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用民政办工作总结范文特点 民政工作总结范文优推5篇
民政办工作总结特点【第一篇】
一年来,我乡的民政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市民政局的直接领导下,各部门协同配合,完成了民政工作的各项任务,现将一年来的民政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1、组织健全、台帐规范,义务兵家属优待金准确足额发放。坚持“”、“春节”开展对复、退军人、军属的慰问活动,今年1月12日,对本乡现役军人家属17户,每户送上100元的慰问金。12月14日组织有病的重点优抚对象15人体检。
2、做好退伍军人定补初审工作,无抚恤定补人员自然减员,重点优抚对象去世,准确及时上报。
3、认真做好乡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费补助工作,严格按规定初审上报,上报准确及时,今年已发放医疗求助2918元(1人)。临时医疗生活困难补助18100元(22人)
4、认真做好优抚对象建房补助工作,严格按规定程序现场核实,保留图片资料,上报准确及时,今年已发放51000元(3 人)建房补助金。
5、妥善做好优抚对象维稳工作。做好本镇优抚对象思想工作,及时掌握思想动态确保稳定,未出现上访。
报灾及时准确,救济款物发放规范,发放清册规范。救灾救济款物按规定程序发放及时足额,清册规范,清册及时上报,发生重特大自然灾害后都在3小时内电话报24小时内报送受灾数据都报了(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快报表)。
坚持按程序进行,坚持三公示制度。最低生活保障实行了动态,管理程序规范,资金发放准确及时。在辖区内开展低保工作政策宣传,并每季度按时对社区工作人员进行培训,按照规范化管理和动态管理的工作要求开展本镇低保工作。台帐健全,资料齐全规范。一年内未发生上访事件 ,城市低保按月(当月30日前),农村低保按季(每季度第一个月30日前)足额规范发放。
村务公开基本资料齐全规范,村务公开的内容、形式、时间和程序到位,完善村务管理机制,制定村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依章依规管理村务,村级组织依法选举产生,村民代表会议制度有效落实,村务决策科学规范。建立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和村委会向村民代表会议报告制度。
关心支持重视老协、老体协的工作。组织机构健全,成立老龄服务队、宣传队,积极开展各项老龄活动,按规定程序两次入户调查核实高龄老人,准确、及时、足额发放。
加强组织建设,夯实基础工作,开展社会救助,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搞好培训就业,提高残疾人自强不息。
民政办工作总结特点【第二篇】
上半年,我局在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在上级民政部门的指导下,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全市民政工作会议和区委领导工作会议精神,围绕区委、区政府“一区三中心“建设战略部署,以服务大局为根本,以“加强服务,重视监督,抓好规定,夯实基础,谋求发展”为基本思路,大胆先行先试,着力提高民生保障水平,着力提升社会管理效能,着力拓展民政公共服务,充分发挥民政在构建和谐北湖中的重要基础性作用。今年上半年,我局被市民政局评??下:
一、上半年工作回顾
(一)社会保障工作成效显著
1、进一步完善了救灾体系建设
一是建立健全灾害紧急救援机制。为了提高对特大自然灾害的反应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我局建立了一套完整的救灾防灾运行机制,制定了灾害紧急救援实施办法,防汛救灾工作预案,明确相关工作人员的职责。从5月份开始,实行了局领导带班、干部值班的防汛救灾工作制度。在接到各乡镇灾情报告后,按上级规定的时间到达受灾现场,以确保受灾群众及时得到救助。做好了灾害预测预防工作,在全区乡镇、街道开展了避灾自救宣传,加强灾害事件应急管理,协助做好了学校、社区、乡镇举办的避灾自救活动演练,不断提高了灾害管理水平。
二是突出抓好了群众的
生活
安排。进一步摸清了缺粮需救济人数,对他们的生活进行救助,特别是对五保户、特困户、低保户、等特殊困难对象予以重点照顾,切实做到工作到村、落实到户,不漏一人。上半年共下拨救灾款115万元、灾民倒房理赔款万元。进一步规范了救灾款物的分配使用制度,严格了救灾款物使用管理纪律,保证救灾款物发放公开、公正和公平。三是抓好了敬老院建设,进一步落实了五保供养政策。按照分散供养五保对象每年每人不低于1000元,集中供养五保对象每年每人不低于1800元的生活标准,确保了五保供养资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抓好了郴江镇敬老院建设工作,签订了目标责任状。上半年已完成了三通一平,基础工作已动工,预计11月底全面完工,确保顺利通过盛市验收。
2、社会救助开展了“阳光行动”
