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物理教学环境热选(精彩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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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化物理教学环境【第一篇】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条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二十条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十五条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二十七条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二十八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三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第三十九条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第四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四条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优化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第四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四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纳入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动产和权利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第四十九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鼓励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但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五章监管执法。
第五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五十二条国家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四条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国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第五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
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第六十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条国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
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十四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六十五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六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六十九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第七章附则。
出处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优化物理教学环境【第二篇】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意识到环境的重要性,自然环境的改善对人类健康、经济以及社会稳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在当今复杂的现代化生活中,如何优化环境已经变得尤为重要。环境优化可以让人们生活在一个更舒适,更安全,更美好的环境中。
第二段:用户角度看待如何优化环境。
从用户自身的角度出发,可以从每个人的日常行为入手,多做一些能够提高环境质量的事情。例如,节约用水,减少浪费、随手关闭水龙头;减少垃圾,进行分类回收等等。这些简单的个人举措,可以对自然环境和其他人的生命周期造成积极的影响。在日常生活中,多一些环保,少一点浪费,不仅可以为整个社会生态发展做出贡献,同时也能为我们的生活品质和健康保驾护航。
第三段:企业角度看待如何优化环境。
除了个人“积极”作为,企业也应当尽力减少对环境的影响,发挥企业的责任与担当。例如,优化生产流程,选择环保材料,增加能源利用效率等方面。这些措施或许会带来一些初期的投入和成本,但对环境优化的作用显而易见,不仅可以为企业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同时也满足客户对环保产品的需求,提高市场竞争力。
第四段:政府角度看待如何优化环境。
政府作为自然环境的管理者,也应当积极参与其中,出台相关的法律和政策,鼓励社会发展和完善生态文明,为整个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打下良好的基础。例如,加强水资源管理,加强环保工作等等。政府的优化环境工作不仅是为了加强环境保护,也是为了保障人民的健康和生命安全,推进经济发展与社会进步。
第五段:总结优化环境的意义及未来发展。
综上所述,各个方面都应当积极参与到环境优化中来,从自我到企业、再到政府,优化环境是一个复杂而又长期的过程。绿色生态,不仅是我们的生活标准的保障,更是我们对整个社会未来生存环境质量的投资。在未来,环境优化的工作将会持续深入推进,社会与经济发展纵横交错的路径下,环境优化如波涛般涌动,为我们的社区和城市注入绿色动力,为人们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
优化物理教学环境【第三篇】
优化发展环境是当前全市的一项重点工作,也是今后一项长期的重要任务。推行“一站式”服务大厅是优化我市发展环境的一项重要举措,市领导对此非常关注,提出了很高的要求,市人事局也一直在抓这项工作。上半年,由市人事局联合市政府办公厅督查室、市监察局、市招商投资促进局对18个区县“一站式”服务大厅进行了检查,近期,市政府特约监察员也组织进行了检查,这些工作都会促进“一站式”服务大厅办得更好,更好地为企业和群众服务。最近,阳安江书记也专门就有关信息作了批示:“请与有关部门一道,进一步规范‘一站式’办公,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做到名符其实”。另外,最近刘淇书记两次找到市纪委安江书记研究,如何实践“三个代表”,进一步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纪检监察机关怎么样服务百姓,为民服务办实事,要提出一些具体的方案和办法。所以,安江书记对此也作了一些重要指示。那么,今天我们也是为了贯彻落实刘淇书记、安江书记一些重要指示精神,来召开这个现场会。特别是对“一站式”服务大厅如何进一步规范管理,切实发挥它的作用,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和服务质量,来进一步优化我市发展环境。服务中心,又听了他们经验介绍,我想大家都会有很大的启发。
刚才市人事局左小玲局长就如何更好地规范“一站式”服务大厅的管理,更好地发挥“一站式”服务大厅的功能,为优化发展环境服务提出了要求。市纪委王海平秘书长就今后在乡镇、街道如何更好地建立便民服务中心的工作也提出了要求,特别是海平秘书长对这项工作讲得比较细,希望大家对他们两位领导的讲话要深刻领会,认真贯彻落实。下面,我再侧重对服务大厅的工作强调几点意见。
优化物理教学环境【第四篇】
尊敬的老师们,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古今之差,源自何处源自人类自身,源自人类的一举一动。
当我敞开双臂,仰望天空时,我仿佛听到了地球妈妈在痛苦的呻吟着。烦躁的她一挥手就落一场雪,变成了冰天雪地;她吹了口气,狂风呼呼的吹来,树木连根拔起,狂风后又是一片废墟;她打了个喷嚏,暴雨倾盆而下,淹没了无数的村庄、农田,还让许多的无辜生命遇难了。
新疆的地震、印度洋的海啸、舟曲的泥石流、北京的沙尘暴、所罗门群岛的洪水、北极冰川的融化……多少多少的灾难降临了,多少多少的朋友逝去了,多少多少的美景消失了,多少多少的绝境淹没了。这是大自然在咆哮,在报复。这是他在告诫人类:“这是你们伤害我应得的惩罚!”
