物流配货协议书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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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流配货协议书【第一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共同发展快捷、高效物流业,提升快速反应、优质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________至________地区的.中转货物交给乙方分流,基于快速、准确、优质服务的原则,双方达成约定如下:
一、货物到___________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到达各点的货物数量、客户、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乙方准确无误送达。
二、甲方应如实告知分流货物的包装、性质及客户有无特殊要求,以便乙方更好提供服务,不有得隐瞒国家禁止物品,如有隐瞒,发生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误,使乙方不能送达而返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分流中的一切行为(包括装载、收费等)。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货物的交接手续,如有疑意及时提出,交接完成无误,乙方应快速、安全、优质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合理收取费用。
六、乙方应一次性交付给甲方风险______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到解除协议,双方账目结清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的风险押金。
七、每月________号为双方费用结算日。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不尽事宜,双方协商为准。
甲方:
乙方:
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配货协议书【第二篇】
甲方(拖运方):乙方(承运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委托乙方进行_____________的公路运输业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一致,特制定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运输货物的品名、品种、数量、目的地、提货单据、承运日期及期限
1、品名:_____________。
2、品种、数量、目的地:以实际发生时提货单据上的品种、数量、目的地为准;
4、承运日期及期限:以乙方开具的《货物运输单》上标注的时间为准,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第二条运输质量及验收要求。
5、乙方必须保证货物在运输中的安全,避免损伤货物。如因交通事故、自然灾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货物损伤,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可上合同签订地的诉讼法庭。
第三条运输费用、结算方式。
2、结算方式:乙方每月初凭已由甲方审核销帐的《货物运输单》作财务挂帐,当月挂账运费在______号前支付,如遇特殊情况双方甲方需提前通知乙方。
第四条甲方的责任与权利。
1、甲方负责按送达地域、运输方向分配和安排资源,有权根据营销和管理工作的要求进行调整。
2、甲方负责协调处理货物矛盾纠纷,有权裁决处理用户的投诉和索赔;
3、甲方对货物运输的全过程有知情权。
4、乙方将货物交付收货人之前,甲方可以要求乙方终止运输、返还货物、变更到达地、两地卸货或将货物交给其他收货人,其中各项费用由甲方自行承担。
5、甲方有权在合同到期后决定是否与乙方续签合同。
6、合同终止后,甲方不承担乙方为履行合同时先期投入的资产损失。
第五条乙方的责任与权利。
1、乙方有责任将所承担送达区域的货物,按照甲方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运输,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承运甲方安排、分配的资源。
2、乙方负责按照提货单据上的货物品种、数量提取所需运输的货物。
3、乙方负责按照甲方及收货方的相关质量标准,将货物安全、完好、准时地送达目的地。
4、乙方负责按照甲方要求反馈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所有信息。
5、乙方在运送货物途中发生事故后,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写上处理办法。
6、乙方有责任按照甲方的管理要求提升管理手段。
7、乙方在保质保量完成货物运输责任后有权要求甲方按时进行运费结算。
8、乙方在运送商品车时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交通、道路管理等有关法律的规定,并按规定办理保险等相关手续。
9、在本合同解除后___日内,乙方必须将尚未送达的货物按照合同的要求送达目的地,并返还经收货单位签收的《货物验收清单》一并与甲方销账。
第六条所有权及责任。
1、乙方只负责运输货物,不拥有货物的所有权。
