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爱玲第一部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实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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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玲《沉香屑·第一炉香》读书心得【第一篇】
《沉香屑·第一炉香》叙述的是上海女学生葛薇龙求学香港,求助姑母梁太太(富孀),梁太太想让薇龙当自己吸引男人的诱饵便答应了。薇龙辞别父母搬进梁太太家,整日的声色犬马生活使薇龙渐渐上瘾,迷失了自己。薇龙深知这样不是长久之计,便想尽早嫁人,薇龙碰到了纨绔子弟乔琪,并将目标锁定在他身上。在梁太太和乔琪的设计下,薇龙最终嫁给乔琪,成为乔琪和梁太太谋取钱财和男人的工具。故事的结局不言而喻:葛薇龙失去了利用的价值之后就会被乔琪无情的抛弃。
《沉香屑·第一炉香》一经发表,就在上海引起巨大轰动,使其的写作才华在文学界崭露头角。现收录于张的小说集《传奇》中。
张爱玲简介
张爱玲,1920~1995,民国著名女性小说家,于1943年在《紫罗兰》杂志上连载其作品《沉香屑·第一炉香》《沉香屑·第二炉香》。
张爱玲短篇小说《沉香屑第二炉香》【第二篇】
张爱玲短篇小说《沉香屑第二炉香》
克荔门婷兴奋地告诉我这一段故事的时候,我正在图书馆里阅读马卡德耐爵士出使中国谒见乾隆的记载。那乌木长台;那影沉沉的书架子;那略带一些冷香的书卷气;那些大臣的奏章;那象牙签,锦套子里装着的清代礼服五色图版;那阴森幽寂的空气,与克荔门婷这爱尔兰女孩子不甚谐和。
克荔门婷有顽劣的稻黄色的头发,烫得不大好,像一担柴似的堆在肩上。满脸的粉刺,尖锐的长鼻子底下有一张凹进去的小薄片嘴,但是她的小蓝眼睛是活泼的,也许她再过两年会好看些。她穿着海绿的花绸子衣服,袖子边缘钉着浆硬的小白花边。她翻弄着书,假装不介意的样子,用说笑话的口气说道:“我姊姊昨天给了我一些性教育。”我说:“是吗?”克荔门婷道:“是的。……我说,真是……不可能的!”除了望着她微笑之外,似乎没有第二种适当的反应。对于性爱公开地表示兴趣的现代女孩子很多很多,但是我诧异克荔门婷今天和我谈论到这个,因为她同我还是顶生疏的朋友。她跟下去说:“我真吓了一跳!你觉得么?一个人有了这种知识之后,根本不能够谈恋爱。一切美的幻想全毁了!现实是这么污秽!”我做出漠然的样子说:“我很奇怪,你知道得这么晚!”她是十九岁。我又说:“多数的中国女孩子们很早就晓得了,也就无所谓神秘。我们的小说书比你们的直爽,我们看到这一类书的机会也比你们多些。”
说到秽亵的故事,克荔门婷似乎正有一个要告诉我,但是我知道结果那一定不是秽亵的,而是一个悲哀的故事。人生往往是如此——不彻底。克荔门婷采取了冷静的,纯粹客观的,中年人的态度,但是在那万紫千红的粉刺底下,她的脸也微红了。她把胳膊支在《马卡德耐使华记》上面,说:“有一件事,香港社交圈里谈论得很厉害的。我先是不大懂,现在我悟出来了。”……一个脏的故事,可是人总是脏的;沾着人就沾着脏。在这图书馆的昏黄的一角,堆着几百年的书——都是人的故事,可是没有人的气味。悠长的年月,给它们薰上了书卷的寒香;这里是感情的冷藏室。在这里听克荔门婷的故事,我有一种不应当的感觉,仿佛云端里看厮杀似的,有些残酷。但是无论如何,请你点上你的香,少少地撮上一些沉香屑;因为克荔门婷的故事是比较短的。
