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关爱留守儿童建议书【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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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爱留守儿童建议书【第一篇】

以切实保障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预防为主、标本兼治,以“强化建档立卡,精准管理到位;强化监护保护,责任落实到位;强化齐抓共管,关爱服务到;强化组织领导,尽职尽责到位;强化督查考核,执法问责到位”为着力点,加强管理和服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主体责任,创新工作方式,充分整合资源,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把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工作做深做细做实做到位,让他们感受到社会主义大家庭的温暖。

争取到20xx年,在全区建立功能完备、运转高效的未成年人关爱保护体系,实现未成年人法规制度体系更加健全,社会关爱保护意识普遍增强,儿童成长环境更为改善、安全更有保障,儿童留守现象明显减少等目标。

(一)切实增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责任感。

农村留守儿童是指父母双方外出务工或一方外出务工另一方无监护能力、不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关系到未成年人健康成长,关系到家庭幸福与社会和谐,关系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大局。一直以来,各级各有关部门高度重视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关爱保护工作,在未成年人权益保障等方面做了大量务实工作,但也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突出表现在家庭监护缺乏监督指导、关爱服务体系不完善、救助保护机制不健全等,导致部分儿童缺乏亲情关爱和有效监护,出现心理健康问题甚至极端行为,遭受意外伤害甚至不法侵害,严重影响儿童健康成长,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各级政府的重要职责,也是家庭和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各级各部门要深刻领会上级相关文件精神,充分认识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问题导向,采取有力措施,全面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二)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责任体系。

1.强化家庭监护主体责任。父母要依法履行对未成年子女的监护职责和抚养、教育义务。外出务工人员,要尽量携带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或父母一方留家照料,暂不具备条件的应当委托有监护能力的亲属或其他成年人代为监护,不得让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人单独居住生活或交由无监护能力的一方共同生活,不得虐待、遗弃、侵害未成年人。外出务工人员要在保障其孩子正常生活学习费用的同时,与留守未成年子女经常联系,多见面多交流,多给予亲情关爱。对于不履行监护职责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公安机关和有关部门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督促其改正;情节严重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责任。

2.落实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各镇人民政府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督促检查,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关爱保护政策措施,认真组织开展关爱保护行动,确保区域内对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全覆盖。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将各村组、社区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的基本情况登记造册,建立信息台账,一人一档案,并确定有专人负责,随时随地掌握其动态;要加强对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的指导,制定村规民约,明确父母监护、关爱、教育子女职责,共同加强对监护人的法治宣传、监护监督,敦促其履职到位。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详细掌握每个留守儿童的家庭情况、监护情况、就学情况等基本信息,定期或不定期走访、探视,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要为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与父母联系提供便利;要通过组织党员干部上门家访、驻村干部探访、专业社会工作者随访等方式,对重点对象进行跟踪管理,及时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困境未成年人解决生活和学习上遇到的`突出困难和问题,确保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得到妥善照料和关爱保护。

3.强化部门协同关爱保护。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之间、各群团组织之间的协作,充分发挥妇联、共青团、工会、残联、关工委等组织关爱服务优势,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工作积极性。民政、教育、公安等部门要加强配合,积极指导各地做好农村留守儿童摸底排查工作。

区民政局要履行牵头职责,加强监督指导,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开展监护监督等工作提供政策指导和技术支持。要大力促进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与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的有机融合,提高关爱保护工作效能。要加快孵化培育社会工作专门服务机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志愿服务组织,提高社会动员能力,开展专业化社会服务。要及时将符合条件的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家庭纳入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保障范围。

