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措施范例【汇集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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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第一篇】

近年来,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

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第二篇】

按照州委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要求,我县高度重视,狠抓整治落实。现将我县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一月以来的情况总结如下:

一、基本情况

州委组织部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会议之后,我县高度重视,庚即组织召开了甘孜县庸懒散浮拖暨选人用人不正之风专项整治工作会议,传达了省、州委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有关会议精神,明确了整治工作方向。成立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进一步加强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同时,认真开展了自查,切实找准存在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下发了《甘孜县开展庸懒散浮拖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和《关于开展选人用人不正之风7+3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整治工作重点,并全面启动庸懒散浮拖及选人用人专项整治工作。截止5月30日,整治选人用人不正之风10项工作在为期一个月的时间内稳步推进,扎实开展,取得一定成效。

二、主要措施

为了进一步增强整治工作的操作性,县委明确提出了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重实际的整改措施,有序稳步推进整治工作。

(一)着力整治拉票贿选问题。一是在全县范围内发放新修订《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等干部政策文件,集中开展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重点开展警示教育。二是利用组工外网和甘孜县有线电视台,设立举报电话,收集拉票贿选的线索和问题,汇总研判,对问题具体、线索清楚的反映,核查清楚。三是认真贯彻落实拉票贿选责任追究办法,设立违规违纪工作台账,实行台账记载管理。

(二)着力整治违规选用干部问题。一是向全县各单位主要负责人、乡镇一把手发放《条例》,并通知做好学习贯彻。二是认真落实州委五位一体干部选任体系,全面规范干部选任程序、标准和条件。三是认真执行五位一体干部选任监督体系。四是认真执行干部任前资格、条件审核,组织专人规范换届以来干部选任文书档案。

(三)着力整治跑官要官问题。一是建立跑要、拖情记录在案制度,对跑要、拖情的不列为考察和提拔对象。二是加强自身建设,重申纪律要求,签订承诺书,坚决整治封官许愿、牵线搭桥等问题,从严治部,从严管理,着力建设模范组织部门。三是建立预警机制,利用12380举报平台等,收集跑官要官线索,对反映较多的单位,及时对主要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

(四)着力整治说情打招呼问题。一是坚持领导干部个人署名推荐干部制度,防止私下说情打招呼。二是建立说情打招呼登记报告制度,对帮忙说情打招呼的一律记录在案、严肃批评、诫勉谈话,情节严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三是建立预警谈话机制,群众反映说情风较多的单位,及时对主要负责同志进行谈话提醒。四是对带病提拔倒查中发现有说情打招呼问题的,一律从严追究责任。五是组工干部参与说情打招呼的,一律严肃处理并调离组织人社部门。

(五)着力整治三超两乱问题。一是认真落实省、州委组织部关于地方性干部人事政策的执行要求。二是建立干部选任编制职数预审制度。三是完善干部经常性谈心谈话制度,做好干部思想教育引导和矛盾化解工作。四是切实抓好三超两乱清理和整改消化工作。截止2015年1月,我县超职数配备干部共计56人,其中:超配领导职数3个,超配非领导职数53个,计划于2017年9月前整改消化。

(六)着力整治防止和清理选用两面人问题。一是要求每名副科级领导干部报送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表。二是在干部考察工作中,重点突出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的考察;有意识的安排重点培养对象到困难矛盾突出的基层一线和反分维稳前沿去开展工作,在实际工作中考察其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质。三是建立新提拔领导干部任职承诺制度,就遵守政治立场、维护祖国统一和民族团结等方面做出公开承诺。四是设立防止和清理两面人举报电话,呼吁广大干部群众反映两面人有关情况,组织部根据反映情况进行核查,对确有相关情况的视情节轻重进行组织处理。五是建立考察失察失误责任追究机制。六是加强定期分析研判机制。

