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单位承诺书汇聚精选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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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单位承诺书【第一篇】

(一)严格遵守国家和自治区工程质量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认真履行相应质量责任和义务。

(二)在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承揽工程,不允许其他单位或个人以本单位名义承揽工程,承揽工程后依法签订承包合同,再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进行施工。

(三)未经建设单位同意,不将承包工程的任何部分随意分包。不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转包或将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后以分包的名义转包他人。

(四)严格按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关键岗位人员任职资格应符合国家、省相关部门规定,并保证所有人员到岗履职。

(五)严格按照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了专用章的工程设计文件、施工技术标准和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组织施工,不擅自修改工程设计,不偷工减料。并对施工中采用的`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验,未经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不用于工程。当无法正常施工或施工条件发生变化时,按规定程序办理设计变更和工程洽商手续。

(六)建立、健全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做好自检,互检,交接检和隐蔽工程的质量验收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及时通知建设、设计、监理单位检查验收和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严格工序管理,每道工序施工前进行技术交底,并做到上道工序不合格,不进行下道工序,施工完成后做好成品保护。

(七)保证施工中形成的工程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签章手续齐全,并及时

整理

,工程竣工后,移交建设单位归档。

(八)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工程,负责返修。建设工程在保修范围和期限内发生质量问题,严格依法依规履行保修义务或根据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对造成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九)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责任和义务。

项目经理(签字):法人代表(签章):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承诺书【第二篇】

一、在施工前必须查清施工区域的地下管线情况,与有关管线单位联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地下管网。

二、在施工现场的显著位置,悬挂《城市道路挖掘许可证》。如因作业需要,需临时堆放物料的,同时申请临时占用许可手续,经许可后方可堆放,并一律禁止直接在道路上搅拌水泥。

三、严格按照批准的期限、面积和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合理配置人力机具,避免在交通高峰时段进行施工。

四、按照文明施工的有关规定,对施工范围采取围蔽作业,施工材料、机具等不得超出施工围蔽范围。

五、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交通导向标志、标线,夜间设置警示灯具。对车辆和行人影响较大的工程施工,做好交通疏导措施,并应专人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疏导交通,保证道路通行和行人安全。

六、大型机械施工作业应安排在晚上10时前完成,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施工噪音和施工产生的粉尘。

七、施工产生的淤泥、废料等要及时清运,施工产生的泥浆水,应经沉淀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道,不得向路面直接排放。

八、严格按照鹿城区城管与执法局的道路修复标准,及时修复挖掘路面。挖掘砼路面的,需整块面积修复,挖掘其他材料的路面,按挖掘实际面积修复。实施道路质量保修制度,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出现问题,第一时间予以整改,并将修复和整改情况作为下次许可申请的重要参考内容。

九、挖掘期间发生任何形式的纠纷和损害责任,由建设单位自行承担并协调解决。如有违反上述内容的,除迅速改正外,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违反第一条和第八条的,视情况暂停建设单位今后挖掘申请。

建设单位(盖章):

负责人:

联系人:

施工单位承诺书【第三篇】

本人是xx华景 居 轩 号业主,现本人准备自行负责或者请少量临时工协助本人对拥有的单元/商铺进行室内二次装修,所以不能向贵处提供装修施工单位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现本人郑重承诺,本人承担由上述原因引起的全部责任,包括装修质量责任、施工安全消防安全及施工现场的管理责任,若本人拥有之单位因室内二次装修引起对公共场地、公共设施设备、其他业户单元以及小区内业户或其他人员产生不良影响、损坏或伤害,本人自愿承担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

业主签字:

日 期:

施工单位承诺书【第四篇】

1、对所装修质量和安全负完全负责,并承担监督和验收责任,保证年有效保修期。 所装修物业经物业公司检查有违章装修或渗、漏、损坏等情况,承担所聘人员违章罚金。

2、对装修物业安全、施工人员安全及相关第三方安全负责。

3、对聘请进场施工人员的行为负全部责任。包括:公共秩序和公共卫生的维护,公用设施损坏赔偿和治安责任。

4、装修开工起即采取防火措施,按照有关消防条例,装修期间装修场地内每50平方米必须配备一个灭火器,每户至少配备两个灭火器;不违章使用电源,埋设或改动电线须穿管,确保户内外安全,并接受管理人员的检查与指导。

5、不改变房屋原有外貌及公共设施,外墙不打洞;不剔凿房屋的梁、柱、板;不在承重墙凿洞;不随意增加楼面静荷载(如在室内砌墙、超负荷吊顶、安装大型灯具、大量铺设大理石地板等)。

6、不改变厨房、卫生间及阳台的全用功能;卫生间保证做好防水,同时做好多于24小时的防水试验,经物业公司验收方可进行覆盖(同时承担因防水质量出现渗漏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7、厨、卫天棚吊顶是应在下水管清污口处留活动检修口;不将生活污水入雨水管道。

8、装修垃圾在规定清运时间袋装运到垃圾堆放点,并保证楼梯间的清洁卫生。不将建筑材料、垃圾堆放在公共场所(包括公共走廊)。

9、安装防盗网、防盗窗需按物管公司要求,安装空调的位置要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

10、不擅自改动智能化线路。

11、不私自改动燃气管道,确需改动的应通知燃气公司进行。

12、装修施工期间关门施工,以免噪声及装修灰尘飞扬。

13、装修施工期间不使用瓶装燃气,不使用电热棒、电炉等电热设施。

根据建设部110号令,物管公司对违反上述行为有权做出以下处罚:

1、责令停工; 2、恢复原状; 3、没收工具;

4、停水停电; 5、赔偿损失; 6、清场。

装饰装修施工单位全称(盖章): 施工单位负责人(签字):

单位联系电话: 负责人联系电话:

负责人身份证号:

责任人签字:

20xx年 x月 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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