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地面不允许停车 小区地面不让停车通告汇聚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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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不允许停车篇1

为了规范xx小区地面车辆停放秩序,保障小区内各方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xx《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和西安市停车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方案。

xx业主在物业服务中心办理房屋交接手续时,由具体交房人员负责在“车位需求登记表”登记该户业主信息,并当面告知业主此车卡登记仅为留存业主及车辆信息所用,“车位需求登记表”中登记的序号不作为地面停车卡排队序号。

xx地面停车卡发放以抽签形式进行,抽签时间以楼宇集中装修期结束时间节点为准,车卡有效期限为一年。已购买xx地下停车位的业主,不再参与地面停车卡抽签。

在抽签实施工作开始之前的一个月,由客户经理负责通知各自分管区域内已入住业主具体抽签时间,并做好记录,以备后期查询。对于重点客户,可通过呼叫中心录音电话通知,并保存好录音资料。

4、地面停车位车卡抽签实施阶段:

(1)抽签工作实施当天,由xx客户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组织所有符合抽签条件的业主在规定的时间和场地进行抽签,并做好记录。秩序维护服务中心负责抽签现场秩序的维持。

(2)为了保证抽签工作的公正性及透明度,并将抽签结果在小区进

行公示。

(3)xx地面停车位为林间全体业主共同所有,因此车卡抽签比例将

依据小区入住情况具体核算,在最大限度满足现有业主停车需求的同时也需保证后续入住业主的车位使用。

1、业主办理停车卡,需签订《xx地面停车服务协议》(期限为一

年),业主须携带持卡人身份证复印件,车辆行驶证复印件。车卡的有效期均为一年,且每户业主仅限办理1张停车卡。

2、符合办理手续的业主,办理新车卡时由客服接待员与业主签订

《xx地面停车服务协议》,协议须由经办人签字、服务中心经理审核签字、主管副总审批,行政主管根据审批手续在《xx地面或地下停车服务协议》上加盖“xx物业服务中心公章”;客服接待员填写“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

3、协议签订后,收费人员负责为业主办理停车卡押金、停车服务

费收缴手续,并由客服接待员领取停车裸卡;

4、客服员核实业主交款凭证后,在“地面停车卡领用登记表”上

登记停车卡办理的相关信息,并通知弱电主管办理裸卡注册授权手续;

5、弱电主管应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车卡授权手续,将已授权的车

6、业主停车卡故障时,客服接待员负责核对停车卡信息,留存业

7、业主停车卡丢失,需持已签订的《xx地面停车服务协议》前往

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补卡手续,客服接待员负责根据业主房号核对业主丢失的车卡信息,核对无误后,收费人员收取业主补卡费,由客服接待员领取停车卡并填写“地面停车卡续费登记表”,通知弱电主管授权输卡,弱电主管于两个工作日内办理原车卡注销手续及新车卡注册授权手续,新卡授权应与原卡同等期限,并将停车卡移交客服接待员,并签字确认。

1、小区车位采取不固定车位方式,对停放在车位上的车辆实行统一管理。

2、小区地面停车依照市物价20xxxx号“xx市物价局关于xx

小区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批复”文件规定的80元/辆·月收取车位服务费。

3、xx区域所有地面停车卡为“一车一卡”制,只限指定车辆使用,不得转借、涂改、伪造。

4、车辆进出小区和停车位时,秩序维护员认“证”对车,通行证

与车牌号不符者,秩序维护员有权阻止该车辆进入小区。

5、车主(司机)须保管好通行证,如通行证/车卡丢失或损坏,车主

(司机)要立即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补办手续。

6、凡在xx区域地面停车位停放的车辆,其驾驶人员应遵守本管

理办法,服从小区工作人员的管理和指挥,按规定位置停放车辆,自觉维护车场内秩序。

7、停放在xx地面车位的车辆,请注意关好车门车窗,勿在车内

存放贵重物品,物业服务中心对车辆及车内物品无保管义务。

8、临时进出车辆的停放管理

(1)临时进出车辆进入小区前需在门岗处进行登记后方可进入。

于xx小区一期交通工具停放服务价格的批复”文件规定的4元/辆·次(连续停车每8小时为一次)收取车位服务费。外来车辆不允许在小区内过夜。

(3)xx小区原则上禁止出租车入内,如遇有乘载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乘客或携带过重物品的,门岗执勤人员视情况可予以临时放行。

