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农村信用体系分析【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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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农村信用体系分析【第一篇】
“精勤求学,敦笃励志”这是印在培训课本上的校训,同时也印在了我们学员的心中。我们为了共同的使命和理想来到了平山培训基地,在这里,我们开始了农信职场第一课;在这里,我们收获了知识和友谊;在这里,我们的职场规划变得清晰明朗。在这里我收获了很多,跟大家分享一下我的感受。
新颖的培训方式。
三次培训都采取了“课堂学习+网点实习”相结合的方式,这让我们每次培训都有更多的收获与体会,并且每次的课堂内容都是循序渐进,先易后难,便于学员们消化吸收。
第一次培训,由于大家对农村信用社的业务还比较生疏,老师主要讲了银行工作礼仪、文化及基本理论知识,让大家在头脑中勾画出一幅日常工作画面,这样培训结束进入网点实习就不会感到陌生与不适。
有了第一次培训和网点实习做铺垫,第二次培训开始讲银行会计基础结算和个人、公司业务管理,让学员们对农村信用社的主要业务流程有了基本的了解与认识,培训结束后通过在网点现场学习和实际操作加以巩固。
第三次培训学习了贷款管理方法、业务风险点及防范措施。授课老师毛老师是有多年金融从业经验的前辈,对工作中容易犯错的事项都列举出真实案例,加强我们对业务风险点的识别和防范。
培训时间比较紧张,老师牺牲自己晚上休息时间来授课,让学员们心中充满敬意,我们一定会将这种敬业精神传承到今后的工作当中。
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农村信用体系分析【第二篇】
通过学习-理事长在贯彻落实全省农村信用社工作会议精神督导检查通报会上的讲话,使我们对-x三个地区的情况得到了解,让我们更好的学习他们的优点,找到自己的不足。
我归纳了理事长的讲话主要有五点:
一.农村信用社动员的人员多。根据我们自身的优势,发动全体员工吸收存款,解决资金瓶颈问题,为春耕贷款的发放奠定坚实的基础,让客户了解信合,相信信合,决不损害农户的利益,站在支持“三农”的角度考虑农户利益,坚决制止“吃.拿.卡.要”的事情发生。
二.增长方式的改变。我们要从思想和行动上符合转变的要求,更要从实质上达到这个转变,用科学发展解决历史和现实问题,由以往的“又快又好”向“又好又快”转变。通过发展来提高经济效益,增加员工收入,提高员工的工作热情和动力。
四.加强执行力建设。我们的执行文化是“一本经念到底,一件事抓出头”,我们要明确执行的决心,研究存贷款完成的办法,集思广意,明确相关的责任,控制存贷比例,深入研究实际问题,解决农民种地问题,促进良好风气的形成。
五.做好风险管控。贯彻“一念之差,终生后悔”道德风险斩立决。
只有做好了这些方面我们吉林农村信用社才能更好的发展,在竞争激烈的社会中才能茁壮成长,祝愿我们的吉林农信永创辉煌在那个满眼金黄的收获季节,22岁的我如愿的走进了辽宁省农村信用社的大门,对于我来说,农信的一切是那样的新奇与陌生,曾以为是天之骄子的我,却在面对纷繁复杂的工作环境和形形色色的业务对象之下,显得无所适从。慢慢的,在老农信人热情而又朴实的言传身教之下,我尽快的熟悉了业务,逐渐的溶入了角色,同时,也学会了该如何做事,怎样做人。
我目前的工作岗位是前台储蓄人员,作为储蓄岗位的一线员工,我的一言一行都代表着农信的形象,在工作中,我始终以“客户满意,业务发展”为目标,做到来有迎声,问有答声,走有送声,让每个顾客都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在主任的关心和同事帮助下,我不断的提高了自己的业务技能,能够按照正确的储蓄业务操作规程办事。同时,把最方便最可行的方法用在业务操作上,一切以客户需要为主。在与客户沟通中,了解客户的需求,为客户解决所需。遇到蛮不讲理的客户,也去包容和理解她。一年来,我始终严格恪守着各项政策法规,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在办理储蓄业务时,认真落实“实名制”(规定;做好大额及相关证件等登记;在收付现金时,真正做到唱收唱付;在遇到连存款凭条都不会填写的客户,我会十分细致的为他们讲解填写的方法,并做好示范,直到他们学会为止;每日营业终了,认真核对重要空白凭证的使用和剩余情况。而正是这每天平凡而琐碎的工作,却似一条缓缓流动的河,悄悄地融化了我雾一样的惆怅,磨砺了我风一般的浮燥。
日出日落,时光流逝,400多天就这样悄无声息的走过了,简简单单的一收一付、普普通通的一存一贷,换来的却是田野里绿油油的庄稼、棚舍中欢叫的牛羊、夕阳下袅袅的炊烟。每当想到这其中也有我的一份辛勤付出,一种来自于工作的充实感便会萦绕于心,进而是一种实实在在的归属感。
抬头凝望那枚绿色的信合标识,我仿佛看到了它所承载着的“三农”的希望。目前,辽宁省农村信用社正在逐步规划和实施“十年四步走”的宏伟发展目标,又是一个全新的开始,我也为自己制定了一个新的目标,那就是加紧学习,更好的充实自己,以更加饱满的精神状态来迎接新时期的新挑战。
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农村信用体系分析【第三篇】
在学习中,我本人就服务意识、工作作风、工作效率等方面结合“五种意识”,对照自身,加强学习,认真体会,强化整改。通过几个阶段的系统学习和自我剖析,我有以下几点体会:
第一,在工作中要强化忧患意识,加强学习。
第二,坚定信念,强化服务意识。
不断加强信用联社精神的锻炼和修养,进一步增强做好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从而提高为人民、为客户服务的业务水平,进一步增强大局观念、提高把握大局的能力,始终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与联社保持高度一致,自觉维护团结统一,增强联社业务能力。
对于上下联系少,主动沟通不够的问题,我们要进一步增强宗旨观念和全心全意为客户服务的.意识,不断改进个人工作作风,进一步树立求实务实抓落实的思想作风,多深入基层,多调查研究。长期以来,部分联社职员只注重于埋头工作,围着工作团团转,缺少对事物的思考和人际的沟通,缺乏思想的敏锐性,往往只注意到事物的表面现象,没有注意到事物的本质。平时养成闷头思考问题、完成任务的习惯,深入调查不够细致,联系工作不够踏实,主动沟通的时候不多,因此出现有些问题考虑不周全的毛病。我们要不断加强与周围同事的联系,加强沟通,团结全联社共同服务客户。
第三,要具有争先精神,不断进行开拓创新。
时代不断发展,因此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看问题,在工作中需要以开拓创新的精神,通过大胆的实践和探索去加以解决。不因循守旧,不安于现状,不断总结和完善已有的经验,不断地来提升自己的综合实力,提出新思路、新方案,拿出新举措,开创新局面。要严格要求自己,克服松懈心理和懒散情绪,树立崭新的奋斗目标,始终保持旺盛的战斗力,积极肯干,吃苦耐劳,努力贡献自己的聪明才智。
第四,要具有化全局意识,团结同事。
我们要严格遵守信用社联社的组织纪律,发扬联社的优良传统,树立民主作风,坚持群众路线,充分尊重群众的首创精神,及时总结来自基层和实践的丰富经验,自觉接受联社外群众内同事和领导的监督;同事要维护整个宣汉县联社班子的团结,团结就是力量,发挥团结的作用;对领导的决定坚决贯彻执行;充分发扬联社内民主,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不断加强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善于团结同志,创造团结协作的人际关系和良好的工作环境。
思想政治作风建设教育活动对联社各个职员进行了广泛的教育,加强了联社内部各个部门之间、同事之间的团结,起到了团结联社、服务大众的重要作用。我们要不断进行思想政治作风建设,加强思想先进性建设,推进联社和个人又好又快发展。
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农村信用体系分析【第四篇】
第一条 为适应农村信用社经营管理需要,变革传统的管理模式和劳动组合形式,简化核算手续,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增强广大员工的责任心,提高竞争能力,根据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柜员制是指营业人员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根据自身权限,按照业务操作规程,独立为客户办理会计、出纳、储蓄等业务,并单独承担相应责任的一种劳动组合方式。