起先,我们看见罗杰安白登在开汽车。也许那是个晴天,也许是阴的;对于罗杰,那是个淡色的,高音的世界,到处是光与音乐。他的庞大的快乐,在他的烧热的耳朵里正像夏天正午的蝉一般,无休无歇地叫着:“吱……吱……吱……”一阵子清烈的歌声,细,细得要断了;然而震得人发聋。罗杰安白登开着车横冲直撞,他的驾驶法简直不合一个四十岁的大学教授的身份,可是他深信他绝对不会出乱子,他有一种安全的感觉。今天,他是一位重要人物,谁都得让他三分,因为今天下午两点钟,他将和世界上最美丽的女人结婚了。
他的新娘的头发是轻金色的,将手放在她的头发里面,手背上仿佛吹过沙漠的风,风里含着一蓬一蓬的金沙,干爽的,温柔的,扑在人身上痒痒地。她的头发的波纹里永远有一阵风,同时,她那蜜褐色的皮肤又是那么澄净,静得像死。她叫愫细——愫细蜜秋儿。罗杰啃着他的下嘴唇微笑着。他是一个罗曼谛克的傻子——在华南大学教了十五年的化学物理,做了四年的理科主任与舍监,并不曾影响到他;归根究底,他还是一个罗曼谛克的傻子。为什么不用较近现实的眼光去审察他的婚姻呢?他一个月挣一千八百元港币,住宅由学校当局供给;是一个相当优美的但是没有多大前途的职业。愫细年纪还轻得很,为她着想,她应当选择一个有未来的丈夫。但是她母亲蜜秋儿太太早年就守了寡,没有能力带她的三个女儿回国去。在香港这一隅之地,可能的丈夫不多;罗杰,这安静而平凡的独身汉,也是不可轻视的。于是蜜秋儿太太容许罗杰到她们家里来;很容易地,愫细自以为她爱上了他。和她玩的多数是年轻的军官,她看不起他们,觉得她自己的智力年龄比他们高,只有罗杰是与众不同的,后来她就答应嫁给罗杰……罗杰不愿意这么想。这是他对于这局面的合理的估计,但是这合理的估计只适用于普通的人。愫细是愫细啊!直到去年她碰见了罗杰,爱上了他,先前她从来没有过结婚的念头。蜜秋儿太太的家教是这么的严明,愫细虽然是二十一岁的人了,依旧是一个纯洁的孩子,天真得使人不能相信。她姊姊靡丽笙在天津结婚,给了她一个重大的打击,她舍不得她姊姊。靡丽笙的婚姻是不幸的,传说那男子是个反常的禽兽,靡丽笙很快的离了婚。因为天津伤心的回忆太多了,她自己愿意离开天津,蜜秋儿太太便带了靡丽笙和底下的两个女儿,移家到香港来。现在愫细又要结婚了。也许她太小了;由于她的特殊的环境,她的心理的发育也没有成熟,但是她的惊人的美貌不能容许她晚婚。
罗杰紧紧地踏着马达,车子迅疾地向山上射去。他是一个傻子,娶这么一个稚气的夫人!傻就傻吧,人生只有这么一回!他爱她!他爱她!在今天下午行礼之前,无论如何要去探望她一次。她好好地在那里活着么?她会在礼拜堂里准时出现么?蜜秋儿太太不会让他见到愫细的,因为办喜事的这一天,婚礼举行之前,新郎不应当看见新娘的,看见了就不吉利。而且他今天上午已经和蜜秋儿家里通过两次电话了,再去,要给她们笑话。他得找寻一些借口:那并不是容易的事。新房里的一切早已布置完备了,男傧相女傧相都活泼泼地没有丝毫生病的象征,结婚戒指没有被失落,行过婚礼后他们将在女家招待亲友,所以香槟酒和茶点完全用不着他来操心。……哦,对了,只有一件:新娘和女傧相的花束都已定购,但是他可以去买半打贵重的热带兰花送给蜜秋儿太太和靡丽笙佩戴。照理,他应当打电话去询问她们预备穿什么颜色的衣服,可是他觉得那种白色与水晶紫的兰花是最容易配颜色的,冒昧买了,决没有大错。于是在他的车子经过“山顶缆车”的车站的时候,他便停下来了,到车站里附属的花店里买了花,挟着盒子,重新上了车,向“高街”驶来。这“高街”之所以得名,是因为街身比沿街的房屋高出数丈,那也是香港地面崎岖的特殊现象之一。