区教育局要发挥学校关爱保护农村留守儿童的重要作用,把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日常校务管理内容,并作为一项重要指标对各学校、幼儿园进行考核。推进学校社工队伍建设,支持和指导中小学校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及早发现并纠正中小学生心理问题和不良行为,促进学生心理、人格积极健康发展。加大师资培养力度,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相对集中学校教职工专题培训,择优选拔教职工担任农村留守儿童生活管理员,积极倡导、推广“爱心妈妈”、“代理家长”等成功经验,着力提高班主任和宿舍管理人员关爱照料能力。要增加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投入,促进寄宿制学校合理分布。中小学校、幼儿园要对农村留守儿童受教育情况实施全程动态管理,建立联系卡制度,加强任课老师与家长、受委托监护人的沟通联系,强化人身安全防范知识教育;积极帮助农村留守儿童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加强与外出务工家长的联系和亲情交流;及时了解无故旷课农村留守儿童情况,落实辍学学生登记、劝返复学和书面报告制度;对劝返无效的,应书面报告区教育局和相关镇(街道),依法采取措施劝返复学;对义务教育阶段儿童辍学问题应高度重视、认真解决,认真落实免费义务教育和教育救助政策;要妥善安排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因监护权转移孩子享受同等待遇,确保孩子不因监护权转移或随父母迁入而被学校拒之门外,确保农村留守儿童不因贫困而失学辍学。寄宿制学校要完善教职工值班制度和学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引导寄宿学生积极参与体育、艺术、社会实践等活动,增强学校教育吸引力。鼓励各地中小学校建立师生关爱志愿服务团队,利用节假日走访农村留守儿童,进一步增强教育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实效。

苏仙公安分局要及时依法查处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果断处置;加强校园安全管理和周边环境整治,指导督促中小学校、幼儿园完善人防、物防、技防措施,配合教育部门加强法治安全常识普及和预防校园暴力事件,依法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违法犯罪行为;对于父母或监护人不履行监护职责的,要及时予以劝诫、制止;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民政局通报应急处置情况,配合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安全处境、监护情况等调查评估工作;要大力推进户籍制度改革,有序推进符合落户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及家属落户,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

区财政局要完善政府购买服务制度,将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在内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工作纳入各级政府购买服务内容;要优化和调整支出结构,多渠道筹措资金,增加村(社区)儿童工作经费预算,支持做好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

区妇联要依托妇女之家、儿童之家、儿童快乐家园、知心屋等平台,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关爱服务,加强对农村留守儿童家庭和其他监护人的家庭教育指导,引导其关注农村留守儿童身心健康和学习生活情况,加强亲情关爱。

团区委组织要积极组织广大团员和青年志愿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关爱服务,参与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数据采集,推动完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机制,深化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切实维护农村留守儿童合法权益。

(三)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机制。

1.建立强制报告机制。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村、社区(居)民委员会、社会工作服务机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对农村留守儿童受侵害行为要履行强制报告职责,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发现农村留守儿童脱离监护单独居住或失踪、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疑似遭受家庭暴力、疑似遭受意外伤害或不法侵害等情况,应当在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告。负有强制报告责任的单位和人员未履行报告义务的,其上级机关和有关部门要严肃追责。其他公民、社会组织积极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应及时给予表扬和奖励。

2.建立应急处置机制。公安机关要及时受理有关报告,第一时间出警调查,有针对性地采取应急处置措施。强制报告责任人要协助公安机关做好调查和应急处置工作。属于留守儿童单独居住生活的,要责令其父母立即返回或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并对父母进行训诫;属于监护人丧失监护能力或不履行监护责任、监护不当的,要联系其父母立即返回或委托其他亲属监护照料;上述两种情形联系不上其父母的,要就近护送至其他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或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临时监护照料,并协助通知留守儿童父母立即返回或重新确定受委托监护人。属于失踪的,要按照儿童失踪快速查找机制及时开展调查。属于遭受家庭暴力的,公安机关要依法制止,必要时通知并协助民政部门将其安置到救助保护机构或者福利机构实施保护;司法机关依法立案查处;属于遭受其他不法侵害、意外伤害或被利用、胁迫流浪乞讨的,要依法制止、实施保护。对于上述情形,要按照有关规定调查取证,协助其就医、鉴定伤情,为进一步采取干预措施、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打下基础。公安机关要将相关情况及时通报相关镇(街道)。

3.建立评估帮扶机制。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接到公安机关通报或村、社区(居)民委员会报告后,要会同区民政部门、公安机关在村、社区(居)民委员会、中小学校、医疗机构以及亲属、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助下,对农村留守儿童的安全处境、监护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进行调查评估,有针对性地安排监护指导、医疗救治、心理疏导、行为矫治、法律服务、法律援助等专业服务。对于监护人经济困难且符合有关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政策的,民政及其他社会救助部门要及时将其纳入保障范围。