第三条 柜员制是农村信用社会计核算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反映和监督柜台业务各项资金活动的工具,必须严格执行柜员制账务核算的基本规定,提高会计核算质量。
第四条 实行柜员制的营业机构应遵循有利于执行规章制度和提高工作效率,有利于凭证严密传递、方便客户和内部操作,有利于分工明确、职责清楚和监督制约的原则,确定本单位柜员制会计核算形式及柜员数量。
第五条 实行柜员制的营业机构必须建立健全完整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制度,按照服务规范、管理科学、核算准确、风险防范的要求,不断提高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章 实行柜员制的基本条件及要求
第六条 实行柜员制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营业机构存款人均余额200万元以上,日均业务量在100笔以上,城区机构和新建机构可适当放宽。
(二)配备完善的电视监控录像设备,做到操作过程均在监控之下进行。
(三)有较好的内部管理基础,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及监督制约机制。
(四)受理业务必须使用计算机统一应用程序处理。
(五)柜员必须具备良好的思想品质与职业道德,忠于职守、敬业爱岗、廉洁奉公。能够认真贯彻执行金融法律法规条例和各项会计出纳基本规章制度,熟练掌握业务核算方法和操作规程,准确、快速地办理各项业务。
(六)营业机构实行柜员制须由联社申请,报经办事处批准后实施。
第七条 实行柜员制基本要求
(一)为加强服务和接受客户的监督,柜台的高度应达到—米,宽—米,既能使客户看清柜员操作,又能符合安全防范要求。
(二)柜员制营业机构必须配备适合营业柜员工作环境的设施,使柜员能集中精力办理业务,原则上应在每个柜员间安装隔离板,形成每个柜员相对独立的操作间。
(三)每个营业柜员配置一套电脑终端,一台高性能打印机、防伪点钞机以及专用钱箱和传票箱等设备。
(四)在营业室内配备电脑监控录像设备,使每天的营业情况始终处于监控状态,直至营业结束账款轧平。
(五)原则上对柜员实行风险基金管理,对上岗柜员按承担的风险大小给予一定的风险补贴。
第三章 岗位设备和人员管理
第八条 柜员制按业务性质至少配备以下柜员:营业柜员、综合柜员、主管(监督)柜员。
第九条 柜员制营业机构应根据其会计业务量与现金收付量配备主管(监督)柜员1—2人,从事监督与管理工作;综合柜员1人以上,负责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及上解、下拨工作;营业柜员2人以上,负责日常业务操作及核算处理。
第十条 营业柜员在严格授权管理、严密监控下,实行单人临柜,自我复核、自我约束、自我控制、自担风险。
营业柜员按会计业务量及日均现金收付量确定柜员人数。具体标准如下:
1、现金收付量300万元以下、业务量在150笔以下,配备2名营业柜员。
2、日均现金收付量300万元以上、业务量在150笔以上,配备3名以上营业柜员。
第十一条 各岗位人员配备实行聘任、聘用制,可采取竞争上岗双向选择等方式,但人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二条 主管(监督)柜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工作认真,责任心强,能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具有一定的组织能力和管理能力。
(二)熟练掌握各项会计出纳基本规章制度,会计业务核算方法、业务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并负责组织实施。
(三)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的较强的制度观念。
(四)具备相关的上岗资格。
第十三条 综合柜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爱本职工作,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廉洁奉公,作风扎实,从事临柜业务一年以上。
(二)熟练掌握专业业务知识和岗位操作规程,严格执行各项会计出纳规章制度及相关的金融法律法规条例,具有严谨的工作态度和较强的制度观念。
(三)熟练掌握计算机业务操作技能和出纳技能,能独立处理各种临柜业务。
(四)具备相关的上岗资格;
第十四条 营业柜员应具备以下条件:
(一) 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忠于职守,敬业爱岗,廉洁奉公。
(二)能够认真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农村信用社会计出纳基本制度》和有关金融法规条例,主动、热情、准确、迅速、灵活地为客户办理更多存款等业务。
(三)熟悉各项业务操作程序,掌握各项业务技能,能独立处理每一笔业务。
(四)严格按规章制度办事,熟练掌握各项规定、办法及操作要领,做到账、款、证、章使用安全准确。
(五)具备相关的上岗资格。
第四章 岗位职责
第十五条 主管(监督)柜员的主要职责
(一)组织本社的政治业务学习,贯彻落实金融方针、政策、法规和各项制度,组织实施各项临柜业务活动。
(二)制定本社的工作计划和工作措施,开展宣传,搞好服务,带领本社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
(三)负责本社的业务管理,保管登记“会出工作日志”、“业务用公章保管使用登记簿”、“会计人员分工交接登记簿”、“会计档案登记簿”、“业务印章、库(柜)钥匙交接登记簿”、“联行印章、密押、压数机交接登记簿”等簿册,定期不定期对账务、现金、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日常核算及各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并认真做好检查记录。
(四)掌管使用行政公章、县辖联行章、汇票专用章、标识码、结算专用章等。
(五)掌管一把库房钥匙,与综合柜员共同负责款项、箱包等出入库工作。
(六)对各柜员使用的重要空白凭证进行监督再销号。
(七)监督对公存款开销户工作,按规定做好业务等印章的领用、分发、上交以及柜员分工交接等工作。
(八)按规定审查借款凭证、大额款项的解付、汇划费用开支、应收应付款项的列支及错账冲正。
(九)掌管服务器开机密码及sfeb用户密码,每日负责开关机及启下联机。
(十)检查重要空白凭证的管理情况,每旬对柜员管理的现金进行抽查。
(十一)负责本社的人员管理,安排劳动分工,监督办理工作交接。
(十二)负责大额提现、利息收支、错账冲正、抹账、积数调整及存款查询、挂失、质押、冻结等特殊业务的审签、授权工作;对当日各柜员交来的传票及时查询审核,逐笔勾对业务流水;按时检查内外账务,按月勾对往来账务。
(十三)营业终了及柜员临时离岗,负责清查柜员库存现金及重要空白凭证,并与现金库存簿及计算机中查询的凭证使用情况核对相符。
(十四)负责组织营业室的日结、月结、试算与决算工作及各类会计报表的审查上报。
(十五)每月至少检查一次重要空白凭证与库存内现金、有价证券,监督管理好“四室一库”。
(十六)及时处理解决营业中出现的问题,并根据情况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
(十七)负责实施本社(柜)人员的管理、考核及奖惩兑现。
(十八)负责电子监控设备的管理与运行。
第十六条 综合柜员的主要职责
(一)负责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的领取、登记和保管,办理各柜员重要空白凭证的调拨工作。
(二)负责掌管使用现金讫章(仅用于现金的上解与下拨)
(三)负责各柜员营业用现金的内部调剂和本社(柜)现金的领用、上缴,并记载“库存现金登记簿”。
(四)负责输出打印各种传票及账表。
(五)负责款项的上解、下拨、票币整点等工作,及时编制现金计划,在规定的库存内合理调配现金。
(六)营业终了,负责自身库存及各柜员的钞箱累计,并与总库存核对,使之相符。
(七)负责本社(柜)综合核算、记载各种手工账簿、账务汇总和核对工作。
(八)登记《计算机运行日志》。
(九)与主管(监督)柜员共同负责库款、箱包及其它物品的出入库登记工作,协助主管(监督)柜员每日清库。
第十七条 营业柜员的主要职责
(一)积极开展柜面业务宣传,主动热情、文明礼貌、准确快捷地为客户办理业务,诚恳耐心解答客户提出的各种问题。
(二)加强柜面监督。认真审核各类凭证的完整性、合法性和真实性,严格执行各类业务操作规程,及时处理并按规定记载账务。