蜜秋儿太太住的是一座古老的小红砖房屋,二层楼的窗台正对着街沿的毛茸茸的绿草。窗户里挑出一根竹竿来,正好搭在水泥路上,竹竿上晾着白褥单,橙色的窗帘,还有愫细的妹妹凯丝玲的学生制服,天青裙子,垂着背带。凯丝玲正在街心溜冰,老远的就喊:“罗杰!罗杰!”罗杰煞住了车,向她挥了挥手,笑道:“哈罗,凯丝玲!”凯丝玲嗤啦嗤拉摇摇摆摆向这边滑了过来,今天下午她要做拎花篮的小女孩,早已打扮好了,齐齐整整地穿着粉蓝薄纱的荷叶边衣裙,头上系着蝴蝶结。罗杰笑道:“你小心把衣服弄脏了,她们不让你进礼拜堂去!”凯丝玲撇了撇嘴道:“不让我进去!少了我,你们结不成婚!”罗杰笑了,因问道:“她们在做什么?忙得很吧?”凯丝玲悄悄说道:“快别进去。她们在哭呢!”罗杰惊道:“愫细在哭么?”凯丝玲道:“愫细也哭,妈妈也哭。靡丽笙也哭。靡丽笙是先哭的,后来愫细也哭了,妈妈也给她们引哭了。只有我不想哭,在里面呆着,有些不好意思,所以我出来了。”罗杰半晌不言语。凯丝玲弯下腰去整理溜冰鞋的鞋带,把短裙子一掀掀到脖子背后去,露出裤子上面一截光脊梁,脊梁上稀稀地印着爽身粉的白迹子。
罗杰望着那冷落的街衢。街那边,一个印度女人,兜着玫瑰紫的披风,下面露出柠檬黄的莲蓬式裤脚管,走进一所灰色的破烂洋房里面去了。那房子背后,一点遮拦也没有,就是藕色的天与海。天是热而闷,说不上来是晴还是阴的。罗杰把胳膊支在车门上,手托住了头……哭泣!在结婚的日子!当然,那是在情理之中。一个女孩子初次离开家与母亲……微带一些感伤的气氛,那是合式的,甚至于是必需的。但是发乎情,止乎礼,这样的齐打伙儿举起哀来,似乎过分了一些。无论如何,这到底不是初民社会里的劫掠婚姻,把女儿嫁到另一个部落里去,生离死别永远没有再见面的机会了!他一面这么想着,一面却深深觉得自己的自私。蜜秋儿太太是除了这三个女儿之外,一无所有的人。她们母女间的关系,自然分外密切。现在他要把愫细带走了,这最后数小时的话别,他还吝于给她们么?然而他是一个英国人,对于任何感情的流露,除非是绝对必要的,他总觉得有些多余。他怕真正的,血与肉的人生。不幸,人是活的,但是我们越少提起这件事越好。不幸,他爱愫细,但是他很知道那是多么傻的一回事。只有今天,他可以纵容他自己这么傻——如他刚才告诉自己的话一般,傻就傻吧!一生只有这么一天!屋里的女人们哭尽管哭,他得去问候愫细一下,即使不能够见她一面,也可以得到她的一些消息。他跳下车来,带了花,走下一截纤长的石级,去揿蜜秋儿家门上的铃,仆欧给他开了门。为了要请客,那间阴暗宽绰的客厅今天是收拾清楚了,狗和孩子都没有放进来过,显得有点空洞洞地。瓶里插了苍兰与百合,穹门那边的餐室里,放着整台的雪亮的香槟酒杯,与一叠叠的五彩盘龙碟子,大盘里的夹心面包用爱尔兰细麻布的罩子盖得严严地。罗杰在他常坐的那张绿漆藤椅上坐下了。才坐下,蜜秋儿太太就进来了;大热天,根本就不宜于动感情;如果人再胖一些,那就更为吃力。蜜秋儿太太的人中上满是汗,像生了一嘴的银白胡子茬儿。她的眼圈还是红红的,两手互握着,搁在心口上,问道:“罗杰,你怎么这个时候跑来了?