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曹艳群先进事迹心得体会范文【精彩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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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艳群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第一篇】

曹艳群同志十三年如一日在基层检察事业默默奉献,想群众之所想,急群众之所急,解群众之所难,在办案中无不体现司法为民的宗旨,我作为一名监狱人民警察,长期处在监管的第一线,时常面临各式各样的问题,通过今天的学习,在政治上始终要有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工作中要严格执法,秉公处理,严守司法的公平正义,将罪犯改造成合格的公民。

曹艳群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第二篇】

伟大出自平凡,榜样就在身边。近日,三师检察机关组织学习了曹艳群同志的先进事迹,激励全体检察人员坚定理想信念,践行初心使命,求真务实、担当实干。充分发挥先进典型引领示范作用,从先进典型中汲取-精神力量。

曹艳群同志生前系广西壮族自治区资源县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部副主任、一级检察官,2021年12月15日,因为过度劳累突发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年仅36岁。从检13年来,曹艳群同志始终扎根祖国边陲检察办案一线,办理的500余件案件全部“零差错”,以理想信念坚定、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恪守法治信仰,维护司法公正的职业本色,为党和人民的检察事业奋斗到生命的最后一刻。

榜样是一面坚定信念的旗帜、是一面端身明心的镜子,更是催人奋进的力量。学习了检察官曹艳群同志的先进事迹,大家深受感动。纷纷表示作为检察人员的我们要学习榜样事迹、感悟榜样精神,要不断汲取奋进力量,学习曹艳群检察官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以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踏踏实实做好本职工作,在平凡的岗位上,以饱满的热情和专业的素养践行新时代检察担当。

曹艳群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第三篇】

铁肩柔情,一心为民

又是一年春暖时,桂北的山花冒出新芽,扎根故土的瑶族女检察官曹艳群离开人们已经一年多了,她的精神却始终感召着这里的父老乡亲和每一位检察人。

“她把每一起国家司法救助案件办好办实,对弱势群体进行多元化救助,即便她只是平凡的微光,也尽心竭力照亮别人,直至生命最后一刻。”广西壮族自治区桂林市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廖希安说。

曹艳群生前是资源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委员、第一检察部副主任、第三检察部控申工作负责人,从检13年,她始终奋战在司法办案、服务群众最前沿。2021年12月15日,因长期超负荷工作,曹艳群突发急性心源性疾病,经抢救无效因公殉职,生命永远定格在36岁。

2023年2月15日,最高人民检察院、广西壮族自治区党委在南宁召开追授曹艳群同志荣誉称号命名表彰大会,追授曹艳群同志“全国模范检察官”“广西壮族自治区优秀共产党员”荣誉称号。

生命最后一刻仍在为群众奔走

2021年,桂北大瑶山的冬天冰冷潮湿,曹艳群一心想要尽快办结张贻胜司法救助案件,让他们家尽早拿到国家司法救助金,过个好年。然而,就在曹艳群计划第二天去瓜里乡田洞里村对案件进行再核查时,她突然倒下了……

噩耗传来,同事们谁都不敢相信这是事实:“上午还跟大家有说有笑的,怎么会走了?”

曹艳群永远离开了她深爱的检察事业。“群众的困难是等不起的。”第二天,同事们接过“接力棒”,带着悲痛的心情来到案件当事人张贻胜家里核实案情。张贻胜的妻子伍艳蓉问道:“曹艳群怎么没来?”当得知实情后,她十分悲哀,双眼满是泪水。

伍艳蓉回忆说,半个月前,她怀着忐忑的心情只身前往资源县检察院办手续,抵达客运站时,曹艳群早已在那里等候,全程带领她办完所有事宜,又开车把她送到客运站,还给她买了回家的车票。“我跟她非亲非故,她还这样帮助我们,是真的好心人。”

司法救助不能停,困难中的群众不能等,这是曹艳群所坚持的信念,也是她的同事们坚守如一的共同誓言。

就在事发前几天,曹艳群患重感冒,严重的时候连话都说不出来,但这丝毫没有影响她的工作热情。“曹姐嗓子哑到说不出话,还让我替她讲电话,工作却一点没落下。”同事毛佩荣说。“她都这么难受了还说自己没事,一心想着尽快完成手头的几个案子。”曹艳群的丈夫蒋涛回忆起妻子离世前的状态,懊悔不已。

在同事和朋友眼中,曹艳群就如“铁人”一般,没有她干不成的事,没有她迈不过去的坎。她始终保持一颗为民之心,把老百姓的疾苦当成自己的疾苦,以女检察官的细致和耐心与人民群众结下了深厚的情谊。