(三)负责记载“款项交接登记簿”,办理营业用现金的领用、保管,主辅币、残币的兑换及大额支现登记备案,负责票币的整点、挑剔、捆扎及有价证券的兑付工作,登记柜员现金收付登记簿。
(四)办理营业用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的领用和保管。
(五)掌管现金讫章、储蓄专用章、转讫章及个人名章,并按规定保管使用。
(六)人员交接和临时离岗要求办理交接和签退手续。
(七)营业终了,轧记当日经办业务,核对记账凭证、现金与柜员轧账表,做到账账、账款、账实相符。将掌管的印章、凭证及现金全部加锁入库保管。
(八)负责本柜计算机及其他业务机具的正常使用和维护,发现故障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并协助迅速解决。
第十八条 营业柜员账务核算的基本规定
(一)单人临柜,单收单付;
(二)凭码操作,离柜签退;
(三)账款自核,人机核对;
(四)取款账折(单)见面,当时核对;
(五)当时记账,一笔一清;
(六)人员变动,办理交接;
(七)相互制约,授权操作;
(八)款、章、证自管,专人专箱,自管自用,离柜收起;
(九)当日结账,账款相符;
(十)账表清洁,不得涂改;
(十一)存款业务先收款后记账,取款业务先记账后付款,转账业务先记借后记贷;
(十二)加强账务核对,确保账账、账款、账实、账证、账表、内外账务六相符。
第五章 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管理
第十九条 营业机构重要空白凭证和有价单证的领用和保管由综合柜员负责。
第二十条 综合柜员统辖本社重要空白凭证及有价单证领用情况,按凭证种类设置账户,通过表外科目进行核算。对凭证的领、缴、销、存各环节要严密控制,确保账实相符。
第二十一条 柜员领用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必须坚持谁领用、谁保管、谁负责的原则,柜员一次领取的重要空白凭证数量不能超过系统设定的最高限额。序号使用,坚持销号制度。柜员间不得调剂使用。
第二十二条 柜员办理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交接手续,必须在有关登记簿上登记并签章,以明确责任。
第二十三条 营业终了,综合柜员根据当日计算机内各柜员重要空白凭证结存,与各柜员实际结存份数核对相符后,随现金入库保管。
第二十四条 有价单证视同现金管理,纳入表外核算,按种类、面额设立登记。
第二十五条 建立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查库制度,每次检查现金库存都要将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作为必查内容。
第六章 印章、柜员号和密码管理
第二十六条 营业柜员使用的各种业务印章,是受理业务的证明和对外承担经济责任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按照规定的范围管理和使用。
(一)印章的种类及规格
1、现金讫章:圆形,直径厘米;
2、转讫章:等边三角形,边长厘米;
3、储蓄专用章:圆形,直径厘米;
4、个人名章:长方形,×厘米。
(二)印章的使用范围
1、现金讫章:适用于现金收付凭证及现金缴款回单、用现金兑付的有价单证等。
2、储蓄专用章:适用于对外签发存单、存折等。
3、转讫章:适用于一切转账凭证,对外签发收账通知和支款通知等。
4、个人名章:用于已经办理和记载的各种单证、凭证、账簿的报表等。
(三)签章规则
1、各种单证除按规定加盖业务印章外,存单、存折、收据、现金和转账凭证等加盖营业柜员名章;借款契约、托收承付拒付、大额汇票解付、大额现金付出、定期结息、错账冲正、其他应收、应付款项列账等传票、贯用发票、查询查复书等,还要由主管(监督)柜员审查并加盖名章。
2、各种手工账簿账页记满后由更换账页的柜员在账页下端签章。
3、各种报表应加盖制表、复核、主管、(监督)柜员及有关人员名章。对外和向上级主管部门报送的报表质量,防止重大差错事故和经济案件发生的监督保障体系,也是约束会计核算行为的一种有效措施。
第二十七条 检查监督人员应认真履行检查监督职责,对会计核算质量与会出制度执行情况进行认真、详细的检查监督,并积极提出整改建议,督促各柜员严格按操作规程办理各项业务,防止各类差错与经济案件的发生。
第二十八条 检查监督是对日常会计核算业务进行序时性、连续性的监督,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主管(监督)柜员不应参与营业柜员或综合柜员的顶岗(替班)工作,切实保证检查监督的相对独立性,确保检查监督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二十九条 检查监督人员发现差错应督促其认真纠改,不得以任何理由代替柜员修改业务差错,发现重大差错、事故,必须及时上报主管部门。
第三十条 检查监督分现场监督与事后监督两种,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对业务的检查监督
柜员临柜业务处理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要求及时、准确办理,柜面经办的各种业务每日由主管(监督)柜员按规定要求逐笔勾对检查,当日发现的差错应及时纠改,事后发现的各种差错要查明原因,按规定认真处理。
(二)对业务印章的检查监督
业务印章实行自用、自管制度、营业结束,所有印章须随现金一并入库保管。
(三)对重要空白凭证的检查监督
重要空白凭证必须坚持谁领用、谁保管的原则。营业终了,由主管(监督)柜员与综合柜员核对各柜员重要空白凭证零头,并根据传票进行再销号。
(四)对库款的检查监督
当班结束,由主管(监督)柜员与综合柜员负责各柜员库款清点核对,确保账账、账实、账款相符。
第三十一条 检查监督的责任划分
主管(监督)柜员或综合柜员监督审查后的账表凭证,在以后的各类检查中发现的差错,应按先追究或处罚当期主管(监督)柜员、再追究柜员责任的原则进行处理。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二条 本办法省联社泰安制定制定,修改、解释亦同。
第三十三条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维护正常的经营管理秩序,保障我市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信用社)资产安全和稳健经营,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系统各项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违反规章制度行为是指信用社员工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以及本系统各项基本制度、管理办法、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的行为(以下简称违规行为)。
第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有关责任人员,是指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对违规事实的发生负有责任的员工,包括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和一般员工。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系统各级联社理事长、副理事长、主任、稽察办主任(监事长)、副主任、主任助理,各信用社理事长(主任)、副主任、监事长、分社主任等。
主管人员,是指联社、信用社内设机构负责人及副职人员(含储蓄所负责人)。
第四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原则:
(一)信用社任何员工有违规行为的,在适用本办法上一律平等;
(二)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要与违规事实和责任轻重相适应;
(三)国家法律、法规、金融规章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信用社员工违规行为有犯罪嫌疑的,移交国家司法机关处理。
第五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系统所有员工(含临时工)。
已与信用社解除劳动关系的人员,经查实在信用社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可以提出处理建议,按照有关移送和处理的规定,移送其现所在单位进行处理。
退休人员,经查实在信用社工作期间有违规行为的,应当根据本办法进行处理。