出了什么事么?”罗杰站起身来笑道:“没有什么,买了些花送来给你和靡丽笙,希望颜色不犯冲;早些儿想着就好了!”他向来不大注意女人穿的衣服的,但是现在特地看了蜜秋儿太太一眼。她已经把衣服穿好了,是一件枣红色的,但是蜜秋儿太太一向穿惯了黑,她的个性里大量吸入了一般守礼谨严的寡妇们的黑沉沉的气氛,随便她穿什么颜色的衣服,总似乎是一身黑,胖虽胖,依然楚楚可怜。她打开了花盒子,哟了一声道:“瞧你这浪费的孩子!”说着,便过来吻了他一下,眼圈儿更红了。罗杰道:“愫细觉得怎么样,还好么?”蜜秋儿太太勉强笑道:“她在收拾头发呢。我看你,不必在这里多坐了,她这会子心里乱得很,哪里匀得出工夫来应酬你?就有工夫,也不成;那是规矩如此。如果你已经吃过了午饭,也就可以去换衣服了。”罗杰被她一句话提醒了,依稀记得,在正午十二点到一点半的时候,普通人似乎是有这么一个吃饭的习惯。便道:“我不饿,我早上才吃过东西。”蜜秋儿太太道:“可了不得!你连饭也不要吃了,那可不行!”罗杰只得拿起他的帽子道:“我这就到饭馆子里去。”蜜秋儿太太道:“我不相信你真会去。我亲爱的罗杰,你把人饿虚了,神经过度紧张,在礼拜堂里要失仪的。你还是在这儿等一会,我去弄些冷的给你吃。”便匆匆地出去了。被她这一张罗,罗杰忽然觉得他的神经的确有松弛一下的必要;他靠在藤椅子上,把腿伸直了,两只手插在裤袋里。轻轻地吹着口哨。吹了一半,发现他吹的是婚礼进行曲,连忙停住了。只见门一开,靡丽笙抱着一只电风扇走了进来。靡丽笙大约是不知道客厅里有人;脸上湿漉漉地还挂着泪珠儿,赤褐色的头发乱蓬蓬地披在腮颊上。身上穿着一件半旧的雪青绉纱挖领短衫,象牙白山东绸裙。也许在一部分人的眼光里看来,靡丽笙是和愫细一样的美,只是她的脸庞过于瘦削。她和愫细一般的有着厚沉沉的双眼皮,但是她的眼角微微下垂,别有一种凄楚的韵致。罗杰跳起身来笑道:“早安,靡丽笙。”靡丽笙站住了脚道:“啊,你来了!”她把电风扇搁在地上,迅疾地向他走来,走到他跟前,她把一只手按在她袒露的咽喉上,低低地叫了一声“罗杰!”罗杰感到非常的不安,他把身背后的藤椅子推开了一些,人就跟着向后让了一让,问道:“靡丽笙,你有些不舒服么?”靡丽笙突然扳住了他的肩膀,另一只手捧住了脸,呜咽地说道:“罗杰,请你好好的当心愫细!”罗杰微笑道:“你放心,我爱她,我不会不当心她的!”一面说,一面轻轻地移开了她搁在他肩头的那只手,自己又向藤椅的一旁退了一步。靡丽笙颓然地把手支在藤椅背上,人也就摇摇晃晃地向藤椅子上倒了下去。罗杰急了,连声问道:“你怎么了?你怎么了?靡丽笙?”靡丽笙扭过身子,伏在椅背上,放声哭了起来,一头哭,一头说,罗杰听不清她说些什么,只得弯下腰去柔声说:“对不起,靡丽笙,你再说一遍。”靡丽笙抬起头来,睁开了一双空落落的蓝灰的大眼睛,入了迷似地凝视着地上的电风扇,断断续续说道:“你爱她……我的丈夫也是爱我的,但是他……他待我……他待我的态度,比禽兽……还不如!他简直不拿我当人看,因为……他说是因为他爱我……”罗杰站直了身子,背过脸去道:“靡丽笙,你不应当把这些话告诉我。我没有资格与闻你的家庭秘密。”靡丽笙道:“是的,我不应当把这种可耻的事说给你听,使你窘。凭什么你要给我同情?”罗杰背对着她,皱了眉毛,捏紧了两只拳头,轻轻地互击着,用庄重的,略微有些僵僵的声音说道:“我对于你的不幸,充分的抱着同情。”靡丽笙颤声道:“你别误会了我的意思;我……我并不是为了要你的同情而告诉你。