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优质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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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一篇】

近年来,在各级党委和纪检监察机关的严格管理及监督之下,广大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坚持自我约束、自我教育、自我提高,保持了较好的工作状态,树立了较好的干部形象,为各项社会事业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基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现状与当前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还存在许多不相适应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的高度重视。

一、存在的问题

(一)干部思想不稳定。一是干部思想不够稳定,产生不满情绪。在工作上,纪检监察机关行政编制相对较少,工作任务繁重,纪检监察干部工作很辛苦,所从事的工作往往是“栽刺不栽花”,“出力不讨好”。在查办案件时,容易因工作而得罪人。在待遇方面,纪检监察干部经济待遇也不高,与其他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在政治待遇方面,得不到很好的体现,干部交流速度慢,交流机会少,升迁机会少。在生活方面,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生活清苦,承受着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上述种种情况,在一定程度上形成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心理落差,造成了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不稳定,认为同样是干工作却有不一样的回报,心里极不平衡,不能安心工作。二是干部畏难情绪有所抬头。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回避矛盾,害怕困难,面对“人情案”,碍情怯面,顾虑重重;面对“说情风”,甚至放弃原则,屈从让步;面对“特权案”,怕打击报复,畏于权势,不敢碰硬,遇到困难绕道走,能推就推,能托就托,习惯把问题上挂,矛盾上交,工作有安排,落实无回音等等。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案件质量不高,失去了查办案件的威慑力。

(二)干部专职不专用。乡镇纪委虽然选举配备了纪委委员,但实际上都是挂名的,基本上是由各单位人员“凑合”起来的,一般不参与纪检监察工作;县直各单位纪委或纪检组根本就没有专职的纪委委员,除纪委书记或纪检组长外,别无他人;派出单位驻纪检组,一般只有一个组长,没有其他工作人员,即使有也大都兼管着很多其他工作。乡镇纪委书记一般分管着计生、综治、财税等工作,全年绝大部分时间忙于这些事务,致使本职工作成了“副业”,无暇顾及,力不从心,往往是“种了人家的田,荒了自家的地”,很难保证专职专用;县级以上纪委书记是同级党委常委,常常分管着一些其他工作,其纪委工作主要由纪委第一副书记主持,而实际情况是以纪委副书记的身份又难以领导和协调好整个机关的对内对外事务;派驻纪检组长(监察室主任)也大多分管了其他工作,真正用于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精力十分有限。纪检监察干部在同一岗位工作年限长、年龄大,尤其是派出机构的纪检组长,几乎成了安置性的职位;有的纪检监察干部或是部队转业,或是照顾关系从社会上调入,或是组织任命调任,而真正科班毕业的大学生和公开考试录用的反而屈指可数,懂财会、懂法律、懂电脑、懂写作等专业人才更是凤毛麟角。正是因为内部管理上的常规化,导致了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难以专业化。

(三)管理体制不健全。《党章》规定对纪委机关实行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而实际情况是,同级党委对纪检监察机关享有绝对支配权。纪检监察机关在组织人事、财物经费以及各种事务上对同级党委政府仍然存在很强的依附性。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领导仅局限于业务指导这个层面,没有质的突破,且渐呈削弱趋势。受各种客观因素的影响和制约,在人事安排、福利待遇、行政经费等要害问题方面,上级机关难以为下级机关提供强有力的政策支持,致使纪检监察系统合力不足。如派驻纪检组长的提名权,文件规定由纪委机关掌握和行使,可大都是写在纸上,真正落实在行动上的少之又少。甚至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因为查办案件得罪了同级党委的领导而受到排挤或打击报复时,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也是鞭长莫及、爱莫能助或者彼此顾及情面而不愿伤和气,从而让下级纪检监察干部心寒而有案也不敢大胆查办。由于管理体制没有完全理顺,造成地方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工作相当艰难,尤其对党政“一把手”监督十分困难。另外,上下级纪检监察干部之间在工作上特别是在案件查处上,意见往往不一致、配合不默契、协作不到位的现象时有发生。