第六条 人事档案关系不在本系统的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和本办法的规定,以经济处罚或其他处理方式对其违规行为进行处理。一般不适用本办法有关纪律处分的规定。
第二章 处理方式及规则
第七条 对违规责任人员的处理方式:
(一)经济处罚,包括罚款、扣发岗位考核性工资。
(二)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三)其他处理,包括通报批评、停职停薪、离岗清收、限期调离、解聘专业技术职务、辞退、除名、解除劳动合同等。
以上处理方式可以并处。
第八条 对于过失违规、情节轻微、没有造成经济损失或其他不良后果的违规行为,可以单独适用罚款处理。但对于应当给予纪律处分的,不得以罚款替代。
单独适用罚款的处罚,具体按照《xx市农村信用社稽核处罚处理办法》执行。罚款所得款项,由处罚部门交本级财务会计部门列专户管理。
第九条 因违规行为导致发生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给信用社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根据责任的大小,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条 因违规行为受到纪律处分的,同时应给予扣发岗位考核性工资的经济处罚;受到记大过以上纪律处分的,一律解聘专业技术职务。
受到警告处分的,扣发一个季度岗位考核性工资;受到记过、记大过处分的,扣发两个季度的岗位考核性工资;受到降级、撤职处分的,扣发3至4个季度的岗位考核性工资,并且其工资标准按人事有关规定重新确定;受到留用察看处分的,留用察看期间停发工资,按本系统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
第十一条 一人实施本办法规定的两种以上(含两种)应当受到纪律处分的行为,应当合并处理,按照所实施违规行为中应当给予的最高处分。对应给予撤职处分,但责任人没有职务的,给予降级处分。
第十二条 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受到刑事处罚或行政处分的,应当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其他处理。
有期徒刑(包括缓刑期较长)以上刑事处分的,除国家有特殊规定外,给予开除处分或解除劳动合同。
因过失犯罪被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其他较轻刑罚,如本人一贯工作表现良好,犯罪后能够认真检讨并有悔过表现,在群众中未造成恶劣影响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给予留用察看处分。
第十三条 本办法规定的纪律处分,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期为半年,降级、撤职的处分期为一年,留用察看的处分期为一年至两年。
受到纪律处分的员工在处分期内,取消评先资格、不得晋升职务、等级工资和评聘专业技术职务。
第十四条 纪律处分期满后,经受处分人提出申请,由原处理单位决定是否解除处分。受处分人在纪律处分期间工作表现特别突出或有立功表现的,报市联社审查批准后,可以提前解除处分。
员工纪律处分解除后,职务晋升、工资晋级、职称评聘和评先奖励不再受原处分的影响;受到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处分的,解除处分不视为对原职务、工资档次和原专业技术职务的恢复。解除留用察看处分后,应当按照人事部门的有关规定重新核定工资档次。
第十五条 各级联社从防范和警示的目的出发,可以对所辖机构的违规责任人员作出通报批评的处理。
通报批评可以单独作出,也可以依据本办法与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合并作出。
第十六条 因违规行为,给信用社造成信贷或其他资产风险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有关责任人员给予离岗清收处理。离岗清收的最长期限原则上不超过6个月。离岗清收期间,按本系统规定的标准发放生活费。
离岗清收期满,根据清收期间的表现以及清收的实际效果,按照本办法给予相应处理。
第十七条 员工有违规行为,不够开除条件又不适宜继续在本系统工作的,除按照本办法进行处理以外,可以给予限期调离处理。受到限期调离处理的员工,应即行离开工作岗位,由个人自行联系接收单位。
处理决定作出后,三个月之内(含三个月)照发基本工资和政府规定的各种生活补贴,从第四个月开始,发放75%的基本工资,第七个月开始停发工资,按本系统规定的标准发给生活费。一年期满仍不能调离的,予以辞退或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档次从重或加重处理:
(一)直接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决策或指使、授意、强迫下属员工实施违规行为的;
(三)在职责范围内明知下属员工实施违规行为而不予制止的。
高级管理人员、主管人员没有前款所列行为,但对违规行为的发生负有领导不力、管理不严或失察责任的,按照有关责任人员的.处罚档次减轻处理。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第三章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处罚档次基础上从重或加重处理,直至开除或解除劳动合同:
(一)以牟取私利为目的或内外勾结实施违规行为的;
(二)因违规行为造成事故、案件、经济纠纷、经营风险或者经济损失、信誉损害的;
(三)多次违规,屡教不改的;
(四)在共同违规行为中负主要责任的;
(五)干扰、妨碍、阻挠、抗拒调查和处理的;
(六)隐瞒事实真-相或者伪造、隐匿、篡改、毁灭证据的;
(七)发生违规行为后,不采取积极措施挽回影响或防止损失发生、扩大的;
(八)对检举人、证人、鉴定人、调查处理人打击报复的;
(九)指使、教唆、强迫他人实施违规行为的;
(十)违规后逃匿的;
(十一)违规行为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在第三章规定的具体违规行为处罚档次基础上从轻、减轻处理:
(一)初次违规且情节轻微,未造成经济损失、信誉损害或其他不良后果的;
(三)主动检举揭发他人违规行为,经调查属实的;
(四)主动赔偿因违规行为给本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
(五)有其他重大立功表现的。
第二十一条 因违规行为被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不再给予纪律处分;给予开除处分的,同时解除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 几种违规行为责任人的划分:
(一)经办人员和单位、部门的各级领导及有关人员,谁直接违规,谁就是责任人。
(二)领导或上级部门负责人指令经办人违规办理业务,领导或上级部门负责人为责任人;经办人员在办理过程中未向上级反映情况或违规不抵制的,经办人员为共同责任人。
(三)由于经办人员、营业单位等提供情况不实,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经办人员或提供情况的单位或部门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应由决策单位进行事前调查而未履行职责的,偏听下级提供情况而导致决策失误,造成不良后果,决策人为责任人。
(四)集体研究,违规违纪、弄虚作假,参加研究决策的主要负责人为责任人。
第三章 违规行为及处理
第一节 违反资金计划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二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一)违反资金管理规定,造成资金不能按时入账的;
(二)违反资金调拨业务审批程序调拨资金的;
(三)超越权限或者违反规定进行同业拆借、债券融资业务的。
第二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一)未经授权,办理同业拆借、债券交易、债券回购等融资业务的;
(二)违规从辖区外拆入或者向辖区外拆出资金的;
(三)擅自进行权益性投资的。
第二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账外发放贷款的;
(二)擅自提高法定利率或变相提高法定利率吸收存款的;