我是为愫细害怕。男人……都是一样的——”罗杰满心不快地笑了一声,打断她的话道:“这一点,你错了;像你丈夫那么的人,很少很少。”靡丽笙把她那尖尖的下巴颏儿抵在手背上,惨惨戚戚地瞅着他,道:“你怎么知道你不是少数中的一个?我的丈夫外表是一个极正常的人。你也许还没有发觉你和旁人有什么不同;这是你第一次结婚。”罗杰对于他自己突然失去了控制力,他掉过身来,向靡丽笙大声道:“是的,这是我第一次结婚!请你记得,再过两小时,我就要结婚了!你这些丧气话,什么时候不可以对我讲,偏偏要拣在今天?”靡丽笙哭道:“请你原谅我,我都是为了愫细——”罗杰道:“为了愫细!即使我是一个最正常的人,也要给你逼疯了!你这是为愫细打算么?”靡丽笙抽噎着答道:“我是为愫细害怕……”罗杰猛力摇撼着她的肩膀,嘎声问道:“愫细知道你的离婚的实情么?”靡丽笙被他摇得泪花四溅,答不出话来。罗杰道:“你说!你说!你把这些话告诉过你妹妹没有?”那该在愫细的脑子里留下多么坏的印象!他怎么能够克服愫细的恐怖呢!靡丽笙叫道:“罗杰,快住手,我受不了!”罗杰松了她的肩膀,把她砰的一声摔在椅背上,道:“你告诉我:你的事,你母亲自然是知道得很清楚,你妹妹呢?”靡丽笙疲乏地答道:“她不知道。你想我母亲会容许她知道么?连我们所读的报纸,也要经母亲检查过才让我们看的。”罗杰一口气渐渐缓了过来,他也觉得异常的疲倦。他抓起了帽子想走,趁着还有时候,他要回去喝两杯威士忌,提一提神,然后换上礼服。他早已忘了他在这儿等些什么。
正在这当儿,蜜秋儿太太系着一条白底滚红边的桃花围裙,端着一只食盘,颤巍巍地进来了;一眼看见靡丽笙,便是一怔。罗杰干咳了一声,解释道:“靡丽笙送了风扇下来,忽然发起晕来,不会是中了暑吧?”蜜秋儿太太叹了一声道:“越是忙,越是给人添出麻烦来!你快给我上去躺一会儿吧。”她把靡丽笙扶了起来,送到门口,靡丽笙道:“行了,我自己能走。”便娇怯怯的上楼去了。这里蜜秋儿太太逼着罗杰吃她给他预备的冷牛肝和罐头芦笋汤。罗杰吃着,不做声。蜜秋儿太太在一旁坐下,慢慢地问道:“靡丽笙和你说了些什么?”罗杰拿起饭巾来揩了揩嘴,答道:“关于她的丈夫的事。”这一句话才出口,屋子里仿佛一阵阴风飒飒吹过,蜜秋儿太太半晌没说话。罗杰把那饭巾狠狠地团成一团,放在食盘里,看它渐渐地松开了,又伸手去把它团皱了,捏得紧紧地不放,蜜秋儿太太轻轻地把手搁在他手背上,低声下气道:“她不该单拣今天告诉你这个,可是,我想你一定能够懂得,今天,她心里特别的不好受……愫细同你太美满了,她看着有些刺激。你知道的,她是一个伤心人……”罗杰又把饭巾拿起来,扯了一角,擦了擦嘴,淡淡的一笑。当然,靡丽笙是可怜的,蜜秋儿太太也是可怜的;愫细也是可怜的;这样的姿容,这样的年纪,一辈子埋没在这阴湿,郁热,异邦人的小城里,嫁给他这样一个活了半世无功无过庸庸碌碌的人。他自己也是可怜,爱她爱得那么厉害,他们在一起的时候,他老是怕自己做出一些非英国式的傻事来,也许他会淌下眼泪来,吻她的手,吻她的脚。无论谁,爱无论谁,爱到那个地步,总该是可怜的……人,谁不是可怜的,可怜不了那么许多!他应当对蜜秋儿太太说两句同情的,愤慨的话,靡丽笙等于是他的姊姊,自己的姊姊为人欺负了,不能不表示痛心疾首,但是他不能够。今天,他是一个自私的人,他是新郎,一切人的注意的集中点。谁都应当体谅他,安慰他,取笑他,贺他,吊他失去的自由。为什么今天他尽遇着自私的人,人人都被包围在他们自身的悲剧空气里?