灾难是人类一手造成的,也终将是由人类来承受其恶果的!
此时此刻的人们应当觉醒了!灾难正在威胁着你,你难道要坐以待毙吗。
在全世界越来越关注全球变暖、冰川融化、海平面上涨、物种灭绝等环境问题的今日,环保二字早已深深的印入你的脑海中。我们应当保护地球妈妈,而不是跟严重地污染她。
伴随着“环保”一词的出现,“低碳”一词也随即问世。
低碳——20__年最流行的词语。所谓的低碳就是指解减少碳的排放量,有时也能够理解为节俭资源。
“低碳”虽然包括的范围很广,但做起来其实很简单。许多人在不知不觉中也养成了低碳的习惯。
记得去年夏天,酷热难挡,我们一家三口躲在家里看电视。老爸突然离开沙发,走到空调边,“滴滴滴”地按了几下,边走回沙发嘴里还念叨着:“这什么破天,热死个人!”见老爸空调打开,我急忙从书房把风扇搬来,对老爸说:“快把空调关了吧,用电风扇能减少碳排量!”老爸这才把空调关了,悠闲地吹起电扇来。
其实,在生活中有许多低碳小窍门:淘米水能够用来洗脸洗手,用传统的发条闹钟代替电子闹钟,把茶叶渣晒干做成茶叶枕头,随手把下电器插头……这些看似不经意的举动,都是在为地球减排。
“保护环境,低碳生活”是每个人必须关注与履行的事情。这是职责,这是义务。我们必须从自我做起,从小事做起,从自身岗位做起。要记住:
你与我,是浪花里的一滴水,无数滴水汇聚起来,会是澎湃汹涌的浪涛,才有波澜壮阔的大海。
点点滴滴,举手之劳。为了我们更完美的未来,共同行动吧!让我们共创一片完美的蓝天!
优化物理教学环境【第五篇】
201x年伊始,区委、区政府做出了在全区集中半年时间开展“优化投资环境,保障科学发展”主题教育的重大决策。这一重大决策,是在国家宏观经济遭遇到改革开放以来最大困难的背景下推出的,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国家全面振兴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委、区政府在强调这次主题教育的重要性时,也提到了优化投资环境是保增长、调结构、提效益、促和谐的总体要求,是改进机关作风的最重要途径,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我办党工委一、强化学习意识,着力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一支好的机关干部队伍必须有好的学风作基础。要把学习贯穿机关建设的全过程,把学习作为机关干部增强自身素质,提高执法能力和服务水平的重要途径。通过行之有效的学习制度和措施,解决日常学习不深、领会不透的问题。通过制度措施,落实“领导带头讲学、干部间相互交流学、各业务科室联系实际学”,不定期抽查学习心得,分阶段组织测评,不断扩大学习成果,使我们的基层队伍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过硬的实际工作本领,具有应对各种复杂事物、突发事件的能力,达到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升华。要大力推进运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机关工作创新,提高机关服务效能,必须把健全和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作为一项治本措施。要进一步强化机关目标管理,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积极探索创新机关分配机制,奖勤罚懒,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要公开竟争上岗,不能光采取组织任命,真正做到让德才兼备者上、庸碌无为者下,埋头苦干者上、夸夸其谈者下,求真务实者上、弄虚作假者下,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优化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以增强效能为核心,着力营造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服务环境的优劣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机关效能直接关系到我们的投资创业环境。办事效率不高,行政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不优,经济发展将无从谈起。要营造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必须做到:
1、规范机关行为。规范行为是效能建设的内在要求。规范行政行为,前提是坚持依法行政,按章办事。只有以法律为准绳,以规章为依据,才能实现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要对有悖于现行法律法规、不适应当前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政策、规章制度和文件,进行全面清理,该废止的坚决予以废止,该修订的抓紧修订完善,使整个机关管理体系有序、运行机制有效、行为方式优化,努力消除阻碍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性障碍。认真贯彻《行政许可法》,坚持依法行政,克服权力利益化的倾向,反对和防止各种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确保职能到位。