用心用情守护公平正义

让人民群众在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是每一个政法工作者的追求,也是曹艳群终其一生为之奋斗的目标。

2008年中南民族大学法学专业毕业的她,怀着为家乡法治建设贡献力量的初心和为党的事业忠诚奉献的使命,毅然放弃在大城市深造发展的机会,回到资源县,从事基层检察工作。

办案中,曹艳群是个敢啃“硬骨头”的人。“再难啃的案件从没听她说难,她总会想方设法去解决难题。”与曹艳群并肩作战的同事谢玉华说。

一个30余年的信访积案,许多证人和案件亲历人都已退休或去世,怎么办?她迎难而上,几度在深山里徒步几十公里,深入案发现场调查取证。与同事驱车2000多公里寻找关键证人,最终采集了50余份证人证言,制作了100余页审查报告……当时的她还处在哺乳期,因此被同事们冠以“拼命三娘”的称号。

在曹艳群看似柔弱的外表下,却有着一颗坚毅的心,惩恶扬善、依法打击犯罪的信念从未动摇。在2014年一起在校初中女生被三名男子强奸案中,受害人家属由于种种原因要求撤案。考虑到案情重大,性质恶劣,曹艳群主动提前介入,与公安机关办案人员一同前往外地,找到已在外读书的受害人并对其证词进行再次确定。最终案件得以顺利起诉,犯罪分子被绳之以法。

从检以来,曹艳群以“求极致”的精神办好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每一个案件,创造了所办1048个案件无瑕疵、零差错的优秀业绩,所办多个案件和检察建议获评自治区检察系统优秀精品案件和优秀检察建议。

心中装着群众,唯独没有自己

在曹艳群的亲人、朋友和同事眼中,作为两个年幼孩子的母亲,她永远是一个开朗、坚毅、热情、充满正能量的人。

“曹艳群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办,从不叫苦叫累,用实际行动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风貌。”廖希安说。

廖希安曾找她谈话,告知党组决定由她来负责第三检察部的工作。“她说‘请党组放心,只要组织需要,我就百分之百地努力把工作干好!’”廖希安说,谁也没想到,曹艳群如山花般灿烂的生命竟戛然而止。

曹艳群1985年2月出生在资源县一个普通的瑶族家庭里。她承载着父母的期盼和依托。她的离去,让亲人、朋友们无比痛惜,年迈的父母强忍心中悲痛,帮助照料两个外孙。

“你把所有的时间和精力都献给了你热爱的检察事业和你深爱的家,唯独忘了你自己……”同在政法干线工作的丈夫蒋涛写了一封信,送给天堂里的妻子。

字里行间,是思念,是寄望:“我一定会好好抚养我们的孩子,等他们长大了,把你的故事讲给他们听,将来让他们和你一样,成为勇于担当、乐观豁达、内心充满爱的人。”

曹艳群先进事迹心得体会【第四篇】

曹艳群从检13年,用青春和汗水在平凡岗位上诠释了新时代政法干警的责任与担当,虽然她的生命永远定格在36岁,但却书写了不平凡的一生。她的一生,心中无我,一腔热血投入检察事业;心中无私,一身正气铸检魂;心中无悔,一片丹心永向党,充分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生命不息、奋斗不止的精神面貌。学习曹艳群同志的先进事迹后,作为法院干警我深受震撼与鼓舞。

全国模范检察官曹艳群同志用她的实际行动让全社会看到一位在平凡岗位上做出伟大事业,对党忠诚、一心为民、实干担当、清正廉洁的优秀检察官形象。她翻山越岭收集证据,努力解开申诉人的心结,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法律的尺度和司法的温度。

作为新时代一名基层法院的干警,我应向曹艳群同志看齐,以先进为榜样,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把忠诚担当篆刻进日复一日的琐碎工作中,勤勤恳恳、尽责尽心完成好每一项工作任务。学习她初心如磐、信念坚定的政治品格,始终做到对党绝对忠诚,潜心扎根基层,牢记为民宗旨把对党的忠诚体现在履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的实效上;学习她“心中装着群众、凡事想着群众”的为民情怀,在具体司法实践中始终做到以人民为中心,善于换位思考,做好群众工作;学习她坚守职业操守和个人准则,秉公办案、带头啃“骨头案”,维护公平正义,严格执行“三个规定”,坚守住司法干警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英模是时代的英雄,是全社会学习的榜样。在今后的司法实践中,我将以曹艳群检察官为自己终生学习的榜样,忠实履行党和人民赋予的新时代使命任务,筑牢理想信念,牢记初心使命,严守纪律底线,以实干担当的作风埋头苦干、建功基层、不负韶华、不负时代、不负人民,立志做一名忠诚、干净、担当的新时代优秀法院干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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