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XX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民主生活会个人对照检查材料
根据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的巡察意见,本人认真做好会前准备工作,对照巡察指出的问题,结合自身学习、思想和工作实际,深刻检视剖析自身存在的问题及产生原因,并制定了整改措施,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存在问题及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关于“学习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老龄工作重要指示精神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3月29日就召开党组会,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老龄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抓好相关工作落实。并要求今后各股室要及时收集梳理关于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和省市县关于民政各项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利用党组会、干部职工大会及时进行传达学习,主动抓好贯彻落实。
2.关于“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年1月4日,县民政局积极筹措资金16万余元,资助日峰镇、德胜镇、厚村乡三个乡镇建成社会工作服务站并投入使用,目前驻站聘任社工均已到岗开展工作,岗前严格落实技能培训,提升了业务素质。
3.基层社会治理比较滞后。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大力实施城市社区标准化建设三年行动计划,主动与城市社区管理委员会对接,督促加快社区标准化建设进度,主要依托原单位用房进行修缮或整合闲置办公用房,解决社区标准化用房问题。二是加强基层社区治理,加大村(居)务公开、村(居)务监督力度,今年4月,对全县108个村进行检查,各项制度得到有效落实;落实居民民主协商制度,引导社区成立业主委员会,实行业主自主治理,指导社区实施网格化管理,化解社区矛盾,提升社区凝聚力,在疫情防控、创建卫生县城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4.关于“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差距”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履行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成员“一岗双责”责任,将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贯彻民政工作全过程、全要素,今年已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工作计划、责任清单,调整了领导小组,落实了工作调研,净化了政治生态;二是每季度和法定节假日前夕都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党建工作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内容,每半年开展一次政治谈话,认真研判了业务工作、治党管党和纠正“四风”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进一步拧紧了治党管党链条。
5.关于“压力传导递减,党员日常教育管理不够严”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制定驻村帮扶工作计划,加强驻村帮扶干部的教育和管理,对驻村干部在岗情况和帮扶情况进行督促和抽查,检查学习笔记和工作台账。二是扎实开展局机关“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大整顿实践活动,加强对全体干部职工的作风建设教育管理,严格落实工作纪律和会议纪律,逢会必讲作风建设,提高工作责任心,强化干部作风意识和纪律意识。截至目前,再无驻村干部不在岗、领导干部不遵守会风会纪等现象。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方面的问题
6.关于“文风不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认真制定办文发文审核审批制度,严格落实拟稿、校对、审核、审批流程,规范公文行文格式,截至目前,我局办文发文再无错别字、语病句或内容抄袭套用等现象,坚决纠正了发文日期在会议研究之前等低级错误。二是深化“八扬八治”作风建设举措,把办文发文工作纳入作风建设范畴,组织领导干部和股室负责人开展文风整治和办文发文学习培训,强化工作职责,有效提高机关办文水平。
7.关于“养老事业发展基础有待夯实”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今年5月初,顺利完成上海九如城集团进驻和颐和颐养有限公司退出交接手续,成立XX县九祥养老服务有限公司,圆满完成县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交接并试运营,下一步将逐步开展对乡(镇)中心敬老院进行“公建民营”改革。二是依托九祥公司已搭建智慧养老云平台,同时加快建设县智慧养老院工程项目,届时将实现线上服务和线下实体援助服务紧密结合运作,辐射城区内老人提供居家上门服务。三是在磨市社区邻里中心已建设1家嵌入式养老院,面积800平方米,护理型床位30张,目前主体工程已完工,附属工程正在建设当中,预计年底前可投入使用。
8.关于“政务公开不完善,缺失财务公开环节”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健全完善政务、财务公开制度,召开党组会专题研究政务、财务公开工作,明确公开内容、公开方式。二是规范财务公开环节,对年度资金使用预算、每月资金使用情况、资金是否违规使用自查自纠情况等,均做到公开透明,接受全局干部职工和社会监督。