4.建立监护干预机制。对实施家庭暴力、虐待或遗弃农村留守儿童的父母或受委托监护人,公安机关应当给予批评教育,必要时予以治安管理处罚,情节恶劣构成犯罪的,依法立案侦查。对于监护人侵害、出卖、遗弃、虐待、暴力伤害农村留守儿童导致其身心健康严重损害的;将留守儿童置于无人监管和照看状态导致其面临危险且经教育不改的;或者拒不履行监护职责六个月以上导致留守儿童流离失所或者生活无着的;有吸毒、赌博、长期酗酒等恶习无法正确履行监护职责或者因服刑等原因无法履行监护职责,且拒绝将监护职责部分或者全部委托给他人,致使农村留守儿童处于困境或者危险状态的;胁迫、诱骗、利用儿童乞讨,经公安机关和未成年人救助保护机构等部门三次以上批评教育拒不改正,严重影响农村留守儿童正常生活和学习的;或者教唆、利用农村留守儿童实施违法犯罪行为,情节恶劣的,其近亲属、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区级民政部门等有关人员或者单位要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撤销监护人资格,另行指定监护人。

5.建立重点时段排查机制。实施重点时段农村留守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预防控制留守儿童意外伤害。针对寒暑假、放学后时段,学校、村、社区(居)民委员会要开展专门的安全教育,督促监护人负起安全责任。民政、公安、教育、交通等有关部门要建立完善重点时段留守儿童伤害风险排查、防控、报告等制度,加强检查考核,加大监管力度。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农村留守儿童应急处置、救助干预等保护机制,有效预防和控制农村留守儿童溺水、交通事故、烫伤、坠落、中毒等主要伤害事故发生,保护农村留守儿童健康成长。

6.加强信息平台建设。要充分发挥现有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系统的信息化管理平台作用,方便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录入、归类统计、资料调取,健全我市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未成年人信息库。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开展农村留守儿童相关信息采集、录入及更新,实现一人一档和动态管理。每季度更新报送农村留守儿童信息,建立健全农村留守儿童基本信息动态管理机制,由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对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开展集中排查,重点排查义务教育阶段辍学、家庭生活困难、监护人缺失、事实无人抚养、残疾等农村留守儿童,及时发现并排除隐患,做到不留死角。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要及时将辖区内所有农村留守儿童排查完毕,将更新信息汇总报送至区民政局;区教育局梳理、汇总中小学校、幼儿园核实更新的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苏仙公安分局核实更新相关信息和数据后,提供给区民政局。区民政局、区教育局和苏仙公安分局要加强信息共享,要依托教育部门中小学生学籍管理系统、卫生计生部门妇幼卫生信息系统、公安部门人口基础信息系统,完善未成年人社会保护信息管理功能,实现信息在省、市、区、镇、村五级间纵向贯通,在民政、教育、公安、司法行政、共青团、妇联等部门间横向互联。要加强“12355”未成年人社会保护诉求平台建设,畅通诉求渠道;建立市、区、镇及部门间的联动办理机制,落实好诉求办理处置工作。通过诉求热线,架起发现报告、困境诉求与关爱保护的桥梁。落实好个案的跟踪处置工作,将个案受理、转接处置、心理援助、家庭监护指导等纳入其中,对儿童的求助申请实行即时在线接听和登记受理。通过信息平台的建设,实现对农村留守、困境儿童的动态管理和全天候服务,做到精准定位到村、精准识别到户、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四)着力从源头上逐步减少儿童留守现象。

1.推动农民工均等享受公共服务。全区要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深化户籍制度改革,积极为农民工家庭提供更多帮扶支持,大力推进农民工市民化,为其监护照料未成年子女创造更好条件。支持和帮助农民工携带子女进城定居,在子女入学、医疗卫生、社会福利、住房保障等方面提供便利和帮助。符合落户条件的要有序推进其本人及家属落户,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要纳入保障范围,通过实物配租公共租赁住房或发放租赁补贴等方式,满足其家庭的基本居住需求。不符合上述条件的,要在生活居住、日间照料、义务教育、医疗卫生等方面提供帮助。要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督促用工单位依法制定并落实农民工休假等制度,使其更好地履行监护责任。

2.推进农民工子女就近入学。全区公办义务教育学校要普遍对农民工未成年子女开放,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农民工未成年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完善和落实符合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在输入地参加中考、高考政策。要加强城市中小学校建设和布局优化,保障适龄农村留守儿童基本教育公共权利,全面落实农民工子女就地就近入学政策,使其真正融入城市学习生活。