2、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效率是加强效能建设的目的所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必须最终体现到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上来。确立“有限政府”的观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办事层次和环节过多的弊病,真正把机关职能从过去微观管理为主转到宏观管理、依法管理和搞好服务上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扩大群众对机关工作的知情权。对审批、办证、批钱批物以及执法处罚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
出的,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是国家全面振兴国民经济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区委、区政府在强调这次主题教育的重要性时,也提到了优化投资环境是保增长、调结构、提效益、促和谐的总体要求,是改进机关作风的最重要途径,是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重要内容和重要举措。根据区委、区政府安排部署,我办党工委织测评,不断扩大学习成果,使我们的基层队伍具备熟练的业务技能,过硬的实际工作本领,具有应对各种复杂事物、突发事件的能力,达到意识的不断提高和升华。要大力推进运行机制创新,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推进机关工作创新,提高机关服务效能,必须把健全和完善机关工作运行机制作为一项治本措施。要进一步强化机关目标管理,严格实行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确保把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位,压力传递到位,责任落实到位。要积极探索创新机关分配机制,奖勤罚懒,公平公正,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进一步深化机关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要公开竟争上岗,不能光采取组织任命,真正做到让德才兼备者上、庸碌无为者下,埋头苦干者上、夸夸其谈者下,求真务实者上、弄虚作假者下,形成正确的用人导向,优化机关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和知识结构,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二、以增强效能为核心,着力营造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服务环境的优劣是衡量一个地区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指标。机关效能直接关系到我们的投资创业环境。办事效率不高,行政能力不强,服务质量不优,经济发展将无从谈起。要营造高效优质的服务环境,必须做到:
政,克服权力利益化的倾向,反对和防止各种损害基层和群众利益的行为,切实解决工作中存在缺位、错位、越位等现象,确保职能到位。
2、提高行政效率。提高效率是加强效能建设的目的所在。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必须最终体现到提高工作效率、管理效益和社会效果上来。确立“有限政府”的观念,坚持有所为、有所不为,简化办事程序,提高办事效率,切实解决办事层次和环节过多的弊病,真正把机关职能从过去微观管理为主转到宏观管理、依法管理和搞好服务上来。深入推进政务公开,扩大群众对机关工作的知情权。对审批、办证、批钱批物以及执法处罚等群众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进一步公开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并在工作质量、态度、时效等方面作出承诺,不断增加工作透明度。[3]三、以突出整改为重点,着力解决基层和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机关作风建设重在解决问题。机关作风的好坏,群众是最直接的承受者,感触最深,机关作风建设的最终要靠群众评价和社会评价,群众和社会的评价是最客观、最真实、最公平、最权威的,人民群众的满意,才是衡量机关作风建设的最终标准。要从群众反映最突出的问题抓起,从基层意见最大的问题改起,从企业要求最强烈的事情做起,加大整改力度,以实际行动取信于民。