(四)业务素质不全面。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纪律性、独立性很强的工作,具有自身的规律和特点,搞好培训和知识更新,是做好工作的必要手段。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向纵深推进,反腐倡廉的任务越来越艰巨。违纪案件广泛涉及到金融、证券、房地产等经济领域,违纪人员作案手段越来越诡秘,呈现出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趋势,反调查能力在不断增强。而在实际中,安排纪检监察专门的知识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不到有效地补充,加之纪检监察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同一岗位、同一地域工作,知识结构单一,办案手段传统,专业人才缺少,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直接影响着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

二、对策与建议

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力度不断加大,纪检监察干部肩负的任务和责任重大,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显得越来越重要。必须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既要治标,更要治本,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和激励、惩处机制等方面同时推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一)创新教育机制,夯实思想基础。一是要突出教育的重点。要加强艰苦奋斗的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时刻牢记我们党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经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要加强纪律观念的教育,引导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二是要创新教育的形式。要打破纪检监察工作比较沉闷的局面,少搞说教,多搞活动,把枯燥乏味的理论灌输转化为生动活泼的学习形式。比如,组织机关干部到各个单位、各个层面开展“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等活动,让干部走上前台,在教育别人的过程中教育自己。三是要确保教育的效果。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要持之以恒,经常化、常态化,不能搞一阵风。工作再苦再忙再累,坚持既定的学习制度,雷打不动。

(二)加强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重点建立四个方面的制度:一是要建立资格准入制度。要提高纪检监察机关的门槛,实行资格准入,力求凡进必考,逐步缩小组织任命的比例,扩大法定考试进人的比例,坚决杜绝安置性进人和照顾性进人,为建设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打好基础。二是要建立跟班学习制度。要积极创造条件,合理安排优秀纪检监察干部到经济发达地区进行跟班学习,让干部多学习多接触经济管理、金融证券、财务会计等相关知识,取长补短,与时俱进。三是要完善学习培训制度。一方面,要根据工作需要,在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专门建立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另一方面,要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培训资源进行整合,加大培训投入,提高培训质量。要确保每名纪检监察干部每两年至少培训一次,并严格规定培训考试不合格者不予毕业。四是要建立末位淘汰制度。要逐步探索领导点评、干部自评与社会他评相结合的评价体系。每年对纪检监察干部考评一次,连续两年处于末位的淘汰出队伍。

(三)严格监督管理,规范言行举止。一是要加大内部监督力度。要定期召开民主生活会,展开激烈的思想交锋,把分享的“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优质4篇”,听取群众意见,及时掌握干部活动的动态。要多与纪检干部办过案的单位和当事人直接接触,听取他们对干部工作的反映。三是要加大社会监督力度。要专门设立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举报箱,要经常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中收集情况,把干部的言行举止,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的活动置于广大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

(四)提供激励保障,创优工作环境。一是要高规格配置机构,让干部有威信。要进一步明确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所属内设机构的规格,进一步明确纪委常委、各室主任等各个层次纪检监察干部的级别待遇。二是要宽松工作环境,让干部有作为。要根据工作的实际需要,对编制实行动态管理,真正做到编制服从工作。要根据办案工作的需要,要人给人,要钱给钱,尽量少抽调和借用干部,少增加基层和涉案单位的负担。要加强对派驻机构的统一管理,把派驻人员的编制纳入机关干部编制统一管理,彻底改变派驻机构有名无实、形同虚设的尴尬局面。三是要提高政治经济待遇,让干部有地位。在政治上,要疏通纪检监察干部输出渠道,工作达到一定年限、自己要求调出的,应优先考虑,要与纪委机关规格相一致,提拔重用,委以重任。要统一设定纪检监察干部的补贴津贴和办案奖励机制,缩小地域差别和行业差别,想方设法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福利待遇,提高干部工作的积极性。