(4)送货车辆必须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小区,在小区内需服从秩序维

护员的管理,不得随意停放。

(5)进入小区内的车辆不得鸣喇叭,同时接受秩序维护员指挥,按规

定车位和地点停放,对不按规定停放的车辆,秩序维护员有权依照物业服务中心相关管理规定处理。

(6)停放在小区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

主(司机)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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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地面不允许停车篇2

加强对临时出入小区车辆的.管理及违约责任的处理等一系列问题。 重点解决停车位不够的问题,一是要求物管企业利用现有空地尽可能补建停车场,没有空地的,可利用小区道路划临时停车位来缓解压力,二是大力推荐物管企业利用科技手段解决车位不足的问题,比如兴建绿地停车场、立体停车场等;三是利用价格杠杆去调节车位使用不平衡的问题,理顺收费体制,地面停车场高收费,地下停车库低收费,利用价格扛杆调控市场需求。

小区地面不允许停车篇3

一、实施机动车禁停路段

行村镇s202驻地段(邮政储蓄银行至行村粮所)和育行线(镇政府门前至医院路口),客运车辆请停放在昌阳街指定区域内。

二、对违法停车的行政处罚

根据《_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违反规定停放、临时停车且驾驶人不在现场或驾驶人虽在现场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将由_门实施电子拍摄或拖移机动车,实施现场或非现场处罚。对人行道内违法停车的,将由_门实施电子拍摄或拖移机动车,数据上传到公安交管部门依法处理。

三、正式实施禁停的时间

自通告之日起至20xx年11月6日,行村镇人民政府和公安交警部门将加强宣传、提示。从11月7日起,对仍违法停车的将由交警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特此通告

海阳市行村镇人民政府

海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

11月4日

小区地面不允许停车篇4

尊敬的各位业主:

随着xxxx小区业主入住户数的增加,小区内的机动车辆也日趋增多。为妥善缓解小区内机动车位紧缺问题,最大限度提高车位利用率,实现业主车辆有序停放,给业主营造一个温馨、优美的居住环境,特制定如下停车方案。

一、停车管理方式

(一)停车方式:

以现有地面停车场划分的车位为基础,实行“固定车位和非固定车位”的管理方式,本着先来先到、先到先签的车辆管理原则进行有序管理。若小区内车辆未停满,由秩序人员进行调节,发放临时停车卡。

(二)进出方式:

业主车辆实行刷卡进出,按照“一户一车位、一车一卡”的方式办理停车卡。

(三)收费标准:

1、地面固定车位80元/月.位,地面非固定车位(道路停车)50元/月.位,(按照洛发改收费200940号文件执行),签定“车位服务协议”时缴纳停车使用费。停车卡工本费押金30元/张,如停车卡丢失后请业主及时挂失并进行补办,补办时业主需缴纳停车卡工本费。

2、对于小区内业主临时来访客户的车辆如需进入小区进行停放,经小区服务人员确认后,方可进入小区,物业公司将按照洛阳市停车管理规定,向临时进出小区的业主(未办理停车卡)或来访客户收取停车费。临时车辆进入小区90分钟以内不收费,超过90分钟的按照2元/辆〃次收费,临时过夜车辆收费加倍。

(五)车位使用办理方式:

1、业主需携带产权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办理车位的登记手续。

2、业主不在,须由受托人携带产权人身份证和受托人身份证、机动车行驶证、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办理车位的登记手续。