一是完善了社会救助各项制度。今年以来,我局以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活动为抓手,规范低保、五保工作,制度建设是根本。省厅社会救助“阳光行动”视频会议召开后,我区于5月21日召开乡镇(街道)分管领导和民政助理员工作会议,传达贯彻了“省视频会议”精神,安排布署了下一段工作任务。我们针对实践中缺少社会监督机制、分类施保不明、按标施保随意、家庭收入难以测算、审核审批手续不全、进保容易出保难等情况,组织力量开展调研,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建议意见,今年我们修订了《北湖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规程》,对低保享受的条件、低保标准、低保待遇的发放、低保工作的管辖划分、申请和审批程序、动态管理的检查与调整、保障资金分担运行、优惠政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以及档案管理等各个方面作出具体而又明确的规定。进一步修订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民主评审团制度,规定乡镇(街道)、村(居)必须成立社会救助工作民主评审团,村(居)级“评审团”必须有一半以上村(居)民代表和驻村(居)干部,乡镇(街道)级“评审团”必须有纪检、监察人员参加。二是规范了操作程序。今年,我区把依法公正审批城乡低保、五保对象作为建立诚信政府的大事来抓,重点把好申请、评议、审核和审批“四个关”,具体做到“三公开”:一是全面公开低保政策和操作流程。我区充分利用墙报、宣传单、网络等宣传媒体,印发3万多份低保政策宣传单,向广大群众广泛宣传低保的相关政策和办事流程,大大提高了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营造了群众监督的社会氛围。二是全面公开申请对象。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家庭为单位由户主向实际居住的村(居)委会提出申请,所在村(居)委会第一次公示申请人家庭主要情况,并进行全面、深入、细致调查。对公示无异议的,经社会救助工作民主评审团评议和村(居)委会讨论符合条件的,写出详实报告,再上报乡镇(街道办)审核。三是全面公开拟享受低保待遇。在全面调查核实基础上,乡镇社会救助工作民主评审团集体评议审查,提出初审意见,再上报区民政局审批。并由低保对象所在村(居)再进行为期5天拟享受低保待遇的第二次公示。经区民政局社会救助部门审批后,将信息反馈到乡镇(街道)、村(居),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进行第三次公示。三是加强了动态管理。我区城乡低保、五保实行动态管理,形成进出畅通的“绿色通道”,应该保障的困难群众马上纳进来,已经脱贫的或不符合五保供养的对象迅速退出去,把保障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实行低保、五保对象举报制。通过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乡镇(街道)、村(居)务公示栏公示低保对象情况,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鼓励群众据实举报,有效防止“富人领低保”和“吃死人低保、五保”现象的发生。二是实行定期入户核查制。对“三无”对象、五保对象、重并残疾对象做到每年核查一次,对重点低保对象做到半年核查一次,发现家庭收入发生变化,及时作出调整。三是实行社会共同监督制。每年都主动向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汇报城乡低保落实情况,并邀请他们走访城乡低保对象,督查城乡低保规范化管理工作。四是实行进乡入村检查制。定期会同财政、监察部门对低保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组织民政助理开展全区性交叉检查,发现弄虚作假违规办理城乡低保、五保的,给予严肃查处,坚决纠正。基本实现动态管理下的“应保尽保”、“应退尽退”。四是强化了基础建设。2010年,我区将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作为纪检监察行政效能建设的特色工作,各级党组织“争先创优”活动的主要内容。一是加大资金投入,完善硬件。全区各乡镇(街道)民政办都配备电脑、打印机等办公设备,统一购买档案盒,建立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二级低保、五保档案,实行“一户一档”、“一村(居)一盒”、“一乡镇(街道)一柜”。二是明确归档要求,做到“证据”充分。按照要求,每个低保家庭、五保对象档案都有书面申请报告、诚信承诺书、低保补助审批表、家庭收入及补助测算表、申请低保待遇名单公示、民主评议会议记录、评议情况记录、拟享受低保待遇名单公示,以及低保待遇变更审批表等资料。三是加强培训,提高业务水平。我们专门印发培训材料,召开现场观摩会,分别对局机关、局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乡镇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和村(居)委会干部,开展专题培训,从而大大提高了社会救助工作管理水平。