(七)着力整治干部违规兼职问题。今年8月,清理规范14名在企业兼(任)职的干部职工。同时,对干部职工在企业兼(任)职务期间是否存在违规在企业领取薪酬的情况进行了专项调查,经调查,我县14名干部职工在企业兼职(任职)期间均未违规领取薪酬。同时对前期清理违规兼职工作进行自查,防止漏报、漏报,严格执行领导干部企业兼职有关规定,坚决防止反弹。

(八)着力整治长期在编不在岗问题。根据《公务员法》规定和中央、省、州、县委工作要求,及时下发文件各全县各单位,要求严格开展自查。为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我县纪检、组织、人社、编制等部门组建联合工作组,对全县各单位按照清理范围中确定的情况进行督察,对虚报、瞒报、漏报的,一经查实,将追究单位主要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并将举报电话在甘孜县组工外网和甘孜有线电视台进行公示,确保清理工作监督到位。

(九)着力整治违规抽借调干部问题。县委组织部对全县抽借调人员进行全面清理,并要求违规抽借调干部职工无条件一律在规定时间内回原单位上班,逾期未归的视为旷工,并按相关规定处理。为固化成果,进一步严肃干部管理,稳定基层干部队伍,县委组织部庚即下发《关于进一步严肃干部抽借调程序的通知》(甘孜委组发〔2016〕42号),从制度层面规范干部管理。

(十)着力整治干部职工档案信息审核问题。根据我县干部职工档案信息审核工作实际,严格按照州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的通知》(甘组通〔2016〕139号)文件精神,制定专项审核工作方案,细化审核范围、时间安排、方法步骤和保障措施等,及时安排专人对干部档案信息进行集中整治处理。

三、整治工作存在的问题及下步打算

专项整治工作开展至今,虽取得一定的成绩,但还是存在一定的问题:一是个别单位认为此次的专项整治工作是走形式,开不开展一个样,重视程度不够。二是虽将各项干部政策法规下发给各单位,但宣传落实力度差。三是各单位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中有效的创新办法不多。

针对存在的问题,下步工作中,我们将狠抓在以下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监督检查,构筑及时发现、有效预防选人用人不正之风的预警机制。二是加大对干部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力度。三是严肃查处,增强对用人上不正之风的纪律威慑。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第三篇】

党的十七大报告指出:“坚持正确用人导向,按照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原则选拔干部,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选人用人公信度,评价主体是广大党员群众,所反映的是他们对被选拔任用的干部和党组织选人用人工作的公认程度。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是干部工作的价值取向和努力方向,意味着领导干部的选拔与任用制度将由党内民主走向社会民主,将更多地吸收民意、集中民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体现了我们党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执政理念,体现了党的干部工作坚持群众路线的本质要求,对于改进党管干部方式、提高党管干部水平具有重要意义。

一、存在的问题

在当前的干部选任工作中,群众可以分为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就是参与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群众。第二个层次就是没有参与选任过程,但比较了解被选任干部情况的群众。第三个层次就是既没有参与干部选任工作,也不了解被选任干部情况的群众。这三个层次的群众由于参与选任工作的深度不同,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评价角度和期望值也存在差异。参与了干部选任工作的群众,关心的是干部如何被选任的,对选任过程的知情要求比较高,即选任工作透明度问题;没参与干部选任工作但对被选任干部比较了解的群众,关心的是干部为什么会被选任,即选人用人质量问题;没有参与选任工作的群众,所关心的是领导干部的日常表现,即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问题。因此,干部任用工作的透明度问题、选人用人质量问题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问题,是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应该解决的关键问题。实践中,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对这三个问题的解决存在不足,影响了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的信任度和信服度,主要表现为:

(一)群众对选任工作“雾里看花”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群众享有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近年来,落实群众的“四权”取得明显进展,但是,与群众的期望值仍然存在较大差距。干部选任程序、选人条件中存在不公开、不透明现象,造成了组织和群众在干部选任上的信息不对称,群众没有充分享受到“四权”。少数地方和部门干部工作的神秘化和封闭性仍然存在,以至组织上提拔的通过民主推荐出来的干部有时会受到群众的猜疑、非议甚至是不信任,这种对干部认同上的偏差不但损害了党委和组织部门在选人用人上的形象,也成为了提升干部公信度的瓶颈。