哪!蜜秋儿太太又哭了,她说:“为什么我这孩子也跟我一样的命苦!谁想得到……索性像了我倒也罢了。蜜秋儿先生死了,丢下三个孩子,跟着我千辛万苦地过日子,那是人间常有的事,不比她这样……稀奇的变卦!说出去也难听,叫靡丽笙以后怎样做人呢?”她扭过身去找手绢子,罗杰看着她,她肋下汗湿了一大片,背上也汗溻了,枣红色的衣衫变成了黑的。眼泪与汗!眼泪与汗!阴阴的,炎热的天——结婚的一天!他突然一阵恶心。无疑地,蜜秋儿太太与靡丽笙两人都有充分的悲哀的理由。罗杰安白登就是理由之一。为了他,蜜秋儿太太失去了愫细。为了愫细和他今天结婚,靡丽笙触动了自己的心事。罗杰应当觉得抱歉,心虚,然而他对她们只有极强烈的憎厌。谁不憎厌他们自己待亏了的人?罗杰很知道他在这一刹那是一个野蛮的、无可理喻的动物。他站起身来,戴上了帽子就走。出了房门,方才想起来,重新探头进去说了一句:“我想我该去了。”蜜秋儿太太被泪水糊住了眼睛,像盲人似地摸索着手绢子,鼻子里吸了两吸,沙声道:“去吧,亲爱的,愿你幸福!”罗杰道:“谢谢你。”他到外边,上了车,街上有一些淡淡的太阳影子。凯丝玲站在一个卖木瓜的摊子前面,背着手闲看着,见他出来了,向他喊:“走了么,罗杰?”罗杰并不向她看,只挥了一挥手,就把车子开走了。一个多钟头后,在教堂里,他的心境略趋平和。一排一排的白蜡烛的火光,在织金帐幔前跳跃着。风琴上的音乐,如同洪大的风,吹得烛光直向一边飘。圣坛两旁的长窗,是紫色的玻璃。主教站在上面,粉红色的头皮,一头雪白的短头发楂子,很像蘸了糖的杨梅。窗子里反映进来的紫色,却给他加上了一匝青莲色的顶上圆光。一切都是欢愉的,合理化的。罗杰愿意他的母亲在这儿;她年纪太大了,不然他也许会把她从英国接来,参加这婚礼。……音乐的调子一变,愫细来了。他把身子略微侧一侧,就可以看见她。用不着看,她的脸庞和身段上每一个细微的雕镂线条,他都是熟悉的——熟悉的;同时又有些渺茫,仿佛她是他前生画的一张图——不,他想画而没画成的一张图。现在,他前生所做的这个梦,向他缓缓地走过来了;裹着银白的纱,云里雾里,向他走过来了。走过玫瑰色的窗子,她变了玫瑰色;走过蓝色的窗子,她变了蓝色;走过金黄色的窗子,她和她的头发燃烧起来了。……随后就是婚礼中的对答,主教的宣讲,新郎新娘和全体证人到里面的小房间里签了字,走出来,宾客向他们抛洒米粒和红绿纸屑。去拍照时,他同愫细单独坐一辆车;这时耳边没有教堂的音乐与喧嚷的人声,一切都静了下来,他又觉得不安起来。愫细隔着喜纱向他微笑着,像玻璃纸包扎着的一个贵重的大洋娃娃,窝在一堆卷曲的小白纸条里。他问道:“累了么?”愫细摇摇头,他凑近了些,低声道:“如果你不累,我希望你回答我一句话。”愫细笑道:“又来了!你问过我多少遍了?”罗杰道:“是的,这是最后一次我问你。现在已经太晚了一些,可是……还来得及。”愫细把两只手托住了他的脸,柔声道:“滑稽的人!”罗杰道:“愫细,你为什么喜欢我?”愫细把两只拇指顺着他的眉毛慢慢地抹过去,道:“因为你的眉毛……这样。”又顺着他的眼眶慢慢抹过去,道:“因为你的眼睛……这样。”罗杰抓住她的手吻了一下,然后去吻她的嘴。过了一会,他又问道:“你喜欢我到和我结婚的程度么?我的意思是……你确实知道你喜欢我到这个程度么?”她重复了一句道:“滑稽的人!”他们又吻了。再过了一会,愫细发觉罗杰仍旧在那里眼睁睁地望着她,若有所思,便笑着,撮尖的嘴唇,向他的眼睛里吹了一口气,罗杰只得闭上眼睛。两人重新吻了起来。他们拍了照片,然后到蜜秋儿宅里去招待贺客,一直闹到晚上,人方才渐渐散去,他们回到罗杰的寓所的时候,已近午夜了。罗杰因为是华南大学男生宿舍的舍监,因此他的住宅与宿舍距离极近,便于照应一切。房屋的后部与学生的网球场相通,前门临着倾斜的,窄窄的汽车道;那条水泥路,两旁沿着铁栏杆,纡回曲折地下山去了。那时候,夜深了,月光照得地上碧清;铁栏杆外,挨挨挤挤长着墨绿的木槿树;地底下喷出来的热气,凝结成了一朵朵多大的绯红的花。木槿花是南洋种,充满了热带森林中的回忆——回忆里有眼睛亮晶晶的黑色的怪兽,也有半开化的人们的爱。木槿树下面,枝枝叶叶,不多的空隙里,生着各种的草花,都是毒辣的黄色,紫色,深粉红——火山的涎沫。还有一种背对背开的并蒂莲花,白的,上面有老虎黄的斑纹。在这些花木之间,又有无数的昆虫,蠕蠕地爬动,唧唧地叫唤着,再加上银色的小四脚蛇,阁阁作响的青蛙,造成一片怔忡不宁的庞大而不彻底的寂静。忽然水泥路上一阵脚步响,一个人踏着拖鞋,拍搭拍搭地往下狂奔,后面又追来了一个人,叫
