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本要求(优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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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本要求【第一篇】

为切实把意识形态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如下: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一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意识形态安全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历史和现实反复证明,我们党之所以能够带领全国人民取得革命、建设和改革的伟大胜利,根本在于党的政治信仰和执政宗旨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的拥护;党的政治地位首先取决于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是否稳固,党的执政基础首先取决于全党全国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是否坚持。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做出了一系列战略部署,制定了《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人制实施办法》,要求各级党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强调各级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党组高度重视意识形态工作,要求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全局广大干部职工清醒认识和准确把握当前意识形态领域面临的新形势新挑战,增强忧患意识和阵地意识,以更大的担当和作为,落实好主体责任,扎实做好意识形态领域各项工作。局党组要切实承担起对本局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班子成员要根据职责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对执政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机关各股室要根据责任清单履行好相应工作职责。

局党组对本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在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及时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年度重点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3、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机关党建工作重要内容,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内容。每半年向上级党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制定意识形态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和年度任务分工。

4、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和运用,坚决守好用好意识形态阵地。建强网军队伍,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5、及时处置有关意识形态重大问题。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及时做好涉及本局职能的有关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6、团结引导服务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加强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在宗教界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活动,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7、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优势,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8、严格追责问责,局党组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1.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做到“三个亲自三个带头”。对全局意识形态工作及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负总责,落实意识形态主体责任,每年至少2次听取意识形态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意识形态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2、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书记抓好意识形态的统筹协调指导工作,确定年度工作目标,并抓好组织实施。

3、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每半年对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3)对分管工作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年终个人述职报告和履职尽责项目清单的重要内容。

(5)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各股室除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个人述职内容外,还要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责任。

1、办公室: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股室年度考核内容,负责局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的日常工作。

2、业务股: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纳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重要内容,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联系团结引导工作。妥善处理民族方面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在宗教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活动,做好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团结引导工作,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妥善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

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本要求【第二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特别是核心意识、看齐意识,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切实加强意识形态工作,形成责任明确、领导有力、运转有序、保障到位的意识形态工作机制,明确园区党工委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主动权。

(一)园区党工委主体责任

园区党工委对辖区内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工委书记是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工委分管领导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工委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党支部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党工委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每年至少在党内通报一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每半年开展意识形态工作专题督查。

5、党工委要加强对本区域、本单位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建设和管理。加强对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会议等的管理。

6、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舆情日常监测应对机制,及时发现、研判、处置重大突发敏感舆情,及时清理有害信息。加强政务新媒体建设,加强网上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

7、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妥善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8、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选优配强宣传思想战线队伍建设,切实加强队伍管理和教育,培养造就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9、严格追责问责,党工委对管辖范围内的领导班子、党员群众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二)党工委班子成员“一岗双责”责任

党工委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和园区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专题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每半年对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

3、对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积极回应,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理论培训。班子成员要注重同党员群众以及各界人士交朋友,加强思想沟通,做好团结引导服务工作。

5、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6、做好党工委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园区党工委对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半年检查一次,年底进行年度考核。采取考评与自查相结合、书面检查与实地抽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检查组人员组成

由园区党工委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组成,设组长1名,组长由党工委书记担任,其他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组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检查组人员构成也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组、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检查组统筹集成。

(二)检查步骤和方法

1、实地检查。重点检查各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党政重大方针政策的履职情况落实情况,检查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报园区党工委。

2、对党支部的检查。主要通过听取汇报、个别访谈、查阅资料等方式开展检查。

3、查看报告:主要查看党支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自查报告。

(三)考核结果应用

将专题督查结果向党工委报告,分宜工业园区纪检监察工委要把落实中央和市委、县委、园区党工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园区党工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干部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书记要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结合本单位实际亲自部署、细化任务、制定措施、统筹推进,认真抓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度责任清单的贯彻执行。各基层党支部要自觉担负起意识形态工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

(二)加强联动协调。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原则,加强联动协商,形成党工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和格局。

(三)严格追责问责。园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提醒、批评教育、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1、对中央和市委、县委、镇党委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