从年月日起,市中心城区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20元,农村低保标准每人每月提高10元。年,我区城市低保8434户,16916人,上半年发放低保资金1400万元;农村低保户达4565户,6193人,上半年发放低保金248万元。
3、做好了老区开发工作
今年上半年,我们已申报了江口乡龙广洞村乡村公路建设,石盖塘镇五星村、月峰乡月峰村种植业三个老区项目的申报及落实,向上争取老区开发资金10万元。
(二)切实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
1、认真搞好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工作。今年上半年,我局组织各乡镇围绕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这个中心,从完善各项制度入手,指导各村制定村务公开规划,定期开展督查,全区128个行政村都建立了高标准的村务公开栏,村务公开已步入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还了村干部一个清白,给了群众一个明白。为了进一步深化村民自治,我们制定了实施工作方案,全区100%的村开展了村民自治活动。
2、继续抓好农村社区改革试点工作。今年上半年,我们继续抓好了石盖塘镇五星村、保和乡小埠村农村社区改革试点工作,积极向上争取资金,加大农村社区基础设施建设力度,五星村农村社区办事大厅已顺利完工。
(三)双拥和优抚安置工作取得新的
成绩
1、扎实有效地开展了双拥共建活动。今年上半年,我们继续抓好了双拥共建活动。一是春节期间召开了双拥工作座谈会,走访了驻区部队、优抚对象、老红军和一等伤残军人,发放慰问金18万元。二是卓有成效地开展了“扶优奔康”活动,以深入
学习
实践科学发展观这一活动为契机,在全区范围内开展了扶持优抚对象奔小康活动,今年上半年共扶持了25名优抚对象,每户扶持资金在1000元,共发放25000元。2、做好了对各类优抚对象实施医疗保障制度。一是对全区各类优抚对象进行了调查摸底,积极与财政、劳动、卫生等部门协调,确保各类优抚对象按政策享受了医疗保险待遇。二是制定了《北湖区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做好了重点优抚对象医疗补助。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优抚对象及时补助。凡因病造成家庭困难的,给予500元至1000元不等的医疗补助。
3、退伍安置工作正在有序进行。今年我区共接收退役士兵138人,其中城镇81人(转业士官4人),农村士兵53人,现已做好了退役士兵的登记、造册、审查档案工作,并落实了区里安置的81名城镇义务兵待安置期间的生活费106920元,为了使退役士兵更好地走上工作岗位,组织了40名退役士兵到市职业中专参加技能培训。
(四)社会福利事业有了新的进步。
1、彩票销售力争完成任务。我区共有15个电脑彩票销售网点,全面推广发行网点即开票。到6月底,共销售电脑彩票287万元,刮刮乐110万元,中福在线583万元,共计980万元,此外,还加强了站点的规范化管理,严格操作规程,加强对福利公益金的使用管理,加大监督力度。
2、加强福利院建设,不断提高服务水平。目前,福利院有弃残儿童74人,孤寡老人40人。该院强化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继续加大与“
爱
德基金会”、“半边天”基金会的`合作力度,拓宽合作领域,上半年,成功安置儿童16名,开展养老服务项目,抓好综合楼老人入住工作,新增自费抚养老人30多人,争取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关心和十年规划。“六·一”期间,市委书记戴道晋到该院慰问,对福利院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香洪烛光教育基金会给该院募集善款60万元。3、切实做好了中心站和按摩诊所职工的稳定工作。社区服务中心站按照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着力抓好旅馆业与市场的竞争,按合同继续完善各种保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确保了职工工资按月发放和“三金”的按月交纳,职工的利益得到了保障。此外,局领导多次走访困难职工,送去慰问金1万余元,尽可能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
按摩诊所动员职工自谋出路,并为他们发放基本工资,保障了他们的生活,维护了社会、单位、家庭的稳定。
(五)社会行政事务进一步规范化
1、婚姻登记严格依法行政。完成了婚姻登记处的组建工作,争取了4名财政拨款的编制。婚登处严格按9元的标准收取工本费,无任何搭车收费现象。计生综治工作受到了市民政局的好评。今年1-6月,共办理结婚登记1616对;离婚登记327对,收养登记6对,补办结婚证20对;出具婚姻登记证明110人次。各项登记合格率和管理指标均达到100%。
2、加大了民间组织管理力度。根据盛市民间组织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全区15个民办非企业单位,22个法人社团进行了年检,上半年新增社团1个,民办非企业单位3个,抓好了2个农村专业经济协会的培育和发展。联合区纪委、审计、特价等部门对全区社会团体进行了清理整顿。