(三)挪用信贷资金买卖股票的;
(四)违反规定,利用信用社资金为券商、企业或个人垫交证券交割清算资金的。
第二节 违反信贷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二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撤职处分:
(一)未按规定建立贷款咨询组织的;
(二)未按规定实行审贷部门分离的;
(三)未按规定执行信贷业务报批、备案的。
第二十八条 信贷调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在“双摸底”过程中,不深入基层调查,凭空捏造填制摸底表,凭此发放资信证的;
(二)帮助客户编造虚假材料套取信用社贷款的;
(三)对发现的重大问题故意隐瞒,误导贷款审查的。
第二十九条 信贷调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开除处分:
(二)未按规定核实抵押物、质物、质押权利及保证人情况,造成担保合同无效或保证人、抵(质)押物、质押权利不具备担保条件的。
第三十条 信贷审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开除处分:
(一)隐瞒审查中发现重大问题的;
(二)不坚持独立审查原则,按照他人授意进行审查的。
第三十一条 信贷审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一)未经调查程序进行审查的;
(二)审查通过明显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信贷政策、信贷投向的信贷调查报告和评估报告的。
第三十二条 信贷审查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二)对不同意的报批项目未按规定反馈审查意见的;
(三)未对送交的信贷资料、调查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查的;
(四)审查通过调查责任人、管户责任人及第一责任人不明确的信贷业务的。
第三十三条 信贷审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向关系人审批发放信用贷款或以优于其他借款人的条件向关系人发放担保贷款的;
(二)审批发放需经贷审会审议而未审议的信贷业务的;
(三)审批发放贷审会审议未通过的信贷业务的;
(四)越权或以化整为零等方式变相越权审批信贷业务的;
(五)逆程序或变相逆程序审批信贷业务的;
(六)审批发放冒名、顶名贷款的;
(七)审批发放明显不符合信贷政策和贷款条件的信贷业务的。
第三十四条 审批办理没有真实贸易背景的票据承兑、贴现业务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第三十五条 信贷审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撤职处分:
(一)违规审批发放异地贷款的;
(二)违反规定,向国家明令禁止的行业或企业发放贷款的;
(三)未经特别授权,超过核定的客户最高授信额度审批发放贷款的。
第三十六条 信贷审批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审批发放没有明确调查、审查、管户责任人的信贷业务的;
(二)审批信贷业务未明确签署意见的;
(三)违反规定泄露贷审会审议的事项及结果的。
第三十七条 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信贷指标弄虚作假,支农措施不落实,造成恶劣影响的;
(二)未按规定对贷款形态及时进行认定、调整、登记的;
(三)在贷款发放后未按规定进行信贷跟踪检查,或无书面检查报告的;
(四)未按规定检查和确认抵(质)押物的价值和保管情况的;
(五)对贷款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行为未予以指出并采取相应措施的;
(七)发现信贷档案资料损毁、遗失未及时报告,或未及时追查、修补的;
(八)向贷户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的;
(九)未按规定进行《资信证》年检的。
第三十八条 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开除处分:
(二)未按审批内容办理信贷业务,对审批时所附的相关限制性条件不落实的;
(三)发放贷款用于收回借款人所欠利息的;
(四)违反规定办理借新还旧业务的;
(五)不良贷款认定过程中弄虚作假,不如实反映贷款质量的;
(六)违反规定核销贷款呆账和利息坏账的;
(七)未按规定办理贷款展期的;
(八)向贷户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三十九条 信贷经营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私自销毁、隐匿、篡改信贷资料、数据或凭证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担保手续,导致贷款担保无效的;
(三)未按规定及时向借款人、担保人主张权利,导致借款、担保合同超过诉讼时效的(不可抗力的除外)。
第三节 违反风险资产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四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收回贷款本金或利息不做相应的账务处理的;
(二)实施以资抵债后,未及时注销贷款本息、未转登记待处理抵债资产台账的。
第四十一条 在不良贷款清收、处置过程中,因失职造成信用社债权不能落实或导致贷款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二)未对接收的抵债资产建立分类卡片或登记簿,并记录抵债资产相关要素的;
(四)因未认真履行管理职责造成抵债资产损失的;
(六)抵债资产接收后,无特殊原因未及时办理有关过户手续的;
(七)未经批准将抵债资产自用或无偿出借的。
第四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一)未经审批或超越权限接收、处置抵债资产的;
(二)接收所有权、使用权不明或有争议的资产作为抵债资产的;
(三)接收依法不得转让的资产或接收其他不宜抵债资产的;
(四)擅自放弃抵债资产接收价格低于全部贷款本息(含表外利息)差额部分追索权的;
(五)抵债资产接收、管理、处置过程中失职、弄虚作假或询私舞弊的;
(六)在不良贷款管理、处置中,因失职造成超过诉讼时效、担保人脱保或未在规定期间向法院申请执行的。
第四十四条 在处置和监督管理经济实体及权益性投资工作中,未按规定要求落实债权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
第四十五条 在企业改制过程中,未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落实信用社债权,制止企业逃废信用社债务不力,造成贷款损失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一)原贷款资料、有关核销资料未专户登记、入档和保管的;
(二)对已批准核销的贷款或其他损失,未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或未定期实施检查的;
(三)为掩盖责任,对应核销的其他损失,不申报核销、长期挂账的。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一)采取化整为零分次申报或其他虚假手段,申报呆账贷款或其他损失核销的;
(二)违反呆账贷款和其他损失核销申报、审查、审批程序规定的;
(三)核销工作中超越权限审批业务的。
第四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核销工作中泄漏核销信息或内外勾结损害信用社利益的;
(二)核销后收回呆账贷款,不入帐的。
第四节 违反储蓄存款业务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四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现金交接没有按券种登记的;
(三)未按规定办理代扣、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的;
(四)违反“实名制”规定办理储蓄账户开立手续,或开户审查不严的;
(五)办理储蓄账户当日存入款项的取现和转帐业务时,未按规定进行操作的;
(六)储蓄账户的大额现金管理,未按规定操作的;
(七)业务专用章未按规定移交的。