3.引导扶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全区要落实国务院、省、市人民政府关于支持农民工返乡创业就业的一系列政策措施,从源头上逐步减少留守儿童现象。要积极承接经济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开展农村劳动力就业和创业技能培训,强化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提高农村各种公共服务资源投放规模和利用效率,吸引更多的农村外出务工人员返乡创业就业。

4.倡导和谐的婚姻家庭关系。各镇(街道)要积极开展婚前教育,增强新婚夫妇的法律意识和家庭责任感;认真开展婚姻家庭辅导和家庭纠纷调解工作,减少因家庭矛盾处理不当造成未成年人监护缺失的现象;积极倡导湖湘好家风,营造和谐家庭关系。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镇(街道)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建立区政府领导,区民政部门牵头,区教育、公安、司法、卫计等部门负责,区妇联、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参与的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区妇儿工委和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要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作为重要工作内容,统筹推进相关工作。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强化责任意识,各负其责,相互配合,确保各项举措落到实处。

(二)强化考核问责。区政府要建立和完善工作考核和责任追究机制,将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纳入各镇(街道)及各有关部门社会综合治理和工作绩效范围,并作为衡量各镇(街道)工作实绩的重要内容。区、镇两级政府及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本级和本部门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行政负责人。对工作不力、措施不实、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通报批评,责令限期整改,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工作人员的责任。对贡献突出的有关单位和社会组织及个人,要适当给予奖励。

(三)加强能力建设。各镇(街道)要依托救助管理站设立未成年人保护中心;要统筹各方资源,充分发挥政府、市场、社会的作用,逐步完善救助管理机构、福利机构场所设施;要加强农村学前和义务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充分发挥现有“留守儿童之家”、“爱心家园”、“阳光庭院”、“儿童驿站”、“快乐学校”等关爱服务阵地作用,抓住全区区划调整改革契机,将闲置的镇人民政府、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用房、闲置学校利用起来,建设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中心,力争5年内实现村级留守儿童关爱活动中心全覆盖,并有统一标牌、有固定场所、有完善设备、有专人管理,能提供必要的托管服务;要加强农村留守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队伍建设,配备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负责儿童保障政策宣传和日常工作,通过全面排查、定期走访及时掌握留守、困境儿童家庭、监护、就学等基本情况,指导监督家庭依法履行抚养义务和监护职责,并通过村、社区(居)民委员会向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报告情况,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四)动员社会参与。要加强社会动员,发挥群团组织优势,调动社会组织、专业社工机构和各类志愿服务机构参与,积极为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监护指导、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社会融入和家庭关系调适等专业服务。要发挥工会、关工委等群团组织作用,积极动员广大职工,广大老干部、老战士、老专家、老教师、老模范等离退休老同志,协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与服务工作。要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通过服务外包、公益岗位购买等多种形式,充实基层工作力量,丰富关爱保护内容。要积极引导市场参与,支持社会组织、爱心企业帮助援建爱心家园、留守儿童关爱服务中心和托管服务机构,财税部门要认真落实税费减免优惠政策。要倡导社会互助,发挥基层老年协会作用,综合采取学校寄宿、社会托管、家庭代管等管护形式,从根本上解决留守儿童成长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五)做好宣传引导。加强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工作,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强化政府主导、全民关爱的责任意识和家庭自觉履行监护责任的法律意识。建立健全舆情监测预警和应对机制,理性引导社会舆论,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宣传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各镇(街道)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明确职责分工和工作任务。对本实施意见的执行情况,区人民政府将适时组织专项督查。

关爱留守儿童建议书【第二篇】

在学习上,留守儿童一般跟老人或长者一起居住,大多数老人只关心孩子吃饱穿暖住得舒服就可以,隔代亲充满溺爱,学习上由于大多老人自身文化有限显得无能为力。而寄居在叔叔、阿姨、姑姑家的孩子,年轻人要工作养家糊口,也没有太多的精力投入在孩子的学习上。甚至有些孩子还是自己独立生活,因此,留守儿童在学习上则要靠自己,缺乏家人的引导,易产生厌学情绪,学习成绩极其不稳定。

留守儿童有很多想法在家里找不到信赖的倾诉对象,自己的隐私不想被外人知道,渴望被尊重,无论开心还是忧伤,更多地是埋在心底,久而久之,就会变得寡言少语,不合群性格孤僻,甚至有心理障碍。常年缺少父母的关爱,留守儿童生病了不敢说,不会问,自己乱吃药,吃错药的情况经常发生,导致日常生活存在安全隐患。