3、依法加强行政区域界线管理,巩固勘界成果。今年上半年,我们开展了北宜线的边界年检工作,制定了年检工作方案,年检工作正在有条不紊地进行。
此外,民政宣传、信息、信访、文秘、档案、计生、综治、计财工作都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积极向新闻媒体投稿,共用稿5篇,《湖南日报》1篇,《北湖新闻》4篇,向区委、区政府上报采用信息12条。共答复民政信访件30件,接待群众来访155人次,答复人大代表建议5件,政协委员提案4件,按照区档案局的要求完成了文书立档归卷工作。财务工作主要对乡镇街道的社救、低保、优抚等专项经费进行了核查,配合区审计局对我局民政资金进行了审计。
同时,对区委、区政府安排的中心工作,如:石盖塘五星村基层组织和新农村建设联系点,下湄桥街道的禁毒工作联系点,区调味品公司的改制企业联系点,我局作为联系单位,都成立了专门的班子,安排了专门人员,在经费、物资上给予保障,保证了各项任务的完成。
二、下半年工作安排
(一)以城乡低保工作为重点,进一步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1、做好救灾救济工作。我区每年下半年洪灾和旱灾时有发生,冬救工作量大,全局干部要形成合力,深入村组,摸底调查,切实掌握好第一手材料,积极向上争取救灾款物,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
2、进一步做好城乡低保工作。一是确认2015年城市和农村低保对象,并张榜公布,接受群众监督,力争做到应保尽保,落实低保专项资金,保证足额发放到位。二是进一步加强城乡低保工作的规范化管理,制定有关规章制度。三是加强低保资金的监管力度,搞好低保资金的审计工作。四是做好低保规范化建设工作。
3、抓好农村特困户救助和五保供养工作。对农村特困户救助,实行分级负责,落实财政专项资金,建立台帐,完善救助办法。认真贯彻五保供养条例,继续抓好以乡镇统筹的五保供养。抓好乡镇敬老院的后续管理,抓好郴江敬老院工程建设工作,争取11月底完工,完成老年人入住工作。
4、抓好慈善总会的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对募集的善款善物要进一步加强监督管理,以资助急需获得帮助的弱势群体。
(二)大力推进基层民主政权建设
1、做好全区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前期准备工作。深入基层,搞好调研,掌握第一手材料,为2015年全区第八次村委会换届选举做好准备。深化村民自治,要进一步完善村民代表会制度和民主管理制度,进一步推进“四个民主”的落实,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建立健全村党组织领导和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
2、抓好农村社区全面铺开工作。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全面完成试点工作,规范社区管理,增加配套服务设施,强化服务功能,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工作总结,以点带面,在全区全面推广。
3、继续加大市属改制企业移交力度,力争完成市属改制企业移交社区管理工作任务。
(三)抓好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完善国家、社会、群众相结合的优抚安置体系
一是继续争取财政等部门的大力支持,落实城镇退役士兵自谋职业的补助资金和优惠政策,鼓励和推行城镇退役士兵安置有偿转移和自谋职业的办法,力争使全区自谋职业的城镇退役士兵达80%以上。二是继续抓好双拥共建活动。春节、“八·一”期间以两办的名义下文,召开双拥工作座谈会,走访慰问驻区部队和优抚对象,为他们解决生活、医疗、住房等方面的困难。三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优抚金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四是按时完成2008年度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
(四)进一步完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一是社会福利事业单位实行有偿服务、低偿服务、无偿服务相结合,不断探索社会福利事业发展的新路子。福利院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水平,进一步拓展自费收养和涉外领养业务。抓好综合大楼的管理,不断增加自费抚养老人。二是进一步搞好社会有奖募捐工作。规范电脑彩票发行站点,力争完成市局下达的彩票销售任务。三是着力抓好老区开发工作,力争投入开发资金10万元左右。
(五)严格依法行政,搞好社会事务管理
强化婚姻管理,严禁婚姻登记乱收费和搭车收费,婚姻登记合格率力争达到100%,进一步做好计生综治工作,依法加强对民间组织的管理,对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年检,打击非法社团,为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六)加强学习,不断提高业务素质
