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捐款倡议书【4篇】
为支持公益事业,呼吁社会各界积极捐款,共同帮助需要帮助的人,传递爱心与温暖,创造更美好的未来。每一份支持都将改变生活。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优秀范文“捐款倡议书”,希望您喜欢。
捐款倡议书【第一篇】
亲爱的老师们,同学们:
大家好!
你们可知道,当我们在无忧无虑地享受幸福的同时,在我们身边,仍有许多家庭因下岗、残疾、重病、灾害等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生活状况极端堪忧,许多家庭支离破碎,许多同龄同学失去了往日的欢笑,有的甚至离开了留恋的校园。老师们,同学们,扶危济困,关心、帮助弱势群体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更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职责所在!为了帮助社会弱势群体解决一些实际问题,让失学同学重返校园,让正在为生命奋斗的病者远离病魔的折磨……我们向吴窑中心学校全体师生发出倡议:
省下你的零花钱,在能力范围内献出爱心、慷慨解囊,救助那些热切期盼的人,也许你的点滴付出却能改变一个人的命运,让他们暗淡的生活重新迸发出灿烂的光辉,让希望的光芒照亮他们的前程。
老师们,同学们,“爱人者,人亦爱之”,你的慷慨解囊将被他人铭记,你的乐善好施将永远被他人尊重,你伸出的援助之手可以为他人的生活增添一份感激之情,也会为你的生活增添一份温馨,你撒下的虽是点滴温情,成就的却是高尚的人生品德!
爱心是一股清泉,荡涤着世间的尘埃;爱心是一片阳光,扫除了心底的阴霾;爱心是一股暖流,温遍了人们的心怀;亲爱同学们,伸出你的援助之手,奉献你的真诚爱心,让关爱充满校园,让温情的阳光撒向每一个需要帮助的人!
xx学校团总支、大队部
捐款倡议书【第二篇】
社会爱心人士们:
您们好! 当我们正幸福享受幸福生活的时候,当我们还在用汗水和努力去实现梦想的路上时。一位22岁的年轻女孩陈明月才踏出大学校门,却遭突如其来病魔的袭击,2012年10月13日突然晕倒,仍处于昏迷当中,医生确诊为肝功能衰竭晚期。
陈明月,女,22岁,湖北襄樊人。家庭主要成员有父亲、母亲以及一个正在读高中的弟弟。父母均在家务农,家庭经济收入基本依靠于农耕,极度困难。大学期间(武汉理工大学华夏学院)一直依靠贷款和助学金完成学业。即使家庭经济情况如此糟糕,她却一直没有忘记贡献社会,身体营养并不好的她在大学期间三次爱心献血,每次都是最高标准的400毫升,就是这样一位善良、勤奋和极富爱心的女孩却遭到这样沉重的打击和灾害。
2014年5月13日,陈明月突然晕倒,目前在深圳市第三医院住院观察治疗,仍处于昏迷当中。经过专家会诊后的结果为肝功能衰竭晚期,需要进行肝脏移植手术治疗,医疗费用在60万左右,现在处于昏迷状态的陈明月每天的住院治疗费用大概为3万元。
坚强的陈明月一直凭借着自己的意志在与病魔进行斗争,5月19日医生检查发现她的肝细胞凭借意志力正在生长,我们相信在所有朋友亲人的祝福和帮助之下,这位年轻的女孩一定能够好起来。
xx班全体同学感谢所有关心陈明月的好心人,希望大家一起来为这位年轻的女孩,帮助她度过难关!请您伸出您的手与我们一起手牵手,为这样一个花季少女尽我们的绵薄之力,献出一份爱心!谢谢所有的好心人!
捐款倡议书【第三篇】
各位教师:
古人云“上善若水,厚德载物”“从善如登,从恶如崩”,扶危救困,乐善好施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之一,向善、为善、扬善是人类最美丽、最动人的品质之一。
亲爱的教师们,其实我们只需少喝几瓶饮料,少买一件新衣服,将零花钱节省下来,捐助给最需要帮忙的孩子们,以解燃眉之急,就能让他们和我们一齐正常的成长和学习。即使是1分、1角、1元也能积少成多,聚沙成塔,你的一份爱心,一份关怀,足以点燃一个孩子的期望!在此,博尔思文化特向全体教师发出倡议:伸出你温暖的双手,献出你的爱心,帮忙那些热切期望得到援助的孩子们。你的点滴付出也许能使他们暗淡的生活重新迸发出灿烂的光辉,让期望的光芒照亮他们的前程。
在那里,你给予别人的是幸福,自我收获的是欢乐。一滴水也许是微不足道的,但如果汇成一股清泉,就足以滋润干渴的心田。爱心是一股清流,荡涤着世间的尘埃;爱心是一片阳光,扫除了心底的阴郁;爱心是一股暖流,暖遍了人们的心怀;亲爱的教师,伸出你的手,伸出我的手,“奉献一点,爱洒一片”。
教师们,“勿以善小而不为”,“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众人拾柴火焰高”,本事不分大小,捐款不分多少,善举不分先后.贵在有份爱心。“滴水汇成大江,碎石堆成海岛”让我们行动起来吧!献出我们的爱心,把爱心传递到我们身边的每一个角落,请献出一份爱心,成全一份勇敢的坚持,传递一份生命的热度,让我们大家伸起双臂,用我们的爱、我们的心,点亮一盏期望的灯,帮他们撑起一片蔚蓝的天。
请捐款人今日直接将款项直接交至前台xxx
20xx-5-12
捐款倡议书【第四篇】
不知道大家有没有经历过被“捐款”之事所闹心的。说到这儿,可能有的人会说,你思想觉悟不高,没有爱心。我现在说得捐款,是一种不知名头的强迫性捐款。比如,莫名其妙从工资中扣除几百,说捐款了。至于捐哪里了,捐给谁?干什么了?知道的人就很少了。
这样的事情,在我们这里,不是一次两次了。这种做法,人们虽然有些不乐意,但是也不较真,捐就捐了吧,更何况有些人根本不知道人家已经从你的工资中扣了。现在的工资打卡上了,一个总额,谁也搞不清楚有哪几项每项多少钱?有时多,有时少,尤其到了年底,这费那费的都在里面,打卡上只是一个数,让你丈二和尚,摸不著头脑。真正能搞清楚,自己该领多少工资的人也不多。所以扣个一百二百的,真不知道。
无独有偶,从网络中看到一则消息:徐先生认为公司每个月都擅自从工资款中扣除1元募捐款,徐先生在离职后将原单位告上法庭,要求返还6元募捐款。由于被告公司未能举证证明扣款行为经过徐先生本人同意,通州法院判决需返还6元。(9月5日《北京晨报》)这件事情发生在2016年。这起案例不只是6块钱的小事,而是有着重要意义,直接为广大不满单位扣工资捐款行为的职工依法维权提供了一个新思路,无需再对单位扣工资捐款做法忍气吞声。这以法院判决的司法实践形式直接告诉人们,单位扣工资捐款行为不合法,在法律上属于侵权行为,得不到法律的支持,员工有权可以起诉扣工资捐款的单位,依法进行维权。虽然民政部门三令五申禁止摊派捐款,禁止强制捐款。但在现实生活中,仍然有不少企业、单位为了支持慈善事业,但又担心募集不到足够的捐款,就采取摊派捐款任务的做法。根据员工的级别、职位,按照一定的捐款标准,强制从员工工资中扣工资当捐款。不管员工是否愿意捐款,或者愿意捐多少钱,单位都采取扣工资的办法代替员工捐款。这种捐款做法很显然违背了慈善事业最基本的自愿原则,引起了很多人的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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