(五)拓宽流通渠道,加快队伍更新。要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不应限制在纪检监察系统内部交流,应出台一部关于纪检监察干部管理的专门文件或队伍建设有关规定,疏通纪检监察干部的流通渠道。一是严把入口关。要严格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能力,作风上过得硬”标准,把那些原干纪检监察工作,能干好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吸收到纪检监察队伍中来,充分发挥他们的优势。二是放宽出口渠道。多年来,纪检监察干部往往大多是在本系统内交流,给这些干部工作的开展和能力的提高带来了一定的局限性。建议组织部门通盘考虑干部交流问题,适当考虑干部在非本系统内流向问题。纪检监察工作是一个特殊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原则,秉公执纪,难免会得罪一些人,各级党委及组织部门要站在关心纪检监察干部的角度,将这些功臣提拔到其他单位重用,使纪检监察经历多方面多层次的磨练,为经济建设多做贡献多出成绩。对那些素质低下,社会影响不好,损害纪检监察队伍形象,不能很好胜任纪检监察工作的干部,纪检监察机关要制定刚性的规定,将这些人调出纪检监察队伍,提高队伍整体素质。三是灵活内部轮岗。纪检监察干部在一个岗位上工作时间长了,容易墨守成规,工作没有创新,处理事务没有了新思路,不利于干部的成长,应加快机关内干部轮岗步伐,使纪检监察干部得到全面发展。

(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队伍素质。纪检监察干部要深入学习贯彻十七大精神,按照“政治坚强,公正清廉,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的要求,全面加强思想作风、学风、工作作风、生活作风建设,进一步抓好班子,带好队伍。努力学习政治理论和业务知识,自觉加强党性锻炼,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模范遵纪守法,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经受住各种考验,达到建一流的队伍、树一流的形象、创一流的业绩的目标,树立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为维护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二篇】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肩负着重要的职责。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是加强党的能力建设的必然要求,是新的历史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迫切需要,是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凝聚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保证。近年来,市县区纪委监委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推进了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但从笔者对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调研情况来看,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对此,必须采取更加有力的举措有效解决,进而推进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一、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现状

(一)机构设置。随着“三项”改革的持续深入,全市纪检监察机构设置不断优化。市直和一区六县共有纪检监察机构246个,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96个。其中,市级纪检监察机构26个,分别为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廉政教育中心,市委巡察办,市委巡察组5个,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16个、派出纪检监察工委2个,市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16个;县区纪检监察机构220个,县区纪委监委机关7个、廉政教育中心7个,县区委巡察办7个,县区委巡察组21个,县区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76个、镇办纪委(纪工委)98个,县区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80个。

(二)人员编制。全市纪检监察机关(机构)共有编制1172名,实有干部1044名。其中,行政编制1095名、实有980名,事业编制77名、实有63名。市级编制总数195名、实有170名,其中行政编制181名、实有156名,事业编制14名、实有10名。县区编制总数977名、实有874名,其中行政编制914名、实有820名,事业编制63名、实有54名。

(三)干部结构。在职1044名干部,在人员结构上,男769名、女275名、少数民族干部6名、非中共党员18名;年龄结构上,30岁及以下158名,31-40岁347名,41-50岁346名,51-55岁132名,56岁及以上61名;学历结构上,研究生学历113名,全日制本科学历406名,其他本科学历454名,大专学历156名,中专学历28名。

(四)班子机构。市县区纪委监委共有领导班子职数71名,实有69名。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职数11名、配备9名(市委巡察办主任兼任市纪委常委1名),均为男性,年龄结构上41-50岁2名、51-55岁5名、56岁及以上2名,学历结构上在职研究生学历5名、其他本科学历4名。县区纪委监委领导班子职数60名、实有60名,人员结构上男51名、女7名,年龄机构上31-40岁9名、41-50岁35名、51-55岁14名、56岁以上2名,学历结构上在职研究生学历11名、全日制本科学历9名、其他本科学历37名、大专学历3名。

二、全市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问题

(一)人员空编问题比较突出。全市空编128名,空编率为%(招录的11名选调生到位后,全市空编117名,空编率将下降至%)。其中,行政空编115名、空编率为%,事业空编13名、空编率为%。市级行政空编21名、事业空编4名,空编率分别为%、%;县区行政空编106名、事业空编9名,空编率分别为%、%。县区派驻机构空编问题尤为突出,空编66名、空编率为%;空编率最高的为洛南县,空编27名、占编制数48名的%;空编率最低的为镇安县,空编3名、占编制数40名的%。