一是要以
创先争优
活动为契机,着力解决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努力转变工作作风,深怀爱民之心,扎扎实实为民排忧解难。二是加强民政专业知识的培训工作,要以提高服务质量、依法行政水平、队伍素质为主要内容,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整体素质,为确保完成年民政工作任务提供有力的组织保证。民政办工作总结特点【第三篇】
各位领导、居民代表大家好:
我叫xx,20xx年四月,我因工作需要从xxxx居委会转调到xxxx,担任副主任,同时分管民政工作,一年来六安里社区民政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党的方针、政策,紧紧围绕xxx街道办事处工作目标任务,充分发挥民政职能作用,努力提高社会保障功能,不断强化社会管理,进一步规范民政工作要求,在社区广大居民群众的监督和支持下,居委会干部团结协作互相配合,及时为群众排忧解难,圆满完成了民政的各项工作任务,现将全年民政工作总结如下:
公布有关情况,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按章办事,接受群众意见,有效提高了低保申请的透明度。今年我社区共申报低保家庭及特困12户,注销变更4户。至今年年底社区共有低保家庭126户,特困家庭5户,全年发放低保金505990元,为3位享受低保的残疾人办理了残联救助卡;为5位精神病人办理限额服药卡,同时,,为两户低保户孩子申请助学金1500元,为长期生病的低保户、残疾人6户家庭申请到大病医疗救助款19848元。切实解决了困难居民的生活,让党和政府的关怀真正落到了实处。
活动,为加强社区残疾人服务,我们利用残疾人协会展开活动,帮助他们解决生活需求,提高他们“人残志不残”的坚强意志,鼓励他们参加社区各项活动。今年的5月13日社区青年志愿者助残服务队,分别为残疾人困难居民家庭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为他们打扫室内卫生,帮助他们解决生活中的困难。
我居现有现役军人1人,参战参试2人,抗美援朝复员老军人1人。“八、一”建军节来临之际,我居委会组织部分中小学生,走访慰问了军人家属,送去了党和政府对军人家属的关怀。慰问伤残老军人李兴,听老人讲述了抗美援朝期间的战争故事,让孩子们了解了许多历史,更受到了爱国主义教育。中秋节期间,我居还未现役军人家属及参战参试人员、复原老军人送去了中秋慰问品。
1、今年的5月12日,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我社区作为防灾减灾宣传的重要载体,积极响应政府号召,开展了“中学生防灾减灾教育活动”,“减灾科普宣传”,“预防火灾知识”等宣传活动,利用板报、宣传画、标语等形式,从多方位、多角度,图文结合,向社区群众宣传防灾减灾知识,大大的提高了广大居民的防灾减灾意识。
2、为“倡导文明祭奠,维护卫生环境”我居分别于,农历七月十五和农历十月初一,组织全体居干,部分社区党员,楼门院长,志愿者等50余人进行巡查执勤,,集中管理,对不文明祭奠行为进行制止与劝说,并逐一排查不安去隐患,深入推进“告别陋习,文明祭祀’工作,有效控制迷信源头。
3、一年来,我局认真做好困难群体的走访慰问工作,在5月份助残活动月慰问看望了特困残疾人6户。六月份夏季救助活动中我居为130余户困难户送去了白糖、绿豆和闻香等。“七一“期间为四位困难老党员送去了慰问金400圆整。九九重阳节走访慰问了老年人8户。分别购买了米、面、油及保健品等11月份冬季救助活动中我居又为17户低保户和3户边缘户送去了价值300元的救助卡。
总结一年来的工作,我们在许多方面还存在工作漏洞和盲点。但相信,只要我们永远站在居民一边,始终为居民办实事,如一的为居民解决困难。扬长避短,戒骄戒躁,在未来的工作上定会取得更大的进步。
民政办工作总结特点【第四篇】
(一)贯彻落实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
一是规范低保申报程序。新的省农村低保实施办法规定,困难群众在申请农村低保时改过去向所在村(居)委会书面申请为向所在地的乡(镇)政府申请,并实行村、乡干部亲属申请低保备案制。为认真贯彻落实该办法,民政局商财政局共同研究制定下发了《县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办法》(金民低保[2018]48号文),指导全县各乡镇认真开展农村低保申请、审核、审批等工作,进一步规范了低保申报程序。
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十二五”居民收入倍增规划的要求,我们及时调整了城乡低保保障标准,即从2018年元月1日起,我县城镇低保标准从每人每月290元提高到335元,农村低保标准从每人每年1320元提高到1452元,均增长10%以上。农村低保一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110元提高到120元,二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75元提高到80元,三类对象月补差标准从55元提高到60元。截止6月底,全县享受农村低保对象34270人,覆盖面到达6%,1-6月份发放农村低保金万元;享受城镇低保对象7519人,覆盖面到达%,1-6月份发放低保金万元。并开展了动态管理工作,经过动态管理,全县共取消城镇低保对象205户、495人;取消农村低保对象5520户、12220人,新增6715户、13777人,基本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