2、乙方在接到委托运输的货物提货单后,对因单据丢失造成的货物损失负责;提货后,到货物交接并在《货物验收清单》签收完毕期间,货物的毁损、灭失以及因货物运输引起的事故等责任(即货物在运送过程中的风险),由乙方负责;由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货物损坏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违约责任。
1、乙方违反甲方管理规定,伙同或者协助他人异地抛售、本地抛售的,甲方有权按照货物的价值要求乙方做出相应的赔偿。
2、乙方知晓并接受甲方制定的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如有违反,按照具体考核办法执行。
3、乙方在运送货物的途中发生事故,造成货物受损严重,收货方不愿验收的,乙方应负责赔付同规格型号的货物,并承担相关损失。
4、乙方在运送过程中由于货物超重、超宽、超高而导致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的,完全由甲方负责。
5、乙方擅自将代送的货物转卖或更换的,甲方有权要乙方作出相应的赔偿。
6、因乙方责任多次造成收货单位投诉或造成严重后果及不良影响的,或能力不足以至无法满足甲方运输正常要求的,甲方有权调整、暂停或停止乙方相关送达地域的运输资源分配。
第八条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1、由于不可抗力事故,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通知对方,并应在一周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管理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2、发现如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直接解除合同。
(1)乙方擅自转卖或更换代送货物的;
(2)乙方无能力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提货和发送,
(3)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甲方的资源分配方案或拒绝执行合同的。
3、合同到期后,如甲、乙双方无异议,合同约定应自动延续。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1、双方协商解决。
2、双方协商不成的,需要诉讼的,诉讼管辖地为_______。
第十条合同有效期限。
本合同有效期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如需所有承运货物均由保险公司进行投保,可委托乙方统一与保险公司签订保险协。
(保费价格不得高于运价所含的保险费用核定标准)保费可由甲方自行缴纳,或乙方代缴。
2、甲方有权对乙方发送车辆的驾驶人员的身份信息进行核实,乙方确保所属驾驶人员身份信息真实可靠。
3、本合同在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如愿意继续合作,应重新签订合同。
4、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
5、甲方相关管理制度、办法及双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如无其他约定,一律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乙方(盖章):乙方(盖章):
联系地址:联系地址:
法定代表人(姓名):法定代表人(姓名):
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
物流配货协议书【第三篇】
甲方:
乙方:
合作的方式多种多样,如合作设立公司、合作开发软件、合作购销产品等等,不同合作方式涉及到不同的项目内容,相应的协议条款可能大不相同。
本协议的条款设置建立在特定项目的基础上,仅供参考。实践中,需要根据双方实际的合作方式、项目内容、权利义务等,修改或重新拟定条款。为适____市场发展,依照国家有关法规,充分开发客运资源和利用客运网络优势,开展道路客运小件快运业务。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作协议。
第一条、甲方乙方关系。
1、甲方乙方互为合作关系,甲方作为托运人,乙方为承运人,应相互协作,共同完成物流小件快运业务。
2、甲方还兼有集团公司物流主管部门的责任,起到了对物流全局范围内的监督、协调、指导等方面的作用。
第二条、货物名称、数量托运货物主要以小件物品为主,货物品种、规格、数量等内容将在每批货物发货前以物流托运详情单的形式予以详细填写。
第三条、经营原则。
1、小件快运实行一次托运、全程负责,配载总量不得超过客车行李舱的核定重量。
2、严禁危险品、违禁品、易损、易破、易污染、易腐烂物品和国家规定的禁、限运物品的托运;不受理贵重物品、现金、各类有价证券以及包装不符合运输要求的物品。
第四条、包装要求甲方的货物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封闭严密,不渗漏。
第五条、运输方式运输方式为客运班车运输的方式。
第六条、收益分配。
1、小件快运托运时由甲方提供物流托运详情单,到达站凭收件人提货签字后的托运详情单交付联与甲方结算。
2、结算比例:小件快运托运收费(甲方扣除装车费、承运费、保险、保价费专款专用外),按照甲方______%、乙方______%、到达站______%的比例结算。
3、小件快运服务费按月结清。在次月的____日前将托运详情单结算联送交甲方,甲方在接到托运详情单结算联后的______天内将运费通过银行划转或其他方式交付乙方。
4、中转运输费、终点站服务费结算方法有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第七条、甲方的权利义务风险提示:
应明确约定合作各方的权利义务,以免在项目实际经营中出现扯皮的情形。再次温馨提示:因合作方式、项目内容不一致,各方的权利义务条款也不一致,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拟定。