(二)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不够优化。市县区纪委监委69名领导班子成员中,50岁以上的就40名,市纪委年龄最小43岁,县区纪委40岁以下仅2名,班子成员年龄普遍偏大;纪委监委领导班子成员中,16名研究生学历均为在职教育,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市级1人、县区8人,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相对较少。干部队伍中,30岁及以下仅占%,31-40岁占%,41-50岁占%,50岁以上占%,年轻干部少,梯次结构不够合理;近年来新进入系统干部较多,本领恐慌问题不同程度存在;县区874名干部中,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仅分别为13名、9名、13名,镇办213名干部中没有一级和三级主任科员,职级并行政策的鼓励激励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三)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进力度还需加强。统筹推进纪委监委机关、派驻机构、巡察机构、县区纪委监委“四支队伍”一起抓还存在弱项和短板。市县区中学、医院和国有企业派驻机构尚未设立,没有做到派驻监督全覆盖。对派驻机构履职的体制机制、工作标准、程序办法等虽有宏观要求,但管理考核、工作运行还不够科学规范,派驻监督方式方法相对单一。市委直属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和洛南县、丹凤县、山阳县、镇安县县委直属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人员尚未配备到位,商州区、商南县、柞水县县区委直属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尚未设置到位,影响了监督效能。

三、有效解决问题的对策建议

(一)持续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持之以恒把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作为重中之重。根据研判情况,对市县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再次进行静态分析,加强向省纪委和市委沟通汇报,加强对县区纪委监委换届工作的指导,争取组织、政法、财政、审计等部门的支持,选优配强县区纪委领导班子。结合党史学习教育,严格执行常委会会前学习和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采取实际调研、选派培训、专题辅导、研讨交流等形式,提高班子成员履职能力。

(二)下茬解决空编问题。积极与党委、组织、编制等部门沟通,对空缺的领导职数,通过选拔、调任等方式,尽快补充到位。对通过招录公务员、引进事业单位高层次人才后仍空编的一般工作人员,后半年进一步加大选调、招录、招聘、划转工作力度。同时,根据需求,调整培训内容,创新培训方式,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素质。完善干部考核评价机制,用好用足“三项机制”和职级并行政策,加强培养管理、选拔任用,激发干事创业热情。

(三)有力有序推进改革任务落实。认真贯彻落实陕办发〔2019〕15号文件的贯彻落实,进一步深入调研,尽快制定出台方案,做好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派驻机构改革工作。进一步协调编制、组织等部门,落实好人员编制,组建好市县区委直属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进一步完善派驻监督工作机制,健全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党组(党委)、部门内设纪检机构、联系监督检查室等协调配合机制,形成工作合力。深入开展“三化”建设提升年活动,规范案件线索受理、办理、研判、处置、督办全流程管理,提高监督效能。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第三篇】

20xx年,我校纪检监察工作在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校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按照中央、中纪委和市委、市纪委、市委教育工委文件要求,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把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当前的政治任务来抓,深入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不断强化纪委监督责任,加强惩治和预防*体系建设,为学校全面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

一、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

将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来抓,及时组织并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把握党的十九大的重大意义和精神实质,通过统一观看十九大直播,认真研读十九大报告原文及组织召开专题研讨学习,纪委书记上党课等形式,综合参观党的一大会址,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一大会址学习考察时的重要讲话,学习“红船精神”,切实提高并统一纪检干部的思想认识,将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到实处。同时不断强化政治责任,提升政治素养,将十九大精神贯彻落实到纪检监察工作各方面,不断提高监督执纪工作水平。

二、提升政治站位,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认真做好工作部署。组织召开学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印发工作要点,将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按照责任制进行分解,层层压实责任,传导压力。构建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网络,承诺书签订工作做到各级党组织全覆盖、职能部门全覆盖和各级领导干部全覆盖。

严肃纪律,纪挺法前。把加强纪律建设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以坚决的政治勇气和担当精神,带头遵守政治纪律,严格执行重大问题请示报告等制度,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综合运用“四种形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实施方案,明确责任分工,深入开展反对圈子文化、好人主义,坚决肃清黄兴国恶劣影响。

三、压实全面从严治党的监督责任

加强日常监督,正风肃纪。加强对招生考试、人事招聘、职称评定、教师收受礼品礼金、乱收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严肃纪律,强化监督。