(二)选人用人存在“失准现象”

能否选准用好干部,很重要的一点取决于干部考察的质量如何。特别是《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颁发后,进一步规范了民主推荐、组织考察的程序和基本要求,有力地促进了干部考察质量的提高。但是也应看到,在干部考察中,还确实存在着失准、失察的问题。有的领导干部考察时各方面反映不错,但任职后表现一般,思想政治素质不高,工作能力不强,不能服众;有的领导干部的“政绩”,或成为后任沉重的包袱,或水分多,为群众所不齿;甚至有的领导干部到任不久,便暴露出严重的思想作风和违法违纪等问题。

(三)监督管理趋于“疲软乏力”

随着党的民主政治建设进程的加快,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不断完善,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也不断得到加强。但尽管如此,领导干部腐败现象依然不同程度地存在,严重制约了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提升。尤其是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在实践中往往存在着上级监督鞭长莫及、同级监督有名无实和下级监督无能为力,监督不到位,必然会出现违法违纪等腐败问题,导致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缺乏信任、信服,难以提升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原因分析

(一)选任工作不够民主。

随着我国选人用人机制的不断完善,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在近年来有了明显的提高,但民主化程度不够和民主质量不高的问题同时存在。一是公开性、透明度不够。在实际操作中,干部选任工作公开的内容、方式和时间在制度上还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操作中对公开的“度”和“量”难以正确把握,出现该公开的没有公开,公开的内容只见皮毛、没有血肉,公开不及时、不全面等问题。对空缺职位、选任条件的公开内容没有统一的要求,没有达到引导群众充分参与选任工作的目的;对民主推荐情况、考察结果一般都没有硬性要求公开,造成参与选任工作的群众对选任过程“一知半解”,对选任结果“半信半疑”。二是搞形式上的民主。有的地方和单位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表面上程序一步不少,实际上仍然是体现主要领导的意图,使程序“空转”。部分地方在选举中存在“陪选”和“软差”的现象,干部群众对这种走过场的选举十分反感。三是民主失真失实。一些地方和部门存在参加民主推荐的范围确定不规范、符合推荐条件的对象确定不规范的问题,随意放大和缩小范围,使部分干部群众失去了推荐和被推荐的权力和机会。少数地方和部门存在拉票贿选的现象,群众反映强烈。四是简单地以票取人。有的地方为了对上级好交待、对同级好平衡,对下级好说服,简单地以得票多少定干部。

(二)考察质量有待提高。

导致选人失察失准的主要原因在于考察环节出现漏洞。纵观干部考察工作的全过程,仍然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和难点。主要表现在:一是评价标准不够科学,对不同类型干部缺乏具体的评价标准,特别是体现科发展观要求的实绩考核评价体系在实践中难以操作落实;二是考察主要以党委组织部门干部为主,队伍比较单一;三是考察办法相对落后,依赖于集中考察获取的信息。考察质量不高,直接导致选人失准,一旦这种被选拔出来的干部“投入使用”,出现问题,会直接引发公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质疑。

(三)用人上的不正之风没有得到有效遏制。

我们党一直非常重视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出台了一系列的制度措施。面临选人用人不正之风屡禁不止的严峻形式,2008年中央发出《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的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提出一系列的具体办法和措施,加大整治工作的力度。但是部分地方和单位任人唯亲、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说情风干扰风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还出现了拉票贿选的不正之风。一些平时业绩平平,但善于投机钻营的人拉票,一些业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担心

吃亏也拉票,而且方法更加隐蔽和日常化,有的干部从民主推荐和选举时的临时拉票,变为平时就注重“人情积淀”,请客送礼、拉关系,有的干部害怕丢票,工作中不敢坚持原则,做老好人,这些现象都严重扰乱了一个地方的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严重影响了选人用人公信度。