三是建立了社会救助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的联动机制。今年,我们针对物价上涨因素,在提高低保标准的同时,又为每一位享受城乡低保对象发放了物价补贴,1-6月份,我们给每位农村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300元,共发放655万元,给每位城镇低保对象发放物价补贴600元,共发放448万元,切实保障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四是开展了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景督查工作。为确保城乡低保政策的认真贯彻落实,查找和解决当前低保工作不规范现象,促进城乡低保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切实维护城乡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5月22日,县民政局、监察局、财政局联合发文,决定在全县开展城乡低保政策落实情景督查工作,目前,这项工作正紧张进行。
(二)加强城乡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倍增规划妹,提高了五保对象的供养标准,使集中供养标准年人均到达2650元,分散供养标准年人均到达2000元。现有五保对象7712人,其中集中供养的2288人,分散供养的5424人,截止目前,已打卡发放五保供养资金万元(其中含春节慰问金万元)。
二是继续规范五保户就医秩序。要求各乡镇敬老院负责人要认真负责,严以律己,将五保户送到规范的医院看病就医,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卫生局共同下文,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医疗保障暂行办法(金民福[2018]30号),真正提高五保户的医疗保障水平。
三是扎实推进农村敬老院建设。20xx年,市下达我县新增400张供养床位建设任务,为尽快按质按量完成建设任务,3月份,我局商财政局共同制定了农村五保供养服务机构建设工作实施方案(金民福[20xx]33号文),将400张床位分别分解到汤家汇镇、南溪镇、双河镇、桃岭乡、铁冲乡、古碑镇6个乡镇,由他们承担建设任务,目前,这6个乡镇严格按照招投标程序正有序施工,古碑镇、铁冲乡敬老院一层封顶,南溪镇、桃岭乡、汤家汇镇进行基础建设,双河镇正在施工。同时,我们还加强敬老院管理,细化量化了敬老院目标管理考核办法,努力使全县各乡镇敬老院到达礼貌、卫生、安全的老人居住休闲场所。
四是努力完成社会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300张床位建设任务。今年,市局下达我县社会办和社区办养老服务机构建设床位分别为200张和100张,根据实际情景,我们将任务分解到滨友老年综合服务中心200张床位、梅山镇青山社区60张床位和红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0张床位,目前,该项目建设正在有序进行。
五是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正式启用。县社会福利中心位于梅山镇老城区史河岸边,由县老年公寓和儿童福利院共同构成,占地面积611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51平方米,总投资700万元。
今年,在县委、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局成立了项目建设工作领导组,抽调专人,进驻工地,制定方案,倒排工期,全力以赴抓该工程质量和建设进度,于6月16日全面完成了主体工程、附属工程和绿化工程建设任务,并采取“公建民营”的模式,经过竞争性谈判方式,确定了市爱心老年公寓为县社会福利中心租赁经营主体,目前,该主体已配备了内部设施和生活用品,聘请了管理、护理和服务人员,6月26日正式启用了县社会福利中心(老年公寓)。
(三)加强生活无着人员的生活救助工作。
一是对全县范围内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实施常态化救助,1-6月份,全县已救助生活无着人员95人次,其中:医疗救助5人,生活救助32人,返乡救助53人,安葬无名尸体5具,共计支出救助资金万元。
二是实施县级救助管理站建设项目,经多次调查论证,在我县白塔畈镇桥店村规划亩,新建30张床位、建筑面积902平方米的一栋三层框架结构的县救助站,现已完成了土地平整和工程建设招投标工作,6月29日施工方进驻现场,并动工兴建。
三是落实孤儿基本生活保障制度,对贴合条件的散居孤儿及时予以申报、审核,纳入保障范围,按季度发放基本生活费,第一季度救助孤儿77人,发放生活费万元,第二季度救助孤儿79人,发放生活费万元。