开展主体责任检查,促进工作落实。在校党委领导下,校纪委组织协调学校职能部门及纪委委员组成检查组,由纪委书记带队深入基层20个学院和部门,通过听取汇报,查看资料,与基层党员干部、教师代表,系(室)主任代表谈话等方式,逐项检查基层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情况,党建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正风肃纪情况,巡视任务整改工作情况。检查组通过了解基层开展工作情况,反馈意见建议,也结合基层实际,当面指出问题,答疑解惑,指导如何将党风廉政建设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推动基层将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落到实处。使基层单位通过关口前移防控廉政风险,从严抓实作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有长足进步,取得了明显效果。

开展述责述廉工作,压实主体责任。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校纪委组织开展了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主要负责同志向学校党委会议述责述廉工作,这是我校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新举措,首次共选取8名基层党组织书记进行述责述廉工作,三年内对我校各基层党委、党总支、直属党支部全部进行一遍,通过“述”和“问”,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推进我校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四、认真落实巡视整改,严格执纪监督

校纪委按照巡视整改要求,制定整改落实方案。对相关信访案件立案核查,及时召开案情分析研判会议。结合《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的学习贯彻落实,明确责任分工,严格执行立案审查、审理、审批和请示报告制度等各环节工作,严格办案纪律,同时做好相关人员思想工作,做到依纪依法文明安全办案。20xx年度,纪委领导约谈相关部门负责人9人次,与67人次进行谈话,核实有关情况,给予党纪处理3人,行政处理3人,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对9人进行了警示提醒、批评教育和责令检查。

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规范信访工作流程,提升信访案件办理时限要求。20xx年,校纪委收到各类信访举报30件,及时做好问题线索分类处置,坚持抓早抓小,对干部一般性问题及时和本人见面,加大谈话提醒、约谈函询力度,对反映问题具体的问题线索进行详细核查,实事求是,依纪依规,分类处置。

修建标准谈话室,为线索查核提供保证。20xx年,在校党委校行政的大力支持下,根据上级纪委要求和学校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需要,在行政楼一楼建设了一间规范的标准谈话室,进一步规范了执纪监督工作。

五、驰而不息纠正“四风”,推动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地生根

明确要求,规范程序。我校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为长期政治任务来抓,融入岗位职责和日常管理之中,坚持领导带头、以上率下,严格督促检查,驰而不息正风肃纪,学校反复强调规范公车使用,学校公车因工作必须使用的,需提前到学校办公室进行备案登记;需要安排公务接待的,需按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否则学校财务部门不予报账。

勤提醒预防在先。针对重大节日尤其是群众较为敏感的春节、五一、教师节、十一等重大节假日有针对性的采取不同措施,每次节前校纪委都专门下发通知,明确纪律要求,各单位、各部门通过校讯通、微信群、电话等多种方式提醒党员干部纪律要求,坚持做到早提醒、勤提醒。

加强明察暗访。校纪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明察暗访,深入食堂、车队等实地查看有无公务宴请及公车违规使用情况。纪委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和举报邮箱,充分发挥了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的作用,形成监督合力。

完善月报制度。按照市委教育工委纪检组的要求,每月将发现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问题及时上报。本年度我校未发现有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未收到相关问题的举报。

六、认真开展不作为不担当问题专项治理

扎实推动深入开展。认真落实市委统一部署和市委教育工委要求,组织成立领导机构。召开部署会议,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内容,校纪委强化督促检查,从严从实整治学校不作为不担当问题,扎实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加强督查落实整改。结合学校实际,校纪委严肃工作纪律和工作作风,树立担当意识,进一步明确规范了7条办公行为,并在重要位置架设摄像机记录,起到警示作用。校纪委会同组织部、人事处对教务处、科技处、研究生院、财务处等窗口单位进行了突击检查,对发现的上班迟到以及违反办公行为的人员进行了批评教育,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每月报告自查情况。20xx年度,在专项治理工作中自查自纠问题30个,并进行了整改,收到问题线索5个,查处问题5个,处理5人。挖掘正面典型1个,反面典型1个,推动学校层面先后制定和完善规章制度67项。

积极落实教育系统明察暗访工作。按照纪检组工作部署,组成明察暗访组1个,对教育系统直属单位进行明察暗访15次,参与纠风志愿者7人,明察暗访点位5个,发现问题线索3个。