1、甲方负有小件快运的受理、仓储保管、装车以及落实与承运方安全运输等事宜,并对以上各操作环节作具体落实之义务。
2、甲方有义务在小件快运受理处设立公告栏,公开告示有关客运快件的托运范围、价格、要求、须知以及客运班次时刻表等事项。
3、甲方有义务对托运的快件物品属性、质量进行安全检查,并要求包装严密,捆扎牢固,标志明显,便于装卸,符合安全运输要求。
4、甲方在客运快件装车完毕后,应将小件快运货运单(存根联)交承运人签字确认,余下三联交承运人随车同行,并及时将发运班次、车号、抵达时间等信息通知托运人,以方便托运人与收件人之间的联系。
第八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在接到甲方所托运的货物后须按广运物流托运详情单清点货物,并按规定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并对托运的货物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污染、无人为的变质。
2、承运司机在运输途中遇到特殊情况,如堵车、修路、下(雪、雾、雨),因高速封路或车出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同甲方联系以采取相关措施;除不可抗力外,乙方承担所托运货物的损失。
3、送抵到达站后应立即与到达站相关工作人员联系,并办理相关交接手续,以备结算。
4、不应出现拒载甲方货物和送抵到达站不办理交付手续并返回的情况。
5、将当月营业情况以报表形式于次月____日前报物流分公司,以上报集团公司领导和生产经营部,用以商务局统计备案。
第九条、货物承运日期及运到期限甲方的运输计划应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货上车,并于当日将货物运出,不得滞留,中途不得或以其它方式运输,按双方商定的到货日期到达。
第十条、到达站、接货方式及验收方式货物运抵到达站,由到达站工作人员按物流托运详情单进行清点验收,如货物无损失、无短少、无污染、无损坏,到达站工作人员即可在托运详情单上签字,双方须做好票据存根工作,以备结算。
第十一条、违约责任风险提示:
合同的约定虽然细致,但无法保证合作方不违约。因此,必须明确约定违约条款,一旦一方违约,另一方则能够以此作为追偿依据。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违约一方应当向对方支付______元的惩罚性违约金,并应赔偿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二条、其他规定。
1、本协议未涉事项,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一式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份。
3、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4、本协议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期满后双方无异议可继续顺延。如一方提出中止协议,应提前______个月书面通知另一方,经另一方同意并办理完成有关手续后,协议方可解除。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物流配货协议书【第四篇】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为共同发展快捷、高效物流业,提升快速反应、优质服务,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至xx地区的中转货物交给乙方分流,基于快速、准确、优质服务的原则,双方达成约定如下:
一、货物到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并提供到达温州各点的货物数量、客户、单位名称及联系电话等信息,以便乙方准确无误送达。
二、甲方应如实告知分流货物的包装、性质及客户有无特殊要求,以便乙方更好提供服务,不有得隐瞒国家禁止物品,如有隐瞒,发生事故造成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
三、如甲方提供信息有误,使乙方不能送达而返还所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在分流中的一切行为(包括装载、收费等)。
五、乙方应配合甲方做好货物的交接手续,如有疑意及时提出,交接完成无误,乙方应快速、安全、优质送达客户指定地点,合理收取费用。
六、乙方应一次性交付给甲方风险万元人民币,到解除协议,双方账目结清后,甲方应如数退还乙方的风险押金。
七、每月号为双方费用结算日。
八、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不尽事宜,双方协商为准。
甲方:
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乙方:
代表:
地址:
联系电话:
银行账号:
物流配货协议书【第五篇】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运货物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服务范围。
根据甲方的实际要求,乙方为甲方提供如下运输服务:国际、国内空运、快递、公铁货运、同城快运。
第二条服务期限。
从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第三条服务确认方式。
1.甲方通过电话、传真、网上定单方式向乙方进行业务委托。
2.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应及时办理有关货物运送手续,并双方认可服务收费标准开具工作单和办理保险。
3.乙方在收到甲方货物的第二天内应及时将单号或转单号以电话或邮件的形式发给甲方.