9.关于“公务接待不够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一是制定公务接待制度,认真学习公务接待文件要求,加强对公务接待规范管理,严格执行接待公函、接待标准,规范填写接待审批表和接待清单,详细注明来客人员信息。二是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厉行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的接待标准,有效杜绝超标准接待、超规格接待等违规问题,同时着力减少接待次数。
10.关于“专项资金支出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规范财务管理制度,立即纠正从走访困难群众专项资金中列支走访慰问退休人员的行为,年初预算从单位自有资金中安排退休人员春节走访慰问金,从“对家庭和个人补助”项目中列支,落实老干部和退休干部工作要求。
11.关于“部分公务支出结算不及时”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严格执行公务结算制度,严格公务支付流程手续,坚持公务接待尽量当天结算,办公支出和其他专项支出按月结算,严格按照结算时间节点办理结算支付,坚决纠正了平时拖拉、年底集中结算支付现象。
12.关于“固定资产管理不严谨”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落实固定资产管理制度,5月份,主动与县公车办对接,出具救灾车上交平台证明,已办理完毕救灾车核销手续。农用车因年代久远早已报废,手续资料遗失,无法核销固定资产卡片,我局已作了情况说明。
(三)落实巡视巡察、审计反馈问题整改方面存在的问题
13.关于“省委第八巡视组巡视抚州‘回头看’反馈意见整改后续乏力”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
今年5月初,上海九如城集团已进驻我县,完成与颐和颐养有限公司顺利交接,正式对县社会福利院“公建民营”进行运营,下步将逐步完成对乡(镇)中心敬老院进行“公建民营”,同时县智慧养老院项目已正在进行招标建设,届时将全面提升我县养老服务质量。
二、存在问题的原因剖析
(一)党性修养不够。对党的理论知识的学习不够系统全面,开会学习多、平时学习少,集中学习多、独自学习少,对新事物,新知识学习掌握不够好,理论与实践联系的紧密性、有效性不强。
(二)服务意识不强。虽然工作中认真勤勉,认真完成各项工作,但缺少换位思考,没有始终以服务基层为出发点,主动关心、解决基层困难不够,与基层和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对群众反映的一些不是自己分管部门的问题,怕给自己惹麻烦,不愿主动热情参与解决,与群众感情渐渐疏远,淡化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意识。
(三)奋斗精神不足。一是优良传统传承不够。对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坚持和弘扬不够,纪律和规矩意识有所弱化,勤俭朴素、艰苦奋斗理念没有树牢,没有时刻对照党章党规约束自身、做出表率。二是担当精神有所减弱。局限于做好分管工作,对其他方面的工作提建议不多,关注不够。
(四)思想观念不新。虽然淡泊索取,但个人攀比心态也还是有的;虽然洁身自好,但享乐主义的思想也有所滋生;虽然力求上进,但工作方法、工作技能有待提高。在工作中,得与失、苦与乐、名与利等现实问题有时想得过多,对本职范围内的工作还有想的不到位、做得不到位的地方。
(五)纪律意识不强。对遵守纪律规矩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严管就是厚爱”的认识不足,工作中存在好人思想,在管理上存在“多栽花、少栽刺”的包袱,对加强党员干部教育管理监督研究不多,在加强事前预防和事中事后监督上力度不大,在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上缺乏高标准;对有些干部工作不执行制度标准,甚至明知故犯、将错就错的问题没有下力气纠正,导致执行文件不严肃、不认真的问题产生。
三、下步整改措施
下一步,我将对照巡察整改反馈意见,对照觉员标准,认真抓好问题整改,切实树好党员干部的良好形象,同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
一是坚定理想信念,保持政治定力。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践行“两个维护”、捍卫“两个确立”,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维护觉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把政治理论学习摆在首位,真正使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入脑入心,成为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利器。具体工作中,就是立足民政实际,开展形式多样的学习培训活动,吃透精神实质,创造性的抓好贯彻落实,不断优化民政工作措施,让2023年的民政工作更加符合中央和省市的新部署新要求,更具时代性战略性。
二是增强宗旨意识,持续转变作风。切实践行群众路线,真正做到沉下去、静下来、摸实情、出实招,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地方做起,确保工作符合人民意愿和时代要求。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县实施细则,按照“八扬八治”深化作风建设要求,着力解决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认真做好分管办公室、养老服务、区划地名、基层治理、财务管理等工作,树立创新理念,力争出成绩出亮点,努力以更优良的作风全面推进各项工作不断迈向新的台阶。
三是履行“一岗双责”,加强廉政建设。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责任,牢固树立不管党治党就是严重失职的观念。强化对分管业务股室的监督管理,定期开展廉政谈话,引导分管股室党员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在全局干部中构筑起防腐拒腐的思想防线。全面加强制度建设,带头执行廉政规定,不摸高压线,不碰警戒线,自觉接受干部群众监督,对干部职工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提醒谈话。经常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让“红红脸,出出汗”成为常态。
以上是我的对照检查,不足之处请同志们予以批评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