设立学生义务监督员。为进一步加大督查力度,强化全面从严治党的成果,充分发挥群众监督作用,探索建立学生监督员制度,从学生队伍中挑选出了46名义务监督员,直接对学校纪委办公室负责,所在学院不掌握名单,经过纪委办专门培训,参照事先拟定好的科目进行暗访。主要针对教职工中服务意识淡薄,态度生硬、简单粗暴,难办事、不办事,歧视刁难,吃拿卡要,擅离职守、迟到早退、随意脱岗,上班时间玩游戏、炒股票、网购网聊或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行为,发挥监督作用。通过设立学生义务监督员,极大提升学校各窗口部门的服务意识、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促进了广大教职员工认真履职尽责,提高了主动担当作为的意识。

七、积极开展廉政文化宣传,营造全面从严治党氛围

抓好廉洁文化建设。为迎接市十一次党代会和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学校下发了《开展廉洁文化宣传、营造从严治党氛围的工作方案》,在全校广泛征集、凝练出体现党的优良传统和优良作风以及廉洁文化的格言警句115条,筛选出近60条,在学校各电子屏循环展播、并制定横幅10余条、廉洁文化主题展板50块悬挂于学校各楼宇显著位置,实现主要楼宇全覆盖。同时各单位还通过宣传海报、主题展板、微信公众号、网站、优秀廉洁文化作品展示、在党员活动室建立廉洁文化阵地等传递正能量,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氛围。在广大教职工和大学生中广泛开展“海河清风”廉洁文化公益宣传创作作品和第六届天津市高校廉政文化大赛作品征集活动,共协同学工部征集到作品14份,其中,两项作品获市级奖励。

经常开展警示提醒活动。组织党员干部观看《巡视利剑》电视专题片、组织110余名中层党员领导干部参观“利剑高悬警钟长鸣”警示教育主题展等活动。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了教育系统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和我校存在的类似事件,要求广大领导干部以反面典型案例为镜为鉴,吸取教训,提升政治站位,做到清正廉洁,进一步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堤坝。

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加大廉洁文化宣传的同时,在校园内6个人群集中点位制作纪委受理范围宣传展板,并相应设立6处举报信箱,方便群众将发现的问题线索进行检举。通过张贴信访举报图解,宣传信访举报方式、途径、受理部门等信息,极大的拓宽了信访举报渠道。

八、打铁还需自身硬,不断加强纪检干部自身建设

加强业务学习培训。校纪委组织纪检干部定期召开例会,组织学习上级文件精神,结合工作认真学习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要求,深刻认识全面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纪委书记、副书记分别参加市纪委、市委党校、市委教育工委组织的多次培训。

深入开展工作研讨。按照新形势下纪检监察工作的任务要求,认真贯彻工作规则要求,严格细化各项工作规程,切实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加强对纪检干部自身的监督。坚决守住干净底线,严防“灯下黑”,建设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干部队伍。

纪检监察队伍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篇】

改革开放以来,各级纪检监察干部认真履行职责,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了一个又一个阶段性成果,为经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障,为构建和谐社会做出了重要贡献。在看到成绩的同时,我们也不容忽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还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如何继续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水平,是一个十分重要的课题。围绕这个课题,我们查找了一些问题,剖析了问题的成因,提出了一些思考和建议。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1、少数干部思想上不够坚定。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往往“栽刺不栽花”,容易得罪人。在待遇方面,与经济部门干部相比,奖金、福利、补贴差距较大。总的来说,纪检监察干部工作辛苦、生活清苦,还承受着较大的社会压力和精神压力。基于这种情况,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思想上存在畏难情绪,有的面对亲戚、朋友、同学等各种关系,打不开情面,不敢大胆开展工作,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

2、少数干部自律不够严格。少数纪检监察干部对监督和惩处别人抓得紧,但是对自己的行为要求并不十分严格。有的随波逐流,涉足吃喝等奢侈浪费的排场中;有的放松警惕,参与到打牌、玩麻将小额赌钱等不健康的娱乐活动中;甚至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经不起利诱,为当事人通风报信,泄露案情,最终身陷牢狱。

3、少数干部责任意识不够强。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纪检监察工作的使命感、责任感不够强,对上级的指示照搬照抄,缺乏开拓创新意识。有的还喜欢做表面文章,报喜不报忧,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对违纪违规问题遮遮掩掩,对不正之风不敢抓、不敢管。