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各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

3、管辖范围内发生由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

4、对所管理的党员群众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

5、所属传统或新媒体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

6、管辖范围内公开发行的文件、通知、刊物等在意识形态方面有严重错误导向的;

7、丧失对管辖范围内宣传思想文化阵地的领导权和实际控制权的;

8、管辖范围内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出现严重问题的;

9、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严重后果的。

本办法适用于园区党工委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考核工作。

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本要求【第三篇】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职工考核,作为评价使用和奖惩的重要依据。

3.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加强文化云平台、馆网站、公众号等媒体的建设、管理和运用。

4.加强文化宣传阵地建设,充分发挥各类文化载体优势,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文化宣传队伍。

5.严格追责问责,馆党支部对领导班子、党员干部及职工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责任。

1.支部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

2.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支部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

4.经常性支委成员、党员职工开展交心谈心,及时全面掌握全馆的意识形态工作情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支委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5.把全馆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按受监督和评议。

6.做好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1.支委班子成员根据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支部书记抓好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2.根据馆党支部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3.经常性开展谈心谈话,及时全面掌握分馆部门分管项目的意识形态工作情状,针对存在的问题,向支部及时提出改进建议和措施。

4.对分管工作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5.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和年终个人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6.做好支部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落实好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基本要求【第四篇】

机关各科室:

根据中共宜昌市委办公室《关于实行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四张清单”制度的通知》(宜办文〔2016〕8号)精神,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如下:

局党组对本局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对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1、牢牢掌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管理权、话语权。充分认识意识形态工作的极端重要性,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新闻舆论工作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抓好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2、党组书记是意识形态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旗帜鲜明地站在意识形态工作第一线,带头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党组分管机关的负责同志是意识形态工作直接责任人,协助党组书记抓好统筹协调指导工作。

3、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第一时间传达学习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精神和要求,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组年度重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和推动落实。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中心组学习、党员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民主生活会和年度述职报告的重要内容。

4、党组每年至少两次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年度综合目标管理考核体内容。每年向市委专题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重大情况第一时间报告。

5、切实维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牢牢掌握网络意识形态主动权。建立健全互联网管理体制机制,充实和加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力量。加强局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新媒体平台建设、管理和运用。建强网军队伍,为互联网信息管理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6、领导、组织对意识形态重大问题的处置,对错误思潮和错误言论要敢抓敢管、敢于亮剑,理直气壮地加以批驳。加强对坚持错误思想的意见领袖、"异见分子"等重点人物的教育引导,做好转化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及时做好舆论引导管控和突发公共事件舆情处置工作。

7、团结引导服务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加强同民族宗教界代表人士联系。在宗教界广泛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活动,防范和抵御境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

8、加强宣传思想文化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各类媒体优势,不定期开展业务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作风优良、党和人民放心的宣传思想文化工作队伍。

9、严格追责问责,局党组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出现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履行不到位的情况,要严肃追究相关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责任。

党组班子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要求,对职责范围内的意识形态工作负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和局党组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及时召开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会议,传达学习意识形态工作最新精神,结合实际作出具体安排部署。

2、每年对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至少开展一次督促指导和工作检查。每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科室意识形态工作情况汇报。

3、对分管工作出现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要第一时间靠前指挥、现场处置、组织发声,妥善处理好各类重大舆情事件。

4、把分管范围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况和本人履行意识形态工作“一岗双责”情况纳入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年终个人述职报告和履职尽责项目清单的重要内容。

5、完成上级和局党组交办的其他意识形态工作事项。

各科室除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科室年度工作计划和年终个人述职内容外,还要履行意识形态工作的职能责任。

1、办公室: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各科室年度考核内容,负责局机关意识形态领域的日常工作。

2、民族科: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纳入民族团结宣传教育重要内容,做好少数民族代表人士的联系团结引导工作。妥善处理民族方面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

3、宗教科:在宗教界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学习教育活动,做好宗教界人士的联系团结引导工作,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利用宗教进行渗透。妥善处理宗教方面的重大突发公共事件和网络舆情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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