二、停车管理制度

(一)小区进出车辆应遵守物业服务人员统一指挥管理,车辆进出小区和使用停车位时,实行刷卡进入,对于没有停车卡的车辆根据园区车位使用情况领取临时停车卡。

(二)车辆进入小区后不得鸣喇叭,需接受保安人员指挥,按划分的车位进行停放。小区内不得占道乱停车,对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又经劝阻不听者,将按市交通管理有关规定处理。如因车辆违章停车造成的影响和损失由违章业主自行承担。

(三)地面停车位的管理按照先到先停的方式停放,业主重要客户或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前要进行登记,方可进入,外来车辆停放时必须接受保安人员引导,外来车辆进入小区停放按照《洛阳市物业管理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收取相关费用。

(四)车主需保管好停车卡,如停车卡丢失、损坏,车主要到服务中心前台挂失,并办理相关补卡手续,否则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车主自行承担。

(五)小区内禁止吨以上的货车、大型客车以及装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的车辆入内(搬家车、消防车、工程车等特殊情况除外)。

(六)小区禁止出租车入内,遇有乘载老、弱、病、残以及携带过重物品的,视情况可以放行,但10分钟内必须离开。

(七)车辆进出小区时应保持谨慎,避免碰撞其他车辆,否则除负责赔偿外,还将视情节做出禁止使用停车位的处理。

(八)停放小区内的车辆内不要遗留贵重物品、重要文件等,离车时车主要锁好门窗,否则后果自负。车位使用者应保持车位清洁,无油渍。

(九)乙方的车辆有序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若甲方因管理疏忽,造成车辆发生损伤或丢失,甲方承担相应的管理责任;乙方的车辆未有序进入停车场停放的,车辆在车场发生损伤或丢失,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十)对于在道路上乱停放的车辆,严禁占用消防通道。物业公司服务人员在小区巡视时对于未按规定停放或占用消防通道的车辆,有权张贴停车告知单并报相关执法部门解决。物业公司服务人员有义务并有权利提醒业主按位停放,对于违章占道屡次劝阻提醒仍然不能规范停车的车辆,门岗有权阻止其进入小区。

为实现xxxx小区车辆的有序停放,保障广大业主的权利和义务,请xxxx小区业主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充分的理解和支持,非常感谢。

本方案自本月试运行,8月1日开始正式实行。

祝您工作愉快,合家欢乐!

小区地面不允许停车篇5

一、自20xx年10月15日起,县城内货运车辆以及夜间停放县城其他道路上机动车车辆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南端停车场及城东象山停车场,出租车一律停放在城东大道涌金花苑出租车停放点。

二、准许驶入县城机动车辆需要停车时,应当在指定停车泊位停放,禁止在城区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停车场以外的道路上停放机动车辆。禁止三轮货运摩托车在城区道路停车候货。

三、摩托车、电动车及其他非机动车辆应当在城区道路两侧人行道上指定的地点有序整齐停放,车头统一朝向路中,在未设停放地点停放时,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禁止在机动车和非机动车道上停放上述车辆。

四、机动车车辆停放在临时停车泊位时,应当在一组二个泊位中先停放前一个泊位,前位有车停放再停放后一个泊位,依次停泊;必须在顺向泊位框线内靠右停放,不得超出停车泊位线。

五、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交通管理人员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六、机动车违反车辆停放规定,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的罚款,并可以依法将该机动车辆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七、机动车辆逆向停车的,按逆向行驶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八、机动车车停放时骑、跨、压临时停车泊位框线的,交通管理人员应当进行劝导,指导其规范停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拒绝交通管理人员劝导,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依照第六条、第七条规定进行处罚。

九、非机动车不在规定地点停放,或在未设停放时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的处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罚款。

十、请广大交通参与者自觉遵守本通告的规定,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指挥和管理。

特此通告

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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