(四)继续做好城乡困难群众大病医疗救助工作。
为了让更多的城乡困难群众大病患者尽可能得到的救助,今年3月,我们商人社局、财政局、卫生局共同修改完善医疗救助实施办法(金民医救[2018]47号文),将救助比例提高到50%左右,同时将困难群众的救助起付线从万元降到1万元,使参合参保的困难群众患病得到了更及时、更有效的救助。1-6月份,全县共救助城乡患病困难群众15879人次,发放医疗救助资金万元(其中:资助参合参保10728人,资助金万元)。
一是认真落实优抚政策,认真审批和及时发放抚恤定补金。年初,局优抚股严格把关,共审批了7781人享受抚恤定补,年款万元,确保按时按标准打卡发放到户。今年,各乡镇共评定上报1779人优待对象享受优待,共需优待金681万元,目前,已为437名城乡义务兵家属发放优待金279万元。
二是进取做好退役士兵安置工作。2018年底,我们共接收退役军人338人,其中农村退役士兵217人,城镇退役士兵113人,伤残军人6人,转业军人2人。为了做好这些退役士兵的安置工作,我们继续拓宽就业渠道,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省军区皖政[20xx]114号文件精神,并采取举办招聘会为退役士兵搭建就业平台等多种形式,较好地完成安置任务。
三是加大工作力度,全力抓好全县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工作,按照规划,拟将吴家店镇、果子园乡、沙河乡、关庙乡、南溪镇、汤家汇镇、古碑镇、花石乡、槐树湾乡等乡镇的零散烈士墓集中迁移到斑竹园镇的立夏节起义革命烈士纪念园;将燕子河镇、天堂寨镇、青山镇、张冲乡、油坊店乡、麻埠镇等乡镇的零散烈士墓迁移到长岭乡乌凤沟战斗红军烈士纪念园;将桃岭乡、铁冲乡、全军乡、梅山镇、白塔畈镇的零散烈士墓迁移到双河革命烈士纪念园。
目前,这三个纪念园工地正加紧施工,双河镇已完成440座、长岭乡已完成510座、斑竹园镇已完成550座零散烈士墓的迁建,县乡两有关领导经常督查工程进度,加强调度,实行道道工序验收,确保项目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四是积极开展争创全省双拥模范县活动。新一轮省级双拥模范县申报验收工作6月中旬开始,为了确保申报成功,县双拥工委召开了全县动员大会,在全县再次掀起创立高潮,各乡镇、各单位履行职责,对照标准,补缺补差,以扎实的工作将双拥工作推向新的高度。
一是妥善安排去冬今春困难群众生活救助工作。2018年12月至2018年5月,我们共下拨中央和省级冬春生活救助资金万元,发放救济粮1万斤、棉被2024床,较好地解决了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困难。
二是精心组织了全国第五个“防灾减灾日活动”,按照省市部署,我局牵头组织了科技局、科协、农委、水利局、教育局、卫生局、交通局、国土局、住建局、气象局、人防办、地震局、地震台、消防中队、县医院、县一中、县二中、梅山镇等19个单位联合举办了识别“灾害风险,掌握减灾技能”的宣传活动,摆放科普展板25幅,发放宣传资料8000余份,举办了防震抗灾现场演练。
三是认真做好信息管理工作。四是做好汛前应急准备工作。
一是进一步加大宣传,继续推进村务公开、民主管理,积极参与了“网格化”管理活动,提高社会管理与服务本事。
二是指导城乡社区开展示范单位创立活动,增强社区服务功能。
三是继续完善部分乡镇区划调整后补缺补差工作。四是和河南省固始县、商城县正在进行省界边界联检。
一是认真做好行政审批项目集中办理工作。上半年,我们共新批各类社会组织24个,其中社会团体10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4个,并按时对全县各类社会组织开展了年度检查工作。
二是依法加强婚姻登记管理与服务工作。上半年,我们依法办理结婚登记3146对,办理协议离婚登记250对,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852件,补办结婚证681对,补办离婚证7对。
三是加强殡葬管理工作。县政府制定出台了《县殡葬改革实施意见》,教育广大群众礼貌办丧事、节俭办丧事,加大工作力度,继续认真做好新城区殡仪馆选址兴建工作。1-6月,梅山公墓安葬遗体82具,帮忙运往外地火化遗体15具。
四是继续开展“慈善情暖万家”活动,上半年,我们共慰问困难户76人,发放慰问金4万元;为除夕仍在住院的100位病人发放慰问金5000元;开展慈善救助44人,发放救助金万元。
五是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充分发挥老年大学敬老院分校的作用,丰实敬老院院民的精神文化生活,做好高龄老人高龄补贴发放的准备工作。1-6月,免费为全县251名60周岁以上老人(其中70周岁以上老人141名)办理了省老年优待证。
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动员会,会上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的讲话精神,认真学习县委“抢抓机遇,跨越发展”解放思想大讨论实施方案,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结合民政,狠抓落实。