针对以上的各种各样的问题,作为班主任应从以下几个方面来关爱留守儿童。

一是进行家访了解留守儿童的真实家庭情况,建立档案。平时多跟留守学生谈心,随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向,首先对留守儿童自身情况要做一个全面的调查,姓名、性别、年龄、住址、身体状况、学习成绩、特长爱好等。留守儿童父母是外出工作还是离异,对孩子的关心程度如何,与孩子关系是否融洽,联系方式等。留守儿童一起生活的人,与孩子的关系、联系方式及对孩子的关心程度都要收齐归纳入档。每个留守儿童的情况都不同,这就要求班主任在开展教育时只能一对一,关爱学生,既要对症下药又得注意方式方法。

二是班级开展学习互助“一对一”的帮扶工作。让品学兼优、乐于助人、有责任心的`学生对成绩差的留守儿童进行“一对一”的对接,上课时友善提醒和督促其遵守纪律,认真听讲;下课后一起完成作业,调动他们的自身的学习积极性,减少学习上的压力,增强学习信心,班主任负责监督,不定时抽查作业的完成情况,多鼓励他们,肯定他们的付出和进步,多一点了解,多一份关爱,让留守儿童融入到班集体的大家庭里,让他们感受到老师、同学像家人一样真诚有爱的对待他们,当他们开心或悲伤时,老师和同学是他们信赖的倾诉对象,从而养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三是多组织留守儿童参加集体活动,每周举行主题班会可以教一些生活小常识,提高留守学生日常生活的质量,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习惯。图书阅览可以丰富知识,接受中国历史文化的熏陶,提高留守学生的文化修养;举行法律讲堂,教育学生遵纪守法、了解安全常识;举行书画比赛,增强留守学生的动手能力和逻辑思维及视觉欣赏;讲故事比赛可以锻炼留守学生的语感、胆量和对知识的充满趣味性等。组织留守学生积极参与各项集体活动,可以让他们在生活中不再迷茫,不再孤独,有方向、有目标,懂得学习的快乐,更好地与他人相处。

四是关爱留守儿童的健康成长班主任要尽心尽力,学校在学习上和生活上关爱留守儿童,而且应在校内和校外的集体活动中予以优先考虑,在校内要开设心灵驿站,让有心理障碍的留守学生可以在学校里让情绪得到释放。在校外多联系福利院、孤儿院等公益机构的活动,让孩子们在活动中体验生活,健康成长。作为家长更应该在繁忙的工作中,抽空了解孩子的想法,多和孩子沟通,不但要关心孩子的物质需求更要关心孩子的精神需求,多陪伴孩子,让他们的爱不再缺失,让他们的童年不再遗憾,为孩子提供一个健康成长的环境。

机构可以为留守特困儿童提供物资资助,鼓励企业单位帮助品学兼优的困难留守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呼吁社会各界从不同层面关爱留守儿童,让他们学业有教、生活有帮、困难有助,健康快乐幸福成长。

班主任在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中,要细微处见真情,用爱和耐心去教育留守儿童,唤醒孩子心中的被爱的渴望,尊重他们的隐私,不要让他们脆弱的心灵受到伤害,根据孩子的心理变化运用不同方法引导他们走向正道,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任务,需要班主任不断地学习,不断地完善自己的学识来帮助孩子。我们应本着对孩子负责的态度,让他们树立起积极乐观的生活态度,有着正确的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为以后的人生道路铺上生命的色彩。

参考文献:

[2]张宇辉.全面关注农村“留守儿童”.协商论坛,2007(3)。

关爱留守儿童建议书【第三篇】

亲爱的朋友们:

您是否知道在我们的周围有这样一群孩子——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背井离乡外出打工经商,一年中难得回家一次,让留守在家中的他们倍受思亲的煎熬,他们就是儿童中那一股特殊的群体——“留守儿童”。

众所周知,儿童,本应该在双亲的呵护下无忧无虑地成长、在同一片蓝天下幸福美好地生活,但是对于留守儿童们,由于他们的父母常年在外打工经商谋取生活,被独自留在家中的他们却不能像其他同龄的孩子那样欢绕在父母膝旁,他们不得不独自面对种.种困难和艰辛。他们需要父母的温暖,他们渴望与父母沟通,他们梦想在父母的教诲下成长。

关爱“留守儿童”不只是小事家事,更是国事,是关系民族未来发展的大事,需要全社会广泛关注。因此,我们组织了“关爱孩子传递爱心共享和谐”的关爱留守儿童活动,并向全社会发出倡议:奉献您的爱心,牵手留守儿童。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是爱心、是责任、也是义务,是美好的情感,更是博大的胸襟。“送人玫瑰手留香,雪中送炭心留暖”,让我们手拉着手与留守儿童同欢笑,共奋进,使这些处在人生成长关键时期的孩子们,能够健康快乐成长。帮助农村留守儿童创造和谐的成长环境,共同做好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关爱活动,为积极构建和谐化州做贡献!