4、少数干部专业素质不够优。目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财会、法律、计算机、写作等专业的人才还不够多,加上纪检监察干部的在职学习培训机制还比较落后,干部所掌握的知识和技能还比较单一和陈旧,执纪能力往往不适应发展的要求。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问题的原因

产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的问题,既有客观方面的原因,也有主观方面的原因。

1、干部的付出与所得不平衡。纪检监察干部同样有血有肉、有家有口,长期直面矛盾,与违纪违规人员短兵相接、斗智斗勇,既牺牲了大量的个人时间、个人爱好与家庭生活,又得罪了不少人,生活圈子越来越小、朋友越来越少、亲情越来越疏,但政治上、经济上得到的回报确少,得不偿失。这种显失平衡的现实,致使有的干部政治上放松了要求,行动上降低了标准,工作上有所怠慢,公仆意识淡化,自律意识弱化。

2、干部的权利与待遇不落实。有的地方错误地把纪检监察机关等同于组织、宣传等党委工作部门,低规格对待纪检监察机关,低职级配备纪检监察干部,并认为纪检监察干部身份特殊,只在系统内进行干部交流,降低了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待遇,削弱了纪检监察干部应该享有的权利,挫伤了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3、干部的管理体制不合理。一般而言,除纪委书记异地交流任职外,大多数纪检监察干部都是土生土长的本地人,客观上造成了工作左右制肘的被动局面。一方面,要按照党纪党规的要求,将反腐工作进行到底;另一方面,又不得不考虑自身的生存环境和发展空间,难免出现一些畏难情绪和怕得罪人的情面观念等。

4、干部的监督约束不到位。监督制约机制松懈,制度流于形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加于监督约束的各种纪律、制度、办法等,有的已经不适应形势的要求,加之有的单位的规章制度只是讲在口上,挂在墙上,贯彻执行工作落空,失去了应有的约束力,以致于对纪检监察干部疏于监督。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对策

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坚持教育、制度、监督和激励、惩处等方面同时推进,才能取得更好的成效。

1、理论教育,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

要通过加强理论教育、引导纪检监察干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淡泊名利、甘于奉献,保持清正廉洁。引导纪检监察干部发扬艰苦奋斗的优良传统,自觉抵制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和个人主义,耐得住寂寞、守得住清贫、抵得住诱惑。引导纪检监察干部自觉遵守办案纪律,严守办案秘密,带头执行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始终维护纪检监察干部的良好形象。

2、加强管理培养,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工作能力。

创新纪检监察干部管理机制,建议在纪检监察机关之间实行干部的横向交流、纵向交流,多岗位煅炼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建议进一步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在实行中层干部竞争上岗制度的同时,对纪检监察干部实行资格准入制,严格资格考试考核和审批程序,严把进人关。建议开辟纪检监察干部挂职锻炼的新途径,在抓好干部在系统内的挂职锻炼的基础上,合理安排优秀年青干部到系统外进行挂职锻炼,既可以到经济发达地区锻炼管理能力,到贫穷落后地区锻炼工作作风。建议加速筹建纪检监察干部学院,加大纪检监察干部专业能力的训练力度。

3、加强双向监督,规范纪检监察干部的从业行为。

一方面加强内部监督,建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分析会制度,坚持对干部思想情况进行定期分析。健全纪检监察干部外出执行公务的纪律规定,完善内部监督的预警机制。另一方面加强外部监督,走好群众路线,扩大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采取聘请党风廉政监督员,组织民意测评、召开座谈会和个别走访的方式,广泛征集社会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意见和建议,发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存在的问题,促进纪检监察干部克服存在的问题,不断规范从业行为。

4、加强制度执行,治理纪检监察干部的失范问题。

首先,对所有管理约束纪检监察干部的现行有效的制度抓好贯彻落实。第二,针对干部容易犯错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特别是已暴露出来的干部管理监督上的薄弱点甚至空白点,从机制、制度等方面入手,及时补漏补缺,设置监督关口,增加监督措施。第三,严肃查处极少数纪检监察干部以权谋私、受贿、腐化堕落等问题,维护干部队伍的纯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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