《沉香屑·第一炉香》读后感【第三篇】
张爱玲的小说总是给人一种刺骨的讽刺,像是局外者一般看透了人情变换,将手中的人物投入现实中久久不能自拔。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薇龙就是一个便是这样一个可怜的女子,在张爱玲的手中翻覆。正因为张爱玲的生长的家庭环境才造成了她的独特性格,才造就了她非同一般的写作风格。
文中的薇龙起初是一个单纯的大学生,跟随家人在香港读书,有着自己的目标,有着自己的尊严。为了能够在香港继续能够读书,于是她放下自己的姿态请求姑母来援助自己。来到姑母家的时候着实是薇龙震撼了一下,“四周绕着矮矮的白石字阑干,阑干外就是一片荒山。这园子仿佛是乱山中凭空擎出的一只金漆托盘。”相信这时候的薇龙在心中也羡慕了一把。姑母是一个富翁的遗孀,交际手段自然是不言而喻的,对于薇龙的投靠并不是出于亲戚之间的慈悲,而是为自己的未来做打算,将其作为吸引男人的诱饵,满足其虚荣、荒糜的生活。自己人老珠黄之后,总要找一个接班人。梁太太是自私的,也是世故的,正是这世间的无奈将薇龙一步步推进深渊。
单纯而爱美的大学生自然经受不住那样的诱惑,“她到底不脱孩子气,忍不住锁上房门,偷偷的一件一件试穿着”。但是此时的她还是没有陷入荒糜的困境,“一个女学生哪里用得了这么多?这跟长三堂子里买进一个人,有什么分别?”然而过了一会儿,“薇龙不由想起壁橱里那条紫色电光绸的长裙子,便细声对楼下的一切说到‘看看也好!’”也许这时的薇龙注定要融入原本憎恶的荒糜生活。
顺着梁太太的安排,薇龙周璇在各个交际场合,逐渐在交际界小有名气。薇龙知道在这些场合是很难找到正经的可托付终生的人,当她对爱情有点点憧憬的时候,梁太太却将那人收罗了去。只怕在这样的环境中经受的诱惑远远不止这些,直到乔琪的出现使薇龙陷入了自己的幻想,即使直到这场恋爱是以悲剧收场的。可是恋爱中的女人都是愚蠢的,即使知道自己是单方面的付出,也会幸福不已地陷在自己编织的美梦中。薇龙终是嫁给了花花公子乔琪,“从此以后,薇龙这个人就等于卖给了梁太太和乔琪,整天忙着,不是替乔琪弄钱就是替梁太太弄人。”她没有天长地久的计划,只有在这眼前的琐碎的蝎西里,她的畏缩不安的心,能够得到暂时的休息。在最后,乔琪和薇龙在湾仔去看热闹的时候,看着正在打价的乔琪,薇龙才想起未来是无边的荒凉与恐怖。
薇龙是彻底的将自己封在了对乔琪的爱情中,“我爱你,关你什么事,千怪万怪,也怪不到你身上去”“你明知道一句小小的谎言可以使我多么快乐”。卑微到尘埃里的爱情也不一定会开出花朵。张爱玲写到此处戛然而止,但是人们都能猜想到,薇龙的结局是怎样的,年老色衰之后,失去了利用的价值,被无情的抛弃。现实中的我们身边也不乏缺少这样的女性,因为爱情失去了自己,失去了自己对于未来的追求,甚至于有的人以生命为代价来浇灌自己珍惜的爱情。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薇龙可以在现实中找到原型,为了眼前的浮华失去了最初的自我,迷失在繁华中,成为了无根的浮萍,随风漂流,没有了人生的目标。灯红酒绿的生活是奢靡的,是许多人向往的,但是同时也是有许多梦想的尸体堆积起来的。铿亢的音乐掩盖了最纯粹的人性的呼唤,对金钱的痴迷胜过了对梦想的追求,现实中的残酷是在于谁都不能预料未来。现在的清明并不能够指引到未来的明智。坚定自己的信念,坚持自己的目标,才能增强自己对于外来诱惑的抵制。
爱情,一度是多么神圣的词汇,但是人们却将其不平等化。爱情中人人平等,就像是双方投入了相同的心血浇灌而成。双方的平等对待是幸福爱情的前提,那种卑微到尘埃中的爱情注定是要有一方受伤。将自己放到广阔天地中,端正心态,收获最纯粹的爱情。