朋友们,让我们伸出爱的双手去扶助稚嫩的希望,用爱的力量托起明天的太阳!

在,有千万个留守儿童在期盼、在等待,等待你,也等待着我……。

20xx年xx月。

关爱留守儿童建议书【第四篇】

当您和孩子嬉戏玩耍时,您是否注意到身边有一双双羡慕而失落的眼睛正注视着您?他们或因父母遭遇不幸而沦为孤儿,或因失去父母一方而沦为单亲儿童,或因父母在外打工而成为留守、贫困儿童……他们小小年纪,却受尽孤独的煎熬,经历生活的艰辛,无法享受正常家庭的亲情和温暖……由于亲情的缺失,他们大多由年迈的祖辈或亲戚照看,普遍存在学业失教、生活失助、心理失衡、道德失范、安全失保、情感失落等问题,他们是需要社会各界给予特别关注的特殊群体,关爱留守儿童,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为此,枣庄市妇联向全社会发出倡议:

1

愿您成为留守儿童的“爱心妈妈”。按照“一帮一”、“一帮多”或“多帮一”的形式,各尽所能,踊跃参与到与留守、贫困儿童结对关爱活动中来。针对他们学习、生活、心理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正确、适时引导孩子健康成长,定期与他们的父母、监护人、托管人、任课老师等联系沟通,做留守、贫困儿童生活的知情人、学习的引路人、品德的教育人、成长的保护人,让所有缺失亲情的孩子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2

愿您成为留守儿童快乐成长活动站的捐建者。全市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爱心人士等均可以集体或个人名义捐建活动站,也可与已建成的活动站牵手结对。只需要2万元就可以捐建一个或多个活动站,也可多家单位联合捐建,建成的活动站以捐建单位名称命名,站内设立谈心、视频交流区、文体活动区、档案存放区、图书阅览区、室外活动区等,配备电视、电脑、课桌椅、书架、图书、电子琴、球类、棋类、跳绳、毽子及秋千、乒乓球台等设施、器材等,为留守儿童课余、周末和假期提供学习交流、亲子沟通、健身娱乐、提升素质的平台和场所,发挥活动站应有的作用,打造留守儿童快乐温馨的家园。

3

愿您成为留守儿童的爱心志愿者。请您抽出一点时间,节约一点开支,奉献一片爱心,关心、关爱、帮扶留守、贫困儿童。呼吁各级各单位、社会组织,利用周末和假期闲暇时间,定期组织到留守儿童活动站、四点半学校、妇女儿童家园等与留守儿童一起开展多彩活动,给于生活上的帮助,倾听他们的心声,关心他们在安全,关注他们的成长,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鼓励他们融入集体生活,培养他们的交往能力和活泼开朗的性格,互动交流,陶冶情操,开启智慧,启迪心灵,做新时代少年中国梦的引路人,共同托起明天的太阳。请您帮助留守、贫困儿童监护人树立、普及科学的家庭教育理念,弘扬、涵养良好家风家训,传播、教授先进家教知识、方法,做家庭文明、家庭教育、家风传承的宣传员、践行者和推动者。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一声声关爱可以聚成一座情感的堡垒,一颗颗爱心可以汇成一片爱的海洋。请伸出您的双手,奉献您的爱心,加入到关爱留守、贫困儿童的行动中来吧!您的爱心是责任,也是义务;是美好的情感,是无私的奉献,更是博大的胸襟。为了同一片蓝天下的孩子都能拥有幸福的童年和美好的明天,让我们共同努力,为留守、贫困儿童献出一份爱心,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环境,为建设自然生态宜居宜业新枣庄贡献您的力量!

