定的交付条件,并由双方签字确认查验记录后,完成交付手续。发现问题应当书面告知建设单位,及时进行整改。

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承接不符合交付条件的物业。建设单位提出要求物业服务企业承接不符合交付条件或者未经查验的物业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八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建设单位或者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在新建物业不符合该条规定的条件,向业主收取物业服务费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并责令其限期退还收取的物业服务费;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绿苑豪庭小区至今都没有在规划部门验收合格(同上规划局录音),很明显符合以上条件,所以被告应为鸿德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物业服务费理应由建设单位支付,收取已经交付业主的物业费应当依法退还。

四、原告没有尽到物业管理义务:

根据《包头市物业管理条例2013》第五十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企业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收取和使用情况、特约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标准等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公示,并将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以及居民委员会、社区服务站的受理投诉电话一并公布。

第九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五十七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按规定公示的,由房产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三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提供以下物业服务:第二小条公共秩序维护、安全防范;。

第四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办公用房、业主委员会办公用房属于全体业主所有,任何人不得改变用途、分割、转让、抵押和出租。

第七十五条业主、物业使用人应当按照规划设计用途使用物业,不得擅自改变物业使用性质。

第七十七条物业管理区域内按照规划建设的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改变用途。

1、自答辩人入住以来,从没有见到过物业公示过基本情况、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物业服务费收取和使用情况(有录音为证)。

2、酒店噪音扰民,尤其是在周末更为明显,物业明知这一现象,听之任之,根本就没有去协调酒店做好隔音工作,避免影响小区内业主受到干扰。(可以提供证人证言)。

3、答辩人从20**年5月12日就以书面形式向物业提出要求成立业主委员会,但物业以各种理由进行推脱,导致现在小区也没有业委会,没有尽到协助、配合的义务。(有录音、书面收条为证)。

4、小区文化娱乐活动室从居民入住后就没有开放过,今年更是被酒店的员工占用,严重侵犯了小区业主的权益。(有照片)。

5、工程方面,没有24小时报修电话,没见过工程人员,无夜班岗位,晚上停电无人维修。设备机房的养护也没有巡查记录和保养记录。公区设备设施损坏无人维修。作为服务企业有义务完善小区设施,但居民入住后至今仍没有健身器材等设备。

6、私建车库并出售的问题相互推诿,没有及时予以说明。(有照片)。

7、按照规划局公示小区主规划图中,小区道路已经被酒店占用。物业以酒店销售合同内容中的规定范围来认定酒店没有占用小区公共用地,纵容酒店装围栏,侵占广大业主之利益,明显的与国家行政机关的法规不符。(有照片)。

8、保安管理不是太好,进出人员、车辆保安查得不是很认真,而且很多没有车位的车辆经常停在主道上,严重影响大家的正常行驶和出入,没有尽到能加强车辆管理的责任。秩序维护方面,没有安装巡更打点,也没有楼宇巡查签到表!车辆及人员随意进出,无管理!大件物品出入无管理,消防制度及设备没有巡检,灭火器无巡检!

9、监控数量少,质量差,电梯未安装“监控”“五方通话”装置,达不到24小时实时小区全方位监控要求。

10、安全隐患:小区是否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有,是否运行正常?没有。

11、物业工作人员打骂业主的现象时有发生,在业主装修期间为难业主,吃、卡、要更是普遍现象。(可以提供证人证言)。

12、小区内发生多起盗窃案件,被窃居民多次与物业公司理论无果;物业公司对此却不承担任何责任;(可以提供证人证言)。

13、保洁卫生打扫不干净,楼梯间无人打扫,灰尘及杂物垃圾无人清扫,没有除四害及消杀!绿植无人维护只浇水,杂草丛生,黄土地外漏!小区自入住以来应该没有对草皮进行过重新维护和种植,现在小区有的草皮都秃了,却没有人管理。(有照片)。

五、答辩人主张先履行抗辩权,在原告纠正错误履约行为前,有权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物业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六条规定,在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的服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时,业主有权拒绝支付物业管理费用,并有权提出赔偿请求。因原告不能适当履行物业服务义务,给答辩人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根据合同法有关于先履行抗辩权的规定,在原告正确履行物业服务义务之前,答辩人有权拒绝支付物业服务费用。

因此,请求法院驳回原告诉讼请求。

此致

***人民法院。

20**年*月**日。

答辩人:****单位。

法定代表人:****,部长。

被答辩人:****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经理。

答辩人就****有限公司诉****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提出答辩意见如下:

一、被答辩人所诉与事实不符。

1、我单位从未派人到被答辩人处赊购商品,接到诉状后,经详细调阅财务档案,从来都没有被答辩人所诉的财务档案或欠款记录。几任单位领导更换进行财务交接时也从来都没有被答辩人所诉债务的交接手续。

二、被答辩人提供的证据有重大瑕疵,不能采信。

1、关于被答辩人所诉****元的欠条。

证据瑕疵一,我单位印章的全称应为:“****单位”,而被答辩人提供的欠条证据中的印章为:”****单位”。此印章不属我单位印章。

证据瑕疵二,该欠条仅加盖了公章,没有任何经办人员或财务人员或单位领导的签字,被答辩人没有提供购物明细。经查,我单位既没有该笔欠款的`财务记录,也没有相关物资的入账资料。

证据瑕疵三,欠条下半部分所谓的还款记录,仅有部分个人签字,没有加盖我单位公章。

因此,被答辩人提供的该证据与我单位没有关联性,我单位不应承担责任。

2、关于被答辩人提供的有个人签字的**张“销货清单”。

我单位从未授权任何人到被答辩人处赊购商品,也没有收到销货清单上的任何商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六十六条的规定:“没有代理权、超越代理权或者代理权终止后的行为,只有经过被代理人的追认,被代理人才承担民事责任。未经追认的行为,由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所以该赊购行为的民事责任不应由我单位承担。

三、被答辩人提供的的**张“销货清单”,其记载日期均为20**年和20**年,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六十一条之规定:“买受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支付价款。对支付时间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买受人应当在收到标的物或者标的物单证的同时支付。”

上述销货清单的诉讼时效起算时间应以销货清单上记载的时间为准,到今早已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即使买卖事实成立,被答辩人也早已丧失胜诉权,人民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综上,被答辩人所诉无事实依据,证据有重大瑕疵,与待证事实毫无关联,不能证明其主张。被答辩人的各项诉讼请求均应予以驳回。

此致

****县人民法院。

答辩人:****单位。

二〇**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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