二是制定民政局实施方案,成立组织,加强领导,将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与推进各项民政工作有机结合,努力在工作理念上实现新提升,在民政工作上有新突破。
三是一步一个脚印,扎实完成规定动作,确保大讨论活动取得实效。
一是召开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上认真学习县委、县政府有关招商引资的新规定,动员全局人员积极参与,树立职责意识、大局意识,构成浓厚的大招商氛围。
二是调整充实局招商引资领导组,制定局招商引资工作意见,进一步明确人员,明确分工。
三是及时捕捉信息,及时跟踪联系,目前,我们已与多家联系,在新建老年康复理疗中心、农产品加工项目等方面正在进取商谈跟踪。
上半年,实现福利彩票销售额575万元,完成全年任务的56%。社会管理综合治理、“礼貌、卫生、园林”县城“三城”同创、机关党建、老干部服务和关心下一代、计划生育、党风廉政建设、扶贫工作、信访维稳等工作也都取得了明显成效。
民政办工作总结特点【第五篇】
为进一步规范食品经营管理,净化食品市场,维护食品市场秩序和社会稳定,有效避免食品安全事件的发生,依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xx年食品安全重点工作实施方案》(云政办发〔xx〕107号)、《关于加强地沟油整治和餐厨废弃物管理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xx〕5号)、《关于进一步加强乳品质量安全工作的意见》(云政办发〔xx〕13号)、《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工作的通知》(云政办发〔xx〕79号)等重要文件和各部分实施方案的要求,的安排及福贡县委、县政府对我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结合我乡实际,认真展开了食品安全工作,现将我乡xx食品安全工作总结以下:
我乡依照福贡县食安办食品安全工作的部署,乡领导高度重视,制定了专项整治方案、应急预案和工作计划,成立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领导小组,由乡长任领导小组组长,明确了责任人,层层落实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我乡与县政府签订了食品安全责任书,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计划、按部署稳步推动,酒类专卖管理及商务执法,依照相干法律、法规建立了工作制度,对外公布了举报电话(0886-3*****6),健全了案件查处抄报制,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乡的行政执法工作。
今年来,我乡依照食品安全工作要求,采取平常监管、专项整治、部分联合执法等多种情势规范了食品经营环境,以节日市场整治为重点,展开了“元旦、春节、五.一(、国庆”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并制定了方案,落实了措施。以农村为重点区域,以生猪、酒类、水果等食品为重点内容,严厉打击了注水猪肉、病害猪肉、过期水果和假冒伪劣酒类商品的违法经营活动,出动执法职员48人次,共出动行政执法检查3次,收缴假冒国家名优白酒8瓶,下达整改通知书5份。通过平常监管和专项整治,生猪屠宰市场、酒类流通秩序明显好转,确保了肉品和酒类食品安全。
我乡围绕食品安全的整体部署,结合安全生产宣传月活动积极展开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酒类流通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进步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构成了全民关注、人人参与食品安全的社会氛围,进步了我乡的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期间,我乡精心组织职员在职员集中的街天在市场设立宣传点,展出真、假名优酒、化学药剂处理过的水果、食品包装的辨认和图文并茂的知识宣传栏,接待前来咨询消费者100多人次,受理投诉案件1起,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切实维护了消费者的正当权益。
依照《马吉乡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宣传的工作方案》文件要求,以食品安全法实檀越题,加强了食品安全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一步普及了食品安全科学知识,通过广泛深进的宣传、教育,进步了人民群众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修建了灾后重建期间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一)继续打击私屠滥宰、屠宰注水猪、病害猪等违法行为;
(三)联合相干职能部分继续展开定期不定期专项整治,确保食品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