截止去年调查统计的数字,枣庄市现有留守儿童5749人需要您的关爱。

“爱心妈妈”不限性别,不限单位,不限年龄,只要有爱心,能够给孩子物质、精神方面的帮助,就可以报名参加。

报名方式:请将个人姓名,性别,职业,单位,联系方式以及想牵手接对帮扶孩子的区(市)、对孩子的要求意向等信息发至枣庄市妇联权益(儿童)部邮箱:

关爱留守儿童建议书【第五篇】

在我们的周围有这样一个群体:他们的父母为了生计外出务工,用勤劳和智慧为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作出了贡献,但他们却留在了农村家里,成为儿童中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农村留守儿童。天真灿烂的年龄,本该得到父母的呵护,享受家庭的温馨,却过早地离开了温暖的怀抱,体验着亲情的缺失,忍受着孤独和贫困的煎熬。据统计,我市共有农村留守儿童21095人,其中有167名儿童父母双亲外出且常年无人管理。

为了让他们健康成长,我们倡议:希望全市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及社会各届人士伸出温暖的双手,积极参与农村留守儿童结对帮扶活动。

一、请伸出您关爱的双手,争当“爱心妈妈”、“爱心爸爸”、“知心姐姐”、“知心哥哥”,倾听他们的心声、关注他们的成长,让同一片蓝天下的孩子们都能共享人间温情。

二、争当“留守儿童”的代理家长。按照“一帮一”、“一帮多”或“多帮一”的形式,各尽所能,踊跃参与到与留守儿童结对关爱活动中来,针对留守儿童学习、生活、心理上存在的问题,正确、适时引导孩子健康成长,主动履行代理家长义务。

三、努力为“留守儿童”做好事、办实事。抽出一点时间,节约一点开支,奉献一片爱心,利用周末和节假日,经常与帮扶的留守儿童联系交流,谈心沟通,帮助他们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鼓励他们参加学校集体活动,融入集体生活,培养他们的交往能力和活泼开朗的性格,坚持定期与留守儿童父母、托管人、任课老师联系沟通,做留守儿童生活的知情人、学习的引路人、品德的教育人、成长的保护人,让所有远离父母的孩子心有人爱、身有人护、难有人帮。

四、倡导社会各单位和个人捐款、捐物,我们将会把你们对留守儿童的这份关怀存入爱心基金,载入爱心史册。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留守儿童是儿童中一个特殊的弱势群体,关爱留守儿童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让我们齐心协力,努力为留守儿童创造和谐的成长环境,为构建和谐社会作出贡献。

亲爱的同学们:

你们好!

每当我们悠闲地漫步在风景如画的校园,每当我们轻松地回到谈笑风生的寝室,每当我们恬静地欣赏雨后美丽的彩虹时。在同一片蓝天下生活着这样一群特殊的人——由于残疾,他们无法正常地行走;由于残疾,他们的世界万籁俱寂;由于残疾,他们的视野里只有黑暗……他们和我们一样是祖国的未来,同样对未来充满着希望,他们中间也不乏身残志坚、学有特长的未来人才,他们渴望社会的关注,热心人的.扶助。

在人类历史的长河中,爱的暖流绵绵不断,源远流长。中华民族素有积德行善、济贫扶危的传统美德。1990年12月28日,我国在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上将每年五月第三个星期日定为“全国助残日”。每年助残日活动的主题,都是依据当年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重点工作确立的。

帮助一个品学兼优的贫困残疾人的子女,你就扶起了一个家庭的希望;帮助一个渴望成才的残疾少年儿童,你就改变了他一辈子的命运;帮助一个有劳动技能的残疾人就业,你就提供了他和他全家的生活保障……在“全国助残日”即将到来之际,谨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关爱残疾孩子,发展特殊教育”,积极行动起来,尊重残疾人、关心残疾人、帮助残疾人。节约我们的零花钱,为残疾同伴献爱心,使他们也能像我们一样健康地成长!让你我的善心、善举汇成爱的海洋,再次共同奏响爱满江汉的乐章!