第五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一)违规使用储蓄重要空白凭证等账证卡的;
(二)未按规定办理储蓄存款的查询、冻结、扣划手续的;
(三)违反规定,办理存款人死亡后或所有权有争议的存款过户、支付的;
(四)违反规定办理挂失、提前支取、续存等手续的。
第五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降级至开除处分:
(一)擅自泄露储户存款秘密的;
(二)明知是单位资金,允许以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的;
(三)对司法机关已经冻结的资金擅自解冻的。
第五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一)挪用备付金的;
(二)没有据实开立存款证明书的;
(三)虚开存单(折)的;
(四)贪污利息、挪用储户存款的。
第五节 违反会计出纳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五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未按规定填制、取得原始凭证,或者填制、取得的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的;
(二)以未经审核的会计凭证为依据登记会计账簿,或者登记会计账簿不符合规定的;
(三)无特殊原因库存现金超限额的;
(六)账账、账款、账据、账实、账表、内外账不相符的;
(七)白条顶库、假-币抵库、票据抵库的;
(八)会计出纳人员离岗离职,不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的;
(十)不按规定办理挂失手续的;
(十二)违反规定使用会计科目的。
第五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撤职处分:
(一)随意变更会计处理方法的;
(二)因严重失职或保管不当致使会计档案发生霉变、毁损、遗失、被盗的。
第五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编制虚假或隐瞒重要事实的财务会计报告、统计报告的;
(二)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的;
(三)虚报存款、弄虚作假篡改报表数字或用贷款转储,通过内部往来科目进行空收空付储蓄存款等违规操作的。
第五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一)出具虚假资信证明的;
(二)挪用库款、有价单证的;
(三)经营收人未列入会计账册的;
(四)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的;
第六节 违反联行结算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二)不按规定进行查询、查复,或者查询、查复中互相推倭,差错处理不及时的;
(三)不执行印、押、证分管分用的。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撤职处分:
(一)发生印、押、证丢失的;
(二)故意压票、退票,拖延支付,受理无理拒付的;
(三)未按规定核对密押、印鉴即处理业务的;
(四)未按规定使用和保管印鉴、密押等控制文件,造成泄密或遗失的;
(五)违反操作规程办理票据付款的。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降级至开除处分:
(一)盗用往来资金的;
(二)对违反票据法规定的票据,予以付款的。
第七节 违反重要空白凭证、有价单证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六十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违反规定保管、运送、领用重要空白凭证的;
(二)重要空白凭证未纳入表外科目核算或账实不符的;
(三)重要空白凭证使用未做到逐份销号、登记的;
(四)作废重要空白凭证未按规定处理的;
(五)营业终了未按规定对重要空白凭证入库保管的。
第六十一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大过至开除处分:
(一)重要空白凭证使用前加盖业务专用章(信用站除外),造成资金损失的;
(二)重要空白凭证管理监督失控,被犯罪分子利用的。
第六十二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处理或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有价单证保管违反证账分管和证印分管制度的;
(二)有价单证未指定专人保管,未视同现金管理的;
(三)有价单证未纳入表外科目核算或账实不符的;
第六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留用察看至开除处分:
(一)擅自印制、伪造或变造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的;
(二)擅自销毁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的;
(三)盗窃重要空白凭证或有价单证的。
第八节 违反固定资产管理及集中采购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六十四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警告至记过处分:
(一)对固定资产不按规定核对、验收、登记的;
(二)固定资产处置不按规定报批、备案的;
(三)未能妥善保管投标书和投标保证金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配置车辆或配置的车辆超标准、超编制的;
(五)未经审批擅自出售、报废车辆的;
第六十五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记过至撤职处分:
(一)固定资产购建中,投资额超过批准额的;
(三)未经招标领导小组同意,擅自发布中标结果的;
(四)违反工程招标管理有关规定,要求建筑设计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降低安全标准和工程质量的。
第六十六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撤职至开除处分:
(一)未经批准擅自开工或者购置建设项目的;
(二)在固定资产购建中,乱用会计科目或资金来源不当形成账外固定资产的;
(三)未经批准私自招标、开标或在招标过程中暗箱操作的;
(四)开标前向利害关系人泄露标底的;
(五)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或将建筑工程肢解发包的;
(六)购置的车辆以私人或其他单位名义上户的。
第六十七条 在购建固定资产、物资采购、设备维修、保险与索赔中弄虚作假、营私舞弊,从中渔利或收受回扣占为己有的,以受贿论处。
第九节 违反财务管理规章制度行为及处理
第六十八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有关责任人员罚款或警告至记大过处分:
(一)不按规定核算各项收入、支出的;
(二)违规列支各项费用的。
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农村信用体系分析【第五篇】
“我们是一家人,相亲相爱的一家人”,培训晚会上的歌声至今还回绕在耳旁。此次培训的新员工都是刚走出大学校门不久,相同的求学、求职经历让我们很快打成一片。课余时间大家会聚在一起娱乐、谈心,共同畅想将来的工作生活,彼此加油鼓劲。
市农信联社不仅对我们的学习和生活做了周密安排,还成立了培训小组全程负责。不管是领导的细心照顾还是同事间的互相帮助都让我很感动,让我为自己成为了农信工作者并将要和这样的团队并肩作战而感到骄傲。相信有这样的坚实后盾,我们在工作上一定会如虎添翼,得心应手。
美好的职场憧憬。
每颗年轻的心都澎湃着一个精彩的理想,虽然此次新招员工大都分配到了基层网点,办公条件比较艰苦,但每个人都没有怨言。因为农村信用社是扎根在农村,只有在第一线我们才能学到更多的知识,我们才会发现更多的问题。农信社现在正值改革时期,这对于我们今后的发展是一个难得的机会,我们需要在基层把自己锻炼成业务全面且有创造力的人才,只有这样才能成为一个做实事,做大事的农信人。
有梦想就有希望,怀有一颗虔诚、积极向上的心,我们就会在今后的农信工作道路上越走越远,并且走得铿锵有力!