第四条收费标准:结算方式及时间。
1.乙方按经双方确认的以下收费标准进行收费。当甲方发送快递的量达到平均每月200单时,按以下价格80%执行,平均每月发送快递的量达到500单时,按以下价格的70%执行。
2.乙方每月五个工作日与甲方进行上月1日至31日新旧业务结算,甲方收到乙方所提供的结账明细后,在收到发票后五天现金或转帐方式付给乙方。
3.收件人付费或第三者付费的业务。如付费方拒付运费及海关税金,甲方在接到乙方的拒付通知书及帐单15天内无条件按国际到付标准,支付因拒付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给乙方。
4.甲方委托乙方代收货款,乙方按以下标准收取手续费:。
1)广东省内免收手续费。
2)广东省外100元以下免收手续费;。
3)广东省外101元以上按3%收取乙方收到代收货款后,在一周内返回给甲方.
第五条保险与索赔。
1.乙方根据甲方的货物申明价值(以优速物流工作单为准)为甲方代理保险,保险费为货物申明价值的百分之一。
2.如出现货物破损造成第三方拒收货物,则乙方赔偿甲方货物成交价格的50%。
3.乙方造成货物丢失的,照丢失货物的成交价格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双方权利和义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双约定时间、地点、方式或改变其内容完成甲方委托的各项业务。
2.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交准确、齐全的运输信息,因运输信息不准确导致送货错误或重复送货造成的损失和运费由甲方承担。
3.甲方在服务期限内,必须将货物交乙方承运,因乙方无力完成服务要求方可交与第三者承运。
4.甲方委托的货物必须包装完好且符合运输要求,对于包装破损或不符合运输要求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
5.甲方有义务按合同约定时间进行结账,出现违约时承担责任。
6.甲方委托乙方承运的货物,必须保证无违禁品、危险品等,对货物承担法律责任。
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按合同要求为甲方及时提供安全、准时的运输服务,在运力紧张的情况下,优先为甲方提供服务。
2.乙方有责任在按双方确认时间将货物安全及时送交收货人收货签收(同城件,珠三角五天之内,偏远地区5天)。如有送货延误,每延误1天扣除该单运费的5%作为处罚,直到运费全部扣除为止。(发生天灾人祸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例外)。
3.乙方有为甲方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4.乙方应确保运输过程中的货物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货物的丢失、短少、损坏,乙方按甲方投保的范围按国家保险条例承担赔偿责任,如未投保,按优速物流服务指南赔偿条款处理。到港服务因货物、铁路、机场原因及不可抗力因素所造成的损失或延误、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对甲方委托运送的货物有检查权利,而无检查的义务。
6.在甲方单独违约情况下,乙方有权暂停已承运的货物运送。
第七条合同的更新和解除。
1.协议期内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如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必须提前一个月与对方协商,在双方达成一致后方可变更或解除,否则,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支付另一方上月运输服务服务费50%的违约金。
2.本协议在履行时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功时,任一方均可利用法律武器,维护自己利益。
第八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定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以上如有异议,请加以附件备注。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
物流配货协议书【第六篇】
甲方(托运单位):
乙方(承运单位):
备注: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协议,签字或盖章生效,三方(甲乙双方及配货单位)必须严格按下列条款执行:
一、甲方托运货物如实填写,如有隐瞒货物名称,数量、重量、体积及性质,倘若乙方在运输途中为此造成损失(包括车主损失)均由甲方负全部责任。
二、甲方若不跟人押车,卸货地址务必填写清楚,货物包装必须完整无损。乙方按约定卸货地址按期、完整无缺运到和办理交接货物手续,否则造成损失各负其责。
三、乙方在运输途中,需确保货物安全,精心保管货物,倘若丢失或其他原因造成损失(不含自然性合理损耗)均由乙方负责按价赔偿。乙方不得无故耽搁交货时间,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全部负责赔偿。
四、有外包装的货物,外包装无损害时,内在货物损坏与否均由甲方负责(因有外包装,装货前无法检验的货物)。