始终贯彻重在整改、重在实效的原则,高标准找差距,高要求定目标,高质量抓整改。以机关作风建设为契机,认真查摆自身存在的问题,对自身存在的问题,不回避、不掩饰、不护短,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突出就解决什么问题。要以认真二字当头,坚决落实整改,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结合自身特点,到服务对象中去,到矛盾多意见大的地方去,广泛听取意见,借鉴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的整改经验,对查摆出的问题制定整改计划和措施,并向群众承诺,分轻重缓急逐条落实整改,把转变作风提高效能切实落到实处。对一些深层次的问题,要找出症结所在,统筹考虑,一个环节一个环节地加以解决。要从领导、干部自身做起,切实改进领导方式和工作方法,把整改措施落实到具体行动上,用学习促进思想进步和工作提高。总之,我们要以这次主题教育为契机,不断加强服务型机关建设,努力改进机关作风,转变职能,更好服务于经济和社会发展。结合实际工作,加大旧城改造力度,完善基础设施;继续做好三创工作,净化城市化境卫生;在全社会深入开展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全社会文明程度;加大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维护社会稳定;加强信访工作,及时化解矛盾,保持干群、党群良好关系;加大社会养老、医疗保险社会化工作,建立完善社会保障体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具体工作,促进我办投资发展环境全面提升,为实现渭城经济社会持续、全面、协调发展做出贡献。
(1)(2)(3)。
附送:
手创办了区乒乓球训练基地,书法及乒乓球文化成为我校行为文化的两大亮点。
优化物理教学环境【第六篇】
发展环境是一个城市综合竞争力的核心,是一个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命门之穴”。把政府效能作为最大的发展优势来打造,把发展环境作为我县最响亮的名片来培育。引导广大干部破除“官即管”的思想,切实解决好行政执法与服务的立场、感情和出发点问题,让广大干部成为勤政为民、干事创业、促进发展的“先锋”,而不是浑浑噩噩、碌碌无为、贻误发展的“罪人”。通过建设优质高效的发展环境,带动我县发展环境整体优化提升。
针对我县存在的问题,如何优化发展环境,我认为应该以下方面入手。
一要解放思想。思想是行动的指南。各部门要进一步转变观念,确立以开放带动经济发展的战略思想,特别在招商引资问题上,要确立既要引得进,更要留得住的思想,正确处理对外来投资者让利的“得”与“失”关系,牢固树立让外商发财,求本地发展,让眼前利益,求长远利益;让局部利益,求全局利益,让经济利益,求社会效益的观念,放胆放手求发展。除法律、法规有特殊规定外,应彻底放开投资经营范围,并给予优惠政策,创造一个良好而宽松的经济发展环境。二要抓好宣传。加大力度,拓展对外宣传,扩大对外影响,是招商引资工作中必不可少的重要环节。由此,在营造优裕的投资经营环境工作中,必须先声夺人,把投资融资气氛搞浓。既要大力宣传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和本地经济、区位以及资源优势,更要宣传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性和紧迫感。要通过新闻媒体宣传,不断增强开放意识和融资功能,促进招商引资工作取得更大成效。同时,对那些影响和破坏经济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应及时给予曝光,以获得更好的正面效应。
三要落实政策。优惠政策对外商无疑具有很强的吸引力,但要使冲着优惠政策而来的外商留得住、扎下根还得靠政策的落实与兑现。信誉是招商之本,承诺贵在落实。因此,要根据新的形势、新的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新的政策。对近几年来已出台的各种优惠政策,要进行一次全面清理,并作适度修改,做到能变则变,能宽则宽。同时,有关部门必须作好承诺,一经承诺,就要确保不折不扣兑现,还要保持承诺政策的连续性。
四要搞好服务。环境优的标志之一是服务好。各级领导和部门要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合理划分事权,明确责任分工,实行政务公开,从体制上解决办事环节多、效率低的问题。“一门式”办证收费服务大厅应做到“红灯不闪,绿灯常亮”,使之办事快,效率高。结合事权分工,建立对口帮扶责任制,主动为投资者及企业提供全方位的服务。要认真推行检查报批制、收费登记制,严格遵守对外经济活动“十不准”,同时,切实抓好“外来客商证”和“收费明白卡”的发放工作,为外商创造一个满意的生活环境和经营环境。
五要管好秩序。优良的投资经营环境离不开稳定的社会秩序和良好的市场秩序。政法部门要切实维护投资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对重点企业、外商及个体私营业主实行治安挂牌保护。对执法人员随意对企业、投资者敲诈勒索和吃、拿、卡、要;执法人员与社会流氓恶势力相勾结,侵害投资者及企业的合法权益;利用办证、办照、年检强行向企业及投资者“搭车”收费,推销产品订购书刊;要从快查处,严厉打击。