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农村信用体系分析【第六篇】
2022年,在县人民银行、县信用联社的正确领导及当地党委政府的大力支持下,本人结合自身实际,始终用“以诚实守信为荣、以见利忘义为耻”作为行为准则,进一步加大工作力度,配合本社领导、团结协作,在困难中前进,在压力中奋起,创造性地开展各项业务。回顾一年的工作,在原有业绩基础上,取得了更喜人的收获。
1、坚持把学习当作提高自己的保障。“问渠哪得清如许,唯有源头活水来”。自己在工作实践中深知:无论从事什么职业,都需要不断学习保持思想、文化、业务诸方面得到鲜活的“源头之水”。因此,本人平时十分注重理论与业务学习。工作之余,我坚持学习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特别是“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以及社会主义荣辱观等理论,认真领会、清醒头脑,保持与时俱进。这使我在工作实践中“绿灯”常挂。同时,本人意识到,政治理论的学习,只能解决工作中方向和动力问题,而文化和业务的学习方能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为此,我一如既往地订阅各种业务刊物,博览群书。在提高对政策、理论认识的同时,强化自己的业务操作和管理能力,正确处理工作与学习的关系,为维护本行业的形象,保持本行业的正常运营,促进社会经济健康发展尽了自身绵薄之力。
2、坚持“发展是第一要务”的理念。坚定信念,树立信心,工作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坚持把服从服务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为自己行动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工作中,加强品德修养,筑牢思想道德防线,廉洁自律,坚决抵制本行业各种不正之风。我认为,20xx年所取得的好成绩,与自己平时注重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形象,以及不断提高自身理论和业务素质是成正比的。
明确己任,立足三农、服务三农。
1、遵照“从紧方针”,优化贷款投向,确立以农业为基础的指导思想,为合理调整信贷结构,改进信贷管理而不懈努力。坚持“资金以支持农业生产”为主,对发展农业生产的小额农户简化贷款手续,全面落实“谁放谁收”和包村包户制度,发扬农村信用社“背包下乡”的优良传统,积极上门服务,掌握群众生产生活资金需求情况,及时发放贷款,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20xx年,我继续包xx、xx、xx三个村,工作量大,特别是xx村,地处偏僻,交通不便,群众生产条件差,生活困难,每次赶街需步行四个多小时,部分群众缺钱购买种子、农药、化肥等,而农村赶一次街又往往不能顺意办理各项贷款手续,影响他们的生产生活。根据这一情况,我经常登门入户,深入了解,确实有这方面困难的农户,就与他们建立一种贷发互信关系,到时他们准时将小额贷款归还,为以后的贷款建立信誉基础。由于彼此之间互相信赖,20xx年我先后发放三个村290户,累计近200万的贷款,没有“不良”现象。很好地促进了所包村的农业生产增收,为农村经济向多元化发展贡献了力量。
2、立足本地,挖掘资源。在没有突破指令性指标的前提下,尽力支持本地发展种养业,从鼓励开发本地资源入手,热心支持科学技术支柱产业,重点扶持农户从事旱藕粉加工和养殖业的发展。如:农户xx#在年初(3月份)时要扩大农副产品收购,急需补助资金投入,正值我下队路过。见他左右为难,我主动与他了解了情况,得知他确有困难,便答应给他贷款5000元。20xx年末,他纯收入15000元……20xx年1月,他如期归还贷款本息。对于其他所包村屯的农户,我就是这样深入了解,体察民情,以达到解决他们农业生产燃眉之急的目的的。20xx年,我累计发放于开发本地资源的贷款90多万,支持农户118户。他们分别从事旱藕粉加工、冬玉米种植、山羊养殖等。据不完全统计,旱藕粉加工4万斤左右,比20xx年稍有减少之外,其余都多于往年。农户的这些实惠就是我立足本地、注重挖掘本地资源,深入调查,发放款项的结果。农村发展,农民高兴,我内心深感欣慰!
3、认真贯彻执行“区别对待、扶优限劣”政策和贷款“三查”制度。一年来,我从实际出发,深入调查,主要支持会经营、善管理、经济效益好的农户。按“自有资金为主,贷款支持为补”的比例原则,合理发放,充分发挥贷款效益。今年,xx村个体经商户周xx,因积累多年的生意经,他想利用xx公路沿线的交通便利条件,扩大经营规模,需将原来的小瓦房推倒重建,并加大流动资金投入,但自有资金不足,需要部分外援资金。我经深入调查了解,深知情况属实,并征得本社领导同意、审批,决定给予该户一万元的贷款支持。由于该户经营有方,生财有道,如今已提前偿还该匹数额较大的贷款本息。和以往一样,我以同样的工作热情和工作方法,积极支持从事运输、农副产品收购、工程承包、个体工商户以及进行家庭水柜、沼气池建设的农户。先后解决160多个资金困难农户的燃眉之急,投放该项贷款万元,同时加强对贷款户的跟踪调查,让他们取得良好的经济效益。
20xx年我所管辖的三个行政村共90多个自然村屯,由于欠款(在我包村之前欠的)农户居住分散、点多线长、涉及面广,工作难度极大,但我能克服畏难心理。“风伴奏、雨弹琴”,含笑山行湿淋淋,是我走家串户催还贷款“早出晚归风雨兼程”情景的真实写照。由于本人深入村屯对各农户进行调查摸底、掌握还贷资金信息、积极宣传贷款的有关方针政策,按队按户发出催款通知书,落实农户限期还款计划。由于上述感人的默默行动,打动了欠款农户,收到了“无声胜有声”的动员效果,增强了农户积极还贷的紧迫感和责任心,许多农户虽然一时手头紧张,但也千方百计如期偿还。到年末,累计收回各项到、逾期贷款140多万元,其中收回不良贷款86万元,利息收回28万元,且没有任何一户埋怨。回想那些艰难的日子,虽然还有后怕,但家家户户喜贷乐还,本人汗水没有白流,再苦也值得。
1、严肃劳动纪律,遵守各种规章制度,坚持请、销假制度;
2、坚持每月参加社内两次集中开会学习制度,遵纪守法,积极进取;
3、全面建立和完善大额贷款档案及资料管理,保证贷款质量;
4、与本社同事团结协作,我是外勤人员,但内勤因公离岗,我服从安排,自己工作再忙,也鼎力相助,无怨无悔!