五、配货单位只负责货物运输前的协调事项,货物起运后一切事宜均由甲乙双方自行处理。如有争议之事,配货单位只起中证人作用(不负责经济赔偿)。
六、此协议三方均认定无疑,需遵照条款执行。一式三份,三方各持一份,经签字或盖章后生效。甲方收货并出具书面收条后,本协议自然终止。
甲方代理人:乙方代理人:
日期:年月日
物流配货协议书【第七篇】
托运方(甲方):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承运方(乙方):北京中翔物流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后沙峪镇铁匠营村斯派特物流园。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e-mail:。
(以下简称“甲方”)提供产品仓储和运输服务的相关事宜,双方经友好协商达成本协议条款以兹共同遵守。
2.乙方提供仓储,运输及相关服务的范围及内容:在全国城市范围内为甲方提供产品、备件及相关物品仓储、运输及配送业务:其它应甲方要求进行的应急运输、产品配送等服务。
3.本协议于月日在北京市签订,并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二条资信证明。
1.乙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甲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2.甲方应于本协议签订之日前向乙方出示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并提供复印件(加该企业公章),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保密条款。
1.基于本协议委托事项,甲方提供给乙方的或者乙方从甲方获取的资料和相关的商业秘密,包括商业、技术、公司政策、客户名录、发货情况等,甲、乙双方均负有保密的义务,并应采取一切措施以使该资料和信息免于被散发、传播、披露、复制以及被无关人员接触。
乙双方中的任意一方工作人员违反本条款,该方承担连带责任。
然具有约束力。
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且双方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
第四条单据保存。
甲、乙双方均应将合同存续履行过程中的所有相关单据自本协议终止之日起保存一年以上,
保证在保存期内应对方要求随时核对。
第五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可根据其运输或其它服务需要,以签发工作通知单的形式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方式随时通知乙方安排出货。
2.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业务素质差或责任心不强的工作人员,要求乙方更换条件差的。
库房等设施。
3.甲方有权获知所有委托乙方运输、仓储或提供其它服务的产品在途、签收和库存等情。
况,乙方应根据甲方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情况和报表。
4.甲方应按时支付与乙方约定的运费。
5.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整体的工作情况进行考核,并对乙方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充分尊。
重甲方的建议并予以执行。
6.甲方需在提货前将发货通知(内容包括:提货地址、目的地、提货时间、货物名称、
货物重量、运输要求、时效要求、结算方式及结算时间等信息)书面传真至乙方联系人处,
以便乙方做好准备工作。
7.甲方应保证其所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的合法性。
第六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派送货物到达后立即将签收单传真给甲方。
2.乙方可以根据甲方的需要提供仓库并进行产品的统一仓储管理,相关费用及服务标准。
双方另行约定。
3.获知甲方货物的装卸标准、运输操作标准和仓储标准。在甲方无特别要求的情况下以。
发货通知单、工作通知单或双方约定的其它指令和信息交换方式为准。
4.接到甲方发货通知后,乙方必须按照其承诺的服务标准,及时、安全、准确的把货物。
乙方在北京的专项主客服人员形成一对一的指令接口。乙方在各地设立的派送平台,由乙方专项主客服下达指令。
5.在货物运输、配送及外埠运输过程中乙方提供送货中的装卸车、搬运及货物到达目的。
地后的装卸、搬运服务。
6.乙方对于甲方的货物查询指令,应在2个工作小时内给予明确答复:若甲方有要求,
乙方应在48小时内提供相关原始单据。
7.乙方为甲方提供365x24小时的全天侯服务,节假日无休。
8.任何由乙方监管、储存和运输的甲方货物,若发生破损、丢失,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
甲方有权扣除此票运费,同时甲方保留追索由此造成的其它经济损失的权利。(赔偿的范围及具体索赔方法在第九条中详细说明。)。