(四)监督管理有待加强。

从监督客体来说,有些领导干部受传统特权思想和等级观念的影响,存在“不让监督”、“权力受损”的心态。从监督主体来说,存在着“不敢监督”、“无须监督”、“难以监督”的种种不同心态。近年来组织部门干部监督机构不断完善监督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取得了阶段性的成效。但是从总体上看,干部监督管理的科学机制还没有完全形成,比如一些制度过于原则和笼统,缺乏全面性、规范性、系统性和操作性;有的制度提出正面要求的多,具体实施细则少,与制度配套的奖惩措施跟不上。此外,有的地方对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惩处尚未达到应有力度,也是当前群众对干部选任工作公信度不高的主要原因之一。

三、对策建议

(一)加强制度建设

1、探索建立体现科学发展观的综合考核评价体系。现行的干部考察评价标准,对“德、能、勤、绩、廉”五大要素的规定比较抽象,没有体现职位特征,应当针对不同职位进行细化量化。一是分类设置考评指标。从“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根据不同职位的特征,分项进行细化和量化,确立核心评价要素。二是分项匡定考评权重。针对每个职位的不同特点,进行考察要素分析,科学确定不同被考评者各项指标的权重。要辩证对待发展业绩,淡化单一的GDP意识,提高资源、环境等指标的权重。三是分层量化考评分值。坚持以考评指标体系为标准,根据被考察人的身份、工作隶属关系、考评项目等内容,分别赋予不同的权重,测算得出测评结果。通过多层面、多角度的量化评价,获取不同测评对象对干部评价比较客观的信息。

2、规范干部任用提名制度。一要规范内容。明确提名主体,解决“谁有权提名”的问题;明确提名程序,解决“如何提名”的问题;明确提名条件,明确“哪些人可以被提名”的问题。二是要健全制度。建立署名提名制度,领导干部个人提名必须署名提交书面材料,介绍被提名人的有关情况,提名理由,申明与被提名人的关系等。落实民主推荐提名制度,坚持无论是组织提名还是领导干部个人提名都要经过民主推荐提名。三是探索建立党委全委会推荐重要干部制度,逐步扩大全委会表决重要干部的范围。

3、实行“两轮推荐”、“两推一述”(即两轮民主推荐和一次竞争上岗演讲)等民主推荐和民主测评方法,给人选创造合理表达意愿和展示才华的渠道,形成引导干部依法有序竞争的良性机制。这种方式既包含选举制度的“直选”精神,又有委任制的“竞争上岗”精神,还有考任制的“考选”精神,融合了几种选人制度的价值精神,既可以防止暗箱操作,又可以防止简单以票取人。

4、探索实行差额选拔制度。实行差额推荐、差额考察、差额酝酿、差额票决,规范“一把手”的用人行为,变少数人“点将”为民主“选将”,从“少数人在少数人中选人,变为“多数人在多数人中选人”,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增加透明度

1、探索建立干部初始提名情况在领导班子内部公开的制度。适度公开民主推荐结果,有助于通过群众的前期参与和适时监督,来保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健康操作,有效防止搞小动作拉关系走后门的现象和行为,营造干部选任工作的良好空间和环境。

2、探索建立考察结果反馈制度和考察结果在干部所在单位一定范围内公开的制度。由考察组将考察结果向党委(党组)主要领导成员和本人反馈,并在一定范围公开考察中了解到班子成员的总体评价、意见建议、测评结果以及后备干部的推荐情况、领导干部任期内的政绩、经济责任审计结果等情况。

3、定期开展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建立选人用人满意度调查制度,设置科学的调查内容,合理选择实施主体和参评主体。实施主体应为第三方或者专门的社会评价机构,参评主体的选择应坚持广泛性、代表性、知情性和认知力并重的原则,将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相关联的群体列入调查范围,并确保普通干部群众占有一定比例。完善调查方式方法,通过随机采集信息、集中听取民意,调查问卷、网络投票,设立专门信箱等方式进行。要把调查结果作为考核一个地方和部门工作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