倡议人:___。

日期:20__年__月__日

关爱留守儿童建议书【第六篇】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精神,落实“三关”工程的实施意见,切实开展“关爱留守儿童”的工作,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结合我街道的实际,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切实为留守儿童营造健康、快乐、平等、和谐的学习生活环境,促进他们的健康成长。

二、“留守儿童”问题既影响到“留守儿童”个体的性格、心理、学习、行为方面,也影响到家庭、学校和社会。其群体之庞大,所暴露的问题之多,使“留守儿童”问题成为一个普遍性的社会问题。面对这样的问题,需要建立一个“关爱留守儿童”的长效机制。

活动旨在让留守儿童体会到社会关爱,并得到一份珍贵的礼物。社会的关爱是留守儿童的精神食粮,能为他们开设一扇认识世界的窗口,树立他们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留守儿童问题的根本在于亲情缺失,而要解决这一问题,只有通过社会各界的关爱与帮助。

三、了解留守学生的特点:

1、学业失教:部分留守学生不能很好完成学业,学习习惯差。

2、生活失助:大部分留守儿童生活贫困,衣食住行等方面缺乏照顾,营养不良,身体健康受到危害。

3、心理失恒:留守儿童普遍存在着不同程度的心理问题:抱怨、自卑、骄横、焦虑,有的甚至沉迷好玩,行为失控。如部分留守儿童有偷盗等恶劣行为。

4、亲情失落:留守儿童感到亲情失落和孤独,非常想得到父母、老师、同学的关爱。

5、安全失保:由于缺少亲人的照料,留守儿童在生活中存在着严重的安全隐患问题(如生活安全问题:火、开水、电)、人身安全(上、放学)。

6、由于少数留守家庭中的孩子父母不在身边,孩子的独立生活能力强,比起一般儿童,他们对父母少有依赖性,因为少数留守儿童承担生活劳动量超出了范围,对身心健康不利。

四、活动内容和基本要求:

1、倡导社区志愿者和社区工作人员,为留守儿童献出自己的爱心。

2、打开留守儿童心灵之窗,在社区开展留守儿童心理健康教育课,开设心理咨询,让他们说说自己的心里话。

五、工作措施:

2、加强监查,严格考核,力求工作落到实处。

3、总结经验、推广典型,建立长效机制。

一滴水能反射出太阳的光辉,一份爱足以体现社会的温暖,我们将用真心去倾听,用真爱去温暖,用真情去为留守学生服务,为他们撑起一片爱的绿荫。

关爱留守儿童建议书【第七篇】

为了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助力精准脱贫工作,在全社会营造关心、关爱贫困地区留守儿童的良好氛围,咸阳市妇联、市女企业家协(商)会在全市开展关爱留守儿童微心愿认领行动。

赠人玫瑰,手留余香;乐善好施,与爱同行。伸出您的双手,奉献您的爱心,让我们共同行动起来,关心关爱留守儿童。在乐助他人中传递友善,在奉献社会中收获快乐,用爱心和责任彰显仁善之美、唱响慈爱之歌,为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力量!

关爱留守儿童建议书【第八篇】

汉台区武乡镇天台山脚下,有一所乡村小学——武乡镇同力教学点。该教学点共有学前班学生4人,小学学生13人,大部分为单亲留守儿童。其中有8名孩子成长在单亲没有妈妈家庭,而这其中有7个孩子是没有妈妈的女孩子。

二、我们能做什么?

1、丰富孩子们的精神文化生活,给这些孩子提供多读书、读好书的机会,让其在没有父母陪伴的童年中,通过广泛阅读,丰富精神世界,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促进留守儿童健康快乐成长。

2、赠送安全水杯,改善饮水习惯,保障饮水安全。

3、弥补缺失的父爱(母爱),鼓励大家一对一结对帮扶。

三、我们要怎么做?

1、倡议群内外成员积极捐赠,要求图书无污染、无破损、干净整洁,新旧不限,内容健康,公开出版的适合6-16岁儿童阅读的具有教育性、科学性、趣味性和可读性的课外书籍或辅导书籍。图书类别包括古诗词类、中华传统文化类、英雄人物类、爱国、科普、童话故事、名著、少儿读物、励志、名人传记、诗词楹联、歌曲、小学生写话习作类、绘本类等。

2、赠送水杯,适用于上下学及课间使用,数量17个。

3、寻找爱心人士(男女不限),根据自己的时间,定期去学校看望陪伴,多给孩子一些情感安慰和童年的快乐。

四、捐书方式及联系电话。

1、单位捐赠:单位组织捐赠后进行统计并登记造册(造册的信息需包含图书类型、捐赠数量、捐赠人等信息),再将图书运送到固定接收点。

2、个人捐赠:直接把要捐赠的书籍送到固定接收点。

固定图书接收点:各合作商家店面。

联系人:漢道車盟。

电话:

48 32096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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