9.如果收货人拒收货物,乙方应了解原因,妥善保管货物并及时通知甲方,根据甲方的要求处理,需要退运的或反向物流的,乙方应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10.甲方及甲方产品的生产厂家或其委托的承运人在与乙方交接货物时(乙方提货或甲方送货),乙方对产品必须严格按照双方确定的验收标准进行查验,如不符合验收标准,应要求出货方当场签署书面的货物破损证明,由乙方对该批单独存放,并及时通知甲方。否则,由此在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1.乙方对于甲方所要运输和派送的货物具有随时检查的权利,对于不符合国家允许运输和派送的货物,乙方有权拒绝运输和派送。
第七条费用、结算方式:
1.本协议项下甲、乙双方之间发生的一切费用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2.结算费用按照实际发货前双方约定的价格执行。
3.甲、乙双方之间任何与本协议相关的信函以及结算,均使用并且只能使用本协议中甲、乙双方指定的地址和银行开户账号,付款方如果不按照本协议的约定及时支付给乙方款项,所引起的违约责任和一切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的名称,法定地址、电话、传真、汇款人、收款人、开户银行、账号若有变更,应至少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对方。该书面通知经加盖章和法定代表人签章确认方有效。如乙方名称更改,还需要提供变更后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或企业名称变更核准通知书。
5.甲、乙双方每月结算一次费用,甲方于每月15日前结算上一月运费。乙方应于10日前制作并向甲方提交《费用结算表》并附当月所以提货凭证及甲方需要的相关数据、信息等。甲方在收到上述材料后5日内进行核对,核对无误后,甲方根据乙方按照国家规定开据的运输行业专用发票向乙方付款。
第八条违约和索赔:
1.乙方未按照约定提供货物运输及包装等相关服务,在双方不能达成谅解时甲方有权拒付缓付该批(票)货物的物流费用:
2.对于甲方无故拖欠乙方的运费,超过一个月的,甲方应向乙方支付不少该票运费1倍的违约金。
3.由于乙方主观故意造成的货损由乙方负责赔偿、承担违约责任。
4.如因第三方过错造成的货损和货差,乙方应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据,协助甲方和保险公司调查核实,在获得保险公司或第三方赔付之前,如甲方要求,对于甲方损失,乙方应先行予以赔偿。
5.赔偿范围包括将破损货物复原和重新运输而产生的费用,货物丢失或货物复原费用无法估计时,赔偿金额以货物声明价值为准,但不应超过声明价值。
6.甲方对于临时变更的提货和收货地址及时间,应及时、准确的将正确的地址和时间通知乙方,否则对于此种情况所造成的损失由甲方独自承担,且对此情况所增加的运输费用,甲方应无条件的支付给乙方。
第九条货物保险及不可抗力:
1.保险的范围及责任起止:甲方委托乙方运输、仓储、包装及提供其它所有服务的全部货物由甲方自愿进行投保。
2.不可抗力:协议一方由于自然灾害、战争和其它由双方事后认可的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到本协议履行时,应采取尽可能的补救措施,及时以电话和传真通知另一方,并在不可抗力发生后尽快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至另一方。当不可抗力事故停止或消除后,应立即恢复协议正常履行,并尽快以电话和传真等方式通知对方。
1.以下情况下,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乙双方中任意一方违返本协议保密条款,造成对方商誉、经济及其他损失的。
*履行协议中乙方无相应运输及仓储能力的或不能满足甲方发展服务要求,甲方提出意见3个月后扔不能达到甲方要求的。
*乙方对重大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造成重大损失和严重影响的。
2.甲方无故拖欠乙方运费30天以上,经乙方催告后扔不支付的,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3.无论因何原因解除协议,解除方应以书面形式提前。
第十一天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发生纠纷,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
法院管辖。
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一份。
2.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三年。协议到期后,双方另行商讨是否续签。
3.在协议有效期内,甲方根据其经营的需要,如需变更本协议签约主体,甲方应提前一周通知乙方,双方重新签约。
附件:1.盖章的双方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运输价格表甲方:代表:
日期:年月日乙方:代表:年月日日期:
物流配货协议书【第八篇】
托运人:合同编号:承运人:
依据国家有关法律及相关规定,本着诚实信用,互惠互利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以求共同遵守。
第一条货物名称、规格、数量、价款。