张爱玲第一部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第四篇】
张爱玲第一部小说-《沉香屑·第一炉香》
内容梗概:
《沉香屑·第一炉香》叙述的是上海女学生葛薇龙求学香港,求助姑母梁太太(富孀),梁太太想让薇龙当自己吸引男人的诱饵便答应了。薇龙辞别父母搬进梁太太家,整日的声色犬马生活使薇龙渐渐上瘾,迷失了自己。薇龙深知这样不是长久之计,便想尽早嫁人,薇龙碰到了纨绔子弟乔琪,并将目标锁定在他身上。在梁太太和乔琪的设计下,薇龙最终嫁给乔琪,成为乔琪和梁太太谋取钱财和男人的工具。故事的结局不言而喻:葛薇龙失去了利用的价值之后就会被乔琪无情的抛弃。
《沉香屑·第一炉香》一经发表,就在上海引起巨大轰动,使其的写作才华在文学界崭露头角。现收录于张的小说集《传奇》中。
点评鉴赏:
《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的葛薇龙,可以称作是尖锐矛盾冲突中的典型代表。
葛薇龙原本是一个纯洁而富个性的女学生。由于家境贫穷,不得不违拗地向生活腐落的富孀姑母求助。当她第一次踏入姑母的华艳的豪宅,就深深被“依稀还见的'那黄地红边的窗棂,绿玻璃窗里映着海色那巍巍的白房子盖着绿色的琉璃瓦”所震惊,她内心只觉得很有点像古代的皇陵。还未谙熟世事的她,已经慢慢卷入这种半封建式豪奢腐化的生活氛围。
早是年老珠黄的姑母当然不是省油的灯,她为了“用这女孩吸引男人”从而收留葛薇龙,心里早早打起了她的如意算盘。
单纯爱美而又世俗的女学生,到底脱不了孩子气,当她面对着一大橱华美的衣服,“忍不住锁上了房门,偷偷地一件件试穿着。”,热乎劲一过,葛薇龙又突然醒悟:“一个女学生那里用得着这么多?这跟大三堂子里头买进一个人有什么分别?”虽然她已经对以后在梁家扮演的角色心知肚明,但顽强的虚荣心和物质欲,无形中战胜了她脆薄而孱弱的抵抗力,她满脑子回味着“柔滑的软缎”,对自己连说两遍“看看也好!”
逐渐沉迷于靡丽生活的薇龙,如果说还来得及挽回,那么暴雨夜里司徒协确套在她手上的那副金刚石的镯子,则是彻彻底底地把她囚囿于奢华的堕落中。与此同时,不幸地,她又忍不住爱上了一个放荡不羁的纨绔子弟乔琪,还一心想着“要离开这儿,只能找一个阔人,嫁了她。”正如张爱玲笔下的许多女子,把嫁个有钱的阔佬,作为女人生命中必完成的一项光荣“职业”。
她自恃深爱着乔琪,我们清醒地换一个层面说,她始终挚爱的,只是那个半封建气息十足的男人的金钱。当她在约会当晚发现了乔琪之后,爱已蜕化为零,而虚荣欲却膨胀前进。她已经无法摆脱,只有继续选择留下,把自己的青春,卖给了梁太太和乔琪。
小说到此戛然而止,没有再写这位美丽的女学生,交际花排定的悲剧。可我们已明晓结局定是一潭绝望的死水,幸福是什么,薇龙永远都不会明白。张爱玲在这篇“《沉香屑——第一炉香》中,硬是一片片地把结痂的伤口,剥划出淋漓的鲜血,让读者触视无法完美的痛罪。她一直在理智而清醒地把薇龙推到人性的决裂口,然后步入深渊。当我们被惊醒时,才恍然大悟,葛薇龙的故事似乎就是每个时代,人性中的一个噩梦。
作者简介:
张爱玲,中国现代作家,原籍河北省唐山市,原名张煐。199月30日出生在上海公共租界西区一幢没落贵族府邸。
作品主要有小说、散文、电影剧本以及文学论著,她的书信也被人们作为著作的一部分加以研究。
1944年张爱玲结识胡兰成与之交往。1973年,张爱玲定居洛杉矶,1995年9月8日,适逢中秋节,张爱玲的房东发现她逝世于加州韦斯特伍德市罗彻斯特大道的公寓,因动脉硬化心血管病而去世,终年75岁,被发现的时候她已经过世一个星期。9月30日,生前好友为她举行了追悼会,追悼会后,骨灰被撒入太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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