4、加大公开选拔领导干部工作力度。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改进方法,规范程序,提高质量,定期组织公开选拔。把公开选拔作为选配干部的重要方式之一,同时积极探索公推公选领导干部的办法。

5、建立干部谈心谈话制度。按照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和对领导干部严格要求、严格管理、严格监督的要求,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建立领导干部谈心谈话制度。通过经常的谈心谈话,及时了解、掌握干部的思想、工作情况,加强沟通,密切关系,激发干部的工作热情。特别是发现干部对自己要求不严时,更应及时谈话打招呼,提醒本人,引导和帮助干部严格要求自己,自觉提高思想政治素质。

(三)强化监督管理

1、加强对“选人者”的监督。注重从选任程序、选任制度规范等方面对“选人者”进行监督。一是加强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监督检查。进一步完善检查制度,创新检查方式、提高检查质量,特别是注意发现深层次问题,重点了解选拔的干部是否优秀,是否存在表面走程序、实际上搞不正之风的现象。发现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干部任免事项,要责成有关党委(党组)按干部管理权限纠正。二是要落实“一报告两评议”制度。各县市党委主要负责人代表党委常委会向全委(扩大)会每年至少报告一次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同时由全委(扩大)会对本年度党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评议,对本年度党委提拔任用的干部履行职责情况进行测评。发现有违反《干部任用条例》和有关法规的行为,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三是要落实干部选拔任用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列席下级党委(党组)讨论重要干部制度,加强对干部任免关键环节的监督。四是实行选人用人问题举报立项督查制度。对反映的跑官要官、买官卖官、封官许愿、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干部等问题进行立项督查。五是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制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确实存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问题的,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凡本地区

本部门用人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严重,以及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的行为查处不力的,要追究党委(党组)和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2、加强对“被选者”的监督。一是实行任前公示制。拟提拔干部正式任职前,向社会或在单位(系统)内部发出任前职公示公告,公布拟提拔对象基本情况和受理举报的方式,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二是坚持试用期制度。对提拔干部,全部实行一年试用期,试用期满,采取民主测评、征求意见和个别谈话等方式进行试用期满考核。考核合格的办理正式任职手续;不合格或不胜任试任职务的,免去试任职务或调整工作岗位。三是适时跟踪回访考核。对试用考核合格后任命的提拔干部,党委组织部适时到提拔干部所在单位,采取召开座谈会、个别谈话、走访调查等方式了解干部履行职责、适应工作等情况。四是届中、届末定期考核。考核采用自我画像与他人画像、领导画像与群众画像相结合的方式,既面对面集体听取干部的个人思想和工作情况汇报,又背靠背同班子成员、单位职工、基层干部、服务对象全面了解干部的情况。同时要加大领导干部举报查核、诫勉、函询、经济责任审计力度,全方位地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第四篇】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并对照《通知》检查内容,对**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详尽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1、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

多年来,**一直高度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党委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从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强化程序意识,注重落实。

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党委始终坚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和所要求的程序进行,一丝不苟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随时完善单位的工作措施。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核并举的原则,全面考查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候选干部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

3、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我社实际情况的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了民主推荐制度和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公示、开设举报电话、设立举报意见箱等方式,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用健全的制度、科学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在民主的监督下,把人选准用好。

4、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经广泛、认真、深入调查了解,近年来**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未发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指定提拔、弄虚作假、造假骗官、到龄不退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级选人用人制度和《干部任用条例》,**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结合《干部任用条例》与《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用纪律和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办法。根据不同职务、不同责任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干部考核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宽干部考核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干部竞争上岗。

4、建立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不称职干部的,坚决予以调整。

选人用人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措施【第五篇】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存在问题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二、原因分析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三、整改措施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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