六要完善机制。优惠政策的落实,执法行为的公正与规范,仅靠部门自觉行动和自我约束是不够的,必须从体制上加以保障。要进一步完善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保障机制,使之更好地适应新经济形势发展的需要。要充分发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中心的作用,要实行定人定岗定责的工作制度,确保外商及企业投诉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同时,要完善投诉件转办交办制度,敦促各部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对未按投诉件转办、交办规定履行职责的部门和单位,要责成限期改正,情节严重的,要追究领导人及当事人的责任;对滥用职权,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要追究法纪责任。以此真正为企业及投资者营造一个公平、公开、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使经济发展环境不断优化,经济保持持续、健康、稳定发展。
优化物理教学环境【第七篇】
进一步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切实改进机关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能,全面完成全年各项财政工作任务,是我们每一位财政干部都应思考的问题,我想就这个问题谈几点心得体会。
风是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核心内容。市委、市政府召开这样的会议,充分表明了市委、市政府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建设和整顿机关作风的决心,我们做为一个财政干部要从自身做起,认清形势,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开展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重要意义,切实增强投身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紧迫感、责任感和自觉性。
财政部门是综合经济管理部门,也是社会关注的重要部门。财政政策的执行、财政资金的分配、财政管理和监督,特别是当前各项财政改革举措,都涉及到各个部门、单位和个人利益。其职能履行得如何,直接影响党和政府的形象,事关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关系。因此,我们财政干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转变思想观念,切实增强中心意识和服务意识,自觉摆正个人与单位、单位与社会、财政与党和政府以及人民群众的关系,把这次优化经济发展环境活动贯穿于财政部门自身建设、各项财政管理和改革之中,落实到为实现财政收入目标而努力奋斗的实际行动上来。
在日常工作中自身存在着为基层单位和广大群众服务观念淡薄的问题,办事拖拉现象;在廉洁自律等制度方面,自我要求不严,标准不高;有安于现状,不思进取,不能深入基层等现象。这些问题的存在,影响了财政干部在党和人民群众中的威信和形象,必须坚决彻底地加以解决。因此,我们必须把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当作提高财政干部队伍整体素质的良好契机,借助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力量,帮助我们查找并解决自身建设存在的问题,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努力做一个政治强、业务精、作风廉洁的财政干部。
随着财政改革措施的不断推进,财政部门承担的工作任务越来越重,管理的范围越来越广,自身的工作责任也在不断增加。这些财政改革措施的推进和实施,使财政部门更加成为社会各界所关注的热点部门,成为对洛宁投资环境和对外形象的影响最直接的部门,也是最能体现机关作风和发展环境好坏的部门。财政干部的服务态度和工作方式,将直接影响社会各部门、各单位对这些财政改革效果的评价,如果我们不抓经济发展环境和自身作风建设,这些财政改革措施的推行将会遇到更大的阻力,甚至导致有些改革措施的失败。因此,加强财政干部自身的作风建设,对于推进各项财政改革措施显得十分重要。我们一定要把财政干部自身作风建设作为一项大事抓紧抓好,努力为人民当好家、理好财,用好党和人民赋予的财权、事权和财政监督权,确保各项财政改革措施顺利向前推进。
自己做为一个公务员,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树立宗旨意识,牢记光荣使命,改进工作作风,在优化经济发展环境中努力做到:
一是认真学习领会连维良书记讲话的精神实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广泛深入地开展以勤政为民,廉洁奉公、对党负责,让人民满意为主要内容的宗旨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澄清模糊认识,强化“九种意识”,积极主动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把服务对象和广大人民群众关心的问题作为重点课题,进行调查研究,与广大基层同志面对面进行交流,接受教育。
二是认真做好对照排查工作,主要针对自身工作作风方面存在的服务意识不强、办事效率不高、执法行为不公、廉洁自律不严等问题认真排查。对排查的问题进行认真的梳理、分析,针对存在的问题,挖根源、找差距,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在自我排查的基础上,广泛征求社会意见,诚恳接受广大群众的监督。
三是针对排查出的问题认真反思,制定具体详实、操作性强的整改方案。重点围绕三联单个方面进行整改:一是完成任务方面:主要包括对上级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有没有责任感和紧迫感,是否在落实上下功夫,完成的效果如何。二是执行政策方面:主要包括未用足用活国家政策;政策滞后于形势的发展,执行县委县政府出台的政策打折扣的现象。三是在优质服务方面:主要包括如何确立一切为农村基层和人民群众着想,一切为纳税人服务的意识,让投资者满意,确保做到为财政支农工作特事特办、急事急办、难事巧办;如何在服务承诺上下功夫,查处利用手中的权力乱卡乱罚现象。对社会各界反映的突出问题,能改的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的同时,制定限期整改措施。
四是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对本单位优化经济发展环境的开展情况进行认真、全面回顾,总结经验做法,查找问题和薄弱环节。二是完善制度,巩固成果。要借鉴先进单位好的做法,制定和完善加强本单位作风建设的制度和措施,把制度内容与各级领导和每个同志的考核挂起钩来,巩固作风整顿成果,以作风建设促进队伍建设和财政工作任务的全面落实。
而是在于做细、做实、做好。具体到当前就是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狠抓增收节支强化财政支农专项资金管理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顺利开展。
优化物理教学环境【第八篇】
近年来,环境保护与优化成为了全球热议的话题,我们都知道,人类的赖以生存的地球正遭受着日益严重的污染和生态危机,而环境优化的实现需要从个人做起,个人的努力可以积少成多,才能够取得不断的成果。作为一位平凡的普通人,通过实践和思考,我认为环境优化具有以下几个主要方面。
第一,环境优化需要大力推行垃圾分类。现在城市的一些区域已经实行强制垃圾分类,很多居民也开始了垃圾分类。然而,这还远远不够,我们应该在更多的地方得到落实。家中的垃圾可以分类投放,厨余、纸质、塑料瓶等需要被投放到不同的垃圾桶中。通过垃圾分类,可以把裹挟着许多有害物质的垃圾分离,减少随意倾倒垃圾污染环境的现象。
第二,环境优化需要积极推行低碳出行。我们可以选择更环保的出行方式,把车换成自行车或者公共交通。减少私人汽车出行和空气质量的改善是密切相关的。公共交通是城市中的一种主要的出行方式,可以减少城市的交通拥堵和空气污染,同时也能够节省更多的资源,并减少更多的能源浪费。在当今的社会中,绿色出行方式已经越来越成为一种现象,希望未来我们能够看到更多的人选择更为环保的出行方式。
第三,环境优化需要倡导节约能源。人类产生的能源损失和空气的污染之间是存在着很大的关系的,节能减排是一种省资源、保护环境、减少污染的一种有效措施,是实行环境优化的必要手段之一。小到我们个人的生活中,我们可以采用一些节能措施,如合理地利用电器、使用太阳能电池板、绿色建筑等等。这些都是可以让我们节约能源和成本,并保护环境的选择。
第四,环境优化需要建立环保意识。环保是一种意识,是一种社会文化的建立。人们需要从内心深处意识到保护环境的重要性,让环保意识成为我们的生活方式,做到生活中的每一步都能够按照环保的标准去进行。我们需要去教育和引导更多的人认识到环境保护的可持续性,让更多的社区、家庭、学校、企业都能够建立更为完备的环境保护机制。
第五,环境优化需要大力推进环境治理。环境污染不仅需要我们保护环境,也需要当地政府更多的投入和更高的意识来想方设法去治理污染和保护环境。国家也需要出台更加严格的环保法律法规,制定更加严格的环保标准和政策,以促进环保经济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治理。
总之,实行环境保护过程中,每个人都要从个人做起,从家庭,从小事做起,让环保意识——环保行动成为我们每个人的生活模式。让我们在生活中,从环保做起,从现在更加注重保护环境,让生态环境更加清新,让地球更加美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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