第二条包装要求:托运人必须按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包装;没有统一规定包装标准的,应根据保证货物运输安全的原则进行包装,否则承运人有权拒绝承运。
第三条货物起运地点:
货物到达地点:
第四条货物承运日期:
货物运到日期:
第五条运输质量及安全要求:
第六条货物装卸责任和方法:
第七条收货人领取货物及验收办法:
第八条运输费用、结算方法:
第九条各方的权利义务。
一、托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托运人的权利:有权要求承运人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把货物运输到目的地。货物托运后,托运人需要变更到货地点或收货人,或者取消托运时,有权向承运人提出变更合同的内容或解除合同的要求。但必须在货物未运到目的地之前通知承运人,并应按有关规定付给承运人所需费用。
2、托运人的义务:按约定向承运人交付运杂费。否则,承运人有权停止运输,并要求对方支付违约金。托运人托运的货物,应按照规定的标准进行包装,遵守有关危险品运输的规定,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托运货物。
二、承运人的权利义务。
1、承运人的权利:向托运人、收货方收取运杂费用。如果收货方不交或不按时交纳规定的各种运杂费用,承运方对其货物有扣押权。查不到收货人或收货人拒绝提取货物,承运人应及时与托运人联系,在规定期限内免责保管并有权收取保管费用,对于超过规定期限仍无法交付的货物,承运人有权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承运人的义务: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将货物运到指定的地点,按时向收货人发出到货通知。对托运的货物要负责安全,保证货物无短缺、无损坏、无人为的变质,如有上述问题,应承担赔偿责任。在货物到达以后,按规定的期限负责保管。
三、收货人的权利义务。
1、收货人的权利:在货物运到指定地点后有以凭证领取货物的权利。必要时,收货人有权向到站或中途货物所在站提出变更到站或变更收货人的要求,签订变更协议。
2、收货人的义务:在接到提货通知后,按时提取货物,交清应付费用,超过规定提货时,应向承运人交付保管费。
第十条违约责任。
一、托运人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托运的货物,托运人应按其价值的%偿付给承运人违约金。
2、由于在普通货物中夹带、匿报危险货物,错报笨重货物重量等而招致调具断裂、货物摔损、调机倾翻、爆炸、腐蚀等事故,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3、由于货物包装缺陷产生破损,致使其它货物或运输工具机械设备被污染腐蚀、损坏,造成人身伤亡的,托运人应承担赔偿责任。
4、在托运人专用线或在港、站公用线、专用铁道运载的货物,在到站卸货时,发现货物损坏、缺少,在车辆施封完好或无异状的情况下,托运人应赔偿收货人的损失(汽车运输不适用此条)。
5、罐车发运货物,因未随车附带规格质量证明或化验报告,造成收货人无法卸货时,托运人应偿付承运人卸车费,保存费及违约金。
二、承运人责任。
1、不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配车(船)发运的,承运人应偿付托运人违约金元。
2、承运人如将货物错运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无偿运至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如果货物逾期到达,承运人应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运输过程中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应按货物的实际损失(包括装费、运杂费)赔偿托运人。
4、联运的货物发生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应由承运人承担赔偿责任的,由终点阶段的承运人向负有责任的其他承运人追偿。
5、在符合法律和合同规定条件下运输,由于下列原因造成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承运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不可抗力;。
(2)货物本身的自然属性;。
(3)货物的合理损耗;。
(4)托运人或收货人本身的过错。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以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合同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份;送等单位各留一份。
托运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承运人(盖章):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签约时间: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