上述是我20xx年工作的概况,是微不足道的,一些成绩的取得,也离不开上级主管部门的正确领导和大力支持。本人深知,个人的力量毕竟十分有限,许多方面与上级的要求和群众的愿望还有距离。年年岁岁花相似,岁岁年年人不同。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一如既往地“用心作太阳用汗作雨,以诚为拐杖以勤搭桥”,争取更丰硕的果实,更喜人的成绩。
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农村信用体系分析【第七篇】
每年我们的信用社都会招收新的工作人员,这是为我们信用社增添新的血液,强化我们的工作能力,促使我们共同进步的必要措施。
不过每年新来的员工都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和多人在大学里懒散惯了,到了新的工作岗位不能适应新的工作环境,不能达到我们的要求。所以对新来的工作人员进行一定的培训和锻炼,是很必要的。
正式基于这样的原因,所以省联社也是做出了一定的要求和安排。
1、加强了体能锻炼。这次军训可以说是一次特殊课。和官兵一起学习锻炼,使我们和学员看到了他们讲政治、讲大局、讲奉献的思想品质,看到了他们兢兢业业、一丝不苟、爱岗敬业的工作作风,看到了他们艰苦奋斗、团结同志、争创一流的精神风貌,大家普遍反映,这一课深刻感人,终生难忘。
2、强化了纪律观念。军训期间,全体学员统一步伐,统一意志,统一行动,统一指挥,严格遵守部队的各项规章制度,不折不扣地听取教官指挥,给大家上了一堂生动的组织纪律课,大家从中体会到,任何人、任何单位如果没有铁的纪律是不可能成就一番事业的。
3、培养适应各种环境能力。本次培训条件有限,增强了学员吃苦耐劳的精神和意志,提高了生活自理能力,养成了一日生活作息的良好习惯,使新员工在各种环境下能尽快地适应了新的环境,为农村信用社建立现代金融发展创造新的贡献。
4、培养了团队精神。军营是一所大学校,更是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军事训练的课堂,也是培养团队精神的课堂。我们47名学员虽然彼此还不很熟悉,但大家都有一个共同的目标,一定要取得优异成绩,不辜负各级领导的期望。训练过程中,人与人之间,组与组之间,大家比学赶帮,相互鼓励,共同提高。短短几天,我们就形成了一个团结战斗的集体,一个奋发有为的集体,一个不断进步的集体。
5、熟悉了金融知识,了解了农村信合。根据培训安排我们实行训教结合,在课堂上,学员认真听各位老师的传教,记录新的金融知识,相互请教学习,做到当天问题当天解决,特别是对培训资料进行课后交流,提高了学员的`业务水平,经结业考核,47名学员表现、学业、纪律合格。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军训和业务培训是新时期省联社规范管理员工,科学开发和使用人才的有效措施,是向现代企业人才管理要效益的基础工作。省联社领导高度重视。军训和培训伊始和结业,省联社党委书记、主任、副主任、人力资源部和教导大队的领导亲临动员大会,对农村信用面临的机遇与挑战和未来发展前景进行了认真分析,对新学员学习和军训提出具体要求。在培训总结大会中,省联社领导对淅员工在新的工作岗位上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和希望,并对在培训中表现优秀的学员进行了表扬;省联社培训工作组从组织到具体实施,做到了组织有计划,管理有方法,培训有步骤,检验有考核,军训有活动,每天有通报,最后有评比,个人有总结,生活中关心员工,纪律中严格要求,定期和地市领队进行查岗;教导大队领导和教官对此次军训高度重视,精心安排,针对学员的年龄性别制订了军训计划,选派了有经验的优秀军官担任教官。和学员一起出操,率先垂范。受到了学员好评,教导大队的领导对训练结果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总之,这次军训和业务培训在省联社领导和军区大队的重视下,在人力资源管理部门统一管理下,经过广大学员的努力,圆满完成了培训和军训的各项任务,xx学员取得了优异成绩,学员们纷纷表示,要以这次军训和培训为动力,以崭新的精神面貌投入到信用创业与发展中,创造信合发展的辉煌明天。
这次对新的工作人员的岗前封闭式军事训练和业务培训取得了很好的效果,值得以后的学习和使用。每个人在上大学后,首先的就是接受军事训练,所以新的工作人员接受军训和业务派讯是很必要的。
以后的工作就靠新来的员工了,这是很重要的,不能老是依靠老一辈的老胳膊老腿来完成,积极培养接班人是很重要的。
农村信用社员工的农村信用体系分析【第八篇】
xx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xx精神的'关键一年,当前扩大国内需求,最大潜力在农村;实现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基础支撑在农业;保障和改善民生,重点难点在农民。为贯彻落实xx年中央和省委一号文件及xx市农村经济工作会议精神,xx市农信社将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立足xx实际重‘三农’、融入全局重‘三农’、改革创新重‘三农’为指导,不断加大支农力度,提高服务水平,认真做好支持春耕备耕工作。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为全力做好支持春耕备耕工作,xx市各级农信社高度重视,各联社及时成立了春耕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启动了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直接抓、职能部门协同抓、基层信用社具体抓的春贷工作机制,紧紧围绕春耕生产和农业结构调整,进一步加大了春耕工作的领导和管理力度。同时,省信用联社xx办事处还在2月11日召开全市业务部门负责人座谈会,探讨、部署全市农村信用社积极拓展信贷新品种,创新信贷模式,支持春耕备耕工作。
二、加大春耕生产有效信贷投入。
今年,至一月末,全市农信社已新增支农贷款亿元,累放亿元。同时,全市农信社全年支农信贷投放力争实现四个超80%。即支农贷款余额占各项贷款余额、支农贷款增量占各项贷款增量、支农贷款累放占总贷款累放、支农贷款余额占全市金融机构支农贷款均超过80%。
三、突出春耕信贷支持重点。
根据xx农业特色,一是支持粮食生产,计划累放资金亿元。大力支持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支持粮食关键增产技术和优质高产品种的推广,提高粮食单产水平。同时认真做好粮食直补款的代发工作,将党中央的惠农政策贯彻落实到户。二是支持发展地方特色产业。重点支持茶叶,计划投入5400万元、笋竹6000万元、烟叶6400万元,水果1600万元、食用菌1400万元,以及农副产品加工业亿元,积极助推地方特色农业的发展。
四、“二优、三早、四到户、五改进”做好支持春耕备耕工作。
一年之计在于春,为确保春耕生产不误农时,xx市农村信用社积极支持春耕备耕,做到“二优、三早、四到户、五改进”。
““二优”,对春耕生产贷款实行优先供应,对春耕生产贷款利率实行优惠。
“三早”,一是计划早安排。全市农村信用社要积极行动,安排部署支持春耕备耕工作;二是资金早筹措。全市农村信用社要做好资金的组织工作,确保春耕生产资金的足额供应;三是贷款早投放。为确保春耕生产不误农时,应尽早发放春耕贷款,支持农户备耕。
“四到位”,一是支农政策宣传到位。各地信用社要积极宣传党中央、国务院的支农、惠农政策,以及农村信用社服务“三农”的各项举措;二是资金需求了解到位。为摸清农户春耕生产资金需求,各联社应组织有关业务人员,深入田间地头和农户家中,实地了解调查农户生产情况和今年春耕资金短缺情况;三是资金缺口解决到位。根据农户备耕生产资金需求的具体情况,结合信用社资金投放能力,合理确定每户贷款额度;四是优质服务到位。结合文明优质服务活动,提高办贷效率,提升服务水平,切实方便农民群众。
“五改进”,一是改进原来“春贷秋收”的做法,根据农业生产周期特点,灵活、合理确定贷款期限;二是改进单一的贷款模式,采取担保贷款、小信贷款和联保贷款的方式,多方式支持,解决农户贷款难问题。同时积极推广“金牌信用户”,逐步提高对“信用户”的授信额度,进一步增大支农的力度和广度;三是改进支持对象。由过去单纯支持粮食生产转变为支持大农业,由支持传统农业转变为支持地方特色农业,由支持农业种、养殖发展为支持农产品深加工;四是改进工作作风坚持文明服务,将支持春耕生产与推广小额信用贷款、创建信用村(镇)相结合,以信用村、信用户能优先得到支持的范例带动周围群众诚信意识的不断提高;五是改进服务方式。坚持开展“金融墟日”、对口帮扶等活动,同时向农户提供信息等各方面的配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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